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公平,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形式、时间及办法
我校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中旬-4月中旬,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请考生根据各学院通知准备复试,相关复试工作安排请密切关注各招生学院的官方网页。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比对。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调剂原则及程序
调剂考生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
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来我校复试的列入复试名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分值和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该成绩×10%折算计入考生复试成绩。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50分)、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
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复试成绩
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复试中各单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
七、复试内容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
(1)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
专业与情景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
(2)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
考查考生的应急处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概括能力、仪表举止行为、沟通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业精神与创新意识、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等。
(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2.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
(2)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3.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
(2)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4.面试考核办法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考核分数。
5.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提前向考生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均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6.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八、录取原则
1.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
类别依次为:
(1)一志愿考生;
(2)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或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高分者。
2.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
3.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不予录取;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体检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规定时间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与争议处置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上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
020-84096451(招生考试处)
020-84261786(学校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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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5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以及《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拟录取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额、复试人数以及其他要求如下:税务专业(全日制):拟招生名额 60 人,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63 人,无其他特殊说明。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拟招生名额 48 人,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30 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 人),无其他特殊说明。公共管理专业(非全日制):拟招生名额 143 人,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95 人(含免初试考生 3 人),无其他特殊说明。注: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②免初试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如主管部门审核未通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且录取无效。二、复试形式及内容(一)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具体安排详见第四项内容。(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复试分数满分 100 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 考生。公共管理专业专业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16:00—18:00、2025 年 3 月 20 日 19:00—21:00(全日制、非全日制)。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考试科目:公共管理专业(MPA 全日制、非全日制)加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和《西方行政学说史》。考试科目分值: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一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 19:00—21:00(全日制)、2025 年 3 月 21 日 13:30—15:30(非全日制)。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分值: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税务专业专业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 10:00--12:00、14:00--16:00。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考试科目:税务专业(MT)加试科目为《国际税收》和《中国税制》。考试科目分值: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三、复试准备工作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汇编》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个人简介:提交一份电子版本。复试承诺书: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准考证: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准考证丢失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身份证: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需包含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学生证: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学历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报考时系统提示学历或学籍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和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大学(或大专)成绩单: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部门盖章。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就读承诺书: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大学期间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可不提供;具体要求为:获奖及荣誉需为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仅须提供封面、目录、摘要页,科研项目需为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且仅限本人主持的项目,提交封面页、研究内容页、签章页。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仅定向培养考生提供,一式两份,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具体信息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合同书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户口本:以下两类考生提供,提交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信息所在页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或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相关页面: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②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校硕士、博士学位考生报考需出具,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自学考试 / 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仅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自学考试 / 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考生提供,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招生照顾政策申请表: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提交,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照顾政策申请表》及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四、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总体安排公共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为专业型,复试形式为笔试 + 面试,批次为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9:00 至 17:00,地点为逸夫楼 104;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8:00 至 18:00,地点为逸夫楼 7 楼;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9:00 至 21:00,地点待通知。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为专业型,复试形式为笔试 + 面试,批次为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9:00 至 12:00,地点为逸夫楼 211;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 8:00 至 18:00,地点为逸夫楼 7 楼;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3:30 至 15:30,地点为逸夫楼 211。税务(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为专业型,复试形式为面试,批次为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 9:00 至 12:00,地点为逸夫楼 506;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3 月 26 日 8:00 至 18:00,地点为逸夫楼 7 楼;无笔试安排。(二)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复试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0 日 9:00 至 17:00(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104;2025 年 3 月 21 日 9:00 至 12:00(公共管理 MPA 非全日制),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211;2025 年 3 月 24 日 9:00 至 12:00(税务 MT),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 506。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具体时间和方式待进一步通知),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志愿公共管理 MPA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2025 年 3 月 22 日、3 月 23 日(公共管理 MPA 非全日制)。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一志愿公共管理 MPA 笔试安排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闭卷)。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1 日 19:00—21:00(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地点待通知;2025 年 3 月 21 日 13:30—15:30(公共管理 MPA 非全日制),地点为逸夫楼 211。公共管理 MPA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加试科目:公共管理、西方行政学说史。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0 日 16:00—18:00、2025 年 3 月 20 日 19:00—21:00(公共管理 MPA 全日制、非全日制),地点另行通知。一志愿税务 MT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3 月 26 日。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税务 MT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加试科目:国际税收、中国税制。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 年 3 月 24 日 10:00--12:00、14:00--16:00,地点另行通知。(三)复试参考书公共管理专业:竺乾威、朱春奎、李瑞昌《公共管理导论》(第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年版;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 年版。税务专业:黄桦《税收学》(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版;马海涛《中国税制》(第十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 年版。五、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一)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专业)。复试成绩计算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5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1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税务专业: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二)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 ×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总成绩计算方法单独排序、按照计划名额择优录取。注: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复试成绩。(三)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复试成绩公布 24 小时内向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六、拟录取及公示(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①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②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招生计划,相关考生的复试及总成绩将单独排名,并按总成绩择优录取。