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82.18万平方米。学校正与眉山市合作共建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招生人数
2025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36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6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70名,专业学位约招239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与统考生,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25年拟接收290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
各学院(系/所)、专业(方向或领域)拟招人数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cu.edu.cn/sszyml)。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所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及相关专业要求)。
(四)推免生的报考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且满足第(一)中的各项以及相关院系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要求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有考生均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关于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至22:00。
网上报名地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动态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仔细查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集中在学校优势学科,特别是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以及国家急需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仅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备注有“可招收少干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报名无效。
面向西藏基层干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7.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仔细查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集中在学校优势学科,特别是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以及国家急需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仅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备注有“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可报名。
9.报考强军计划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为5101-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必须按四川大学规定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
10.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仅可报考指定院系所、专业方向,具体范围请查看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输入关键词“强军”或“援藏”检索)。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询各招生单位(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初试科目默认仅使用常规文具(黑色签字笔、2B填涂铅笔、橡皮、直尺)作答,未在准考证中标注的其他工具一律不得使用。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我校采用综合复试,包含专业理论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详见复试前各院系所发布的复试公告。
6.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五、体检
体检对象: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或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如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录取考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国家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的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生源质量、招生计划以及学科分布,按学科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466153、85407858(咨询处)
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
八、其它说明
1.学费与资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资助和收费等政策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1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制信息见我校研招网专业目录备注栏。
3.2025年四川大学所有专业不接收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报考。
4.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单位及相关学科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四川大学研招网https://yz.scu.edu.cn/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所网站https://yz.scu.edu.cn/contact/y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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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有序开展,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 “中国社科大”)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一、学校概况中国社科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 “中国社科院”)主办并主管,是一所依托新型科教融合模式办学、以拔尖创新本科人才培养为根基、以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为核心的研究型文科高校。中国社科大的研究生教育历史可追溯至 20 世纪 50 年代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研究生培养工作。1978 年,经党中央批准,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正式成立。经过数十年的高质量建设,该校已成为国内顶尖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社会各界形成良好口碑。2017 年 5 月,经党中央同意、教育部批准,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为主体,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正式组建中国社科大。目前,中国社科大设有房山良乡、朝阳望京两个校区。学校学科覆盖广泛,拥有 1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5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作为中国社科院主导的新型科教融合高校,中国社科大的专任教师队伍由学校专职教师与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专家学者共同构成。截至 2025 年 5 月,全校专任教师共计 1934 人,其中包含 40 名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310 人次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14 人担任新一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 人担任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2026 年中国社科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初步计划,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作为考生报考时的参考依据,当年实际招生人数需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量为准。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将在招生网公布各专业推免生录取情况及剩余招生名额。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会结合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各专业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分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最终确定当年实际招生规模。2026 年,学校将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考生,该计划的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三、招生类别划分(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均遵循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在培养过程中,虽采用不同教学模式,但始终坚持同等质量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学习期间,其人事档案与户口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需依据相关规定及定向协议落实就业去向并登记信息,学校不负责发放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等费用,医疗保险由研究生个人自行解决。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考生自主决定;毕业后,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三)注意要点报考中国社科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就业方式仅能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谨慎、准确地选择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报名通道关闭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四、报考资格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 2026 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各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部分专业学位额外报考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1)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报名时需在备注栏注明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1)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1)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要求。(2)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三)专项计划与照顾政策报考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各项要求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需按学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学校复核。该计划的学习方式仅为全日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二)中的所有要求。考生的工作单位与户籍需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五、报考流程说明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以下为报名相关注意事项,若后续有调整,将依据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网报公告进行更新。(一)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完成报名操作。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志愿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信息填写: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信息查询与配合: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及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免初试资格申请: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学校将在复试阶段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推免生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及时通过 “学信网” 进行在线验证,或按 “学信网” 公布的权威认证代理机构及认证申请办法办理书面认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阶段确认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时间与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要求,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公告。