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相关条款,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可获得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
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中的任意一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在同等条件下会被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要求后,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要注意的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有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可叠加计算,若考生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所享最高加分项进行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均需转换为 PDF 格式),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贵州大学研招办指定邮箱:yzbgzu@126.com。邮件及压缩包的命名格式均为:享受加分政策项目名称 + 身份证号 + 姓名。逾期提交申请的,将被视为不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教育部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要保证本人所提供的加分材料真实有效,因材料不实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届时,我校会依据教育部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名单,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请考生留意网站更新信息。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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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MBA)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截至目前,2025 年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含 EMBA、MBA 两个方向)研究生的初试与复试环节已全部顺利完成。依据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对本次拟录取考生的关键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包括考生编号、报考专业以及考生类别。公示顺序将按照考生姓氏的拼音首字母依次排列,方便大家查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并非最终录取结果,最终录取名单须以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的名单为准。同时,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按照学校后续安排参加政治审查(简称 “政审”),若政审结果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关于政审的具体安排与要求,学校将在后续发布专门的通知,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渠道,避免错过重要事宜。此外,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不再单独组织,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随入学报到通知一并告知,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本次公示设置专门的公示期,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公示期内,若考生对公示信息存在任何疑问,或有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可直接与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如下:咨询电话为 010-68944680;电子邮箱为 mba@bit.edu.cn。附: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MBA)拟录取名单,招生申请系统https://bitmba.campuswit.com/enroll/bitmba/#/logi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2025-09-05 0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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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领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学校秉持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积极推动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选拔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类。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推荐免试与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招收。两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本招生章程适用于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及深圳研究生院(位于深圳市),以上校区统称为校本部。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将另行发布单独招生简章。2026 年校本部各招生院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可查阅《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推荐免试招生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大学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免试招生的具体流程、申请条件、材料要求等细节,可参考《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北京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 1 篇(含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作者身份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北京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若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待复试通过后,从原培养单位办理退学手续,方可获得北京大学拟录取资格。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专项条件满足本部分第 1 条 “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专项条件满足本部分第 1 条 “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第 1-3 项的要求。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可参考《北京大学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报名流程与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明确报考要求并完成报名。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备注说明等信息,均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需充分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需如实填报个人学习情况等内容,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均视为无效。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不予补办。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报名公告要求,及时查看校验结果,并根据校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网报结束后,北京大学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在入学报到前一律不得修改。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录取。北京大学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考试试题,与同专业非专项计划考生的试题一致。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初试、复试。北京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该专项计划的统考招生人数,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当年实际接收的该专项推免生人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学校专项计划内统筹安排,同等情况下优先向理工类专业倾斜。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三)初试安排初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初试科目可参考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四)复试安排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设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如下(详细要求以当年复试与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为准):北京大学将结合生源情况与招生计划,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需同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报考院系的复试基本要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 至 50% 之间,具体差额比例与成绩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开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得出。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将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依据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除外)。(五)调剂与录取规则北京大学按照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统筹调整招生计划。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需调剂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 2026 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完成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操作。未被北京大学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至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调剂专业代码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布内容为准。