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志愿)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复试录取要求,学院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志愿)》。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应用经济学(0202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和工商管理学(120200)一志愿上线考生,现具体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组、技术组、复核组、督察组和应急管理组。
二、复试对象
一志愿初试成绩(含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A类分数线的考生。
所有复试考生须认真学习、全面知晓《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手册》(以下简称“复试手册”),该手册将发至QQ群文件。QQ群名:2025年学硕复试群,群号:627385967,请所有考生务必在第一时间加群,加群时按要求填写备注:专业名称(用简称:管理科学与工程简称“管科”,工商管理学简称“工商”,应用经济学简称“应经”)+姓名,如应经张三,以方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接受考生进群。复试期间的相关信息都将在QQ群公布。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到学院网http://jg.ctgu.edu.cn/查询。
三、一志愿上线人数

备注:后期实际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增加,学院根据增加后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分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其中综合素质包含一贯学业表现考察、面试考察和外语能力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满分20分。考生下载《2025年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大学阶段综合表现信息简表》(见复试手册),按要求填写和准备支撑材料。
2.面试:侧重对考生思想品德、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心理素质、英语能力等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进行考查,满分55分。
3.英语测试:主要测试英语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满分25分。
4.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应用经济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西方经济学说史》;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学专业考试科目为《战略管理》。参考书目见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jg.ctgu.edu.cn/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最新发布。
(二)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
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复试流程

特别说明: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手册》的要求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并按时提交,按照要求参加线下笔试和面试。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复试中考生因自身问题影响考试进程,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供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校后再上交):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6.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7.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
8.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所有考生于复试前将材料1-6按顺序整理并压缩,按“专业名称-姓名 ”命名(如:管科张三),发至邮箱1016718111@qq.com 。如果没有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刘老师,电话:0717-6393231。材料7-8收集整理,打印5份,自己保存(不用发邮箱),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使用。考生一定要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时间以提交邮件时显示的时间为准。
学院资格审核组成员将对考生报考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时,将对身份、学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再次比对核实,若存在问题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 录取办法
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按总成绩排序,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首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若总成绩相同,在招生计划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初试成绩高的考生。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优先录取复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舞弊等行为并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60分)但专业课笔试成绩<5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三天左右在学院网http://jg.ctgu.edu.cn/公布,学院不再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院督查组申诉电话:0717-6392191,邮箱:1711832148@qq.com。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至学院G1707刘老师,不用提交体检报告;若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含)以上公立医院,并将体检报告原件快递至学院(为方便及时收取快件,请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经济与管理学院七楼 G1707室 ,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717-6393231。也可直接将原件送至G1707,交给刘老师。
九、学制与学费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应用经济学(020200)学制3年,年学费8000元。
十、其它
1.咨询电话:
0717-6393231,6392630
2.关于复试相关信息查询网站http://jg.ctg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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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的目的和原则复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评判考生的政治素质、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以及考察考生的管理潜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复试过程中遵循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原则,通过加强对复试环节及录取过程的监督,确保MBA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公平、公正。二、复试工作组织与安排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MBA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名单如下:组长:董直庆副组长:朱力明、戴维奇、张雷成员:孙凯、金琳、孙挺、何俊杰、温璐婷2.成立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察监督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名单如下:组长:陈小芳成员:张维维、诸立超、沈晓云3.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面试组,以确保公平公正,名单不对外公布。三、调剂工作(一)基本原则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二)调剂流程1.学院将及时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若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4.调剂复试考生人员的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统一公布。四、复试工作(一)基本要求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2.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进行复试;3.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2天)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4.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二)复试内容和程序1.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院会于3月27日-28日开始在钉钉平台依次邀请考生确认考生信息、填写研究生复试个人承诺书、上传资料包(即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料),考生应根据平台提示依次确认以上信息,提交资料;第二阶段为考生随机分组,按系统随机确定的复试顺序参加面试;2.复试面试程序(1)身份验证。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身份证;(2)中英文自我介绍;(3)政治理论考察;(4)随机选题。考生在学院准备的复试题库中选取题目编号,由复试秘书开启试题,考生审题并作答;(5)考官提问环节;(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7)复试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8)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五、复试各项规定1.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如下规定:① 面试前确定面试组织方式、面试程序以及录取原则,并事先以公开方式向考生公布;② 面试结果及录取通知将在面试结束后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③ 复试过程中全程录像。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④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2.对面试官严格执行如下规定:① 面试官面试前需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培训;② 面试官中途不得离场;③ 每组面试方式、面试时间、评分标准均统一;④ 面试官必须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六、考场规则1.每位考生根据系统随机分组及排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10:00-下午16:30。复试秘书会按随机确定的复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正常视频连线后,复试秘书会再次进行身份验证(出示身份证),验证无误后方可开始复试。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2.复试面试时,考生应保持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结束面试的考生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向未面试考生透露面试相关信息。未面试考生也不得向结束面试考生询问面试有关内容。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以考试违纪论处,取消录取资格,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考生所在单位。七、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 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我院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必检项目为血常规(含肝功能检查)和胸透拍片。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学院归档备查;5.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6.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7.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八、监督和复议1.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2.学院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3.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九、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08-15 0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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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复试分数线在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1、资格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且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二、其他事项1、复试时间:非全日制项目管理硕士:3月23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3月28-30日(政治理论、管理案例分析笔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2、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3、复试笔试参考材料如下(政治开卷考试,请自行准备纸质材料,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其他科目为闭卷考试)政治理论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项目管理硕士参考教材:《项目管理》(第2版),骆珣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吉林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https://zsb.jlu.edu.cn/info/3062.html)5、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在近期电话联系考生。