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发〔2024〕5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公告如下:
一、网上信息确认考生范围
选择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并已于规定时间内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且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接收要求的考生。未完成网上报名、交费程序的均属于报名无效,不接受考生补报名或补交报名费。
二、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安排
(一)考生上传材料起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8:00开始,11月4日17:00截止。
(二)考生网上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3:00。
(三)报考点审核材料起止时间:2024年11月3日—5日每天8:30—17:00。
存在材料不全、不标准、校验不通过等情况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因此,请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因超时未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信息确认要求
(一)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平台,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考点审核顺序按照考生上传材料的时间先后确定,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平台以短信的方式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系统反馈显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了2025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请考生认真准备考试。
(三)系统反馈提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根据反馈的提示内容,按要求及时补充提交材料, 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再次查看审核结果,确认是否“审核通过”。
(四)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不符合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名和考试。
(六)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特别提醒:今年我校报考点考生较多,审核材料需要较长时间,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的提示短信。
四、网上信息确认平台入口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信息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五、上传网上信息平台材料
(一)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及标准(见附件)
特别提醒:考生上传材料时,选择自己所需提报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
(二)上传审查材料
1.所有考生须提交本人头像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注:考生本人头像照片不能进行修图且应为白色背景,手持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原件照片不能镜像处理,不能存在遮挡死角,确保清晰,无涂抹。
2.哈尔滨市高校2025 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哈尔滨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户口簿。
4.在本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市户籍往届生须提供:①毕业证书;②工作证明(须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人事主管联系电话,用于后期核实);③社保缴纳证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2024年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本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可以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在本市工作的外市户籍自考生须提供①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②工作证明(须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人事主管联系电话,用于后期核实);③社保缴纳证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2024年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上传本人《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7.补充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①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曾变更者,须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须加盖公章);②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考场查询时间
考生在2024年12月20日登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咨询电话:0451-8639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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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成绩查询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预计于2025年2月24日12:00后开通查询,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我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查询,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候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二、成绩复查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已经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如考生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程序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查。1. 登录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188/main/user/index,进入系统后在成绩查询模块填写成绩复查申请2. 上传附件统一为zip格式压缩包,文件名统一为“考生编号姓名”,附件中必须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准考证pdf格式文件。3.复查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25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4.国家统考试卷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保管,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汇总整理后上交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5.复查内容主要针对试卷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登记错误、成绩累计错误等情况。成绩复查结果将于2月28日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成绩复查系统通知考生本人。三、复试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在国家线公布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工作部署,适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广大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保持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2025-08-25 13: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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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济南大学考点公告各位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考场在济南大学,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济南大学考点相关安排如下:一、考试时间1.外国语水平考试:2025年5月18日9:00-11:30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2025年5月18日14:30-17:30二、考场安排济南大学考点地址为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西校区。所有考场均设置在第十教学楼,建议考生从学校东南门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出。每门考试科目随机轮换安排考场教室。请考生务必记清各科考试时所在考场,提前到学校查看考场与教室的对应关系。三、考前准备考生只须携带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试大楼,参加考试。考试文具、时钟由本考点提供。因禁止考生将手机带入考点封闭区域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四、考生入场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金属探测仪和智能安检门的检查,拒检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大楼外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但不负责物品安全,如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进入考场前共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门检查、人脸识别验证,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考生进入考试大楼时间:2025年5月18日7:30、13:00;考生进入考场时间:2025年5月18日8:30、14:00。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注意:严禁考生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储存、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五、考试纪律考试全部设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每个考场均有实时监控摄像,均已启用考场实时智能巡查系统。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请考生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行程,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根据教育部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开考之后不准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直到考试结束。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应有序离场。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诚信考试。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六、考试监督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本考点举报。举报电话:0531-89736986举报信箱:yzb@ujn.edu.cn2025-08-20 1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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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安排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做好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评阅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5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安排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1、查询时间:2025年2月24日12:00开通查询(实际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查询初试成绩时间为准)。