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织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
(https://www.gs.stu.edu.cn/list/81/post/2da28847-bdd9-406e-be91-a9be36e4a880)
(二)复试方案
各招生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通知,复试方案包含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初试和复试成绩占比、录取办法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防作弊。
考生应按各招生学院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和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
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
8.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考生审查《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码:045101)考生须是: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各招生学院于复试前组织考生亲笔签署《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交招生学院留存。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10.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四)复试内容
1.考生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
(五)复试考核及进程安排
复试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安排请留意其官网、官微公布的通知。
二、调剂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三、录取相关规定
(一)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科(专业)按权重折算初试、复试成绩得出总成绩。各学科(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4.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
四、公示
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
六、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汕头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http://www.gs.stu.edu.cn/list/17/post/91e08844-f9f2-4e52-adc9-fca102f4ff50)。
(二)申诉
申请人对招生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招生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起申诉。
(三)监督
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754-86502424,邮箱:o_yzb@st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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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四川省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重大事项等。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并检查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相关工作,汇总上报各类录取材料。学校保密办公室负责指导与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保密工作。学校分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院和保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统称“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认真梳理复试环节,对各环节进行认真研判,确定学院的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守纪律。(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分专业或研究方向由不少于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四)学院应强化分岗分级培训,对所有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复试导师信息库;对不称职的复试导师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换。二、工作原则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选拔;学院要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学院还可结合专业的生源情况以及差额复试的要求,在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此外,学院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提前对外公布并严格执行。(二)复试比例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差额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所有考生(含“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不包括已录取公示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另加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1)考生复试前应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学院检查,学院应安排专人严格审查:①有效身份证;②应届本科生(含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成绩单;③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本/专科成绩单;④自考本科应届生的自考考籍表(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和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则提供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⑦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学院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审查过程中收取的考生材料应由学院工作人员签名后归档留存备查。(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硕士等有特殊报考要求专业的考生须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查报考条件。(4)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2.加分资格对于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加分条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了相关信息,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学院需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书面佐证材料。审核通过的,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四)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细则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志愿/调剂生源情况,根据专业特色和专业要求,制订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复试工作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复试工作细则中要明确复试程序、方式,明确复试成绩计算方法,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公布联系咨询电话以及其它需要考生注意的事项。实际工作中,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全面且多环节、多角度地对考生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专业基础与学术水平、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现有成就与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评价;要注重考察考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能力和潜质。学院的复试细则在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2.复试方式(1)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等,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2)选择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自行确定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同步确定备用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应具备人脸识别、作弊抓拍、防截屏缩屏、视频同步录制等功能。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平台应当保持一致,并提前对考生公布。学院选用的复试平台应多次试用以确保其系统的稳定性,考生端应使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面试答辩,面对考生正面,次机位用于考生复试整体环境的监控)。(3)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模式。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试题应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各专业应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考生在面试时应随机抽取试题即行作答。面试前,各专业要随机确定各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确定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和复试次序。面试期间,复试小组应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一经确定不得改动。(4)同一专业的复试时长、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按国家文件要求,复试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长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5)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应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学院应安排专人专柜保存复试相关资料,复试试题及复试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3年,复试期间的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少于1年。3.复试内容复试科目应与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专业目录的规定一致,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由于全国统考初试外语中没有听力测试,各学院在复试中应特别加强对外语听力的考核。(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还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5)学院还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其他学术要求,应提前对外公布。4.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中加试不少于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应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不少于120分钟。加试科目应与招生章程中公布的科目一致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结束后,考生的名单及成绩应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同等学力考生的身份以初试网上报名时的信息为准。6.学院应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7.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形式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应提前对考生公布,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破格复试学院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不再破格复试;如确需破格复试,应在学院细则中明确。学院开展破格复试,必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且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较一区复试分数线单科差距在5分以内。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学院全日制招生计划的3%。破格复试考生的申请,应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生是否具有破格复试资格由学校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六)时间安排1.学院应在4月1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在4月20日前开展调剂工作并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2.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分批次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应及时报学校研究生院,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24小时内公示复试成绩及结果,并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送学校研究生院。(七)体检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拟录取阶段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报告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四、调剂(一)基本要求学院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缺额情况确定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并开展调剂工作。向学校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调入学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但不得调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校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二)调剂程序1.学院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缺额信息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调剂系统开放(含多批次开放)的起止时间应提前对外公布,每次系统开放的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2.