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分类选拔、合理复试,按需招生,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
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指导校内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开展各项工作。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
五、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6日-4月6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
六、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可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一区国家分数线”。同一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分数线相同。
各学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在“一区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详情请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材料提交、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按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出示原件,以备核查。
(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
以下所需材料中,1-6项为必须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如学院无特殊要求,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必须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10月15日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所列考生须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政审表;
补充材料: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9.专家推荐信;
10.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补充材料提交时,考生需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注意:
1.各学院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考生要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及时补充材料。
2.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单
考生可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述网站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前期通知中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以供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
(三)复试通知
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考生应认真阅读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按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流程、安排等)参加复试。
重要提醒: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八、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需求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学校认为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1.外国语测试
外国语测试须包含口语和听力测试,可以包含专业外语。单独打分,采用百分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测试
各专业按照《2025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5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取整),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类别在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总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由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确定,报研究生院后统一在此处公布。
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
计算方法:
以物理学院的物理学专业为例,查看其复试总成绩占比后,其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20%+专业复试×20%+综合面试×60%
2.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成绩×40%
九.调剂工作
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上级文件规定。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与拟参加复试的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内容中,任何一项不同即视为调剂。
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将另行发布。
十、拟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确定排序规则,依据总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测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各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月6日前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报告由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学制及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照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六)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学院应遵照学校要求,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学校将对相关学院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并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十二、咨询及申诉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373-3329034 (研究生院)
0373-3325864 (纪委)
通讯地址:河南师范大学纪委
邮政编码:453007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由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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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解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作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的核心环节,是研究生招生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西安交通大学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严守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前提下,秉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分类选拔、以生为本的理念,通过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复试管理、提升考生服务质量、深化信息公开公示等举措,着力提高高层次人才选拔效能。二、组织机构1.学校层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承担复试全过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2.各学院(部、中心)设立两大工作组织:(1)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的细则及相关名单;(2)复试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复试保障、考生与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考生投诉受理、应急处置及复试监督巡查工作。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及环节1.复试方式以现场复试为主,将在兴庆、雁塔、创新港三个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类别有序推进。2.复试涵盖综合素质测试、信息采集、现场报到、资格审查、培训演练、复试考核、调剂、录取等多个关键环节。(二)复试时间第一阶段:3 月 29 日至 3 月 30 日,所有学院(部、中心)集中组织复试;第二阶段:4 月 8 日至 4 月 16 日,有调剂需求的学院(部、中心)开展调剂相关工作。(三)复试内容及形式1.综合素质测试:需考生在复试前按各学院(部、中心)要求,通过手机独立完成。2.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或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笔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 小时,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与综合考核合计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4.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1)考核形式为面试,聚焦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需额外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时间与形式由招生单位参照学校规定确定。(四)复试及总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各项考核内容成绩构成,各项成绩占比及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主设定。2.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比为 40%-50%,具体占比及总成绩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行确定。3.复试具体时间、范围、考核要求、流程及成绩核算规则等,均以各学院(部、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四、复试流程及要求1.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与复试名单制定(1)各学院(部、中心)依据学校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内容涵盖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信息采集要求、复试形式与内容、成绩计算方式、复试安排、录取办法及其他事项。(2)复试分数线按一般不低于 120% 的差额比例划定,若合格生源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3)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直接进入复试。2. 综合素质测试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含调剂)前登录网址https://yzxlcs.xjtu.edu.cn/psytest完成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复试考核参考,具体测试时间与办法以后续通知为准。3. 复试考生信息采集符合学院(部、中心)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签署 “诚信考试承诺书”,填报复试科目、选择复试分组等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2)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3)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学院(部、中心)通知。4. 复试资格审查(1)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等报考材料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学院(部、中心)安排专人对照上级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全面审核考生身份、学历信息、报考条件、专项计划资格及照顾政策享受资格等,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3)复试各环节开始前,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相关证件;入学后,学院(部、中心)还将对考生身份及资格进行复审。5. 复试规则(1)考生应及时查阅各学院复试细则,严格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提前熟悉复试流程与要求。(2)复试期间,须服从学校及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督与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3)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4)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一旦查实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均按规定严肃处理。五、调剂符合学校基本调剂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需参加拟接收调剂学院(部、中心)组织的现场复试,调剂相关信息以学院(部、中心)发布的调剂通知为准。六、录取1.录取依据: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录取规则:不同类别考生(含专项计划)分开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学院(部、中心)招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确定名单。3.不予录取情形:(1)报考资格、录取条件或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3)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或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其他考核环节不合格)。4.