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5〕5 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
(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一贯学业表现。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领导。审议并决策复试和调剂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二)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复试场地与设施准备、技术支持、遴选复试教师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采取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调剂阶段复试形式由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二)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22 日。招生单位在学校确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多批次组织的复试不能简化程序,降低标准。
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学校复试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6 日
第二阶段:2025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22 日
(三)复试要求
1.招生单位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加试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以及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差额复试比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差额比例不得高于 150%。招生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于复试开始前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公示。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等信息。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
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简称 “工程硕士”)和分省招生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 “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数的 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该计划差额复试名单,剩余计划按照各省分省招生计划数的 150%,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士兵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
4.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 的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50%(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该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 45 分,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
5.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纳入 “士兵计划” 招录的除外),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上述 2 - 6 条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硕士研究生照顾或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 3 月 16 日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yzb@scuec.edu.cn,报学校审核。相关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在相应学院进行。
7.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8.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9.我校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10.复试其他要求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环节安排要科学合理,保证时间充足,程序到位。
招生单位承担对本单位相关教职工的业务培训,要宣讲政策,明确责任,强调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
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障考生等特殊群体关爱。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5 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招生单位在复试之前,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招生单位积极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 “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各招生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采用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考生复试次序,按次序进行复试。
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并严格保密。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试题库建设,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提高命题质量。
复试形式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可结合综合测试同时进行。
1.笔试
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以《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
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组成人员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面试小组;人数较少的多个相近专业可合并进行;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
综合测试题目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随机抽取。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
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由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自行组织。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一般不少于 3 名。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他考生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5.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核),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6.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 = 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 ÷ 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 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 ÷ 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综合测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30%。
普通计划考生总成绩计算
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0%
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5]×30%
“骨干计划”、“士兵计划” 考生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初试折算分成绩 ×70% +(复试成绩 ÷3)×3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除外语学院外,其他招生单位一律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的考生。
除外语学院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 7 个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 “骨干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 “骨干计划” 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报考 “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 “士兵计划” 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收通过其他渠道调剂考生。招生单位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调剂工作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及招生单位制订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中的规定进行。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各招生单位调剂规则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录取程序
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单位按照学科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分配招生计划数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领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骨干计划” 和 “士兵计划” 的招生计划单列。
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的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初审,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研招办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 “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由研究生院代理)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
(二)录取规则
依据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笔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骨干计划” 考生拟录取过程
“工程硕士” 考生复试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执行后,剩余 “骨干计划” 执行分省计划,在同一省区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分省计划执行完尚有剩余计划的,如果剩余计划数大于或等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能够再次执行分省计划,则向有递补生源的省份各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剩余计划数小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有递补生源省份最多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
“士兵计划” 考生录取过程
不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拟录取过程
与所在学科专业其他普通计划考生共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录取其他要求
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骨干计划” 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 5 月 10 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招生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1 - 2 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及时、充分、规范的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按照《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第十一章的规定执行。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二)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九、违规处理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一定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与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管理和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举报电话:研究生院 027 - 67843396/67842123
纪委办、监察处 027 - 67841676
(二)实行巡视制度
复试期间,学校监督巡视组对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四)实行回避制度
