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准则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秉持 “按需选拔、全面评估、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的理念,对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执行统一标准,进一步提升招生选拔的精准度,持续优化研究生教育体系结构,深化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与透明度。
在复试录取的整个流程中,将以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表现为核心依据,同时综合考量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业务能力、创新发展潜力、人文道德修养、心理健康状态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最终实现择优录取。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架构设置
为强化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性与专业性,选拔出德才兼备、综合素养突出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统一领导、一级学科牵头统筹、各培养单位具体落实” 的组织模式。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开展。
各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单位需组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承担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招生选拔过程的审核与监督职责,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反馈的各类问题。该工作小组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招生规模、考生数量以及培养单位分布情况,下设若干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单位的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参与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各单位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专业人员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由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担任。
仅单一培养单位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人数设定为 5-7 人;多个培养单位联合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其招生工作小组成员人数设定为 7-9 人,且牵头单位成员占比需超过半数;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人数均设定为 5-7 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具体包括审核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与建议录取名单,制定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整体方案与拟录取名单,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复试录取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需结合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特点,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同时负责协调、监督与管理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需严格依据复试方案,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复试名单组织开展复试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工作,并提出建议录取人员名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需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遵循既定方案与流程推进,做好复试过程记录,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科学性与有效性。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由各培养单位明确规定,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
(二)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与调剂公告。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
复试比例:对于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于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将根据实际上线考生情况安排复试。
复试内容与要求:复试成绩总分 300 分,包含三个部分 —— 英语听力测试(50 分)、专业知识笔试(150 分,笔试科目按照招生目录规定执行)、面试(100 分,涵盖综合能力考察、口试及必要的实验或实践操作考核等)。其中,英语听力测试与专业知识笔试需在标准化考场内统一进行。面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且需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表达能力、礼仪规范,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专业业务水平、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复试过程中需加强对考生创新潜质的考核,突出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的考察。各学科专业需从选拔创新型人才的角度出发,制定详细的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成绩及其他具体要求,可查阅各硕士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四)调剂考生复试
调剂条件:我校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其他调剂条件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调剂方式: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长不得少于 12 小时。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调剂原则:遵循 “同等条件下一志愿优先” 的原则,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申请。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同步公布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均可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调剂缺额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剂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参加复试,未按时确认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调剂复试内容:调剂复试成绩总分 150 分,包含专业英语(50 分)与综合面试(100 分)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内容由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自主确定,综合面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 +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其他相关要求,可查阅各硕士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与复试
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加试科目成绩满分 100 分,加试试卷的命题、印制等要求与复试试卷一致。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需与复试成绩一同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同等学力考生与非同等学力考生采用相同的复试方法。
(六)推荐免试生复试
已确定为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
(七)复试加分项目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将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加分政策。
(八)“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复试
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按照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一志愿复试或调剂复试。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划定并公布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收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九)考风考纪要求
所有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若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作弊等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工作规范与要求
(一)方案制定与责任落实
各招生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复试工作方案,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复试题库建设
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需建立并完善复试题库,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宜,能够科学、准确地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创新能力。
(三)复试人员选拔与培训
各招生培养单位需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熟练,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在职人员;参与面试的考官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学院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需重点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与责任意识。复试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既定的复试程序与标准,统一评分尺度,严禁擅自调整流程、违规操作,杜绝破坏规则的行为。
(四)考生资格审查
各招生培养单位需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复试前,需严格采用 “两识别”“四对比” 的方式,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考生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仔细核查,尤其要加强对报考专项计划考生与申请加分考生相关材料的审核,确认其资格有效性。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许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以网上报名时中国研招网网报系统提供的审核结果为准(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查询)。对于学历或学籍信息未通过系统审核的复试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考核重要性与原则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标准,将品德修养放在首位,切实把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在复试期间,各培养单位需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导师,通过线下或线上交流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必要时,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
(三)考生诚信核查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曾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被处以停考处罚,且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后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六、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录取工作流程
