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马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目的:为落实立德树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在校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3〕6号),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2026届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籍本科生。
二、组织框架
1.推免工作小组
1.1 组长:马郑玮
1.2 副组长:苏忠林
1.3 成员:丁英宏、朱文鹏、张海霞、鞠小玉、孙嘉敏
职责:制定细则、审核评分方案、确定拟推免名单。
2.推免工作审核小组
2.1 组长:马郑玮
2.2 成员:韩丽纮、苏忠林、侯庆磊、张海霞、朱文鹏、蒋建立
2.3 秘书:全汝、吕焌豪
职责:材料真伪及分数认定、资格审查。
3.推免工作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3.1 组长:刘焕礼
3.2 成员:侯庆磊、龚珏、王永康、何玲、全汝
职责:受理并解释师生在推荐阶段的申诉。
三、申请条件
1.政治与品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无违法违纪处分;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2.学术潜质:学习勤奋,科研兴趣浓厚,创新意识与能力强。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课程要求:
4.1 前三学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且优良率≥50%。
4.2 课程首次考核合格,GPA与每学年综合测评均位列本专业前50%。
4.3 转专业学生以当前专业课程及综测排名计算。
5.外语水平:
5.1 非外语专业:CET4≥425;
5.2 外语类专业:专业四级≥60;或托福≥80,雅思≥6.0。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流程
1.个人申请
1.1 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1.2 2025年9月2日12:00前交至专业辅导员。
2.材料汇总与公示
2.1 9月4日12:00前,辅导员统计学术专长加分并在专业内公示;
2.2 9月6日前学院汇总并全院公示,随后组织答辩。
3.逾期与放弃:未申请或未按期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由审核小组把关,未通过者失去推免资格。
五、成绩构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测评×10%+综合评价与学术专长×10%,满分100分。
2.学业成绩:取前三学年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百分制)。补考、重修合格后仍用首次成绩。
3.交流生课程处理:可每学期剔除≤2门交流课程;交流期间未完成≥3门必修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
4.转专业课程:已认定为现专业必修的原课程计入加权平均,其余不计。
5.综合测评:以三年数据为准;降级转专业生仅计算转入后学年。
6.学术专长加分:截止2025年8月31日,从参军、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四方面赋分(附件2)。
7.成果审核:审核小组对论文、专利、竞赛等组织公开答辩,排除亲属或利益相关合作成果。
8.志愿优先: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满48小时且表现突出者,同分条件下优先。
9.排名规则:综合成绩相同,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低排序。
10.资格撤销: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即取消资格:
10.1 隐瞒回避关系;
10.2 弄虚作假;
10.3 受纪律处分或承担法律责任;
10.4 无法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
11.限制条款:已获推免资格者,校区原则上不再办理出国留学或就业手续。
六、名单确定
1.学院按综合成绩划定各专业拟推免名单及递补名单;
2.按校区最终下达指标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七、附则
1.若本细则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未尽事宜由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本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清单
一、附件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二、附件2:《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三、附件3:《交流生免除计算课程申请表》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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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发掘与培养力度,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校 2026 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实施简章。一、接收专业及拟招生计划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通道。硕士推免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除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外,其余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基本学习年限等信息,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2.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学术风气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3.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4.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储备;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三、申请与接收流程(一)系统注册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18 日起)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操作。(二)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1.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建议申请人提前与目标招生学院沟通,在正式填报志愿前,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预登记)2.复试通知确认: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审核申请人志愿,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3.复试材料提交与参与:复试开始前,申请人需按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4.待录取通知确认: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网上确认 “同意待录取”,方可完成录取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四、复试组织安排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将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开展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出复试成绩。2.各学院需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具体实施方案,方案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推免生接收工作启动前,于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五、复试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 1 份;2.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TOEFL 成绩证明、IELTS 成绩证明等;4.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5.在校期间参与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学术论文、专利证书或科研活动参与证明等;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 1 份,需提前由考生本科就读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并盖章;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额外需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 2 位教授(或研究员,推荐专家不含报考导师)出具的推荐书原件各 1 份。注: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交上述第 1-5 项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材料原件供学院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六、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3.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公示 7 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5.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 “同意待录取” 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该资格,请考生慎重决策;若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七、体检要求1.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地点为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具体体检标准。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1.硕士推免生(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翻译、法律、应用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600 美术与书法、135700 设计):12000 元 / 生・年;(3)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10000 元 / 生・年;(4)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 元 / 生・年。2.直博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年,学制 5 年。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奖助体系为帮助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以下类别:1.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2.学校层面: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助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3.有关奖助体系的详细内容,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学校后续修订奖助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九、其他注意事项1.若申请人存在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哪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4.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取消其入学资格。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 2 号大街 928 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86843082电子邮箱:yz@zstu.edu.cn(二)各招生学院理学院(代码 001):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3245)、江老师(0571-86843439);办公地点 3S-415;邮箱 lxyyzs@163.com;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代码 002):联系人周老师(0571-86843889);办公地点 17-313;邮箱 zstucfyjs@163.com;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代码 003):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5122);办公地点 24-408;邮箱 zlgclxy@126.com;服装学院(代码 004):联系人赵老师(0571-86843511);办公地点 7-546(临平校区);邮箱 zlgfyyz@163.com;机械工程学院(代码 005):联系人马老师(0571-86843366);办公地点 15-325;邮箱 jkxyyz@126.com;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代码 006):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76);办公地点 10-321;邮箱 xxyjs@zstu.edu.cn;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代码 007):联系人蒋老师(0571-86848856);办公地点 25-1207;邮箱 xkjkb@zstu.edu.cn;建筑工程学院(代码 008):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5470);办公地点 7-513;邮箱 zljgxy2020@163.com;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代码 009):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63);办公地点 6-225;邮箱 gbzkj@yeah.net;化学与化工学院(代码 010):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7861);办公地点 19-529;邮箱 ccejkb@zstu.edu.cn;经济管理学院(代码 011):联系人郑老师(0571-86843392)、朱老师(0571-86843520);办公地点 25-1701;邮箱 zhengbe1@163.com;艺术与设计学院(代码 012):联系人胡老师(0571-86843289);办公地点 5-333(临平校区);邮箱 zjlgdxysxy@163.com;法学与人文学院(代码 013):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694);办公地点 6A-318(临平校区);邮箱 zlfzyjs@126.com;外国语学院(代码 014):联系人葛老师(0571-86843466);办公地点 25-604;邮箱 zlwydocument@163.com;马克思主义学院(代码 015):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579);办公地点 25-1304;邮箱 myzsb@zstu.edu.cn。