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武汉工程大学考点(4228)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24年12月21至2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备好证件,妥善保管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查询信息,熟悉安排
我校考点均设在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楼栋。所有送考车辆不得进校。
本考点将在12月20日12:00以后,通过研招网将考场及教室相关信息发至考生个人学信网账号,请广大考生及时查看学信网账号“消息中心”。建议通过微信绑定学信网账号,以便通过微信及时收到“学信网”公众号推送的相关消息。
本考点20日可现场熟悉考点环境,并将于12月20日12:00以后在四号教学楼、二号教学楼、图书馆门口前公布每位考生具体座位信息,以便考生查询。我校考点第四门科目代码为910-919的考生,22日下午的考试地点在图书馆。
三、接受检查,平安参考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手机屏蔽袋、计算器等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请服从考点管理,尽量不携带以上物品进入考点,如携带请在安检前自觉将相关物品上交并存放到指定区域,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前要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
1.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寄存
我校考点在考场所在教学楼前指定区域设置多个寄存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的存放点(四号教学楼、二号教学楼及图书馆门口),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的寄存工作。寄存之后务必保管好寄存凭证。考试结束,寄存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的考生须再次排队,凭准考证和寄存凭证在对应的寄存点领取个人寄存物品。
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智能安检门,避免存取电子产品可能造成的拥堵、耽误进出考场时间,建议广大考生不要携带相关物品进入我校考点。建议本校应届考生将相关物品存放在宿舍中,只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教学楼。
2.入场安检
今年研考入场有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请考生提前知悉细节、做好准备、主动配合安检。考生须按照要求,服从安排,有序入场,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
智能安检门设置于各考场所在教学楼门外指定区域。考生通过时,应保持合理速度,一次一人依次通过。如被发现疑似携带考试违规物品或提示异常报警,考生重新进行安检,无异常报警后方可允许通过。对于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考生,将单独进行复检。若安检出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需自行返回寄存处寄存相关物品并重新排队安检。
为便于顺利快速通过安检,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本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四、遵守纪律,诚信应考
我校考点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视频录像回放认定。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等行为属考试违纪,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携带文字资料(含涂改准考证并书写考试相关文字材料)、电子存储设备或者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属于作弊行为,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代替或者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大家严守纪律,诚信应考,珍惜个人名誉,不参加任何违法作弊助考活动。
五、提前准备,沉着赴考
我省不统一订购考试文具,请考生自行携带文具,考生可携带的文具种类和数量规范如下:“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3支; 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等。 招生单位有其他文具要求的,按照准考证的相关信息自备。所有考试科目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请各位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保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赴考。距离考点较远的考生尽量提前出发,防止因堵车耽误考试。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物品,特别是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期间,考生可到校内学生食堂就餐。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研究生院网站等平台发布的公告,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有关考试组织的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27-87940025。
祝所有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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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MTA国际交换学习项目报名通知2024级MBA/MTA同学: 为拓宽国际化视野,根据我校与多所国际友好高校的校际交流协议,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国际交流处将选派若干名在籍MBA/MTA学生进行交流学习。现将2025-2026学年选派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及要求1. 欧洲高校交换项目 (芬兰海门应用与科学大学、德国美因兹大学、法国克莱蒙二大等)第一阶段选派:2025年秋季学期语言要求:雅思成绩≥6.0(有效期至2025年10月) 面试安排:2025年3月下旬组织面试,择优推荐第二阶段:2026年春季学期语言要求:需在2025年9月前取得雅思≥6.0成绩 说明会安排:2025年6月召开项目说明会,请提前备考2. 日本高校交换项目 (日本明治大学、日本小樽商科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等)选派时间:2026年春季学期 语言要求:日语N2及以上证书(2025年12月前取得)。 二、报名流程1. 2025年秋季欧洲项目 提交个人报名表,截止日期:2025年3月19日。 通过初审者参与3月下旬面试,由学校国际交流处根据各院校选派名额择优向外方提名,最终录取由外方院校决定。 2. 2026年春季项目(包括欧洲、日本、北美等多所高校) 具体安排将于2025年6月说明会中公布。 三、注意事项1. 费用说明交换项目免除学生在外方合作院学费,但学生需缴纳本校学费并自行承担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 2. 院校匹配最终由外方院校将根据学生语言能力、专业背景、成绩及外方院校要求综合评定。3. 学分认定交换学生在外方院校获得官方认定的成绩证明,可按相关规定转换我校MBA/MTA相应学分。 机遇难得,名额有限!请有意向的同学关注各项目信息并及时提交材料! 报名表发送至guojunwei@dufe.edu.cn2025-08-12 16: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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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5级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协议下载通知一、档案调取事宜对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以及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中非在职的考生,我校需从其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个人档案。请这类考生自行下载调档函(下载地址详见附件 2),并进行彩色打印,注意调档函抬头 “档案所在单位” 空白处需由考生自行补充填写。打印完成后,将调档函提交至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需按照调档函上明确的时间要求,通过机要或 EMS 快递方式将档案寄往我校指定地址。