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规范开展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江苏省相关会议精神及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核心工作原则
(一)综合评价,提质增效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构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体系,强化综合评价维度,提升复试环节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确保招生质量。
(二)严格管控,保障公平
对复试录取各环节实施严格管理,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流程规范公正、结果及时公示,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精准回应考生疑问,强化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招生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组织管理架构
(一)学校层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校领导小组”)承担核心管理职责,具体包括:审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并监督执行、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核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组建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协调。
(二)学院层面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复试的统筹推进,主要工作包括: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对本院复试流程、信息公开及录取结果负责,保障复试工作有序开展。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形式
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两种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且需提前向考生公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必须采用相同形式。
若采用网络复试,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分配与调整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向各学院分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人数由学院统一公布,并严格按公布计划执行;按研究方向拟录取的专业,需单独公布分方向招生计划,计划可在本专业内部进行调整。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至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至学术学位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学校可根据复试实际情况,对各学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1. 复试分数线划定
各招生学院需在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量本学院生源数量、招生计划规模、复试比例要求、学科专业特色及复试考核需求等因素,自主划定本院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分数线需保持一致)。
2. 复试比例要求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组织,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在本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复试时间节点
学校将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需对外公布。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4 月 3 日前完成。
(五)破格复试政策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六)加分政策适用
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中相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应加分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录取排序。
(七)复试资格审查
1. 审查材料要求
对照《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对考生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与核验,并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查: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生需提供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非必需提供;
(4)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官方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
(6)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包含在职公函等在内的在职证明;
(9)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2. 审查结果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需密切关注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及相关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
3. 其他审查要求
复试前需通过比对相关数据库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行为。同时,考生需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
(八)复试考核内容与要求
复试考核包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旨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既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及政治思想表现等。复试考核总分为 3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15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50 分。
1. 专业能力考核
通常以复试笔试形式开展,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上机考试、设计类考试时间不超过 6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需涵盖以下三方面,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
(1)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跨学科学习与科研实践经历(含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由复试小组成员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3. 特殊考核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需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考核总分。
各学院复试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院发布的复试细则。
(九)复试特殊说明
若有必要,学院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但考生在同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仅能参加一次复试。
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需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及未获学校授权的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细节,违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需严格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也需相同或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一致的调剂考生,需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学位;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二)调剂时间安排
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简称 “调剂系统”)将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 “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我校 “调剂系统” 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
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录取基本流程
1.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3)×40%;
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3)×40%。
2. 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需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专业或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具体以学院复试细则为准)分别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排序顺次录取。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也相同,以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较高者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复试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
(4)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成绩标准;
(5)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6)存在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3. 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 7 日的公示。
4. 体检安排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非全日制考生除外):
已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需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已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在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至招生学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其他录取相关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拟录取前,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以及在职公函和相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档案、人事、工资、福利、户口、医疗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人事档案,但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保留入学资格;确需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在拟录取前经学校同意,可先工作 1-2 年,再入学学习,此类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结束后,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印发取消入学资格的正式文件,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复试录取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对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若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复试,需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工作。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将在官方相关网站及时公布以下信息: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含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三)复议制度
