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日程与地点
1.线下报到统一安排在2025年9月4日;若遇突发调整,研究生院与各录取学院会第一时间发布变更通告,请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畅通。
2.不同培养单位对应不同校区:
学院南路校区迎接的单位——会计学院、商学院(含MBA教育中心及产教融合项目)、法学院、财经研究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仅应用心理非全日制)、创新发展学院下属各研究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沙河校区迎接的单位——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含产教融合项目)、经济学院、信息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保险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含产教融合项目)、社会与心理学院(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二、报到前的数字迎新
1.所有新生须登录“数字迎新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照片上传、到校方式登记等步骤;平台网址及操作指引见附件一。
2.若因技术故障无法登录,可邮件联系:yjsyx@cufe.edu.cn,邮件主题注明“数字迎新平台+姓名+考生编号”。
三、来校必带资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党团关系材料——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持团员证或“智慧团建”电子凭证;
4.一寸免冠彩照8张(备用);
5.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同页A4);
6.户口迁移证(仅对自愿迁户的新生)。
四、住宿政策概览
1.学校按校区功能统一分配宿舍,具体楼号及床位号于8月下旬在迎新平台开放查询。
2.不予安排宿舍的范围:
非全日制硕士——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应用心理、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博士——会计专业;
定向就业且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博士新生。
五、应届生额外核验
1.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应届毕业的新生,报到时须现场出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在一周内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补录证书编号、上传扫描件。
2.以下三类学生可跳过此步骤:本校应届生继续攻读同校硕博、优干保研、支教保研。
3.若教育部学籍学历终审未通过,将取消入学资格,已缴纳费用按财务处退费流程办理。
六、请假与逾期处理
1.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到校者,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录取学院提交书面请假及佐证材料;
2.未请假或逾期超过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七、费用与助学贷款
1.学费标准与缴费方式以财务处《2025级研究生缴费须知》(附件二)为准,未缴费者不予注册学籍。
2.国家助学贷款分两种模式,新生仅能二选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或指定银行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按学校通知统一向中国银行申请。
3.校园地贷款额度上限为每生每年25000元,优先抵扣学费与住宿费,余款可转入个人账户。
4.申请校园地贷款需提前准备: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人及监护人页、监护人同意书(未成年人);已婚者改为提供配偶身份证与户口本。
八、档案流转须知
1.必须调档的人群:
非定向就业硕士;
非定向就业博士;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硕士、博士。
2.不调档人群:定向就业(含骨干计划在职)、港澳台学生、本校应届生继续攻读本校硕博者。
3.档案转递方式:
机要邮寄:由存档单位密封后寄至录取学院(勿寄至研招办);
个人携带:须保持密封签完整,报到当日交学院;破损或拆封一律拒收。
4.档案最迟到校时间为报到当日,逾期须提交书面说明,无故未达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健康体检要求
1.全日制新生入学后在校医院集中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2.非全日制新生需在报到前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将报告扫描件上传至迎新平台“体检回传”模块;
3.体检标准、项目及异常处理办法详见《2025校医院致研究生新生的一封信》(附件三)。
十、其他特别提醒
1.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手续已在先前通知中说明,硕士通道:https://gs.cufe.edu.cn/info/1028/2682.htm,博士通道:https://gs.cufe.edu.cn/info/1029/2965.htm。
2.2025级硕士新生可在第一学期内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办法预计在10月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开展资格复查与身份核验,弄虚作假者一律清退。
4.沙河校区新生可自愿通过后勤平台提前订购床上用品,操作流程见附件四。
5.录取通知书遗失或信息有误,邮件咨询:yzb2020@cufe.edu.cn;体检、档案、迎新平台问题请联系对应学院或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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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来源: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考点代码:1232)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天津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想要报考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针对各类考试方式所明确的报考条件。考生的学历(学籍)需符合报考的相关规定。在报名阶段,系统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校验结果。此外,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核验工作。具体详情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通知。(一)报考点选择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对应的考试方式码为 21):(1)天津市内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① 选择本科所在院校作为报考点的情况: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中,若本科就读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这 19 所院校,且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本科院校作为报考点。其中,报考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需选择天津美术学院作为报考点;若报考的相关学科专业要求到招生学校考点参加考试,则需选择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看报考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② 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情况:除上述①中提及的 19 所院校外,其他报考天津大学的天津市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所有报考我校建筑学院(包含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等使用自命题的单位),且需参加 911、912、913 科目考试的考生,需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外校的天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满足所选报考点的相关要求。(2)非天津市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3)其他类型考生(包含工商管理 MBA、公共管理 MPA、工程管理 MEM 等专业学位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包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包含电子版)。若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与录取资格。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满足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参加 “单独考试” 的考生(对应的考试方式码为 23):除援藏计划考生外,所有 “单独考试” 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 “天津大学”。(二)网上报名操作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考生在预报名期间生成 9 位报名号且成功缴费后,即代表网上报名完成,其效力与正式报名一致,无需重复进行报名。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逾期后,考生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3.网上填报信息要求:所有拟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天津大学的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及时了解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大学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4.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根据中国研招网的相关规定及网上报名的技术要求,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5.网上支付报考费说明: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10 月 27 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只有在获得 “支付已完成” 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各报考点的要求缴纳报考费。若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咨询,或通过发送邮件至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的方式寻求帮助。(三)网上确认环节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2.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考生需查看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在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网上确认相关通知。3.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一律不予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相关问题,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其他需注意的事宜1.推荐免试生相关要求: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且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被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可选择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此外,推免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操作。