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拟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
(一)拟招生人数
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普通计划考生MBA初试总分15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5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MEM初试总分162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MPA初试总分164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需满足学校要求的分数线。
三、资格审核
(一)证件核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
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二)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复试费凭证一份(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未缴纳复试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并提交《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打印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名并按照要求进行复试。
所有拟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于3月27日16点前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271965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审核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8日。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
(一)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具体操作见“考生须知”。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三)复试QQ群号:1013329387
参加复试的同学统一加入复试QQ群,进群申请格式:姓名+考生编码,进群后统一修改备注名:姓名+考生编码后四位+报考专业,复试相关信息和通知会通过该群统一发布。进群后将逐一核对复试学生信息,如不修改备注名一律清理出群。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全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占20%、专业课占30%、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2.综合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具体学术要求详见后期学院调剂公告。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录取。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组织领导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督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专家组
成员名单(略)
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五)技术保障组
主要职责:为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九、其他事宜
(一)复试申诉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举报电子信箱: 176778989@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1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子信箱:27196553@qq.com
联系电话:027-87992195(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招生文件和规定为准。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doc】已下载464次
附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已下载365次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3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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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以下简称 “推免”)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招生规定,制定本考核及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材料审查1.审查组织与目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门组建材料审查组,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筛选出具备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并第一时间通知考生后续考核安排。2.审查具体流程(1)材料逐一审核:每份申请材料均需经过至少 3 名拥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进行独立审核,专家以百分制为材料打分,最终取 3 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份材料的初始成绩。(2)成绩标准化处理:若材料审查过程中存在多组并行审核的情况,为保证不同组别评分标准的一致性,需对各组给出的初始成绩进行标准化调整。(3)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标准化后的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计划,按照 1:1.5 至 1:4 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二、考生资格审查1.审查时间与通知方式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定于 9 月 1 日下午开展,具体的审查时段、操作步骤等细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个人电子邮箱及手机通信畅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审查。2.审查流程与时长考生需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登录专门的资格审查软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身份核验等审查操作。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过程预计耗时约 5 分钟,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与。3.审查材料要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配合审查工作人员完成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验工作。4.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经审查后不符合推免报考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后续综合考核的资格,不再安排补审机会。三、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信息(1)考核时间: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定于 9 月 2 日举行,具体面试时段将根据考生分组情况另行通知。(2)考核地点:面试地点设置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2.考核流程与内容(1)场外材料阅读:每位申请人在进入面试考场前,将有约 5 分钟的场外时间,用于阅读与考核相关的材料,为后续面试做好准备。(2)场内面试环节:场内面试总时长约 20 分钟,主要包含三个核心模块:一是 3 分钟左右的个人陈述,内容可涵盖学术经历、专业认知、研究规划等;二是专业问题回答,考官将围绕公共管理及相关领域提问,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三是英文水平测试,通过英文问答等形式,评估考生英文交流与应用能力。3.考核评分与小组组成(1)评分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评分重点聚焦于申请人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学术研究潜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学术兴趣方向等方面。(2)考核小组:每组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 5 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将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为考生打分。4.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成绩直接等同于综合面试成绩,不额外叠加其他考核项目的分数。四、推荐拟录取规则1.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2.录取资格递补机制若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3.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特殊要求报考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的申请人,除需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外,还必须获得合作外方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满足上述两项条件后,方可最终获得该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录取资格。五、其他补充说明1.办法适用范围本《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仅适用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公共管理学专业、纪检监察学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其他专业的推免招生需参照对应专业的专项招生办法执行。2.招生安排变动应对若因地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的招生工作安排无法正常推进,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调整后的工作信息,具体变动内容以最新通知为准。3.未尽事宜处理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招生相关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其他相关通知、规定执行。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异议申诉途径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的流程规范性、结果公正性等存在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且材料中须注明申诉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诉。2.申诉及咨询联系方式(1)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06 教学办公室(2)邮政编码:100084(3)联系电话:010-62785603(4)电子邮箱:fcx@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08 月 22 日2025-09-08 14: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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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声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西藏、陕西两省区相关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办法公布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本校复试工作办法,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本院复试办法实施细则。以上内容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发布。(二)复试名单确定根据招生指标,以及教育部、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策,确定初试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报到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复试。初试报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不调剂。初试报考我校并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复试人数要求的学科,通过调剂进行补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在调剂系统上公布缺额信息。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根据相关要求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在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及时在系统中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参加复试。(三)复试组织及要求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后续在教育部指定时间、指定平台进行调剂选拔工作,并将我校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2、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设在各学院教学办。各学院负责制订本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布。3、外语面试由外语学院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四)复试相关安排1、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相关公告等信息,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工作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于3月中下旬进行,调剂复试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由各学院提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发布。2、复试方式按照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2)专业课加试:加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试时间共计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面试: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外语测试工作由外语学院负责组织,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和加试科目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进行测试。其中,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专业面试中的个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外语测试对考生外语听说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内容为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4、体检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我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复试成绩1、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复试中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40%,外语测试成绩占20%。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后作为拟录取的依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复试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复试命题和面试工作。在复试期间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2、各学科(专业、领域)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均需3/5人(单数)的考官。外语测试小组均需2名考官。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3、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相关情况。需确保试题保密、复试记录,以及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质量,并对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在必要时提交研究生院备查。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七)二次复试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如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西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三、录取工作(一)研究生院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七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相关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四、其他(一)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情况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5 1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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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办〔2025〕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督查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通过“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 http://yjszsxs.j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考生提供)。 