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4130)考点考前公告及考场安排
各位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4130)考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考场分布在2号、3号、4号、5号教学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文具
1.考生自备文具,文具规格要求参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请考生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
2.第一场考试结束后文具放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所有场次考试结束后方可将文具带走。
3.其它文具以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备注的为准,无备注的文具不可带入考场。
4.考场统一发放小刀用于拆封自命题科目试卷袋,请勿自带小刀。
二、进入校园
1.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我校考点。校门距离教学楼步行大约13分钟,请各位考生合理规划出行时间,按时到达考场,考试当天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物品存放和入场安检留足时间,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2.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
三、智能安检
1.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实施考生进入考区安检,考生需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方能进入封闭考区。
2.考生通过安检门之前,应先将手机(含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到我校设置的“物品存放”处并领取存放小票。
3.考生通过安检门时只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切勿携带磁卡、金属手镯、戒指、项链、大串钥匙、金属眼镜盒、金属尺子等物品,切勿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4.体内植有金属物、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以及孕妇等不能正常通过安检的考生12月19日前携带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前往我校校医院进行审核。考试期间,考生须随身携带并在安检时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校医院出具的审核通过材料。
四、进入考场
1.通过安检门后,考生仅可带考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文具3样物品进入考场;
2.严禁携带手表、水杯(含瓶装水)、电子产品(含计算器)、背包、书籍等进入考区。
3.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报考档案,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后离场
1.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离场,有序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
2.请考生凭存放小票取回个人存放物品。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可于12月20日下午4:00-4:30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校园参加模拟演练,查看考场教室位置及教室周边环境,不得进入考场内。因需进行考场布置等工作,逾期不再允许进入考区;
2.本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考虑交通堵塞等不确定性因素,建议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3.考场分布图(见附件1);
4.考场、教室和座次(见附件2);
5.物品存放处位于龙子湖校区西篮球场(见附件3)。
其他未尽事宜以准考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附件1 考场分布图.pdf】
附件【附件2 考场教室和座次.pdf】
附件【附件3 物品存放处位置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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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为进一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健全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体系,持续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申请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作为 2026 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突出,已成功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品德高尚,积极进取,坚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罚或处分。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的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性,拥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开展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研究的潜在素质。须在 2026 年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二、网上报名流程报名渠道:申请人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选择沈阳工业大学相关专业提交申请。审核规则:学校将分批次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通知发放: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推免生,学校将通过上述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系统消息并按要求操作。三、推免复试安排推免复试由资格审查和学院考核两个核心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一)资格审查审查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审查结果将作为是否允许参加复试的重要依据。通用材料:所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直博生额外材料: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提交上述第 2 点所列的(1)(3)(4)(5)项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交: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两份由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书。材料规范:除成绩单需按照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格式提交外,其余所有材料均需采用 A4 纸规格准备,并在复试时递交至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后续复试环节。(二)学院考核复试时间:第一批次复试安排在 9 月 23 日至 25 日,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专项通知;后续批次的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形式:本次推免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与内容:复试总分为 100 分,具体涵盖三个方面:(1)外语听说能力(25 分):重点考察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实际表达能力。(2)综合素质考核(25 分):全面了解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表现与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经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同时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协作精神、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3)专业能力考核(50 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核学术素养、学科知识运用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核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结果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四、录取相关规定录取原则:学校将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的基本原则,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专项考核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均不进行量化打分,也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将直接不予录取。