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集体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
(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等,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后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培养单位内按一级学科(或学科大类)统一自命题科目的、不同培养单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统一自命题科目的,优先接收相同初试科目的调剂考生。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
3.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部分纳入学校专业学位教育改革试点的专业领域(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国际商务、保险、会计,电子信息学院软件工程都柏林项目)学费调整待财务部审核后由学院公布。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纳入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单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学业奖学金方案由所在试点单位另行制定。
十、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
拟录取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
十一、违规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监督电话:027-68752637(工作时间开通)。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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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智能采矿微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为积极响应国家 “双碳” 战略部署与矿业行业智能化转型的迫切需求,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依托自身学科优势,特推出绿色智能采矿微专业,并制定本实施办法,旨在培养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一、培养方案1. 微专业介绍本微专业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为依托,核心目标是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 这类人才需兼具生态文明理念、数字化思维与工程实践素养,系统掌握绿色开采理论与智能采矿技术,能够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复杂工程问题。在培养理念上,本微专业严格遵循 “绿色赋能、智能驱动、产教融合” 的原则,构建起 “绿色开采技术 + 智能装备应用 + 数字矿山管理” 的三维一体课程体系。课程体系以《智能采矿学 I - 地下开采》《智能采矿学 II - 露天开采》《岩层智能控制》《地下工程 (智能采矿)》《充填开采理论与技术》5 门核心课程为重要支撑,着重强化绿色采矿理论与智能化技术的交叉融合。师资力量方面,团队以矿业工程领域资深教师为领衔人物,联合绿色智能采矿领域的优秀青年教师,共同组建跨学科教学队伍;同时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优质科研与教学平台,为绿色智能采矿领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支持。2. 培养目标本微专业紧密围绕矿业领域 “绿色化、智能化、可持续化” 的全新发展范式,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矿业工程基础的人才 —— 这类人才需精通智能开采系统的设计与运维方法,熟悉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流程,能够胜任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成为行业所需的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学生完成本微专业全部课程修读后,就业与发展方向广泛:在传统矿山企业中,可参与绿色开采方案设计、智能采矿系统优化、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等技术管理工作;在智能装备制造企业里,能投身采矿机器人研发、数字孪生平台搭建、智慧矿山解决方案设计等创新实践任务;在政府监管部门中,可负责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矿山环境监测评估、矿业 ESG 体系构建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此外,针对深地深海资源开发、太空采矿等未来产业领域,学生通过本微专业学习,将具备解决极端环境下安全高效开采、闭环式资源利用等前沿技术问题的能力储备,为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输送专业人才。3. 课程设置本微专业共设置 5 门核心课程,各课程的学分、学时及开课安排具体如下:课程名称:智能采矿学 I - 地下开采,学分 2 分,总学时 32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 28 学时、实践学时 4 学时),开课学期为第 1 学期;课程名称:智能采矿学 II - 露天开采,学分 2 分,总学时 32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 32 学时、无实践学时),开课学期为第 2 学期;课程名称:岩层智能控制,学分 2 分,总学时 32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 28 学时、实践学时 4 学时),开课学期为第 1 学期;课程名称:地下工程(智能采矿),学分 2 分,总学时 32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 28 学时、实践学时 4 学时),开课学期为第 2 学期;课程名称:充填采矿理论与技术,学分 2 分,总学时 32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 28 学时、实践学时 4 学时),开课学期为第 2 学期。上述 5 门核心课程总计 10 学分,总学时 160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累计 144 学时,实践学时累计 16 学时。二、组织方案1. 招生人数本微专业的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在 15 至 60 人之间。若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低于 15 人,则该期微专业不开设课程;具体开设课程内容,需参照本实施办法中 “一、培养方案” 部分的相关规定执行。2. 招收对象本微专业的招生范围面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非智能采矿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凡是我校三年级(大三)本科生,已按照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且无任何课程不及格(未通过)记录的,均具备申请修读本微专业的资格。3. 遴选办法在本微专业报名工作截止后,由能源与矿业学院智能采矿工程系牵头,组织矿业工程、智能技术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所有报名学生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将综合考量两方面核心因素:(1)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测评成绩,以此体现学生的整体学习能力与综合素质;(2)学生当前所学专业与绿色智能采矿微专业的关联紧密程度,确保学生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以适应微专业学习。三、其他事项本微专业在经费管理(如经费申领、使用、核算等)、教学管理(如课程安排、教学监督、成绩评定等)、证书管理(如结业证书申请、审核、发放等)等所有日常运营与管理环节,均需严格依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编号:中矿大京教字〔2025〕4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09-03 15: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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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章程依据教育部与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浙江财经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途径,选拔全国范围内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学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以择优录取为导向,保障生源质量,结合本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申请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所需的培养潜力与综合素养。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英语能力达到优良水平;需取得所在高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具体资格以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的推免名单为准。本科期间无不及格科目或重修记录,且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3.本科就读期间若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且表现较为突出的申请人,将获得优先考量。4.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二、接收专业范围浙江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有关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明细,可登录研招网查阅《浙江财经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三、接收流程安排1.