需特别说明的是,档案已存放在我校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应届生和往届生,无需自行打印调档函,将由我校档案馆统一负责档案转寄工作。若在调档函下载或档案相关事宜上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025-84395196。档案寄送具体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 666 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辅楼 B313 室,接收部门为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025-84395196,邮编 211800,接收人为张老师。二、协议签订与寄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请考生从附件 2 指定地址下载协议,本人完成签署后,务必在 2025 年 7 月 2 日 10:00 前,将 2 份协议通过顺丰快递(同城快递请勿寄送)寄至我校,其他快递类型我校将不予接收。定向协议寄送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 666 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楼 B305,联系电话 025-84395345,接收部门为研招办。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及 “南疆教师专项” 考生,需通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完成在线签约。关于协议签订、寄送的具体时间及要求,我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不受上述 7 月 2 日 10:00 这一截止时间的限制。三、联系方式修改我校计划于 7 月上旬寄送录取通知书,若拟录取考生需要修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需在 2025 年 7 月 2 日 10:00 前(系统每日开放时间为 7:00-22:00),登录 “研究生通讯地址修改系统” 进行修改操作。未主动修改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其报名时填报的通信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同时需注意,往届生需将个人档案或定向协议寄送至我校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应届生的个人档案需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寄至我校。四、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江苏省内的考生,由原所在党组织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具体的接收党组织名称,可咨询所考入学院的老师;江苏省外的考生,需开具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去向或接收单位可填写 “南京农业大学学院” 或 “南京农业大学学院 ** 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在入学报到后,提交至就读学院,切勿寄往研招办,以防丢失。介绍信上标注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即使过期也不影响入学后的组织关系转移,请考生知悉。另外,非定向就业考生的党员材料(包含积极分子相关材料),需与个人人事档案一同寄送至调档函上指定的档案接收地址。(二)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在 “智慧团建” 系统中,统一向新生原团组织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原团组织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即可完成转接,无需提前办理转入手续,请考生向原团组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五、户口迁移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保卫处发布的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六、医疗保险研究生医疗保险将按照学生参保当年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请考生关注 “南京农业大学医院” 和 “南京医保” 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要求,并按规定完成参保手续。七、住宿须知关于研究生新生住宿的反馈通知及具体安排,可查阅《研究生新生住宿须知》。八、奖助体系介绍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内容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可在研究生工作部查询研究生新生绿色通道办理说明,可在研究生工作部查询九、研究生会简介如需了解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的相关情况,可访官网进行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研招办2025 年 6 月 26 日2025-09-11 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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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相关事项的通知各位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包含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我校 2025 级研究生新生的报到时间确定为 9 月 12 日 8:00-16:00,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报到,现将报到相关安排详细提醒如下:一、报到当天流程新生进入校园后,需按以下流程完成报到审查:首先前往宁远楼大厅,由研究生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人脸识别核验与入学资格审核;已完成学杂费缴纳的新生,需接着前往诚信楼前广场对应的学院报到点办理后续手续。请新生提前整理好各环节所需材料,避免现场延误。(1)为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精准完成新生入学身份核验,报到时将对所有新生进行 “人脸识别” 身份核查,请大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操作。(2)建议新生将第三点中提及的需审查材料,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防止现场因翻找材料浪费时间,或因保管不当导致材料丢失。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新生须在 9 月 7 日中午 12:00 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需由本人手写,之后将申请以图片形式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uibe.edu.cn,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前往诚信楼大厅的 “绿色通道” 咨询各类资助政策;有特殊情况的新生,如行动不便、需携带儿童陪同报到等,需提前与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取得联系,以便学校提前做好相关安排。二、迎新系统数据采集与查询事宜请各位新生登录我校迎新系统(硕士新生点击此处进入,博士新生点击此处进入),完成个人数据采集工作,并通过系统查询、办理入学前的各项事务,包括查询住宿信息、学费扣缴情况、打印新生体检表等。尚未完成缴费的新生,务必在 9 月 11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确保报到当天能快速办理手续。相关说明如下:①已申请或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涵盖生源地贷款与校园地贷款)的新生,需缴纳学费差额部分及体检费用;②博士研究生的住宿费需在报到后进行缴纳。数据采集(9 月 11 日前完成)博士新生需在迎新系统中完成硕士学位信息登记,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获取验证码时,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报告” 板块,并将报告有效期延长 6 个月;若学历(学位)是在境外获得,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编号,填写时注意不要添加空格。