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坚持分类选拔
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对于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严格管理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生学院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科学确定复试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坚持优化服务
做实做细考生服务,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
三、组织领导
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党委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人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不得以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复试方式,具体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原则上各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适用于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及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录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
3.外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含外语水平测试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对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的考核重点应有所不同。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一般在30%—50%范围内,具体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具体考核内容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四)复试流程
1. 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
2. 确定复试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统一进行公示。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除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须满足学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请考生及时关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www2.ncwu.edu.cn/yz/)与学院网址上的信息。申请免初试的“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考生通过审核后直接进入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3. 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须对普通计划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各招生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
5. 报送复试结果。各招生学院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研招办。
6. 公示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各招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7. 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对照校验后,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数据。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由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办法见后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六、拟录取工作
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的总成绩如果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招生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提起申诉。
学校研招办:电话:0371—65790989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5790233
八、其他事宜
(一)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研招网审核结果为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统一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
(三)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统筹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统筹确定。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会发生变化,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具体招生计划视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如某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则将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招生。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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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工业大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全面考查;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机关纪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五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学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八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一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1)根据“国家线”要求,2025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国家线”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省名额,以及计划执行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排名办法及复试名单另行公布。(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132分。其中单科均不低于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具体排名办法和复试名单另行公布。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三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第十三条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四条 复试人数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第十五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见附件1)。8. 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10.考生本人签署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2)。1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12.学院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生收到复试通知(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为准)并同意复试后,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资格审核在报考学院进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在复试开始前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第十六条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七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2.复试时间: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和申请调剂考生复试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3月24日-4月6日期间进行,各学院确定复试时间,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在4月8日-4月20日期间进行,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各学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3.现场复试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进校。4.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泛雅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 部,联系方式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5.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缴费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我校复试结束(具体缴费时间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缴费界面右上角的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后,再登录缴费。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考生调剂阶段如需再次参加我校复试的,可不必重复缴费。 6.复试组成复试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还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复试的学科专业,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长和分值参照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具体方式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为准。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八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第十九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二十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招办将会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经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过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见各学院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4.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5.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2025-08-11 17: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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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为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一、机构设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中心)推免生接收工作。二、接收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及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接收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直博生)。三、申请条件(一)申请推免硕士生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3.申请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且必须经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4.身体健康,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二)申请推免直博生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推免直博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1份;2.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3.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4.《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份;5.含本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学术成果证明、参与科研情况和研究计划书等的申请材料。四、接收流程(一)报名1.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支付,按系统程序填报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招生志愿。