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东北石油大学是一所伴随着大庆油田的发现而诞生的全国重点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管理专业,2001年获批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2年获批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批会计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授权点,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项评估。
依托学校的石油石化学科优势和石油行业背景,我校MBA项目在培养体系、师资队伍、创新活动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和特色。在MBA办学过程中,秉承“用大庆精神育人,服务油田和地方经济”的办学理念,逐渐凝炼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集中体现在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和石油石化行业特色两个方面。目前,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是大庆市唯一、黑龙江省省会城市外唯一经国家批准设立的MBA项目,也是我国最北方的MBA项目,同时,也是我校招生规模较大、联系石油石化行业和区域经济较紧密的专业硕士学位项目。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拟招收96人(最终以研究生部公布为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前获得本科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前获得专科学历);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9月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
学制3年,非全日制,最长不超过5年。
可在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方式中任选其一。
学费1.5万元/人/年,总学费4.5万元。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报名及录取流程
网上报名(10月15日-10月28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12月中下旬,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2月21日,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或俄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两个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
复试在我校进行,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简章由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解释,如有调整,以学校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东北石油大学:http://www.nepu.edu.cn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http://yjsb.nepu.edu.cn
咨询电话:0459-6503721
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http://jjglxy.nepu.edu.cn/index.htm
咨询电话:13351891826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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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社会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思想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术与专业能力:对于学术型专门人才,需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核心能力;对于应用型专门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二、招生计划说明计划查询渠道:2026 年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参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人数仅为参考数据,非最终录取人数;计划不确定性:当前教育部尚未下达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目录中的拟招生数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计划总数,同时涵盖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量、“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名额;计划调整机制: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试后生源质量及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动态调整,可能与初始拟招生数存在差异。三、报考条件(一)通用基础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首先满足以下基础要求: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节后续特殊专业要求除外):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条件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条件 3: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条件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成绩需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以下 4 项要求:① 进修经历:已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 8 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需提供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无需提供此项);② 外语水平:外语能力需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水平),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或证明原件;③ 专业限制:不得跨专业报考,即考生所学的大专、本科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关;④ 报考点限制:报考点必须选择 “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报考资格。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二)特殊专业报考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需满足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需满足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管理类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基础要求: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工作经验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沪赣合作项目专业学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支持沪赣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框架协议》,我校与上饶师范学院联合开展 “沪赣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简称 “沪赣合作项目”),招生专业学位硕士点包括现代教育技术、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生物与医药、美术与书法 5 个方向,具体可参考两校发布的沪赣合作项目招生简介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该项目需注意:学习方式:全日制;报考要求:需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报名时需准确选择相应专业的 “沪赣合作项目” 方向;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他业余时间学习)的考生,除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职业身份要求:为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或教育研究部门、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具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准确选择 “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 901)中相应专业的 “暑期在职教育硕士” 方向(方向代码 60),考试方式为 “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复试材料要求:复试时除携带其他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我校将按此要求审核报考资格。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除上述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外,我校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可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授课安排需咨询相关学院。(三)其他报考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至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考试:我校不接受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准确选择 “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 131)中的相应专业,并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未尽报考事宜,需遵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四、报名方法(一)报名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需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专业等;网上确认:需配合完成《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署,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开放补报或补确认通道,具体时间及流程可参考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文件。(二)报考点选择规则特殊报考点要求:除前文规定 “报考点必须选择上海师范大学” 的考生(如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按以下规则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信息查询: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需查阅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三)学历(学籍)校验与信息填报校验安排:根据教育部规定,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提前自查: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性;校验未通过处理: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核验;信息填报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需仔细核对所填内容,确保准确完整,多数学历(学籍)校验问题由填写错误导致;曾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使用当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填报,若因此未通过校验,无需使用旧信息重新报名,只需准备好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在复试时提交即可。(四)报名责任与准考证打印信息责任: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准考证打印: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初试安排初试时间: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为复习参考,非指定教材。