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人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要求: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 “少民骨干计划”)且选择天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以及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本人的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其资格需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可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天津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天津市内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存档于个人档案中)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供核验。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或加分政策。同时,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确保自身在入伍前已就读全日制专业,之后参军入伍并退出现役,否则将不符合报考要求。4.特殊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信息关注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天津大学)的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相关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若相关信息发生调整,将以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6.联系方式维护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渠道。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若考生的手机号码发生更改,需及时告知所选报考点及天津大学,避免因联系方式变更错过重要通知。7.天津市报考点信息查询:关于天津市各报考点的相关信息,考生可查询《天津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2025-10-30 18: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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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发掘与培养力度,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校 2026 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实施简章。一、接收专业及拟招生计划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通道。硕士推免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除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外,其余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基本学习年限等信息,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2.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学术风气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3.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4.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储备;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三、申请与接收流程(一)系统注册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18 日起)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操作。(二)志愿填报与后续环节1.志愿填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自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建议申请人提前与目标招生学院沟通,在正式填报志愿前,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预登记)2.复试通知确认: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审核申请人志愿,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3.复试材料提交与参与:复试开始前,申请人需按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4.待录取通知确认: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网上确认 “同意待录取”,方可完成录取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四、复试组织安排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将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开展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出复试成绩。2.各学院需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具体实施方案,方案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推免生接收工作启动前,于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五、复试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 1 份;2.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TOEFL 成绩证明、IELTS 成绩证明等;4.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5.在校期间参与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如学术论文、专利证书或科研活动参与证明等;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 1 份,需提前由考生本科就读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并盖章;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额外需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 2 位教授(或研究员,推荐专家不含报考导师)出具的推荐书原件各 1 份。注: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交上述第 1-5 项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材料原件供学院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六、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3.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公示 7 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5.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 “同意待录取” 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该资格,请考生慎重决策;若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七、体检要求1.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地点为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具体体检标准。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1.硕士推免生(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翻译、法律、应用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600 美术与书法、135700 设计):12000 元 / 生・年;(3)会计硕士(MPAcc,专业代码:125300)、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10000 元 / 生・年;(4)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 元 / 生・年。2.直博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年,学制 5 年。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奖助体系为帮助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以下类别:1.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2.学校层面: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助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3.有关奖助体系的详细内容,可查阅《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浙江理工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学校后续修订奖助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九、其他注意事项1.若申请人存在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哪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4.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取消其入学资格。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 2 号大街 928 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86843082电子邮箱:yz@zstu.edu.cn(二)各招生学院理学院(代码 001):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3245)、江老师(0571-86843439);办公地点 3S-415;邮箱 lxyyzs@163.com;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代码 002):联系人周老师(0571-86843889);办公地点 17-313;邮箱 zstucfyjs@163.com;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代码 003):联系人陈老师(0571-86845122);办公地点 24-408;邮箱 zlgclxy@126.com;服装学院(代码 004):联系人赵老师(0571-86843511);办公地点 7-546(临平校区);邮箱 zlgfyyz@163.com;机械工程学院(代码 005):联系人马老师(0571-86843366);办公地点 15-325;邮箱 jkxyyz@126.com;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代码 006):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76);办公地点 10-321;邮箱 xxyjs@zstu.edu.cn;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代码 007):联系人蒋老师(0571-86848856);办公地点 25-1207;邮箱 xkjkb@zstu.edu.cn;建筑工程学院(代码 008):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5470);办公地点 7-513;邮箱 zljgxy2020@163.com;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代码 009):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3563);办公地点 6-225;邮箱 gbzkj@yeah.net;化学与化工学院(代码 010):联系人王老师(0571-86847861);办公地点 19-529;邮箱 ccejkb@zstu.edu.cn;经济管理学院(代码 011):联系人郑老师(0571-86843392)、朱老师(0571-86843520);办公地点 25-1701;邮箱 zhengbe1@163.com;艺术与设计学院(代码 012):联系人胡老师(0571-86843289);办公地点 5-333(临平校区);邮箱 zjlgdxysxy@163.com;法学与人文学院(代码 013):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694);办公地点 6A-318(临平校区);邮箱 zlfzyjs@126.com;外国语学院(代码 014):联系人葛老师(0571-86843466);办公地点 25-604;邮箱 zlwydocument@163.com;马克思主义学院(代码 015):联系人李老师(0571-86843579);办公地点 25-1304;邮箱 myzsb@zstu.edu.cn。