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相关事宜的通知
1.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IIGF)成立于2016年9月,是中央财经大学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发起的智库型平台。
2.研究院聚焦“双碳”战略,围绕绿色金融政策、市场与产品创新,致力于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绿色金融合作的桥梁。
二、组织架构与功能定位
1.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有政策研究中心、市场实验室、国际合作部三大板块。
2.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绿色金融政策评估、碳定价机制、环境信息披露标准。
3.市场实验室:开发绿色债券、碳资产、ESG评级工具,提供沙盘模拟与压力测试。
4.国际合作部:对接多边开发银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推广中国经验,引入全球最佳实践。
三、核心成果概览
1.政策影响
1.1 承担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委课题30余项,形成政策建议报告逾50篇。
1.2 深度参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修订,推动绿色债券定义与国际接轨。
2.产品与创新
2.1 发布国内首只“中财大-中证绿色债券指数”,为市场提供基准。
2.2 创设“碳中和债”框架,协助企业发行首批碳中和债券,规模超500亿元。
3.知识共享
3.1 每年举办“绿色金融国际论坛”,汇聚全球200+机构;
3.2 推出“绿色金融在线公开课”,累计培训学员10万人次。
四、研究团队与人才梯队
1.现有专职研究人员45人,其中博士后8人、博士27人、海归背景占60%。
2.设立“绿色金融青年学者计划”,与牛津大学、斯坦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
3.建立“业界导师库”,邀请境内外金融机构高管担任兼职导师,实现产学研闭环。
五、国际网络与合作
1.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共建“中国绿色金融领导力实验室”。
2.担任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观察员,参与全球标准制定。
3.与伦敦金融城、卢森堡交易所建立“绿色资产跨境挂牌绿色通道”,便利中资企业赴欧融资。
六、未来三年行动路线
1.2025—2027年重点打造“1+3”工程:
1.1 “1”个旗舰项目——“零碳金融综合试验区”落地北京城市副中心;
1.2 “3”大支撑平台——绿色数据共享平台、气候风险计量平台、跨境投融资撮合平台。
2.目标量化:
2.1 累计推动绿色投融资规模突破1万亿元;
2.2 发布20项行业级绿色金融标准,引领市场规范;
2.3 培养1000名绿色金融领军人才,形成可持续智库生态。
七、结语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将继续以学术研究为基石、以政策落地为导向、以国际合作为纽带,助力中国在全球绿色金融版图中发挥更大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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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为扎实推进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工作,确保整个招生流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我院依据《上海电力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安排1.我院可招收推免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范围明确,具体包括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两个专业,上述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招生名额。2.有意向申请的考生,可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各专业详细的招生信息及具体招生计划数。3.各专业最终实际招收推免生的人数,将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范围内,结合当年申请考生的实际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灵活确定。二、申请条件与相关要求1.政治思想与品德方面,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2.身份资质方面,须为取得所在本科高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的推免资格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公示的名单为准。3.外语能力方面,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的标准。4.身体条件方面,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三、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1.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专业的考生,可参考附件一《推免生源本科专业目录》,确认自身本科专业是否符合报考范围。2.已获取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区间(9 月 22 日 - 10 月 20 日)内,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在线提交我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申请。3.我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所报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内容除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外,还将围绕专业素养、科研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科研兴趣及创新潜力等核心维度展开评估。5.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我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的排名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6.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未按时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四、申请材料审核细则(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个人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阶段学生证,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学业成绩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处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性。(3)专业排名证明材料:本科前六个学期学习成绩的专业排名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所在专业的总人数,且需加盖学校或学院相关部门公章。(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外语水平的材料(如雅思、托福成绩报告等)。(5)学术与竞赛成果材料:本科阶段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的成果证明(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以及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的获奖证书(涵盖国家级、省部级、地区级或行业级竞赛),上述材料需能体现考生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力;其中,科研创新成果证明若为论文,需上传当期学术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及检索证明;若为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需上传授权证书;若为科研项目,需上传项目立项书等相关材料。(6)个人陈述材料:需简要说明个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报考动机、未来研究规划等内容。(二)材料上传方式与时间要求(1)材料上传途径:考生需登录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参照附件二《推免生操作手册》中的系统操作流程,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录入与各项附件材料的上传。(2)材料提交时间:所有申请材料需在 9 月 26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上传并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不再接收材料。(三)材料审核成绩计算方式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分公式为:材料审核成绩 = 推荐资格得分(60 分)+ 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获奖得分(40 分);其中,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获奖的具体计分标准,可参考附件三《经济与管理学院招收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计分办法》。五、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面试内容分为三个核心模块,各模块分值占比分别为:英语能力测试(20%)、专业综合测试(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40%)。面试将全面评估考生以下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学习与工作态度、道德规范遵守情况、遵纪守法意识、诚信状况等);本科阶段学习基础与成效、对报考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2.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定为 9 月 28 日上午 9:30,面试地点设置在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的经外楼 A509 室。六、录取标准与要求1.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的满分均为 100 分。2.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为:综合考核总成绩 = 材料审核成绩 ×0.5 + 复试面试成绩 ×0.5。3.综合考核总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判定为考核合格。4.对于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将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在各招生专业推免生接收指标名额范围内,依次确定拟录取人选。5.若在材料审核阶段或复试面试环节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七、其他注意事项1.我院将根据第一批推免生复试与录取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开展第二批推免生复试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2.申请人需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不实或不准确情况,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4.在整个推免招生过程中,若查实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处于哪个环节,均取消其拟录取资格。5.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若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所在学校纪律处分,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6.推免生的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与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7.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8.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均按照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八、咨询方式我院设有专门的推免生招生咨询渠道,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1-61655181,联系孙老师或吕老师获取相关咨询服务。2025-10-11 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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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开展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招生流程有序、选拔质量可控,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全面考察。