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二级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硕士指导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工作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及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的要求执行,第一志愿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由各学院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具体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各学院原则上要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其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 A 类线执行(经济管理学院的专项计划分数线由学院自主划定并公布)。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并提前公布。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工作自 3 月 28 日陆续开始,原则上 4 月 7 日结束,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调剂考生的复试在 4 月 8 日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原则上 4 月 27 日前结束。
(三)复试方式
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复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测评、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等。具体复试时间、范围、要求、流程等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
心理素质测评
复试前,学院将考生信息导入测评平台后,考生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线上测评。登录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 6 位。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课考试(每科时间 3 个小时,满分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核算办法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
面试(满分 100 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 分),专业能力考查(70 分),综合能力评定(10 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考生可提前结束考核。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①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
②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 6 - 8 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 20 分。
(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 70 分。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满分 10 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及照相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照相、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时间 3 个小时,每科满分 100 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任意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最后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 / 3)×K +(复试成绩 / 2)×(1 - K);其他学科专业:最后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 / 5)×K +(复试成绩 / 2)×(1 - K)。
初试成绩权重 K 范围为:50%≤K≤70%,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而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复试综合成绩由各学院在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现场设置有物品存放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
(1)身份审查
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要求进行复试。
依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院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工作
严格执行《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接收。考生报考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均需通过该系统。
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择优遴选。
我校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申请调剂到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相关要求执行。
五、录取工作
(一)破格复试要求
我校 2025 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录取办法
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 “乙肝五项” 和 HBV - DNA 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其他
所有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并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录取考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本办法表述如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符,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 1 号
邮编:451191
电话:0371 - 62506093
EMAIL:yjsc@zut.edu.cn
网址:http://yjsc.zut.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71 - 6250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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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根据《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三)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积极探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工商管理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二)成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视,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录取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保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应急保障。(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复试学术方面的工作。三、复试组织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一)时间与形式1.一志愿复试考生:3月22日(星期六),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2.调剂复试考生:4月8日(星期二)-4月21日(星期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复试严格落实“一平台”“双机位”“双识别”“防缩屏”“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1)“双机位”(线上)考生腾讯会议准备2个不同账号登录主辅机位。考生提前参加“双机位”调试测试。①主机位:考生电脑②辅机位:考生手机/平板。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考官指令使用辅机位旋转360度,考生应试环境严防电子通讯及人工智能作弊。(2)“双识别”:人像识别、人证识别(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人证确认)。(3)“防缩屏”:考生双手应始终放置桌面上,并显示在图像中央。(二)环节与内容一志愿复试考生须于3月21日15:00之前,上传身份核验材料至MBA教育中心邮箱,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mba@suibe.edu.cn)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管理学原理》和《营销管理》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考书目为:①《管理学》,陈传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ISBN:9787040458329②《营销管理》,张大亮、王丽丽、戚译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23。ISBN:9787308242172(三)复试成绩折算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四、录取(一)录取总成绩折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本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五)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后提交上海市。(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八)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加分政策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三)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15分。(四)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1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破格复试2025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七、违规处理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监督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1-52067665,联系人:段老师、周老师。九、其它工商管理学院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19 18: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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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要求,结合山东省有关复试工作的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及管理。2.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组成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和各环节的规范性进行督导检查。3.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4.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招生学院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上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复试条件与要求1.复试成绩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如下: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领域)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不超过200%(复试人数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二)复试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各招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查:(https://yjsfs.qust.edu.cn/)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成绩单(加盖公章);7.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8.《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加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公章;9.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领域)特点确定,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以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专业复试形式与内容详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各学院官方网站见附录)。复试一般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专业测试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原则上为1-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科目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或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口语和听力等内容。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3.政治理论测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在复试中需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5.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时间及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3月23日,复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通知(见附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要求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基本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拟接收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1.考生需达到2025年国家线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且符合报考学院调剂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自主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二)调剂程序调剂程序严格依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2.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回复。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各招生学院的调剂复试办法。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初试成绩满分)×100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和测评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无需在研招网进行操作。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方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六、严格复试组织管理1.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采取“一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防替考和作弊。2.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应与招生学院提前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提前开展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3.现场与远程复试过程中,各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同一学院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七、复试费用复试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和《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收取,艺术类考生24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其他考生18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通过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https://yjsfs.qust.edu.cn/)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八、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1.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3.学校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制度。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具体复试方案的制定、人员选派、流程设置、成绩计算、公示公开、复试过程等进行实时监督。2.研究生院安排监督人员对各学院的复试人员组成、复试方案、调剂名单等进行审核;检查学院复试方案的落实情况,受理各类投诉建议,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研究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三)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复试开始前,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办法、总体时间安排、申诉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复试名单。各学院应提前公示学院复试办法、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详细的复试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针对一志愿上线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申诉渠道等。2.复试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含一志愿、调剂志愿、“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四)回避制度要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学校接受考生在复试、调剂过程中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六)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开通)0532-88957382、0532-84022989、0532-88959357【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docx】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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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1.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3.