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分数线

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具体名单详见学院网站:https://cm.wit.edu.cn/
三、拟招生人数
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1.现场复试: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
2.网络远程复试: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考生。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1.现场复试
资格审核与复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3月28日(一志愿),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2.网络远程复试
资格审核与复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2025年3月29日(一志愿),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相关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
复试平台及客户端下载网址:待通知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具体内容及准备材料如下。
1.材料核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身份确认
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 元/人次。各学院要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指南见附件3。
4.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主要从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三大方面进行考查: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掌握。现场复试采用闭卷笔试考核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面试环节植入考试方式,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通过面试方式考核。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按外国语水平占20%、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
复试成绩=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
2.总成绩计算
现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网络远程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学术要求详见后期学院调剂公告。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七、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九、其他工作
(一)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2),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组织领导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处理突发事件。
(二)资格审查组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复试专家组
职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工作督查组
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五)复试笔试考务组
职责:设置和布置考场,试卷接受、保管和发送等。
十一、申诉及咨询
(一)申诉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电子信箱:176778989@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115,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电子信箱:witglxy@126.com
联系电话:027-87992116,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复试沟通QQ群:547947258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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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欢迎各位考生选择我校报考点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和您拟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报名相关公告,准确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报考点。特别提醒:若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招生单位报考条件导致考位或考试资格被取消,或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满足拟报考招生单位及我校报考点发布的各项具体要求。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一)报名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具体流程如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如实填报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二)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三、报考点选择规则(一)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我校报考点(代码:1334)仅接收以下两类考生报名: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读生。若您为我校第二学士学位一年级在读生,需前往户籍地报考点或石家庄市各区指定报考点完成报名。(二)不接收报名的特殊情况若您拟报考的专业存在以下情形,我校报考点不予接收报名,需由招生单位统一组织考试,请及时与招生单位沟通确认: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三)咨询方式我校报考点咨询电话:0311-87657198;0311-87657199,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四、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规范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及缴纳报名费前,务必反复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完成网上报名后,建议打印报名信息清单,并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后续确认需用到)。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若需重新填报,需先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有效报名信息进行 “取消” 操作,再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完成报名与缴费。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任何信息。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核验,确保报名资格有效。报名系统将向招生单位开放报考资格审核功能,考生需及时查看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需直接与拟报考招生单位联系沟通。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定期登录研招网查看报考点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同时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我校报考点咨询电话(0311-87657198;0311-87657199)。若因未及时查看消息或接听电话影响报名流程,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通过报名平台指定入口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规定完成申报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符合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报考点提供考试合理便利,需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要求,在报名期间向我校报考点提交书面 “合理便利申请表”(需提前向报考点申领)及相关证明材料。若考试科目包含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还需同时向拟报考招生单位提出便利申请。五、网上缴纳报考费要求(一)缴费标准根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在河北省内各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需缴纳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标准为 160 元 / 人。(二)缴费时间与方式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预报名或正式报名阶段),通过研招网提供的网上支付渠道完成报考费缴纳,未按时缴费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三)退费说明若考生存在以下情形,已缴纳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全国报名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统一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无需额外申请,耐心等待即可:主动取消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因材料不符合要求未通过审核;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支付。六、网上确认流程我校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完成报名信息最终审核,具体的确认时间安排、需上传的材料清单(如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明等),将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报考点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确认或因个人材料问题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开始前,建议考生提前查看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报考点发布的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避免延误确认进度。七、报考与考试重要提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点、考场、座位号等考试安排信息均会标注在准考证上,请务必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或书写。信息查询:考前及考试期间,考生需随时关注以下平台发布的信息: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我校报考点公告;拟报考招生单位官网。同时,需及时查看报考点、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确保不遗漏重要通知。