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公告
2025-08-27 16:29:05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各位准备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并正式确定,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部分初试科目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050300 新闻传播学(学术学位)
该专业初试阶段的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将由原来的 “新闻传播史论” 变更为 “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而初试第四单元的考试科目,将从原先的 “新闻传播实务” 调整为 “新闻传播史论”。
二、025400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此专业初试第三单元的考试科目,不再采用 “303 数学(三)”,而是更换为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特此发布本公告,望广大考生能够及时了解这一调整信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后续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调整要求,最终的考试科目安排将以《南京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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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介绍一、学校概况华东理工大学的前身是华东化工学院,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聚焦化工领域且颇具盛名的高等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有着重要地位。1956 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具备招收研究生资格的院校之一;1960 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彰显了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性。1993 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开启了发展的新阶段。1996 年,学校成功跻身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行列,为后续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00 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建立研究生院,进一步完善了研究生培养体系。2008 年,学校获准建设 “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学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17 年,在国家 “双一流” 建设战略推进中,学校成功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行列,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关于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前招生目录尚未正式发布。参考去年的招生情况,学校预计 2026 年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约 20 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约 120 名。不过,在复试开始前,学校会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学科发展规划、招生导师人数等多方面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必要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与学校整体发展需求相契合。二、招生类别说明在就业方式方面,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均采用定向就业模式。这就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同时,考生在被录取后,其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无需转入学校,且不参与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考生需提前了解并做好相关安排。三、研究方向与培养重点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形式,具体研究与培养方向如下:(一)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设置了六个明确的研究方向,分别聚焦不同的公共管理领域,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培养:科技创新管理:专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培养具备科技创新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社会工作管理:围绕社会服务机构运营、社会政策执行、社区治理等内容,培养能够有效开展社会工作管理的专业人士。健康保障管理:以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健康政策分析、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等为核心,培养适应健康中国战略需求的健康保障管理人才。公共安全管理:针对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应急处置、风险评估等领域,培养具备公共安全管理理论与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资源环境管理:聚焦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政策制定与实施、生态环境治理等,培养致力于资源环境管理的专业人员。城市治理:围绕城市规划、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城市交通管理、城市社区治理等方面,培养具备现代城市治理能力的专业人才。(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不区分具体研究方向,采用更为灵活的培养模式,注重结合学生的工作实际,提升学生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四、报考资格要求想要报考华东理工大学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是报考的基本身份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历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者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之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作经验的计算时间有明确规定,起始时间为考生的毕业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即研究生入学时间),考生需准确核算自身工作经验是否符合要求。五、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考生需高度重视时间节点。(一)网上报名相关要求报名时间:参考往年的报名安排,预计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的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和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随后,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以及华东理工大学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完成报名操作。在报名期间,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需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报考院系选择:报考全日制 MPA 项目的考生,在选择报考院系所名称时,需选择 “012(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而报考非全日制 MPA 项目的考生,报考院系所需选择 “021(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类型准确选择,避免因院系选择错误影响报名。(二)网上确认相关要求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整体招生工作安排以及本地区报考组织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具体的确认工作则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需及时关注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确认时间通知,按时完成确认。信息核对与责任: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在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并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一律不再进行修改。若因考生自身填写错误导致报名信息出现问题,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谨慎对待信息核对工作。六、初试相关安排(一)考试科目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初试设置两个单元的考试科目,分别是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英语二)。其中,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满分 200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等方面的能力;外国语(英语二)科目满分 100 分,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写作、翻译等语言应用能力。(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参考往年的考试安排,预计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的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将以当年教育部发布的通知为准。初试的具体地点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详细注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七、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可凭借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在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妥善保管相关证件,避免因证件缺失影响考试。八、复试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基本原则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方式,通过差额选拔,确保选拔出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潜力的考生。在复试中,若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考核形式、评分标准以及录取办法等详细信息,学校将在后续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的官方信息。(二)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开始之前,学校会对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针对应届生)等。对于审查后不符合报考规定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明确不予其参加复试,以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还需额外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公共管理)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需要注意的是,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若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作为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四)复试中的专项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以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华东理工大学自行组织实施。这两项考核的成绩将计入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作为综合评价考生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需认真准备,积极应对。九、学制、学费与奖励政策(一)学制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的学制为 2.5 年,同时设置了灵活的培养年限,培养年限范围为 2.5-5 年。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进度、工作安排以及研究需求,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学业,为不同情况的考生提供了便利。(二)学费截至目前,根据学校公布的信息,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的总学费为 12.5 万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的总学费为 11.5 万元。学费支付采用分三期支付的方式,考生可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在相应的时间节点缴纳学费,具体缴费安排将在录取后由学校通知。(三)奖励体系为了充分激励 MPA 研究生在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大力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华东理工大学专门设立了 MPA 学业奖学金体系。该奖学金体系涵盖多个奖项类别,包括学科竞赛奖(具体包含优秀案例奖和优秀活动奖)、优秀学位论文奖以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这些奖项为表现优秀的 MPA 研究生提供了荣誉认可和物质奖励,鼓励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和学术氛围。