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招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障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及科学性,明确各环节要求与流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基准线
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环节,统一采用国家命制的试题。根据招生要求,考生初试总成绩需达到 90 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复试的基本资格。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架构
1.学校层面统筹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职责,整体规划工作方向与核心原则;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流程合规。
2.学院层面实施细则
(1)组建复试相关团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牵头组建复试小组,严格遴选复试专家;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的分类标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 每组需包含 5 名及以上本学科职称达到副高级(含)及以上的专家,且考生报考导师需纳入其中,并指定 1 名专家担任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小组复试工作。
(2)监督机制保障:学院纪检工作人员需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流程、评分环节等进行监督,保障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行为。
(3)名单与方案公布:学院需依据考生初试笔试成绩,确定可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在正式开展复试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试实施方案,且方案需提前公开,保障考生的知情权。
三、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要求
1.审查依据与主体
复试启动前,各学院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资格条件为核心依据,由专人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审查内容明细
(1)考生身份信息: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材料与本人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避免身份不符情况。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对于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核查证书有效性;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作为学历状态的佐证。
(3)报名材料完整性:逐一核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类材料,确认无缺失、无虚假信息。
(4)报考资格合规性:判断考生整体条件是否符合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如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等。
3.特殊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需在复试现场,将推荐信直接递交给所报考学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不接受提前邮寄或线上提交的方式。
4.审查结果处理
经审查,若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材料虚假或缺失等情况,一律不予准许参加复试,审查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
四、复试具体安排细则
1.复试时间节点
各学院需从本方案发布当日起启动复试相关筹备与实施工作,且所有复试环节(包括面试、成绩核算等)必须在 2025 年 5 月 25 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推进。
2.复试实施方式
(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网络测试等准备工作。
(2)时长要求: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长不得少于 30 分钟,其中专门的外语测试环节时长需达到 5 分钟及以上,确保外语能力考查的充分性。
(3)过程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需由学院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保存期限需符合学校招生档案管理规定,以备后续核查。
3.考生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考察需求,自主确定是否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电子版),补充材料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1)考生个人求学规划与未来研究方向说明;
(2)详细的个人研究计划(需体现研究目标、方法、创新点等);
(3)大学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应届生可提供在读期间成绩单);
(4)个人学习与研究经历介绍(包括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等);
(5)本科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及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证明等)。
提交补充材料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具体提交时间与方式由各学院通知考生。
4.复试内容设置
(1)外国语水平考查:重点测试考生的外国语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口语表达、听力理解等方面;考查形式为面试,具体的提问方向、评分标准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与组织。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小组需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从多维度考查考生:一是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对本学科领域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三是结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其是否具备研究生阶段所需的学习能力、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该部分同样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内容与流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5.复试成绩的评定与计算规则
(1)成绩合格线: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若考生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无论初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2)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 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与听力)占 30 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 70 分;各部分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经汇总核算后得出最终复试成绩。
(3)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值为 150 分)+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值为 100 分),总成绩将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
1.录取筛选原则
学校将综合多方面因素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考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初试及复试的考核成绩、考生已展现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同时参考报考导师的专业评价意见,最终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后体检安排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3.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5 年 7 月上旬,学校将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至拟录取考生本人预留的通信地址;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查收通知书,如有地址变更需提前告知学校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的监督机制与结果复议渠道
1.全程监督保障
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专家遴选、面试实施、成绩核算等),均在学校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开展;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各学院工作进展,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结果复议途径
若考生对本人的复试结果存在异议,需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说明申诉理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与处理意见书面反馈给考生。
3.监督与咨询联系方式
为方便考生咨询招生政策、反馈问题,现将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监督电话与考生接待电话公布如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136022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调整,将以学校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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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以下简称 “推免”)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招生规定,制定本考核及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材料审查1.审查组织与目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门组建材料审查组,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筛选出具备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并第一时间通知考生后续考核安排。2.审查具体流程(1)材料逐一审核:每份申请材料均需经过至少 3 名拥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进行独立审核,专家以百分制为材料打分,最终取 3 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份材料的初始成绩。(2)成绩标准化处理:若材料审查过程中存在多组并行审核的情况,为保证不同组别评分标准的一致性,需对各组给出的初始成绩进行标准化调整。(3)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标准化后的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计划,按照 1:1.5 至 1:4 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二、考生资格审查1.审查时间与通知方式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定于 9 月 1 日下午开展,具体的审查时段、操作步骤等细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个人电子邮箱及手机通信畅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审查。2.审查流程与时长考生需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登录专门的资格审查软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身份核验等审查操作。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过程预计耗时约 5 分钟,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与。3.审查材料要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配合审查工作人员完成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验工作。4.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经审查后不符合推免报考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后续综合考核的资格,不再安排补审机会。三、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信息(1)考核时间: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定于 9 月 2 日举行,具体面试时段将根据考生分组情况另行通知。(2)考核地点:面试地点设置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2.考核流程与内容(1)场外材料阅读:每位申请人在进入面试考场前,将有约 5 分钟的场外时间,用于阅读与考核相关的材料,为后续面试做好准备。(2)场内面试环节:场内面试总时长约 20 分钟,主要包含三个核心模块:一是 3 分钟左右的个人陈述,内容可涵盖学术经历、专业认知、研究规划等;二是专业问题回答,考官将围绕公共管理及相关领域提问,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三是英文水平测试,通过英文问答等形式,评估考生英文交流与应用能力。3.考核评分与小组组成(1)评分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评分重点聚焦于申请人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学术研究潜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学术兴趣方向等方面。(2)考核小组:每组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 5 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将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为考生打分。4.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成绩直接等同于综合面试成绩,不额外叠加其他考核项目的分数。四、推荐拟录取规则1.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2.录取资格递补机制若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3.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特殊要求报考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的申请人,除需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外,还必须获得合作外方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满足上述两项条件后,方可最终获得该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录取资格。五、其他补充说明1.