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寄送档案及确认定向培养单位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为保障后续录取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档案寄送、录取通知书通信信息确认及定向培养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通与关键信息确认
我校定于 4 月 25 日开放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打印调档函(特别提醒:本校拟录取考生无需打印调档函;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无需办理档案调动,切勿寄送个人档案)。
同时,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在该系统内核对并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与联系电话;其中,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需同步完成定向培养单位信息的确认工作。若上述信息存在变动,务必在 4 月 25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登录系统完成修改,逾期将影响后续材料寄送。
二、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合同签订
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纸质版定向合同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至考生预留地址,考生需妥善保管,待开学报到时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
三、党团关系转移说明
近期,部分考生及本科院校就党团关系转移、档案调动等问题进行咨询,现将相关流程统一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江苏省外考生:需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 “南京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党组织明确为 “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党委”(如 “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党委”),介绍信需在入学报到时现场递交。
江苏省内考生:实行网上转接,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搜索目标党组织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 ** 学院委员会”(如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委员会”),系统将自动生成转接路径,按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需携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完整团员档案材料,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至转入学院。
已使用 “智慧团建” 系统的团员,需联系原就读学校团组织,由原团组织与本人共同登录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南京林业大学对应学院的新生团支部。
四、档案寄送相关信息
档案寄送地址仅适用于应届生就业信息填报(往届生档案调动工作将于 8 月启动),具体信息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 159 号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老图书馆 310 室)
邮编:210037
收件联系人:施老师
收件电话:025-85427772
咨询联系人:顾老师
咨询电话:025-85427772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咨询电话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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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保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明确招生流程、报考要求及培养安排,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核心信息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一、招生计划安排1. 整体规模:2026年我校共有15个学院、65个专业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招生总规模约3434人(包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招生名额)。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312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313人。2. 计划调整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拟招生人数为暂定数额,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最终录取人数、报考生源质量与数量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二、初试方式分类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方式分为两类,具体要求如下:1. 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2. 推荐免试: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参照《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已通过推免方式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3. 特殊免初试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该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推免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补报。三、学习方式规定1. 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均依据国家统一政策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报考标准、命题规范与录取原则。2. 各专业学习方式限定:(1)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专业: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2)仅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3)仅招收全日制的专业:除上述4个专业外,其余招生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四、就业方式说明1. 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名阶段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1)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准确、完整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名称须与用人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简写),并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学校将对定向就业合同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从严把控。考生一经录取,就业方式不得变更。(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就业。2. 责任声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离职、工作协调等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失效,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 非全日制就业限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五、报考条件要求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考生考试、录取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处理。(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二)学业水平条件(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考生)考生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证书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2026年9月1日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特别提醒: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三)专业学位专项条件1.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与“(二)学业水平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与“(二)学业水平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四)管理类专业学位专项条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且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额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相关规定。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政策1. 报考资格: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 报名要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类别,并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内容,同时完整填写《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入伍批准书”与“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的编号(需包含所有文字、括号、数字,不得仅填写数字)。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3. 资格复核: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4. 计划规模与分数线: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生约40人,仅在部分专业开展(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暂定为:相应学科门类国家线总分降10分,实际分数线与录取办法以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准。七、网上报名流程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能会发布补充安排,考生需关注当地通知)。2.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4.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网报信息与查询结果一致。5. 关键信息填写:(1)通信地址:需详细、规范填写,用于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2)移动电话:需填写在2026年6月30日前保持畅通的号码,用于接收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提醒。6. 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报考点、相关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7.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既往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学校将核查考生诚信状况,并作为思想品德考核与录取的重要依据。8. 后续信息关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点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八、网上确认要求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各报考点组织实施。2. 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证明等),逾期无法补办确认手续。3. 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3)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4. 学校要求:我校对考生报考点选择无特殊限制,考生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选择即可。九、初试相关安排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4)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2. 考试方式: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考生参加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计算器、画板、水彩笔等非常规文具,仅可携带考试大纲允许的文具。3. 考试纪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法律规定的考试,考生需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对违反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将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十、复试工作规范1. 复试形式与比例:(1)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国家线公布后,我校先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30%,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差额比例为15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如有专业(或研究方向)存在招生计划缺额,将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缺额人数的200%。(3)成绩要求:复试各环节实行单项淘汰制,复试各单项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满分分值60%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其中初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具体核算办法以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准。2.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学校将在复试中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通常涵盖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其中,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的复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 资格复审: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6. 后续通知:复试具体安排(如时间、地点、流程)、组织管理办法、咨询渠道等,将在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详细公布。十一、基本修业年限(学制)1. 2年学制:工商管理专业;2. 2.5年学制:金融、英语笔译、日语笔译、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3. 3年学制:除上述7个专业外,其余招生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3年。十二、学费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下述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应用统计:全日制,学费为7000元/年;非全日制,学费为3万元/年。金融、会计学费为2.4万元/年。工程管理学费为3.2万元/年。工商管理:全日制,学费为3万元/年;非全日制,学费为4万元/年。公共管理:全日制,学费为2万元/年;非全日制,学费为2.4万元/年。十三、奖助办法我校研究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十四、培养及住宿所在校区我校校区包括北辰校区和红桥校区,2026级研究生新生培养及住宿所在校区以入学当年安排为准。十五、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2025-10-20 11: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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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本公告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报考点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旨在明确报名相关事宜,保障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流程。一、报考资格要求所有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三项要求:一是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基本报考条件;二是达到所报考招生单位制定的具体报考标准;三是符合本报考点的相关报名要求,三者缺一不可。