(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四)其他注意事项在校研究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问题:在职人员因报考研究生产生与的各类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六、初试相关安排考试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初试时间与命题:初试日期、时间及考试时长以教育部公布内容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初试地点:报考学校的考生,需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若考生报考学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初试地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考试纪律:考生需严格遵循考场规则及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七、复试与录取流程(一)复试安排复试分数线划定: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录取政策,结合当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与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各学科专业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即复试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外国语听说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复试中,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破格复试规定: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复试细则公布:学校将另行发布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二)调剂复试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学校将组织调剂工作。考生调剂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学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将另行发布通知。学校公布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若符合调剂要求,可申请调剂复试。(三)录取规则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学校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个阶段,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四)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八、学制与学费标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以下简称 “学制”)分为 2 年与 3 年两类,学费以人民币计价。若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学制及学费标准将按新政策、新标准执行。(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除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各专业学费标准统一为 0.8 万元 / 年。(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4.3 万元 / 年。税务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2.4 万元 / 年。数字经济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4.3 万元 / 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1.6 万元 / 年。法律(法学)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1.6 万元 / 年。社会工作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1.4 万元 / 年。国际事务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3.8 万元 / 年。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2.0 万元 / 年。翻译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3.0 万元 / 年。新闻与传播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3.0 万元 / 年。博物馆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2.0 万元 / 年。工商管理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5.5 万元 / 年。会计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4.5 万元 / 年。文物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7.0 万元 / 年。(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7.5 万元 / 年。公共管理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2.7 万元 / 年。九、奖助政策说明对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支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提供的助学金、奖学金等政策。十、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地点为望京校区;学术学位研究生及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地点为良乡校区。需注意的是,受学校发展规划与建设等因素影响,部分招生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发生调整,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学术学位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校内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住宿,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情况统筹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明确标注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十二、违规行为处理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详细说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罚。若考生考试作弊行为构成犯罪,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三、信息发布及其他事项(一)信息发布平台中国社科大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学校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各招生学院网站:具体链接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二)其他说明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任何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及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在本招生年度内,国家或学校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同步调整并在学校招生网及时公布。2025-10-22 16: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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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了解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明确报考、培养及录取等各环节要求,现将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学习方式与学制安排(一)学习方式分类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具体界定及要求如下: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学习任务的研究生。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无需脱产,可在从事职业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该类别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需特别说明的是,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招生考试政策与培养标准,二者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在法律地位与效力上完全等同。(二)基本修业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分为2年与3年两类,具体划分标准为:1.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2. 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其余所有专业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二、招生类别与计划规模(一)招生类别划定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专业,均面向考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135700设计、045400应用心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四个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招生计划说明1. 整体计划规模:2026年我校初步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984名,该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联合培养计划考生等各类生源。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92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1966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92名。2. 计划调整说明:上述计划为初步拟定,正式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2026年下达的最终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此外,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公布的招生人数,是以2025年招生计划为基础拟定的参考数据,并非最终确定人数。在复试开始前,学校会结合教育部下达计划、已接收推免生数量、各专业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求,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3. 专项计划安排: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拟定为15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同时,我校拟于2026年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招生计划同样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三、报考条件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含2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两项要求:一是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阶段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公共课除外),且成绩合格,需提供由自考机构、成人教育院校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二是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二级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署名需为前两位),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发布的认定版本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进入复试后,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当年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相关限制可在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5. 若为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二)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除满足上述第(一)条所有要求外,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保证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除满足上述第(一)条所有要求外,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保证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四)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2.