六、复试与录取(一)复试分数线与组织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复试组织:复试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流程等具体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通知发布;差额比例: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通常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特殊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常规复试内容外,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各学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同时,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培养需求,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审核。七、学费、奖助与住宿安排(一)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可查询《学费标准》),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各专业具体学费金额,学费按学年缴纳。(二)奖助体系我校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构建了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国家助学金:为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且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多元奖励与资助:涵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补贴、专项奖学金、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助研究生缓解经济压力,激励研究生专注学业与科研。(三)住宿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除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外,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非在职人员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住宿安排将根据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制)的研究生,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八、学制与毕业证书(一)学制设置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根据专业不同分为 2-3 年,具体学制可参考我校《学费标准》中各专业标注的学习年限。(二)证书发放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专业实践考核),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九、咨询渠道与招生简章获取专业咨询:关于复习资料、具体专业培养方案等问题,考生可直接咨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也可浏览各学院官方网站获取信息;招生简章获取: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均通过网上发布,无印刷版,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十、学校基本信息与注意事项(一)学校信息学校代码:10270;校区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100 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 100 号;研招办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 81 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可查询招生动态、政策文件等)。(二)注意事项政策时效性:招生工作期间的所有政策与规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若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信息更新: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如复试安排、录取进展等),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发布,考生需随时关注,如有信息变动,以网站新公布的内容为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2025-10-20 16: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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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武汉纺织大学学校概况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时位列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在纺织服装领域具有深厚行业底蕴与鲜明办学特色。学校诞生于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时代背景下,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学校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期间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正式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开启发展新征程。(一)办学理念与定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崇真尚美,笃行致远”为校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大学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战略目标,坚定走特色发展、开放办学之路。依托《武汉纺织大学章程》,学校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领域协同发力,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特色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二)学科建设实力学校遵循“一元领先、多元并进、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构建了覆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组建五大学部,设置20个学院(部)及3个研究院。学位授权: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重点学科: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先进制造与纺织装备”“创意设计与精美制造”“大数据与智慧管理”3个学科群入选湖北省“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名单,纺织科学与工程获评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排名: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三)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致力于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师资结构合理、专业素养深厚: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入选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备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为教学科研提供有力支撑。(四)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创新“五个思政”育人模式,构建“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培育创新文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生源规模: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专业建设:开设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教学资源: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承担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教学成果: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1项,教学质量广受认可。(五)学生发展与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为学生搭建创新实践平台,学生综合素养与实践能力显著提升:创新竞赛: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6项,含主体赛特等奖2项,曾获全国“优胜杯”;社会实践: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获省级社会实践荣誉31项;志愿服务: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项、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1项,获批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6个;个人荣誉:12人获评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4人获“中国电信奖学金”;就业质量: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多数毕业生已成长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力量,为行业发展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六)科研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主动对接纺织行业转型升级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研实力与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科研平台:拥有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基地,建有一批新型校地校企研发机构;科研项目: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600余项,多项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纺织、印染、服装、艺术设计等领域优势显著;科研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5项艺术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成果转化:连续多年跻身“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技术服务合同登记额居湖北省高校前列,一批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在10余个省份落地,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七)国际交流合作学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国际影响力与合作广度不断拓展:合作身份: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单位、“欧洲纺织大学联盟”首个中国大陆成员、“英国纺织学会”“美国纤维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17+1)高校联盟地方合作高校;合作平台:建有教育部首个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拥有湖北省首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武汉纺织大学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合作项目:与日本文化学园大学开展本科层次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捷克等国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近200所海外大学签署国际交流合作协议;援外培训:2006年起承办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已成功举办100余期援外培训班,为90多个国家或地区培训2000余名政府官员及技术人员,助力国际纺织领域交流发展。面向未来,武汉纺织大学将以更昂扬的姿态、更开放的胸襟,朝着“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二、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一)招生说明1. 武汉纺织大学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考点代码:4222),可接收考生范围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考点公告;2. 