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汕头大学(4451)报考点网报公告
根据广东省考试院工作安排,2025年省在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考点代码:4451,现将有关本考点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汕头大学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
(一)汕头大学报考点代码:4451。
(二)汕头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汕头大学的考生,拟在汕头大学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汕头市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汕头市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
3.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须工作所在地是汕头市,且需提供就业单位工作证明及近3个月我市社保缴费记录单。
4. 教学点在汕头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其它规定详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拟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报考点将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报考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信息都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报名信息,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网上缴费
报名费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2024年10月28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每科40元),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
(三)网上确认
汕头大学报考点(4451)2025年研究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方式为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以汕头大学报考点(4451)后续通知为准,考生务必按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网上确认具体步骤、要求等另行公布,请注意浏览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所有已缴费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学历(学籍)信息说明
中国研招网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向考生反馈校验结果。请考生确保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通过,以免影响报考。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毕业证书号或学号、毕业年月等信息,更正信息后,中国研招网会再次校验;如所填信息确定无误,校验结果仍未通过,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准考证及考场座位安排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三)考点考场安排
选择汕头大学报考点(4451)的考生,请在考前通过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本人的考场座位安排情况及考试注意事项。
(https://www.gs.stu.edu.cn)
考生应按《考场规则》和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携带考试所需的用具,考试时一定要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予入场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2428,86502424(工作日上班时间可电话咨询)
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行政楼西403室
邮政编码:515000
六、其他事项
我校报考点地址位于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桑浦山校区,距离考场较近的公共交通站有:汕头大学公交站等。(温馨提示:我校考点离市区较远,且届时酒店房源极为紧张,请考生安排好自己的住宿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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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目标及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学校层面,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针与重要决策;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承担组织实施职责,同时对各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开展指导、协调与监督,确保工作合规有序。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需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本院接收方案、组织资格审核、安排复试流程等,保障本院推免工作与学校整体要求保持一致。学科 / 专业领域层面,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从众多申请者中择优选拔符合学科发展需求、具备潜力的优秀学生。二、招生专业范围2026 年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将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最终公布的专业清单为准。有意向报考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查询具体可报考的专业信息。三、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要求。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发放的推免生资格,这是参与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的前提条件。在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出现过不良诚信问题或违法违纪行为。满足意向报考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制定的其他具体接收条件(各学院具体条件可查阅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四、报名流程安排推免生报名工作分为两个关键阶段,分别为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和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两个阶段均需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阶段推免生需首先登录意向报考学院的官方网站,仔细查阅该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接收报名通知,明确报名时间、所需材料等要求。在通知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内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该阶段报名时间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官方通知为准。所有希望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将无法参与后续复试及录取环节。五、复试考核要求复试组织与考核内容各学院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考核内容围绕推免生的综合能力展开,主要包括英语口语表达与听力理解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知识结构完整性、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意识、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方面。各学院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推免接收工作方案与复试工作程序,具体考核细则可查阅各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复试形式与流程规范推免生复试考核将采用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考核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为保证考核效果,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复试过程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可追溯。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需认真填写《2026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考生的考核表现。六、公示与录取规则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结果,确定复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并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一旦确认,我校将不再取消该待录取资格;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正式录取流程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汇总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随意修改。若因特殊情况导致名单需要变动,须对变动原因、变动内容等做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后的部分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确保整个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录取当年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等);(2)通过虚报个人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伪造、涂改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3)经体检确认,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的疾病;(4)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5)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待录取确认等关键环节操作;(6)在公示期或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是否已入学,我校均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并及时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同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其违规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本实施办法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推免生工作指导文件为准。