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为大学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有关规定。需特别提醒的是,自2027年招生起,报名参加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2026年招生暂不执行该要求。(五)推荐免试生接收要求1.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具体详情可在学校研招网查询相关通知;2.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 接收范围限制: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中,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外,其余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四、报名流程安排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期间需在网上确认环节核对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浙江理工大学发布的各类公告与通知。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要求如下: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3. 志愿填报规则: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 信息填写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5.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曾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 照顾与加分政策申报: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规定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信息及退役信息等,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学校复核;9. 报名责任告知: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0. 个人信息准确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至关重要,后续将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邮寄函调档案材料、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考生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11. 信息查询责任: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学校研招网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安排及各类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2.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 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 信息核对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图像采集要求: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的图像需真实反映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图像,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生成);5. 资格与证件核查: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允许参加考试。报考点或我校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五、考试相关安排(一)初试安排1.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时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以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2. 初试日期与科目: (1)12月20日上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考试科目为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下午: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可查看《准考证》、报考点公告及我校公告。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3. 初试地点:初试考场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需前往指定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二)资格审查安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2.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学生证;3. 往届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三)复试安排1. 复试时间:2026年3月中下旬至4月初;2. 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校内;3.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看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4. 复试考核办法查询:我校及各学院硕士点的复试考核办法、具体时间安排,可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中查询。六、体检相关要求考生在被拟录取后,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需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不予录取。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明确具体体检要求。七、录取相关规定1. 录取依据:考生最终录取将综合考量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二者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与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3.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4. 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说明为帮助考生清晰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求学期间的费用支出与扶持政策,现将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相关内容详细说明如下:(一)学费收取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及专业类别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若后续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有调整,将以最新核准结果为准;研究生学费退费相关事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法律、应用心理、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该标准不包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每生每年12000元。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每生每年10000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全程学费共计6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32500元。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每生每年16000元。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00):全程学费共计100000元/生,具体缴费方式为第一学年收取40000元/生,第二学年与第三学年每年各收取30000元/生。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700设计):每生每年21600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全程学费共计8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42500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全程学费共计78000元/生,分三年收取,每年收取26000元。九、培养所在校区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培养校区根据录取学院进行划分,具体分配情况如下:1. 下沙校区培养专业录取至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2. 临平校区培养专业录取至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法学与人文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校区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康泰路8号。十、其他补充说明除上述内容外,关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还有以下重要事项需考生知晓:1. 招生参考信息查询历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录取人数、导师个人信息等参考资料,考生均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简称“研招网”)上查询获取,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相关信息,为报考做好准备。2. 考前辅导相关声明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我校不组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活动,考生需警惕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通过正规渠道备考。3. 住宿安排说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规划与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因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4. 就业去向分类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去向分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与定向就业研究生两类: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后需回到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自主对接,确定就业去向。5. 招生简章效力与调整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所有。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对本招生简章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发布调整公告,确保考生获取最新信息。6. 最新招生信息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均会通过学校研招网发布,建议考生定期查阅,避免错过重要事项。十一、联系方式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电话:0571-868430822025-09-30 10: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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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同时也是河北省 “双一流” 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致力于培养两类高层次人才:一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一、招生计划安排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阶段将结合生源质量与学科建设需求适当调整。2026 年学校拟招收专项计划与免初试计划如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 15 人;免初试计划:包含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 “硕师计划”)40 人、“研究生支教团” 专项计划 43 人、“本研衔接‘3+1+2’” 推免生 60 人。上述所有接收免初试计划、专项计划的名额均包含在对应专业总计划内,最终实际接收的专业及人数,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二、硕士研究生分类标准(一)按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开展,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录取规范。(二)按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河北师范大学、定向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前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学校,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择业;特别说明: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三、初试方式说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与推荐免试两类。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学校将另行发布专项文件说明。