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可查阅《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含户籍不在武汉市的考生),必须选择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代码4222),并在学校阳光校区参加考试: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前须对照国家规定与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条件如下: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4. 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书面同意证明。(三)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 1. 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信息真实性: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信息,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须如实填报;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6)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该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推免生报考:学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15日前(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学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7)责任提示: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的相关问题,也由考生自行负责;(8)非全日制招生: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 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与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相关公告;(2)确认材料与要求: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核验;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素颜、无妆、白底登记照及其他电子图像信息,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 3.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四)考试安排 1. 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2)初试科目:大部分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各满分15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以下专业初试设置两个单元科目: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会计(专业代码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审计(专业代码125700),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2. 复试(1)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2)复试内容:专业能力考察:通过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考察考生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交流形式进行,考察考生外语应用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专项加试:工商管理(MBA)、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专业考生,需加试政治理论;其他要求:学校或学院复试规定的其他内容。3. 录取(1)定向就业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2)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并获学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待工作结束后再入学学习;(3)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三、其他事项(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中科院联合培养计划数,专硕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士兵专项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6年公开招考。(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2025-09-29 1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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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中国计量大学始建于1978年,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是全国唯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且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同时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在特色领域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为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选拔优质生源,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一、接收推免专业与计划2026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授权点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各专业具体接收计划可查阅《中国计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计划》。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热度、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对推免生接收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源合理分配。二、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政治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2. 推免资格:为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或其他符合教育部免初试资格规定的考生(具体资格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结果为准);3. 专业匹配:申请报考的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确保专业知识体系的连贯性与学习适应性;4. 学业表现:本科期间各学期所有课程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均位居所在专业前列;无任何课程不及格记录,且本科在读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5. 外语水平:原则上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不低于该考试总分的60%;6.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要求。三、推免生申请程序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复试通知—复试考核—录取公示”的流程开展,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1. 系统报名:考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相关内容;2. 材料准备与提交:考生需将以下申请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送后需及时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1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扫描件);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各类获奖证书(如学科竞赛奖、荣誉称号证书等,扫描件);若有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等),需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二)材料审核与复试通知各相关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成绩、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因素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1. 复试考核重点:复试着重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态度、诚信意识、专业素养、创新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及实验动手能力(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将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2. 复试内容构成:复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英语面试、综合面试四个模块;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仅作合格性评价,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余三项为计分模块;3. 成绩核算: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构成如下:专业课考核100分,英语面试与综合面试共200分(英语面试与综合面试的具体分值分布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四)录取流程1. 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生源质量把控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学校将结合综合面试表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及《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综合评定,考核不合格者直接不予录取;2.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接收计划,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3. 名单公示与审批: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备案为准。四、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收取,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学制3年。(二)奖助学金体系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我校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构建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主要包括:1. 国家奖学金:面向学业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2.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综合评定,分等级发放;3. 专项奖学金:针对在特定领域(如学科竞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立;4. 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用于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需求;5. 专项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或有特殊需求的研究生,提供针对性资助。五、监督机制及联系方式(一)监督机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与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过程透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571-86836044(二)招生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356 中国计量大学;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邮政编码:31001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676168。六、附则1. 