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这两项流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考点代码:1164)的确认工作将全程通过网上渠道开展。
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接收考生条件
1. 第一类考生
若考生报考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且属于在北京市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本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
2. 第二类考生
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且正在北京市内高校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通过本考点完成报名及确认。
3. 第三类考生
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其他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选择本考点:
3.1 拥有北京市户籍;或 2024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满 6 个月(含 6 个月)及以上(补缴记录无效)的往届毕业生;
3.2 报考该校的单独考试考生。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此类考生,需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并可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查询相关公告。
4. 第四类考生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军事院校除外,且排除 “业务课 2” 科目代码第一位为 “5” 或处于 “910-919” 区间的院校),且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选择本考点办理报名及确认。
5. 第五类考生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不含军事院校)的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考生,可选择(1153)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或本考点:
5.1 就读于北京市内无报考点的高校,或为艺术类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2 具有北京市户籍;或 2024 年 1 月至 9 月在北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满 6 个月(含 6 个月)及以上(补缴无效)的往届毕业生;
5.3 在北京市内高校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1. 材料上传时间
2024 年 11 月 3 日 14:00 至 11 月 6 日 10:0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材料上传。建议提前操作,避免截止前网络拥堵影响提交。
2. 材料补传时间
2024 年 11 月 4 日 8:00 至 11 月 6 日 14:00,若首次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考生需在此时间段内补充提交。
3. 网上审核时间
2024 年 11 月 4 日 8:00 至 11 月 6 日 16:00,考点将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考生需按时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补传期内重新上传。仅当系统显示 “确认成功” 时,网上确认流程才算完成。未缴报名费、不符合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或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网上确认具体流程
1. 前期准备与信息核对
考生需仔细阅读《北京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温馨提示》《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164)报考点公告》及报考单位报考公告,确保报名系统中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导致无法确认或参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 系统登录
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yz.chsi.com.cn/wsqr/stu/),输入研招网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考点建议优先使用手机登录,也可扫描系统提供的二维码登录。
3. 审核材料上传要求
3.1 所有考生必传材料
(1)准考证照片
需满足以下标准:
a.背景为白色;
b.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用于准考证制作);
c.正脸头像对称,坐姿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双耳可见,嘴巴自然闭合,头肩占比达 2/3;
d.格式为 jpg 或 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 3:4;
e.对焦准确,画面清晰。若无法清晰辨识信息,将判定为审核不通过。
(2)手持身份证照片
需拍摄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头肩端正,头发不遮挡五官,身份证信息完整清晰。
特别提醒:两张照片均不允许化妆、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美瞳);光线均匀,无高光、阴影、红眼;头发不遮挡脸部,需真实反映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软件修改或翻拍。
3.2 不同身份考生补充材料
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材料(无需上传系统未要求的材料,补充材料均为 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2M):
3.2.1 京籍往届考生:上传户口本首页(含公安盖章)及本人页照片;集体户口需上传首页(含单位盖章)及个人单页照片;或公安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3.2.2 非京籍往届考生(单独考试、京内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除外):上传 2024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 6 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照片,需包含清晰有效的流水号及校验码。
3.2.3 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还需上传毕业高校盖章成绩单及毕业证明照片。
3.2.4 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照片。
3.2.5 因姓名 / 身份证号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考生:除上述认证报告外,还需上传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证明原件照片。
3.2.6 国(境)外学历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确保 12 位在线验证码或 7 位认证编号清晰。
3.2.7 在校研究生:上传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照片。
3.2.8 符合条件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上传第一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位学生证(或学籍验证报告)及就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照片。
3.2.9 本校单独考试考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上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证明及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书(可从https://grs.cup.edu.cn/I20/90042.jhtml下载)照片。
3.2.10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考生:上传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并按身份证实际有效期填写信息。
四、审核结果查看与说明
确认期间,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结果分为四类:
1.待审核:材料尚未进入审核流程,需耐心等待;
2.审核通过:已完成网上确认,报名流程结束;
3.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按系统提示在补传期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
4.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报考或考点接收条件,报名信息无效。
五、特别提示
1.需使用本人真实有效姓名及证件号办理手续,过期、曾用证件无效,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
2.需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未缴费或未完成报名步骤的,无法进行网上确认。
3.需按要求通过手机上传材料,仅系统显示 “审核通过” 方为确认成功;审核不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补充材料,逾期未补或仍不符合要求的,确认失败。
4.确保填报及上传信息真实准确,因个人原因导致问题的,后果自行承担。
5.确认期间可通过咨询电话(010-89733075)或邮箱(sdyzb@cup.edu.cn)咨询问题。