已获取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若已被某招生单位录取,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统考,否则该推免录取资格将被取消。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接收外单位(外单位须为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免试研究生。各招生学院会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招生学院的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四、复试与录取规则(一)复试需提交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 1 份复印件;2.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本人撰写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作品或原创性成果证明等)的复印件。4.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经查实存在信息虚假或不准确的情况,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二)复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复试时间暂定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前,具体复试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关于复试工作的详细实施办法,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三)录取与入学要求1.各招生学院会综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政治审查结果、体检结果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拟录取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按照系统提示及时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4.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经学校批准后,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批,并最终报教育部备案。5.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其入学资格将被取消。五、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二)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含三大类别,分别为研究生学业奖励、学业资助与荣誉称号,具体内容如下:1.学业奖励:涵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励、社会捐赠设立的奖学金等;2.学业资助:包含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3.荣誉称号:设有卓越之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 岗位之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等荣誉。4.关于学校奖助政策的具体细则、实施要求及注意事项,可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六、其他重要事项各招生学院需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纪检监督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需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信息)、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关键信息的公示与公开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信息如下: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6754635、0571-86754520;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与申诉电话:0571—87557163。七、附则本章程由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对于本章程中未提及的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发布的最新文件通知要求执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10-10 1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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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2025 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顺利举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优秀大学生间的学术交流,展示会计学院研究生培养优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于近期成功开展 2025 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以下从活动基本情况、核心环节详情及活动重要意义三方面展开介绍:一、夏令营基本举办情况1.举办时间与形式:本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于 7 月 12 日下午以线上方式开展,打破了地域限制,为不同高校的学生提供了便捷的参与渠道,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覆盖更多潜在优秀生源。2.参与规模:活动凭借学院的学科影响力与丰富的内容设置,吸引力强劲。共有来自辽宁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 60 余所高校的 150 余名优秀大学生报名参与,参与高校数量与学生人数均体现出活动的广泛覆盖面。3.主持人安排:本次夏令营活动的整体流程把控与引导工作由会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王宇婷担任主持人,其专业的组织协调能力为活动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二、夏令营核心环节开展详情1. 学院领导致辞环节(1)致辞人及核心内容:会计学院副院长王茂林代表学院发表致辞。他首先向全体参营同学表达了热烈的欢迎,让同学们感受到学院的热情;随后重点介绍了会计学院的核心优势,包括悠久的发展历史、鲜明的学科特色、高水平的培养质量以及广阔的就业前景,帮助同学们快速建立对学院的整体认知;最后寄语参营同学,期望大家能通过本次活动有所收获,并在后续的预推免环节中继续选择会计学院,为学院吸纳优质生源传递积极信号。2. 学院全面介绍环节(1)介绍人及内容维度:会计学院 MPAcc 中心主任助理王储负责对学院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讲解内容涵盖学院的历史沿革、专业设置、课程特色、导师队伍、科研成果以及就业前景等多个核心维度,从多个角度展现学院的综合实力,让参营同学对学院的发展历程与培养体系有更深入、全面的认知。(2)额外激励内容:在介绍学院情况的同时,王储还结合自身的求学经历,向参营同学们传递了 “坚持到底、追逐热爱、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素养” 的理念,用真实案例为同学们未来的学习与职业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增强了同学们的学习动力。3. 主题讲座分享环节本次夏令营设置两场主题讲座,分别从行业趋势与学术学习两个角度为参营同学提供专业内容:(1)首场讲座 ——AI 时代会计人发展:学院特别邀请在任行业实践导师、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姜孝君开展主题讲座,讲座主题定为 “AI 时代:会计人立于职场不败之地的智慧之道”。姜孝君总监结合自身丰富的行业经验,围绕 AI 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具体应用场景(如智能核算、风险预警等),以及会计从业者在 AI 时代需要具备的核心素质与能力(如数据分析能力、跨领域整合能力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同学们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明确能力提升方向。(2)第二场讲座 —— 公司财务与研究生学习:会计学院教授汪平以公司财务为专题开展讲座。他通过深入浅出的分析方式,结合具体案例,生动地向参营学生展示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目标与核心重心(如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业深度探索等);同时,汪平教授还清晰对比了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学习的主要区别(如学习自主性要求、研究性学习占比等),为同学们提前规划研究生学习路径提供了实用参考。4. 在校生与毕业生经验交流环节(1)分享人身份:为让参营同学更直观地了解学院学习与发展情况,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会计学院的硕博连读生周安之与应届毕业生张昀浩作为分享嘉宾。二者分别从 “在读深造” 与 “毕业求职” 两个不同学习阶段和发展节点出发,分享内容更贴近参营同学的实际需求。(2)分享内容范围:两位嘉宾围绕在校期间的学习方法(如课程学习与科研平衡技巧)、科研项目参与经验(如选题思路、团队协作要点)、专业实践开展(如实习选择、实践能力提升)、学科竞赛准备(如备赛流程、重点突破方向)以及求职就业技巧(如简历优化、面试应对策略)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分享,内容具体、实用性强,为参营同学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模板。5. 互动答疑环节(1)互动主题:活动最后进入互动答疑环节,参营同学结合自身关注的重点,围绕报考要求(如专业背景限制、成绩要求等)、预推免工作安排(如时间节点、材料准备等)、未来就业方向(如行业选择、岗位发展路径等)与自身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积极向现场老师提问。(2)互动氛围与效果:师生间交流氛围友好且热烈,老师们针对同学们的疑问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不仅有效解决了同学们的困惑,还进一步增进了双方之间的了解,为后续学生报考与学院招生工作搭建了良好的沟通桥梁。三、夏令营活动的重要意义1.