6、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它要求等另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众号有关复试的通知。7、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8、联系电话:0431-85095337,851661239、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2025-07-31 15: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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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推进我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积极进取,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达到优良等级,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位列专业排名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明确规划,且已展现出较强的科研潜质与学术发展潜力。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具备申请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复试阶段将针对性增加对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考查,以评估其专业适配性。二、复试安排与专业分组(一)复试通知与准备学院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将复试具体安排(含时间、平台、流程等)直接通知到每位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需及时主动与学院研招工作人员沟通更新。(二)复试专业分组复试将按报考专业进行分组,具体分组安排以学院最终通知为准,各专业代码与对应面试专业如下:专业代码 020200,面试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 025100,面试专业为金融;专业代码 025400,面试专业为国际商务;专业代码 120100,面试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120201,面试专业为会计学;专业代码 125300,面试专业为会计;专业代码 120202,面试专业为企业管理;专业代码 120502,面试专业为情报学;专业代码 125500,面试专业为图书情报。三、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一)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开展,复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可核查。面试内容:重点围绕三大维度展开,具体如下:(1)专业知识掌握: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评估专业基础扎实程度;(2)外语水平:通过外语问答、专业术语翻译等形式,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外语应用能力;(3)综合素质:涵盖考生本科在读期间的科技创新成果(如论文、专利)、学科竞赛与课外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各类荣誉表彰,以及其他能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经历。跨学科考生专项考查:针对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学院将围绕报考专业知识点建立综合问题库,在复试中进一步考查其基础知识能力与专业水平,确保其具备后续学习的基础条件。(二)复试程序资格审查与分组:学院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按报考专业完成复试分组;复试通知与组织:各复试组秘书将提前联系考生,确认线上面试平台操作细节,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开展复试;复试记录与存档:复试过程中,复试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考生复试表》;面试考核的录音录像资料将统一存档保管,作为后续核查依据。(三)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由复试组各位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考核组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填写综合考核评语,明确考生的优势与发展潜力。四、录取办法录取排序规则:各专业以考生复试成绩为核心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补充复试说明:若学校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考查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以最终补充复试成绩为准。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1)我院预推免面试合格且已收到 “预录取” 短信通知的考生,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需准确填报此前面试通过的专业志愿;(2)学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立即登录系统接收并确认通知,逾期未接收、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若出现考生放弃资格的情况,学院将按该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志愿或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五、联系方式(一)复试工作咨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5-84304011(二)考生申诉渠道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4315478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南京理工大学某学院2025 年 9 月2025-09-26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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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针对多个专业进行了调剂拟录取工作,涉及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以及项目管理(代码125602)。经过初试、资格审核以及复试等一系列严谨的流程,第一批次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已经顺利确定。二、名单公示现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上述专业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可查看附件。在调剂过程中,125300会计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调剂指标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以及复试表现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合理。三、公示时间本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51-62904985、62904987、62902867、62904902。四、公示单位本次公示由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负责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9日。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关注公示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2025-08-21 1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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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续事项全攻略各位成功通过复试的准研究生们: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保障大家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就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档案转移等核心环节明确如下要求:一、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确认学校计划于6月上旬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配套材料。邮寄地址默认以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地址为准。若需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请务必在5月13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mis.aust.edu.cn/ksxt/login.aspx)更新个人邮寄信息。特别提醒:应届考生建议将邮寄地址设为本科毕业院校,便于后续学籍档案转移等手续办理。二、学籍档案调转流程调档函的抬头单位将依据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档案保管单位生成。考生需提前核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确保信息准确(名称错误将导致调档失败);若档案单位发生变更,须在5月20日前将修改申请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zb@aus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档案单位更改”,内容需包含准考证号、姓名、原档案单位、变更后档案单位。(1)档案寄送规则非定向考生:凭调档函到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转档手续,需督促档案部门在7月5日前将档案寄至我校对应学院(邮寄地址及接收人见附件“调档函模板”)。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套材料。非全日制考生:按教育部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人员,学校不接收其学籍档案;定向考生需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一式三份签章完善的协议书至学院。联合培养考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的联合培养考生,档案需调转至录取专业所属学院。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所有非定向研究生均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具体要求如下:(1)党组织关系转接省内考生:安徽省内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线上转接,无需纸质介绍信(特殊情形除外)。考生原党组织需将关系直接转至“中共安徽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XX为录取学院名称),转接原因备注“考取XX专业2025级研究生”。省外考生: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线上转接(流程同省内考生),同时原党组织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登记表。入学报到时,考生需持纸质材料到录取学院报到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为“中共安徽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本校应届生:党组织关系通过校内系统按流程完成转接。预备党员特别提醒:若转正期限在入学报到前,须在原单位完成转正手续后再转接组织关系,否则学校不予接收。(2)团组织关系转接共青团员需在入学报到前,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关系转出申请,转入组织选择“团安徽省委→安徽理工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审核后完成转入。四、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入学报到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迁入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学生集体户”。省内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办理迁移。省外考生: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办理(江苏、上海、浙江考生可自愿选择“长三角一体化户口网上迁移”,办理前请致电淮南市政府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554-6262110咨询)。重要提示: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交,且须确保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件(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需完全一致,同时将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合并复印一份交至保卫处。五、其他注意事项请勿提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务必确保入学报到时证件在有效期内。