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需根据一志愿考生的整体情况、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可查阅各招生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将按照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录取排序。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工作需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实行研究生招生全过程信息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复试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在公示信息过程中,需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考生隐私权的关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的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二)录取计划与培养费用
各学科专业需按照实际下达的录取计划开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录取。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可调整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得调整用于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且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金融硕士学费为 10000 元 / 生 / 学年,其他全日制硕士学费为 8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学费为 28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 3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学费为 3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学费为 40000 元 / 生 / 学年(学制 2 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学费为 15000 元 / 生 / 学年。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参与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
七、体格检查相关要求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各招生专业的实际培养需求,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可选择参加我校入学后的统一体检,或提供开学前一个月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要求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八、招生纪律与监督
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需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合规开展。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要求高,关系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稳定,需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若在复试工作中发现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条例与学校有关规定,对涉及的单位与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025-5813919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25-58139069(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附则
本办法由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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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师范大学办学实际与招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项实施办法,用于规范 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全流程工作。一、组织管理架构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与管理职责,负责审定招生工作相关制度,研究生院(研工部)作为执行部门,协调各学院推进复试组织、录取审核等具体事务。各学院需成立专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符合本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细则,具体落实复试安排、考生资格审查、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确保本院招生流程规范、结果公正。二、复试分数线划定学校将综合考量各专业考生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人数、该专业年度招生计划额度以及学科专业特色等因素,科学测算并划定各专业的复试最低分数标准。此外,各类专项计划(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的复试分数线,将与各专业复试线一同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供考生查询。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在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数量充足的情况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需不低于对应学科专业已公示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差额比例,则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额及最终确定的复试考生名单,将由各学院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考生监督。四、调剂政策说明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均不接收调剂考生。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若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存在招生计划空缺,将开放调剂通道。届时,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调剂名额、申请条件及流程等信息,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工作通知,有意向的考生可按通知要求申请。五、破格申请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接受任何考生的破格复试或录取申请,所有考生均需达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与后续流程。六、复试具体安排1. 复试时间与方式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整体时间范围为 3 月 29 日至 4 月 2 日,各学院会根据本院专业数量、考生规模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时间表,并逐一通知到每位进入复试的考生。所有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均采用现场考核形式,考生需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未按时抵达、材料缺失等)未能按要求参与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报到流程与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报考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接受资格审核。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即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往届生需额外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原件,证书获取时间需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应届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原件)。针对不同身份的考生,还需补充对应材料:(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额外提交:①进修过 8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单位公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或本人获得的厅局级及以上奖项证书原件。(2)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3)报名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审核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未参与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环节。3. 复试费用缴纳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80 元,缴费方式为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硕士查询系统,通过在线支付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确认复试资格,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复试。4. 专业课笔试与加试安排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考生。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具备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础能力,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试卷满分 150 分。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均由学院负责,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设定,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需注意的是,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录取环节。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网络教育考生,无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此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纳入复试环节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试形式由各学院确定。5. 面试考核(含专业面试与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态度、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个人职业规划与专业匹配度、创新意识等。面试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考核内容与流程开展,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形式,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面试环节中,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测试成绩将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具体占比由学院根据专业需求设定。6.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重点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动手能力以及解决实际专业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自主确定需要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并将专业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未备案的专业不进行此项考核。7. 思想品德考核复试过程中,各学院需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进行严格考查,结合专业领域的职业规范、伦理要求,从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8. 