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的;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差额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差额复试的专业,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完成该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待录取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并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 “同意被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得更改。五、其他注意事项信息公示: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若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向学校研招办反映,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相关流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语种要求:考生所学语种必须为英语,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历学位要求: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按时获得相关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考试限制: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025-11-10 13: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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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研究院(所)及行政管理部门: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校内、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各项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推免生接收资格,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名单,可查阅我校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将明确列出各专业的招生方向与相关要求。二、推免生招收人数(一)总体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拟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校内推免生、校外推免生)共计 500 名。其中,直博生招生将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力学、安全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 8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开展,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接收直博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4 名,全校直博生总招收人数不超过 30 名。(二)专业招生人数公布推免生具体招收人数将以招生学院为单位进行公布,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由对应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报名热度、考生质量等情况,在复试录取阶段动态确定。考生可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查询各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相关信息。三、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资格要求: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免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综合素质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学业与能力要求: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展现出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潜质。学位要求:须在本科毕业时顺利获得学士学位,若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诚信与纪律要求: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其他违法、违纪被处分的经历。直博生专项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项条件外,还需达到所申请一级学科博士点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的相关申请标准(如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等)。四、推免生招收流程(一)报名阶段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术背景、报考专业等相关内容,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资格审核阶段各招生学院将依据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专业匹配度等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相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三)复试阶段复试组织:对于审核通过、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各招生学院将参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后,将单独通知每位考生。复试材料准备: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1)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提供原件;(2)学籍证明材料: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包含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3)能力证明材料: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如论文、专利等)、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如 CET-4、CET-6、雅思、托福等)及其他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科研潜力的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将对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学院可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结合学科特点,确定最终的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四)体检阶段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五)录取阶段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综合评估后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名单公示与通知发送: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将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确认: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接受待录取的确认操作,确认后即完成推免生录取的核心流程。五、其他重要事项材料真实性责任:推免生须确保在报名、复试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与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网上缴费要求: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的推免生,教育部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统考报名限制: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获得相应证书,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尽事宜解释:本通知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相关问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09-29 15: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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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亲爱的2025级新同学:祝贺你被录取为闽江学院硕士研究生。为了顺利地办理各项入学手续,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一、报到时间、地点(一)报到时间:2025年9月7日(周日)。