考点熟悉: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在我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前一天下午 16:00 后(若有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考生可前往考点熟悉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场内部。考试现场要求:入场凭证: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考试纪律: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用具准备:需自备小刀、浆糊(或胶棒)及考试文具,具体可参考招生单位要求准备;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违禁物品: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通讯或电子设备带入考试封闭区域,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时间参考:考场内悬挂的钟表仅作为时间参考,考试开始、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进入考场;交卷要求:每科目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场监管:我校各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每个考场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国家、省、市、考点四级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将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若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仍将按规定处理。同时,考点配备 “智能安检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身份证识别(人脸识别)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入场需主动接受 “2+1” 安检(即安检门 + 金属探测器 + 证件核验),工作人员将逐一检查考生及携带的文具、物品,考生需积极配合,避免延误入场时间。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最新公告,严格遵照要求完成报考与考试流程。2025-10-23 16: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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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相关单位: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科研创新能力,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6号)文件要求,学校已正式启动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落实,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一、评选对象范围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满足本通知所规定申报条件的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二、奖励等级设置与名额分配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划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明确的奖励标准,具体如下: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奖励3000元。奖励名额的核定以各学院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人数为基础依据,各学院的具体推荐名额将另行下发至各单位。三、申报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本次评选年度内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三)恪守学术诚信与个人品德,做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在学习与科研中展现良好的道德风貌。(四)主动参与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及社会实践活动,具备积极的学术探索精神与社会服务意识。(五)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在整个在读期间未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情况。(六)申请学生须处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七)按时缴纳学费与住宿费,无恶意拖欠相关费用的行为。四、评审组织与实施规则(一)各学院需以《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桂财院发〔2016〕29号)为核心依据,结合本院学科发展特色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评审实施细则或进一步细化相关评分标准,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二)各学院必须成立专门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及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等。评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为组织本学院的奖学金申报工作、完成初步评审流程,并负责处理评选过程中的申诉事宜。五、申报流程安排1. 个人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需提交一式两份。其中,2025级新生统一填写申请表(一),2023级及2024级在读研究生填写申请表(二),完成后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2. 学院评审阶段:各学院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初步评审,确定本学院的奖学金推荐名单后,需在学院官方网站或公告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师生监督。3. 学校审定阶段: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六、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需在2025年11月7日之前,完成以下申报材料的整理与报送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1. 本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或具体的加分实施细则,需加盖学院公章;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情况说明,明确公示时间、方式及反馈情况;3. 汇总后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按要求提交一式两份;4. 《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需规范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5.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需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名确认。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明秀校区研究生院206室),材料装订规范可参照相关要求执行。本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若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高老师、向老师进行咨询。2025-11-14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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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各位考生:以下为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相关内容:一、复试基本分数线二、相关说明学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最低要求,各招生学院可依据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的实际状况,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划定本院系的复试分数线。工学照顾学科具体包括:力学 [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对于报考时申请了照顾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 3 月 18 日下午 6 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加分政策名称” 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 yzb@nwpu.edu.cn。我校在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会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及相关名单对考生的加分资格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申报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照顾和加分政策。三、复试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预计在 3 月下旬开展,相关的工作安排会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wpu.edu.cn/)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关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3 月 13 日2025-08-22 14: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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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承担着进一步考察考生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储备、科研创新潜力及综合素养的重要职能,是实现综合评价、筛选优质生源的关键举措,更是保障招生质量、规范选拔流程的制度基础。为顺利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复试环节科学严谨、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遵循 “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按需招生” 的核心原则,将考生初试成绩、过往学业表现、综合能力素质及创新发展潜力纳入同等重要的考察维度,实现多方面、立体化的人才评估。坚守 “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的工作准则。进一步健全复试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各环节均有明确制度可依、有具体标准可循。贯彻 “立德树人、以人为本” 的教育理念。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全面衡量考生,将道德品质作为首要考察内容,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列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录取的关键依据。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尊重考生需求,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招生工作透明规范。