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应在相应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12小时内发送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的通知,考生应于复试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后,如调剂考生被学院确定为拟录取,其应在学院发送 “待录取通知”后的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确定是否接受。3.学院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调剂考生的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4.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五、录取(一)成绩核算方式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原则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不少于30分。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初试总成绩÷5(注:满分300分的科目此处为3)×权重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2”。权重1、权重2应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提前向考生公布。其中,权重1不得低于50%,权重2不得超过50%,具体权重由各学院自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专业,权重1应为70%,权重2应为30%)。(二)录取规则1.各专业根据复试批次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考生单独排序)。2.当同一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同一复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wust.edu.cn/)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录检手续。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未达到60分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7.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规定者。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六、入学复查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南科大发〔2021〕32号)的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入学复查包含下列方面:(一)报考资格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学院通过审查新生提交的材料,再次核实学生是否满足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条件;个人相关信息要与复试信息库、复试录像资料和录取信息库进行核对。(二)学业水平复查录取的新生入校后,学院应组织学业水平复查,复查可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复查内容应根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招生目录规定的初/复试科目考察范围确定。(三)健康状况复查录取的所有新生都应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到西南科技大学医院参加体检;各招生学院组织开展身心健康复查。七、其他(一)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本学院的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人员应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现场督查复试工作。(二)学校、学院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均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相关工作。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三)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公示复试工作细则、破格复试条件、调剂的原则和办法,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四)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管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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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机构,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8.htm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为150%。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4.125300会计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5.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已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等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四、复试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仅限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且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填报个人信息,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完成缴费。(http://yjsfs.qust.edu.cn)相关通知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合格者,入学时需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材料提交和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19日上午12时。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如未通过审核请按照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五、复试形式与内容现场复试: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远程复试: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采取远程复试的形式。(一)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11室等候复试安排。(二)125300会计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等候面试。(三)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025100金融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20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四)125100工商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监考笔试,10:0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监考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9:30。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六、复试其他要求(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二)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携带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参加复试。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MBA:qustmba@qust.edu.cn,金融+经济+工管:1683073921@qq.com。在复试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五)远程复试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学生,须提前准备两台设备,两个手机号(用以登录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第一台为主设备(建议笔记本电脑),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以方便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辅助设备(建议手机并用手机支架固定),用于背面监控及拍照上传试题答案,放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如下图所示)。请保证网络畅通并提前半小时进入会议进行测试,会议号将通过复试系统发布(提前一天),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七、调剂我院暂不开通预调剂系统,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零时,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https://jg.qust.edu.cn/index.htm)八、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5.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6.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0532-88959186(学硕、金融专硕、MEM)0532-88956657、0532-88956128(MBA)0532-88959202(MPAcc)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577、0532-88958952监督举报邮箱:jgxy@qust.edu.cn【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docx】【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2025-08-20 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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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二、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分配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稀土、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单位未按上级管理部门及学校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收回招生计划并调整到其他专业。三、复试资格(一)一志愿考生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基础上,由各招生单位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3.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4.一志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5.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分数线要求方可具备复试资格:(二)调剂考生1.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2.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比如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和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3.各招生单位应如实在调剂平台公布缺额情况,根据往年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比例、调剂考生的志愿填报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名单。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5.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三)加分项目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四)退役免初试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免初试,具备复试资格。(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四、复试工作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一)复试方式学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具体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需报学校同意,且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二)资格审核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三)心理测试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各招生单位组织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或各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考核内容。具体复试方式和考核内容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1.专业课考核专业课考核总分为100分。各学科(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课考核内容。进行专业笔试的,现场笔试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网络远程笔试的考试时长应不小于1小时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专业课考核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出现选考科目时,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进行登记。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支撑材料。(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包含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方面,考查考生外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3.加试(1)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线上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分数为100分。(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由专业所在招生单位组织。(五)总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100分(部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可由所在招生单位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综合面试成绩×(1-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计入复试总成绩。