二、报考点选择规范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仅以下类别考生可选择在北京地区进行报考,具体条件分类如下:(一)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条件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 报考单位须为以下指定单位之一,且考试方式不限:10011北京工商大学、8160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8230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83702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83705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83706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2. 考生身份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一是就读学校位于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非应届考生;三是工作所在地为北京的非应届考生,其中"在京工作"需满足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保险费用不予认可)。3. 特殊说明:就读学校在北京的第二学位一年级考生,若报考北京工商大学,需额外提供由学校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第二学位在读证明,方可符合报名条件。(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条件仅北京工商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在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时,可选择本报考点。三、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信息填报、初试费缴纳,并严格遵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未完成上述流程者报名无效。(一)报名时间安排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开放时段为9:00至22:00;网上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段同为9:00至22:00。(二)信息填报规范1. 信息填写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认真准确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并反复核对确保无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信息或重新提交报名,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可修改。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名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均无法直接修改。若确需更改,须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填报并完成费用支付。2. 责任告知:考生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报考招生单位及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合理选择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若因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学历(学籍)校验说明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报名顺利,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排查问题。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前往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四)报考费支付要求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需持报名号在本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确认者,报名将视为无效。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费用支付,逾期不再受理补缴费事宜。四、网上确认安排本报考点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开展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及详细安排将在后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完成信息确认流程。在网上确认启动前,本报考点将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明确具体操作要求,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1. 信息核对责任: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确认有效性说明:符合报考招生单位及本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3.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根据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经核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予考试。4. 问题咨询渠道: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操作困难或其他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取得联系,寻求帮助。五、其他重要事项以下为报名及考试相关补充说明,涵盖费用标准、退费政策、特殊考生保障、准考证打印等关键内容。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一)费用收取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各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向复试考生(包括初试合格进入复试的考生及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二)退费政策说明1. 不予退费情形: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安排考试资源等工作,故一律不予办理退费。2. 可退费情形及流程: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纳费用、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所缴纳的初试费将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账结算后统一办理退费,预计退费款项于2025年12月底返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到账,考生在此期间请勿注销支付账户,如遇退费问题请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三)特殊群体考生便利申请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申请流程:考生须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一天,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并由报考点告知考生。(四)准考证打印要求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五)报名时间提醒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及末期的高峰时段,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进度。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将不再安排补报,也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重视,按时完成报名。(六)信息获取渠道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各类通知信息。有关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具体事宜,可通过其官方网站查询或直接咨询;报考政策及相关动态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请考生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重要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七)考点位置说明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默认考点为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最终报名确认及准考人数,结合教室资源情况及考试安全要求,综合评估是否增设良乡校区考点。具体考点信息以考生打印的《准考证》标注内容为准。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2025年10月9日2025-10-23 1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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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规模2026 年,天津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总规模约 2100 人,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各学科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可查阅《天津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最终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数量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天津科技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程管理” 方向(代码 125601)的人员,除需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工作经验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业工程与管理” 方向(代码 125603),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三)专项计划招生条件我校全日制各学科专业接受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报考,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对应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该计划硕士招生名额为 17 人,优先接收生源地为新疆、内蒙古、广西、云南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我校该计划招生名额约 19 人。(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条件我校接收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可查阅《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及备案公开等流程。三、报名流程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明确报名相关要求。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 085500 机械专业 04 工业设计工程方向、140300 设计学专业各方向、135700 设计专业各方向(即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为 910 专业设计(3 小时)、912 人机工程学(3 小时))的所有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 1233);报考我校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就读学校在天津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报考我校,可选择天津市内报考点;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实体 / 电子《居住证》;考生需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本市高校考区范围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二)网上确认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确认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 / 居住证材料等);逾期无法补办网上确认手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本人奖惩情况(含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处罚情况);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建议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核验;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填报申请信息,经有关部门、报考点初审后,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复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须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的具体学业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四)推免生报名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四、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一)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外,其他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保留在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要求,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执行。非定向就业:毕业时采取 “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二)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后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后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需说明的是,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二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如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违规行为,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六、初试安排(一)考试时间与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二)准考证下载考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保管要求:请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三)考试大纲与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下载。七、复试、调剂与录取(一)复试复试规则发布:我校将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具体形式,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差额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资格复审: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合格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定合格线,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定合格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跨学科考生加试: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备注” 栏无说明的,无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二)调剂调剂启动条件:仅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申请,严禁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调剂规则发布: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政策及学科建设需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明确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提前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公布并执行。