7.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1.5。其中,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统考招生计划 150%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学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 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调剂考生,并根据初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13 名,审计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4 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拟招收 29 名。 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统一使用“随会”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操作规程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 (二)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同时也会在复试考生 QQ 群通知或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除前三项考核外,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复试小组将围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命制专业基础和能力考核题目,多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学、审计学 2 个学术硕士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占 15 分)。 2.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5.学院可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六、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 ( 一 )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https://yz.chsi.com.cn/) (二)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 A 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七、录取流程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 5 月 9 日前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五)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六)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将认真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和校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二)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院将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和网络远程检查。 (四)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配合校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 (六)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学院监督电话:0592-6182176 学校监督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九、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6: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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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层面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核心工作,具体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全程监管、拟录取名单的最终审定等。同时,需强化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与服务保障,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各类突发情况,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此外,还需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整体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落实上述职责,学校专门成立以下两类工作组: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主要负责分析研判复试工作形势及潜在风险点,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保密教育并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统筹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等工作。2.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3.成员:党政办公室(含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含校医院)、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相关负责人4.监督巡查组:主要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开展巡视;严格维护招生工作纪律,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及时开展调查并反馈结果,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推进。5.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6.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二)学院层面具体实施各学院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 “双组长” 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共同担任组长并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核心成员,同时吸纳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与实施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制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考核、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与信息报告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及考生提出的质疑与申诉、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等。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类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如下:1.资格审查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2.复试专家组:按招生学科(专业)组建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 2026 年推免生复试,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复试公平性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学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考核,包括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工作)、组织面试并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3.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开展情况。二、复试要求1.各学院需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求,以本方案为根本遵循,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制定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流程严谨规范、操作有序合规。实施细则需明确包含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录取规则等核心要素,且须在复试开始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不具备执行效力。2.各学院需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加强对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遴选与培训,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保障复试工作质量。复试过程中需采取 “三随机” 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严防作弊行为。3.各学院需细化复试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分工,提前准备复试所需的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物资,且需在复试前开展演练,确保各环节顺畅衔接。4.各学院需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解答疑问,尤其要耐心做好未录取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需提前将复试形式及各项要求告知考生,保障考生有充足时间准备资料、安排行程。若采取现场复试,需做好考生入场引导、候考管理、饮水供应、秩序维护等服务;若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需详细讲解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及要求,安排专门技术人员提供支持;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根据申请积极协调资源,提供必要帮助。5.各学院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材料、音视频资料等需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复试结束后,需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6.各学院需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动态监控,及时处置复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7.各学院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必须安排 2 名及以上教职工共同完成,且需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8.各学院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受理部门及通讯地址,明确举报电话的接听时间段并确保该时段内有人值守,保障考生举报与申诉渠道畅通,并按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事项。9.各学院需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各学院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人才选拔要求,在确保公平性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形式。具体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公布。(二)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统筹安排,但需在 9 月 23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完成复试组织、复试结果公示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等全部工作。(三)资格审查各学院需依据学校各学科专业 “报考条件” 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需加强对考生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具体审查内容包括:1.证件核查:复试开始前,学院需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本科院校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2.身份确认:复试前需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强化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3.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学校复试要求参与复试。各学院需认真核查承诺书签订情况,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四)复试内容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同时可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进一步了解考生既往学业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情况,作为复试考核的参考依据。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主要包括: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能力,可通过让考生收听音(视)频或与考官对话等方式考核,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可通过让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题目设置需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题型,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意识,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发展潜质等方面,具体考核维度由招生学院确定。此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参考,但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明确相关要求。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核算,具体公式为 “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其中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2.复试结果公示:复试结束后,需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完整包含考生姓名、本科就读院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全日制 / 非全日制)、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全面、透明。五、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细则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招生计划限制: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 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该学院对应专业拟招生人数的 50%。若某学院拟接收人数需超过该比例,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由研究生院结合学校整体招生计划统筹调剂。2.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院推免生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名单审核与上报: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承担责任。4.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官方平台公示,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5.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考生;(3)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6.入学复查:考生入学报到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其他事项(一)体检安排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经体检确认不合格的考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二)思想道德表现考核与心理测试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方式核实。2.心理健康测试:学校将组织推免生参加线上心理健康测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并签署提交承诺书保证由本人参与;测试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工作程序严格、管理规范、推进有序,并提供人性化服务,切实保障考生权益。