办法适用范围本《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仅适用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公共管理学专业、纪检监察学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其他专业的推免招生需参照对应专业的专项招生办法执行。2.招生安排变动应对若因地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的招生工作安排无法正常推进,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调整后的工作信息,具体变动内容以最新通知为准。3.未尽事宜处理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招生相关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其他相关通知、规定执行。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异议申诉途径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的流程规范性、结果公正性等存在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且材料中须注明申诉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诉。2.申诉及咨询联系方式(1)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06 教学办公室(2)邮政编码:100084(3)联系电话:010-62785603(4)电子邮箱:fcx@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08 月 22 日2025-09-08 14: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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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准备1. 学院准备(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1)必要文具。(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 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4. 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1.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总成绩 = A×60% + B。(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总成绩 = A + B。2. 录取原则(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 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十、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25-08-26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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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分类选拔、合理复试,按需招生,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组织管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指导校内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开展各项工作。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四、复试方式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五、复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4月6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六、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可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一区国家分数线”。同一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分数线相同。各学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在“一区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详情请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七、材料提交、复试资格审查(一)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按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出示原件,以备核查。(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以下所需材料中,1-6项为必须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如学院无特殊要求,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材料列表如下:必须材料清单:1).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10月15日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所列考生须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5.诚信复试承诺书;6.政审表;补充材料: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9.专家推荐信;10.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补充材料提交时,考生需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注意:1.各学院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考生要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及时补充材料。2.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述网站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前期通知中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以供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三)复试通知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考生应认真阅读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按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流程、安排等)参加复试。重要提醒: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以备核验。八、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一)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需求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学校认为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1.外国语测试外国语测试须包含口语和听力测试,可以包含专业外语。单独打分,采用百分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测试各专业按照《2025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5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取整),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3.综合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类别在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二)成绩构成1.复试总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由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确定,报研究生院后统一在此处公布。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 计算方法:以物理学院的物理学专业为例,查看其复试总成绩占比后,其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20%+专业复试×20%+综合面试×60%2.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成绩×40%九.调剂工作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上级文件规定。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与拟参加复试的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内容中,任何一项不同即视为调剂。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将另行发布。十、拟录取(一)录取规则及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确定排序规则,依据总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3.专业测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特别说明: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2.各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三)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四)体检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月6日前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报告由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五)学制及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照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六)入学资格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违规处理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2.各学院应遵照学校要求,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学校将对相关学院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并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十二、咨询及申诉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373-3329034 (研究生院)0373-3325864 (纪委)通讯地址:河南师范大学纪委邮政编码:453007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由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01 1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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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议题;研究生处负责落实相关规定,具体处理复试调剂相关事宜,指导和督促各学院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复试工作情况,处理考生质疑投诉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现场督查,受理考生申诉。二、招生计划(一)招生计划分配。各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制定本学院分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最终拟招考计划数以各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调剂)工作办法为准。(二)招生计划调整。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申请生源调剂,相关学院并按规定公布拟调剂计划数和调剂工作办法。(三)专项计划。专项招生计划与普通招生计划分开公示、分开排序,分别录取。三、复试分数线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pdf“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总分不低于国家线20分,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线10分。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不低于(A类考生)国家线。四、复试组织坚持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综合评价和分类选拔,加强考生的思想道德、诚信、一贯学业水平、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全面考核。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办法,明确复试相关事项和内容。我校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一)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复试,各学院依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培养目标、选拔要求确定复试比例,一志愿复试考生比例一般在1:1.2——1:1.5之间。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我校不破格复试考生。(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8.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9.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三)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一般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考察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为考察项,不计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和内容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办法中公布。复试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在线心理健康测试,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纳入复试成绩。复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调剂)工作办法。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管理类综合能力的专业需设立思想政治理论题目,考核结果计入总成绩。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一般以面试形式组织,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3.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①考察和专业相关的学业经历、一贯表现、科研素养、实操技能、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历等内容;②考察考生个性心理特征、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和意志品质等。③考察考生举止、表达、礼仪、沟通交流、人文素养、思维视野等。④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实践证明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1)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将严肃处理。