后续流程:(1)学校向考生(含本年度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现实表现材料,考生所在单位须于 4 月底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在 5 月底前组织签订、验收及归档;(3)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需函调至学院(部、中心)验收归档。七、信息公开公示各学院(部、中心)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1.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3.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4.考生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部、中心)申诉。八、其他事项1.退役人员专项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唯一确认志愿及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2.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组织,参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3.特殊情况协调:(1)考生需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熟悉复试流程;若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应及时与学校、学院(部、中心)沟通。(2)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校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申请网络远程复试,经学院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3)考生需提前做好住宿、交通等准备工作。4.通知关注要求: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官网(http://yz.xjtu.edu.cn)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校及报考学院(部、中心)联系。若因政策调整导致复试安排变动,将以后续通知为准。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1)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 28 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2)联系电话:(029)82668329;(3)传真:(029)82664655;(4)邮编:710049;(5)电子信箱:yzb@xjtu.edu.cn;(6)投诉监督邮箱:yzb_jd@xjtu.edu.cn;(7)官方平台:可关注西交研招微信公众号。6.各学院(部、中心)联系方式:(1)机械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802,创新港(029)88960042,邮箱 songna@xjtu.edu.cn,联系人宋老师;(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5286,邮箱 fengyh@xjtu.edu.cn,联系人冯老师;(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701、82668710,邮箱 mhwang@xjtu.edu.cn、guyanxia@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顾老师;(4)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4000,创新港(029)88964000,邮箱 yuhangchang@xjtu.edu.cn、fangli2004@xjtu.edu.cn,联系人昌老师、方老师;(5)电气工程学院(非全日制):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023,邮箱 dywang@mail.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6)电子与信息学部: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663,创新港(029)88968663,邮箱 kexinren@xjtu.edu.cn,联系人任老师;(7)电信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971,邮箱 pwang1982@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8)电信学部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创新港(029)88968772,邮箱 shenrui@xjtu.edu.cn,联系人沈老师;(9)电信学部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4974,邮箱 liuchenna@xjtu.edu.cn,联系人郑老师、刘老师;(10)电信学部 -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0248,邮箱 hanglu@xjtu.edu.cn,联系人杭老师;(11)电信学部 - 微电子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426,邮箱 ele@xjtu.edu.cn,联系人田老师;(12)电信学部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7795,邮箱 scs@xjtu.edu.cn,联系人樊老师;(13)电信学部 - 软件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000-8003,邮箱 ylrj8004@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14)航天航空学院:创新港(029)88968754,邮箱 tangmm@xjtu.edu.cn,联系人唐老师;(15)数学与统计学院:创新港(029)88960086,邮箱 sxsongqi@xjtu.edu.cn,联系人宋老师;(16)管理学院:学硕(029)82668949、82665696(梁老师,liangwei0131@xjtu.edu.cn),全日制专硕(029)82663676(冯老师,fengting@xjtu.edu.cn),非全日制专硕(029)82667830(陈老师,gclacn@xjtu.edu.cn);(17)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705,邮箱 wuqiong7@xjtu.edu.cn,联系人吴老师;(18)外国语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146,创新港(029)88965499,邮箱 zuojia@xjtu.edu.cn,联系人左老师;(1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港(029)88968369,邮箱 yangqiuyue@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20)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5097,邮箱 wangzheng@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21)医学部: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55038,邮箱 luyang69@xjtu.edu.cn,联系人卢老师;(2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713,创新港(029)88968361,邮箱 tingzhou@xjtu.edu.cn,联系人周老师;(23)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创新港(029)88965216(忽老师,grad-epe@xjtu.edu.cn),MPA 方向(029)82668031(曹老师,mpa@xjtu.edu.cn);(24)经济与金融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56844,创新港(029)88966906,邮箱 yinguxi@xjtu.edu.cn,联系人高老师;(25)金禾经济研究中心: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7920,邮箱 zhengliping@xjtu.edu.cn,联系人郑老师;(26)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创新港(029)88965105,邮箱 rjjw@mail.xjtu.edu.cn,联系人郭老师;(27)法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124,邮箱 fxjw@xjtu.edu.cn,联系人高老师;(28)MBA 中心:管院(029)82669064(雷老师,254607622@qq.com),经金(029)82656851(闫老师,mba-xjtu@xjtu.edu.cn);(29)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港(029)88965131,邮箱 xtingting@xjtu.edu.cn,联系人熊老师;(30)体育中心: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627,邮箱 lkpeng@xjtu.edu.cn,联系人彭老师;(31)新闻与新媒体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646,邮箱 983880618@qq.com,联系人王老师;(32)物理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899,邮箱 xiaoaiguo@xjtu.edu.cn,联系人郭老师;(33)化学学院:创新港(029)88963916,邮箱 yangxinyue@mail.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34)人工智能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672,邮箱 yjspy@xjtu.edu.cn,联系人张老师;(35)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430,邮箱 nacongxiu@xjtu.edu.cn,联系人那老师;(36)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中心):创新港(029)88960112,邮箱 15317936732@163.com、gjcnpt@xjtu.edu.cn,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2025-09-22 1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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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依据《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要求,结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复试与接收程序(一)预报名安排报名时间与平台:2025 年 9 月 16 日 10:00 前,有意向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与外校学生),需登录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操作,具体报名要求可参考学校发布的预报名通知。复试通知与名单公示:各专业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的考生,2025 年 9 月 16 日 15:00 前,学院将通过电话与邮件向入围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最终复试名单将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14:00 前在指定 QQ 群内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群内信息。(二)复试日程安排学院按专业类别分批次组织复试,不同专业的复试环节、时间及地点如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19 日 14:00-17: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5 会议室;上机测试:2025 年 9 月 19 日 18:00-20: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房(注:仅上机测试合格者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8:00-17: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5 会议室、304 会议室。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20 日 8:30-9: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24 会议室;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9:30-13: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24 会议室。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20 日 8:30-9: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401 会议室;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9:30-12:3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401 会议室。注:复试时间与地点若有临时调整,学院将通过 QQ 群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群内消息畅通。(三)接收规则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含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学院将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复试必要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该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其他补充说明未在我校 “推免预报名系统”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仍可通过该系统报考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将结合已拟录取情况与剩余生源质量,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若开展第二轮复试,相关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二、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2026 年我院推免生接收层次为硕士生,涵盖多个专业及方向,各专业(方向)代码、名称、拟接收人数如下: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拟接收 15 人078401 教育技术学:拟接收 10 人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拟接收 15 人087600 智能科学与技术:拟接收 3 人085404(01)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拟接收 20 人085404(02)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拟接收 4 人085404(03)计算机技术(智能系统设计与应用):拟接收 5 人085410 人工智能:拟接收 20 人120501 图书馆学:拟接收 1 人120502 情报学:拟接收 1 人125500 图书情报:拟接收 20 人注:上述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与学校学科发展需求适当调整;2026 年推免接收的实际学科专业,以学校预计 9 月中下旬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请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三、复试方式及内容我院按专业类别确定复试方式,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第一类专业(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复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形式。