6.未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初试费将于 12 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请勿注销缴费账户,遇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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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考生注意事项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即将于 12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为保障本次考试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考点具体位置及入校入口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18 号,本次考试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南校园的第三教学楼。考生若需进入校园,可选择两个入口:一个是南校园北门,该门位于中石路东段;另一个是南校园西南门,地处燕平路中段。周边地标可参考国泰百货(昌平店)、松园派出所、青秀园北区等,考生可借助这些地标辅助确认考点位置。2、考试证件与物品准备要求(1)考试用品的携带规范考生仅能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所在楼宇。其中,规定的考试用品包括 2B 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若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需额外携带其他用具,考生需按注明要求准备。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盛放这些考试用品,方便安检检查。以下物品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备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不允许携带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考生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同样禁止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也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若确实携带了非考试用品,需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区域,且尽量减少非考试用品的携带,节省存放时间。(2)《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规则考生可在 12 月 11 日至 22 日期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需特别注意的是,《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也不能书写任何文字。若在准考证背面抄题或有明显涂写痕迹,将按照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进行处理。3、赴考时间规划建议考生需提前前往考点,熟悉考场的具体位置,同时充分考虑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天气变化、交通拥堵等情况,合理规划赴考行程。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完成安检、入场身份核验等环节,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至少提前 1 小时抵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影响考试。4、考试入场全流程说明(1)入场路线指引考生进入考点主要有两条路线可供选择:第一条路线是从南校园西南门进入,第二条路线是从南校园北门进入,两条路线最终都需前往南校园第三教学楼(考场所在楼)。进入校园后,可根据考点内的指引标识,前往物品存放区域、安检区域及考场区域。(2)考点进入要求校外考生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行通道闸机的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考虑到考点管理需求,建议考生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如公共交通、骑行等);若确需驾驶机动车,需将车辆停放在学校周边的公共停车位,校园内暂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服务。(3)身份核验环节进入考点后,考生需按照考点的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完成身份核验,核验方式包含人脸识别,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验流程,确保身份信息无误。(4)物品存放规定考生需将不符合携带要求的物品(如违规电子用品、金属饰品等)存放在考场楼宇外的物品柜存放处。存放时需自行妥善保管存放柜的钥匙,考试结束后自行开柜取出物品,离开时无需锁闭柜门。若因未按规定存放物品导致物品遗失或损坏,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安检相关要求考生在进入考场楼宇前,必须依次通过 “智能安检门” 的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若因携带违规物品等个人原因导致反复安检,进而影响入场时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体内安装心脏起搏器、佩戴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或处于孕期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检查,务必在 12 月 18 日 17:00 前,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点邮箱(sdyzb@cup.edu.cn)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两部分:一是不通过安检设备检查的申请说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无法使用安检设备的具体特殊情况,并手写落款);二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需有官方机构盖章,或提供官方制式材料)。(6)考场进入与考试纪律进入考场前,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规定的考试用品,经考场监考员再次核验和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需按照座位示意图找到自己的座位并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当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该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的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且交卷出场后无法再次进入考场继续考试。进入考场后,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试纪律。若存在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若行为涉嫌违法,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考试期间就餐与休息安排(1)就餐服务为满足非本校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就餐需求,学校北校园的第一食堂一层与第二食堂一层,将临时开放微信支付功能(考生需出示《准考证》方可使用)。有就餐需求的考生,可在考试间隙自行前往这两个食堂就餐。(2)休息区域中午考试间隙,考生可前往南校园第四教学楼一层的 101 教室、107 教室、109 教室休息。休息期间,考生需自觉维护教室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秩序,不喧哗、不打闹,为其他考生营造安静的休息环境。6、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密切关注多个平台发布的最新通知及公告信息,具体包括: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cn)、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grs.cup.edu.cn/D/index.jhtml)、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定期查看这些平台,避免遗漏重要信息。考生需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接收考点发送的相关通知或提醒。若有疑问或需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点联系电话为 010-89733075;若需反映问题或投诉,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 010-89733105,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 010-82837135。2025-09-01 14: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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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权威发布 湖南师大考研初试成绩查询公告现将湖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渠道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 2 月 24 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访问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hneeb.cn);关注微信公众号 “湖南考试招生”(ID:hunan-zhaokao)。二、初试成绩复核流程考生如对本人初试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规定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9:00 至 27 日 18:00,逾期不再受理。本次成绩复核不接受现场申请与查询。考生需填写《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 1),签字后拍照,连同本人身份证照片作为附件,文件命名为 “考生编号 + 姓名”,邮件主题设为 “考生编号 + 姓名 + 成绩复核申请”,发送至邮箱 yjszsks@hunnu.edu.cn。申请复核的考生名单将于 2 月 28 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却未在名单中找到个人信息,需在 3 月 3 日 12:00 前拨打 0731-88873095 核实。复核后成绩若需更正,我校将电话通知考生;3 月 7 日后未接到通知的,即成绩复核无误。三、初试成绩总分排名查询办法2 月 25 日起,考生可登录 “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查询成绩排名。请注意:该排名是考生总分在各二级招生单位报考专业内的从高到低排序(不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因国家分数线尚未公布,此排名未考虑单科成绩,仅作参考。