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相关文件以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2025年河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信息公开等。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采取差额形式,2025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
1.2025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包括1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我校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初试总成绩基本要求”公式计算结果,对所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进行排序遴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和郑州轻工业大学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以下相关政策:
1.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分数线和复试标准。
2.根据国家规定和我校经上级审批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户籍的转入。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解决住宿。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拨款以及我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
(四) 资格审查
1.考生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复试前各项准备,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到,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后发送至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1)往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下同)、⑥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电子文档命名为“往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电子文档命名为“应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④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电子文档命名为“自考+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含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⑦大学录取通知书、⑧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电子文档命名为“退役+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5)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复试前对其相应资格进行审核。
(6)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入学报到时将原件交学院代收,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研招办。
5.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6.健康状况审查
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考生须提交本人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单(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五)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测试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科目依据各专业当年招生专业目录设定,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
2.英语测试
包括笔试、口语和听力,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考试,口语和听力由招生学院组织测试(翻译硕士除外)。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招生学院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和科研能力与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4. 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
1.英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每个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6~8分钟。考查内容分两部分:
A、自我介绍,不少于200个单词;
B、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2)英语笔试(2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
2.专业课笔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占复试成绩30%,30分;其他学科专业占复试成绩40%,4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以内,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初试科目未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的学科专业,需在复试中设置《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总分为100分,该科目成绩的10%计入复试成绩。
四、调剂工作
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五、录取办法
(一)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K×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权重。其中:
1.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K=3,其他学科专业K=5。
2.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50%。
(三)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的。
2.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退役士兵计划除外)。
5.考生加试科目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的。
6.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7.体检不合格的。
8.在复试中、复试后,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将复试试题等相关信息向他人泄露的。
9.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
六、复试录取日程

各学院根据以上工作安排确定具体时间,需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进入校门。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yjsc.zzuli.edu.cn/
七、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招办电话:0371-86601165 8660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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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甘肃政法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6214)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模式。相关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报名系统,完成个人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工作。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点规定的标准。若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全额承担。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以下考生:网上报名阶段选择甘肃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已成功缴纳报名费用,且生成的报名号前四位为“6214”。同时,考生需满足特定报考条件——报考方式为全国统考(不包含管理类联考与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及兰州新区的往届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网上报名期间未完成报名费缴纳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网上确认环节。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2025年11月1日至11月5日为网上确认的集中办理时段。对于已提交材料但因材料不完整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11月5日15:00。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确认手续。为确保考生有充足时间应对可能出现的审核问题,建议在11月4日前完成所有审核材料的提交。自11月1日9:00起,我校将启动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进度分批次反馈确认结果,请考生保持耐心并及时关注。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登录方式说明网上确认系统支持两种登录途径,分别为网址登录和二维码扫描登录。考生需使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该系统同时兼容手机端与PC端,从操作便捷性考虑,建议优先使用手机端完成确认。(二)流程步骤拆解1. 仔细研读报考点发布的各项公告,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 逐一核对网报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后续操作;3. 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的有效期限;4. 按要求上传准考证专用照片及手持身份证照片;5. 上传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具体包括户口簿、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以及学历校验未通过、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情况所需的相关材料;6. 根据系统信息比对结果补充材料:①若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公安系统身份核验未通过,必须重新提交身份证照片;②若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有效证件照片及对应的补充材料;7. 提交材料至报考点等待审核。材料提交后,考生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即代表网上确认成功;提示“审核不通过”时,需根据系统反馈的问题重新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再次等待审核。考虑到部分考生可能因材料问题需多次补充完善,网上确认期间请务必密切关注系统消息通知。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再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完成网上确认后,考生应主动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考试安排等相关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四、网上确认材料规范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上传以下基础材料,材料须符合对应的格式及内容标准:(一)彩色电子证件照(准考证专用)1. 照片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影像,背景统一为白色;2. 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大小不得超过10M,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3. 拍摄时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比例协调,整体占比需达到2/3;4.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5. 照明需均匀,脸部无明显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6. 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7. 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禁止通过翻拍已有照片的方式获取;8. 请严格按照上述所有要求上传照片,不符合规范的照片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二)手持身份证照片1.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遮挡脸部及五官;2. 文件格式限定为jpg或jpeg,大小不超过10M;3. 确保身份证正反面所有信息完整、清晰,避免被手指或其他物品遮挡;4. 照片需真实呈现本人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5. 拍摄光线均匀,脸部无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无红眼问题;6.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严禁通过翻拍照片的方式制作;7. 请务必上传符合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或无法正常参加考试。上述两项材料为所有考生的必传项。此外,若系统显示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身份核验未通过,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额外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的照片。(三)分类补充材料要求针对户籍或工作地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及兰州新区的往届考生,需按以下类别提交对应材料:1. 户籍在指定区域的往届考生:需提交①毕业证书(若毕业证书丢失,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2. 工作地在指定区域的往届考生:需提交①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工作单位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身份信息、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③由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流水需为单位对公账户发放,由银行打印并加盖网点公章)。3. 境外学历考生:除提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对应类别材料基础上,额外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5. 现役军人考生:除提交对应类别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军人身份证件。6. 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除提交对应材料外,需撰写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窗口点击上传即可;不属于本人所属类别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提交材料后,审核结果通常会在24小时内通过学信网平台反馈(考生人数过多或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密切关注平台信息,审核未通过的需按提示重新提交材料;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需尽快重新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避免延误考试。