二、组织管理(一)领导组组 长:白培康、梁卫国常务副组长:谢 刚副 组 长:李志荣、刘向军、侯 华成 员:霍 刚、赵明煜、王平平、眭红亮、李世红、张英俊,研究生学院党政负责人,各招生单位党政负责人(二)工作组组 长:谢 刚副组长:陈慧琴、王利红成 员:王 峰、马文凯、韩贺永,各招生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郭黎斌、牛小利、弓秀莲工作组承担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职责,各成员单位需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障复试工作有序推进。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研究生学院:负责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与动态调整,拟定复试方案,组织、指导并检查复试实施过程,审定拟录取名单,以及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纪委监察机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无阻,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党委宣传部、后勤管理部、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武装保卫部及各招生单位:协助研究生学院完成复试宣传推广、复试场所清洁消毒、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辅助工作。各招生单位:成立以学院(研究院)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为该单位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需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基本要求,指导本单位各复试小组开展工作:结合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成绩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严谨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复试考核评分表等相关材料,明确考生复试方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门槛及其他业务要求,同时细化调剂、复试、录取等各环节的具体规定。严格遵循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注重能力、素质与知识考察的有机结合,既参考初试成绩,更强化复试综合考核结果,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核心内容与录取重要依据,重点考察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三、复试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我校复试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维护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单位需加强对复试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首先,做好复试参与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既要充分发挥硕士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又要规范导师招生行为,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硕士生导师参与复试;同时,需对所有复试参与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权责明确及纪律教育,使其清晰掌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操作流程、评判规则与评分标准,强化公平意识、业务能力、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及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避免考核过程中的随意性。其次,加强复试命题管理:相关工作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科大研字 [2019] 23 号)文件要求执行。1. 复试分数线一志愿考生: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一志愿达线人数,以及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说明,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除自主划定分数线的专业(具体可查阅《太原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外,其余专业均参照教育部划定的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以下简称 “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划定的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分数线。调剂考生:各专业调剂复试分数线均参照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 执行。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学校将结合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考研初试单科成绩及总分等条件进行综合筛选,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2. 复试工作流程2.1 研究生学院具体工作依据教育部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制定《太原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及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相关实施细则。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复试中的问题。审核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调剂复试安排及调剂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公示。2.2 招生单位具体工作制定复试实施细则:根据研究生学院公布的《太原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及招生人数,组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数量不低于 5 人,由责任心突出、教学经验深厚、学术水平精湛的专家及硕士生导师组成,同时严格执行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需保持稳定,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须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学院报备。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内容、命题、组织面试、评定复试成绩、撰写考核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明确意见。每个复试小组配备 1 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熟悉录音录像设备操作、组织复试流程、记录复试情况等工作。保障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考生考察评判规则与评分标准。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需统一面试方式、考核时间、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构成、选拔标准的一致性与公平性。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需客观公正、现场独立使用面试评分表打分,不得相互商议,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评分结果;同一批次复试不得中途更换面试人员。严格核验考生信息与材料:采用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审查,严防 “替考” 现象。仔细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校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进行校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对不符合招生报名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复试。详细记录复试过程:复试小组需如实填写考生考核评语、复试得分及总成绩等信息。若复试中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存在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较高但复试表现极差,需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学院汇报相关情况。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与保密管理:复试工作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且相关材料需严格保密。复试涉及的所有材料,包括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面试评分表、复试记录、成绩登记表、音视频录像资料等,均由各招生单位妥善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 3 年。在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前,复试工作人员需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发布复试题目、复试成绩等内容,更不得私下向考生承诺录取结果。确保复试成绩准确可靠:各招生单位需建立多人复核、分工录入的工作机制,对复试成绩进行合分与录入,完成后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复试登记表。3. 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批次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参照上述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流程执行。四、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1. 复试内容(1)非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复试内容主要包含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素养考核(分类开展)、综合素质考核(分类开展)三部分,各部分分值占比如下: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20%,考核内容涵盖考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专业相关知识的英语表达与理解等。专业素养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 40%,各招生单位需依据已公布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合理设计分类考核内容与方式,并加强考核内容及过程的保密管理。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 40%,需结合学科专业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且考核内容需体现分类特色。(2)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除上述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内容与形式可参考附件 1),各部分分值占比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10%、专业素养考核 40%、综合素质考核 40%。