七、信息公开、申诉渠道与监督机制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显著位置,主动公开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保障考生的知情权。申诉渠道设置各学院需通过官网公布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电子信箱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确保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回应考生疑问与诉求。监督检查职责研究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对全校各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申诉处理流程考生在推免招生过程中,若对学院的资格审核结果、复试安排、考核成绩等存在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需在收到申诉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向申诉人出具书面或口头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最终处理意见。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241;监督举报邮箱:yzb@xidian.edu.cn。八、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81891244;咨询邮箱:yzb@xidian.edu.cn,考生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学校层面的推免生接收政策、报名流程等问题。各学院联系方式001 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老师为李老师办公电话 029-88204753电子信箱 xdtyyjs@xidian.edu.cn;002 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老师为李老师办公电话 029-88202276电子信箱 seeyz@xidian.edu.cn;0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老师为负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304,电子信箱 cs@xidian.edu.cn;004 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老师为苏老师,办公电话 029-88204736,电子信箱 nsu@xidian.edu.cn;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老师为武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360,电子信箱 wuchengxuan@xidian.edu.cn;007 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老师为刘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379,电子信箱 liuyunrui@xidian.edu.cn;008 人文学院:负责老师为王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117,电子信箱 chzhwang@mail.xidian.edu.cn;009 外国语学院:负责老师为齐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2394,电子信箱 qizhenyi@xidian.edu.cn;01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老师为赵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070 转 803,电子信箱 lanzhao@xidian.edu.cn;013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老师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034 转 602,电子信箱 zhangruixi@xidian.edu.cn;014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负责老师为汪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878,电子信箱 wangyinhua@xidian.edu.cn;015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负责老师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650,电子信箱 zhang1@xidian.edu.cn;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老师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2383,电子信箱 zhangjinxd@163.com;017 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老师为杨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1373,电子信箱 sai.xd@xidian.edu.cn;019 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老师为方老师,办公电话 029-88201480,电子信箱 fangqian@xidian.edu.cn;020 物理学院:负责老师为胡老师,办公电话 029-88202798,电子信箱 huxiangtao@xidian.edu.cn;023 卓越工程师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基地负责老师为景老师,办公电话 020-32038303,电子信箱 xdgyyzs@xidian.edu.cn;长三角基地负责老师为杨老师,办公电话 0571-22828365 转 8006,电子信箱 hzyjsb@xidian.edu.cn;025 集成电路学部:负责老师为程老师,办公电话 029-81892601 转 606,电子信箱 jcheng@xidian.edu.cn;026 信息力学与感知工程学院:负责老师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8203661,电子信箱 zhangchenhui@xidian.edu.cn。2025-09-10 17: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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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研考国家线来了!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近日,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2月24日,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微信公众号:chsiyz2025-07-31 13: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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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考点网上确认温馨提醒4148考点考生: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了《河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https://www.haeea.cn/a/202410/43415_fb679ede.shtml) 我校考点不再单独发布确认公告,为便于4148考点考生准确了解上传确认材料的种类和要求,现将确认注意事项明确如下:一、确认方式全部考生均实行网上确认,不接受现场确认,已报名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二、确认时间(一)上传确认材料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9:00;(二)首次上传确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2:00;(三)经审核“未通过”考生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8:00提示:所有考生首次提交确认材料须在11月5日12:00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我校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考试。三、确认材料(一)考生必传材料1.考生本人证件照(准考证照片);提示:①不得使用PS、美颜、滤镜等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不得使用翻拍、抠图照片。②因修图易导致证件照与入场验证现场采集照片、教育部学籍照片、公安部身份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比对不通过,影响网上确认审核和考试入场进程,请考生严格按要求拍照。2.考生本人手持居民身份证(人像面)照;提示:白色背景,建议使用小光圈拍摄,手持证件与身体保持较近的距离,确保人像、身份证图像清晰,便于比对。(二)以下情况考生还须上传其他材料1.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若因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变更导致的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或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2.人像比对不通过考生须上传: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特别提醒:①关于材料上传标准和具体要求须严格按《河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内容和网上确认系统内材料上传提示说明执行,请考生上传前认真阅读。②请考生尽早上传确认材料,留足充足时间上传补充材料。③请考生在确认期间保持电话通畅,便于联系处理问题。四、咨询电话0371-619125200371-619125292025-09-01 15: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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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必看|大连医科大学考点考生须知为强化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障考生健康安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平稳进行,现将2020年12月26-27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连医科大学考点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试时间安排12月26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二、考试地点本次考试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大连医科大学主教学楼B区。 