二次复试说明若学校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考核情况存在疑问,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二次复试,具体安排由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通知考生。9. 复试材料存档要求各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复试工作结束后,需将复试笔试试题(含考生答卷)、面试评分表、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核查。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分配法计算,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根据专业是否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分为两类:复试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2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实践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1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1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八、录取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需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1. 不予录取的情形考生在复试或后续环节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 70 分;(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3)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4)涉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考生实践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5)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 60 分;(6)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7)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如伪造学历证书、成绩单等)。2. 专项计划录取方式“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均需按照定向就业方式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后需遵守定向就业相关规定。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补充要求拟录取考生需由其当前就读学校(应届生)或工作单位(往届生)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表,内容需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记录等,该意见表作为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相关学院。4. 档案调取与协议签订拟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到本人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 5 月底前将档案寄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应届生可延迟至毕业后再完成档案调取;拟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 2025 年学校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者将无法办理录取手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除定向就业协议书外,还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签订方包括考生本人、南京师范大学、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具体签订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5. 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后,学校预计于 6 月份统一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若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需要变更通讯地址(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可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地址修改,修改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逾期将无法更改。九、体检安排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南京师范大学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将在考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若考生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如暂缓入学、取消入学资格等)。十、招生信息公开学校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的要求,全面执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调剂政策、咨询与申诉方式等,所有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同时,学校畅通考生申诉渠道,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规范、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十一、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若考生为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若考生为在职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单位根据违规情况进行处理;若涉及考试工作人员违规,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若违规行为构成违法,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咨询、申诉与监督渠道1. 信息查询途径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录取进展、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学校及各学院将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确保考生获取最新动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yjszs.njnu.edu.cn/2. 申诉流程考生若对报考学院的复试程序或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该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申诉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若对学院的申诉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二次书面申诉,学校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核查,并给出最终处理意见。3.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 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 404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咨询邮箱:yzb@njnu.edu.cn咨询电话:025-85891892、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监督电话:025-85891511(用于监督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各学院的具体咨询电话,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9 0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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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复试方案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确保选拔公平、质量可控,现将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工作组织架构我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组长:杨翼(院长,统筹工作全局);副组长:彭学兵、薛宪方(协助组长推进工作),赵虎(纪委书记,负责监督复试纪律);成员:胡剑锋、程华、王世雄、杨隽萍、郭晶(参与复试组织、考核标准制定等工作);秘书:朱玉娇、刘宇(负责复试日程安排、材料整理、信息通知等事务性工作)。二、复试时间、地点及接收专业(一)复试时间复试工作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启动,具体时间以复试日程安排为准;请考生提前抵达复试地点,保持手机畅通,避免因迟到影响复试资格。(二)复试地点复试统一安排在 25-1810 教室,具体考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微调,最终以复试日程安排通知为准。(三)接收专业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点(工商管理硕士 MBA 除外)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具体可接收专业、代码及类别如下:学术学位类专业代码 020200,专业名称应用经济学,接收所有研究方向;专业代码 120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接收所有研究方向;专业代码 120200,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学,接收所有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类专业代码 125300,专业名称会计(MPAcc),接收所有研究方向;专业代码 125604,专业名称物流工程与管理,接收所有研究方向;专业代码 025100,专业名称金融(MF),接收所有研究方向。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有效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现场审验);学业成绩证明: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需携带备查);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TOEFL 或 IELTS 等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荣誉奖励证明: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竞赛奖项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科研能力证明:在校期间参与学术科研、科技创新活动的相关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复印件 1 份(原件需携带备查);思想政治审查表:《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 1 份,需提前由考生本科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并盖章。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一)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二)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三大模块,全面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包含中英文自我介绍、随机抽取问题回答、自由问答三个环节,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认知、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及科研潜力;业务课笔试:不同专业笔试内容有所差异,其中会计(MPAcc)、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业务课笔试包含政治加试与业务课考试两部分,其他专业仅考核业务课相关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理解与口语交流能力,具体考核方式参照学校统一要求执行。