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二)报到地点: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1.新生报到当日,我校在福州火车站、福州地铁2号线上街站设有新生接待服务点(具体安排以届时学校通知为准。注:福州火车南站未设立接待服务点),提供入校接驳专车服务(8:30—17:00)。2.新生可通过公共交通(41路、48路、95路、150路、198路、地铁接驳7号线)或网约车抵达学校南、北门,转乘入校接驳专车进入学校;乘坐私家车入校的请在“平安闽大微信公众号-进校服务”提交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三)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培养二级学院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报到前工作(一)新生入学信息采集。8月20日—8月30日,请所有研究生新生登录闽江学院信息门户网站(https://i.mju.edu.cn),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按照《研究生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手册》,完善个人学籍信息(务必使用PC端浏览器)。待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审核成功后,生成带二维码的研究生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3份后手写签名。(二)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线学习。熟练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学校将在入学一个月内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学习网址:http://sysaq.mju.edu.cn/#/login。(三)为保障学生入校后奖助学金的顺利发放,以及学费及住宿费的缴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监管要求,请所有研究生新生自行准备一张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一类卡),或入校后统一办理。三、报到现场交验材料(一)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均需复印在A4纸上)、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通知书原件(原件上交)、准考证复印件、《闽江学院研究生登记表》一式3份、1寸近照5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背面写姓名、专业)。(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若2025年9月7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三)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学历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结)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四)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研究生还须提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详见下方第六点。四、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因生病、生育、参军等原因暂不适宜在校学习者,可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一)登录闽江学院研究生处官网-文档下载-学籍奖助,下载并填写《闽江学院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保留原因相应的佐证材料。(二)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需按照录取当年规定的入学报到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提交申请表,同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工资关系等材料给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批。(三)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的“报到前工作”按照申请期满后入学当年的要求进行。(四)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取得录取年度研究生学籍。(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5年9月7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如考生逾期未取得或未通过核验,录取资格及保留入学资格无效。五、缴费事项及住宿安排(一)研究生新生缴费采用线上缴费的形式,具体操作方式如下:微信关注“闽江学院财务处”公众号,选择“功能服务”版块,点击“统一收入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暂为Mj@666666,首次登录后需修改密码)登录,进行学费及住宿费缴交。请务必认真核对缴费页面的姓名、证件信息及缴费金额,核对无误后进行缴费。以上缴费方式支持一次性全额缴费和部分金额缴费,线上平台缴费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月7日,请在入学前及时完成缴费,学生缴费咨询电话:0591-83761751。已成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只需在缴费平台缴纳差额部分(应缴费用总额减去当年申贷金额)即可。例如:学费8000元,住宿费2600元,申贷10000元,线上缴费的金额为8000+2600-10000=600元。若申贷金额超过应缴费用总额,贷款到账后学校将会退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收款账号信息。户名:闽江学院,账号1402029129601018419,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洪山支行。(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大学城校区(校本部)入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不安排校内住宿。六、全日制非应届生工资关系材料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按以下要求在报到时提交工资关系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享受相应的研究生助学金。(一)入学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国有企业工作以及人事档案寄存在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的全日制研究生:1.具有正式编制的,须提交以下两项相关证明: A.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事部门”,其中,中学的人事部门为教育局,下同)出具的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B.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和其办公电话),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和其办公电话)。2.非正式在编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须注明非正式在编。[例:我单位职工XXX(写上“非正式在编”这几个字)于XX年XX月XX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二)入学前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须注明单位性质、经办人和其办公电话)。[例:我单位(写上单位性质:“民营企业/私人企业……”之类的)职工XXX于XX年XX月XX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固定模板,可以直接手写注明单位性质,盖上公章。(三)入学前为待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之一:1.原人事档案寄存部门出具的待就业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和其办公电话);[比如人才市场出具的证明,注明“未就业”字样即可]2.社保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需注意时间衔接问题)3.原人事档案寄存部门出具的档案寄存证明(注明“单纯保管”或没有“未就业”字样)以及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出具的待就业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和其办公电话)。4.其他学校认可的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四)以上工资关系材料须提供自上一学历获得时间至研究生入学前的各个阶段材料。七、党团关系转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后及时将党、团关系转至我校。(一)党组织关系转移1.由福建省内党组织转入的党员新生登录手机“闽政通APP”的“党员e家”平台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登录“闽政通APP”→上方搜索栏输入“党员e家”→登录→点击右下角“服务”→点击e党务“关系转接”→接收地类型选择“福建省”→填写拟接收党支部名称→填写“转出时间”→填写“党费交至”时间→填写“转出原因类型”→填写“转出原因”→点击“提交”发起申请),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2.