如有其他疑问,可关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最新通知,或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邮编:232001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13日2025-08-26 16: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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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制定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做好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复试录取办法,统筹开展学校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博士招生命题工作,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笔试及面试组织实施,负责总成绩计算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三)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招生学院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招生学院与工作人员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三、工作原则(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五)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超计划录取,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四、资格审核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及材料评审要求如下:各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核的责任单位,依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系统网报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二)资格审查内容:1.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身份证、年龄、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要严格核查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3.《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管理部门盖章,如果考生没有工作单位,则由保管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如实填写并盖章。若发现考核表中有作假者,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6.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必须进行全脱产学习。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三)考生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招生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五、材料评审及笔试工作(一)“申请-考核制”考生。各招生学院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材料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打分。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初审成绩。(二)“普通招考”考生。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笔试考核。笔试科目为:1001《英语》(无听力部分)、2001《中医基础综合》和3001《中医临床综合》。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5月22−23日,考试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各招生学院依据材料初审成绩和初试成绩,将进入复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六、复试和综合考核(一)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和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二)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学科的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申请考生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创新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等方面。(三)面试内容及要求1.达到我校报考条件,通过考核初审或初试,最终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2.各招生学院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面试。3.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学院须在面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4.面试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如下:(1)考生PPT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计划:内容包括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已获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注:不得提及毕业院校、导师姓名、考生姓名)。重点考核考生科研思维能力。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2)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科研能力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的熟悉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与潜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面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面试程序须严格规范,学院监察工作小组要全程参与监督。各学位点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综合考核评分、情况记录表。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6.同一学科(专业)各专家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7.面试时,若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且明确表示不再补充作答时,可提前结束面试。8.在面试现场,所有教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交由学院监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面试过程中严禁出现教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面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9.面试期间,各招生学院所有面试考场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面试考场视频在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存档备查。七、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一)学院组织“材料初审”(“申请-考核制”考生)或“初试”(“普通招考”考生)后,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打分或初试评卷结果,及时公布考生成绩(折算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二)学院组织面试结束后,需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计算出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对考生进行考核结果排序。(三)排序原则:1.按照分专业、分方向进行排序。2.在同一专业和同一方向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四)入学考核总成绩构成1.“申请-考核制”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材料初审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材料评初审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2.“普通招考”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八、录取(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1.执行专业方向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2.按各专业各方向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3.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意见和拟录取名单。4.若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研究方向内按顺序递补。5.若某研究方向无人考核合格,出现招生计划空缺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在每位导师招生总学生数不超过2人的基础上可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其他导师,考生则按入学考核总成绩排序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为:(1)不得跨类别和跨学科进行调剂,只能在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内调剂;(2)空缺招生计划优先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储才计划”导师;(3)若同一专业无“储才计划”导师,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4)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内仍未完成调剂,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非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与调剂。6.学院负责在录取前再次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材料评审和评价结果、综合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对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面试成绩、录取提出质疑时,其报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二)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三)录取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体检及收费(一)体检招生学院考核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二)复试费收取事宜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环节。考生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 ,已支付的初试费和复试费不予退回。十、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三)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招生考试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四)本人、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科试题的命题,不得接触当年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人员名单等涉密材料,不得知晓命题、面试等工作安排情况。(五)导师只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无权做出对考生是否录取的承诺。如果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将由导师自行承担。(六)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在录取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得泄露考生成绩、考试过程、排名等情况。(七)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面试时间和安排等信息。(八)学院考核结束后,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校监督员、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九)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各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考核监督和复议(一)保密要求考核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在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前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人员不得提前对外公布。(二)回避制度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核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三)考核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处对考核工作实施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面试现场进行检查,加强监督和管理;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四)考核复议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招领导小组决定。十二、附则(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三)本办法自我校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发布以后自行废止。(四)监督电话:学校研究生处0871-65918241学校纪检处0871-65918263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09-08 15: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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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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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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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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