考生在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且记录在案的,核实无误后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及在国家组织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于学科专业特点和考核需要,确需调整复试各项内容及分值的,由学院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处审批通过后实施。考生须遵守线下复试的各项规定。统一开考的笔试、上机等测试,开考15分钟未到场者不得入场;采取逐个面试等考核方式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候考。五、成绩计算方法(一)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1.专业知识考核40分。考核形式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考试科目依据各专业的当年招生简章确定,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考试。会计、审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须加试政治理论内容,成绩计入专业知识考核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主要考查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要求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但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设置。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分门考核单门成绩不合格即为不合格)。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1)外语听力测试占10分。(2)外语口语测试占10分。3.综合能力考核40分。面试成绩的评定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二)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其中,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权重+复试总成绩×权重),其中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需换算为标准分(满分为100分),且初试总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不得低于50%,不得高于7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考核内容、选拔要求等科学合理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说明:50%≤初试成绩权重值≤70%六、拟录取(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学院公布排序规则择优遴选确定名次。如个别专业(或方向)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追加招生计划等情况,则在该专业(或方向)复试合格的、未被其他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拟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二)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分别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其中,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学校拟录取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不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三)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复审。(四)定向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录取协议。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一)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二)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四)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体检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 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文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八、调剂(一)严格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河南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调剂工作。(二)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和本单位发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开展调剂工作。九、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记录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公告)、监督咨询电话、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调剂计划、复试流程要求、拟录取信息等及时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有必要,学校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十、联系方式1.研究生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61912529电子邮箱:yzb@zua.edu.cn2.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2025-09-01 15: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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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5〕5 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一贯学业表现。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领导。审议并决策复试和调剂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二)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复试场地与设施准备、技术支持、遴选复试教师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采取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调剂阶段复试形式由招生单位自行决定)。(二)复试时间学校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22 日。招生单位在学校确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多批次组织的复试不能简化程序,降低标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学校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6 日第二阶段:2025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22 日(三)复试要求1.招生单位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加试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以及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差额复试比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差额比例不得高于 150%。招生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于复试开始前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公示。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等信息。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简称 “工程硕士”)和分省招生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 “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数的 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该计划差额复试名单,剩余计划按照各省分省招生计划数的 150%,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士兵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4.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 的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50%(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该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 45 分,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5.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纳入 “士兵计划” 招录的除外),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上述 2 - 6 条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硕士研究生照顾或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 3 月 16 日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yzb@scuec.edu.cn,报学校审核。相关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在相应学院进行。7.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9.我校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10.复试其他要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环节安排要科学合理,保证时间充足,程序到位。招生单位承担对本单位相关教职工的业务培训,要宣讲政策,明确责任,强调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障考生等特殊群体关爱。(四)资格审查考生须按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5 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招生单位在复试之前,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招生单位积极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 “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形式与内容各招生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采用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考生复试次序,按次序进行复试。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并严格保密。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试题库建设,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提高命题质量。复试形式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可结合综合测试同时进行。1.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以《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面试组成人员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面试小组;人数较少的多个相近专业可合并进行;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综合测试题目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随机抽取。3.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由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自行组织。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一般不少于 3 名。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他考生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5.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核),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考生本人负责。6.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成绩 = 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 ÷ 面试教师人数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 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 ÷ 测试教师人数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综合测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30%。普通计划考生总成绩计算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0%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5]×30%“骨干计划”、“士兵计划” 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初试折算分成绩 ×70% +(复试成绩 ÷3)×30%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除外语学院外,其他招生单位一律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的考生。除外语学院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 7 个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 “骨干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 “骨干计划” 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 “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 “士兵计划” 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收通过其他渠道调剂考生。招生单位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工作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及招生单位制订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中的规定进行。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各招生单位调剂规则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录取(一)录取程序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单位按照学科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分配招生计划数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领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骨干计划” 和 “士兵计划” 的招生计划单列。