三、疫情防控要求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辽事通”APP申领的健康绿码、准考证及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缺一不可。 2. 未提供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 考生需每日监测体温并记录健康状况,若出现身体异常须及时报告。所有考生须签署《考试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集留存。 4. 考前身体或行程异常的考生,须接受卫生健康、疾控及医疗等部门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的安排。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上述要求接受评估。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并配合处理。 5. 考生不得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若因隐瞒或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导致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6. 考试当天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学校完成健康检查与登记。 7. 进入考试区域前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可休息后复测,复测合格者方可参考。 8. 进入考点及考场时,佩戴口罩不得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离场前,须全程佩戴口罩。 9.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监考员指令有序分批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或在考点内逗留。四、考务管理规定1.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身份无法确认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可提前候考(上午7:20、下午12:50),在主教学楼B区南侧准备好准考证、健康绿码及核酸报告,按规定时间(上午7:40、下午13:10)从B区南侧2个入口有序进入考试区域。 3. 进入考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经监考教师核对本人、考场名单、准考证及身份证一致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与考试无关物品统一存放于考场外。 4. 入场后,需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试卷后,须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等导致评卷受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仅限携带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用品(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或准考证注明的用具。严禁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相机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涂改液等。 注意: (1)除“315农学门类联考化学”(本考点无此科目)外,其他全国统考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2)草稿纸由考点提供,不得自带。 6.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表等计时器。 7. 若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提出。 8. 上午8:45后、下午14:15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9. 开考15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交卷,交卷后不得再次入场或在考试区域逗留交谈。 10.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待监考教师收齐试题册、答题卡(自命题科目需自行封装)并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违者按规定处理。 11. 考试结束后,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将回放考场监控,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2. 考生查询考场信息时,须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信息真实、服从管理、遵守法规。 13. 不服从管理或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网上评卷对答题有特殊要求,考生须遵守《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规定》。 五、其他说明1.考试前后请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做好个人防护。2. 请持续关注研考相关信息,若防控要求调整,将及时通知。2025-08-13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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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指南亲爱的新同学:“学向勤中得,萤窗万卷书 。”欢迎你即将来到美丽的成都医学院开始三年的研究生学习时光!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入学,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入学准备。一、入学安排报到时间:2025年8月30日报到地址: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各学院研究生科除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外的各临床专硕研究生,学校拟安排于8月29日到各基地统一接回新都校区,具体等候临床医学院详细通知。提示:因故推迟报到者,请提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推迟(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自规定的报到之日算起)。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按《成都医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入学报到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党组织关系转接(一)四川省内:通过“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转接组织关系,“目标党组织”,具体转接支部名称详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的《入学须知》。(二)四川省外:经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的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栏填写“中共成都医学院委员会”,去处栏按上述专业填写对应的党支部,同时在中国共产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完成组织关系线上转出。(三)相关说明1.党员档案齐全方能转入,否则不予接收。2.党员档案一般就在考生人事档案里。部分考生党员档案未放置于人事档案里的,需要单独移交。报到时需提交密封完整的党员档案材料和介绍信等凭证资料。3.2025年9月前预备期满的党员需转正后再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191(备注:假期通过各学院研究生科线上咨询)四、团组织关系转接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线上转接团组织关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接团组织关系,转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2025级团总支”。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183(备注:假期通过各学院研究生科线上咨询)五、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如需将户口迁到我校,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我校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成都医学院)。入学报到后按要求本人登录四川人口网申请办理(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0-300KB仅限JPG格式)。并准备本人《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党委武装部、保卫部(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095(备注:假期通过各学院研究生科线上咨询)六、缴费学费具体缴费标准参见《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住宿费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按实际住宿标准缴纳。基地医院住宿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缴纳。提示:学校对新生卧具和部分生活用品进行招标代购,包括被套、床单、枕套、棉垫胎、盖絮、枕头、蚊帐、竹凉席、毛巾及洗脸盆等生活用品,学生可自愿购买,也可选择自带。为及时准备2025级新生卧具,请有意愿购买的同学于8月21日前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登记,费用报到时直接与供应商现场结算。体检复查费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复查费为每生166元。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按照实际标准缴纳。上述缴费标准均以入学报到时学校公示的收费为准,学校不设现场缴费点,所有缴费项目新生报到时在网上缴费(见附件)。七、资助(一)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州、县、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并按就读校区将以下银行账户信息提供给贷款银行。单位名称:成都医学院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72320500XP地址、电话: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028-62739231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天回支行22-810501040007129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需要填写《成都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该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同学们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低保、特困供养等家庭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如需电话咨询,可通过“四川学生资助”公众号下方“为您服务”中查询各单位学生资助中心热线电话。