(3)复试内容设计原则复试内容需围绕 “选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目标展开,在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程度的同时,重点关注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等个性化特质。(4)分类复试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需遵循 “分类复试、各有侧重” 原则: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知识运用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潜力与创新意识。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求,复试阶段可灵活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实践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5)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品德为首要考察标准,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与录取关键依据。考核需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关注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等,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2. 复试方式复试统一采用现场面试考核形式,各招生单位需制定统一的测试方法与明确的评分标准。每位考生的现场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同一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长、评分标准需保持一致。复试前:合理划分考生备考区与离场区,确保两区不重叠,安排专人维护备考秩序。复试中: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作弊行为,重点研究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手段。复试后:要求考生在考核结束后尽快离场,不得进入备考区域。具体考核环节实施方式如下: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通过考生英语自我介绍、中英文对话交流或抽取题目进行英语问答等方式开展。专业素养考核:依据已公布的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采用指定题目作答的形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结合学科专业分类考核要求,可采用限时小论文分析、限定主题提纲自我展示、针对同一问题设计不同提问角度、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延伸提问等形式,最大限度降低试题重复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针对管理类联考专业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单独组织开展。五、复试成绩1. 复试成绩合格标准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无论初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2.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与复试成绩按权重加权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调剂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需按特定办法重新核算,具体规则如下),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2.1 调剂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重新核算办法若考生初试专业科目中无自命题考试科目(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除外),其初试成绩无需重新核算。若考生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且 2 门业务科均为自命题考试科目(含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初试成绩核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 + 外国语成绩)×0.6+(业务科一成绩 + 业务科二成绩)×0.4]÷2.4×70%+复试成绩 ×30%若考生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且仅有 1 门业务科为自命题考试科目(含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初试成绩核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 + 外国语成绩 + 国家统考专业课成绩)×0.6 + 业务科二成绩 ×0.4]÷2.7×70%+复试成绩 ×30%六、调剂1. 调剂考生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本科毕业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原则上应处于同一学科门类范畴内;同一学科门类内的调剂专业,将按照 “相同专业优先、相近专业次之” 的原则排序筛选。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需一致或相近,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某一考试单元未参加统考,则不得调入设置该统考科目的专业;调剂时将优先考虑统考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调剂至非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同时达到国家 A 类考区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若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调剂至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也需同时达到国家 A 类考区两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2. 调剂信息公布与系统要求学校将在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 - 招生栏目(https://yjsxy.tyust.edu.cn/index.htm) 及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中,动态公布并实时更新各专业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办理调剂录取手续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3.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保持一致。七、录取1. 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依据教育部、山西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 招生计划执行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及相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不得超计划录取。3. 报考资格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或学历(学籍)审核未完成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4. 保留入学资格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入学,可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名额纳入当年招生计划。5. 应届生学历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在入学当年 9 月 1 日前未能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1. 复试内容保密与违规处理复试内容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各招生单位需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 规章执行要求各单位在复试工作中,需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 “十公开”“十严禁” 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与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每一项工作均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据可查。3. 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对于按规定需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需严格按照 “准确、规范、充分、及时” 的原则进行公开,并落实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责任机制,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与解释说明工作,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4. 全程监督与巡视机制在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期间,纪检督察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面且有效的监督,研究生学院将派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5. 问责机制与申诉渠道复试期间,纪委监察机构与研究生学院将开通考生投诉举报通道,对考生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6998066、6998330电子邮箱:tykdjjw@163.com;tykjdxyzb6998486@163.com附件 1(摘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学函〔2021〕2 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一条 考核重要性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研究生新生质量的关键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第二条 考核内容与诚信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招生单位需进一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三条 考核方式招生单位在组织复试的同时,需安排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此外,还可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其中,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有效。2025-08-26 09: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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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落实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保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维护招生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复试核心要求与基本原则立德树人导向: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纳入复试关键环节与录取重要依据,重点考察政治立场、道德素养、科学精神、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排除录取资格。