四、报考条件要求(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河北师范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现役军人报考,需按照军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二)专业学位硕士报考特殊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特别说明: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 2 号)有关规定执行。(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考生需具备 “退役大学生士兵” 身份,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明确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学校所有专业在考生满足该专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均接受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条件考生报名时的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享受该政策后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跨学科报考加试要求跨学科专业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数学、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英语);音乐学院的艺术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五、报名流程说明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具体要求如下: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确认的,不予补办;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与平台: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考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名补充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学校进行资格复核。免初试资格申请要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进入拟录取名单。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点选择要求: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未通过报考点审核的不能参加初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非应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河北师范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报名照片上传要求:人像清晰,着装得体,避免穿着与肤色、背景颜色相近的衣物;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眉毛、眼睛,需完整露出五官;不得化妆,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图像需体现本人近期真实相貌,不得进行任何精修处理,不得使用翻拍照、海马体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考生的考试资格。六、初试安排(一)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二)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三)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各专业每个考试单元对应的考试科目及要求,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七、复试录取规则学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据此划定复试名单;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需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与参考书目: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综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录取工作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最新信息。八、学制设置(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 年的专业(领域):025100 金融、035102 法律(法学)、055101 英语笔译、055102 英语口译、125300 会计;其他专业(领域):学制均为 3 年;特殊计划学制:“硕师计划”:学制 4 年;“本研衔接‘3+1+2’”:学制 2 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领域)学制均为 3 年。九、学费与住宿费标准学费收取依据国家(财教 [2013] 19 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 元 /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 元 / 年;“硕师计划” 研究生:仅第一学年与第四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 7000 元 / 年;住宿费:一般为 1200 元 / 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费用):公共管理硕士:4.5 万元;教育硕士:3 万元;工商管理硕士:6 万元;翻译硕士:4.5 万元;学费按学年缴纳;住宿费: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三)“本研衔接‘3+1+2’”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49 号)》执行。十、奖助体系说明(一)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规定参与以下奖助项目申报:国家层面: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层面: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其他资助: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或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相应资助。(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奖助项目,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奖助体系具体政策与申报要求,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专项文件。十一、硕博连读政策河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设有硕博连读项目,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者,可申请参与硕博连读培养,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 号)。十二、其他注意事项信息填写诚信要求:考生(含免初试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报本人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复试或录取资格。招生信息查询: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通知、通告均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查询,避免遗漏重要信息;考生如对招生过程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或举报。考研辅导规范: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章程解释权与政策衔接:本招生简章由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章程条款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10-23 17: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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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人数和考试科目:(一)哲学专业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哲学;③伦理学。2.招生人数:10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0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801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和欧洲哲学史)。(二)应用经济学专业1.研究方向:①国民经济学;②区域经济学;③产业经济学。2.招生人数:5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803西方经济学。(三)政治学专业1.研究方向:①政治学理论;②科学社会主义;③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2.招生人数:19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20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著作和文献,804政治学理论。(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②马克思主义发展史;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④思想政治教育;⑤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2.招生人数:19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30马克思主义原理,805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五)法律(非法学)硕士1.研究方向:①党内法规理论与实务;②地方法治政府建设;③社会治理法治化。2.招生人数:13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六)公共管理硕士1.研究方向: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③应急管理。2.招生人数:20名。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二、学制与学位1.学制三年。2.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另行确定);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外,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若是大学本科学历,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6.身体健康(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8.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只招收定向生;9.不接收推免生。四、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情况和毕业生就业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元,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0元;2.住宿为两人间,有空调、暖气、热水、网络;3.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奖助办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执行。六、奖励政策研究生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以上学术研讨会并交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省学位办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研究生参加国家公务员、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考被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录取的均获得5000元/生奖励。七、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5年7月初发出。有关招生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校(院)招生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19号邮 编:710061 电子信箱:4595185@qq.com电 话:(029)85378104、853782932025-06-30 09: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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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电院)成立于2001年12月,其前身可溯源至百年前的电机专科,具有中国电气工程师“摇篮”之美称。走过百年辉煌历程,如今的电院是全校规模最大、办学实力最强的学院之一,学院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工作,以提高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科研工作为突破点,努力建成国际一流电类学科为目标,基本形成了具有超大规模学院特色的运行机制,是享有国际盛誉的人才培养中心,各学科在QS、US News等国际排名中都进入全球前三十。2017年启动工程管理硕士项目,至今已招收学生约1700名。 在工程管理硕士培养过程中,电院实现了结合自身学科优势,整合来自相关专业院系的几十位优秀教师以及众多相关行业资深教师的师资力量,集中上海交通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校友资源、国际合作资源以及各类服务平台,以国家战略需求为核心,紧密结合信息化产业特点,构建应用型工程管理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在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力,为国家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培养优质的骨干人才的目标。