畅通投诉与申诉渠道,保障考生监督权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由各学院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需上报研究生院。
(四)监督检查制度
学校纪委办与研究生院共同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监督联系方式:
纪委办:联系电话 0512-69379060,电子邮箱 jcc@usts.edu.cn;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0512-68093182,电子邮箱 yzb@usts.edu.cn。
七、其他补充规定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继续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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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黑龙江科技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黑龙江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2316)的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为保障大家顺利完成确认流程,请务必仔细研读本须知所有内容,准确把握各项要求。一、确认方式说明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本次黑龙江科技大学报考点的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程采用网上确认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已开通网上确认系统的报考点,不再组织现场确认环节,所有确认流程均通过线上完成。二、网上确认对象范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参与本考点组织的网上确认:一是已选择黑龙江科技大学报考点(2316);二是已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三是已足额缴纳报名费用;四是符合本报考点的报名资格要求。特别提醒:未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或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本考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或补缴费申请。三、关键时间节点安排本考点对考生网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集中在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期间开展,具体时间为:10月29日14:00-17:00;10月30日至11月5日每日09:00-17:00。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时间要求完成对应操作:(一)首次材料提交时段所有考生须在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9日14:00至2025年11月1日12:00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全部首次操作,具体包括:确认网报信息准确性、上传准考证标准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身份证照片(仅系统提示需提交的考生操作)以及上传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 建议考生尽早提交网上确认申请,避免因审核不通过后,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并再次提交,从而影响报名进程。(二)材料补充与终审时段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补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材料,再次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2:00。若多次补充材料后系统仍反馈“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在网上确认截止前通过指定电话联系本考点寻求帮助。2. 材料终审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7:00,截至该时间点仍未通过审核,或逾期未按要求更新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四、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需使用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该系统支持PC端与手机端两种登录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二)信息核对与承诺签署登录系统后,考生需认真阅读本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仔细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所有内容无误。(三)证明材料上传按照系统提示的分类要求,逐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完成所有材料上传后,即可结束网上信息确认的基本流程。(四)审核结果查询3. 考生需密切关注个人手机短信、微信消息,并定期登录确认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反馈。若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则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2026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可专注投入后续备考;若系统提示“审核不通过”,考生需严格按照反馈内容补充完善材料,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再次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确认是否通过。五、需上传材料及标准为方便考生提前筹备,现将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及相关要求明确如下,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情况对应准备:(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资料编号01-02,均需上传)资料编号01: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及国家招生系统备案,务必严格按照标准拍摄。资料编号02: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需符合系统提示的拍摄规范。4. 上述两类照片上传后,若收到审核未通过的通知,考生需及时重新拍摄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二)身份证核验相关材料若系统因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等原因,提示“有效证件照片必传”,考生需按以下要求上传身份证材料:资料编号03: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照片(需分别上传两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照片亮度均匀,文件格式为JPG。5. 上传时需注意区分正反面,避免混淆上传。(三)学历(学籍)验证补充材料网上报名时,学历(学籍)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具体校验结果),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如实上传对应证明材料(资料编号04-12为按需上传材料),文件格式限JPG、JPEG、PNG三种。资料编号04: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资料编号05: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 上述两类验证报告的办理流程可通过学信网相关渠道查询了解。资料编号06:已获得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对应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料编号07: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境外(仅限港澳台地区)学校本科学历的应届生,需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证明中须明确注明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正常毕业时间。资料编号08:已取得研究生学籍的在读考生,需上传由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7. 该证明需明确体现考生当前研究生在读身份及学校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不可用其他材料替代。资料编号09:户籍或工作地点在哈尔滨市的往届生,需按系统要求提供户籍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户籍材料包括户口簿户首页及本人页照片(即使户主与本人为同一人,两页材料也需分别上传);工作材料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本考点要求的其他补充证明材料。资料编号10:因毕业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网上报名时学历(学籍)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身份信息更改证明材料。若户口本上有相关更改记录,可上传户口本对应页面照片;若无,则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更改证明。资料编号11:报名时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上传自考或网络教育的完整成绩单(总表)照片。资料编号1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额外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完整照片。8. 上传时需确保证件页面完整、信息清晰,无遮挡或模糊情况。六、特别注意事项(一)审核结果反馈说明考生完成材料上传后,审核工作存在一定滞后性。通常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及短信方式反馈给考生;若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或出现特殊情况,反馈时间可能略有延迟,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询。(二)报名资格有效性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或确认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三)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提交的所有确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报考资格审查说明报考我校的考生,需认真研读《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严格按照其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完成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9. 本报考点在当前阶段仅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及学籍学历信息进行形式审查,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开展全面、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真实无误,在招生全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信息造假情况,将取消其准考、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七、准考证及考场相关规定(一)准考证打印安排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其他证件无效)及本人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考场信息查询考生的考场座位安排信息将直接标注在准考证上,请考生打印后仔细查阅,提前做好考试规划。(三)考试现场规范考试现场若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四)考试用具准备本考点不统一提供考试文具,考生需自行准备2B铅笔、中性笔、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备用具。对于计算器等特殊用具,将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注明的要求进行核查,允许携带的方可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以及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五)安检及物品管理规定本考点将继续启用智能安检门检测系统,该系统可对电子设备进行智能分类检测。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考务工作规定,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Pad、电子阅读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点。10. 特别提醒:本考点不提供电子设备及其他违禁物品的暂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用餐、交通、住宿等相关安排,避免因携带违禁物品无法进入考点而影响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考场信息查询补充考生应自考试前3周起,密切关注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及时查阅考场设置详情及其他相关考试要求。