(三)复试具体要求考核标准:专业复试小组将结合考生面试表现,参考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如有)等材料,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维度综合评价;试题设计:面试问题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侧重考查考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课笔试试题将参照指定参考书命制,确保贴合专业培养需求;时间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确保考核充分、评价客观;流程规范: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详细文字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需当场独立为每位考生打分,最终面试成绩取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分;复试小组秘书需认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确保过程可追溯;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需统一面试方式、考核时间、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保障公平性;纪律要求:复试属于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内容按国家机密级管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若违反纪律,将视同考试作弊,直接取消录取资格。(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具体考核流程、评分标准按《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五)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由三部分按比例折算得出,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50% + 业务课笔试成绩 ×30%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20%;合格标准:复试总成绩不足 60 分的考生,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五、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 2 号大街 928 号浙江理工大学 25 号楼经济管理学院 25-1701 室;咨询电话:0571-86843392(朱老师)、0571-86843520(刘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建议提前电话联系,避免跑空)。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7 日2025-09-30 1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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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准则。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稳妥推进,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 “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事宜,该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并设组长 1 名、秘书 1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中,需包含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研究生院承担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职责。学校会协调校内纪检监察队伍、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以及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以跨学院交叉的形式,参与到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中。二、复试分数线调整各招生学院需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已录取推免生(包括强基计划转段生)人数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对本单位复试分数线进行上调或维持。各招生学院上调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保持不变;其他照顾政策的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准,依照学校相关政策来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三、调剂对于上线考生数量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情况,依据《兰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最终的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调剂” 系统的结果为准。四、复试要求和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不可或缺的环节。招生学院要依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对计划采用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在保证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现场、网络远程或混合复试等方式。所有考生的复试工作需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院可根据招生规模实际情况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安排在第一批复试,同一学科不同批次的复试考核形式与标准须保持一致。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一)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尤其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相关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是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招生学院要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可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实行加分累计。(二)复试材料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含调剂考生),需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提交材料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在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为在职培养。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对于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该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计。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 “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 “四区” 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需提供兰州 “四区” 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考生可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三)复试比例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四)复试形式与程序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含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内容。对于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进行备注说明。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且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报到前 3 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 / 人次,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收取。招生学院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专家组秘书在复试时,要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单独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管。落实人才分类选拔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复试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重点考核考生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且以面试为主。网络面试的面试小组组成、面试程序、面试质量等必须与现场面试保持一致。网络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即时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网络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考生心理状况进行筛查。复试内容包含笔试的,须保证复试笔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够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要有一定比例的综合分析能力试题,适当拓展对考生学术创新和学术潜质的考察。各学院根据笔试题量确定笔试时间,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行为。对于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复试笔试的考生,学院要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够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考生独自答题,防范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出现上网查询、向他人求助、AI 辅助等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保证阅卷的客观公正。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五)复试成绩的计算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照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五、录取(一)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总成绩 = 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 ×X + 复试成绩 ×Y其中,X 为初试成绩权重,Y 为复试成绩权重。X 原则上占 50%-60%,X+Y=1,X、Y 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单位确定的权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参加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若未能录满招生名额,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对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录取类别确定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上即为录取类别,拟录取时须审慎确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修改。(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若拟录取名单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在复试后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五)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可采取 “函调” 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七)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 6 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六、信息公开公示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 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七、其他要求(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行为,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的发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招生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 “刑法修正案(九)” 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四)做实做细服务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及时、准确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救济保障等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 “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 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六)各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要做好个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防护,如遭遇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及时与亲人、朋友、工作学习单位和我校相关复试学院联系。