对学院的展示作用:本次夏令营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现了会计学院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特色与突出成就,通过多环节、多维度的内容呈现,让更多外校优秀学生了解到学院的学科实力与培养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学院的知名度与影响力。2.对师生沟通的促进作用:活动为学院教师与参营学生搭建了优质的沟通交流平台,打破了以往信息传递的壁垒,让教师能够直接了解学生的需求与困惑,也让学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学院师资力量,增进了双方之间的相互了解,为后续潜在的师生合作(如研究生阶段的指导与学习)奠定了基础。3.对生源与培养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方面,通过广泛吸引不同高校的优秀学生参与,有效扩大了优秀生源的覆盖范围,为学院后续招生工作储备了优质潜在生源;另一方面,活动的成功举办也为学院后续持续推进各项研究生培养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助力学院在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培养体系优化等方面进一步发展。2025-09-08 10: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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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现将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工作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0:00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学校不另寄发书面成绩单,亦不提供排名查询。学校复试分数线依照国家分数线划定,在国家分数线公布之前,无法提供复试分数线预测及调剂方面的咨询。二、后续安排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最新要求,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部署复试录取相关工作。请各位考生安心备考,并密切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2025-08-05 1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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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相关事宜通知随着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正式启动,西北大学已全面开启推免生接收的报名筹备工作。对于有望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向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 2025 届本科生,需登录 “西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相关具体要求如下:一、推免生申请条件1.申请我校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身份要求:须为 2025 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且需成功获取本科所在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3.思想品行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对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身心状态良好;4.学业与能力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同时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5.学术诚信要求:为人诚实守信,严格恪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6.纪律表现要求:日常品行端正,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且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7.优先考量条件:若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含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的经历,或在国内外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量。二、推免生招收计划2025 年,我校拟定的推免生接收计划如下: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接收人数为 1200 人;2.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称 “直博生”):计划接收人数约为 60 人。3.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正式录取的人数为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三、推免生接收专业范围1.我校 2025 年推免生接收覆盖大部分研究生招生专业,其中以下专业不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2.除上述两个专业外,其余所有研究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申请通道,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方向选择对应专业报考。四、推免生申请流程推免生申请我校研究生需遵循 “预报名 — 复试 — 拟录取 — 系统确认” 的流程,具体步骤如下:(一)预报名阶段1.报名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 —9 月 20 日;2.报名方式:申请人需登录 “西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确保所有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报名资格。(二)复试通知发放1.初审环节:各院(系、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结合专业招生需求及考生学术背景等因素,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通知方式:各院(系、所)会通过电话、邮件或学院官网公告等形式,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3.考生注意事项:考生需密切关注所报考院(系、所)的官方网站,及时查看复试相关信息,同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避免错过重要通知。(三)复试参与及拟录取名单确定1.复试要求:考生需按照各院(系、所)通知的时间、地点及形式(线上或线下)参加复试,严格遵守复试纪律;2.拟录取确定:复试结束后,各院(系、所)会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本科学业成绩、学术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3.复试材料准备: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部分材料需按要求提交复印件,具体以报考院(系、所)通知为准):(1)身份核验材料:本人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2)学业证明材料:由本科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3)学术成果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或章节、申请 / 授权专利等学术科研成果证明,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外语水平材料: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成绩单,或托福(TOEFL)、雅思(IELTS)、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等官方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单;(5)综合素质材料: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等经历的证明材料(如活动主办方出具的证明、服务证书等);(6)补充能力材料:其他可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或特长的材料,如科研项目参与证明、实习证明等;(7)院系要求材料:各招生院(系、所)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额外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操作1.系统开通后操作:待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全国统一推免管理平台)正式开通后,已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登录该系统完成账号注册;2.志愿填报:根据我校拟接收的专业方向,在系统内准确填报相应志愿;3.通知确认:我校将通过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正式发放复试通知(如需补充复试)及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五)未参与预报名考生的报名方式1.未在上述预报名阶段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在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通过该系统直接填报我校志愿;各院(系、所)会根据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指标的剩余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向此类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具体报名要求、复试时间及流程等,需以各院(系、所)届时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六)直博生申请专项要求1.报名流程: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需先按照上述推免生的统一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及复试报名;2.