八、联系咨询方式(一)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黑龙江科技大学科技大厦10楼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二)官方平台: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请选择本考点或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上述咨询电话。为确保问题得到准确、完整的回复,建议优先通过电话详细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为大家解答。2025-11-14 15: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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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规范组织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工作,切实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障 “应考尽考、平安研考” 目标落实,确保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4〕35 号)及《关于做好我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5〕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一)以综合评价为核心,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依据,致力于选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又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科研 / 教学 / 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人才,同时培养具备较强实践问题解决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规划、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秉持 “以考生为本” 理念,严明招生纪律,规范复试过程管控,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推进。(四)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须全程回避复试所有环节,不得参与任何相关工作。二、复试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统筹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情况,组建以院长为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本院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重大招生事项须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合规。(二)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招生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复试考生人数,组建若干面试小组,并建立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每个面试小组需配备 5 名成员,另设 1 名秘书;成员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突出。对于专业学位招生,鼓励吸纳一定比例具有行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加入面试小组。面试前需召开小组会议,统一评分标准与工作规范;面试期间,成员需现场独立为考生赋分。考生评分记录表、成绩汇总表等材料须及时报送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三)完善复试兜底保障措施。各部门(学院)需强化人性化关怀,针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积极提供必要支持。三、复试资格(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姓名列入我校官网公布的复试人员名单,方可参与复试(复试名单需考生登录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学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单独通知)。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纳入学校普通计划招生范围;其是否进入复试,需结合该专业排名、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综合确定。(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成绩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进行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与调入专业统一命题科目一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低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难度。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二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或公共管理专业,其他专业不接收以上专业调剂。应用统计、税务专业仅接收初试参加 “303 数学三” 考试的考生,不接纳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考生;资源与环境专业仅调剂初试参加 “302 数学二” 考试的考生。金融、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数字经济专业,可接收初试参加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或 “303 数学三” 考试的考生。注: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以研招网公布信息为准,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操作。四、复试形式与时间(一)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3 月 30 日 —31 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查询《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获取具体信息。五、复试比例根据初试上线情况,按学科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调剂计划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六、复试内容(一)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二)综合素质能力涵盖 8 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3)本学科(专业)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4)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5)思维逻辑与反应能力;(6)创新精神与专业兴趣;(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8)举止礼仪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加试科目另行通知。七、复试方式(一)笔试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及数字经济、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资源与环境、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专业素质能力课笔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笔试。笔试时间为 60 分钟,满分 40 分。(二)面试面试旨在全面了解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 60 分,具体要求如下:面试前需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等材料,确认考生身份与资格。面试过程需详细记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及成员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明确给出评语与分数。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复试收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 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考生需通过以下网址缴费: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九、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实行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 “四比对” 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需提交的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研招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课程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生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在职定向证明及《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报名时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额外提供父母亲户口本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以及本人签名的《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书(加分政策适用项目包括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等);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以上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复审的依据,考生需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清晰;若提供虚假或错误材料与信息,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取消学籍。十、成绩计算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60% + 复试成绩 ×40%。十一、录取工作(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并列且处于录取名额边缘,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者;若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均并列,优先录取初试外语成绩较高者。(二)学校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尽快确认同意拟录取;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逐一联系确认。(三)复试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同时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公示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录检合格后,学校将发放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四)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低于 24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拟录取名单未经过公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五)应届生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复查;考核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我校不实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十二、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十三、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台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全程实行录音录像,面试录像资料由招生学院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认定加分资格。十四、违纪、监督与复议(一)在报名或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存在考试违纪行为,或身体、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二)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格遵守纪律与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试题或故意提高 / 压低考生分数。