国家线公布后,上线考生可向各二级招生单位咨询最终上线排名。请考生静心准备复试,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及 “湖南师大研招” 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相关信息。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2 月 21 日2025-08-20 15: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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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6年研究生(含博士)招生工作方案为保障我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规范,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一、组织管理架构为明确复试各环节责任主体,保障工作高效推进,学院构建多层级组织管理体系,具体设置如下:(一)复试领导小组成立以院长、书记为双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复试流程与录取环节的落地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谷炜副组长:武森、黄晓霞成员:范小华、倪宇、刘焱、葛泽慧、金家华、尹奎、寇明婷、王琛、马建峰、王未卿、周思、黄秋彬秘书:黄忱、孟丹(二)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或专业)划分,组建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各小组承担核心执行职责,具体负责:申请考生材料审查、复试资格核验、复试通知发放、复试组织实施、复试成绩统计与报送、拟录取名单初步拟定;同时需解答考生政策咨询、回应合理诉求,并处理考生申诉事宜。(三)回避与工作原则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教职工存在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本次推免复试,该教职工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需坚守 “公平、公正” 基本原则,严格遵循工作规范,杜绝违规操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客观性与严肃性。二、复试前期准备工作为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学院从人员、资格、监督三方面做好前期筹备,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教师遴选与培训教师遴选标准:复试小组需由不少于 5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若存在直博生申请者,复试小组成员中必须包含该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过程以 “德学兼备、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为核心原则,从学院教授、副教授中选拔;若教师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复试,不得担任该相关专业的复试教师。教师培训安排: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复试教师集中培训,重点强调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规范与纪律要求,确保教师明确评分标准,保障复试结果客观公正。培训后明确要求:面试教师需独立打分,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复试考核表上详细记录面试内容,并根据考生实际表现给出客观评价。(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门负责申请材料审查与复试资格核验工作。专家组成员需严格依据资格审查要求,逐一核查申请考生提交的各类证件及材料的电子版本,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打分;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专家组需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核,必要时可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验证材料真实性与考生实际能力。(三)复试监督机制建立复试领导小组承担复试监督与复议职责:若收到考生申诉、举报等问题,领导小组需先开展调查取证,在掌握事实依据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妥善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与复试工作秩序。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一)复试资格要求考生需符合《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工作办法》中明确的申请条件。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科技大学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选择 “2026 年推免生预报名” 招生项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账号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并选择专业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 3 个志愿)。学院将安排专人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学院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审核通过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或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通知信息。(二)申请材料要求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具体清单,可参考《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准备完整材料并按时提交。(三)复试工作流程普通推免生复试流程按以下步骤执行:考生提交申请:通过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或后续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考生。确定预复试名单:依据材料审核结果,拟定进入预复试的考生名单。发送预复试通知:通过指定渠道向考生发送预复试通知,告知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考生确认接受: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预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参加预复试:考生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线下预复试。正式志愿填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复试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发送正式通知:学院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结合考生志愿与招生计划,择优发送正式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通知: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正式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流程关键环节。注:考生申请、复试通知、复试参与要求等详细信息,可查阅学院此前发布的预推免相关通知;未通过我校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完成申请的学生,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通过该系统进行报名。(四)复试方式与内容复试形式:本次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三个考核模块,分别为专业水平测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 50 分,合格线 30 分)。考核重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潜力、外语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针对直博生,需额外重点考查其是否具备博士生阶段培养所需的学术潜力与综合素养。(五)复试成绩核算与录取要求成绩核算方式:复试总成绩 =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录取否决条件:若考生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外语水平考核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任一情况,均不予录取。(六)普通计划录取规则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与招生计划,分批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规则如下:1. 参加预报名且预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则以考生复试成绩作为核心录取依据,各专业根据招生名额,按每批次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在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调剂至相关专业录取,但需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修改报考专业,未修改专业者无法参与调剂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2. 未参加预报名、预面试考生的录取规则若参加学院推免生预面试且合格的考生人数,未满足学院推免拟招生计划,学院将从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申请我院志愿、但未参加学院预报名与预面试的考生中择优筛选,发送复试通知并另行组织复试。