质量优先原则: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准则,在保障招生安全稳定的基础上,着力提升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各级招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组织架构,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确保复试录取各环节有序推进。严守公平底线: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与复试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优化服务举措,保障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透明。二、组织管理架构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复试录取政策,统筹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举报。监督联系方式如下:监督电话:029-87080155、029-87082862监督邮箱:ybgsh@nwafu.edu.cn监督信箱: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交流中心 28 号信箱)学院层面: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担任双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组建复试命题小组负责笔试与面试试题命制,复试专家小组制定学科专业复试办法并开展考核工作,监督工作小组制定监督规范并实施自律监督。统筹协调: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协同相关部门为各学院提供必要支持与保障。三、复试实施细则(一)复试方式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现场复试为主要方式,可结合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实践考核等多种手段开展,具体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 号)执行。若因特殊情况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且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须统一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时,需运用技术与管理手段防范作弊,尤其要提前制定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措施,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研发〔2020〕111 号)实施。高研院专项招生复试需侧重实践应用与能力考核,邀请企业技术专家参与,增强企业在招生环节的参与度。复试实行差额制,各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不高于 200%),若合格生源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各学院须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 号),复试考生需签订《承诺书》,保证材料真实与复试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二)复试时间安排3 月 19 日 - 21 日:各学院确定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及应急预案,需调剂的学院明确调剂要求与筛选办法。3 月 24 日 - 4 月 15 日:各学院分批次组织考生进行复试与调剂工作。4 月 16 日 - 17 日:各学院完成材料报送,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4 月 18 日 - 5 月 10 日:拟录取考生开展体检与档案调转工作。(三)复试内容构成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与体检四部分,具体要求如下: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及实验、实践技能,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得参与复试。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储备、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应用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及心理素质,满分 100 分。各学院组建 5-13 名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结合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个人简介等材料综合评估,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心理测试:考生需在面试前通过学校心理测评系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通知。体检:拟录取考生需在名单公布后 15 日内完成体检,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 号)执行,体检合格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校内或可在校体检的考生由校医院牵头组织,其他考生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 4 月 30 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体检表寄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四、调剂工作要求仅当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未达到本专业公开招生计划时,方可接收调剂考生。(一)调剂基本条件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往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需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跨门类授予学位的专业,限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仅限非同等学力考生申请调剂。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的考生,调剂出本类专业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调剂至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类照顾专业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出与调入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计划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至普通计划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但初试成绩须满足学校确定的专项计划调剂成绩要求。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调剂至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需满足外语 CET-4 成绩≥425 分或获得小语种四级证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二)调剂工作流程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现场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招生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办理待录取手续。(三)调剂工作规范“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调剂意向采集模块于 3 月 28 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学院可届时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须加强管理,严禁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所有调剂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调剂系统接收。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长不得少于 12 小时。对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将调剂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各学院需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复试录取进展,及时在调剂系统准确发布计划余额、初试成绩要求等信息,通过系统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提供调剂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调剂复试申请结果,缩短考生等待时间。五、录取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一)总成绩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满分 300 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满分 500 分)= [初试成绩(满分 300 分)×5/3]×50%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3/2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7/2]×50%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 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满分 500 分)=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50%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3/2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7/2]×50%(二)拟录取与公示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援藏计划除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均不列入拟录取范围),公示复试成绩与拟录取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六、工作保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院长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负总责,需亲自统筹协调、督查推进,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做好人员培训:各学院须依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规范》(研院〔2019〕2 号),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及软件操作培训;加强复试导师遴选与管理,强化其政策意识、保密意识与责任意识,明确工作流程、评判规则与标准;提升导师运用新技术选拔人才的能力,要求复试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端庄、配色协调。加强诚信管理:复试考生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与复试诚信;学院需严格核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等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全程监管:各学院需加强复试录取全流程监管,重点关注关键环节、岗位与人员;笔试、面试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按国家秘密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命题、评卷、登分等环节执行严格审核程序;复试人员选聘遵循回避规定,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制度,确保全程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研究生院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纠正不规范行为。