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如我校公布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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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推进我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积极进取,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达到优良等级,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位列专业排名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明确规划,且已展现出较强的科研潜质与学术发展潜力。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具备申请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复试阶段将针对性增加对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考查,以评估其专业适配性。二、复试安排与专业分组(一)复试通知与准备学院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将复试具体安排(含时间、平台、流程等)直接通知到每位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需及时主动与学院研招工作人员沟通更新。(二)复试专业分组复试将按报考专业进行分组,具体分组安排以学院最终通知为准,各专业代码与对应面试专业如下:专业代码 020200,面试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 025100,面试专业为金融;专业代码 025400,面试专业为国际商务;专业代码 120100,面试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120201,面试专业为会计学;专业代码 125300,面试专业为会计;专业代码 120202,面试专业为企业管理;专业代码 120502,面试专业为情报学;专业代码 125500,面试专业为图书情报。三、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一)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开展,复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可核查。面试内容:重点围绕三大维度展开,具体如下:(1)专业知识掌握: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评估专业基础扎实程度;(2)外语水平:通过外语问答、专业术语翻译等形式,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外语应用能力;(3)综合素质:涵盖考生本科在读期间的科技创新成果(如论文、专利)、学科竞赛与课外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各类荣誉表彰,以及其他能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经历。跨学科考生专项考查:针对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学院将围绕报考专业知识点建立综合问题库,在复试中进一步考查其基础知识能力与专业水平,确保其具备后续学习的基础条件。(二)复试程序资格审查与分组:学院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按报考专业完成复试分组;复试通知与组织:各复试组秘书将提前联系考生,确认线上面试平台操作细节,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开展复试;复试记录与存档:复试过程中,复试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考生复试表》;面试考核的录音录像资料将统一存档保管,作为后续核查依据。(三)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由复试组各位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考核组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填写综合考核评语,明确考生的优势与发展潜力。四、录取办法录取排序规则:各专业以考生复试成绩为核心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补充复试说明:若学校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考查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以最终补充复试成绩为准。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1)我院预推免面试合格且已收到 “预录取” 短信通知的考生,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需准确填报此前面试通过的专业志愿;(2)学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立即登录系统接收并确认通知,逾期未接收、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若出现考生放弃资格的情况,学院将按该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志愿或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五、联系方式(一)复试工作咨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5-84304011(二)考生申诉渠道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4315478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南京理工大学某学院2025 年 9 月2025-09-26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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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安全、科学、公平,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和本科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务组、检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组。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各学院还要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院工作要求》,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三)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复试考生的笔试、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四)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跟进监督录取工作各环节。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按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复试。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达到国家线的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达到国家线的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复试线,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线,一般不高于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单独排序录取。5.各专业复试名单和有关复试要求经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公布。(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凡报考我校且符合各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2.加分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三)复试具体安排1.一志愿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笔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29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29日下午至3月30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并于3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2.调剂志愿各专业的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2天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后负责通知公布。调剂志愿现场复试的笔试时间为4月12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为4月12日下午至4月13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网络远程复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使用说明(考生版)》(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视频、远程监考方式,考生须全程严格遵守《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附件3),全过程将被监控并录音录像。监考人员、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看考生考试状态。对违反网络复试要求及行为规范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复试形式与内容1.笔试(1)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满分100分,其中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旅游管理专硕笔试科目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2)笔试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定拓展能力。现场复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网络远程复试为开卷考试。(3)笔试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制定,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备用。(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完成作答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答卷拍照或扫描,并按统一格式通过系统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统一格式提交的答卷,视为无效答卷,成绩计为零分。所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纸质答卷,以备核查,录取考生纸质答卷须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存档。(5)笔试时长为90分钟。2.面试(1)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2)面试满分100分。(3)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具体流程和要求同上,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4.心理测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按规定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对弄虚作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六)体检我校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四、调剂(一)调剂专业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调剂考生可在我校开启调剂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二)调剂基本原则1.调剂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执行。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报我校相关专业。3.调剂复试形式和内容与一志愿相同。4.调剂考生填报志愿要理性,避免盲目申请或轻易放弃调剂复试资格,以提高调剂申请成功率。(三)调剂基本要求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和学校网站及时发布。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4.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统考英语一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5.初试成绩要同时符合一志愿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学院设定的总分和单科调剂复试线,具体设定办法由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6.符合学院其他有关要求。(四)调剂程序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五、录取(一)综合成绩核算方式1.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其它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其它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3.加分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分后再按上述标准计算综合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二)合格线1.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国家线”(同比例),低于合格线者不予排序录取。2.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合格线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线60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其中会计专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第二单元科目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第二单元科目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第一单元成绩高低排序。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第二单元科目成绩高低排序。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四)其他方面要求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7天,最终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录检批准后再正式公布。2.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未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转入我校,不统一安排住宿。4. 