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七)体检安排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及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通过学院官方渠道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拟录取推免生需将纸质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邮寄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具体邮寄信息如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经管楼 802邮编:10008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2447学院将统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九)拟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若拟录取考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被本科就读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硕士推免生在入学前(以录取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直博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造假、隐瞒等情况;体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教育部及北京科技大学相关录取条件的其他情形。四、咨询与监督举报渠道(一)复试报名咨询若考生在复试报名过程中存在疑问,可联系咨询老师获取帮助,具体信息如下:联系电话:62333905联系人:黄老师(二)监督举报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院设立监督举报渠道,若考生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举报电话:62332447联系人:张老师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10-13 1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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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福建理工大学地处拥有 “海上丝绸之路” 重要门户地位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以工学为核心,推动理工学科深度融合,并实现多学科协同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该校不仅是教育部首批启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的试点院校,同时也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与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 类)。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896 年,由清代乡贤陈璧、林纾、陈宝琛等知名人士共同创办的 “苍霞精舍”,凭借在相关领域的深厚积淀,学校被誉为福建省 “机电工程师的摇篮” 与 “建筑业的黄埔军校”。在发展历程中,学校于 2013 年成功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计划在 2025 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办学层次的进一步跃升。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目前已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这些学位点覆盖了 18 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深造选择。在学科实力上,学校拥有 3 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2 个省级高原学科、4 个省级应用型学科、2 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1 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 5 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 3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学科全球排名前 1%,土木工程学科跻身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 全球 201—300 区间,城乡规划学学科也进入 “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 全国前 50%,充分彰显了学校在多个学科领域的强劲实力。学校设有两个办学校区,分别为旗山校区与鼓山校区。旗山校区的具体办学地址是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69 号;鼓山校区的办学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 999 号。在校区安排上,录取至设计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将在鼓山校区就读,而录取至其他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则统一在旗山校区就读。为规范有序地开展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一、招生对象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依据国家及所在高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成功获取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其他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例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参与学校组织的考核与体检,且考核结果、体检状况均符合学校录取标准。二、招生专业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招生所涉及的学院及具体专业,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将详细列出各招生专业的相关信息。三、报考及审核流程(一)网上报名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在系统内提交报名申请。(二)报名资格审核拥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 “推免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招生学院会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评议与择优筛选,结合各专业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之后,学院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对于符合其他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系统” 完成报名流程。四、推免生复试(一)复试时间安排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之前,对外公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需明确接收专业、招生名额以及相关考核要求。同时,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之前,组织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二)复试材料准备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若未按时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在复试开始前,推免生需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以及各学期的注册情况页。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1 份,该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与有效性。已取得的相关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课题证明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每种材料各准备 1 份。招生学院根据自身考核需求,要求推免生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推免生本人签名,以保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并且需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三)复试结果与拟录取推免生参加复试后,各招生学院会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评定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学院会通过 “推免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予以接受确认,若未按时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在确认接受待录取资格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接受,我校将一律不予解锁 “推免系统” 中的相关信息。五、体检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的 15 天内,需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升学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统一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推免生需自行前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具体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血压测量、视力检查、辨色力检查、听力检查、嗅觉检查、肝功能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以及胸片检查。