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各硕士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通过现场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复试
(一)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公布。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系统”),点击“复试信息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复试资格情况。
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
2.复试通知书
我校不向考生发出书面复试通知。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到各硕士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4.体检
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交至拟录取招生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下载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26/1026.htm)
5.关于加分政策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6.学信网审核的学籍学历问题考生
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考生须于4月上旬向拟录取单位提交报告。因办理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录取。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各硕士招生单位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复试采取现场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3.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1)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具体由各单位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和综合面试,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和综合面试70分。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需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与评分表格,并在复试工作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采取随机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
b.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复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3.录取总成绩计算
(1)初试总分5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
(2)初试总分3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
三、调剂办法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四、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单位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由招生单位严格按本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考生方能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须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五、工作纪律
(一)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复试考场的监察和巡视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六、咨询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
邮箱:yanjiusheng@mail.gdufs.edu.cn
七、申诉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36207065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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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考生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1、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2、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3、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4、成立若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各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精通外语的教师组成,负责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考核评价工作。5、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三、复试分数线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吉林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招生计划并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划定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即初试成绩总分154分,综合70分,外语35分及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总分按照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后,相对报考学科专业的学校分数线总分提高7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0分。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四、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工作秘书在面试当天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收集材料。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3、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与网报时填写的毕业、结业证书一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1、无故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与《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五、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安排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一)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教学楼1、政治理论笔试,开卷,时间1小时。考生自备材料,不允许携带使用电子设备。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2、管理案例分析,闭卷,时间1.5小时。(二)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全天;3月29日(星期六)下午;3月30日(星期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1、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采用多对一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管理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素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潜质、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情况。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用外语自我介绍,并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问题。(三)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区218室1、管理学,闭卷,时间1.5小时。参考书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八版,周三多、陈传明、刘子馨、贾良定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战略管理,闭卷,时间1.5小时。参考书目:《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第四版,杨锡怀、王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六、复试要求1、笔试、面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3、面试分组进行,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无故随意变换编组。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6、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着正装参加复试。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3)×40%八、录取1、符合初试成绩要求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招生计划,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录取。2、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分优者;如初试总分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如外国语成绩相同,则录取复试成绩优者。3、对复试不合格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将及时通知考生。九、信息公开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及公众号公布复试细则及有关事项,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及时公示。十、监督、复议1、监督制度复试全过程在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监督下进行,切实维护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2、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5167670。十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31-85095337;85166123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2025-07-31 15: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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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学院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开展复试督查巡视工作。二、复试分数线专业代码:1251类别(领域):工商管理(MBA)管理类综合:70外国语:35总分:151三、招生计划79人(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四、复试资格1.查阅我校管理学院公示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2.符合我校及管理学院相关专业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为准。 五、复试方式、内容及安排1.复试方式:采取考生线上现场复试。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1)专业知识(40分)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领域专业学位考生考核管理学基本理论知识。(2)外语能力(20分)主要考核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3)综合素质(40分)复试专家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时事政治理论测试为主,分数为20分;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核以分析与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为主,分数为20分。3.网络远程复试安排:3.1 复试时间。我院定于3月29日启动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考生在复试前1天,登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http://wust.yanjiushengyuan.com) 下载准考证,了解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3.2 条件要求。硬件要求:两部性能良好的手机(或1部手机和1部平板,不支持iPad),并确保手机能提供清晰的视频音频传输。软件要求:浏览器、微信及复试应急备用系统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在手机上完成以上程序的安装与试用。其它条件要求请参考《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3.3 资格审查。我院将于3月26日至28日对一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一志愿复试考生凭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http://wust.yanjiushengyuan.com) 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各学院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此注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3.4 签订《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3.5 网上缴费。考生扫描系统中二维码缴纳复试费100元。3.6 网络远程复试流程3.6.1 登录系统。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通过准考证上的二维码进入考试小程序,登录考试系统。3.6.2 身份核验。进入系统后,进行身份核验,认真按照要求拍摄一张本人头像照片,系统会自动进行人脸识别比对,通过后可进入考试界面。如2次核验都没通过,页面将出现提示,提交人工审核申请。3.6.3 复试环节。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分解到以下环节中:(1)英语能力考核时间为5分钟左右。首先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然后英语测试专家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2)专业知识考核时间为7分钟左右。考生从复试秘书处按要求随机抽取一份试题作答。(3)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为8分钟左右。专业学位考生本部分考核分为2个小部分分别计分:一是由政治理论测试专家提问,用时约3分钟;二是由其他面试专家提问,涉及综合素质考核所述内容,也包括考核考生分析与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4.其他说明:同等学力等考生加试科目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武汉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六、调剂1.对调剂考生,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及时关注调剂系统志愿填报通道开启时间。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电话咨询学院。2.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详细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发布)七、成绩核算1.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学院将按专业对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如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2.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等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其它事项1.奖助政策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文件执行。2.学制与学费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九、信息公开及考生咨询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在学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s://som.wust.edu.cn/),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接受考生监督和复核申请。