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对考生的全方位考察与综合评估。既要重视学业知识的考核成效,也要重点关注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力;既要参考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其本科阶段的一贯表现综合判断。2.坚持科学选拔。严格明确复试考核标准,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并契合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针对性考核。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流程,做到考核方案科学设计、招生政策全程透明、选拔程序公平公正、录取结果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4.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招生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意愿、保障考生权益,在招生各环节中体现对考生的服务理念,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二)工作要求1.推免生接收工作是学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举措,各招生学院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标准明确的接收细则与工作流程,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接收过程合规有序、平稳推进。2.推免生接收工作需坚持德智体美劳 “五育并举”,以 “德” 为首要标准,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不予录取。3.在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与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核,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秀人才。二、推免生接收条件1.申请人须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该资格占用其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整、相关材料齐全。推免生资格的最终有效性,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其资格无效。2.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且无任何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5.本科阶段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同时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非外语类专业考生需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水平;艺体类专业考生需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60 分及以上水平;外语类专业考生需达到专业四级考试 “良好” 及以上等级;非通用语言专业考生需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水平。6.报考特定领域或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1)报考教育硕士中 “心理健康教育” 领域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以下任一专业:071101 心理学、071102 应用心理学、040101 教育学、040107 小学教育、040106 学前教育、040115T 家庭教育、071202 应用统计学、071006T 神经科学、080717T 人工智能、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30302 社会工作、100205TK 精神医学、100406T 运动与公共健康。(2)报考教育硕士中 “学科教学(英语)” 领域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英语类专业(专业代码含 050201、050261、050262 等)。(3)报考体育学专业的跨学科考生,须持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报考体育专业学位的跨学科考生,同样须持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注:本科毕业专业不属于体育学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专业)的考生,均被认定为跨学科考生。(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专业(即不属于法学门类下专业)。(5)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即属于法学门类下专业)。部分学科、专业允许考生跨学科申请攻读研究生。具体某一学科或专业是否接收跨学科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需满足的复试附加要求,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学院获取详细信息。三、申请流程、复试安排及考核内容(一)申请流程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开通时间为 2025 年 9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后,填报目标专业志愿。(二)复试安排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开展,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与待录取资格确认工作。复试考核方式可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所在地灵活选择,既可采用线下考核,也可采用线上考核,具体考核方式与详细安排,需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三)复试资格审查1.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复试开始前,考生须向所报考的招生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需真实、完整:(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包含证件正反两面);(2)学籍证明材料: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本科前三学年完整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如专业外语等级证书等);(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该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完整并加盖部门印章;(6)综合能力与学业表现证明材料:包括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等);(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确认知悉承诺书全部内容后,亲笔手写签名;(8)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考核需求,要求考生额外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的诚信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该考生将被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将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 招生学院审查要求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且须在复试正式启动前完成(提前时间不少于 1 天)。除审核上述考生提交的材料外,学院还需重点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背景要求等。仅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复试。各招生学院需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力度,严格把控复试入口资格,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及时退回并告知补充;若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在复试过程中,各招生单位需再次审核考生的证件材料、核实考生身份;学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需进一步加强考生身份审查,严防出现复试替考或作弊等违规行为。(四)复试考核内容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校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根据两类学位的培养目标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1.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学校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着力选拔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需在复试期间,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等,该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函调考生人事档案与本人现实表现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需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可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 “具有正确政治方向” 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同时关注推免生本科阶段的综合一贯表现。2. 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含成绩单、科研经历、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与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若考生需展示个人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相关材料需提前自行准备。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表现;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经历、科研活动、社会实践经历(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态;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等。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通常要求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并使用外语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与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也可采用集中测试的方式开展,具体测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各招生学院联合组织实施,采用网络测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不对外公布,也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未完成测试的考生,不得参与其他环节的复试。6. 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入学前,由学校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成绩核算与录取接收规则(一)成绩核算方式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对复试内容及各部分成绩的分值占比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规则需查看各学院发布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二)录取基本规则同一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分类,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所有考生仅可在其参加复试的专业(领域)内录取,不得跨专业(领域)调整录取。各招生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严禁超出指标录取。(三)不予录取的情形1.考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学校将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3.复试任一环节(含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满分 100 分)的;4.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的;5.不符合学校推免生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免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行为的;6.