十、联系方式(一)学校本部联系信息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 130 号团结二楼 137 室联系电话:021-64253573联系邮箱:wzz@ecust.edu.cn(二)南通招生联络点联系信息华东理工大学南通研究院作为南通招生联络点,具体信息如下:地址:南通市崇川路 58 号 1 号楼 1106 室联系电话:0513-80106888联系手机:137610113332025-09-11 16: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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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河北经贸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通过指定渠道下载获取,目录中包含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考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三点:招生专业目录内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依据,最终的招生计划数额需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学校相关专业设有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关于推免生的具体规定、报名要求及选拔流程,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详细信息。若某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自动归入该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中。除音乐、设计专业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研究方向,仅作为个人意向参考,不作为最终分配依据。研究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生录取后,由培养单位结合学科发展需求、导师研究方向及考生个人意愿,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二、报考条件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时间计算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二)专业学位报考特殊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额外满足相应专项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须知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须知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不属于法学类专业)。报考工商管理(MBA,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MPA,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MEM,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1)需符合本须知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并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准确填写定向单位信息,未按规定填写的将影响报名资格审核。三、报名流程与要求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 9:00—22:00。(二)报名网站报名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进行。(三)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过程中,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及相关规定要求。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非应届)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报考点要求需登录研招网查看对应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历信息等内容,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隐瞒或虚报信息。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过往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详细说明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期间,研招网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为确保信息准确,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 “网上确认” 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影响后续确认流程。符合国家规定 “初试加分政策条件” 或其他照顾政策,并申请享受相关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四)报考点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需按照所选报考点发布的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工作。确认过程中,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需查看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或直接咨询报考点工作人员。(五)报名其他注意事项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未安排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相关考生需按普通计划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两者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国家均予以认可。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相关安排考生需在考试前,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将无法进入考场。初试的具体日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标注,考生需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提前做好考试准备。五、复试方式及考核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将根据专业特点不同,分为线上远程复试和线下现场复试两种方式。具体的复试办法、操作程序及详细考核要求,将在《河北经贸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明确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考核中,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若未达到该科目满分的 60%,即判定为复试不合格,将失去录取资格。六、录取程序及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 “先一志愿考生、后调剂考生” 的顺序,分批次对合格考生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内的复试考生,将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分别排序,依据复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最终成绩的折算办法、录取的具体规则等细节,将在《河北经贸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中详细说明,考生需以该方案为准。七、学制、学费、住宿及奖助政策(一)学制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专业的基本学制均为 3 年。若国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后续发布新的学制调整文件,将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二)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培养,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招生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7000 元 / 学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1)工商管理(MBA):20000 元 / 学年;(2)公共管理(MPA):20000 元 / 学年;(3)会计(MPAcc):20000 元 / 学年;(4)工程管理(MEM):20000 元 / 学年。上述学费标准若有调整,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的最新标准为准。(三)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除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均需入住我校学生公寓,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住宿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最新标准为准。(四)奖助政策全日制招生专业(具体以学校最新发布的奖助文件为准):(1)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 / 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2)设立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 20000 元 / 生,按国家下达指标评选;(3)设立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及评选办法见学校文件;(4)设立研究生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岗位,获得相应劳务报酬。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奖助政策以国家、河北省及学校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八、学习方式与毕业就业(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各专业具体学习方式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二)毕业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按定向协议约定的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单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若未按要求转递档案,学校将不予注册学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后,考生人事档案无需转至我校,仍由定向单位保管。(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离职争议等问题,由考生自行与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关于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的相关政策,若国家后续发布调整文件,将以最新政策为准。九、温馨提示及其他事项各专业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查询。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也不出售考试参考书。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无论在报名、考试、录取哪个阶段被查实,均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需确保在 2025 年 10 月(报名阶段)至 2026 年 9 月(入学阶段)期间准确、有效,以便接收学校发送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设计专业自命题考试科目 “专业测试 (专业表现)(812)”,除普通书写、绘图文具外,仅允许考生携带直尺、曲线尺、圆规,无需携带彩笔、马克笔等其他特殊工具。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信息(含通知、通告、方案等),均会第一时间在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定期登录网站查询,避免错过重要信息。本须知未尽事宜,或内容与教育部、河北省后续发布的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北省的最新文件和通知为准。2025-10-23 14: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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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开始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一、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三)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四)对学术研究拥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有成为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潜力;(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无任何处分记录;(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七)入学前必须完成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八)申请医学学位推免生,除满足上述(一)至(七)项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纳授予医学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仅接收本科毕业于学制 5 年及以上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仅接纳 5 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被录用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需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九)申请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申请)。