工商管理(MBA)专业招生办公室地址: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教八楼80318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62802。2025-08-13 16: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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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辽宁省招考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号)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二、复试组织管理(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工作职责在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复试等工作。1.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两校区复试工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总指挥。2.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复试协调等工作指挥。3.副组长: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两校区复试后勤保障等工作。4.成员:协助副组长做好各相关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纪检监察及复试录取期间按辽宁工大委发〔2023〕33号文件进行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等工作。5.办公室(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1.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以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助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相关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纪检监察及复试录取期间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等工作。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按专业(领域、方向)分别成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复试小组(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数量确定具体小组数量),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小组和外语水平测试小组构成,分别设组长、秘书各1名。其中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小组应在本专业(领域、方向)导师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1名基础外语教师(由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部提供教师数据库,随机抽取)和2名专业外语教师(由各单位提供的专业外语教师库,随机抽取)组成。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由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三、复试准备工作(一)制定并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执行。实施细则应包含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专业(领域、方向)的复试方式、流程和时间安排,思想品德考核要求,复试名单确定办法、专业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和分数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调剂遴选原则,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和咨询方式等内容。(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及工作要求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集中组织学习教育部和省招考办下发的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文件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工作人员与教师的遴选、培训、领导与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三)命制复试试题复试中笔试自命题工作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辽工程研发〔2024〕19号)有关要求执行。综合能力复试部分由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自行命制和管理,要命制多套测试题目、安排考生随机抽取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要加强复试题目的安全保密管理,综合能力复试题目不得重复使用。各学院要参照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综合能力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进行。(四)复试资格名单确定及复试比例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领域、方向)复试资格线。各招生学院根据本专业(领域、方向)上线情况确定复试资格线,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根据复试资格线将具有复试资格名单提供给招生学院,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最终由各学院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复试。2.一志愿上线生源超出计划数的专业(领域、方向)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他一志愿生源不足120%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2025年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依据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科研条件、培养条件、培养质量、导师指导能力等实际情况,同时向国家、辽宁省重大专项和重大平台基地倾斜,向基础学科倾斜,支持我校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发展等因素,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详见招生简章。(五)考生资格审查与复查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严格执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工作。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所有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正反面)、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3)准考证;(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5)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6)《诚信复试承诺书》;(7)对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进行确认(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定向录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各相关单位指定的专用电子邮箱。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相关材料如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须及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前,学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不予学籍注册。四、复试方式和内容(一)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的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要制定详细复试方案细则。复试期间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确保公平公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1.专业综合测试部分要求(80分):(1)每生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2.外语能力测试部分要求(20分)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实际需求具体制定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3.复试结果要求各学院要将复试情况如实填写在每位考生的《复试登记表》上。复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二)复试主要内容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与运用,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潜质,综合实践素质及职业发展潜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复试小组不仅要考核考生的业务水平,同时也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研究生院限期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全面考查其政治情况;(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体检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五、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安排(一)学校信息化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期间网络运行。(二)相关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并开展网络复试演练。(三)相关学院要及时对网络复试相关录像及图片留存保管。(四)相关学院要制定网络复试相关流程并在复试细则中公布。(五)相关学院复试细则中应要求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一台用于在线复试,一台用于视频监控。(六)考生复试前须提交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七)如果开展笔试还应对相关考试环境及具体过程有明确要求(如桌面保持整洁,不得查阅电子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等)。(八)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制定防范方案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六、复试成绩的使用(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或放弃复试资格者,均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要求计算复试成绩后以汇总数据上报研究生院。(二)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即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70%+复试成绩*30%)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考核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程考试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对于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初录取名单。七、调剂相关要求(一)根据分专业计划和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收其他渠道调剂。(二)接收调剂原则上每个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一次性完成。各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发布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要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22:00-8:00间不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发送复试通知与发送拟录取通知之间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送拟录取通知后给考生预留确认时间不少于4小时。(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四)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按照调剂遴选原则制定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八、复试流程与时间安排(一)3月24日开始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由学校组织专人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相关事宜,并做好通知结果记录;复试考生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由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二)各学院3月24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相关材料;并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复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三)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登记表、复试成绩报告单、复试录像视频等材料于4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四)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另行公布。九、录取(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报考学院、专业、学习方式,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通过官网公示,待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3.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十、入学资格复查(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二)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院负责落实,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具体实施工作。(三)核查工作分为现场核查、档案核查、“人像比对”核查三个工作环节:1.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认真审核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与录取登记表上的信息逐一核对,做到学历信息真实、照片对应,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和存疑学生应详细列出学生信息及情况说明,上报研究生院。2.各学院应组织专人对研究生档案进行整理核查,重点核对研究生的学籍学历档案、党团关系、户籍信息(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中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是否一致。3.新生报到入学后,各学院需组织研究生新生开展相应的“人像比对”核查,重点比对本人与身份证照片、录取电子照片,必要时可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复核,严防冒名顶替。4.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如发现并查证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学籍并注销电子注册;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政策宣传和咨询(一)充分利用好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复试、调剂等相关信息;(二)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三)充分利用好各学院复试咨询微信群、QQ群等做好相关咨询答疑工作。十二、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二)研究生院会同纪委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及各学院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五)监督电话:0418-5110021本方案经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如有同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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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5:27 发布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对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公示期相关安排1.