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7.未按规定完成信息公示程序的。(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1.考生主动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2.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即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录取资格自动无效;3.已被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纪律处分的,其录取资格自动无效;4.新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仍未报到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处理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明确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学校或招生学院规定完成录取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3.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该资格。若出现资格空缺,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专业)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录取。(六)录取接收流程1.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依据本院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拟接收名单,确定最终拟接收人选。2.各招生学院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接受该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3.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需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按学校相关决策程序审议并上报上级部门。(七)录取资格复核学校将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已同意接收且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1.考生是否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所有培养环节,且能确保在学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考生本科最后一学年是否未受到任何校级及以上处分。(八)入学资格保留拟录取考生若因特殊情况(如个人健康、社会实践需求等)无法按时入学,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入学资格可保留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恢复入学。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名额占用当年学校推免生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九)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比对复查、证件真实性复查、档案完整性复查、录取资格复查、户籍信息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若复查发现考生存在不合格情形(如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提交材料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五、招生信息公开与公示(一)学校层面信息公开公示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推免生招生各环节信息进行全面公开与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关键信息。(二)招生学院层面信息公开公示1.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开:各招生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提前向社会公众公布本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不具备执行效力。2.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招生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布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3.复试成绩公开:复试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本院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确保考生可便捷查询。4.拟录取名单公示:各招生学院的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需经公示无异议,且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5.咨询与申诉渠道公开:各招生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公布推免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咨询电话、申诉邮箱、通讯地址等信息,并确保相关渠道在招生期间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6.其他规定公开内容:各招生学院需将按国家及学校规定应公开的其他招生录取信息,及时主动在本院网站公布,确保招生流程全程透明。各招生学院所有需公开的招生信息,在公布前须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六、招生纪律要求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人才选拔质量与教育公平。所有考生须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秉持诚信原则参与复试全程,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考生在任何阶段被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或隐瞒重要个人信息、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复试及录取资格,一经核查确认,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学历学位;若其行为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规信息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本科就读院校。七、监督机制与复议流程(一)监督机制建设学校设立校、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其中校级监督小组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研究生院、教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院级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两级监督小组承担研究生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的全面监督与监察职责,确保招生工作合规、公平、公正。(二)复议流程规范各招生学院需在复试前,通过本院官网向考生公布投诉、申诉及监督渠道,并确保渠道在复试及录取阶段畅通。考生若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申诉邮箱提交申诉申请;若对学院的申诉处理结果仍不认可,可向学院纪委提交投诉申请。经学院层面处理后,考生若仍对结果不满意,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需包含学院对申诉、投诉的答复意见)。学校不接受考生以违规私自录音、录像、录屏等方式获取的内容作为复议证据材料。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复试结果的真实性与公正性负责,在复试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调查处理;对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确有误差的,需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上报学校校级监督小组,由校级监督小组最终裁定。(三)联系与监督方式学校严格保护实名申诉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学校受理考生申诉、举报的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771-3262606,申诉邮箱 yzb@gxmzu.edu.cn;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0771-3260100。各招生学院的具体咨询电话、申诉邮箱等联系方式,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八、其他注意事项1.推免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本科院校处理处分,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2.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存在不一致,须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3.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多种渠道,向考生发布招生相关信息、文件及通知,上述方式发布的信息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类通知,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信息等原因导致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本办法由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疑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2025-09-29 1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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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报考点为云南师范大学(考点代码5308)的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5308)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按我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未在我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网上确认地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二维码: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充分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云南省报考点的各项要求,并积极配合我校报考点的审核工作。考生须保证研招网报名预留的手机畅通,及时查看研招网提示信息,密切关注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相关通知,不要设置电话和短信拦截以免影响信息收取。因考生未查看通知、短信、研招网站内提示短信而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一、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308)接收考生范围:选择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满足《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中的规定。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仅接受:1.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昆明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往届考生;在昆高校毕业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2.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昆明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二、网上时间安排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将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进行,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安排如下:(一)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30。(二)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缺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三)预审核2024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四)正式网上审核:2024年10月31日下午14:00-11月5日下午17:00。