(十)其余申请条件需符合各院系 / 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推免生接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二、申请流程(一)招生专业查询申请者需查阅报名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免预报名 / 报名通知及接收办法,了解推免生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也可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查询。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将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需查看各招生单位官方网页发布的推免预报名 / 报名通知,按照招生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例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并完成报名。各招生单位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然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者必须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以及申请身份真实有效。若经核查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若申请者存在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要求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是推免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者需在 9 月 18 日起,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等相关操作。申请者需在 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流程。各招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有所不同,申请者需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在 “推免服务系统” 及官方网页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上查阅。三、初审与复试(一)初审各招生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会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二)复试各招生单位会依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保证公平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申请人需按照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按时参与复试。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的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申请者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供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需交至招生单位存档。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需根据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四、录取与公示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各招生单位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需在各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更改录取志愿,也不得撤销待录取。10 月 22 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的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各招生单位官网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体检与复审(一)体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后,在各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并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二)复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时毕业。拟录取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已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六、其他事项(一)招生类别及相关情况说明推免生的招生类别通常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等国家专项计划的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各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中的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可招收直博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招收直博生。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包括违约)的 “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二)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以各专业规定为准。直博生的学制为 5 年。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的规定为准。(三)学费及奖助金推免生入学时均需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 - 公开事项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查阅。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推免硕士生可申请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院两级设立的奖助金及捐赠类奖助金。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可参考学校相关规定。七、联系方式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各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各招生单位官网查询。2025-09-09 16: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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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邮电大学报考点公告在正式办理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手续前,所有考生须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出台的相关招考要求,以及西安邮电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报考点与目标招生单位公布的全部公告内容。考生需严格依照各项报考规范完成报名流程,因未按要求报名导致的各类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网上报名相关安排网上报名是硕士研究生报考的核心环节,考生需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与操作规范,确保报名信息有效无误。(一)报名时间划分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1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该阶段为系统测试期,报名信息同样有效);社会考生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2 日至 13 日,每日操作时段为 9:00—22:00;统一网上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需注意,预报名期间填写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具备正式效力,网上报名阶段无需重复填报。(二)学历(学籍)校验要求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校验结果。若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后续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因毕业院校名称变更导致校验不通过的考生,在选择毕业院校时需勾选 “其他” 选项,手动录入毕业证上标注的毕业院校全称;往届生填写毕业时间时,需与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显示的毕业时间完全一致。(三)报名信息修改与填报规范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提交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阶段结束后,所有报名信息将锁定,无法再进行修改,且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申请。(四)报考费缴纳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足额缴纳报考费,未完成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网上确认阶段一律不接受补缴报考费的申请。二、报考点选择规则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点设置在长安校区,仅接收符合以下类别要求的考生,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若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将无效,我校无法为其办理网上确认。(一)可接收的考生类别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往届生(含户籍在陕或工作单位在陕两类情况);符合以下四类条件的社会考生:第一类: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陕西省内往届生;第二类: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包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陕西省内往届生;第三类: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四类: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包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在陕往届生身份认定与材料要求“在陕往届生” 包含两类情况:一是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的考生,二是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的考生。其中:户籍在陕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作为证明材料;工作在陕的考生,需额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具体要求将另行发布通知)。报考点将依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对考生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若核查出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的情况,将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三)不可接收的考生类型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考试过程中需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三、网上确认流程与材料要求网上确认是报名生效的关键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与信息确认,逾期未完成将导致报名无效。(一)确认时间与通知渠道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操作方式及详细要求,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官网动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二)不同类别考生的补充材料要求在陕工作的社会考生(因工作原因无法返回户口所在地考试,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需额外准备以下材料,且缺一不可:最近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最近 3 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条(需加盖工作单位财务部门公章)。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准备以下材料原件:高职高专阶段毕业证书;进修完成 6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三)确认流程与责任说明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若核验过程中需补充材料,需按要求及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逾期不予补办。四、准考证打印与使用规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的重要凭证,需严格按照要求打印与保管。(一)打印时间与渠道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二)打印与使用要求打印《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五、特殊情况说明与注意事项(一)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主动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提交申请,以便我校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二)报考点容量限制与报名建议当网上报名人数接近我校考点最大容纳量时,考点将停止接收社会考生报名,此时考生可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范围内,重新选择其他报考点完成报名。因此,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建议尽早完成报名,避免因名额满额无法报名。