本批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限设定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与咨询,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后续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二、拟录取考生类型说明1.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所有考生均为通过 “申请考核” 方式参与报考的考生;2.除 “申请考核” 类型外,本批次公示名单未包含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三、专项计划考生标注规则1.针对纳入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本次公示名单中已通过 “备注” 栏目的信息进行明确说明;2.考生可直接查看名单内的 “备注” 内容,确认自身或其他相关考生的专项计划归属情况。四、拟录取及递补核心原则1.本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开展,全程遵循 “择优录取” 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2.若出现已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将按照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符合条件的复试合格考生;(1)递补过程将严格对照初始录取标准,不额外增设或降低录取条件;(2)递补结果将同步履行公示程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五、正式录取的前置审核要求1.本次公示的 “拟录取名单” 仅为阶段性结果,并非最终正式录取依据;2.该拟录取名单还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只有在审核通过后,相关考生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3.若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录取政策、材料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不进行后续递补。六、联系方式及违规处理办法1.公示期间及后续招生流程中,考生若有疑问、咨询或反馈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1)联系电话:010-62732200;(2)联系邮箱:huiqing2020@cau.edu.cn;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一旦查实考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造假、考试作弊等),将不受公示期限制,随时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七、公示附件说明1.附件 1:《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社会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社会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2.附件 2:《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共管理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公共管理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2025-09-03 14: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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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制订、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情况。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 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秘书。各招生学院应对该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复试生源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划线原则。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都不得低于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项计划指标、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后统一划定。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 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四、复试方式及内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一)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组织,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二)面试。满分 200 分,包括综合面试(150 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 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三)心理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学院通知考生。五、复试相关安排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分批次进行,总体安排为 3 月 22 日 —24 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4 月 20 日前完成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复试期间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流程为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电脑和手机,具体流程见招生学院公告栏发布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员遴选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保证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考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 “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原始登分表和面试评分记录表等材料原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招生学院复印留存。招生学院要把好关键环节关,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反复校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复试过程环节提前演练,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 ÷ 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分 ÷ 复试满分)×100×40%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等 4 个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原则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 300 分低于 180 分;复试总分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 60 分);(4)体检不合格者;(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校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十、体检安排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复试缴费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 100 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十二、复试工作监督及复议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要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信息公布与复议。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录取无效。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 - 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 - 5975003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十三、其他事项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2025-08-27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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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严格组织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制定如下录取办法: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判断和处置,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复试细则(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监督做好复试内容、复试组成员、考生网上信息等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复试前要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工作要求。在复试过程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过 AI 技术作弊。2.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环节模块、评分标准。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和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3.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机密材料, 学院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4.学院要加强参加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院要发挥和规范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进行人才选拔的能力。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期间复试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条件: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5年一区硕士复试线,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三)复试比例:超额一志愿专业按1:1.5差额复试;未超额一志愿专业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不变。(四)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3日,调剂生调剂启动时间预计4月8日左右开始。(五)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须根据本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程序和复试标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办法),在研究生院官网向外公布。(六)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取消录取。认真核对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认真核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认真核查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七)复试要求: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八)复试内容:复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学院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复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复试题库。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学院应以复试小组为单位,对照复试四项内容按七个模块设立题库。内容一:英语听力(模块1),内容二: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模块2),内容三:专业知识能力,包括:学业知识(模块3)、专业素养(模块4)、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模块5)、发展潜力科研创新(模块6),内容四: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模块7)。题库各模块题量一般不低于复试考生人数的1.5倍。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九)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2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成绩 *35% (公共管理初试成绩/3* 65%+ 复试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可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公共管理专业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十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通过网络进行测试。(十二)体检工作:根据要求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由考生自行去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十三)诚信复试: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要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动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十四)指标调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指标可重新调配至其他专业或其他学院。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原则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程序1.调剂时间:网络开通时间预估为2025年4月8日。2.调剂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yztj/3.调剂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由学院、学校按调剂邀请比例网上邀请,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并预录取到相应的学院。导师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5.已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前或复试录取后学校不再接受调剂申请。五、录取工作各学院在结束复试后按学校下达的计划数从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审查、体检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确定学院预录取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被拟录取,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 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 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71-86613539,电子邮件:zzyz607@163.com2. 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1-866135173. 各招生复试学院联系电话(见附表)2025-09-05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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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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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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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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