2025-10-10 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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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科综合实力长期位居国内高校前列,不仅是国家 “985 工程”“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还在 2017 年入选国家 “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 A 类名单,2022 年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中共有 12 个学科入选,入选数量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我校是首批 20 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 6 个一级学科获评 A+,2 个一级学科获评 A,7 个一级学科获评 A-,A + 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六,彰显了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核心的特色优势。一、招生规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守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不盲目追求招生数量” 的原则。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5200 人,各院(系)及专业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且已包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最终的全校招生总人数,需以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在录取阶段,学校可能会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考生考试成绩等因素,对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仅面向部分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可查阅附件 1《2026 年专项计划说明》。二、报考要求(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标准;4.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 2 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2 篇及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特殊规定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代码非 0301 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为 0301 类),或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其一:①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学业背景、工作经验及附加条件需符合以下其一:①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需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满足三项条件(修完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以第一作者发表 2 篇及以上报考领域学术论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近);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专业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需同时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说明中明确的特殊要求。(三)其他注意事项1.现役军人报考需额外遵守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2.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3.考生需在报名前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报考院(系)、专业及研究方向的所有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导致的无法报名、无法复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流程【重要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网上报名1.时间安排:①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视为有效网报信息;②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2.操作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需认真核对信息,逾期无法修改;因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3.学历(学籍)校验:网报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所辖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流程及要求,考生需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报考点通知,按时完成确认。四、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初试1.时间与地点: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2.科目与方式: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3.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初试与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复试1.复试资格与时间: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复试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中旬,具体时间将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2.复试内容:复试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采用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合,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思维及学科素养。3.差额比例: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院(系)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具体差额比例及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4.同等学力加试: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学历(学籍)核验:学历(学籍)信息校验存在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学校核验。6.复试结果: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录取与调剂(一)录取规则1.录取依据:学校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2.就业方式: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1)非定向就业:北京校区、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该校(地址同上);(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录取后,就业方式不得变更,且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因考试录取与工作单位、学习单位产生的纠纷,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1)除单独考试外,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详见附件 2《2026 年专业学位硕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一览表》;(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采用灵活时间、多种形式进行非脱产学习,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4.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证书的考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5.体检与诚信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二)调剂规则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自行联系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复试及录取;我校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六、学费、学制与培养学费缴纳: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0.8 万元,缴费方式为分 3 年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当学年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2《2026 年专业学位硕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一览表》。学籍归属:北京校区与珠海校区的硕士研究生,学籍均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由学校统一进行学籍管理。七、住宿安排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我校按以下标准安排硕士研究生住宿:1.培养地点为北京校区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在北京地区统一安排住宿;2.培养地点为北京校区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解决住宿问题;3.培养地点为珠海校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在珠海地区统一安排住宿;4.参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5.此外,部分学院的住宿安排有特殊说明:物理与天文学院(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在海淀校园、昌平校园育荣园区统筹安排;环境学院、水科学研究院(北京校区培养)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统一安排在昌平校园育荣园区;人工智能学院(北京校区培养)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安排在昌平校园。八、出国培养与硕博连读出国培养:我校积极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等国家公派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优势学科领域,每年选拔部分在读研究生参与国际联合培养或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相关详情可登录我校教务部(研究生院)官网查询。硕博连读: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者,可申请硕博连读;经考核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实现硕士至博士的连续培养。九、其他说明1.信息发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关键信息(含推免生接收办法、报名须知、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开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网站更新,避免错过重要通知。2.考前辅导与资料: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也不开展参考书出售或邮购业务。3.政策调整:若教育部在 2026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依据最新政策对招生简章内容进行调整,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布。2025-10-23 14: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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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招生章程四川大学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推免生政策,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我校推免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如下工作要求: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应届本科毕业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有较强的科研兴趣、创新意识与潜质,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立志于投身国家科研事业。4.报考各招生学院(系/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1.