④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将与普通考生一同排序,并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公共管理 MPA 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外语成绩确定排名;税务 MT 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外语、业务课 1、业务课 2 成绩确定排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2)复试成绩不及格。(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二)拟录取公示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七、体检(一)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二)体检项目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心电图。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胸部 X 透视 (肺结核)。(三)体检报告提交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 (含二级甲等) 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之前。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的PDF文件)发送至邮箱:ynufe_mpa2025@163.com。八、函调人事档案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另行通知。九、相关费用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十、违规处理(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十一、监督(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二)投诉方式电话:0871-65114879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十二、咨询渠道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部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871-65135302联系邮箱:ynufe_mpa2025@163.com辅助联系平台:(需实名申请入群)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QQ群:947716651公共管理(MPA)全日制QQ群:6724577392025-09-05 17: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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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统筹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基本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落实分类选拔要求。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三)落实复试录取规范管理。科学制订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加强资格审核,加强诚信教育,加强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信息公开,做实做细服务,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三、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考工作。各学院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四)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工作的研究生导师是主办责任人。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五)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四、复试(一)复试方式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将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二)复试资格名单确定1.一志愿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进入复试的考生比例。2.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原则上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管措施。复试前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具体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查验,强化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4.本人大学成绩单1份;5.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通知要求向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9.《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10.《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四)复试时间安排4月7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4月28日前,完成全校复试工作。(五)复试过程管理1.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各学院需按要求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2.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3.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各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4.严格做好复试试题管理。各学院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国家和我省研考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和《长春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5.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结合今年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和学院的复试相关信息要通过网络、移动通讯等方式及时向考生发布。充分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充分知晓。6.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要加强对参加远程复试考生的技术指导,确保考生对平台和平台的使用有充分的了解。要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7.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学院下载保存,复试笔试试卷、复试报告单、复试评分表等纸质材料留存备查。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8.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复试试题应掌握同一命题标准,每一批次单独命题,不得重复使用。确需采用分组复试的专业,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9.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如有离开的情况,返回后不得为其离开期间面试的考生评分。(六)复试考核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准,专业课考试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命题、考务及评卷工作。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2.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笔试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口试为主。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态度、奖惩情况、心理健康情况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了解考生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七)复试程序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研招平台“招生信息公开”栏目上传,同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2.各学院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上传学院网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3.确定复试名单,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4.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亲自监督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5.各学院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折合计算后,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五、调剂(一)调剂要求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程序1.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http://yz.chsi.com.cn)2.我校将于考生调剂志愿填报24小时之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并向确定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请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5.确认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cut.edu.cn/)“招生工作”专栏查询复试工作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6.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12小时以内未接受待录取的,学校将认定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三)调剂原则1.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此24小时内为我校遴选考生时间。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4.对因个人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后期的调剂申请。六、体检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七、录取(一)成绩核算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2.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满分)/5*70%+复试成绩*30%。3.总成绩=初试成绩(300分满分)/3*70%+复试成绩*3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三)录取原则1.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不予解除。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四)录取工作要求1.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公开招生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备案公开所有的招生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对所有招生信息进行公开公示。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进行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不得录取。八、纪律要求与工作监督(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三)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生的复试工作,不得违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五)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431-85716157,85716566长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0431-85716493九、附则(一)本方案由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本工作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08-25 1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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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二级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硕士指导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工作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及对象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的要求执行,第一志愿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由各学院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具体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各学院原则上要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其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 A 类线执行(经济管理学院的专项计划分数线由学院自主划定并公布)。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并提前公布。(二)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工作自 3 月 28 日陆续开始,原则上 4 月 7 日结束,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调剂考生的复试在 4 月 8 日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原则上 4 月 27 日前结束。(三)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四)复试内容及要求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复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测评、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等。具体复试时间、范围、要求、流程等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心理素质测评复试前,学院将考生信息导入测评平台后,考生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线上测评。登录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 6 位。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每科时间 3 个小时,满分 100 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核算办法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面试(满分 100 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 分),专业能力考查(70 分),综合能力评定(10 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考生可提前结束考核。(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①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②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 6 - 8 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 20 分。(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 70 分。(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满分 1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及照相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照相、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时间 3 个小时,每科满分 100 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任意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最后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 / 3)×K +(复试成绩 / 2)×(1 - K);其他学科专业:最后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 / 5)×K +(复试成绩 / 2)×(1 - K)。初试成绩权重 K 范围为:50%≤K≤70%,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而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复试综合成绩由各学院在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五)复试流程及要求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现场设置有物品存放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1)身份审查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籍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要求进行复试。