北京大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北京大学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被北京大学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当日,向录取院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查,无相关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北京大学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四、学习方式与学制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需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学习方式,由院系在录取时最终确定。录取后,考生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到前签署 “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 年,具体学制以各招生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五、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北京大学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参考相关说明文件。(二)奖助学金政策关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可查询学校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关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可查询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六、入学体检要求所有被北京大学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均需参加入学体检。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体检标准与体检医院,将按照国家及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新生,方可办理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可依据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 年;若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七、住宿安排规则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校本部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中,以下类型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纳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布在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具体住宿安排可在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与录取专业的学制一致,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研究生,以及其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住宿安排,按照所在院系的具体规定执行。八、转档与就业政策被北京大学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转入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将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就业相关手续。被北京大学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收其人事档案转入;此类考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其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及公费医疗待遇。若考生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因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无法回原单位工作,需由考生自行解决就业问题。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申请人或考生若对院系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院系需受理并予以答复;若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申请人或考生需承诺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若存在学术不端、违反专业伦理、诚实守信问题等情况,无论何时查实,均将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需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试管理规定。初试期间,需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北京大学考场规则及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对在考试招生中违反规定、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大学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需主动申请回避相关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十、其他注意事项北京大学各院系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已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的实际招生人数,为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可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等)且满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前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完成初审;通过初审后,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关于各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方向、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奖助政策等信息,可在各院系官方网站查询。北京大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各专项计划的具体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综合确定。申请人或考生需及时关注北京大学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与通知,因个人疏忽导致未及时获取信息,进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25-10-27 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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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制定本办法,用于规范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确保招生流程公平、公正、有序开展。一、资格审查成功通过材料审查并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3 日期间完成资格审查(各博士项目的具体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申请人)。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结果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不同类型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需核验的材料有所区别,具体要求如下: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清华大学 2026 届本科推免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外校本科推免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公开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阶段与硕士阶段的完整成绩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其中,与学历相关的材料需附带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需附带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若学位证书为在境外获得,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示认证报告;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出示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需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无法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照上述第 5 条的要求准备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申请人需在资格审查现场,向所申请的院(系)出示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由院(系)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验。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核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3 日(各博士项目的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综合考核将按照学科专业方向分别组织面试与笔试,以下为具体的考核形式、考核项目及成绩评定规则:(一)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面试:每个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评委组成。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基础理论掌握程度、外语应用能力,尤其关注申请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科研水平与研究潜质,以及学术兴趣与学术能力。面试过程中,每位评委将独立对申请人进行打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长为 3 小时。(二)综合考核成绩评定不同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笔试科目与总成绩计算办法不同,具体如下:020100 理论经济学:01 西方经济学方向:笔试科目包括基础知识(涵盖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文献阅读和分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 50%、笔试成绩占 50% 的比例计算。020200 应用经济学:01 数量经济学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包含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文献阅读和分析;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50% 与笔试成绩 50% 构成。02 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中介、资本市场和资本定价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70%、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计算。03 金融学(保险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组成。04 金融学(国际贸易和投资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70%、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核算。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01 信息系统方向:笔试科目为运筹学、数理统计、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50%、综合评价 20%、笔试成绩 30% 的比例计算。