申请报名包含学校预报名和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确认报名两个阶段,学校报名及各招生学院(系/所)报名安排详见四川大学关于接收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的通知、四川大学2026年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2.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150名,直博生562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我校研招网发布(正式发布前可参考2025年相关目录查询招生学科及人数,在预报名阶段可根据相关报名项目选择相应学科进行申请报名)。3.申请人需按照各招生学院(系/所)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校内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4.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5.各招生学院(系/所)向资格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否则视为放弃。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时间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系/所)通知为准。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核规则,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违反规定或破坏考核秩序的将取消相关成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各招生学院(系/所)在复试后,在招生计划内向复试合格者发送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三、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四、咨询、联系方式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466153、85407858Email:scuyz@scu.edu.cn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校内各招生学院(系/所)联系方式:请查阅各招生学院(系/所)信息2026年各招生学院(系/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详细请点击链接)五、举报受理渠道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6035;email:scuyz@scu.edu.cn2.校内各招生院系所:详见招生院系所网站信息六、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4.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已经拟录取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研究生。版权所有: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09-15 14: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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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学2026年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调整公告一、通知背景为了让广大考生能够提前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准备,合肥大学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以及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科目的业务课2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二、调整内容从2026年研究生招生年度开始,合肥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初试业务课2的考试科目将由原来的自命题科目《计算机专业基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变更为统考科目《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三、其他说明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调整外,其他招生专业、方向设置以及考试科目的具体内容,将以合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最终公布为准。四、考生须知请广大考生务必知晓此次调整内容,并积极备考。同时,考生们需要及时关注合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便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和考试动态。研究生处2025年6月4日2025-08-22 11: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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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来源: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考点代码:1232)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天津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想要报考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针对各类考试方式所明确的报考条件。考生的学历(学籍)需符合报考的相关规定。在报名阶段,系统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校验结果。此外,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核验工作。具体详情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通知。(一)报考点选择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对应的考试方式码为 21):(1)天津市内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① 选择本科所在院校作为报考点的情况: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中,若本科就读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这 19 所院校,且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本科院校作为报考点。其中,报考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需选择天津美术学院作为报考点;若报考的相关学科专业要求到招生学校考点参加考试,则需选择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看报考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② 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情况:除上述①中提及的 19 所院校外,其他报考天津大学的天津市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所有报考我校建筑学院(包含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等使用自命题的单位),且需参加 911、912、913 科目考试的考生,需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外校的天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满足所选报考点的相关要求。(2)非天津市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3)其他类型考生(包含工商管理 MBA、公共管理 MPA、工程管理 MEM 等专业学位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包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包含电子版)。若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与录取资格。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满足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参加 “单独考试” 的考生(对应的考试方式码为 23):除援藏计划考生外,所有 “单独考试” 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 “天津大学”。(二)网上报名操作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考生在预报名期间生成 9 位报名号且成功缴费后,即代表网上报名完成,其效力与正式报名一致,无需重复进行报名。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逾期后,考生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3.网上填报信息要求:所有拟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天津大学的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及时了解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大学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4.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根据中国研招网的相关规定及网上报名的技术要求,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5.网上支付报考费说明: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10 月 27 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在获得 “支付已完成” 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各报考点的要求缴纳报考费。若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咨询,或通过发送邮件至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的方式寻求帮助。(三)网上确认环节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2.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考生需查看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在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网上确认相关通知。3.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一律不予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相关问题,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其他需注意的事宜1.推荐免试生相关要求: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且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被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可选择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此外,推免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操作。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人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要求: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 “少民骨干计划”)且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以及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本人的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其资格需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可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天津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天津市内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存档于个人档案中)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供核验。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或加分政策。同时,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确保自身在入伍前已就读全日制专业,之后参军入伍并退出现役,否则将不符合报考要求。4.特殊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信息关注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天津大学)的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相关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若相关信息发生调整,将以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6.联系方式维护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渠道。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若考生的手机号码发生更改,需及时告知所选报考点及天津大学,避免因联系方式变更错过重要通知。7.