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科学。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保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障招生质量。
(三)全面考察与重点突出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
(四)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二级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二级招生单位承担主办责任。
(一)学校组织机构
负责领导与统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明确学校各相关部门、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需求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以及信息公开,并进行统一监督巡查。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机构
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所)(以下统一简称 “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如复试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等。
四、复试准备
(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二)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强化模拟演练
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严格做好复试场地的安全管理,针对各类特殊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开展模拟演练,完善突发情况应急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
各二级招生单位制定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与管理。
(四)加强信息公开,及时联系考生
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复试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引导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五)复试试题及答案管理
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所有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
五、复试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先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再根据一志愿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一)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的复试成绩要求详见已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进入复试的名单以学科专业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为准。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专业招生计划数、合格生源情况,差额确定各专业复试名额,同一招生单位执行同一复试差额比例。初试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复试范围,各学科专业根据上述条件确定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若因特殊原因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在 3 月 20 日~4 月 1 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二级招生单位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调剂考生:复试在 4 月 8 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时间以学校实际工作部署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做好复试准备,认真复习并诚信复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相关单位的通知为准。
(四)复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我区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函〔2011〕572 号) 文件精神,我校复试收费标准为:非艺术类考生 180 元 / 人次,艺术类考生 240 元 / 人次。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另收科目加试费 100 元 / 人次。
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
(五)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二级招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查复试材料,并采取 “两识别” 和 “四比对” 等措施进行身份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材料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供我校复试单位审核:
(1)必须提交的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若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交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验毕业证、境外毕业生提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未获得毕业证(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
说明: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
④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时由二级招生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名)。
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
⑦复试费缴费记录等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2)其他材料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①符合 “初试加分政策” 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考生页)和定向就业协议。
④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⑤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
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
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此外,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内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具体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二级招生单位应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对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程度和内容各有侧重。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并向社会公布。其中:
(1)专业课笔试(机试)或技能展示
①笔试:包含专业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复试考试科目以《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的专业学位考生。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
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情况确定。若有加试课程,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且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②专业技能展示
通过实践活动或表演形式,全面考核考生在特定领域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2)综合面试
①基本内容如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实践(实验)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表现出来的能力。
说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由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相关具体要求以及其他考核方式方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试的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等,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具体考察内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要求设置。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有差异,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如有必要,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九)复试材料存档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将复试笔试试题(含答案)、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复核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 100 分。
(二)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含加分)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组成,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 5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值)×100×50%+复试成绩 ×50%
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综合成绩为复试成绩。
(三)复试结果公布
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四)成绩复核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形式向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
考生如对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
七、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的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按照《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执行(另行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同一复试批次、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总成绩排名。
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综合(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各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 100% 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 “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 “待录取” 后,不能更改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二级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不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合格。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不符合报考要求的。
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低于 60 分。
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确认待录取。
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不破格复试录取。
(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两种。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
-
浙江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基础上,以德为先,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二、组织机构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复试形式2025年学校复试形式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和线下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复试形式,并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执行。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1.满分5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205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2.满分3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111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五、复试过程管理(一)复试安排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时间及地点:一志愿复试: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复试:4月8日开始调剂复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二)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加强资格审查,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2.《复试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四)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方式完成。线下现场复试的专业以笔试形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五)综合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1.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2.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5.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7.对于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六)调剂复试达到2025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1.调剂考生选拔原则(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2)对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的考生,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设置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含加分)等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上报研究生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公布。(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5)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3.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4.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在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七)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及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八)咨询服务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2.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学院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联系学生模拟演练。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七、录取(一)录取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录取工作程序1.各学院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2.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3.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建立完善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考核人员的培训,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七)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八)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九)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强化个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采取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帮助考生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须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580-8180690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九、其他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本办法自2025年3月2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025-09-04 17:38:02