本简章由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 若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中国计量大学研招办2025年9月2025-09-30 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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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河北地质大学是由自然资源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高校,同时也是河北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更是河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学校的发展历程可追溯至 1953 年,当时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与老一辈革命家何长工在塞外古城宣化选址,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该校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开设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1971 年,学校改建为河北地质学院;1985 年,从宣化迁至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 年,学校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16 年,正式定名为河北地质大学。长期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的核心使命,恪守 “达观博物” 的校训,传承 “仰山慕水” 的文化精神,明确了服务地质行业、服务地方发展,培养经世致用复合型人才的 “双地” 办学定位。学校秉持 “夯基础、强内涵、谋发展、上层次” 的工作理念,突出 “地经渗透” 的办学特色,全力打造 “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的育人品牌与 “红耀双地” 的党建品牌。2003 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授权单位,并于 2004 年正式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是河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学校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 6 大学科门类,拥有 1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应用经济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同时拥有 13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应用统计、金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MEM)、电子信息、翻译、数字经济、材料与化工、图书情报。此外,学校还具备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其中,“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 被纳入河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地质学” 一级学科为重点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 2 个一级学科为重点培育学科,学校还拥有 9 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近年来,学校在科研与教学领域成果丰硕,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 6 项,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多项国家级重点课题,有多篇学术论文在《Science》《Nature》《Cell》三大国际顶尖期刊发表。学校大力推进拔尖科研团队 “四个一” 建设计划,成功培育了以古生物团队季强教授、黄金找矿团队宋明春教授为首席科学家的 2 个 “山海团队”。季强教授关于古人类头骨 “龙人” 的研究成果,为探索智人起源和人类演化提供了关键证据,刷新了人们对人类起源与演进历史的认知,该成果入选 “中国古生物学 2021 年度十大进展”;其团队还因发现鸟类起源于恐龙的化石证据,荣获 “2025 年度未来科学大奖”。学校拥有 27 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其中包括自然资源部 “京津冀城市群地下空间智能探测与装备重点实验室”;拥有地学实验中心和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 5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学校建有地球科学博物馆和钱圆金融博物馆,地球科学博物馆更是国家、省、市三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基地。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纸质图书与可访问电子图书总量达 940 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 1400 余种,地质资料 3 万余种,可获取的中外文电子期刊超过 15500 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17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 50% 以上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5% 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目前,学校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7 人、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460 人,校外兼职和行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566 人。通过全职或柔性引进的方式,学校汇聚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宋明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季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杰出人才 60 人,还聘请了 187 名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其中包括 14 名院士。学校有 2 个教学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在开放办学方面,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捷克等国家和地区的 20 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人文交流、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科学院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并在捷克奥斯特拉发技术大学建立了孔子课堂。建校 70 年来,学校累计培养了 20 万余名毕业生,校友遍布世界各地、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人才,如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毛景文、谢玉洪,中国科学院院士侯增谦、成秋明,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等。当前,学校师生员工秉承 “勤奋求实、团结创新” 的校风精神,艰苦奋斗、实干担当、和衷共济、锐意进取,正为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努力!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地质大学!一、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时间计算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报考特殊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1 的工程管理领域,须符合下列条件:满足本指南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并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4 的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也须符合上述第 1、2 项报考条件。(三)免初试报考条件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二、网上报名与确认(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均为 9:00—22:00。其中,网上预报名的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与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流程,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初试安排(一)初试方式与工具要求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无需使用计算器。(二)初试时间与科目安排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所有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复试录取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学业知识储备、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基本复试要求,结合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最终复试名单。(一)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二)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他需加试的情况,以我校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要求会计(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外语测试要求我校仅录取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调剂与拟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七)学历证书核验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确定的开学报到日期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核验。若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五、信息公开公示教育部搭建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该平台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渠道。我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上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符合国家招生政策,且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提前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六、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标准(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目前,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 专业学位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二)学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划分如下:(1)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公共管理、材料与化工、翻译专业:学制 3 年;(2)其他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制均为 2.5 年。(三)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1)除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 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7000 元 / 年;(2)工商管理硕士(MBA):24000 元 / 年;(3)工程管理硕士 [125601](MEM):全日制 11200 元 / 年,非全日制 14400 元 / 年;(4)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 15000 元 / 年,非全日制 20000 元 / 年。七、奖助政策(一)推免生专项奖励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金额 10000 元),首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资助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二)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人・年。(三)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省教育厅下拨指标评定,标准为 20000 元 / 人・年。