硕士新生需在迎新系统中完成本科毕业信息登记,包括本科毕业证书编号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获取验证码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报告” 板块,将报告有效期延长 6 个月;若学历是在境外获得,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编号,填写编号时不得添加空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或出现错报、误报情况,将视为未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可能影响学籍正常报送。宿舍入住办理新生需根据迎新系统内显示的宿舍编号,在报到当天前往对应宿舍楼的值班台办理入住手续(若住宿入住安排有更新,学校将后续发布通知)。携带行李较多的新生,建议先到宿舍办理入住,再前往宁远楼完成报到审查;办理报到入住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联系楼宇中心公寓管理部(办公地点:虹远楼 1159 室,联系电话 010-64492456)。2025 级博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三人间,京内高校教师身份的博士新生不安排宿舍,定向培养的京外高校教师博士新生,原则上仅安排前 2 年住宿,具体住宿政策可咨询楼宇中心公寓管理部(联系电话 010-64492456/64494258)。《新同学住宿手续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居住在校内公寓的新生,需按《公寓住宿协议线上签署操作指南》要求完成协议签署;居住在校外公寓的新生,办理入住时需现场签署《首开房地置业入住告知书》。学杂费缴纳要求我校学杂费缴纳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尚未完成缴费的新生,需登录缴费平台(网址:https://pay.uibe.edu.cn/),登录用户名为学号,登录密码规则为:内地新生密码为 DWJM@身份证后六位,港澳台学生密码为 DWJM@学号,注意密码中的字母需大写。新生务必在报到前登录系统完成学杂费缴纳,缴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内查询电子票据信息,建议及时下载并长期保存(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财务信息网:http://cwc.uibe.edu.cn,进入 “下载中心” 下载《学历生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说明》)。相关缴费事宜若有疑问,可联系财务处收费及 E 卡通管理科(联系电话 010-64493002)。需注意,迎新系统内的缴费数据并非实时更新,更新时间为 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每日 17:00,报到当天不更新缴费数据。若在 9 月 11 日 17:00 后完成缴费,新生可在 9 月 12 日 8:00 后致电 010-64493002,待财务处核实缴费情况后,将在系统内更新缴费状态。为避免影响报到手续办理,建议新生尽早完成缴费。学院调整相关说明我校将于 2025 年正式成立经济学院,原国际经济研究院 2025 级硕博新生、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政治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 / 数量经济学专业 2025 级硕博新生,开学后将整体转入经济学院;信息学院 2025 级部分硕博新生,将根据所选导师情况转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上述新生的录取专业保持不变,具体调整细节以学校后续发布的信息为准。联系方式更新确认请新生在迎新系统中及时更新并确认个人联系方式,确保学校后续能正常传达各类通知。三、报到注意要点资格审查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中,硕士新生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办理报到;博士新生中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原件与硕士毕业证原件办理报到。请新生提前整理好所有需提交材料,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提高审查效率,避免现场排队拥堵。请新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报到日两周未报到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报到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需根据所在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要求,提交定向协议、户口迁移证等补充材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要求,未参加新生入学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入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未按学校规定完成报到流程的新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到当天(9 月 12 日 8:00—16:00),学校将在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安排接站志愿者与接站车辆,新生及家长可乘坐学校接站车辆进入校园,也可自行前往学校。具体入校方式,学校将后续通过 “贸大研究生” 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大家留意。推荐新生关注 “贸大研究生院” 与 “贸大研究生” 两个微信公众号,这两个平台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服务研究生师生的官方渠道,将及时发布研究生教务动态、校园活动通知等信息,帮助新生快速掌握学习资讯、了解校园最新动态。其中,“贸大研究生院” 公众号设有自动回复功能,方便师生查询日常管理规定与办事流程,回复 “使用指南” 即可查看该功能的具体操作方法。欢迎各位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贸大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风景。附件:校内公寓入住流程.jpg校外公寓入住流程.jpg公寓住宿协议线上签署操作指南.pdf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5-09-08 1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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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研考备考系列攻略——“诚信赴考”篇考场规则服从管理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凭证进场二、考生凭 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校外考生要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要按照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携带规定用具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以及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含智能手表、手环,考场内配有时钟)、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背包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对号入座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考生信息条形码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粘贴条形码。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按时按点五、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高校为考试楼)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 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 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保持安静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按规考试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统考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在密封签骑缝处签名。