02 运营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运筹学、数理统计、运作管理;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50%、综合评价 20% 与笔试成绩 30% 构成。120200 工商管理:01 会计方向:笔试科目为会计学;总成绩按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40%、面试研究潜力考察 30%、笔试成绩 30% 计算。02 营销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市场营销;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成绩 30% 组成。03 创新、创业与战略方向:笔试科目为创新、创业与战略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50%、笔试成绩 50% 核算。04 领导力与组织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应用数理统计、英文文献阅读与分析;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成绩 30% 构成。三、推荐拟录取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量当年具体招生情况、学院培养条件,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推荐名单。该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四、其他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并注明个人信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申诉联系方式如下: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华楼 B111 教学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联系电话:010-62795329电子邮箱:pgadmit@sem.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08 月 12 日2025-09-12 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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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报考我校必读】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现将报名相关注意事项整理发布,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仔细研读本攻略。一、报名资格及核心要求(一)基本资格标准。考生需严格契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四川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全部要求,务必细致研读上述文件,避免因资格不符导致报名失效。(二)专项计划报名前提。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报考者,须先依据规定完成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报名工作。(三)特殊招生说明。我校 2026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原则上限定为在职定向人员。(四)学历校验重要提示。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若学历 / 学籍认证结果显示未通过,考生务必及时进行信息修改,直至认证通过。若因未及时修改或海外学历等特殊原因导致认证失败,进而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定向生报考限制。免费师范生、定向医学生及其他国家专项定向生,若仍处于服务期内,报考研究生需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二、附件材料提交细则(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1.专业选择要求。考生需仔细查阅四川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该计划招生专业集中在优势学科,尤其以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及国家急需发展的相关学科专业为主。仅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 “可招收少干计划” 的专业,方可接收该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报名均视为无效。2.资格申请流程。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3.材料提交说明。审核通过后无需提交备案材料,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操作。(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1.专业报考范围。考生需认真查阅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招生专业同样集中在优势学科,重点为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及国家急需发展的相关学科专业。仅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 “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专业,允许该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接受报名。2.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完成报名后,需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扫描,以 “报名号 - 退役士兵 - 姓名.ZIP” 的格式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scuyz@scu.edu.cn。(三)学历认证特殊情况处理部队院校毕业生或因毕业年限较久导致学历认证不通过的考生,可将书面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的扫描件,以 “报名号 - 学历认证 - 姓名.PDF” 的格式发送至 scuyz@scu.edu.cn。(四)自学考试本科生材料提交2026 年开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以及专科学历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完成报名后,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 “报名号 - 自考材料 - 姓名.PDF” 的格式发送至 scuyz@scu.edu.cn。(五)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报考资格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时,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 425 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3)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8 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材料审核流程。考生需在报名时间截止 3 日前(即 10 月 25 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 “报名号 - 同等学力申请 - 姓名.ZIP” 的格式,发送至四川大学研招办邮箱 scuyz@scu.edu.cn 进行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六)材料提交通用要求以上所有附件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22:00;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66153。三、网上报名具体流程(一)报名平台及地址网上报名唯一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二)报名时间安排1.预报名阶段:10 月 10 日 -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报名阶段:10 月 16 日 -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注意事项: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期间重复报名;预报名及正式报名阶段,考生可修改个人报考信息,但报名结束后至考试录取阶段,所有个人信息均无法更改,考生务必仔细核对信息。四、报考点选择规范(一)常规考生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往届考生需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完成报名及确认流程。考生需认真阅读各相关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二)强军计划考生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四川大学考点(代码 5101)。(三)强军计划外省考生特殊处理。强军计划的外省考生若无法选择 5101 报考点,需通过指定链接进行登记,后续由学校统一组织补报名(请点击打开链接),登记开放时间为 10 月 10 日 -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五、报名信息填报要点(一)信息核对责任。考生需亲自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尤其是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信息,须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否则将导致学历校验无法通过。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加分政策填报。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加分政策相关信息。(三)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网报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学历校验处理。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确认、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个环节,均需提供认证材料。(五)特殊信息填写方式。若出现学校更名无法选择或毕业专业查找不到的情况,考生需选择 “其他” 选项,在文本框中准确输入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或专业名称,否则将导致学历校验失败。(六)留学生学历填报。留学生学历考生需规范填写证书编号,同时在报名成功后,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 “报名号 - 留学生认证 - 姓名.PDF” 命名,发送至 scuyz@scu.edu.cn,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22:00。(七)报名缴费要求。按照各省相关规定,若报考点所在省市要求在线缴费,考生须完成在线缴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六、报名信息确认须知考生需按照所选报考点的规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信息确认。特别提醒:未选择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5101)和江安校区考点(5189)的考生,切勿前往四川大学考点参加确认。四川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10-31 15: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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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总则(一)制定依据为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二)学校概况上海交通大学作为国内历史悠久、享誉国际的高等学府,是教育部直属且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目前,学校拥有 56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 11 个学科门类;6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 12 个学科门类;15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与 3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体系完善且实力雄厚。