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不得参与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三)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成绩公布后 24 小时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学校收到申请后,将核查复试笔试与面试影像资料;若确认复试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问题,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将为考生重新组织二次复试,保障招生公平性。(四)复试监督措施: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安排需报送内蒙古财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人员将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咨询电话:0471-5300146(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471-3261818巡考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委派工作人员前往各招生学院复试现场巡考,强化过程监管。责任追究:实行复试各环节责任制,对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十五、附则本办法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2025-08-26 14: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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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报考点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须知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相关部门《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择“内蒙古大学报考点”(代码1531)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须为内蒙古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推免生及其他具备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外,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考生,均需完成网报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同时完成个人图像采集与相关电子材料上传工作。符合《内蒙古大学报考点(1531)2026年研考网报公告》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严格遵照本指南完成网上确认。特别提醒: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办理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提交确认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已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需在指定的材料上传时间段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提交所需材料,并持续关注个人审核状态。若审核结果为“未通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后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确认流程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具体时间节点如下:1. 首次材料上传阶段: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所有必备材料的首次上传操作,确保材料齐全;2. 材料补充与修改阶段:2025年11月5日16:00为补充及修改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逾期后系统上传通道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材料提交请求。二、上传材料规范及要求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身份证有效期信息,包括身份证是否为长期有效、有效期起始日期及结束日期。同时,需按要求上传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报考点要求的补充材料图片。所有上传的材料图片需保证文字清晰可辨、图像完整。若单个材料项目需提交多份材料,需将所有材料整理排列在同一张图片内上传。若出现以下情况导致审核退回,考生需及时重新操作:准考证照片未检测到人脸、材料图片模糊不清、身份证照片与近期免冠证件照或手持身份证照比对不一致等,需重新上传对应材料;因身份证有效期信息填报错误被退回的,需修改有效期信息后重新上传身份证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如下:(一)基础身份及报考证明材料1.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特征,内容真实有效。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作为证件照;2. 手持身份证照片:需拍摄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完整图像,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人脸与证件照一致;3. 身份证人像面照片:单独拍摄身份证印有个人信息及人像的一面,保证文字、头像清晰可辨;4. 身份证国徽面照片:单独拍摄身份证印有国徽的一面,确保国徽及证件边缘完整清晰。(二)应届毕业生专属证明材料1.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可选择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报告中学籍状态需显示为“在籍”),或由学校及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图片;2. 在校证明材料:可提供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学证明》中的任意一种,以图片形式上传,证明材料需能明确体现考生的在校身份。(三)联系方式及特殊项目材料1. 联系电话材料:需以白底黑字的形式呈现,内容按“本人:联系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的格式书写后拍摄上传,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便于后续沟通;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材料:仅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需将《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士兵考生提供)整理在同一张图片内上传;3. 备注说明材料(选填):非必传项目。若考生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如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需以白底黑字形式书写说明文字,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整理在同一张图片内上传。三、审核结果查询及说明网上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实时反馈给考生,考生需定时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并根据结果及时处理。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具体说明如下:1. 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状态有效;2. 待补充材料:审核人员已指出材料存在的问题,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3. 审核不通过:此类情况多因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要求,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考生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需及时与报考点联系咨询。四、重要注意事项1. 报名费退费说明:网报期间自主取消报名且未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以及最终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已缴纳的报名费将在研招网信息平台完成数据核查后,退回至原支付账户。已完成报名缴费并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或因网报信息不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学籍学历存在问题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以及自行放弃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2. 网上支付问题咨询:考生在报名缴费过程中若遇到支付故障,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寻求帮助;3. 现场咨询服务:网上确认期间,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自主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确认材料,前往报考点设立的现场咨询服务点,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相关操作。自治区各报考点均已公布现场咨询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考生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获取;4. 准考资格最终审核:通过内蒙古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审核,仅代表考生符合该报考点的报考要求。后续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只有通过招生单位最终审核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本报考点参加初试。2025-11-13 1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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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安排为规范有序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确保选拔公平公正,现将复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一)复试时间公共管理学专业:复试时间为 9:30-10:15;法学专业:复试时间为 10:30-11:15。(二)复试地点所有专业复试统一安排在文科楼 A629 教室,请考生提前抵达考点,熟悉环境并按时入场。二、报到流程与资格审查要求(一)报到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报到时间:10 月 10 日 9:00-9:3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报到地点:文科楼 A619 教室,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此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工作人员核验。(二)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确保原件与复印件齐全、内容真实有效:个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业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信息清晰可查);承诺类材料: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指定模板填写,确保签名真实有效);个人简历:简历内容需全面完整,至少包含个人简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简历篇幅控制在 10 页以内,需准备一式 5 份,便于复试专家组审阅。(三)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要求提交方式:所有材料需在报到时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不接受线上提交或委托他人代交;材料真实性要求: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若经查实存在材料造假行为,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材料清晰度要求:请确保所有材料(尤其是复印件、成绩单、证书等)内容清晰可辨,模糊不清的材料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三、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一)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二)复试内容复试重点围绕以下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估,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思想品德: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及社会责任感;专业能力:评估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潜质:关注考生的学习能力、创新思维、科研潜力及未来在专业领域的发展空间;综合素质:考量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及人文素养等。四、录取规则与要求(一)拟录取名单公示与确认拟录取名单将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方平台进行公示,确保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名额。