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知识结构与外语水平,知识范围覆盖本专业所有专业课内容;同时通过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二)第二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复试方式:采用 “上机测试 + 线下面试” 组合形式,其中上机测试为前置环节,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内容:上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实践能力,具体测试范围与要求将在复试前通知;线下面试: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知识结构、外语水平,知识范围涵盖本专业所有专业课内容,同时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拟录取名单确定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所有推免生均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正式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未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录取结果无效。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学校官网公示。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我院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31-84536368(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可咨询复试安排、专业信息等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365(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与举报)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 年 9 月 9 日2025-09-26 1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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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二)复试分数线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三)复试资格查询考生于2025年3月21日20:00起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查询第一批获得复试资格名单。网址:https://sstj.ccmu.edu.cn/#/login。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四)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在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4)未能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学院信息)复试的考生,有资格调整至同一专业(专业代码相同)其他研究方向的空缺名额,并根据总分排名参与相应志愿的复试。考生需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调剂”查询和填报调整志愿信息。请注意:各专业的“剩余复试名额”指在我校差额复试规则下,当前剩余的复试名额。例如:某专业计划录取10人,按差额比例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应为15人;如果已有12人进入复试,则“剩余复试名额”为3人。调整志愿的填报时间是2025年3月21日20:00至3月23日17:00。每位考生限填报1个调整志愿;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截止时间后则不可修改、填报。提交志愿考生可于2025年3月23日19:00起登录并查询调整志愿的复试资格。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相关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学院(所、系)和专业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五)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整体将于2025年3月26日左右开始。各学院(所、系)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六)复试资格审核的材料提交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复试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的电子版文件,按时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院。在现场复试前,考生需要将以上全部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按顺序放到一个档案袋中并上交到相关学院。1.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中午12:00。2.资格审核材料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3)《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4)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5)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的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相关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7)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3.复试学院要求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材料接收途径(见附件2)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以参加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七)诚信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医科大学和报考学院(所、系)的相关复试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前,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将纸质版提交给相关学院。(八)复试考核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1)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运用能力。(2)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综合面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3.心理测试:在复试开始之前,由负责复试的学院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九)缴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复试学院安排。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四、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80%。具体占比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笔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面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五、拟录取工作1.拟录取原则在同一场(学院-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中,根据每位学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人数与招生计划一致,或少于招生计划,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协议签订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首都医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3.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六、调剂工作学校会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的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并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按复试资格确定原则调剂合格考生复试。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的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关于调剂信息公布的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ccmu.edu.cn/index.htm) 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http://yz.chsi.com.cn/yztj)七、信息公开1.学校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对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2.学校于5月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 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八、咨询、监督电话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50、010-83916545。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复试学院反映。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及邮箱:010-83911095,Email: yanzhao@ccmu.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2025-08-01 1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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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严密防控,确保生命安全;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二、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监察组等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3.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考务支持与协调、情况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有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须回避。4.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及实际情况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20分,单科降10分划定。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5.复试加分政策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复试前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寄送报考学院。学院应认真核实并公示。6.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三)复试内容与形式1.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个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实施办法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3.复试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4.MPA、MBA、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的复试考核中含思想政治考试,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及其分值比例由学院具体规定。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五)其他1.心理测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公布。2.体检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资格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一)有效身 份 证正反面、准考证。(二)应届生上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五)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 份 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六)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资格的原始佐证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9.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10.符合调入学院专业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二)调剂工作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1.5。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三)调剂流程1.学院发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取得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六、录取工作(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2)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7)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8)提供虚假信息(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zjnu.edu.cn/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二)咨询及申诉渠道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八、其他(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方案),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向考生公布。