(三)招生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准则,通过全面考核、科学选拔的方式,坚持择优录取、质量为先,做到宁缺毋滥,确保选拔出符合培养要求的优质生源。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核心职责,主要负责审议并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招生工作方向和关键决策提供指导。(二)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落实与执行,统筹协调招生各环节事宜,保障招生流程有序推进。(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制定学院复试细则、组织复试考核等,确保学院层面招生工作符合学校整体要求。(四)监督部门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同时主动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生过程的透明与规范,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招生计划(一)总体计划规模2026 年上海交通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7000 余名,具体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50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2000 余名,包含多个专业学位类别,具体如下:公共管理硕士(MPA)270 名;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1100 余名,其中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约 700 余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约 400 余名;技术转移硕士 100 余名;应用心理硕士(MAP)80 名;工程管理硕士(MEM)600 余名,部分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分数线上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招生学院。(二)计划分类与调整招生计划涵盖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及专项招生计划三类。推荐免试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统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并非固定,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科发展需要及当年生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三)推荐免试计划推荐免试招生计划的具体内容,可参考《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该办法将明确推免招生的条件、流程及名额分配等细节。(四)专项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集中优势学科专业招收该计划研究生。2026 年,该计划拟招收医学专业研究生约 20 名(含喀什专项,其中南疆师资 2 名)、理工专业研究生约 20 名(其中南疆师资 3 名)、其他专业研究生约 14 名。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执行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政策,不设单独考试,且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6 年该计划名额为 40 名,包含推荐免试招生名额。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上海交通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上海交通大学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考时学历为准)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 TOEFL、IELTS 等相当水平测试)、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不得跨专业报考,且报考前须经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审核通过。初试成绩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 “同意报考” 证明。若复试通过被拟录取,需从原培养单位退学,且上海交通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分类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的所有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的所有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满足本章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五、报名(一)报名基本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当年规定的报考条件,不满足报考条件者,其报考资格无效。(二)报名阶段与流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的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且无法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及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该专项计划初、复试,也不享受相应加分、照顾政策;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计划外,未报考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该专项计划。(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且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7)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等)且满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前与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8)“强军计划” 考生需依据军队及上海交通大学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英语(单独考试)、单独考试数学科目及相应专业的专业课。(9)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10)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设计学院的考生,以及符合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条件并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择 “3105 上海交通大学” 报考点,并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11)现役军人报考上海交通大学,需提供经军委训管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2. 网上确认具体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3)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照片不得使用美颜、AI 变脸等数字化修饰手段。若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导致 “比对” 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弄虚作假导致图像错误且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报名时,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5)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避免错过重要通知。(三)特殊限制条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考生,不得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考录资格或学籍。六、考试与录取(一)考试阶段划分与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二者均为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复试由上海交通大学组织,各招生学院将结合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同时可参考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与招生计划,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时,招生学院会结合生源与招生计划,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过程中,将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做到遵章守纪、诚实考试。1. 初试时间安排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以考生本人准考证内容为准。2. 外国语测试安排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成绩按 “合格 / 不合格” 评定,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同时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等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得报考。复试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 “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申请不成功,可按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取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 1 份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三)录取规则与要求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将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一般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上海交通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复试、录取或入学,上海交通大学不承担责任。同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也不提供住宿。报考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含南疆师资)的考生,录取类型均为定向就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信守定向就业合同约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对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需由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还需配合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学校将通过这些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若人事档案无法调转到上海交通大学,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五)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上海交通大学在拟录取后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上海交通大学招生专业实际需求执行。(六)新生复查上海交通大学将在新生入校后,统一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确保入学新生符合培养要求。