(二)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的情形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推免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已获得的入学资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满分的合格线);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不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思想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复试材料、个人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违背诚信原则;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五、其他注意事项系统填报要求: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后续需通过该系统接收学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并确认待录取状态;未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的拟录取流程均无效,学校不予认可;费用承担说明:考生在复试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体检费用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予以补贴。2025-10-23 16: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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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2025 年 3 月 23 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发布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 “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研究生录取原则,结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实际情况,为统筹推进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与录取基本准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注重全面评估考生,将品德表现置于优先位置,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纳入复试核心内容与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强化复试管理流程,通过严格规范的措施,确保复试环节公平、安全且有序开展。严格把控录取环节,坚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试成绩、思想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筛选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复试分数线设定与加分政策(一)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位于一类地区,在遵循教育部一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专业生源数量与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标准,具体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保持一致)。复试采用差额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的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按照 “见小数即进位” 的规则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参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分数线参照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的复试分数线,需按照报考专业或门类,在满足教育部公布的单科要求基础上,总分达到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复试分数线,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该计划总分要求。(二)加分项目规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加分项执行。符合上述加分条件且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且需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复试。三、参与复试的考生范围一志愿考生:达到我校公布的对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线上同分考生均纳入复试名单)。依据教育部文件享受照顾政策,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部分专业的调剂复试考生。四、复试实施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考生需前往我校现场参与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根据各学院的具体安排执行。五、复试内容构成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环节。(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下午,具体安排及特殊情况处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需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 1,需打印并完整填写);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 年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获取);往届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获取,申请方式详见附件 2);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考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党组织填写);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 4);考生 CET-4、6 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报考 “定向” 类别的考生,还需出示工作单位同意其为该单位 “定向培养” 的公函(附件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6);单独考试考生需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考生需在 3 月 26 日前缴纳复试费 80 元,可扫描指定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支付(支持支付宝支付,二维码标注 “2025 硕士研究生复试费 喜糖 云瓣校园 YUNBAN CAMPUS”)。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成绩单)均不予退还,考生需自行留存底稿。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二)心理素质测试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3 月 25 日 8:00 至 27 日 16:00 期间,登录心理测试网站(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手机号码为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后进入测试板块,需完成所有测试项目方可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三)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上午 8:30-11:30,具体安排及特殊情况处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满分 15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可参考《202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四)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与同等学力加试2025 年 3 月 29 日下午至 31 日期间,安排综合面试与同等学力加试,具体安排及特殊情况处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综合面试满分 150 分,其中包含 50 分的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结构与综合能力,以及外语能力等方面。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的考生,视为面试不合格。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物流与工程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形式及分值由各学院在复试细则中公布,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历码为 3 或 4)的加试科目,参考我校《202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2 小时,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在复试细则中公布。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加试不合格。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参加面试。(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通过面谈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六、破格复试相关规定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七、生源调剂要求根据 2025 年各专业生源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政治思想端正,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满足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我校调剂工作在相同学科门类内开展(考生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剂专业代码前两位数字需一致),且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原则上仅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非全日制专业接收的调剂考生,原则上需为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满足各学院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调剂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中明确。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完成报名、相关信息确认等操作。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我校将在 “调剂系统” 中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信息确认和待录取信息确认,待录取信息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说明情况。未通过 “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灵活调整学校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考生需及时关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我校的相关通知。调剂复试内容参照本办法执行,调剂复试时间安排、相关流程等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说明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学校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教育形式,结合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推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障同等教育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二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九、录取流程与费用标准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4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结果。对于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5×0.6 + 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对于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3×0.6 + 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二)专项计划录取规则报考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将单独进行成绩排序,确定录取结果。