2、查询方式: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打印成绩单。(https://yz.chsi.com.cn/)二、初试成绩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成绩公布前,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已经对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了多次核查。如考生对本人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考生需按成绩复核方式及要求在线提交复核申请,不受理现场、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复核申请。1、申请成绩复核时间2025年2月24日12:00至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2、申请成绩复核方式及要求登录http://sylu.yzsystem.com,完成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考生通过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时,须按表1要求,在线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必须完成线上申请,并按表1要求在线提交相应材料,二者缺一不可。3、成绩复核结果反馈考生可在2025年3月5日17:00通过成绩复核申请系统(http://sylu.yzsystem.com)查看复核结果。4、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复核。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自命题科目进行统一复核。复核内容包括登分、合分,是否漏评,错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三、其他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以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敬请关注。(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附件:考生端使用说明.pdf】2025-08-22 1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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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招生调剂公告(第六批次)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第六批次)公告如下:调剂的专业及指标学院简介及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1.学院简介:经济与管理学院始于1936年成立的福建协和大学农业经济系、1940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农学院农业经济系,两大文脉汇集而成,几经调整,于2021年1月重新组建。学院现有教职工150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24人。现有师资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农业农村部神农青年英才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省高层次人才B类5人、省高层次人才C类10人。学院现在校生2987人,其中本科生2054人、博硕士生933人。学院拥有1个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1个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和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二级学科);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为农林经济管理(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等2个二级学科)、工商管理(包含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包含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等3个二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为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金融专业硕士(MF)、数字经济专业硕士(MDE)、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设有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8个本科专业,其中,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2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4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4个国家部委级研究平台:外交部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南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合作研究基地,以及福建普惠金融研究院、福建乡村旅游研究中心、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等17个省级和校级研究平台,在农林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平台资源和扎实的研究基础。近年来,我院坚持“一体两翼”的学科发展目标,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普惠金融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教学科研和决策采纳成果,获得国家最高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1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重要刊物发表理论文章4篇,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3项,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梁希林业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项28项,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教学科研奖励2项,在《经济学(季刊)》《中国农村经济》《金融研究》《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等国内外高质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学科实力不断夯实。2.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1)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前身最早源于1936年创办的福建协和大学农科,后续于原福建林学院林业经济系和原福建农学院农业经济系。1982年原福建林学院获批林业经济管理硕士点,1984年原福建农学院获批农业经济管理硕士点,1996年,原福建林学院林业经济系与北京林业大学联合建立林业经济及管理博士点,2001年,原福建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与原福建林学院经济管理系合并,组建经济与管理学院(合署旅游学院),获批林业经济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批农业经济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2007年获批建立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二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8年林业经济管理教学团队被列为省级教学团队;2012年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获批福建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016年获批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2017年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2022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现已形成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三个成熟的学科方向和完整的“本-硕-博”一贯制的人才培养学科体系。拥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合作研究基地等3个部级科研平台(团队、基地)和6个省级科研平台。在2023年中国软科最好学科排名中排名第9。现有师资队伍中,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农业农村部神农青年英才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福建省高校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后备)1人、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省高层次人才B类3人、省高层次人才C类7人,6人获“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获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养”计划。近5年,专任教师共立项国家级研究项目9项,立项省部级研究项目18项;发表权威论文16篇;决策咨询得到国家领导人批示1篇,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15篇。(2)应用经济学:学科源自1982年创办农村金融专业,1986年在农业经济硕士点下招收农村金融方向硕士研究生;2003年创办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2006年1月获批区域经济学硕士点,2011年3月获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位点拥有“双国家级”平台支撑,分别是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外交部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及南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设有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福建普惠金融研究院)和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加之“金砖国家智库合作中方理事会”理事单位的智库平台,在普惠金融及农村金融、金融风险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农产品贸易和农业跨境投资等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特色。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服务海丝核心区建设,成为两岸及部分重点“一带一路”国家与地区研究的重要智库;农村小微金融、数字乡村普惠金融和“三农”保险与保障研究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县域经济发展方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社区农业发展及乡村营造实践展开,国别与区域研究重点是太平洋岛国。现有师资队伍中,入选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省级高层次人才3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1人、“福建农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1人、福建省科技特派员5人,多名老师被聘为乡村振兴方面的智库专家。近5年,专任教师共立项国家级研究项目7项,立项省部级研究项目12项;发表权威论文14篇;决策咨询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采纳2篇,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4篇。(3)工商管理学学科始建于1992年,2003年获得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旅游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工商管理学科于2009年被列为校级重点学科,2012年被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财政厅列为省级重点学科,2013年获得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2016年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予权。工商管理学科充分发挥省高原学科优势,依托部委级科研平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省级科研平台“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乡村旅游研究中心”“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发展研究中心”“绩效管理研究中心”“海峡商业管理研究中心”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具有明显的特色。