(三)信息获取与通知责任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我校报考点官网及目标招生单位官网,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流程及各类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我校考点的相关信息及研究生招生动态,均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类公告与通知,我校研招办不负责向考生本人单独发送通知。(四)其他未尽事宜本指南未涵盖的内容,均以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发布的规定为准。2025-11-05 1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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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东电研发〔2023〕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通知如下:一、推免范围“推免”范围仅限于我校2026年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二、推免条件满足“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推免条件。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1.2025年9月1日前,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本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并在学院内进行宣传及公示。2.2025年9月3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3.2025年9月5日前,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管理办法”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针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见“管理办法”第十条)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中制定的推免名额分配办法确定初选名单。4.2025年9月8日前,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5.2025年9月9日前,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成立专家组进行思想品德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6.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鉴定结果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的拟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7.2025年9月14日11:00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生名单》、学生成绩单及佐证材料、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8.2025年9月15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向研究生院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2025年10月12日前(具体时间待定),学校统一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各学院需提前做好复试试题命题等准备工作。10.校外申请推免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其他事项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规范执行相关推免政策。推免工作应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择优选拔、保证质量。2.各学院要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相关事项均由推免工作小组进行会议审议。3.各学院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4.各学院要制定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5.各学院应加强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6.推免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电子版均应通过校内OA系统发送,其他系统发送无效。联系人:郎老师电 话:0432-64806432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1日2025-09-18 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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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推进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概念与要求(一)有关定义推荐免试是国家依据相关政策,针对部分高校按既定规则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核实其免予初试的资格后,由招生单位直接组织复试(综合考核)的人才选拔方式。本办法中的 “接收”,具体指招生院系对报考本院系且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开展复试与录取的相关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各招生院系涉及的各类硕士、博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均需遵循本办法执行。(二)工作要求推免接收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各招生院系需高度重视。工作中要做到全面考察考生情况、综合评价考生素质、择优挑选合适人才,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同时需制定科学、规范且明确的接收标准与工作流程,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公示制度,保障接收工作严肃合规、平稳有序推进。接收工作需全面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其中以 “德” 为首要标准,将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包含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考核重点还包括对学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兴趣以及创新潜力等方面的评价。二、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该推免资格需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有效性。此外,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与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为人诚实守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行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满足所申请院系提出的其他条件,具体内容可查阅各院系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报名通知。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需同时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以及相关专项文件的要求。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一)申请方式申请人需依据教育部规定,在我校各院系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分别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具体安排与填报方式请查看各学院网站通知)和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两个平台填写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并缴纳复试费用,且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系统开通时间与填报时间将由各院系另行通知,申请人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微信订阅号以及各院系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二)复试办法及要求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院系推免生的考核工作,需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院系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办法,并按规定向考生公开。命题、评卷等相关工作需参照我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院系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后,需将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同在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公布,同时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指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参加复试。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已完成注册的学生证;(2)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单(需包含学业排名证明);(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4)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者其他可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各院系需依据相关办法与规定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做好复试过程记录,且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推免生复试的形式与内容如下:(1)复试形式可采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或其他合适形式。(2)复试内容通常包括:①专业课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等;②综合课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与综合素质等;③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一般需在考核过程中加试一门专业课(具体加试科目以学院要求为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重点考查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兴趣、创新潜力等综合素质。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围绕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展开,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各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对复试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要求请查阅各院系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办法。院系在复试结束后,需汇总复试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向考生公布考核结果。四、组织接收复试结束后,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本院系制定的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办法以及拟招生人数,结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院系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各院系的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学校相关程序提交审议,审议通过后将依据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对拟录取名单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分别向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或报考院系提出。五、其它事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若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及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亦或是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我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取的直博生,还需按照《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完成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未在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的直博生,其录取结果无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需主动申请回避。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不一致,需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2025-09-12 14:58:40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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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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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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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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