由福建省外党组织转入的党员新生①可通过本地党员管理平台线上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②若省外系统无法进行线上转接,例如无法搜索到该党支部等,则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组织部”。3.接收党支部具体名称及联系人见研究生处官网通知。4.党费应交至转出时间当月。(二)团组织关系转移1.纸质档案转接。纸质团籍档案随个人档案转接,按照档案转接规定及程序进行。2.网络转接。属于福建省外的,学生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属于福建省内的,学生团员本人通过“福建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学生团员入学报到成功后方可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转接的具体团支部名称由学院团委及班级团支部确定。未入学报到不要提前转接。学院基层团组织根据团员纸质材料档案进行审核接收,网络转接一般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3.若学生团员电子团籍或纸质版团员档案缺失,请学生团员回原团组织开具相关团员证明(材料需盖入团所在单位团委公章)和线上团籍录入后再进行转接手续办理。4.招生二级学院团委联系人见研究生处官网通知。八、户口迁移(一)根据自愿原则,全日制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当年新生户口当年报入,隔年不予受理。入户后,无特殊原因毕业前不可迁出。非全日制新生户口迁移不予受理。(二)自愿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应于入学报到之日,将以下材料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交到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逾期则视为不愿迁入,具体材料如下:(1)一寸大头证件照一张(白底彩照或黑白照,背面注明学院、姓名);(2)福建省外户籍新生上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3)福建省内户籍新生上交《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三)户口迁入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派出所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荷塘派出所。(四)《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一个月,请新生于入学报到前几日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为宜。《户口迁移证》各栏打印或填写应准确无误,涂改的要盖派出所校对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级;所盖的派出所户籍专用章须清晰,否则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九、录取资格审查新生报到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含人脸比对在内的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审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情形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校园卡使用(一)新生报到当天,学校会发给每位新生一张校园卡(实体卡)。新生收到校园卡,请及时通过扫码关注“闽院后勤”公众号,按提示进行身份绑定,及时修改消费密码(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最后6位数,若最后一位是X,用0代替)。此密码在校园卡消费时使用。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校园卡密码。(二)校园“一卡通”系统可提供丰富的应用支持,主要有校内消费、图书借阅、门禁(学生公寓及图书馆)通道、水电控缴费等系统。(三)在校生既可持校园实体卡消费,也可以使用“闽院后勤”支付码进行消费。十一、校园电动自行车识别码的申报与办理(一)2025年10月1日前,新生电动自行车暂不允许入校;10月1日后,由各二级学院集中组织有电动自行车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在“平安闽大”上完成校内电动自行车登记审批。(二)登记审批需提供正规发票、发票查验凭证、公安部门颁发的车牌(仅限于福州市五城区及闽侯县)及车辆行驶证等材料。(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三)审批成功后,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凭申报成功的信息携车入校,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综治实训大楼一楼服务窗口为车辆粘贴识别码。十二、其他事项(一)大学生医保。该政策是政府为大学生群体提供的保障性福利政策,保费大部分由政府承担,小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入学后具体根据福州市医保中心和学校有关通知参保。(二)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健康体检,参照2025级本科新生体检项目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其他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官网,或直接联系我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暑期工作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mju.edu.cn/,电话:0591-83760467,电子邮箱yjsc@mju.edu.cn。学工部官网:https://xgb.mju.edu.cn/,电话:0591-83761585(奖助学金)。组织部官网:https://zzb.mju.edu.cn/,电话:0591-83761761(党组织关系转移)。校团委官网:https://tw.mju.edu.cn/,电话:0591-83761865(团组织关系转移)。财务处官网:https://cwc.mju.edu.cn/,电话:0591-83761751(缴费问题)。保卫部官网:https://bwc.mju.edu.cn/。后勤处官网:https://hqc.mju.edu.cn/,电话:0591-83761598(校园卡管理)。实验设备处官网:https://jwc.mju.edu.cn/sysxglzx/,电话:0591-83568092(实验室安全学习)新华都商学院官网:https://nbs.mju.edu.cn/,电话:0591-83761078(辅导员王老师)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官网:https://jsj.mju.edu.cn/,电话:0591-83761563(辅导员姚老师)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官网:https://wdxy.mju.edu.cn/,电话:0591-22866434(辅导员曾老师)新闻传播学院官网:https://sjc.mju.edu.cn/,电话:0591-23538373(辅导员王老师)附件:研究生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手册.pdf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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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规范同等学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各同等学力研究生培养单位:2024年我校已将同等学力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纳入研究生培养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研究生培养工作,通知如下:一、学制和最长学习年限规定1.同等学力硕士,学制为3年,(1)2024年同等学力研究生现场确认后,2024年9月正式入学,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2)2023年及以前同等学力研究生,入学时间以研究生管理系统入学日期为准,最长学习年限6年。2.同等学力医学博士,学制为4年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考试后,当年9月份正式入学,最长学习年限6年。二、导师安排同等学力研究生正式入学后一个月内,各培养单位应予以安排导师(导师应具备当年对应博士/硕士招生资格)。三、整改要求1.2025年4月30日前完善同等学力研究生相关信息,包括导师信息和基本信息,逾期未完成的将暂停培养单位同等学力招生工作。2.2025年4月25日前完善本学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学位申请材料。3.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至研究生院审核,纸质版经培养单位院长签字盖章交到研究生院(地点:致远楼221房间)。2025-08-29 1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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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第二批)各相关学院、各位同等学力申硕学员:根据学校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我校决定于2024年7月下旬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批)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注册现场确认前各位学员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点击“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找“申请人登录”模块点击“注册”,注册相关信息完成后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现场确认(一)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9:00-15:00(二)现场确认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行政楼B209室(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申请人到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2寸照片4张);5.