体检标准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报告的格式以体检医院提供的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的体检报告模板,考生只需确保体检项目涵盖上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若推免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将被认定为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录取学校研究生处会对全校各招生学院提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整理,之后提交给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审核。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同时,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日。七、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推免生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录取类别统一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二)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该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国家奖学金: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具体评选办法与奖励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三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设立,其中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5%,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二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15%,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500 元。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学校专门设立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前往国外(境外)进行短期学习与交流,以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助研与助管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岗位与助管岗位。其中,助研津贴的发放额度由研究生的导师根据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学校的助管岗位,助管岗位的津贴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奖助学金的具体设立标准、评选流程等详细信息,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八、其他事项(一)录取资格保留条件推免生必须按照所在学校的规定,完成本科毕业阶段的学业任务,认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存在考试作弊行为、违反纪律(法律)并受到处分,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受到处罚。(二)推免生报考限制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被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三)招生动态查询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建议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以便获取招生政策、复试安排、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四)联系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 0591-22863060。各招生学院的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五)章程效力与解释权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若本章程内容存在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存在冲突,均以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福建理工大学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3 10: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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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6年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总则制定目的与依据:为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化,提升博士研究生选拔的质量,构建并完善科学的博士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实际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招生基本原则: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培养潜力与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导师及专家组在招生选拔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二、组织管理架构1.校级统筹领导: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与整体领导职责,确保招生工作方向正确、部署合理。2.研究生院执行职责: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开展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实施工作,协调各环节推进。3.学院具体落实: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主要任务包括:(1)依据《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新疆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办法》,结合土木工程学科的特色与需求,制定本学院的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学院细则”),细则需明确申请资格具体条件、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的评分标准、录取规则等核心内容。(2)遴选组建三类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开展具体招生任务:①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3 人,负责核查申请者是否符合博士招生基本报考条件,同时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可进入材料审核赋分环节。②材料审核赋分小组:由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成员数量不少于 5 人,设组长 1 名(通常由学科负责人或学科骨干担任),依据学院细则对符合报考条件者的申请材料进行量化评分。③综合考核专家组:按学科方向组建,成员不少于 5 人,原则上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具备高度责任心、公正品格、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较高学术水平及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设组长 1 名(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综合考核阶段笔试与面试的组织实施。4.小组备案要求: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赋分小组及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名单,需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方可正式开展相关工作。5.细则公示与审核:学院细则经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随后在学院官网主页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三、报考基本条件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3.学历背景:需满足以下四类情形之一:(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26 年博士入学前完成毕业手续并取得硕士学位,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 2026 年博士入学之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此类同等学力申请者还需满足:掌握报考学科专业的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门知识,具备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同时需提供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证明,具体包括近 3 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作为前 3 名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等;(4)以国(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身份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为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及成绩证明(需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且须在 2026 年博士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无法办理入学手续。4.身心健康: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5.专家推荐: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6.学术诚信: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的相关情况。7.能力要求: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且已在相关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8.