2025-10-10 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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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与河北省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河北大学 2026 年启动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接收质量,保障整个工作流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机构设置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工作规程,对考试招生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研究生院作为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全校接收办法、审核二级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调度监督巡查工作、审核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办理后续相关手续。2.各招生单位:需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其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院长担任,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接收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单位书记担任,重点监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合规公正。3.学校纪委: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保障接收工作顺利开展。二、接收类别与招生计划1.接收类别: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直博生两类,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2.招生计划:具体可报考专业及对应计划数,需参考附件《河北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与《河北大学接收直博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已包含支教团名额。需注意的是,各专业标注的 “拟接收人数” 仅作参考,实际接收人数会结合报考热度、生源质量等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3.培养相关政策: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助学金政策,与相同专业通过普通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保持一致。三、接收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1.须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认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2.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4.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5.需满足接收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能力要求;6.获得推免资格且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条条件外,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1)英语语种:CET6 成绩≥430 分、英语专业四级成绩≥70 分、IELTS 成绩≥6.0 分、TOEFL 成绩≥90 分;(2)日语语种:需通过日语能力考试(JLPT)一级,或专业日语四级(TJM-4)成绩≥77 分。同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其报考语种需与所报学科专业博士招生考试的语种一致。其中,我校应用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院中国史、艺术学等专业的博士招生可接收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其余专业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四、接收工作流程(一)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并按规定格式提交:1.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经就读高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系)加盖公章确认;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报告单、IELTS/TOEFL 成绩单、小语种水平测试证明等;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若有体现个人学术水平与科研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5.对应申请类型的表格:申请硕士推免生需提交《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6.申请直博生的额外要求:需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且拟报考导师不得担任推荐人。7.材料提交规范:上述材料需转换为 PDF 格式,压缩成大小不超过 5M 的 zip 文件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 “申请专业 — 姓名”。待各二级学院(中心、系)发布推免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后,按细则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寄送至指定联系人。(二)登录系统报名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报名费标准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三)接收复试通知1.各二级学院(中心、系)会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审核,结合专业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进度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一次性或分批次公布;2.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 “复试通知发送” 与 “考生确认复试” 功能,学校会通过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各接收单位会在学院官网发布复试时间、形式等具体安排。(四)参加复试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河北省及学校复试录取规范框架内组织,具体安排需关注二级单位官网通知:1.复试评价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学术素养与创新潜力;2.复试形式与成绩: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复试自命题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 号)执行;3.复试小组组成:各招生专业需组建不少于 5 人的复试小组,成员需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其中,硕士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需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直博生复试小组组长需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校推免生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与保密制度。(五)拟录取环节1.各招生单位需在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推免接收计划拟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2.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10 月 19 日期间,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2025 年 9 月 25 日 14:00 起,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2025 年 10 月 20 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拟录取手续均无效;3.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会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一并发放。五、直博生培养管理1.直博生定义:从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群体;2.学籍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学制为 5 年,学费标准与相同专业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生一致;3.培养阶段划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2 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3 年);4.学习要求:直博生需在预备阶段(前 2 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分要求;入学第 3 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5.学习年限调整:因客观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毕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8 年;6.管理依据:具体培养管理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 号)执行,若该文件条款与教育部及学校最新要求冲突,以最新文件为准。六、奖学金政策1.基本依据: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 号)执行;2.专项奖学金:学校设立 “求是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为:通过推免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 10000 元;通过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 12000 元;3.详细查询:奖学金具体细则可登录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七、特别提示1.资格备案要求:未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及公示名单自动失效;2.拟录取后学业要求: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顺利完成本科剩余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或入学资格:(1)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2)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成绩未达到所在高校毕业要求;(3)本科最后一学年出现学业成绩不及格记录;(4)应届毕业时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3.