其他资助政策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手册温馨提示: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均通过个人社保卡发放,建议同学们入校前提前办理四川省的农业银行社保卡(办理方式见农行宣传单),并确保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均开通。祝同学们一切顺利!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7月25日2025-09-15 14: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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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一、报到核心安排(一)报到时间2025 级硕士研究生的入学报到工作统一安排在2025 年 9 月 4 日,所有新生需在该日期内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报到流程,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能影响正常入学资格。(二)报到地点新生无需前往全校统一的集中报到点,直接到所属学院(系)对应的校区办理手续即可。各校区具体地址及覆盖的学院(系)范围如下:西康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1 号,包含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环境学院,以及河海里尔学院(仅面向土木水利专业新生)。江宁校区:地处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 8 号,囊括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地理与遥感学院、数学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及体育系。常州校区:坐落于常州市金坛区河海大道 1915 号,覆盖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新能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还有河海里尔学院(仅机械专业新生)。(三)报到材料准备新生报到时,需向所属学院(系)提交四类证件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分别是录取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确保证件真实有效。此外,需携带 5 张近期免冠正面 1 寸照片,用途明确划分:1 张用于制作学生证、1 张填写体检表、3 张用于办理住宿相关手续,照片需清晰规范,符合证件照标准。二、重要事项说明及联络方式(一)住宿申请与安排住宿申请流程有住宿需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需在2025 年 7 月 20 日至 8 月 5 日期间,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mst.hhu.edu.cn)完成线上申请。登录账号支持学号、考生编号或身份证号三种选择,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保障账号安全。登录系统后,进入 “个人基本→基本修改” 页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家庭详细地址、家庭联系电话及是否需要住宿等内容,填写完成后务必确认提交成功,避免信息遗漏。2025 年 8 月 10 日起,已在系统中确认住宿需求的新生,可再次登录该系统,点击 “个人基本→自助选宿舍” 功能,自主组建室友团队,并在所属学院(系)分配的房源范围内,自主挑选宿舍。特殊住宿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常州校区除外),学校不提供统一住宿安排,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无论是否由学校安排住宿,新生报到时均需自行准备个人生活用品,其中包含床上用品等日常必需品。社区管理中心联络方式西康路校区:025-83787942(住宿咨询、宿舍问题处理)江宁校区:025-58099487(住宿申请协助、选宿舍指导)常州校区:0519-85195675(住宿安排疑问解答)(二)户口迁移政策户口迁移选择范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在校期间仅能办理一次户口迁入手续。若入学时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落户地址为入学报到校区;也可选择按 “南京市人才落户” 政策落户南京,此类户口属于南京市内集体户,与学校集体户性质不同。相关政策细节可查阅南京市公安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公规〔2023〕2 号),建议新生结合自身规划慎重选择。即使入学时未迁入学校集体户,在读期间仍可申请迁入,此时落户地址为实际就读校区;同样也能选择按 “南京市人才落户” 政策办理落户。户口迁移证规范要求《户口迁移证》需准确填写出生地和籍贯,且需细化至两级行政单位(格式示例:“XX 省 XX 市”);迁移原因栏需明确标注 “大中专招生”。各校区落户地址如下:西康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1 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 8 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海大道 1915 号河海大学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办理户口迁移需提前准备《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具体办理流程及额外要求,将在新生报到后另行通知。需注意: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保卫处联络方式西康路校区:025-83786571(户口政策咨询)江宁校区:025-83787678(迁移材料审核指导)常州校区:0519-85191910(户口落户协助)(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1. 党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关系转接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江苏省内党员(含预备党员)及已开通线上转接功能的外省党员(含预备党员),直接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完成转接,介绍信抬头需填写 “中国共产党河海大学某某某学院委员会”。未开通线上转接功能的外省党员(含预备党员),需由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同样为 “中国共产党河海大学某某某学院委员会”。入学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研究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提交至院系党委办理后续手续。特别提醒:线上转接若超过 90 天未完成,系统将自动退回,退回后需重新发起转接申请。2. 各学院(系)党组织联络方式水文水资源学院(含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水文学及水资源、土木水利专业;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水文学及水资源、土木水利专业):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党委,联系人季老师,电话 025-83787364。水利水电学院(含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土木水利专业):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党委,联系人柳老师,电话 025-83787321。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含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土木水利专业):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党委,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5-83786349。土木与交通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党委,联系人徐老师,电话 025-83787606。环境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党委,联系人焦老师,电话 025-83786696。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5-5809907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联系人金老师,电话 025-58099124。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党委,联系人邢老师,电话 025-83787027。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5-83787244。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联系人曾老师,电话 025-83772051。机电工程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党委,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0519-85191827。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0519-85192049。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党委,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0519-85195630。新能源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新能源学院党委,联系人徐老师,电话 0519-8519526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联系人汤老师,电话 0519-85195361。海洋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海洋学院党委,联系人阮老师,电话 025-83786641。地理与遥感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地理与遥感学院党委,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5-52158213。数学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数学学院党委,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5-83786640。商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商学院党委,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5-58099269。经济与金融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党委,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0519-85191811。