外语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仅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的英语),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综合应用能力。9.专项计划要求: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的考生,须符合该专项计划的具体报考条件,并已取得相应的报考资格,详细要求可关注新疆教育厅发布的专门公告及《新疆大学 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报名公告》。10.其他要求:符合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以及建筑工程学院根据学科需求制定的具体要求。四、申请与考核实施流程“申请 - 考核” 制招生流程主要包括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外国语水平测试、材料审核赋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六个核心环节,具体实施要求如下:1.个人申请环节:申请人需依据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名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并提交完整、真实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信息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应届生在学证明(应届生)、博士报名信息表、2 位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科研创新成果证明(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应届生),以及学校和建筑工程学院规定的其他可证明个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2.报考资格审核环节:由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逐一核查申请人的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审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人。3.外国语水平测试环节:(1)测试对象:仅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可参加外国语水平测试。(2)测试组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英语综合水平。(3)免试条件:若申请人在近 5 年内(证书获得日期至 2025 年 9 月申请外语免试日期不超过 5 年)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可申请免除外国语水平测试: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 分;②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IELTS)成绩≥6.0 分;③托福(TOEFL)成绩≥90 分;④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合格。(4)测试结果:由学校统一公布测试成绩,只有外国语水平测试通过的申请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环节。4.材料审核赋分环节:(1)赋分主体:由学院材料审核赋分小组依据学院细则,对通过外国语水平测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照评分标准给出量化赋分。(2)名单确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赋分结果进行复核后,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经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其中,硕博连读考生的公示期不少于 5 天。(3)人数要求:原则上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本学科博士招生计划数的 150%;若符合条件的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报送。5.综合考核环节:由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与学术水平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为 “笔试 + 面试”。(1)考核内容:①政治思想素质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②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评估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培养潜质,以及对本学科专业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并进行专业外语水平测试。(2)考核形式与要求:①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对土木工程学科基础知识、前沿领域知识、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以及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个人研修计划。笔试科目为《土木工程基础》,考生需根据报考方向(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材料)选择对应内容作答,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笔试满分为 100 分。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要求申请人使用 PPT 进行个人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学科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拟研究方向及设想等)。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长不少于 30 分钟(硕博连读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满分为 100 分,综合考核专家组依据学院细则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评分记录。③过程管理:面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完整记录考核过程,确保考核的可追溯性。(3)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 笔试成绩 ×30% + 面试成绩 ×7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及格线;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的申请人,不予进入录取环节。(4)成绩公示:综合考核成绩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随后在学院官网公布,接受考生查询与监督。(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综合考核环节加试政治理论与 2 门专业课。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专业课加试科目由建筑工程学院提前公布,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任一科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6.择优录取环节:(1)录取依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学科博士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结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 材料审核赋分成绩 ×30% + 综合考核成绩 ×70%。(3)成绩排序规则:若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①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②材料审核赋分成绩(从高到低)。若按上述规则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组织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依据复试结果确定排序。(4)录取否决情形: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②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一科不及格;④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规定的体检标准;⑤不符合建筑工程学院录取规则的具体要求;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5)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①学院拟录取推荐名单经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研究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形成全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或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材料审核赋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等关键信息;④若拟录取名单出现变动,需对变动原因及变动内容进行说明,并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无效,不得办理录取手续。五、监督与保障机制为确保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构建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具体措施如下:1.监督机制完善: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巡查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制、申诉复议机制,规范招生各环节操作流程,明确各主体职责,杜绝违规操作。2.