河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6.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四)现场确认流程现场提交审核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个人图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生成并打印资格审核表确认无误后签字→2024年8月初登录信息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三、现场确认须知1.因国家平台的指纹和照片采集流程复杂,耗时较长,请合理安排参加现场确认的时间,并在到达现场前在学信网同等学力申硕平台完成上传照片且确认“已提交”相关信息。2.填报的“申请人类型”如不清楚的,填写“其他在职人员”;“班级”不用填写;“申请学位类型”统一填写“学术型学位”。3.各位学员到达现场确认地点后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4.学位认证报告需要学员登录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模块下载。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网上注册及提交学位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联系人:盛老师、陶老师 联系电话:022-60438279、60436600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docx附件2:同等学力申硕网上注册及提交学位申请流程.pdf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4年7月10日2025-08-18 10: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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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指南亲爱的新同学:“学向勤中得,萤窗万卷书 。”欢迎你即将来到美丽的成都医学院开始三年的研究生学习时光!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入学,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入学准备。一、入学安排报到时间:2025年8月30日报到地址: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各学院研究生科除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外的各临床专硕研究生,学校拟安排于8月29日到各基地统一接回新都校区,具体等候临床医学院详细通知。提示:因故推迟报到者,请提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推迟(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自规定的报到之日算起)。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按《成都医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入学报到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党组织关系转接(一)四川省内:通过“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转接组织关系,“目标党组织”,具体转接支部名称详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的《入学须知》。(二)四川省外:经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的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栏填写“中共成都医学院委员会”,去处栏按上述专业填写对应的党支部,同时在中国共产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完成组织关系线上转出。(三)相关说明1.党员档案齐全方能转入,否则不予接收。2.党员档案一般就在考生人事档案里。部分考生党员档案未放置于人事档案里的,需要单独移交。报到时需提交密封完整的党员档案材料和介绍信等凭证资料。3.2025年9月前预备期满的党员需转正后再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191(备注:假期通过各学院研究生科线上咨询)四、团组织关系转接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线上转接团组织关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接团组织关系,转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2025级团总支”。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183(备注:假期通过各学院研究生科线上咨询)五、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如需将户口迁到我校,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我校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成都医学院)。入学报到后按要求本人登录四川人口网申请办理(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0-300KB仅限JPG格式)。并准备本人《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党委武装部、保卫部(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095(备注:假期通过各学院研究生科线上咨询)六、缴费学费具体缴费标准参见《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住宿费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按实际住宿标准缴纳。基地医院住宿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缴纳。提示:学校对新生卧具和部分生活用品进行招标代购,包括被套、床单、枕套、棉垫胎、盖絮、枕头、蚊帐、竹凉席、毛巾及洗脸盆等生活用品,学生可自愿购买,也可选择自带。为及时准备2025级新生卧具,请有意愿购买的同学于8月21日前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登记,费用报到时直接与供应商现场结算。体检复查费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复查费为每生166元。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按照实际标准缴纳。上述缴费标准均以入学报到时学校公示的收费为准,学校不设现场缴费点,所有缴费项目新生报到时在网上缴费(见附件)。七、资助(一)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州、县、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并按就读校区将以下银行账户信息提供给贷款银行。单位名称:成都医学院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72320500XP地址、电话: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028-62739231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天回支行22-810501040007129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需要填写《成都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该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同学们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低保、特困供养等家庭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如需电话咨询,可通过“四川学生资助”公众号下方“为您服务”中查询各单位学生资助中心热线电话。其他资助政策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手册温馨提示: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均通过个人社保卡发放,建议同学们入校前提前办理四川省的农业银行社保卡(办理方式见农行宣传单),并确保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均开通。祝同学们一切顺利!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7月25日2025-09-15 14: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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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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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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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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