各学院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学院及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咨询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咨询,咨询电话为 027-87940025,咨询邮箱为 yzb@wit.edu.cn。监督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 027-87195662,监督邮箱为 witjw@wit.edu.cn。2025-09-28 1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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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河南省下发的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特制定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一、组织机构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接受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复试办法,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二、复试基本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按考生报考或调剂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4.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心理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所有考生均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各项要求,若学科(专业)复试成绩要求高于基本要求的应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学院复试细则中相关规定执行。四、调剂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达到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调剂的相关要求。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个人志愿方可进行调剂。3.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完成“调剂系统”规定的所有调剂流程。4.调剂具体工作方案见《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学院调剂工作办法须根据学校文件制定。5.调剂工作有关通知将另行公布。五、复试名单1.复试名单确定:一般按不低于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2.调剂考生在复试比例限额内择优遴选复试考生,确定复试名单。3.学院确定复试名单时,要依据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的复试名单须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复试前公布在学院网站。六、复试方式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复试方式,具体办法见学院复试细则。七、复试工作组织1.复试一般应按前述比例差额进行。如果上线人数不足,可缺额复试。招生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2.调剂考生的复试待录取工作,在“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相关学科(专业)接受调剂时间以学校公告及“调剂系统”中的时间为准。调剂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由学院负责通知调剂考生按时参加复试。八、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学校复试工作预计从3月下旬开始,学院的各项招生工作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安排,并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明确说明。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各招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1.复试考生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复试前各项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报到,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2.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将纸质版提交学院审查。(1)往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下同)、⑥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往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应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3)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④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⑥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自考+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⑦大学录取通知书、⑧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⑨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退役+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5)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6)我校研招网已公示符合申请加分要求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学院再次审查,并由学院存档保存。3.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4.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本人近期免冠照片(6个月之内拍照)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复试时将原件交学院代收,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研招办。6.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放复试通知。7.考生凭复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三)复试内容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核,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表现、心理素质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3.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4.外语能力(笔试、听力、口语等)。5.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6.相关学科专业要求的实验操作技能。7.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8.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加试科目见“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四)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的计算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各科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必须合格(大于等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九、总成绩的评定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十、复试结果公示复试结果在各学院网站公示,研究生院汇总后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复试体格检查学校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待录取新生入学报到时安排在河南工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主要有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肝功能化验、胸透等。凡在体检中发现异常,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处理。十二、拟录取1.复试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分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2.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3.拟录取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学历核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十三、其他事项1.考生应做好自身保护,健康应考。2.在规定时间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3.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4.我校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5.除定向就业的考生外,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在新生入学报到之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招生学院,未按时转交档案的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调档事宜见“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通知。6.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7.考生应诚信考试,严禁考生以任何方式保存复试过程及内容的影音资料,不得抄录试题;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传播我校试题、组织流程、考官情况等所有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内容和信息。一旦发现,视为考试舞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8.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10.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以从我校研招网表格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yjszs.haut.edu.cn/。11.复试、录取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学院网站。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haut.edu.cn/各学院网站和联系方式见网页:https://yjszs.haut.edu.cn/zsxy/xydh.htm十四、申诉渠道考生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56268,E-mail: yzb@haut.edu.cn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E-mail: jwb@haut.edu.cn2025-08-29 14: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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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在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由各学院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结合生源、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合格生源差额比例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可在报考学院和专业/研究方向划定的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基础上降20分,但降分后的成绩不能低于同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不含)以上,单科成绩要求与普通计划考生相同。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成绩同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调剂考生复试方式请查看各招生学院通知。三、复试程序1.缴纳复试费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3月19日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2.资格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后通过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1)准考证;(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图片文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6)学院在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3.复试时需要提供的物品(1)准考证;(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3)复试通知书(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下载);(4)学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物品。4.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是否组织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线下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4)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外语听说和专业知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网上方式,未参加的考生不予录取。四、调剂原则及流程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和缺额等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http://yz.chsi.com.cn/)(一)调剂基本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要求。2.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4.我校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二)接收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申请注册调剂的一律无效。 2.学校在“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在此期间,学校不会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解锁考生志愿。3.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校将根据“调剂系统”中的考生志愿和调剂要求,筛选调剂考生,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在复试前登录各院网站查看复试细则和相关通知。4.复试结束后,约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同放弃录取。五、复试录取原则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外语听说、专业面试等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自定。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其中: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权重在40%-50%的范围内,由各学院自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复试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结果。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择优拟定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中,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六、监督举报联系电话1.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yzb@bupt.edu.cn,电话010-62285173-805;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2.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含)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院。3.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提交合格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否则无法录取。2025-08-05 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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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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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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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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