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考核阶段成绩(如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材料审核赋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通过学校及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申请人、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3.申诉复议渠道:畅通招生过程中的申诉举报渠道,学校与建筑工程学院均需在官网公布申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受理考生及相关人员的申诉举报,依法依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处理流程依据《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保障实施细则》(新大办字〔2021〕76 号)执行。4.指导与监督职责:(1)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2)学校纪检部门对博士招生考核、录取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5.违规处理办法:(1)若导师或工作人员在招生考核、录取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生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2)若申请人在申请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被拟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确保招生纪律的严肃性。6.回避制度:参与博士招生工作的干部教师,若与申请人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情形,须主动申请回避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环节,不得参与相关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的客观性。六、附则1.材料存档要求:材料审核、综合考核等环节产生的原始材料,需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存档管理,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与可追溯性,存档期限为 10 年。2.招生计划分配:建筑工程学院需科学分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 - 考核” 制等不同生源类型的博士招生计划,优化生源结构,确保各类生源质量均衡。3.招生制度适用:自 2024 年起,新疆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统一招考工作全部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模式,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2026 年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4.细则制定主体:本实施细则由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制定,解释权归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所有。发布日期:本实施细则发布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2025-10-30 17: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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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办法为精准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选拔通知》)的核心要求,确保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开展,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一、申请资格与材料要求凡申请参与我院2025年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生,须首先满足《选拔通知》中明确的各项报考基本条件。申请者需对照通知要求,系统梳理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统一,并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全部材料提交至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二、选拔组织与实施流程2025年我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全面负责选拔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结果审定等工作,确保选拔工作全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具体实施流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导师考察与推荐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硕士生,须先获得其硕士阶段指导教师的同意。在此基础上,由其意向报考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后由博导填写《导师考核评价记录表》,并明确签署推荐意见。只有完成上述导师考察流程并获得推荐的申请者,方可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二)资格初审与名单公示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交《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联合相关教学单位,组建资格审核小组,依据《选拔通知》及本办法规定,对申请者的材料完整性、资格符合性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将通过学院官网公示通过资格初审的考核名单,公示期内接受师生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按规定提出复核申请。(三)学院综合考核学院综合考核是硕博连读选拔的核心环节,旨在全面评估申请者的学术能力与培养潜力,考核以现场面试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1. 考核组织与流程各申请专业分别组建考核面试小组,每组由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比例不低于80%,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统筹面试过程及协调突发情况。面试流程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英文自我介绍,时长限定2分钟,无需制作PPT展示;二是个人学术陈述,时长5分钟,申请者需自备PPT,重点汇报硕士阶段研究进展、科研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三是专家提问应答,面试小组围绕相关专业领域知识及科研问题进行提问,申请者现场作答。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总时长不低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由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书面面试档案留存备查。2.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内容涵盖四个核心维度,各维度分值及评价重点如下:① 外语应用能力(10分):主要评估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读写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英文自我介绍的流畅度、专业术语表达准确性及外语交流应答能力;② 专业基础素养(10分):聚焦申请者对所报考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情况;③ 科研能力与潜力(40分):作为考核重点维度,主要评价申请者在硕士阶段参与科研项目的经历、取得的学术成果质量,以及分析解决复杂学术问题的能力、博士阶段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与创新性;④ 综合素养表现(40分):涵盖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觉悟、学术道德规范、团队协作意识,同时将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已发表论文(含录用)、专利等学术成果作为重要评价依据。3. 成绩核算与拟录取规则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上述四个维度得分之和,各维度得分均以面试小组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计算。考核结束后,面试小组需根据全体申请者的总成绩排序形成初步选拔意见,填写《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情况表》,经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对初步选拔结果进行集体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若学校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结果提出进一步考察要求,学院将组织补充复试。4. 不予录取情形界定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申请者,直接确定为不予录取:一是导师考核评价不合格,即《导师考核评价记录表》中考核成绩低于60分;二是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三是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未达到合格标准。本办法由XX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11-18 10: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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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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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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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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