学业奖学金:(1)不含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覆盖比例 70%,其中一等奖 8000 元 / 年,二等奖 6000 元 / 年,三等奖 2500 元 / 年;(2)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覆盖比例 35%,其中一等奖 6000 元 / 年,二等奖 3000 元 / 年,三等奖 1000 元 / 年。(四)其他专项奖励全日制研究生可参与 “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 评选;在校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可纳入我校学术成果奖励范围;具体奖励细则以学校各项文件规定为准。八、办学条件我校主校区占地面积 1775 亩,建筑面积 65 万平方米,所有建筑均配备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图书馆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各类实验教学与科研平台建设完善,以先进的设施、一流的环境,为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研究提供坚实保障。学校拥有多个标准田径运动场、室内体育馆、室内标准游泳馆、网球场、风雨篮球场等运动设施,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求。研究生宿舍楼配备电梯,宿舍内设有独立卫生间、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每层均配备淋浴室、洗衣房、直饮水机,并设置公共学习休闲空间,住宿条件优越。九、其他注意事项2026 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总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推免生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计划,非最终录取指标。实际招生录取总人数,需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当年报考情况、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若推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自动转入统考生招生计划。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0-23 14: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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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吉林建筑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 1956 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建筑类专门学校。1960 年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2003 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 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2017 年被确定为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24 年获批吉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A+” 计划(2024—2026 年)立项培育单位,全面开启了一流建筑类大学建设的新征程。学校坐落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有净月潭国家 5A 级森林公园,南部有新立湖国家水利风景区,西部有长春的母亲河 —— 伊通河。校园占地面积 80.02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7.77 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134.98 万册,电子图书 70.97 万册,校园规划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完备。学校设有 20 个学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15208 人,硕士研究生 2172 人,累计培养全日制来华留学生百余名。学校拥有 1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土木工程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 “一流学科 A 类” 学科;建筑学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 “一流学科 B 类” 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 “优势特色学科 A 类” 学科。学校环境 / 生态学、工程学学科进入 ESI 全球学科排名前 1%。学校开设 51 个本科专业,涵盖 6 个学科门类,12 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评估),有 11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125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833 人,汇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等国家级、省级人才 230 余名。拥有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1 个。近年来,百余名教师荣获 “全国三八红旗手” 等荣誉称号。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形成 “尚德唯实、笃行筑成” 人才培养理念和 “栋梁” 特色文化育人体系。获得 “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以建筑文化筑基、以 “栋梁” 精神铸魂,形成了有鲜明辨识度的建大特色文化底蕴。以三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校拥有国家级、省级优质课程 27 门,省级重点教材 7 部,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36 项。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三年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2245 项,其中国家级奖项 460 项。学校始终坚持扎根吉林办教育,累计为吉林省和国家其他地区培养了 10 万余名毕业生,他们进入全国一线城市和中建、中交、中铁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比例均达到 60% 以上。学校坚持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在严寒地区绿色建筑等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拥有 2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3 个省级科研平台,13 个创新科技团队。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120 余项,各级纵向科研项目 1200 余项。2022 年,首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学校获各级政府奖项 300 余项,先后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知名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学校积极构建开放办学新格局,已与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与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在多个专业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 “一带一路” 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首批发起单位。我们热诚欢迎有志学子报考我校研究生!报考说明:一、招生人数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771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二、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为 125600)中 01 方向工程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二)、(三)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3.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为 125600)中 02 方向工业工程与管理、03 方向物流工程与管理的,需符合第(一)、(二)、(三)、(四)项要求。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符合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政策。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相关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考试科目及有关内容(一)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二)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五、考试及调剂时间(一)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其中,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 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考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考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业务课(二)。(三)调剂时间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六、复试说明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同等学力人员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工程管理专业(125600)复试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注意事项(一)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认真、准确,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证取消其入学资格。(二)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三)考生应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因联系方式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担。(四)研究生学费按吉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学术型硕士:学制 3 年,学费 8000 元 / 学年。2.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工程管理、设计硕士):学制 3 年,学费 10000 元 / 学年。3.设计专业学位硕士:学制 3 年,学费 15000 元 / 学年。4.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学制 3 年,学费 10000 元 / 学年。5.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学制 3 年,学费 20000 元 / 学年。6.入学时实际收费以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五)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2025-10-14 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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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并积极推行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按照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和推荐免试招生。 第五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位授予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突出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业学位按类别(领域)设立,突出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第六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申请授予的学位及颁发的学位证书无学习方式区别。第七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按照毕业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在职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就读期间不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第八条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各学院官网对外公布。