依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院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四、调剂工作严格执行《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接收。考生报考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均需通过该系统。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择优遴选。我校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申请调剂到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相关要求执行。五、录取工作(一)破格复试要求我校 2025 年不进行破格复试。(二)录取办法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 “乙肝五项” 和 HBV - DNA 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6)体检不合格者。六、其他所有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并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录取考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本办法表述如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符,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七、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 1 号邮编:451191电话:0371 - 62506093EMAIL:yjsc@zut.edu.cn网址:http://yjsc.zut.edu.cn/纪检监督电话:0371 - 625069052025-09-02 09: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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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以下简称 “推免”)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招生规定,制定本考核及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材料审查1.审查组织与目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门组建材料审查组,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筛选出具备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并第一时间通知考生后续考核安排。2.审查具体流程(1)材料逐一审核:每份申请材料均需经过至少 3 名拥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进行独立审核,专家以百分制为材料打分,最终取 3 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份材料的初始成绩。(2)成绩标准化处理:若材料审查过程中存在多组并行审核的情况,为保证不同组别评分标准的一致性,需对各组给出的初始成绩进行标准化调整。(3)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标准化后的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计划,按照 1:1.5 至 1:4 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二、考生资格审查1.审查时间与通知方式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定于 9 月 1 日下午开展,具体的审查时段、操作步骤等细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个人电子邮箱及手机通信畅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审查。2.审查流程与时长考生需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登录专门的资格审查软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身份核验等审查操作。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过程预计耗时约 5 分钟,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与。3.审查材料要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配合审查工作人员完成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验工作。4.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经审查后不符合推免报考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后续综合考核的资格,不再安排补审机会。三、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信息(1)考核时间: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定于 9 月 2 日举行,具体面试时段将根据考生分组情况另行通知。(2)考核地点:面试地点设置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2.考核流程与内容(1)场外材料阅读:每位申请人在进入面试考场前,将有约 5 分钟的场外时间,用于阅读与考核相关的材料,为后续面试做好准备。(2)场内面试环节:场内面试总时长约 20 分钟,主要包含三个核心模块:一是 3 分钟左右的个人陈述,内容可涵盖学术经历、专业认知、研究规划等;二是专业问题回答,考官将围绕公共管理及相关领域提问,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三是英文水平测试,通过英文问答等形式,评估考生英文交流与应用能力。3.考核评分与小组组成(1)评分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评分重点聚焦于申请人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学术研究潜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学术兴趣方向等方面。(2)考核小组:每组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 5 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将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为考生打分。4.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成绩直接等同于综合面试成绩,不额外叠加其他考核项目的分数。四、推荐拟录取规则1.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2.录取资格递补机制若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3.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特殊要求报考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的申请人,除需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外,还必须获得合作外方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满足上述两项条件后,方可最终获得该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录取资格。五、其他补充说明1.办法适用范围本《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仅适用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公共管理学专业、纪检监察学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其他专业的推免招生需参照对应专业的专项招生办法执行。2.招生安排变动应对若因地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的招生工作安排无法正常推进,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调整后的工作信息,具体变动内容以最新通知为准。3.未尽事宜处理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招生相关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其他相关通知、规定执行。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异议申诉途径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的流程规范性、结果公正性等存在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且材料中须注明申诉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诉。2.申诉及咨询联系方式(1)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06 教学办公室(2)邮政编码:100084(3)联系电话:010-62785603(4)电子邮箱:fcx@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08 月 22 日2025-09-08 14: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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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领导处置各类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后应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3.学院复试小组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复试小组应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复试组织等相关工作,秘书不参与复试评分。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三、复试形式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四、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4月3日;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5日。2.复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具体地点各学院另行安排并通知)。五、复试内容根据分类选拔要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2.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初试中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本项考核由学院纳入面试环节,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5.心理健康评测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6.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六、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3月21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1.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制定复试方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要求自行确定并公布。3.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且通过审核的,须在3月23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其他内容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定。5.体检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6.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者;(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七、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八、录取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九、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十、申诉渠道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电话:029-81891244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十一、咨询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2025-08-01 1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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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办〔2025〕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督查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通过“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 http://yjszsxs.j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考生提供)。 7.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1.5。其中,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统考招生计划 150%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学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 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调剂考生,并根据初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13 名,审计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4 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拟招收 29 名。 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统一使用“随会”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操作规程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 (二)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同时也会在复试考生 QQ 群通知或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除前三项考核外,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复试小组将围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命制专业基础和能力考核题目,多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学、审计学 2 个学术硕士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占 15 分)。 2.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5.学院可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六、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 ( 一 )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https://yz.chsi.com.cn/) (二)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 A 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七、录取流程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 5 月 9 日前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五)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六)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将认真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和校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二)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院将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和网络远程检查。 (四)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配合校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 (六)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学院监督电话:0592-6182176 学校监督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九、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6: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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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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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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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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