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建议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原则上初试成绩占50%-70%权重、复试成绩占30%-50%权重,总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制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五、录取工作(一)各招生单位应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1.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考试成绩不合格。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4.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招生单位拟录取信息。各招生单位应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本单位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七)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六、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各招生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复试考生信息、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七、时间安排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复试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及生源情况,组织各招生单位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点生源情况与复试内容等确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学校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将会根据复试工作进展视情况调整):1.3月下旬各招生单位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2.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3.4月中旬前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八、工作要求(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二)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三)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四)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各招生单位要优化考生服务。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严禁对考生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置之不理、消极应付,坚决杜绝矛盾激化或上移。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八)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九)联合培养单列招生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九、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312730电子邮箱:yzb@jxust.edu.cn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doc2025-08-22 16: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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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复试分数线在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1、资格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且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二、其他事项1、复试时间:非全日制项目管理硕士:3月23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3月28-30日(政治理论、管理案例分析笔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2、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3、复试笔试参考材料如下(政治开卷考试,请自行准备纸质材料,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其他科目为闭卷考试)政治理论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项目管理硕士参考教材:《项目管理》(第2版),骆珣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吉林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https://zsb.jlu.edu.cn/info/3062.html)5、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在近期电话联系考生。6、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它要求等另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众号有关复试的通知。7、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8、联系电话:0431-85095337,851661239、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2025-07-31 15: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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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于2025年4月1日对本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公示。此次公示的名单详细记录了各学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总分、复试成绩以及总成绩等。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联系复试学院查询自己的复试成绩。公示的拟录取名单详情请点击官网查看:https://yjszs.hfut.edu.cn/2025/0401/c13524a311126/page.htm2025-08-22 11: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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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4〕6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计划安排(一)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学校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3〕7号)和《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各单位招生计划。各单位制定本单位招生计划二次分配方案,于研究生复试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确定后要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科教产教协同育人计划、卓越工程师学院计划、博士硕士立项建设单位结对帮扶计划和“推免生”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包含在各单位招生计划之内。三、复试工作(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具体复试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各学科(领域)单科复试分数线:2025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单科国家线降低10分。各学科(领域)总分复试分数线:2025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总分国家线降低20分。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二等功免初试考生), 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加分资格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结果将在复试成绩公示中标明。(三)复试形式与风险防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四)复试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笔试三部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时间2小时。调剂考生英语笔试部分放在综合面试中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公平、公正。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可适当放宽,低于20分者,不予录取。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专业能力面试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进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根据选拔需要,可综合运用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察方式,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各复试考核小组要在面试过程中做好记录,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并给出考核意见。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要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知识综合考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相关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五)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六)体检工作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七)同等学力加试MBA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市场营销》、《管理学》,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九)复试工作相关要求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研究生工作部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2.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3.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四、调剂工作(一)调剂要求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可以接收校内、外生源进行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符合各单位制定并公示的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要求等。7.本校一志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报考一志愿专业的调剂复试。(二)调剂遴选规则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领域)发展需要规范制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遴选规则涉及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保科学性。(三)调剂程序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3.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5.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管理类专硕考生复试成绩=思政成绩×25%+英语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2.总成绩计算办法(1)管理类专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2)二等功免初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复试成绩(二)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或专业(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2.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4.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6.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序。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三)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定向就业。(四)调档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或专业(领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六、监督复议(一)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学校监督电话:0533-2782143。(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结果(含考生成绩)须经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小组组长、各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党委书记、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由研究生工作部分管部长、部长复审,报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定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三)实行复议制度。各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提出异议,由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若考生对相关单位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为最终答复。七、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八、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九、本方案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2025-08-21 16: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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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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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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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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