2.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各学院(部、中心)安排准时参加复试。(二)复试1.复试主要目的考查考生本科成绩是否真实;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的潜力;考查考生外语口语、听力能力;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了解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工作成果。2. 复试考核人员组成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成立由主管领导参加、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及专业课教师组成的复试(面试)工作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3. 复试内容及要求(1)推免硕士生① 专业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满分5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表达能力、知识的广度、深度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能力和素质。面试题目由面试人数3倍以上的题目库组成。② 外语口语及听力能力测试。每生不少于10分钟时间,满分50分。③ 思想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④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2)推免直博生①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专业英语、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各部分分值权重可根据学科特点由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自行确定。②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格,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4.复试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5.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同意“待录取”,由我校将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6.参加当年东北石油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优先录取。7.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推免生,优先录取。五、奖励政策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王玉普励学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奖项。奖学金标准参见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1.推免硕士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推免直博生免收前两年学费。2.所有推免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取得学籍后,直接享受新生奖学金。六、其他事项1.申请人在任何时间段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2.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收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认接收,不得提出放弃。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4.报考直博生且通过复试者无须在中国研招网上办理博士报名手续。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6.按照东油校发〔2022〕57号“关于修订《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荐的本硕连读推免生,硕士学制为2年,名单由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在推免公示结束后提供研究生部。其培养方案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所属学科制定,自本科阶段第四学年起由其硕士导师制定硕士阶段培养计划,根据课程安排进入硕士课程学习阶段。7.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2025-09-16 15: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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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我院决定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将于 3 月 28 日起陆续开始,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提交复试审查资料考生须严格按照招生学院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打包(打包文件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通过“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初次使用系统须注册账户,姓名与证件号码须与研招网报名时填报信息一致。( http://yjszsxs.j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上传材料(所需表格可以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包括: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②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③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024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⑤《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⑥《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考生提供)。⑦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拟录取考生须将《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前)、《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情况调查表》原件(4 月 28日前)、个人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诚信承诺书》(5 月 9 日前)通过 EMS 或者顺丰快递到各学院,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其他材料原件给学院复审。 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1.光线良好不逆光、安静隔音、网络条件良好(建议同时具备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两种模式)的独立房间。2.准备两台配有摄像头和音频设备的电子设备,如台式电脑、笔记本、IPAD 或者手机等,保证能做到“双镜头”。建议:使用连接有线网络的台式电脑或者笔记本作为复试的“主镜头”;使用 IPAD、笔记本等作为监控复试环境的“辅镜头”(“辅镜头”设备须关闭麦克风和声音以防止产生啸叫,如使用手机则要求在飞行模式下,采用无线网络,以避免其他因素干扰造成网络中断。主镜头要求:①主镜头背靠房间的墙面摆放(即考生复试时面向墙面);②复试过程中,主镜头正对考生,视频中考生图像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和头部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③衣着得体,确保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头发不可遮挡耳朵,桌上不予许放置与复试无关的物品。辅镜头要求:在考生后上方 1 米处呈 45°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和主机位电脑屏幕,并且全程静音(关闭设备的麦克风和扬声器)。复试过程设备要求:①复试开始前,考生应按复试秘书的要求持辅镜头对考试环境进行 360°扫描;②复试过程中,考生面试设备不得切换屏幕或缩屏,不允许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③应保证复试环境中的其他电子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使用任何款式的耳机。3.在两个设备上安装“随会”软件,请务必通过以下网址下载,以保证版本的正确。 ( 网 址 :https://www.suimeeting.com/Htdocs/Index/download.html)4.准备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纸若干及,招生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安排1.时间:学院自行组织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测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注意:测试前请按软硬件要求做好准备,请考生务必参加测试并完成分组抽签。2.流程:(1)事先根据复试秘书的通知进入相应的微信群或 QQ 群,在群里获取测试会议号;(2)在设备上打开随会,按以下说明操作填写相应信息,然后点击“加入会议”,进入等候室,等待复试秘书操作;(3)根据复试秘书的指令,进入复试会议室,进行模拟分组和抽签流程;(4)重新回到等候室候考,等待复试秘书指令;(5)调整主镜头和辅镜头的位置及角度,测试语音设备,以达到复试要求。 四、网络远程复试流程1.在学院指定的微信群或 QQ 群中获取复试会议号。2.进入会议室报到,完成复试顺序抽签并向考生强调《集美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3.根据抽签结果,重新回到等候室,等待复试秘书通知进入会议室。4.进入会议室,等待复试秘书检查身份证、照片等信息进行身份识别。5.由考生本人当场宣读《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6.按照学院要求进行复试。7.考试结束,离开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严禁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复试相关内容泄露或公布,严禁将会议号泄露给他人。如有违反,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2.诚信复试。复试全程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诚信考试,没有考官允许,不得离开摄像头拍摄范围。面试过程中,须保持网络通畅,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考官提问,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3.考试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务必在考试当天严格遵从学院的指令进入会议室报到、抽签,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复试当天设备的状态请与测试时尽量保持一致。保证复试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排除一切可能干扰考试的因素。5.如遇设备故障或者网络断线等问题,请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或QQ 群与复试秘书联系,等候安排。2025-09-03 16: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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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天津财经大学对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复试办法规定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形式本年度我校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形式。三、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三)申请人必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四)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五)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六)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四、接收专业及名额(一)推免硕士生1.接收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不招收推免硕士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硕士生,具体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专业为准。2.接收名额:各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该专业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其中所列计划数均为预估数)。(二)直博生1.接收专业及导师:当年考核达标的本校专职博士生导师及其研究方向所属专业。2.接收名额:招收直博生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直博生,且占本导师当年招生计划。五、复试工作的组织(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与推免生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四)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材料审核及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其中直博生复试小组应包含报考导师在内的5名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与评语。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材料审核及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小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个面试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口语测试可在各复试小组进行,也可单独设立外语口语测试组统一进行测试。