优化考生服务:提前告知考生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的时间与地点;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畅通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疑问。推进信息公开:学院需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招生录取信息,落实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责任,做好信息审核与解读,保障复试录取透明公正。严肃违规处理:对复试录取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落实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联系咨询渠道研究生招生处网址:https://yz.nwsuaf.edu.cn电子邮箱:zhsh@nwsuaf.edu.cn联系电话:029-87080152、029-87080162、029-87082397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025-08-25 15: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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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三峡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报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部署,三峡大学报考点(代码4220)2026年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采用网上办理模式。凡已选择本考点且符合前期网报公告要求的考生,需通过网络渠道(推荐使用手机操作,更为便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考点完成审核并通过后,即可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流程。一、网上确认时间划定(均以北京时间为准)1 考生材料上传时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每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2:00,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资格审核材料的上传及确认操作。特别提醒,所有材料的最终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材料提交申请,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对于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点将通过系统反馈具体原因,相关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17:00前重新提交符合规范的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请各位考生提前整理并核对所需材料,避免因时间仓促或材料缺失影响确认进度。2 考点审核工作将在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期间集中开展,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第一时间反馈给考生,同时会辅以短信及站内消息提醒。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各类通知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1 考生需在规定的确认时段内,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2 登录后,须仔细阅读本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全面理解相关要求后,点击“同意”按钮确认遵守承诺书内容,方可进入后续操作环节。3 按系统提示分类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其中以下第(1)(2)项为所有考生必传材料,其余材料请根据自身实际报考情况选择性上传:(1)准考证标准照片: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照片须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统一为白色。拍摄要求为不化妆、不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美瞳),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特征,不得借助PS等图片编辑工具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的疤痕、痣、发型等特征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或日常生活照,且不得与手持身份证照片混用。若提交的照片不符合上述规范,可能影响资格审核结果,进而对后续考试、复试录取、入学注册及毕业手续办理造成不良影响。(2)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均需提交。拍摄时需将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头肩端正,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同时要保证身份证正反面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完整可辨。拍摄的照片不得为镜像画面,也不得经PS等编辑软件处理。(3)户籍、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交。户口所在地为宜昌或神农架地区的考生,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照片(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供个人单页);户口不在上述地区但选择本考点报考的考生,需上传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照片(电子证件或实体卡片均可,居住证申领凭证或电子记录无效);在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工作的考生,需提交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若为省直社保参保人员,还需额外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工作证明(考生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查询并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且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处于在职状态,社保不得中断缴纳。(4)专项计划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内页照片。若入伍时间早于大学入学时间,还需补充提交参军入伍期间的学籍保留证明或入学资格保留证明;以“大学专科毕业入伍退役后取得本科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在校研究生报考材料:已就读研究生的考生报考时,需上传由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文件,文件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6)学籍学历核验补充材料: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学籍情况上传对应证明材料:①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上传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③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④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需额外上传第二学士学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照片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⑥大学就读期间或毕业后更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的学籍学历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需补充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信息的户口本个人页照片。4 完成所有所需材料的上传后,仔细核对材料完整性与准确性,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按钮,完成材料提交操作。5 持续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当系统反馈“审核通过”时,即表示考生网上确认已全部完成。三、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自身报考类别的材料上传窗口提交文件,不属于自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无需进行额外操作。2 材料提交后,考生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若收到“审核不通过”的反馈,需严格按照提示内容补充完善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避免错过补充审核时限。3 考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伪造证件报考,将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 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在考试前及时领取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入场时需凭有效身份证进行刷验,务必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针对少数因学历、身份信息存在疑问需现场核实的考生,考点将通过短信或系统消息单独通知。现场审核地点为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房间,审核时间为11月3日至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未接到考点通知的考生无需前往现场。6 考生需对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报名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无效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7 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进行逐一细致审核,审核周期可能因材料提交量出现波动,请考生保持耐心,密切关注系统反馈信息,避免频繁咨询影响审核效率。2025-11-14 14: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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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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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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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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