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2168邮箱:yzb@lz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 222 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 B304 室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本办法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02 15: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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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贺州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公告依据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为切实提升对考生的服务质量,贺州学院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以下简称"网上确认")。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本须知,准确掌握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材料提交事宜。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且报名号前四位为"4532",同时符合本报考点接收条件的所有考生。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确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二)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5日12:0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首次材料提交。(三)补充材料提交时限若材料审核未通过需补充完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5日16:00前提交补充材料,超过该时间将不予办理。(四)咨询服务时间网上确认期间,我校特设电话咨询渠道,为无法独立完成材料提交或学籍学历校验存疑的考生提供指导。咨询时段: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咨询电话:0774-5664903。三、网上确认核心规则(一)时限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确认流程,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补办。(二)材料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系统内提交相关材料,务必保证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信息确认效力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操作,信息一经确认将永久锁定,不再允许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诚信承诺义务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即视为已签署该承诺书,需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四、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引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所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后请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全部材料提交。特别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确认末期的提交高峰,避免因集中提交导致审核延迟,若出现材料需补充的情况,可预留充足时间完善。五、考生材料上传规范(一)必须提交的基础材料1. 近期证件照: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拍摄时不得化妆、不使用美颜修图功能,禁止AI合成。建议采用白色背景,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等重要材料,考生需高度重视。具体标准如下:① 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宽高比例为3:4;②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控制在±10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占图像总高度的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双耳外露,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占比约2/3,避免过大或过小。③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④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无明显高光、光斑及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⑤ 头发不得遮挡脸部及五官,确保面部无任何遮挡物。⑥ 图像清晰对焦,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情况。⑦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S等软件进行编辑处理,不得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禁止通过照片翻拍生成。2. 手持身份证照片:考生需拍摄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完整图像,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① 格式限制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② 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③ 面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及耳朵,确保五官完整外露;④ 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捏住或遮挡关键信息;⑤ 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⑥ 图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情况;⑦ 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⑧ 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样貌,不得进行任何编辑修改,禁止人像特征处理及照片翻拍。(二)分类提交的其他材料1. 非广西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资格证明: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材料,以证明符合在广西报考的条件。(1)户籍在广西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区内户口簿的首页及记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若为集体户口,需同时提供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2)工作地在广西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广西高校在校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须加盖培养管理部门公章。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补充证明:若研招网报名系统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需按以下分类上传对应证明材料。(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类):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境外学历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未取得毕业证):上传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或准考证照片;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提交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证明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如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材料:此类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便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与复核。特别提醒:所有上传的材料照片需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严禁任何形式的修图处理,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或jpeg,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退回并要求重新上传。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窗口提交本人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非本人类别对应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六、审核结果查询与说明材料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反馈给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通知,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一)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有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逾期未补充视为审核不通过。(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本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贺州学院报考点咨询。特别说明:因考生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规定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曾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且仍在停考期内,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情形的考生,即便通过报名及网上确认审核,其报名结果依然无效。温馨提示:本报考点报考人数较多,审核工作需一定周期,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无需反复咨询。七、考试相关重要提示1. 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规格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做其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均需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请考生在初试结束后妥善保管《准考证》。2. 考试地点与考场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提前了解考场周边的住宿、交通情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考场详细安排将在贺州学院研究生院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发布,考生需及时查询并提前熟悉考场位置。3. 考场规则与安检要求:本报考点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对所有考生(含艺术类考生)实行统一管理标准,不额外提供特殊考具及座位。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考试全程将进行视频监控。考点内统一配备挂钟,考生需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文具,严禁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工具,违反规定者将按考试违规处理。