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不遵守纪律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违背公平公正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考试作弊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扰乱秩序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追责处分六、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七、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2025-08-18 14: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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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关于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选拔程序及录取规则的补充通知经大学研究决定,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选拔程序及录取规则补充如下:一、选拔程序(一)材料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确定初审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查看审核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录取。(二)面试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查看面试安排。二、录取原则(一)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二)综合成绩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构成,其中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按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及最佳两门选修科目(甲类19门)计算总分(每*号计算1分,即5*计6分、5**计7分)。(三)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以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英国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四)最低录取标准:1)中国语文科达第3级;2)英国语文科达第3级;3)数学科达第2级;4)公民科达标;5)选修科目一达第3级*;6)选修科目二或数学延伸单元一/单元二达第3级*。*备注:有意报考理科试验班的同学,选修科目须包含生物科、化学科、物理科中任意一门。(五)“校长推荐计划”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同第(四)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12日2025-08-01 1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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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管理硕士项目)一、材料审查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材料审查组,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展审阅工作。审查组会依据综合评价的结果,挑选出优秀的申请人,确定其获得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并告知申请人参与综合考核的相关事宜。材料审查具体流程如下:每一份申请材料都将由至少 3 位专家分别进行审核,专家会采用百分制为材料打分,之后取这些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材料的最终成绩。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能够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二、资格审查通过材料审查且已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需要前往清华大学复试现场的候考室,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关于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准备的各类材料,学院会通过邮件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验工作。没有参加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被允许参加综合考核。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的形式与项目如下: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按照学院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长 60 分钟,该部分考核满分 100 分。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约为 20 分钟,面试环节由 5 位面试评委进行打分,满分同样为 100 分。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逻辑思考能力、创新潜力、思想动态以及外语的听说应用能力等方面。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会在综合考核开始前通过邮件告知申请人。四、推荐拟录取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重要依据,同时结合当年的招生名额,来确定推荐拟录取的名单。之后,该名单会上报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其进行审核与批准。五、其他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之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保自己充分了解综合考核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与纪律、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必须承诺自己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若考生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通过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与消息,均视为已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我校会在新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会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对招生工作安排产生影响,导致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具体的相关信息将另行通知。其他未提及的事宜,请参考相关通知。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若对我院(系)2025 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工作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并署名,向我院(系)提出申诉。我院(系)的申诉联系方式如下: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华楼 B101 硕士项目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联系电话:010-62789967电子邮箱:mim@sem.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 年 09 月 10 日2025-09-08 14: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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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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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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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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