按照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新文科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学校农科林科传统优势,推动工商管理与农林的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乡村旅游与文化传承管理、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四个特色研究方向。多方合作,教研结合,为工商企业、政府决策、学术机构、公益组织、学生成长提供重要支撑,在涉农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形成明显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现有师资队伍中,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1人、省高层次人才B类2人、省高层次人才C类3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3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近5年,专任教师共立项国家级研究项目14项,立项省部级研究项目31项;发表权威论文32篇;全国百优案例20篇;决策咨询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采纳10篇,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17篇。调剂政策及要求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2.调剂复试分数线:我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相关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调剂人数大于指标数按复试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复试,不足复试比例全部进入复试。3.我院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中,以下可视为相同:(1)201-英语一和 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2)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自命题数学与统考数学类科目不可视为相同)。4.调剂政策:(1)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接收调剂专业要求: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2)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接收调剂专业要求: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3)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接收调剂专业要求: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调剂复试注意事项1. 学院招生专业若有调剂名额,将在2025年4月8日后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展调剂招生。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8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2.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且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学院在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3.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调剂考生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调剂考生需慎重考虑,一旦确认接受拟录取,学院不予解除其拟录取资格。其他1.各招生专业复试要求、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录取办法等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附件https://jjglxy.fafu.edu.cn/23/cc/c269a402380/page.htm。2.学术型硕士QQ咨询群:542805760;咨询电话:0591-837893823.本公告由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说明。2025-08-14 0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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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4:00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系统,(http://yz.chsi.com.cn/apply/cjcx/) 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和考生编号进行查询(如IE浏览器打不开网页,请换用谷歌、火狐、360浏览器查询),不接受电话查分。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5日—26日提出申请,须将填写好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发至邮箱sdutcjfh@126.com,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注意:1.成绩复核不受理考生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根据上级要求,复核范围仅限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内容。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有异议等问题不在成绩复核范围之内。2.考生须如实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成绩复核。3.须将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照片按照格式填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否则不予受理成绩复核。4.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表格中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码(15位)、复核科目代码、复核科目名称、复核科目成绩及联系方式是否填写准确,避免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复核成绩。5.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负责复核,复核结果于3月2日以后通过考生填写的邮箱通知考生;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复核,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复核结果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考生填写的邮箱通知考生。联系电话:0533-2789959 0533-2782143联系人: 陈老师 张老师附件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xlsx2025-08-21 1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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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的通知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公布。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认真查阅成绩查询事项并遵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一、成绩查询方式(一)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找到“服务大厅”栏目→点击“研究生考试”→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二)通过“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考生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www-ynzk-cn)→点击右下角“服务-服务大厅”按钮→进入查询界面后点击“研究生考试”栏目→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全国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统一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一)成绩复核安排及要求如下:1.成绩复核须提交以下材料(1)《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电子版1份(附件1)。(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1份。(3)考生本人准考证扫描件1份。2.提交时间:2025年2月24日0:00-2月26日下午17:003.提交方式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不接受考生现场申请。考生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ynnuyzk@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点为2025年2月26日下午17:00(以邮箱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处理。4.成绩复核期间值班电话:0871-65910081(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二)学校于3月5日完成成绩的复核工作,成绩复核结果将通过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若考生成绩有误,学校研招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关规定上报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秉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成绩复核工作。感谢各位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三)注意事项1.复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则,即每名考生在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个科目复核,不允许多次重复提交申请(如考生重复提交申请的,以第一次提交的为准)。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3.成绩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漏判、漏统、错统,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不受理考试违规取消成绩科目的复核申请。其余相关要求,按《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4.准考证遗失或遗忘“考生编号”的考生可在(省平台地址:http://222.221.7.36:8088/ynyjs)页面查询“考生编号”。三、信息公布我校2025年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信息均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址:http://zsb.ynnu.edu.cn/)四、其他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前,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请勿盲目来人来电咨询!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公布。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认真查阅成绩查询事项并遵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附件2.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pdf附件1.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2025-08-15 13: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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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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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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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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