(七)专项计划与加分政策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项招生政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人数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综合确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服务项目考生,及报考普通计划且符合加分条件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将按照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同时,考生需在招生院系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专项计划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不累加享受,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八)校企联合培养招生“联合培养基地” 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需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完成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学习与实践,校内不再为该类研究生提供宿舍。具体招生细节可参考上海交通大学各联培基地发布的招生简章。七、附则(一)学费与奖助政策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具体学费标准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路径为 “公开栏目 - 财务资产及收费 -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研究生资助类型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如致远荣誉计划奖学金等)、研究生 “三助”(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补贴、专项奖学金、专项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详细信息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在 “政务公开 - 工作手册 - 学生管理” 栏目中查询。(二)招生规范声明上海交通大学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考生需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三)咨询与联系方式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800 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 339 室联系电话:021-62821069传真:021-34206122官方网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 227 号东 1 楼 315 室邮编:200025联系电话:021-63846590 转 776248传真:021-53068810官方网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页面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及专业介绍,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页面查询(页面编号 2551)。(四)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存在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及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五)章程生效时间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2025-10-20 16: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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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审议通过!与你有关!新华社权威快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4 月 26 日表决通过学位法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规范学位授予工作 保障学位质量新华社国内部出品2024 年 4 月 26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该法律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这部法律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学位授予资格的申请条件与流程学位法第三章对学位授予资格审批制度作出了明确规范。其一,明确了申请主体,高等学校可申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科研机构则能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其二,规定了申请条件,第十二条列出了基本要求,同时授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制定具体细则。其三,确定了审批主体和流程,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经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其四,扩大了学位授予单位的自主权,将实践中的简政放权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可自主开展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增设审核。另外,学位法还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可依据国家重大需求及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和民生需要,对相关学位授予点的设置、布局及学位授予另行规定条件和程序,以此强化国家在学位布局及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学位授予条件的具体规定学位法进一步完善了学位授予的条件。首先,明确了基本要求,学位申请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与学术道德规范,同时达到相应的学业、学术或专业水平。其次,突出分级分类特点,针对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级分别设定授予条件,且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区分规定,学术学位着重强调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则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再次,鼓励特色发展,考虑到各学位授予单位在类型、层次、办学水平上的差异,学位法在规定统一条件的同时,赋予单位更多办学和学术自主权,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学术评价标准,制定具有特色的具体授予标准,制定过程中需坚持科学导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开发布。此外,对于申请学位的境外个人,学位授予单位需依照本法规定的学业、学术或专业水平等条件及相关程序授予相应学位。学位类型及培养评价方式为满足经济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学位法明确 “学位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这是本次立法的重要突破,既是培养多样化高层次人才的顶层设计,也是对 30 余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条在规定学位类型时加入 “等类型”,为未来探索设立其他学位类型预留了制度空间。2023 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强调两种类型地位同等、重要性一致,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并进一步强化了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下一步,将落实学位法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遵循规律,整体推进,创新机制,围绕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方向,改造升级现有人才培养过程,加强各环节改革措施的衔接,提升人才培养链与管理链的匹配度,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和长效性,推动培养单位实现内部体制机制变革。学位授予质量的保障措施学位法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就提出 “保障学位质量”,并设专章细化规定,构建起全面的学位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强化自我管理,明确学位授予单位承担质量保证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内部学位质量保障制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位质量。二是加强外部监督,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学位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专家对已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点进行质量评估。三是完善导师队伍建设,要求学位授予单位为研究生配备品行良好、学术水平高或实践能力强的教师、科研人员或专业人员担任导师,并建立遴选、考核、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规定博士研究生应刻苦钻研实践,认真准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确保符合学术规范和创新要求。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不能保证学位质量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应学位授予资格;学位申请人或获得者存在学术不端等情形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不予授予学位或撤销已授学位。学位争议的处理方式学位法秉持保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健全了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例如,规定学位授予单位拟作出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决定时,应告知当事人决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学位申请人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学术复核;对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等行为不服的,可申请复核或请求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学位授予单位要落实学位法要求,依法处理学位争议。一方面,加强校内复核制度建设,使其切实发挥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的作用。单位需依据学位法细化授予条件、标准、程序、学术复核、学位复核等制度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并向师生公开。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处理争议,发生争议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校内规章制度处理,学校申诉委员会应吸纳校外专家代表参与,保证处理过程独立公正,做到事实清楚、程序正当、结果公正、救济顺畅,推动学位争议实质性解决。2025-08-18 1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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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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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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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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