申请提出:在参加复试时,需向所报考的院(系、所)明确提出直博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以招生单位通知为准);3.复试录取: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考生可按照直博生的考核标准参与复试,复试合格者按直博生身份录取;4.专业目录参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于 2024 年 9 月中旬正式公布,在目录公布前,考生可暂时参考《西北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相关专业信息。五、各院(系、所)咨询联系方式1.为方便考生咨询推免报名、复试安排等相关事宜,现将我校各招生院(系、所)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咨询邮箱整理如下:2.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240,咨询邮箱 xingli516@126.com;3.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262,咨询邮箱 jgxy8262@163.com;4.艺术学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553,咨询邮箱 ysxy88302553@126.com;5.文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215,咨询邮箱 yjs002@126.com;6.法学院: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085,咨询邮箱 xdthm@nwu.edu.cn;7.新闻传播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364,咨询邮箱 xwxyymb@nwu.edu.cn;8.外国语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239,咨询邮箱 1449489108@qq.com;9.历史学院: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3980,咨询邮箱 3171654137@qq.com;10.文化遗产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438,咨询邮箱 1248425395@qq.com;11.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178,咨询邮箱 meng@nwu.edu.cn;12.丝绸之路研究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17372044202,咨询邮箱 1624671619@qq.com;13.中东研究所: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834,咨询邮箱 xiezhibinyouxiang@163.com;14.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联系人朱老师、赵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5298,咨询邮箱 258513450@qq.com;赵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849,咨询邮箱 zyxbdx@nwu.edu.cn;15.数学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429,咨询邮箱 wanghaixia2018@nwu.edu.cn;16.物理学院、物理所、光子所:联系人强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742,咨询邮箱 qiangyule@nwu.edu.cn;17.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联系人赵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 029-81535043,咨询邮箱 809266433@qq.com;18.化工学院:联系人裴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3733,咨询邮箱 pmc418035336@163.com;19.城市与环境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423,咨询邮箱 zd98603@126.com;20.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马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449,咨询邮箱 972760353@qq.com;21.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人常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121,咨询邮箱 20220121@nwu.edu.cn;22.网络和数据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813,咨询邮箱 cetcyjs@nwu.edu.cn;23.地质学系: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536,咨询邮箱 baomin@nwu.edu.cn;2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460,咨询邮箱 heliangliang@nwu.edu.cn;25.哲学学院:联系人姜老师、张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908,张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197,共同咨询邮箱 nwuzxxyyb@126.com;26.科学史高等研究院: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8435,咨询邮箱 iashs@nwu.edu.cn;27.医学院: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084,咨询邮箱 20195499@nwu.edu.cn;28.碳中和学院: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2102,咨询邮箱 892632499@qq.com;29.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 029-88309083,咨询邮箱 crcasr@nwu.edu.cn。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 年 7 月 15 日2025-09-23 15: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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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石河子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4月29日-5月15日二、检查内容(一)全校各类研究生(包括国际学生)的课堂(含实验室)教学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日历实施情况、课程进度情况等),研究生组会开展情况。(二)Blackboard网络课程平台课程建设情况,是否完成教学资料上传,教学资源是否根据教学进度及时补充、更新等。(三)学院认真核查本院研究生教材、讲义、课件等教学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适合公开讲授。(四)直博生资格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五)202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落实情况,202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进展情况。(六)产学研基地(含科技小院)年度建设情况。(七)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情况。三、检查形式(一)学院自查各学院须通过自查、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本学期研究生教学情况,重点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后续改进措施,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二)召开督导座谈会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督导联络员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研究生教学运行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三)研究生院抽查研究生院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将按照所有学院全覆盖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四、材料提交《石河子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附件1-1)、《石河子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教材使用情况(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5月19日前提交。 产学研基地年度建设情况须提交2023年度检查报告(附件1-2)。未参加2023年度科技小院自查校级科技小院须提交《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自评表》(附件1-3),已参加2023年度科技小院自查的23个科技小院提交《科技小院年度总结情况汇总》,以学院为单位5月31日前提交。提交地点: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提交要求:电子版、纸质版(1份)。联系人:滑晓晴 王亚鹏 刘运东材料接收人:刘运东电 话:20571812025-08-12 1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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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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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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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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