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含推荐免试25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情况和考生上线情况有所增减。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招生计划两类。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执行。第三章 推荐免试招生第十一条 申请推荐免试(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德良好的中国公民。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优秀本科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3.勤奋好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思想政治表现好,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第十二条 除“支教团”“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国优计划”专项计划外,不接收其他专项计划推免生。第十三条 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并在接收阶段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十四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学校发放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十五条 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正式报考前,考生可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推免预报名或参加招生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活动,向学校提出报考意向(不作为考生正式报考凭据)。相关程序和要求详见《重庆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预报名公告》以及学院相关通知。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各招生学院对考生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通过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推免复试考核。推免复试考核的具体方式和程序,详见各招生学院推免复试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推免复试考核,并按照第十四条规定要求确认待录取,方可纳入学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上级部门政策审核通过和备案后录取。第四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在校研究生。第十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除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领域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第十八条“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报考条件。3.符合教育部要求该专项相关报考条件。4.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https://mz.chsi.com.cn/mzjh/stu/)的资格审核,获得报考该专项的同意推荐资格。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不限民族和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6.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在学信网中通过相关资格审查。2.符合第十八条中各项要求。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学院发布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五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名第二十三条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见报考点公告)。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包括学习情况、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申请享受照顾政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填报或享受政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二十五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招收专项计划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学校将不予准考,且不再另行提醒和通知。第二十六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第二十七条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参见考生所选报考点公告。第二十八条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二十九条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准考证下载第三十条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网上确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三十一条 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七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初试和复试第三十二条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初试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原“911风景园林规划设计(4小时)”科目调整为“911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3小时)”,考生须携带画板等绘画工具至我校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报考时选择重庆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5001)。第三十三条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在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可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学校不允许考生破格(考生初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和学院二次划线的要求)参加复试。第三十四条 复试前学校将依据报考信息,组织对考生身份(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公告为准。对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第三十五条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各招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第三十六条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信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三十七条 考生体检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和学校相关文件及招生学院、招生专业研究生培养要求制定。第八章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第三十八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重庆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拟录取原则和办法,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各招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第三十九条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依据初试、复试合格考生的标准分数,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非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专项招生计划限额是以生源地区招生计划限额(考生推荐报考信息中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因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且实行择优录取,部分标注招收专项计划的专业存在实际无法录取考生的可能。注:①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加权求和后的成绩;②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第九章 其他事宜第四十条 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除社会工作、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外,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第四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以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duate.cqu.edu.cn/)公布信息为准。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除外)不安排宿舍。所有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需缴纳住宿费。第四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下列奖助学金。(一)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二)国家学业奖学金在学制年限内,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学业奖学金资助,资助比例达70%。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推免生入学第一年可优先获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三)国家奖学金在学制年限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四)其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十四条 招生期间,考生不得擅自改变个人联系和通讯方式,并及时关注学校及相关招生院系发布(送)的招生信息。学校或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联系和通讯方式信息填报错误或擅自改变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十章 监督申诉及联系方式第四十五条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及社会监督。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若发现招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联系电话:023-65106714 第四十六条 以虚假信息报考,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撤销授予学位。第四十七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23-65111374/65105286/65102374(工作日08:30-12:00, 14:30-18:00);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416办公室;电子邮箱:yanzhao@cqu.edu.cn;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请查询学院官方网页。第四十八条 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10-09 14: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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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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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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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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