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4.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复试工作开展前于学院网站公布。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6.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招生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四、复试基本要求1.除推荐免试生外,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要求,并参加复试考核。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至1:1.5之间。其中,第一志愿原则上按网络远程复试150%,现场复试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农学、工学相关专业和调剂计划数较少的专业可申请适度提高差额复试比例,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实施。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1.复试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2.复试时间3月26日后陆续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请各考生以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采取现场复试的,主要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院也可将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纳入面试环节,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复试过程将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要求(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能力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2)同等学力考生,要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采取现场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组长签字)、评分记录、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5)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六、调剂1.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2.招生学院必须根据教育部、学校的规定制定调剂生选拔规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计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4.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长为24小时,锁定时间截止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修改相关调剂志愿。5.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6.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7.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8.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各学院规定的其他调剂接收条件。七、录取流程1.各专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4.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月9日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6.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7.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八、招生计划管理各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学校招生计划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须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各专业实际录取进展,建立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官网及时向社会发布。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1.招生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商解决。2.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3.在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通过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4.招生学院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研究生招生专栏,公布复试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5.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6.招生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对社会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妥善处理。7.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8.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公室),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十、附则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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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针对多个专业进行了调剂拟录取工作,涉及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以及项目管理(代码125602)。经过初试、资格审核以及复试等一系列严谨的流程,第一批次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已经顺利确定。二、名单公示现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上述专业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可查看附件。在调剂过程中,125300会计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调剂指标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以及复试表现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合理。三、公示时间本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51-62904985、62904987、62902867、62904902。四、公示单位本次公示由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负责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9日。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关注公示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2025-08-21 1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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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处、校医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调整方案,以及落实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复试小组组长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复试工作行为的自律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小组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工作要求(一)确保安全性采取现场复试的学院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做好场地安排、考场布置、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要做好场地安排、模拟预演及备用网络准备。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二)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确保科学性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招生学院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的鉴定材料。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2.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三)复试方式与内容1.复试方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招生单位,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原则上一致。各专业复试方式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明确,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2.复试内容(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以复试参考书目为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测试形式一般为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包含英语口试、听力。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10分钟。(4)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审计硕士(1257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专业组织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上交《山东工商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根据其复试期间表现,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考查范围名称以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核方式和要求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由招生学院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进行相关复试安排。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四)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五)复试费用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文件要求,复试费用按照180元/人收取,支付方式通过学校学费收缴端口进行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六)体检体检待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协调,各学院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入职入学体检报告共享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8〕22号)规定执行。四、调剂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接收调剂专业将动态更新,请持续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一)调剂基本要求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一区)国家线。2.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和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5.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6.满足学院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二)调剂程序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信息。2.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4.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经逐一联系确定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仍不进行确认,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五、录取(一)总成绩排名方式考生按照复试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考生。(二)总成绩的核算方式1.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5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2.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52.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3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0.253.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各项成绩有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在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级上报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责任意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监督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535-6709615,邮箱:jw@sdtbu.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四)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到研究生处领取《山东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试卷复核申请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生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复议电话:0535-6903384,邮箱:yjsc@sdtbu.edu.cn。七、其他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后期如果教育部和教育厅政策出台新要求,学校的方案将根据新要求适时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布。3.其他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附件【附件4: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3:考生初试加分申请表.docx】附件【附件2:考生思想品德鉴定表.doc】2025-08-21 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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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提高生源质量。(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二)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成立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5.学院制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规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三、组织实施(一)基本原则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1)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符合该成绩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为“上线考生”。(2)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3)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并且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少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①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一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②其他上线考生根据相对获得值(计算方法同上)进行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扣除优先进入复试考生数后的剩余数1:1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报考公共管理的为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复试方式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学院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及场地。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四)复试内容及分值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2.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40%。(五)复试程序及要求1.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6.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要求1.各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严禁任何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研究生院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位点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一)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二)具体要求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包括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加分项目不累计,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四)信息公开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五)时间安排一般应于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应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研究生院:0575-88348020邮箱:yzb@usx.edu.cn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七、其它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25-09-04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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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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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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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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