天津市报考点信息查询:关于天津市各报考点的相关信息,考生可查询《天津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2025-10-30 18: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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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严格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流程,有效选拔具备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依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河南医药大学办学实际情况,现正式公布《河南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申请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与端正的政治表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须为当年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该资格已通过推荐高校公示,并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态度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处分经历,且须在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4.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特别说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100)仅接收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包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等方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200)仅接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接收计划我校 2026 年共有 19 个学科(含专业领域)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推免生接收总规模将控制在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 50% 以内。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具体接收专业名称及拟招生人数,可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注:目录中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实际录取情况为准)。三、申请工作安排(一)申请者需准备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原件需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及复印件。2.学术科研相关成果材料(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出版的专著、科研项目结题证明等)、各类学科竞赛或荣誉奖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级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或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雅思、托福等成绩报告)。4.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与选拔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若有此类要求,将由各招生学院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申请者)。(二)资格审查流程1.申请者在完成 “推免服务系统” 线上报名后,需将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分别扫描成清晰电子版,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并按照 “本人姓名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招生学院名称” 的格式命名(示例:张三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河南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学院.zip),发送至所申请招生学院的指定邮箱,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初审。2.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复试阶段现场提交给招生学院,由学院工作人员核对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3.申请者需郑重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均真实有效,若核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4.各招生学院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办公电话等信息,可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中查询。(三)申请操作流程1.申请者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经历、科研成果等内容,并完成网上注册、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缴纳报考费用、确认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全部必要操作,若超出规定时间未完成任意一项操作,均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申请者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针对我校目标专业提交申请志愿,仔细核对填报信息后完成网上提交,并按照系统提示办理后续确认手续。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因个人填写错误、遗漏关键信息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各招生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学业成绩真实性、科研成果有效性、外语水平达标情况等),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申请状态(待审核、审核通过、复试通知、待录取等)。4.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限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系统将自动取消该考生的复试名额。5.申请者需按照各招生二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地点(线上或线下)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当天需携带齐全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以便学院核对。四、复试安排1.复试工作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分别组织实施,复试考核采用 “专业能力测试 + 综合素养评估” 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言行举止规范性及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水平、心理素质稳定性等,复试成绩满分设定为 100 分。2.各招生培养单位需依据《河南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推免生选拔需求,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方案(含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流程安排等),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复试的具体时间、组织形式(线上远程或线下现场)及考核科目,由各招生学院根据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学院可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组织复试;若考生首次复试未被拟录取,可关注学院后续发布的补录志愿通知,按要求再次填报。3.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初步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中旬开展,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通知。4.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判定为复试不合格,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采用 “合格 / 不合格” 两级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接收。五、待录取流程1.各二级学院需根据本学科(专业)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结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本科阶段学业排名、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按照 “分数优先、志愿优先” 的原则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进行汇总、复核,随后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定,审定通过后形成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发出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状态,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顺序递补其他考生。4.学校将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上传至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5.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确定拟录取为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六、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费用可查阅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河南医药大学收费标准公示 2025》。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推免生入学后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等评定,具体评选条件、资助标准及发放办法,参照《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编号:校字〔2025〕28 号)执行,考生可登录研究生学院官网查询该文件全文。七、其他注意事项1.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含初试与复试),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上报教育部备案。2.若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存在伪造、篡改、隐瞒等情况,一经核查发现,无论处于选拔的哪个阶段,均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已录取者将取消学籍。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学阶段最后一学年(即本科第七 / 八学期)的政治表现出现问题、或学业成绩出现挂科、或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4.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同时印制并发放,具体发放时间通常为次年 6 月,学校将通过 EMS 快递寄送,考生需在毕业前确认收件地址无误。5.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补充文件规定,其他符合 “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资格条件的人员(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免初试考生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此类人员的具体复试安排、录取规则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相关通知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在官网公布。6.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要求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为准;本章程未明确提及的事宜,按照国家现行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政策执行。八、咨询与申诉途径1.监督申诉渠道:河南医药大学纪委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生若对选拔流程、考核结果等存在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具体号码为 0373-302944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2.招生咨询渠道: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负责解答推免生报名、材料提交、复试安排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为 0373-3029444、0373-3831381;同时开通咨询邮箱,地址为 yjszsb@xxmu.edu.cn,负责咨询工作的联系人为刘老师、姬老师,邮箱咨询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回复。3.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 601 号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453003),考生若需邮寄纸质材料或书面咨询,可寄往该地址。2025-09-28 1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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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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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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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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