考生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及时关注确认系统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研招网上确认系统中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表示提交确认申请尚未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考生完成本次报名;显示“待补充材料”即表示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根据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确认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再审核结论;显示“审核不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确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我校报考点审核事项。(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系统提交材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建议考生不要在审核期最后一天才提交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确认)。三、网上提交材料流程(一)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要求详见《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附件1)(二)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详见《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附件1)。(三)就读学校是昆明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学生证(含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四)户口在昆明市的往届生应上传:本人户口本(簿)(公安部门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五)工作单位在昆明市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生应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工作有关材料(以下四种中的任一种):①报考点所在地居住证(非暂住证);②确认前近3个月在报考点所在地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页);③本人在报考点所在地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本人在报考点所在地的房产证(尚未拿到房产证的提供房产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等);(六)网上报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下材料:1.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2),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及学历信息未能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2),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附件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尚未取得毕业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本科考生:自考成绩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6、尚未取得毕业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7、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非应届)还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的,应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报考,须上传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原件照片及所在部队开具的单位证明。8、因确认期间身份证丢失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上传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需上传:《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附件4),并及时咨询报考点补充材料审核事项。(七)特别提示:1、考生需认真仔细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并确保上传的材料照片真实有效,网上确认后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上传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根据本公告要求及时下载有关承诺书附件,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时上传提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3、考生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及时关注确认系统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凡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中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报名成功;显示“待补充材料”即表示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根据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确认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研招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查看再审核结论;显示“审核不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确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我校审核事项。4、对于在网上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缴费的考生,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纳报考费。报名成功但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审核通过的,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款项将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退款到账工作将于年底前陆续完成。5、在网上确认期间,根据我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308)审核结论,确实需要到现场提交材料补充验证的考生,请按照要求在网上确认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实训楼二区514室现场咨询点验证材料。四、注意事项(一)报考我校且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通过的所有考生,还将在11月11日至11月15日之间接受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681)的招生单位准考资格审核,若云南师范大学审核为准考,考生可以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若因不符合《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导致审核为不准考的考生,则无法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审核为不准考的考生可向云南师范大学研招办详询原因。(二)凡在我报考点报名的考生,考试地点将由云南省招考院统一安排,具体考场安排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请必须于考前1天到指定地点现场查看考场,也可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进行查询。五、诚信考试提醒(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三)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第二十六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我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六、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71-6591008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附件1.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2.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3.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4.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附件1.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2.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3.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4.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10月30日2025-09-08 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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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为落实教育部及四川省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政策,四川大学 2026 年正式启动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本次推免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原则,同时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四川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报名: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类校纪校规。2.身份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即 2026 年夏季毕业),且已成功获取所在本科院校发放的推免生资格。3.对科研工作具备浓厚兴趣与探索精神,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科研潜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立志为国家科研事业发展贡献力量。4.满足所报考招生学院(系 / 所)针对推免生设置的其他具体要求(如专业成绩排名、科研成果等)。二、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推免生招生工作分申请报名、资格审核、复试考核、拟录取确认四个核心阶段,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报名阶段申请报名包含 “学校预报名” 和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报名” 两个环节:(1)学校预报名及各招生学院(系 / 所)的报名安排,需查阅《四川大学关于接收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的通知》;(2)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报名为后续正式环节,需在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完成操作。2.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查询(1)2026 年四川大学推免生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约 3150 名,直博生约 562 名;(2)推免生(含直博生)正式招生专业目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简称 “研招网”)发布;正式发布前,可参考 2025 年专业目录查询招生学科及计划人数,预报名阶段可依据对应项目选择合适学科提交申请。3.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需按照所报考招生学院(系 / 所)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格式规范及提交方式,需以各学院(系 / 所)发布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为准。4.正式报名与系统操作推免生正式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确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该系统的开通时间,需以教育部后续通知为准。5.