-
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安排各位2025级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为保障录取流程顺利推进,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完成后续事项:一、体检报告提交要求若复试阶段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需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于规定时间向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 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后果:体检未达标者,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执行:具体提交时间、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流程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属归档核心材料)。普通计划定向考生:下载《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附件1),填写后按学院要求提交,学校统一办理签章后返还;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骨干人才计划拟录取考生,联系录取学院签订对应定向合同;→ 注意:逾期未交合同者,学校可取消拟录取资格;提交方式、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三、调档函获取与档案转移今年调档函自助打印:2025年5月16日16:00起,登录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stuyz.ynu.edu.cn/),通过“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后彩色打印,再联系档案存放单位调档。(一)需调档的考生范围全日制学习形式、“11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且非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全日制学习形式、“12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教育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二)无需调档的考生范围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的考生;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档由学校内部协调处理)。(三)调档函使用细则若档案单位不接受彩色打印版,联系录取学院获取纸质盖章版;调档函“抬头”需考生根据档案存放地自行填写;严格按调档函时间节点、邮寄地址操作,档案未按时寄达将影响奖助学金评定;档案调入学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调出;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详见《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附件2),切勿直接寄到研究生院!四、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录取通知书(含相关材料)预计7月初通过EMS寄送。系统内“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默认源自研招网报名信息,请务必在2025年5月16日10:00—5月30日10:00登录招生系统(https://stuyz.ynu.edu.cn/),通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模块核对。若地址/电话变更,需在规定时间内修改(逾期不再受理)。五、入学资格保留申请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2025年按时入学的考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申请流程: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grs.ynu.edu.cn/),在“学籍异动申请”模块提交申请(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字母小写)。→ 特别提示:入学当年学费、学制等政策若有调整,以当年规定为准。六、“校园生活卡”线上办理研究生新生需通过招商银行APP在线开卡(用于发放奖助学金、贷款、补助等)。办理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6月3日17:00。操作参考:《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附件3);咨询电话:招商银行0871-63182380;云南大学财务处0871-65032387。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时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优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网上转接: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将关系转至“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线下转接:若原单位未联网,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处:“云南大学XX学院”),入学时交录取学院。各学院党委及联系人信息见《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附件4)。八、团组织关系转接(一)线上转接入学后1个月内,团员需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发起转出申请,经原学校团组织审批后转入我校对应学院团组织。(二)线下转接入学后向所在学院团组织递交团员证(可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九、户口迁移事项定向生、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居民户口的研究生无需转户口;非定向生(五城区居民户口除外)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但毕业后学校不保留户籍。(一)办理要求迁移证信息必须齐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匹配;“籍贯/出生地”需写至“市县”(如云南省昆明市);盖章清晰;户口在校期间不接受入学前信息修改(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迁移证反面用铅笔注明血型、身高、学院及联系电话;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受理);新生报到后自行到校区提交落户材料。(二)呈贡校区就读考生省外迁入: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省内迁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迁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云南大学。(三)东陆校区就读考生省外迁入: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省内迁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迁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52号云南大学。户口咨询:呈贡校区0871-65930322;东陆校区0871-65033862。十、其他说明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持续关注。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云南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5月15日2025-08-13 10:44:45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以下简称 “推免”)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招生规定,制定本考核及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材料审查1.审查组织与目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门组建材料审查组,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筛选出具备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并第一时间通知考生后续考核安排。2.审查具体流程(1)材料逐一审核:每份申请材料均需经过至少 3 名拥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进行独立审核,专家以百分制为材料打分,最终取 3 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份材料的初始成绩。(2)成绩标准化处理:若材料审查过程中存在多组并行审核的情况,为保证不同组别评分标准的一致性,需对各组给出的初始成绩进行标准化调整。(3)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标准化后的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计划,按照 1:1.5 至 1:4 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二、考生资格审查1.审查时间与通知方式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定于 9 月 1 日下午开展,具体的审查时段、操作步骤等细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个人电子邮箱及手机通信畅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审查。2.审查流程与时长考生需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登录专门的资格审查软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身份核验等审查操作。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过程预计耗时约 5 分钟,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与。3.审查材料要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配合审查工作人员完成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验工作。4.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经审查后不符合推免报考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后续综合考核的资格,不再安排补审机会。三、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信息(1)考核时间: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定于 9 月 2 日举行,具体面试时段将根据考生分组情况另行通知。(2)考核地点:面试地点设置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2.考核流程与内容(1)场外材料阅读:每位申请人在进入面试考场前,将有约 5 分钟的场外时间,用于阅读与考核相关的材料,为后续面试做好准备。(2)场内面试环节:场内面试总时长约 20 分钟,主要包含三个核心模块:一是 3 分钟左右的个人陈述,内容可涵盖学术经历、专业认知、研究规划等;二是专业问题回答,考官将围绕公共管理及相关领域提问,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三是英文水平测试,通过英文问答等形式,评估考生英文交流与应用能力。3.考核评分与小组组成(1)评分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评分重点聚焦于申请人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学术研究潜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学术兴趣方向等方面。(2)考核小组:每组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 5 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将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为考生打分。4.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成绩直接等同于综合面试成绩,不额外叠加其他考核项目的分数。四、推荐拟录取规则1.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2.录取资格递补机制若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3.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特殊要求报考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的申请人,除需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外,还必须获得合作外方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满足上述两项条件后,方可最终获得该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录取资格。五、其他补充说明1.办法适用范围本《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仅适用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公共管理学专业、纪检监察学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其他专业的推免招生需参照对应专业的专项招生办法执行。2.招生安排变动应对若因地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的招生工作安排无法正常推进,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调整后的工作信息,具体变动内容以最新通知为准。3.未尽事宜处理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招生相关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其他相关通知、规定执行。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异议申诉途径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的流程规范性、结果公正性等存在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且材料中须注明申诉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诉。2.申诉及咨询联系方式(1)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06 教学办公室(2)邮政编码:100084(3)联系电话:010-62785603(4)电子邮箱:fcx@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08 月 22 日2025-09-08 14:25:19
-