(五)学院成立复试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六)由研究生院负责对推免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六、接收程序(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于推免系统开通24小时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二)同意参加复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学院提供的邮箱。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直博生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相关单位出具的政审表、《天津财经大学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副教授职称及以上)2份、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提供六级证书。(三)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发送复试时间通知,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对不符合复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复试。(四)复试考核通过,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于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6月由我校寄发给本人。(六)特别说明:1.直博生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七、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内容包含申请材料审核、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部分内容。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共占8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包括以下考察部分: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3.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8.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二)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四)每名学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五)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和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六)直博生复试办法: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满分为100分。八、录取与公示(一)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为原则。根据推免生的志愿,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二)复试成绩合格、专业排名靠后的学生,在征求其意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专业调剂。(三)对于复试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50%的硕士专业的推免生及超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的直博生,在征求考生意愿后,进行调剂。(四)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报考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六)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及直博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七)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八)监督电话:022-881863712025-09-15 1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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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关于统计研究生学术科研及专业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各学院:为全面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能力现状,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信息化管理效能,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决定组织开展全校研究生学术科研获奖及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情况专项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学术科研获奖情况统计(一)统计范围1. 统计对象:覆盖我校全体在读研究生,统计工作以个人为基本填报单位。2. 内容界定:研究生在本校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术研究、科学探索等科研领域所获得的各类别、各级别奖励均需纳入统计范畴。(二)填报流程与时间规范研究生须登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系统“科研管理”模块下的“学术科研获奖登记”功能区,在线完成个人获奖信息的填报工作。填报时需同步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官方证明文件作为佐证材料。成果类别的划分与认定,需严格参照学校最新修订的《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办法》执行。该登记功能为常态化开放模式,研究生在获得相关奖励后,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填报提交后由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院依次进行审核确认。(三)填报注意事项学校在开展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类荣誉称号评选等工作时,将直接调取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已通过审核的学术科研获奖信息,并以此作为重要评审依据。请全体研究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登记,坚决杜绝信息错报、漏报等情况。二、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情况登记(一)登记对象与成果要求1. 适用对象: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这一时间段内,参与特定学科专业竞赛并荣获省级第一层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团队或个人。其中,所参赛事须属于《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目录》及《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重点突破赛事》所划定的范围。2. 登记内容:上述指定时间段内,研究生在符合要求的竞赛中所获省级第一层级及以上奖项的相关信息。(二)登记方式与时间节点1. 操作流程:研究生在完成前述“学术科研获奖登记”的基础上,需以单个获奖奖项为独立登记单元,由参赛团队负责人(若为个人参赛则由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进入“科研管理”板块下的“学科竞赛登记”栏目,详细填报获奖信息并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信息提交后,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工作。具体填报操作可参照相关《填写指南》执行。2. 时间安排:系统登记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各学院须在2025年11月7日前完成对本院研究生提交信息的审核工作。(三)特殊说明1. 同一竞赛作品或项目若获得多个奖项,仅统计其中级别最高的奖项,重复填报的信息将不予采纳。2. 同一作品或项目在不同竞赛中均有获奖的,仅需登记其获得最高层级奖项的竞赛信息,重复填报无效。3. 研究生院将依据“学科竞赛登记”系统中的最终统计结果,结合学校最新版《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办法》及本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研究生团队或个人落实奖励政策。请相关研究生务必确保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2025-11-17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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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12 号)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录取全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严守工作纪律。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确保选拔出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全面考查原则:复试内容涵盖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方面,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力求全面、客观评价考生。安全有序原则:统筹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进行。二、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按专业或研究方向设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同时配备 1-2 名记录员,负责复试过程记录。三、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我校执行教育部公布的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情况,划定不低于国家线的本学院复试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各学院招生计划详见《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剂录取及特殊类型招生。四、复试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经调剂系统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符合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等)。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技能的运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情况。外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包括日常交流、专业术语翻译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复试形式复试形式分为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两种,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并公布。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教育部推荐的复试平台,考生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和网络测试。现场复试在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考生需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六、复试时间及流程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调剂系统开放情况另行通知。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其发布的复试细则。复试流程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开始前,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复试过程中,考生依次进行专业问答、外语测试及综合面试等环节。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当场评分,评分结果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七、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八、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一般初试成绩占比 50%-70%,复试成绩占比 30%-50%。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九、体检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纪律与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1556361。对在复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十一、其他事项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复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本方案由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及陕西省出台新的政策和要求,以新政策为准。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9-81556499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2 10: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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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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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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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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