复试考核安排(1)各招生学院(系 / 所)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通知指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未按时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2)复试的考核方式(如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考核内容(如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水平等)及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系 / 所)另行通知;(3)复试期间,申请人需自觉遵守考核规则,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若存在违反规定或扰乱考核秩序的行为,将取消其复试成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6.拟录取与公示(1)各招生学院(系 / 所)在复试结束后,将根据招生计划向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送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四川大学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推免生提供学业支持,该体系由 “国家奖助金” 与 “学校奖助金” 两大板块组成:1.国家奖助金包含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申请条件及评审流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2.学校奖助金涵盖学校学业奖学金与学校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具体细则可查阅《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版),该方案已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四、咨询与联系方式为方便申请人获取招生信息、解决疑问,现将相关咨询渠道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联系电话:028-85466153、028-85407858;(2)电子邮箱:scuyz@scu.edu.cn;(3)官方信息平台: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scu.edu.cn/),各类招生通知、政策文件将在此平台优先发布。2.各招生学院(系 / 所)联系方式(1)各学院(系 / 所)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址,可在对应学院(系 / 所)官方网站的 “招生就业” 板块查询;(2)《2026 年各招生学院(系 / 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全文,可通过学校研招网或学院官网的相关链接查看(具体链接以官方发布为准)。五、举报受理渠道为保障推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以下举报受理途径,接受社会各界及申请人的监督,对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核查: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办公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2)举报电话:028-85406035;(3)举报邮箱:scuyz@scu.edu.cn。2.校内各招生学院(系 / 所)各学院(系 / 所)针对推免工作的举报方式,可在其官方网站查询具体信息,举报将由学院(系 / 所)专人负责核查处理。六、其他重要说明1.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经学校核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内容不准确,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后续不再接受该申请人的报考。2.申请人在 2026 年入学报到环节,若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即未如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学校将取消其已获得的推免录取资格。3.推免生的招生专业目录查询、个人信息注册、报名照片上传、报名费用缴纳、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接收及待录取确认等操作,均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教育部备案。4.存在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学校一律不予录取: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涉及学术不端行为者、个人诚信存在严重缺失者、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者;若此类申请人已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拟录取资格,学校将同样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学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四川大学 2026 年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携手助力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与科研事业进步!2025-10-10 1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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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公告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招生工作安排,现对我校报考点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予以明确。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须仔细研读本须知,并严格遵照执行。一、报考基本资格考生须首先符合教育部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各项报考基本条件,这是参与硕士招生考试的前提要求;同时需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具体报考规则,以及我校报考点针对考生身份、地域等方面的相关限定。二、报考点选择条件我校报考点仅接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考生,不符合者请勿选择本考点:1.拟报考我校,且当前就读本科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拟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需具备北京市户籍,或在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满 6 个月(含 6 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时长不计入在内);3.拟报考我校,且为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研究生;4.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军事院校除外)、考试方式为 “全国统考”;5.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地区为上海市(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对应的招生单位及军事院校)的考生,具体包含以下几类:往届考生、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研究生。其中,往届考生需满足 “具备北京市户籍” 或 “2025 年 1 月至 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及以上有效社保(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不含补缴)” 的条件。三、网上报名流程(一)网上填报信息1.所有考生均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与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查阅《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各类公告,全面了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的各项要求,避免因信息遗漏导致报名失误;2.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3.网上报名时,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新的信息,但每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均无法修改。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需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这三项关键信息,一旦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均不能直接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流程并支付初试费;4.对于正在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在相关备注栏注明 “××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其中 “×× 学校” 需替换为考生实际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院校名称),未备注者可能影响报名审核。(二)学历(学籍)校验1.在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及时了解校验状态;2.为保障学历(学籍)校验工作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若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正;3.若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及时前往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确保报名流程不受影响,未按时完成核验者可能无法通过后续审核。(三)网上支付要求1.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即网上正式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的方式缴纳初试费用,支付渠道以研招网系统提示为准;2.考生在确认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我校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若未按时缴费或未完成网上确认,均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3.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初试费支付,逾期我校报考点将不接受补缴费申请,未缴费者报名信息自动失效。四、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要求及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网上确认;若未在我校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材料不全、信息不符等)未通过报考点、招生单位审核,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获得考试资格;2.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登录网址、操作要求及流程,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发布的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 中详细说明,考生需自行关注该通知,定期登录网站查看;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导致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3.考生需按照我校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类审核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如模糊、过期、信息不匹配等),须在报考点指定时限内重新上传,逾期未重传或重传仍不合格者,审核不予通过;4.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报考条件不相符(如身份不符、学历造假等),经核查确认后,将不予准许参加考试,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五、其他重要事项(一)初试费退费说明1.在报名过程中,若考生出现以下情况,已缴纳的初试费将在研招网完成对账结算后统一办理退费:取消已填报的报考信息、重复缴纳初试费、未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通过;2.退费款项预计于 2025 年 12 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如银行卡、支付宝等),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或支付平台处理进度为准;3.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无论是否实际参加考试;4.