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的要求,以及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等,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管理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发展与研究中心、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调整方案等,统筹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导组,对招生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督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二)各学院成立7-9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由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及学科方向导师代表和学院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组织、管理及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党委书记负责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应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的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应包括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单独负责英语听力或口语测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5年国家A类地区线。一志愿国家线上生源超过120%比例的专业(方向),可根据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总分按报考学科专业复试线的90%划线;非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总分按报考学科专业复试线的80%划线。根据上述要求,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处提供模板,制定各专业(方向)《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经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复试及拟录取办法包括:专业(方向)复试资格线、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复试要求、复试方式、拟录取办法等信息。2.复试比例各专业(方向)依据学校下达的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复试考生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s://pas.sdjzu.edu.cn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自考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前有关学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的复试资格材料,核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参加复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各学科(专业)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相应招生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计入拟录取成绩。每门加试成绩均合格者,方能取得复试资格。符合资格的跨专业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由学院组织进行加试。2.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复试形式与内容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各学院应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我校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同一学院同一批次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现场复试的由学校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现场专业笔试和英语听力测试,并提前准备笔试试题的命题、试卷印制、标准化考场监考、阅卷等相关工作。2.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有特殊要求的可自选其它可靠平台(腾讯会议等),但每个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选定平台后需向研究生处备案,对考生提前公布链接及操作说明。3.复试内容复试总分为300分。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三部分: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分数+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分数+综合素质考核分数。(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现场复试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测试。网络远程复试的可与综合面试相结合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现场复试的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提前命制笔试试题A\B卷,交由研究生处备案,组考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网络远程复试的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足量题库命制,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采取其他方式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但需提前向考生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MEM、MBA、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需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50分,15-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以面试问答的方式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查。重点考察:大学学习成绩、特长与兴趣,学科(专业)综合知识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思维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四)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3月23-30日期间开展,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在研究生处官网和山建大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另行发布。2.现场复试流程及规范、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另行发布。(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下载《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我校体检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我校调剂系统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即刻开通。如有调剂录取不满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再次开通,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二)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5年A类考生国家线。各学科(专业)可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分数、本(专)科所学专业或学业水平要求。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办法。3. 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4. 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三)调剂流程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平台系统开通后,登录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学校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在“国家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2.考生完成复试后,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的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3.调剂期间,调剂专业、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四)调剂生遴选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拟录取办法,经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公布。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初试满分300分):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2.其他专业(初试满分500分):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录取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2.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拟录取总成绩,提出各学科(专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六、复试费用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费18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七、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复试纪律,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校内各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严禁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干扰影响录取公平、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责。(二)监督制度复试拟录取过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导组负责监督。针对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学校纪检监察0531-86367172研究生处招办0531-86367033(三)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上“招生工作”专栏对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进行公布。全部学科(专业)复试结束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四)复议制度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五)回避制度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附件【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2025-08-21 14:52:06
-
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2025年5月13日,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正式对外发布了该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信息。此次公示是根据教育部以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公示内容此次公示的名单涵盖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不含推荐免试)的所有拟录取考生。学校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公示期为7天,在此期间,考生及相关人员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均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51-62901228*通讯地址: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邮箱地址:hfutyzb@hfut.edu.cn三、录取结果说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明确指出,此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仅为初步结果,最终的录取情况需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及教育部的录检结果为准。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每一位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和信息核对工作准确无误。四、联系方式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901228*邮箱:hfutyzb@hfut.edu.cn五、公示网址考生可通过以下网址查看详细的拟录取名单公示信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六、结束语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希望通过此次公示,让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并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后续工作。2025-08-22 10:14:59
-
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25年复试录取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徐戈、周艳菊成员:刘嫦娥、戴博、刘海运、余意、王泓略、易鲲翔、郭黎明、周雄文、周芳笃负责制定工商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二)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组长:李坚飞成员:曾平、齐冲、唐洁、肖婷、李丹青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四、复试基本条件(一)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三)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五、调剂(一)调剂专业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相关通知。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三)调剂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要求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在3月29日下午进行。(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四)复试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须于3月27日17:00前将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发送至邮箱12520144@qq.com;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2)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2.政治理论测试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4.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5.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组织行为学》和《管理思想史》两门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办法(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结果公示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九、其他政策规定1.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3.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4.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5.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监督复议(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0731-886880312025-08-26 09:28:09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