本次考试的入场安检流程及非考试用品管理规定有重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贺州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4. 信息获取渠道:本报考点发布的各类考试相关信息,均会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更新,请考生收藏该网站并保持关注,及时获取最新资讯。5. 其他事宜:本须知未涵盖的内容,均按照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八、诚信考试倡议与法律提示1. 法律责任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处罚。2. 考试作弊认定: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考试成绩的,将认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3. 违规处理措施: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4. 诚信考试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类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践行诚信承诺。考生的作弊行为将被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诚信档案及个人人事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5-11-14 0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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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商学院第四届“校友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子勤学笃行、奋勇争先的学习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学生锤炼高尚品格,学院依托广大校友的爱心捐赠,特别设立“校友奖学金”。该奖项专门用于表彰在学业成绩、科创竞赛、就业创业及道德品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设置本届“校友奖学金”评选共设四大类别,分别为“学业优秀类”“科创竞赛类”“创业就业类”以及“道德风尚类”,学生可根据自身优势对应申报。二、申报对象范围凡是在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注册并拥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均具备申报资格。三、评选核心标准与奖励额度本次评选的具体条件及对应的奖励标准,可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的详细说明。四、评选时间界定本次奖学金评选所涉及的成果、事迹等,其时间范围统一限定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五、申报材料明细不同奖项类别对应不同的申报材料要求,具体如下:(一)学业优秀类材料1. 需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四届“校友奖学金”(学业优秀类)申请表》;2. 材料形式包括电子版一份,以及纸质版一式两份,二者缺一不可。(二)科创竞赛类材料1. 核心材料为《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四届“校友奖学金”(科创竞赛类)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需准备一式两份;2. 需额外报送相关获奖证书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统一准备一份;3. 特别说明: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获取时间,必须在本次评选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若为集体项目,可由团队指定一名学生作为代表统一申报,奖金发放将以该代表的建行卡号为准,同组其他成员仅需提供姓名及学号信息即可。(三)创业就业类材料1. 申报需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四届“校友奖学金”(创业就业类)申请表》;2. 材料需包含电子版一份与纸质版一式两份,确保信息一致、完整。(四)道德风尚类材料1. 基础材料为《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四届“校友奖学金”(道德风尚类)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两份)均需提交;2. 需同步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限制为2000字,该材料同样需要电子版一份与纸质版一式一份;3. 相关获奖证书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准备一份;4. 注意事项:证明材料所涉及的先进事迹,其发生时间需在本次评选的时间界定范围内。六、申报工作要求1. 各年级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依据本通知及相关办法的要求,对照具体评选条件与标准,细致做好组织动员及材料收集上报工作,确保评选过程规范有序。2.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请积极把握此次机会,认真梳理个人相关成果与事迹,严格遵循评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表格,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3. 各年级需在11月7日之前,完成《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四届“校友奖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的统一填写与上报工作,不得逾期。请各年级、各班级务必做好通知传达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知晓并参与申报。2025-11-17 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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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资格提醒的通知致所有意向报考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因资格问题影响考试,现将报考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一、报考前务必核查自身报考条件简章与专业目录研读:考生在正式报名前,需认真研读《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时查阅该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逐一对照要求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安排:正式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启动集中式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准考,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二、报名期间严谨核对个人关键信息1.核心信息重点核查:报名过程中,考生需逐一对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尤其要关注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报名点、报考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需明确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等内容,确保无遗漏、无错误。2.信息修改时限:若发现已填写信息存在错误,需在正式报名截止前完成修改,或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申请;一旦正式报名结束,信息将无法更改。3.错误后果承担:因考生个人操作失误导致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进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紧盯关键动态1.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需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2.官方提醒信息:同时需留意招生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或所选报考点通过系统、短信等渠道发送的提醒信息,避免错过重要操作节点。四、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并核查结果考生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报考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如上传照片、核对信息、缴纳费用等),操作完成后需持续关注网上确认结果,确认自身报名流程是否通过审核。五、重点处理学籍学历校验异常问题1.自查途径:考生可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提前排查校验隐患。2.常见异常及处理方式:(1)校验提示 “毕业年月、毕业学校有疑问”:请核对报名时填写的毕业日期、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与学信网显示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完全一致,若有差异需立即更正。(2)校验提示 “学习形式、学历码有疑问”:核查填写的学习形式(如全日制、函授等)、学历编码,与学信网对应信息是否相符,发现不一致需及时修改。(3)校验提示 “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籍或无学历”:① 若考生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报名时需使用当前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及号码注册;若最后学历对应曾用名或曾用证件号,需在网上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公安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含曾用名的户口本本人页。② 若因学历证书编号填写错误导致校验失败,往届生需核对所填编号与毕业证书实际编号(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是否一致,确认错误后及时更正;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此编号,无需处理此类提示。(4)在校研究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5)国(境)外留学考生信息填写:国(境)外留学考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新版编号样式为 “120190000001”,旧版编号样式为 “教留服认美 [2010] 00001 号”,务必与认证书编号完全一致;同时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该认证书。(6)毕业院校校名变更的填写:若毕业时院校校名已变更,需手动填写毕业时的院校原名称;若网报系统 “毕业学校” 栏无原校名,需选择 “其他” 选项,在输入框中准确填写原校名,确保与学信网学历信息(或毕业证书)中的院校名称一致。(7)2002 年以前毕业考生的学历认证: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若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无法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该报告。六、特别说明事项1.审核结果区分:需明确,内蒙古科技大学(招生单位)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与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并非同一概念,两者互不替代。2.准考证发放规则:学校对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发放准考证,考生无法参与考试。3.改报建议:若考生确认自身不满足我校整体报考条件或目标专业要求,建议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其他院校,或改报我校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避免因错过改报时间影响考试计划。在此,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达成目标!内蒙古科技大学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5-10-27 1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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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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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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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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