(三)体格检查安排体格检查将在拟录取考生新生报到后开展,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四)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五)录取责任与申诉各学院对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承担责任,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需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六)档案与协议要求拟录取为 “非定向” 类别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将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送至录取学院,否则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 “定向” 类别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同样取消拟录取资格。(七)拟录取名单公示与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审查批准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八)入学复查录取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九)费用与奖助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2025 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查看我校财务处官网发布的收费公示表。在校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也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十、保留学籍政策说明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的考生将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推免生中的支教团考生外,原则上不允许其他考生申请保留学籍。若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申请保留学籍,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 7),并在 2025 年 5 月 30 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十一、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学校与各学院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要求,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一)信息查询渠道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可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nuist.edu.cn/) 查询,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相关信息。(二)申诉流程考生若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交书面具名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三)咨询与申诉联系方式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321 办公室;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 219 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44;咨询电话:025-58731201;电子邮箱:yzb@nuist.edu.cn;各学院联系电话: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招生学院” 栏目查询。十二、其他补充规定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按学院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根据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未经学校授权,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违反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条款追究责任。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附件【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表.doc】已下载5768次附件【附件2、如何申请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doc】已下载3664次附件【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5206次附件【附件4、个人简历及自述.docx】已下载5448次附件【附件5、定向培养公函.docx】已下载1629次附件【附件6.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4293次附件【附件7、保留学籍申请表.doc】已下载1523次2025-08-29 1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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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甘肃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规范完成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核心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秉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以德为先原则。聚焦创新人才选拔,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坚守 "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制度,负责审议招生重大事项,指导全校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开展。(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调剂及录取等相关工作。(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各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组建复试专家组,负责遴选复试考官,执行复试考核具体工作。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一)基本要求强化复试全过程管理,考前通过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严格资格审核。考试过程中完善 "三随机" 机制(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组成复试专家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过程监管,保障公平公正。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复试考生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 120%。优先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剩余计划用于接收调剂考生。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者,将取消照顾政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常规复试外,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采用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任一科目低于 60 分者,按加试不合格处理,不予录取。各学院须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提前配备录音录像设备,确保线上线下复试条件达标。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存档备查。合理保障考生考核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二)复试录取规则复试成绩由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三部分按比例折算而成,满分 100 分,作为复试总成绩的组成部分。考生最终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70%—50%)/5 + 复试成绩 ×(30%—5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该考核不进行量化评分,不纳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一门低于 60 分;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体检不合格;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约定。(三)资格审查要求复试前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含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一 A4 纸);③大学前七个学期成绩单(五年制专业提供前九个学期)。往届毕业生: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一 A4 纸);③毕业证、学位证(含照片页复印至 A4 纸)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另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调剂工作规定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全国 B 类考生分数线(总分及单科均达标)。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须属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专业代码前 4 位原则上一致),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一志愿报考照顾类专业调入非照顾专业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非照顾专业对应学科门类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调入我校照顾专业的,须符合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基本要求。4 月 8 日起,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统一发布调剂计划余额及申请要求。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该系统完成,未通过系统的调剂无效。(五)体检安排体检地点:兰工坪校区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特殊情况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体检费 60 元 / 生,须通过学校财务处提供的二维码扫码缴纳。(六)复试费用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 [2023] 523 号)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标准为每生每次 100 元。四、监督保障与申诉机制(一)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在官方网站、招生办公室网站及中国研招网统一公布复试分数线、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等)、复试录取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信息等。各类信息公示期不少于 7 日。(二)申诉处理机制考生对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 7 日内,实名向所在学院、校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考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五、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2973744、0931—2741880邮箱:gdyzhb@lut.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 287 号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行政楼 406 室本通知内容如与国家法规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由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09-02 17: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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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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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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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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