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北工业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22日举行。湖北工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4205)考生4100余人,考场分布在学校教学楼二、三、七栋。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
1.初试日期及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统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9XX代码科目考试时长以准考证标注时长为准。
2.考试地点:教二考区(教二楼1--5楼,从教二楼西门进入)、教三考区(教三楼1--6楼)、教七考区(教七楼2--3楼)。
3.考场位置:考生可于2024年12月20日(考前一天)上午9:00以后,网上查询考场对应楼栋教室,考生务必熟记考场教室,避免考试当天延误考试时间。12月20日当天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了解考场具体位置及进出路线,但不得进入考场楼栋内(封闭区域)。
二、考点入场要求
1.有序进入考点。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根据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日上午6:30起,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考生进入校园后,请根据准考证考试地点信息确认所在考试楼栋。
2.存放手机、计算器等物品并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计算器等电子产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要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通讯工具等智能设备检查。若无法通过安检,需寄存以上物品后重新排队入场,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考试当天考点在考试楼栋附近设置手机集中存放点,考生请保管好存放凭证,当次考试结束后回至原地取出存放物品,并有序离开楼栋。
3.入场身份验证。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可进入入场验证通道。各考区楼栋前均设置有入场验证通道,请考生携带个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合理选择通道接受“入场身份验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合格后再进考场大楼。身份证遗失的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选择应急通道拍照确认身份后再进考场。无纸质准考证的,或无居民身份证且无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的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4.安检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前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考场门口接受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5.倡导绿色出行。校内及学校周边停车位有限,建议考生尽量不要自驾车赴考,避免因停车困难、交通拥堵等影响考试。入校车辆须遵守学校交通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
三、考场相关规则
1.请考生管理好自己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智能安检门接受检查之前,主动将手机关机后交至手机存放点集中存放。考生在进入考场教室安检之前,主动将考试文具以外的其他物品放置于考场外的“物品存放处”。开考后,被检查出携带有违规物品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当次各科考试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
2.考生迟到15分钟后(以考试楼栋警戒线为界),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考场的学生即可以离开考点,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3.考场统一配备电子时钟。本考点不提供考试文具,考生可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三角板等文具,以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草稿纸、图片、资料、计算器、手表等各类计时工具、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或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已携带的一律放在考场外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开考后,凡将具有发送或接收无线电信号通讯功能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等带到考场座位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均按作弊处理。
4.考生须在试卷及答题卡(纸)的指定位置正确填写报考单位、姓名、考生编号,并填涂“考生编号”信息点。每张答题卡正反面均有姓名填写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完整。
5.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根据监考员要求立即停止答题,并做交卷准备。全国统考科目:考生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按顺序放在桌上。自命题科目(一人一袋独立包装的试卷):考生将试卷和答题纸一并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在封条上签名。小信封在上、草稿纸在下置于桌上。监考员逐个收取所有材料、清点无误,允许考生离开后,考生才能离开座位。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考生一律不得带走。
6.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初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按照考场规则要求参加考试。
四、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必须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楼栋外设置有手机存放处、智能安检门、入场验证系统,标准化考场内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并开启视频监控智能巡查(请考生规范考试行为),同时使用5G信号屏蔽仪以及金属探测器等多种防作弊设备,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作弊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2.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
3.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考点将立即报警,将涉嫌违法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24年12月11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书写任何字迹,盖过“已验”印章的准考证中途不得更换。
2.考场所在楼栋每层楼均提供饮用开水。
3.考试期间请考生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要求,按照指定路线进出学校,离开考场后不得在校内逗留或聚集。
预祝各位考生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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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教学 [2006] 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 12 号)、《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南林教 [2024] 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和实施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由我院具有管理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审核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小组成员总人数为单数,一般不少于 5 人。第三章 基本原则第三条 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第四条 推免工作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学习能力,注重一贯表现,在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考核重点的前提下,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综合考查。(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四)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尊重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加大违纪惩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第四章 推免条件第五条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拔推免生:(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三)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平均成绩达标(依规免于按该《标准》参加体能测试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或具有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学生除外),具有继续学习深造的体能基础。(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年的全部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生超出规定学分要求修读的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除外,对超出规定学分课程的认定:按修读课程时间先后顺序,按倒序确认);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8,且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30% 以内;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 425 分。(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六)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第六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推免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相关选拔和推荐规则按本办法第十条执行。第五章 名额分配及使用第七条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综合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特色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学院将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锚定学院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学院学科专业布局,学院重点发展和布局的学科专业及一流学科专业给予重点支持。第八条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各专业、各班级的推免比例或名额。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学生,占用学院名额直接推免:(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5] 3 号)的有关精神,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免。(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直接推免。(三)参加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的学生,可直接推免。第六章 遴选规则第九条 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一)学业综合成绩以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予以认定。(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涵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五个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总分不得超过 10 分,加分方式详见《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规则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时间跨度为从学生入学起至推免当年的 8 月 31 日止,学院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体系,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竞赛、刊物(如列入中国科学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期刊等),学院将不予认定。第十条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CSSCI、CSCD、SCI、SSCI)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第一责任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二)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 3 名以上学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认定。(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四)学院成立由不少于 3 名校外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鉴定意见明确并经专家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后报学校审批。第七章 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按照有关要求及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院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公示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含学院推免名额及分配方案)。(二)学院公布本学院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及其在本年级本专业的排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申请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的支撑或证明材料。