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02 11:10:31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相关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① 拥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所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中当年可毕业的本科生。原则上,这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的,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


②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工商管理 125100(MBA)和工程管理 125601(MEM)专业:


(1)满足上述 “报考条件 1” 中第(1)(2)(3)项的所有要求。


(2)需具备以下工作经验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满足上述 “报考条件 1” 中第(1)(2)(3)项的所有要求。


(2)需具备以下工作及推荐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业务表现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业务表现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的招生对象,优先考虑石油、石化、海洋领域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县)的相关人员。


4.推荐免试相关要求: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可查阅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


(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所有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日 9:00 至 22:00;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 9:00 至 22:00。


(3)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2.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需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名点(报考点代码:1164)进行报名。


(3)其他类型考生(非应届、非单独考试)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4)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5)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学历(学籍)校验


(1)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


(2)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


(3)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报考点进行核验。


4.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5.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2)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关注相关通知。


(3)考生需亲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需按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考试安排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相关要求


(1)初试科目具体内容可查阅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需以教育部及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安排: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初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初试。


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内容包含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


(2)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以及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相同的考生,在复试环节需额外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具体信息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在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办公室咨询。


(3)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具体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相关招生学院及校区的官方主页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5)复试阶段将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依据为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所获得的文凭),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


四、体格检查


1.体格检查工作将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具体的体检安排会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关注我校后续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编号: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编号:教学厅〔2010〕2 号)。


五、录取规则


1.满足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经过复试,并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在被我校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即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审查,审查合格后,我校才会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考生将于 2025 年秋季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如工作调动、离职等),由考生自行与所在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重要说明


1.专项计划招生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这两类专项计划的具体招生简章将另行发布。


(2)若需了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 的招生详情,可联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的李老师,咨询电话为 0990-6633038。


2.学费与学制


(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自 2014 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我校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的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可查阅《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2)各招生专业的学制信息,可查阅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级招生各专业研究生学制”,具体网址为:https://grs.cup.edu.cn/E0104/91072.jhtml。


3.奖、助学金政策


被我校录取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资助。相关资助政策的详细内容,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up.edu.cn/zizhu/)的 “资助政策” 栏目查询。


4.特色人才培养项目


(1)全英语硕士项目的详细介绍,可访问网址:https://grs.cup.edu.cn/I30/91069.jhtml。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特色与优势介绍,可访问网址:https://grs.cup.edu.cn/G70/91068.jhtml。


5.克拉玛依校区招生说明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 “克拉玛依校区”)的硕士研究生,指自主选择报考学院为克拉玛依校区,或报考克拉玛依校区导师的硕士研究生。该校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培养过程、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等标准,与校本部保持一致,且统一在校本部注册学籍。


(1)招生录取:克拉玛依校区将按照我校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及录取工作,复试原则上在克拉玛依校区内进行。


(2)培养安排:


① 全过程培养:在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有 15 个专业的培养环节全部在克拉玛依校区完成,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具体专业为 085703 地质工程、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404 计算机技术、085501 机械工程、085601 材料工程、085602 化学工程、085701 环境工程、085802 动力工程、025200 应用统计、055100 翻译、025100 金融、125300 会计、125100 工商管理、125601 工程管理,以及非全日制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这类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克拉玛依校区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从第二学年起,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并开展学位论文开题、研究及答辩等工作。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在校区进行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实行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


② 非全过程培养: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070200 物理学、070900 地质学、085406 控制工程这 5 个专业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学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在校本部完成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此阶段按学科专业归属由校本部相关学院负责管理;从第二学年起,学生需前往克拉玛依校区,跟随导师开展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及答辩等工作。


(3)毕业与学位授予:克拉玛依校区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校区内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其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与校本部完全一致。


(4)学费与学制:


① 全过程培养的专业: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② 非全过程培养的专业: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校本部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第二、三学年在克拉玛依校区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5)更多关于学习方式、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学制标准的详细信息,可查阅 “2025 年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培养及学费标准说明”,具体网址为:https://www.cupk.edu.cn/yjsb/c/2024-09-27/524140.shtml。


6.海南研究院简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是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海南省油气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与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海南省科技厅三方共同建设,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正式成立的科研与人才培养机构。


(1)研究院以深海油气领域为核心,依托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及科研条件优势,结合我校的学科优势、科技优势及人才资源优势,聚焦海洋油气、海洋工程、深海矿产资源、石油化工、新能源与材料、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同时培养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


(2)研究院的建设目标是成为海洋油气领域世界一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转化基地及高端智库,助力推进深海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及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提供支持。


(3)目前,海南研究院已建成海洋油气地质工程一体化研究中心、海洋油气工程研究中心、海洋油气装备研究中心、海洋油气人工智能研究中心 4 个研究中心,并正在筹建 1 个院士工作站,现有专兼职科研人员 131 人。研究院依托上述 4 个研究中心、1 个院士工作站,以及我校的 2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1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全面开展深海油气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4)现阶段,海南研究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依托我校相关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七、补充说明


1.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人数),是依据上一年度实际招生人数估算得出的数值。各专业最终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可能会因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调整,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的变化而产生变动。


2.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若需调整,将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的相关更新信息。


3.对于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考试科目,其考试参考书会附在招生专业目录之后,我校不对外出售自行命题科目的历年考试真题。


4.不允许在校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若发现此类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5.凡在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若本简章中的内容与上级单位(如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的政策存在冲突,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单位的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1)学院代码 001:地球科学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074


(2)学院代码 002:石油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098


(3)学院代码 003: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089


(4)学院代码 004: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495


(5)学院代码 005:地球物理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597


(6)学院代码 006: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1689


(7)学院代码 007: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9070


(8)学院代码 008:人工智能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2858


(9)学院代码 009:理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2280


(10)学院代码 010:经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792


(11)学院代码 011: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10-80116374


(12)学院代码 012: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282


(13)学院代码 013: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9165


(14)学院代码 021: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电话:010-89739051


(15)学院代码 031:克拉玛依校区,联系电话:0990-6633038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9733075


(2)主页网址:https://grs.cup.edu.cn/


(3)电子信箱:sdyzb@cup.edu.cn


(4)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0)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PDF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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