五、其他注意事项1.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缴纳,未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与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安排补报名。2.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考生需重点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报考院校、报考专业、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关键信息。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不受理任何报名信息修改申请,因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经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均不作修改。4. 考生仅可确认一条报名信息(即一个报名号),若进行多次确认(重复报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6. 考生的学历(学籍)需符合报考要求,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或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相关证明,否则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特别重申: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提交的照片若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由此引发的确认失败、无法考试或录取等问题,同样由考生自行负责。六、诚信考试相关提醒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认定其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明确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需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七、咨询渠道与后续关注请考生提前备齐各类所需材料,并严格依照我校报考点的时间安排完成材料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将不予通过确认。其他未尽事宜,考生需及时关注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工作处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2025-11-17 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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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教育部、民航局、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考生以及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学校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飞院发﹝2024﹞208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飞院发﹝2024﹞209号)文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院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学校纪委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三)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二级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当年招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进入复试小组),并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提出,并经研究生院同意。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二、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一)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公示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以及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等,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院招生官网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 (网址:http://grs.cafuc.edu.cn/zsgz/zsxx.htm)(二)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旁听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组要根据复试安排,派监察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旁听监督,以便直接了解复试的工作程序、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复试工作积累经验。(三)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议制度。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公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的咨询、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咨询和监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相关部门在3日之内给予妥善答复。对于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应进一步组织复试。(四)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培训制度。学校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明确要求,确定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统一把握政策和复试尺度。三、复试的基本原则、资格、内容、方式(一)基本原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各二级学院复试的具体原则、方式和办法都应在这一总的原则之下确定。我校对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各专业的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复试考生人数。(二)复试资格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规定的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对我校一些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生源不够的学科,可从校外调剂,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调剂政策,具体参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执行。(三)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2.外语口语。3.专业课考试。4.综合情况面试(含思想品德、科研能力、既往学业、综合素质考察及心理测评等)。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笔试考试。6.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须组织思想品德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方式根据招生工作要求,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高效性,2025年我院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体育(0452)采取线下复试,其他各学科、专业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1.专业课考试原则上采取综合面试环节提问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5分钟。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时间≥5分钟。3.综合素质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时间≥10分钟。4.体育类同等学力的两门业务课加试线下笔试,其他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律采取远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整个复试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四、复试工作的实施(一)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要求,学校提出研究生复试的方案及规范;相关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学科专业的要求,组织各研究方向导师组做好复试工作。(二)全校选用统一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远程复试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三)复试阶段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各二级学院实施,主要是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复试应充分运用身份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若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报名资格规定者不予复试。(四)专业课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环节提问方式,专业课科目要求与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复试专业课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的命制由二级学院组织,命题教师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各研究方向导师组组长商议并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确定,试题及其答案均系保密材料,涉密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专业课题目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侧重于考生科研能力、科研潜质的考核。试题在使用前由复试小组组长随机抽取。(五)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必须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六)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秘书应对面试全过程做好记录。面试需全程双机位录音录像。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要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面试前,由面试小组组长随机确定面试小组导师组组成成员,由面试小组秘书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面试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七)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由二级学院组织,成绩在规定期限内报研究生院。(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商管理(1251)思想品德考核须组织考生笔试,成绩须量化(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他学科专业思想品德考核在复试时由复试小组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结合考生档案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等,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其他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O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如飞行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管制员、签派员等)参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25号)执行。五、复试的具体要求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严把招生质量关的关键。为确保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对研究生复试提出以下要求:(一)各二级学院要对参加复试的全体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规则和复试纪律、复试工作流程的培训,明确复试人员的责任,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复试质量,以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三)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双机位全程录音录像,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均应在复试结果上签字。(四)各二级学院对复试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由专人负责复试场搭建及平台管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于不具备复试条件的考生(包括在校生),应提前与考生联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考生正常参加复试。(五)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期间,如遇断电、网络中断、突发事件等情况导致复试中断或停止的,复试小组可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六、调剂(一)基本要求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可接受所有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的考生等)调剂应遵守国家调剂政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规定的具体要求。(二)调剂程序我校所有接受调剂的考生均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应遵照国家规定相关政策要求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七、录取(一)复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工商管理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思想品德考核(满分100分)×1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只要有一门科目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必须专项专用,不得挪用。(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思想品德考核(考试不及格小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个人档案不能调取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只要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八、复试考试费1.缴费标准:依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九、其他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精神,应届和非应届考生可以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逾期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单位定向合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文件与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为准。