我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六、违规处理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并签署《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4)。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七、相关工作制度(一)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要确保人员配备齐全、责任分工明确,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按要求优化网络复试环境,配齐配全网络复试设备,全面排查网络复试风险,并采取切实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三)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面试教师等均须参加考前培训,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还要熟悉并熟练使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四)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对面试打分表、成绩汇总表等资料签字盖章,指派专人留存保管备查。(五)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31-82911875。(六)学校将通过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学校提供网络复试技术指引,明确工作标准。考生应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按要求参加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七)复试录取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部、中心)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部、中心)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八)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八、复试费用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24〕789号)的规定,美术与书法专业每生复试费为240元,其他专业每生复试费为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120元加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复试的,已缴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九、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邮编:250014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dufe.edu.cn/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十、复试日程安排注: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日程做出具体安排和适当调整,并在学院网站上提前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报考学院网站。【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系统使用说明.docx】【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使用说明(考生版).docx】【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docx】【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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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严格组织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制定如下录取办法: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判断和处置,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复试细则(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监督做好复试内容、复试组成员、考生网上信息等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复试前要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工作要求。在复试过程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过 AI 技术作弊。2.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环节模块、评分标准。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和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3.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机密材料, 学院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4.学院要加强参加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院要发挥和规范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进行人才选拔的能力。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期间复试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条件: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5年一区硕士复试线,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三)复试比例:超额一志愿专业按1:1.5差额复试;未超额一志愿专业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不变。(四)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3日,调剂生调剂启动时间预计4月8日左右开始。(五)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须根据本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程序和复试标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办法),在研究生院官网向外公布。(六)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取消录取。认真核对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认真核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认真核查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七)复试要求: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八)复试内容:复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学院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复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复试题库。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学院应以复试小组为单位,对照复试四项内容按七个模块设立题库。内容一:英语听力(模块1),内容二: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模块2),内容三:专业知识能力,包括:学业知识(模块3)、专业素养(模块4)、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模块5)、发展潜力科研创新(模块6),内容四: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模块7)。题库各模块题量一般不低于复试考生人数的1.5倍。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九)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2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成绩 *35% (公共管理初试成绩/3* 65%+ 复试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可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公共管理专业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十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通过网络进行测试。(十二)体检工作:根据要求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由考生自行去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十三)诚信复试: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要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动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十四)指标调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指标可重新调配至其他专业或其他学院。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原则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程序1.调剂时间:网络开通时间预估为2025年4月8日。2.调剂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yztj/3.调剂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由学院、学校按调剂邀请比例网上邀请,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并预录取到相应的学院。导师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5.已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前或复试录取后学校不再接受调剂申请。五、录取工作各学院在结束复试后按学校下达的计划数从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审查、体检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确定学院预录取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被拟录取,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 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 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71-86613539,电子邮件:zzyz607@163.com2. 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1-866135173. 各招生复试学院联系电话(见附表)2025-09-05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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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招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保障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及科学性,明确各环节要求与流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基准线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环节,统一采用国家命制的试题。根据招生要求,考生初试总成绩需达到 90 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复试的基本资格。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架构1.学校层面统筹职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职责,整体规划工作方向与核心原则;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流程合规。2.学院层面实施细则(1)组建复试相关团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牵头组建复试小组,严格遴选复试专家;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的分类标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 每组需包含 5 名及以上本学科职称达到副高级(含)及以上的专家,且考生报考导师需纳入其中,并指定 1 名专家担任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小组复试工作。(2)监督机制保障:学院纪检工作人员需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流程、评分环节等进行监督,保障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行为。(3)名单与方案公布:学院需依据考生初试笔试成绩,确定可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在正式开展复试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试实施方案,且方案需提前公开,保障考生的知情权。三、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要求1.审查依据与主体复试启动前,各学院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资格条件为核心依据,由专人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2.审查内容明细(1)考生身份信息: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材料与本人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避免身份不符情况。(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对于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核查证书有效性;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作为学历状态的佐证。(3)报名材料完整性:逐一核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类材料,确认无缺失、无虚假信息。(4)报考资格合规性:判断考生整体条件是否符合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如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等。