(三)录取录取依据: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品德考核: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检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信息公开公示公开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主要平台为研究生院网站与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开内容与时间:报名前: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公布各学院及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变动部分需另行公示 7 日;特殊标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九、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违法犯罪: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学费、住宿、学制及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学、艺术学、农学等门类专业 10000 元 / 生・学年;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 16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 20000 元 / 生・学年;公共管理专业 24000 元 / 生・学年。住宿安排:我校设有滨海、河西两个校区:滨海主校区位于天津 “滨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 9 号),河西校区位于天津 “设计之都” 核心区海河柳林地区(大沽南路 1038 号);学生宿舍根据学院及学科专业分布,安排在河西校区、滨海校区或校外指定区域,具体以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通知为准;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调整说明:以上学费、住宿安排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二) 学制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学制为2年,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三) 奖励与资助政策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十一、其他(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二)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三)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欢迎报考生物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四)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十二、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联系方式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校区西院言泉楼630室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9号楼112室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2025-10-20 1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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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将成绩单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初试成绩上线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纪检监察方向招生。 9.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0.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专业学位倾斜。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1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请在网上确认通知规定日期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划线与复试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要求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系)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八、政审与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制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 十、学费、奖助政策与住宿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2.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3.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中,部分学院(系)新生需要跨校区住宿(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十一、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024.10.14)我校研招网将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4年10月8日2025-07-01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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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一、推免生接收与复试对象界定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生资格并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在复试开始前,已通过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已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同意参加复试。二、推免生接收与复试日程安排(一)报到安排报到时间:2025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00—11: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报到,逾期将影响复试参与资格。报到地点:商学院 B213 办公室,考生可提前熟悉路线,避免因交通等问题延误报到。(二)材料审核要求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现场交验以下书面材料,供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复试资格: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需涵盖本人信息页与注册记录页)。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学科竞赛、荣誉评选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个人学术能力与实践成果的原创性工作材料。(三)复试时间与地点本次推免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复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00—11:00,考生需提前到达复试地点,完成身份核验与准备工作,迟到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地点:商学院 A204 会议室,考生需遵守复试现场纪律,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考场。三、复试形式与内容设定(一)复试形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围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四个核心维度展开,复试总成绩实行 100 分制,具体考核重点如下:思想品德: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确保考生具备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思想素养。专业能力:评估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技能的熟练水平,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潜质:重点关注考生的学术思维、创新意识、科研兴趣及未来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判断其是否具备深入研究的基础。综合素质:涵盖考生的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三)复试过程监管复试过程将进行严格监管,工作人员会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如实、详细记录,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相关专业所在学科的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保证复试评审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现场实行独立评分机制,评分结果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四、复试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学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名额。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情形: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已获得的入学资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情况的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标准的考生。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形。五、其他注意事项系统操作要求:所有推免生均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内完成志愿填报,后续接收学校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等操作,也需通过该系统进行;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的拟录取操作,均视为无效。费用承担说明:考生在复试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体检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予以补贴。监督与申诉渠道:为保障考生权益,我院设立推免生接收监督与申诉渠道,考生若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咨询电话:0311-80788908短信反馈:15100310409(该号码仅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10-09 1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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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为规范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及直博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流程公平,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一、接收专业与计划规模1. 推免生: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拟接收全日制推免生226人,具体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数据为准。2. 直博生:拟接收全日制直博生24人,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同样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信息为准。二、接收基本条件(一)推免资格要求申请人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二)体检要求体检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外语能力要求不同专业对外语能力的具体要求如下: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申请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外语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三、接收流程1. 志愿填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2. 复试通知:我校各招生学院将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安排准时参与。四、复试与录取安排(一)复试材料提交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清晰完整)。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专用版本)。4. 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证书等)、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清晰的拍照扫描件。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信息虚假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开展。复试内容一般包含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等,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应用能力。(三)录取与入学要求1. 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2. 名单公示与审批: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6月寄发。3. 报考限制:根据教育部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入学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被本科就读学校取消录取资格; (3)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4)因违纪违法受到相关处分。五、学费、学制与奖助政策(一)学费与学制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会计(专业代码125300):学费14500元/年,学制3年。英语笔译(专业代码05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学费30000元/年,学制2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2. 全日制直博生各专业直博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年,学制5年。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结果为准。(二)奖助政策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新生(调剂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等奖:获奖比例≤15%,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25%,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2000元/生/年。 (2)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获奖比例≤1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二等奖:获奖比例≤20%,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3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全日制直博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学业奖学金: (1)一、二年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考生获奖比例10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2)三、四年级: 一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12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50%,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当年相关管理文件执行。此外,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保障研究生学习与生活需求。六、其他说明(一)咨询与信息查询渠道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2322180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吕老师信息查询: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招生网获取最新招生信息。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各学院具体咨询方式。(二)申诉举报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0773-2290659本办法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关新规定,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10-09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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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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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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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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