十、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将于3月、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5-08-19 16: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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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复试录取规则,严密规范复试录取流程,保障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原则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科学选拔的准则;遵循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准则;坚守选拔具备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准则;在复试录取流程中,切实落实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准则。保障生源质量,依据需求招生,秉持宁缺毋滥的态度。二、组织管理为切实履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学校组建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三、严格规范复试管理(一)专业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复试方式:综合考量实际情况,我校确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本次专业复试工作。时间安排:4 月 7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4 月 8 日启动调剂工作;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将在近期于官网发布。(二)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名单确定(1)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执行 B 类考生分数线,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可在官网查询。(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若属于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且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依照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同时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此类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会在官网发布。(3)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后,可进入复试。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与复试,仅能在调剂阶段依照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官网发布内容。(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中的任意一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调剂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正式开放后,会在该系统公布具体的调剂专业、计划缺额信息等内容。考生需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开展调剂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系统将自动解锁,考生可再次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通常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我校各学科专业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资格。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各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与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允许其参加复试。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我校通知要求,按时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报考学院进行核实。研究生处依据国家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不予加分。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在复试全程遵守诚信原则。(四)复试内容与流程各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 5 人及以上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包含 1 名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复试专家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外语测试教师需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各复试小组严格遵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复试小组工作规范》,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测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综合面试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以及礼仪规范等方面;首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学术型考生,要加强对其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关注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了解。(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针对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各学院根据参加复试的学生人数,按 120% 的比例命制质量等同、效果一致且能体现学科专业特点的试题。试题重点考查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3)外语听说测试中,非外语类考生需进行与初试外语科目相同的外语口语测试,外语类学科专业考生需进行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4)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过程中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形式及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处。(5)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流程(1)复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2)各学院需严格管理复试过程,建立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学院在命题完成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试题科学、规范、安全。(3)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交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复试过程的影像资料由学院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 3 年。(4)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事件,学院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6)研究生处及校纪检部门需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 50 分、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 40 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为 10 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占比由学院确定后报研究生处。四、规范开展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 B 类考生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 B 类考生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我校接受调剂的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初试外语科目,须与《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公布的初试外语科目一致。同一专业中,已参加专业复试且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再次参加该专业的调剂复试。我校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不接收该计划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考生还需符合学科专业自行制定的其他要求(详见调剂公告)。(二)调剂工作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个小时。对于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在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三)调剂信息发布考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也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xjnu.edu.cn/)查询相关信息。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比例自行确定权重,并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备案。五、录取工作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一)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核算方式(1)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5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40%。(2)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总成绩排名方式(1)普通计划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进行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学科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复试成绩。调剂考生分批次按学科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国语成绩。(2)“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不予录取的情形(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4)在复试过程中缺考、违纪或作弊的考生。(5)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信息公开公示(1)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 3 日内,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以及属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说明。(2)学校在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至少为 7 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复议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于当日报送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调档拟录取考生的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我校为非定向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取档案。(三)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严格把控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四)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为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并发放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研究生处负责发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公告;公布一志愿考生、调剂复试考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各招生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每批次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须按照规定完整公示。(二)监督监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提高透明度,严肃考风考纪及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考生若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咨询,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电话:0991-4332532)。3. 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25 年 3 月2025-09-09 0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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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规范开展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江苏省相关会议精神及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核心工作原则(一)综合评价,提质增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构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体系,强化综合评价维度,提升复试环节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确保招生质量。(二)严格管控,保障公平对复试录取各环节实施严格管理,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流程规范公正、结果及时公示,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精准回应考生疑问,强化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招生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组织管理架构(一)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校领导小组”)承担核心管理职责,具体包括:审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并监督执行、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核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组建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协调。(二)学院层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复试的统筹推进,主要工作包括: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对本院复试流程、信息公开及录取结果负责,保障复试工作有序开展。