重复报考限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4.入学体检要求:体检在入学报到后开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学籍;5.推免服务系统时间节点:(1)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2)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开通复试通知发送及考生确认复试功能;(3)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开通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4)2025 年 9 月 25 日 14:00:开通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5)2025 年 10 月 20 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功能,同时关闭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八、违规行为处理1.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2.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传播复试内容,且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前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招生单位相关要求;3.违规后果:考生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九、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学校代码:10075邮政编码:07100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2-5079489联系邮箱:hbdxyzb@hb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本办法涉及的规定、时间节点等内容,若后续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2025-09-29 09: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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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鼓励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部署的重要战略举措,作为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性工作,对推进强国梦与强军梦的实现具有关键意义。为落实征兵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吸引更多大学生投身军营,同时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成长成才路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自 2016 年起,教育部正式启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 “退役士兵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开放硕士研究生报考通道。为保障我校 2026 年 “退役士兵计划” 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原则“退役士兵计划” 的招生工作隶属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体系,我校将严格遵循 “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规范招录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的原则,推进各项招录事宜。二、招生计划我校 2026 年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名额,将以教育部最终正式下达的计划文件为准。三、报考条件与报名1. 报考条件(1)报考 “退役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满足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后退出现役” 这一前提,同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报考条件。其中,“高校学生” 具体涵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及入学新生,此外还包括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及入学新生(以下简称 “高校学生”)。(2)2026 年,我校所有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及所有招生专业,均接受符合上述条件的 “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可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2. 报名手续(1)考生需依据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环节,确保报名流程完整合规。(2)报名时,考生在 “专项计划” 栏目中必须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经历及退役相关信息,尤其要准确填报《入伍批准书》编号与《退出现役证》编号,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后续流程。(3)网上确认阶段,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供核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以证明在读身份)、《入伍批准书》以及《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4)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并填报志愿,同时仔细核对报考信息。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及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情况,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3. 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文书、证件(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进行严格核验,并开展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考试或被录取;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公平性。4. 报名时间及网址(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与预报名)。(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将无法补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报与提交)。(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所有考生需通过该平台完成报名操作,不接受线下报名。四、考核录取1. 考试要求(1)报考 “退役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参加初试(即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与内容需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2)若考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免予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阶段,具体申请流程需另行咨询我校研招办。2. 复试分数线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关于 “退役士兵计划” 的相关政策,结合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分布等情况,自主划定并对外公布 “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合格标准,该标准可能与普通计划分数线存在差异。3. 调剂规则(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向我校招生单位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由招生单位进行原件核验。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照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 “普通计划”)。(2)“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时,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对应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以教育部当年文件为准)。(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已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政策,则无法参与 “退役士兵计划” 的调剂。(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士兵计划” 的报考条件(如已退役、属于高校学生范畴等),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但需满足我校确定的 “退役士兵计划”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5)无论是 “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至普通计划,还是普通计划考生调剂至 “退役士兵计划”,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操作,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视为无效。(6)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退役士兵计划” 的考生生源数量、成绩质量,以及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是否接收 “退役士兵计划” 相关调剂申请,调剂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布。4. 录取原则(1)总成绩计算方式:“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与该考生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计划考生保持一致(如部分专业初试占比 60%、复试占比 40%,具体以专业招生简章为准)。(2)择优录取规则:我校将对复试合格的 “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将其总成绩折算为标准分后进行统一排名,根据标准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标准分相同的情况下,服役时间更长的考生将享有优先录取资格,以体现对长期服役士兵的鼓励。(3)标准分计算公式:考生标准分数 =(考生考试总成绩 - 考生报考学院及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平均考试总成绩)/ 该学院及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的标准差(通过标准分排名可消除不同专业分数分布差异的影响,确保公平性)。五、体检1. 体检安排我校暂定于 2026 年将 “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的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开展,具体体检时间将在复试阶段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或研招办通知发布,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无需自行联系外部医院。2. 体检依据体检标准将严格按照以下文件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同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体检流程规范、标准统一。