(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三)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玩 忽 职 守、弄虚作假、徇 私 舞 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05 14: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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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学院和独立运行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或平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并汇报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工作规范性和公平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密封阅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四)学校建立校领导分片监督机制。参照校领导分工落实分片监督制度,全程指导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二、工作原则(一)确保规范性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建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二)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三、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依据《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及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35号)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四、复试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科(专业)可在本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单独设置的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复试工作开展前报研究生院,经审批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并在已经审核通过的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其他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招生单位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1)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3.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三)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形式我校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按照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复试。同一批次调剂考生采取相同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的,在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测试模拟。2.复试内容(1)专业综合测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参加专业综合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以考查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题型和题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设计学专业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和测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100分。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5)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的程序和各环节考察的内容须在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加强诚信评判,各招生单位应组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导师或相关人员在面试环节与考生交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8)音像资料保存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四)复试成绩计算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五)复试具体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于3月底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应于4月28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各招生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并在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六)复试费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五、调剂(一)基本要求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要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统考科目可以依次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3.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受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时应综合考虑学科及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加科创比赛等体现学术水平相关因素,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且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二)调剂程序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各招生单位(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六、录取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如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说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批次的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三)拟录取名单确定1.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7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七、体检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招生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八、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申诉工作。(三)信息公开制度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各招生单位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四)回避制度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九、其他(一)部分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三)本方案由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9736151、82765949监督电话:0531-89736986监督邮箱:xfjb@ujn.edu.cn【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doc】【附件2:济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附件3: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x】2025-08-20 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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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机构,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8.htm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为150%。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4.125300会计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5.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已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等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四、复试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仅限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且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填报个人信息,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完成缴费。(http://yjsfs.qust.edu.cn)相关通知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合格者,入学时需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材料提交和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19日上午12时。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如未通过审核请按照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五、复试形式与内容现场复试: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远程复试: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采取远程复试的形式。(一)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11室等候复试安排。(二)125300会计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等候面试。(三)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025100金融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20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四)125100工商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监考笔试,10:0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监考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9:30。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六、复试其他要求(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二)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携带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参加复试。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MBA:qustmba@qust.edu.cn,金融+经济+工管:1683073921@qq.com。在复试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五)远程复试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学生,须提前准备两台设备,两个手机号(用以登录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第一台为主设备(建议笔记本电脑),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以方便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辅助设备(建议手机并用手机支架固定),用于背面监控及拍照上传试题答案,放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如下图所示)。请保证网络畅通并提前半小时进入会议进行测试,会议号将通过复试系统发布(提前一天),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七、调剂我院暂不开通预调剂系统,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零时,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https://jg.qust.edu.cn/index.htm)八、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5.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6.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0532-88959186(学硕、金融专硕、MEM)0532-88956657、0532-88956128(MBA)0532-88959202(MPAcc)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577、0532-88958952监督举报邮箱:jgxy@qust.edu.cn【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docx】【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2025-08-20 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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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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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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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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