为确保退费流程顺利,考生在退费到账前不要急于注销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如逾期未到账、金额不符等),需及时与研招网客服取得联系,寻求协助。(二)特殊群体合理便利申请1.在北京市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申请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辅助器具使用等);2.考生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按照我校报考点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残疾证明、便利需求说明等),具体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见我校报考点后续发布的专项通知,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申请不予受理;3.我校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真实性及需求合理性后,将初审意见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4.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如残联、医疗机构等)对申请考生的情况进行联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最终由我校报考点将评估结果及具体便利安排告知考生。(三)准考证打印要求1.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的白纸打印,不得使用彩色纸张或其他规格纸张,打印时需确保内容清晰、信息完整(包括考生照片、报考信息、考试安排等);3.特别提示:《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如笔记、标记等),若发现涂改或书写痕迹,将按违规处理;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均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四)未尽事宜说明本须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报考流程符合所有规定。2025-10-29 16: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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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报名时间安排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北京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北京时间)。二、报名操作流程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周期内,考生可自主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内容,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 1 条最新的有效报名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后,不再受理补报申请,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三、报名注意事项1.专业填报与调剂规则(1)考生报名时仅可选择我校的一个专业进行填报。待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我校明确本校复试成绩门槛后,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复试办法、调剂规则、计划余额等信息,并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依据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2)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且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3)考生须准确填报本人曾获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的具体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追责;(4)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符合条件且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会在复试(含调剂)前开展复审;符合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资格,以考生报名时填报并确认的信息为准;(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的要求(注:“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内容;(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需提前认真研读解放军及我校的相关报考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若有不明之处,需提前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咨询;(9)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特殊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四、网上确认相关要求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将不再补办。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需关注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通告,逾期不予补办;2.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需根据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及流程完成网上确认;(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查验。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3)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4)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五、报考资格审查流程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开展全面审查,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相符,将不予准许其参加考试。六、初试相关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诚信考试承诺: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内的相关约定与要求;(三)初试日期及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初试科目设置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长通常为 3 小时。初试科目设置分为以下几类:一般专业: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4 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教育学、医学门类学术学位,以及体育、中医、博物馆专业学位: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3 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设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 2 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五)统考科目范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综合能力;(六)初试成绩通知: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将由我校统一通知。七、复试安排说明(一)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二)复试具体信息: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将另行通过我校官网通知;(三)国家分数线与地区划分:教育部将按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 “国家分数线”)。其中,一区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个省(市);二区包含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个省(区)。以下两类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四)复试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核查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我校招生目录),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特殊要求:我校将在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外国语测试安排: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加分政策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加分政策: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且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说明: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不享受上述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材料复核要求: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者,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调剂规则: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加分规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加分项计算;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扩大范围、不另设标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九)复试差额比例: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按学术学位(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八、调剂工作规则当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以满足招生计划时,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申请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将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我校官网公布。九、录取工作流程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本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思想政治考核: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接受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重点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程度等),若考核结果不合格,将不予录取;2.体检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规定的体检标准完成体检,凡不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十、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1.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2.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3.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4.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将依法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2025-10-29 18: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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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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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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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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