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一)复试形式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两种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且需提前向考生公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必须采用相同形式。若采用网络复试,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确保复试顺利进行。(二)招生计划分配与调整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向各学院分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由学院统一公布,并严格按公布计划执行;按研究方向拟录取的专业,需单独公布分方向招生计划,计划可在本专业内部进行调整。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至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至学术学位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使用。学校可根据复试实际情况,对各学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1. 复试分数线划定各招生学院需在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量本学院生源数量、招生计划规模、复试比例要求、学科专业特色及复试考核需求等因素,自主划定本院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分数线需保持一致)。2. 复试比例要求复试采用差额方式组织,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在本院官方网站公布。(四)复试时间节点学校将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需对外公布。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4 月 3 日前完成。(五)破格复试政策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六)加分政策适用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中相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应加分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录取排序。(七)复试资格审查1. 审查材料要求对照《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对考生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与核验,并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查:(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应届生需提供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非必需提供;(4)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官方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6)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8)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包含在职公函等在内的在职证明;(9)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2. 审查结果处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需密切关注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及相关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3. 其他审查要求复试前需通过比对相关数据库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行为。同时,考生需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八)复试考核内容与要求复试考核包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旨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既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及政治思想表现等。复试考核总分为 3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15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50 分。1. 专业能力考核通常以复试笔试形式开展,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上机考试、设计类考试时间不超过 6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需涵盖以下三方面,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1)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2)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跨学科学习与科研实践经历(含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礼仪等;(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由复试小组成员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 5 分钟。3. 特殊考核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需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考核总分。各学院复试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院发布的复试细则。(九)复试特殊说明若有必要,学院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但考生在同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仅能参加一次复试。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需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及未获学校授权的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细节,违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四、调剂工作要求(一)调剂基本条件需严格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具体条件如下:(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也需相同或相近;(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一致的调剂考生,需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学位;(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二)调剂时间安排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简称 “调剂系统”)将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 “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我校 “调剂系统” 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一)录取基本流程1.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3)×40%;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3)×40%。2. 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需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专业或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具体以学院复试细则为准)分别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排序顺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也相同,以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较高者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复试考生,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3)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4)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成绩标准;(5)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6)存在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3. 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 7 日的公示。4. 体检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非全日制考生除外):已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需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已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在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至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二)其他录取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拟录取前,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以及在职公函和相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档案、人事、工资、福利、户口、医疗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人事档案,但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保留入学资格;确需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在拟录取前经学校同意,可先工作 1-2 年,再入学学习,此类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结束后,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印发取消入学资格的正式文件,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六、复试录取监督与复议机制(一)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对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若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复试,需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工作。(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将在官方相关网站及时公布以下信息: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含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三)复议制度畅通投诉与申诉渠道,保障考生监督权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由各学院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需上报研究生院。(四)监督检查制度学校纪委办与研究生院共同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学校监督联系方式:纪委办:联系电话 0512-69379060,电子邮箱 jcc@usts.edu.cn;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0512-68093182,电子邮箱 yzb@usts.edu.cn。七、其他补充规定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继续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苏州科技大学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9 14: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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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实际招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复试组织管理架构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的全面管理职责,在工作中始终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底线,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各招生学院需组建专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以学院院长、书记为核心负责人,纪检委员全程参与,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且需为奇数。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学院层面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工作规程,对考试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同时,各学院需按学科(专业)设立多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相关工作。二、复试实施具体办法(一)复试形式确定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学校实际情况,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分开开展,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模式,即考生需前往北京工商大学校内参加笔试与面试环节。在各复试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段内,校外考生可凭借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原件进入校园参与复试。(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将于 2025 年3月15日正式启动,并需在3月28日之前全部完成。关于各专业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安排,考生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三)复试分数线与学院实施细则发布《北京工商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将统一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tbu.edu.cn)进行公开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四)复试比例与复试名单确定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形式,各学科(专业)的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若某一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将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五)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部分专业根据需求可增设实验或实践操作考核环节。其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课知识掌握情况,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长为 2 小时;面试环节(含实践能力考核,若有)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口语与听力水平,面试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以百分制呈现,面试成绩在复试成绩中所占的权重范围一般为 40%-50%,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权重分配方案。