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以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实施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宏图。二、招生计划2025年全校工程管理硕士(MEM)计划招生约600名,其中约440名分配到具体学院(电院已分配到招生计划212名),另约160名将根据学校分数线上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招生学院。三、报考条件报名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5. 其他由教育部和学校当年规定的报考条件。四、报名与网上确认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网上报名要求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电院工程管理硕士相关报考代码: 上海地区考生可选报考点:3105(上海交通大学)。其余地区考生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可通过http://yz.chsi.com.cn/sswbgg/查询各省网报公告。【注意】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考点的条件是: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4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选择“4411(深圳市招考办报考点)"考点的条件是: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的往届毕业考生。④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⑤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⑥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2.网上确认要求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请考生自动定期查阅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sjtu.edu.cn/)发布的通知。②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③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④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⑤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五、初试与复试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2.复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一般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招生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遵章守纪、诚实考试。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其他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合格/不合格)计入复试总成绩。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5.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同时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要报名参加考试。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六、录取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6.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学金1.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学费23.8万,分三年缴纳,每年分别缴40%、40%、20%2.奖学金电院工程管理硕士设置有新生奖学金,根据初试分数排名,设置“状元奖”一名,奖金80000元;“榜眼奖”一名,奖金50000元;“探花奖”一名,奖金30000元;“卓越奖”,占录取人数1%,奖金20000元;“优秀奖”,占录取人数4%,奖金10000元。八、联系方式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工程教育中心招生办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教一楼505室电话:021-62932383网站:mem.seiee.sjtu.edu.cn Email: mem.seiee@sjtu.edu.cn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网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2025-07-06 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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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招生专业范围(一)硕士推免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学科专业(公共管理专业除外),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各招生单位及所属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的50%。关于具体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获取。(二)直博生接收专业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可接收“本科起点直攻博士”(以下简称“直博生”)申请。直博生接收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对应博士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的20%。有意向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在申请前主动咨询校内相关招生单位或目标导师,了解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导师团队构成、年度招生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细信息。二、推免生申请条件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 申请人须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这是参与我校推免生选拔的基础前提。3. 申请人需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学术态度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也无任何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4.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在本科阶段有相关科研经历或成果,展现出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的学术潜力与发展潜质。5. 申请人需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报考专业的各项报考条件(如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等要求)。6.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三、申请程序与操作办法(一)参与预报名的申请流程1. 预报名时间与系统操作:预报名阶段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1日。申请人需登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入“推免生预报名”板块完成账号注册,使用报名号与密码登录系统后,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系统提示上传个人证件照片及相关申请材料。 - 必交材料清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1寸白底或蓝底彩色证件照(格式需符合系统要求);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或照片需清晰可辨)。 - 自愿提交材料:英语水平能力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等);各类学科竞赛、荣誉表彰获奖证书;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出版物、原创性科研成果或实践项目报告等。 - 直博生额外材料:本科期间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书、参与证明、成果报告等);个人科研研究计划书(需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思路等);两位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需专家签字确认)。2. 预报名初审与复试安排:各招生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9月中下旬,各招生单位将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将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官方渠道单独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3. 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流程:9月22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已通过预报名初审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登录该系统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校通过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拟录取全部程序。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其拟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二)未参与预报名的申请流程未参加我校前期预报名的推免生,可在9月22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直接登录该系统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对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审核考生材料,结合专业招生计划与选拔标准择优选拔。对于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第一时间与对应的校内招生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具体复试安排(如复试时间、形式、内容等)。未参与预报名的考生,需在参加复试时,将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对应的招生单位进行核验。 四、复试组织与录取规则1. 复试组织主体与形式:推免生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复试主要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2. 复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我校将不予录取。3. 录取通知与确认要求: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并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推免生支持政策1. 学费与奖学金支持:通过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可免除第一学年学费,并享受“推荐免试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各类奖学金评选中,推免生可优先参与校长奖学金评选;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类型奖学金,将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及考生实际表现确定是否授予。2. 境外访学资助:学校为推免生提供境外学术交流支持,对于推免生参与的、连续时长不少于3个月的国(境)外访学、学术会议、联合培养等项目,学校将按规定提供相应资助。3. 导师双选优先权:在研究生导师双选环节中,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权,可在符合导师招生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符合个人研究兴趣的导师及研究团队。六、其他注意事项1. 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学校在审核、复试、录取及后续培养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 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直博生需满足对应学历学位要求)。若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禁止重复报考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4. 咨询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31-59556855。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5年9月2025-09-23 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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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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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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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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