公共管理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联系人樊老师,电话 025-83787368。法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025-83787371。马克思主义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联系人邓老师,电话 025-83786841。外国语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联系人赵老师,电话 025-58099463。体育系: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体育系党委,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025-83786646。河海里尔学院:目标党组织为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党委,联系人颜老师,电话 0519-85195525。3. 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需通过 “智慧团建” 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操作,新生需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对应学院(系)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临时流动团员团支部”(示例:“水文水资源学院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临时流动团员团支部”)。若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 “智慧团建” 系统,可在开学后携带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办理手续;个人团员档案需随个人档案一同转入学校。校团委联络电话:025-58099450。(四)档案与奖助学金档案转接要求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需将个人完整档案转入学校,档案需包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及思想政治表现材料等;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需调取个人档案。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奖助学金发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未在规定时限内转入学校,将无法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五)费用缴纳说明费用标准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 3 年标准学制,每学年学费 8000 元 / 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学制按具体专业执行(详见下文附表)。住宿费:住宿学生每学年住宿费标准为 800-1500 元 / 生,具体金额根据宿舍类型确定。体检费:所有新生需缴纳入学体检费 75 元 / 生。缴费时间与方式缴费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3 日至 9 月 3 日,采用线上自主缴费方式,流程如下:登录河海大学官网(https://www.hhu.edu.cn/),进入 “校园生活” 板块,选择 “校园服务”,点击 “综合缴费” 进入缴费界面。登录方式有两种:①用户名登录:输入学号(用户名)及初始密码(Hhu@+ 身份证后六位);②证件号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首次登录需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方可缴费。进入 “学费缴费” 页面,勾选需缴纳的费用项目,选择支付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建设银行卡),完成支付即可。申请助学贷款的新生,需缴清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如体检费)。银行卡使用说明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中国建设银行卡,用于学校批量扣缴学杂费、发放奖助学金及常州校区校园卡转账圈存,初始密码为 95533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联系银行进校办理银行卡激活、密码修改及个人信息更新;若入学前需使用该卡,可自行前往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上述业务。计划财务处联络方式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025-83786338(缴费问题咨询、票据查询)常州校区:0519-85192002(学费扣缴疑问解答)附:2025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及学费标准金融(非全日制):学制 3 年,学费 30000 元 / 生・学年国际商务(非全日制)、资产评估(非全日制):学制 3 年,学费 26000 元 / 生・学年工商管理(全日制):学制 2 年,学费 200000 元 / 生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海纳百川方向):学制 2 年,学费 230000 元 / 生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上善若水方向):学制 2 年,学费 270000 元 / 生会计(全日制):学制 2 年,学费 40000 元 / 生・学年会计(非全日制):学制 2 年,学费 74000 元 / 生・学年图书情报(非全日制):学制 3 年,学费 26000 元 / 生・学年工业工程与管理(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学制 2 年,学费 10000 元 / 生・学年工程管理(非全日制)、项目管理(非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非全日制):学制 2 年,学费 150000 元 / 生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学制 3 年,学费 26000 元 / 生・学年土木水利(全日制,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全日制,中外合作办学):学制 2 年,学费 58000 元 / 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学费 10000 元 / 生・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学费 12000 元 / 生・学年(六)定向培养协议提交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需在报到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原件,协议需满足以下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无遗漏信息,本人已签名确认,且有定向培养单位的签字及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协议的,将无法完成报到流程。三、其他注意事项(一)助学贷款办理硕士研究生可选择两种助学贷款方式,二者不可重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向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报到时携带县、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后办理。助学贷款资金需统一汇入南京指定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河海大学账号:3200159553605000139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汇款用途:需注明 “研究生姓名 + 学号 + 学费”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计划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时可在学院(系)现场通过 “绿色通道” 办理报到,缴清非学费、住宿费的其他费用后,无需再前往计划财务处报到点。(二)医疗保险参保南京两校区(西康路、江宁)参保费用:自愿参保的研究生需缴纳 810 元 / 生(标准学制 2 年的研究生缴纳 540 元 / 生)。缴费方式:开学后待校医院完成参保建档,将另行通知缴费事宜;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参保,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保障期与报销:参保后保障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若新生入学前未参加任何医保,2025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的医疗费用,可按南京市医保政策报销。常州校区参保费用:260 元 / 生・学年(最终费用以常州市医保局 2025 年 9 月文件为准),后续学年费用按当地政策调整。参保要求:户籍地已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新生,若选择参加常州市大学生医保,需先停保户籍地医保,避免重复参保。保障期:参保后保障期自 2025 年入学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医保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通知。(三)入学复查与请假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全体研究生的学历、身份、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依法依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请假规定: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需提前向所属学院(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如病假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 2 周,确需延长的需经学校批准,最长不超过 1 个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四)报到便利提示与开学典礼住宿办理:由学校安排住宿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先到宿舍管理站办理入住,再前往学院(系)报到,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开学典礼:2025 年 9 月 5 日将举行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全体新生需准时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到时通知。2025-08-27 1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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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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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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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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