(六)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若加试成绩不合格,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三、录取工作执行办法(一)录取成绩核算方式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 “公平、公正、科学” 的原则。各招生学院需在其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的录取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规则。对于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由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为 70%,复试成绩权重为 30%。(二)录取具体规则考生的录取资格以总成绩为核心依据,若多名考生录取成绩相同,具体的录取规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公布。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普通考生成绩低于 60 分,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 45 分);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未通过;未提交或未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确定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北京工商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培养协议》,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该协议提交至录取学院。若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或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于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入学报到当天若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资格时完成,因此推免生无需参加 2025 年入学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北京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出现招生指标空缺,学校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取。若补录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解锁手续,则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四、复试资格审查与费用缴纳(一)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北京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该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健康状态自主申请表》;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读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除外)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以定向或委托培养形式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还需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准予其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二)复试费用缴纳所有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需在参加资格审查前缴纳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为每人 100 元。缴费方式及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三)资格审查流程与要求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审查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学院将在其初试准考证上加盖印章,该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复试笔试与面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需对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获得的学籍;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五、复试工作监督与复议渠道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与邮箱,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研招办监督电话:010-68987086;监督邮箱:btbuyjs@163.com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电话:010-81353212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若考生对本人的复试结果存在疑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 3 个自然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议申请进行处理并反馈结果。六、招生信息公开途径北京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相关信息,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将通过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最新信息,确保及时了解招生工作进展。七、其他补充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周末,该类考生不享受国家及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政策,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也不接收其档案转入,考生毕业后需按照签订的《北京工商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培养协议》落实就业事宜。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仅适用于北京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若后续招生政策或工作安排发生调整,将以学校研招办发布的最新解释与通知为准。附件:附件一: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附件二: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个人陈述表附件三: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健康状态自主申请表附件四: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09-04 10: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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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一、工作核心准则与要求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则,秉持 “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选拔理念,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始终坚持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环节,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需通过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本单位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条件、选拔流程、复试标准等核心内容,细则一经公布不得擅自调整。各单位完成线上材料审核后,需及时通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参加复试。2026 年推免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组织实施,相关要求须在各单位实施细则中明确说明。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所有环节严格遵照教育部及我校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须建立健全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本单位教职工若有直系亲属或存在利益关联的人员报名参与推免选拔,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等人员报名,需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对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造成影响的,学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推免录取资格。各单位应在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明确是否接纳跨专业申请的推免生,并对申请人的本科专业开展学科类别认定。对于同意接收跨专业推免生的单位,需在复试阶段增设所申请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环节,加试形式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数量与内容由各单位确定并提前公示,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单位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研究生院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公布。推免选拔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各单位负责通知相关申请人。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招生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与全日制专业学位所有相关专业。其中,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的区域经济学专业、医学院的生物与医药、护理、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等专业,2026 年暂不接收推免生。直博生接收专业原则上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具体可接收直博生的专业及对应指导教师信息,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了解。依据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我校推免生接收总量不得超过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直博生的接收名额,纳入各单位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统一管理。三、申请条件、流程及材料要求(一)申请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备强烈的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修养良好,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申请人须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前三学年的总学分成绩排名需位居本专业前列,具备突出的学术潜质与创新精神,外语水平需达到报考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细则中规定的外语要求。对于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异,但外语水平暂未达标的申请者,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外语专项考试。跨专业申请的考生,需具备所申请专业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储备与能力水平,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申请单位制定的其他具体报考条件。(二)申请办理流程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大学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选择 “推免预报名” 板块完成报名手续,该系统入口位于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 “信息系统” 导航栏内。各招生单位的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以其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申请人需提前登录系统查询对应单位的报名截止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未通过该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接收。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上缴费等相关手续。获得推免资格且通过我校相关单位选拔的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前期拟选拔的专业、研究方向及指导教师填报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补录工作将按各单位规定时间启动。我校各招生单位将于 9 月 25 日 9:00 起,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完成确认。未在各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完成预报名后,需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未盖章的申请表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收到复试通知,需在各单位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单位。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申请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是否已录取或入学,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四、其他重要事项2026 年我校将继续实施 “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具体实施办法与相关要求,可查阅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入选该计划的考生,在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后,可获得新生 “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在入学后,可参与 “校长特别奖学金” 的评选,具体评选规则将另行通知。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南京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双重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及接受待录取通知时应秉持诚信原则,慎重决策。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申请。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专项计划,我校将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2025-11-10 16: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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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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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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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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