六、学制及学费1. 学制规定“退役士兵计划”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照我校各招生专业的标准学制执行(如学术学位硕士一般为 3 年,部分专业学位硕士为 2 年,具体以专业招生简章为准),不单独设置特殊学制。2. 费用缴纳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需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按时缴纳,收费标准与普通计划考生一致,无额外费用。3. 奖助政策“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可享受的奖助政策,将依据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正常申请。4. 具体学费标准(1)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该标准已通过北京市相关部门备案。(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需参考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如工商管理、法律等专业学费存在差异),最终以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查阅各专业的学费标准,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七、其他事项1. 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在报考及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迟到、违纪携带资料等)或作弊行为(如抄袭、替考等)的考生,相关部门将根据不同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若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退役证明、学历证书等),无论在招录流程的哪个阶段(报名、复试、录取、入学后)被查实,均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3)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的要求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 未尽事宜说明本指南中未明确提及的招生事宜,一律按照教育部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执行;若我校相关规定与上级部门(如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存在差异,以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八、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渠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报考注意事项、“退役士兵计划” 后续通知等信息,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官网将实时更新招生动态。2. 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10-64492151(接听时间:工作日 8: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建议考生集中咨询时段拨打,避免占线)。(2)传真:010-64495202(若电话无法接通,可发送传真咨询,需注明 “退役士兵计划咨询” 及联系方式)。(3)学校总机:010-64492001(可转接研究生院相关科室,适用于复杂问题咨询)。(4)电子邮件:yzb@uibe.edu.cn(建议考生将咨询问题整理为文字,清晰说明个人情况,邮件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3. 通讯信息(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6# 信箱研招办(信件请注明 “退役士兵计划报考咨询”)。(2)邮政编码:100029。4. 官方公众号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将定期推送 “退役士兵计划” 政策解读、报名提醒、复试安排等内容,建议考生关注以获取最新信息。最后,欢迎各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我校将为大家提供优质的研究生教育资源与成长平台!2025-10-23 14: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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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办法广大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自己所选择报考点(报考点设置详见《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操作。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时间段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吉林省考生网上确认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以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安排为准。二、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按照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指定路径登录,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三、考生上传材料(一)基本材料: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以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本人现居地户口簿;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由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工作单位所缴纳的、2024年7月份以后连续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个人参保证明》。4.其他材料:按照所选择报考点及所报招生单位有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二)证件照上传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须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要求进行照片上传; 2.要如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确保满足图片比对及网上确认审核要求。 四、残疾人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残疾人考生如需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应及时关注所选择报考点有关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如实填写“残疾人参加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查询审核结果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情况。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有效。 (二)审核不通过:一种情况是需要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并再次接受审核;特殊情况,需考生配合报考点到现场核实。另一种情况是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考试的有关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咨询。其他未尽事项,以网上确认系统有关规定和报考点有关要求为准。2025-08-04 14: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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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6 年研究生预推免工作招募信息哈尔滨工程大学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荐免试形式报考我校研究生,目前已正式开放 “研究生预推免申请系统”,诚邀有望获取推免资格的校内外同学积极报名参与!一、我校推免生专属优惠政策为吸引并保障优秀推免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发展,我校为推免生制定了多方面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1.硕博连读申请通道非直博类型的推免生,在参与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期间,可自主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待通过学院开展的初选工作后,即可成为我校下一学年硕博连读生的候选人员。2.多元化奖助支持推免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将享有优先获得 1 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资格;若推免生被我校录取为直博生,其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同样为 1 万元,且每年的助学金与助研津贴合计金额不低于 3.5 万元,同时该类直博生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年限将延长至 5 年。3.国际交流优先支持推免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会在国际交流项目参与、学术会议参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参与资格、资助申请等环节中,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考虑。4.提前修读与学习保障为帮助推免生更早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进入科研状态,我校提供提前修读相关支持,具体包括:(1)我校推免生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可在本科四年级第一学期自主申请提前加入导师的课题组,参与课题研究与学术讨论。(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可在本科阶段的第七学期与第八学期提前选修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校会为推免生额外提供一次学习机会,助力其提前熟悉研究生课程体系、更早进入科研阶段。此外,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推免生,在入学后可申请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3)若推免生对提前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不满意,可再次跟随同年级硕士生一起参与该课程的学习与考试,该课程的最终成绩将以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为准。二、预推免报名基本条件想要参与我校 2026 年预推免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预计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的推免生资格(以本科高校最终公示结果为准);5.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特别说明:若考生在正式报名阶段未能成功获取推免生资格,其此前参与我校预推免所获得的相关结果将自动失效。2025-09-28 14: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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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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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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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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