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的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初审,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招办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 “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由研究生院代理)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二)录取规则依据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笔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骨干计划” 考生拟录取过程“工程硕士” 考生复试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执行后,剩余 “骨干计划” 执行分省计划,在同一省区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省计划执行完尚有剩余计划的,如果剩余计划数大于或等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能够再次执行分省计划,则向有递补生源的省份各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剩余计划数小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有递补生源省份最多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士兵计划” 考生录取过程不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拟录取过程与所在学科专业其他普通计划考生共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三)录取其他要求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骨干计划” 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 5 月 10 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招生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1 - 2 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七、体检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八、信息公开公示(一)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及时、充分、规范的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按照《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第十一章的规定执行。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九、违规处理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一定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与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管理和年终目标考核挂钩。举报电话:研究生院 027 - 67843396/67842123纪委办、监察处 027 - 67841676(二)实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学校监督巡视组对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四)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附则(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如我校公布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附件【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附件【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鉴定表.docx】2025-08-28 1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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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根据缺额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等情况,安排一轮或多轮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参加第一批次复试。(一)复试时间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学术学位研究生:3月26日10:00开始,包括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专业学位研究生MBA:3月29日8:00开始,包括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3月30日8:00开始,包括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二批次复试时间:将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展。(二)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收集并审核考生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具体包括:(1)资格证明材料: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国外学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2)考生须提交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习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研究生考生必须提交以上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MBA考生可选择性提交以上材料。(4)调剂考生还须提交《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2.复试形式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MBA,MPAcc)第一批复试采用现场复试,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3.复试内容(1)专业素养和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外语听说能力。4)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5)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6)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专业素养和能力×50%+综合素质和能力×5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素养和能力×45%+综合素质和能力×45%+政治×1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政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素养和能力×45%+综合素质和能力×45%+政治笔试×1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政治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复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二、复试组织管理(一)各硕士点成立5人以上的面试小组,负责本硕士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以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二)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三)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五)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接触。(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七)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录音录像资料妥善留存。(八)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九)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对于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以确保科学性。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6.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政策。(二)调剂考生的遴选原则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专硕类别)的考生。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此条不能调整,国家文件规定);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5、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学术要求(1)接收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专业考生调剂,所有专业要求考试科目必须有数学。(2)优先接收第一志愿为工商管理学、会计学考生调剂,优先接收学科方向为金融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的学生调剂,优先接收本科专业与我院相同或相近的考生调剂。(3)满足专业条件基础上,英语六级、四级优先(三)调剂程序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2.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3.由于各专业剩余计划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不同,按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复试。在每一轮复试周期内,我院将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初试分数、初试科目、学业水平等总体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5.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四、考生复试操作规程(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加入所在复试的微信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资格审查完毕后,负责教师通知复试时间、复试顺序、复试工具和复试过程。提前添加负责老师的为微信好友。3.负责教师按照小组复试叫号顺序逐一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首先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人证统一”核查;其次,要求考生展示一下周围环境,查看有无外人,避免作弊;最后,开始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复试结束后,负责教师通知考生退出考核平台,并邀请下一个考生进行复试。(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1.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加入所在复试的QQ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资格审查完毕后,负责教师通知复试时间、复试流程。3.负责教师按照小组复试叫号顺序逐一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首先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人证统一”核查,之后开始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复试结束后,负责教师通知考生退出考场,并邀请下一个考生进行复试。(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cc1.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加入所在复试的QQ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资格审查完毕后,负责教师通知复试时间、复试流程。3.负责教师按照小组复试叫号顺序逐一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首先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人证统一”核查,之后开始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复试结束后,负责教师通知考生退出考场,并邀请下一个考生进行复试。五、录取工作(一)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不含MBA和MPAcc)=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总成绩(MBA和MPAcc)=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二)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四)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须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yjsb.nepu.edu.cn/info/1093/2392.htm) 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后的两周内提交或使用EMS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六、其他事宜(一)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部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每轮复试前由经济管理学院在其官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认真填写《复试评分表》和《复试成绩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并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每轮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各学位点报送《复试评分表》纸件、《复试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调剂申请表》《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复试影音等资料在各学位点留存。(三)每轮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在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序名单。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按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附件: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提纲.doc2025-08-28 1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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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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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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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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