3.特殊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在复试现场,将推荐信直接递交给所报考学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不接受提前邮寄或线上提交的方式。4.审查结果处理经审查,若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材料虚假或缺失等情况,一律不予准许参加复试,审查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四、复试具体安排细则1.复试时间节点各学院需从本方案发布当日起启动复试相关筹备与实施工作,且所有复试环节(包括面试、成绩核算等)必须在 2025 年 5 月 25 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推进。2.复试实施方式(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网络测试等准备工作。(2)时长要求: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长不得少于 30 分钟,其中专门的外语测试环节时长需达到 5 分钟及以上,确保外语能力考查的充分性。(3)过程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需由学院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保存期限需符合学校招生档案管理规定,以备后续核查。3.考生复试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考察需求,自主确定是否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电子版),补充材料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1)考生个人求学规划与未来研究方向说明;(2)详细的个人研究计划(需体现研究目标、方法、创新点等);(3)大学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应届生可提供在读期间成绩单);(4)个人学习与研究经历介绍(包括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等);(5)本科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及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证明等)。提交补充材料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具体提交时间与方式由各学院通知考生。4.复试内容设置(1)外国语水平考查:重点测试考生的外国语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口语表达、听力理解等方面;考查形式为面试,具体的提问方向、评分标准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与组织。(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小组需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从多维度考查考生:一是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对本学科领域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三是结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其是否具备研究生阶段所需的学习能力、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该部分同样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内容与流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5.复试成绩的评定与计算规则(1)成绩合格线: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若考生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无论初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2)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 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与听力)占 30 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 70 分;各部分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经汇总核算后得出最终复试成绩。(3)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值为 150 分)+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值为 100 分),总成绩将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1.录取筛选原则学校将综合多方面因素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考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初试及复试的考核成绩、考生已展现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同时参考报考导师的专业评价意见,最终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后体检安排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3.录取通知书发放2025 年 7 月上旬,学校将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至拟录取考生本人预留的通信地址;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查收通知书,如有地址变更需提前告知学校招生办公室。六、复试的监督机制与结果复议渠道1.全程监督保障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专家遴选、面试实施、成绩核算等),均在学校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开展;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各学院工作进展,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2.结果复议途径若考生对本人的复试结果存在异议,需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说明申诉理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与处理意见书面反馈给考生。3.监督与咨询联系方式为方便考生咨询招生政策、反馈问题,现将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监督电话与考生接待电话公布如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136022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调整,将以学校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2025-09-02 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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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三)考生资格审查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学院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各学院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6.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原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二)调剂具体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三)调剂工作程序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四、录取工作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2025-08-05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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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125100)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二、组织领导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3.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等。4. 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三、招生计划四、复试资格及审查(一)复试资格1. 复试专业分数线(1)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按照计划1:1.4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51分,单科管理类联考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5分。(2)深圳创新研究院工商管理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2. 复试资格名单(1)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学院将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3. 加分项目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 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3. 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4. 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6.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7. 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8.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9. 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五、复试方式2025年工商管理(125100)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六、复试内容1. 心理测试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3. 笔试(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内容为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参考书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业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政治笔试考试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试时长为60分钟,政治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30分(开卷)。(3)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卷面总分数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分)。4. 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4+政治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0.15.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60%的权重、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即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七、复试时间安排八、录取工作(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1. 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总分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 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4.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18分。5. 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里设置为“待录取 ”状态,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 我校“待录取 ”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 拟录取资格。(六)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七)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经济管理学院:0797-8312254,9120110031@jxust.edu.cn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九、其他1. 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2.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3. 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4. 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5. 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十、学院联系方式联系老师:曾老师学院电话:0797-8312777附件【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MBA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xlsx】2025-08-22 17: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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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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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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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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