(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对申请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的支撑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通过 CET-6、获得国奖、省政府奖学金、省三好、校三好的学生。最后确定学院拟推免名单,同时将有关材料保存备查。(四)学院通过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渠道公示拟推免名单和申诉渠道,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免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学业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在本专业所有推免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者必须明确注明,同时公示 3 名以上本专业教授的推荐材料、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或证明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等)。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书面作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学院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按前述程序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五)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查,并在校内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与各学院公示内容一致。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查明情况并向异议人反馈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六)推免名单确定后,学校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七)通过上述程序选拔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第十二条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其推免资格。被确定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八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 学院推免工作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相关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四条 学院对推免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事项认真研究,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学院将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之风。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上述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和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有异议的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制)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0871-63862044。第九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 “以上”“以内”“不低于” 和 “不少于” 均包含本数,所称 “以下” 不包含本数。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5-09-05 1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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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暨南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一、招生范围(一)接受考生类别说明暨南大学报考点在考位允许时,接受报考暨南大学、北京大学(除 MBA 和 MPA)考生报名的情况。(二)选择报考点条件暨大 2026 应届毕业生:阐述暨大各校区应届生选择报考点的不同情况。广州市相关考生:分析广州市户籍、就读应届生、实习应届生、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选择报考点需满足的条件。(三)特殊专业报考点规定解释报考暨大 MBA 和 MPA 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的规定及原因。(四)不符合要求的后果强调不符合报考点要求的考生无法确认报名,需承担错选后果,并按当地规定选择正确报考点。二、报考流程(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明确网上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的具体时间及每天的开放时段。关键信息注意事项:说明提交报考信息后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需重新报名缴费,以及填报个人信息的相关要求和后果。(二)网上缴费强调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报名截止前通过指定方式缴纳报考费,以及未参加考试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的规定。(三)网上确认报名信息说明暨南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初步时间范围,考生需按规定方式提供材料并确认信息,具体留意后续公告。2025-10-28 15: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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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初试科目及考试大纲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招生相关政策及我校情况,拟对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初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进行调整。为便于各位考生备考,现将涉及调整的内容公布如下:考试科目调整:电子信息(代码085400)集成电路工程方向,拟将原自命题《863半导体物理》,调整为自命题《809数字电子技术》。考试大纲修改:国际中文教育(代码045300)自命题《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化学(070300)自命题《621无机化学》;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00)自命题《338生物化学》、《801微生物学》;学科教学(数学)(代码045104)自命题《894数学基础综合》;生物(代码071000)自命题《871普通生物学》;纺织科学与工程(代码082100)自命题《881纺织材料学》;翻译(代码055100)自命题《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机械工程(代码085501)自命题《808机械设计基础》。以上新增/修改的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如有其他变化,请以最终公布的《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预计2025年9月中旬发布)为准。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吴老师:0575-88348020,或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智能问答机器人留言咨询http://yjsc.usx.edu.cn/yzw/sy.htm。2025-09-04 10: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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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北航2026年硕士研究生温馨提示(10月20日)依据截至2025年10月19日22时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结合教育部反馈的学籍学历核验结果,现对部分考生进行报考相关事项提醒,涉及的具体考生范围可参考对应清单。一、法律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专项核查要求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与035102法律(法学)两个专业的考生,需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完成专业背景核查工作,经核查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将无法通过报名确认或获取考试资格。具体专业报考条件如下:(一)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报考要求1. 该专业仅限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法学类专业的考生报考。2. 以下三类人员不得报考本专业:一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门类下法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二是专科阶段就读法学类专业的毕业生;三是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法学类专业学历的毕业生。(二)035102法律(法学)专业报考要求1. 该专业仅限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专业的考生报考。2. 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范围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专科阶段法学类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及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二、相关材料提交规范说明1. 需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须通过电脑端登录指定系统进入“硕士初试考生提交材料”通道(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9:00至22:00),按照要求上传清单中“提交材料类别”列明确的各类材料。2. 材料上传完成后,需同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招生邮箱,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报名号+姓名”的格式命名。3.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面临报名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已完成材料提交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耐心等待审核意见即可。相关操作可参考《硕士初试考生提交材料操作指南》(可通过指定途径下载)。4. 除需立即提交材料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应参照清单要求,提前筹备好各类相关材料,为后续的资格校验工作做好准备。三、报名信息填写诚信要求1. 考生须确保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存放单位等关键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隐瞒或虚报情况。2. 因未按规范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全额承担。3.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在报考、录取还是入学后的任何阶段被查实,均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拟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四、报名相关公告阅读要求考生务必认真、全面阅读各类报考相关公告,其中包括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等关键文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全流程操作,避免因遗漏公告要求导致报名确认失败或无法参加考试等问题。2025-10-23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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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报考我校研究生!2026 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约 1000 人,涵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直接攻博(直博生)两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推免生预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须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对本科专业背景、学业基础等方面的要求(具体以专业目录及学院通知为准)。二、接收专业范围预报名专业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的专业,可通过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查询,系统将实时更新可报考专业信息。直博生接收专业:学术博士招生专业及工程博士中的 0856 材料与化工、0860 生物与医药专业,均开放接收直博生申请。专业变动说明:预报名阶段的接收专业仅作参考,实际招生专业以《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公布内容为准,若有调整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三、预报名时间统一时间范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9 月 21 日,为推免生预报名统一时间段。学院特殊要求:各学院(系、中心)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调整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或增设材料提交节点,以学院(系、中心)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四、申请流程及说明(一)系统注册与材料提交系统登录:申请人需登录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 “推免生预报名” 板块,完成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将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号)。志愿填报限制: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生成 2 个报名号,每个报名号仅能填报 1 个专业志愿,需谨慎选择目标专业。材料上传要求:申请人需按申请类别(硕士研究生 / 直博生)准备以下材料,并上传至预报名系统,确保材料清晰、真实、完整:申请硕士研究生需上传的材料: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模板可在研究生院官网 “招生工作 - 下载专区” 获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扫描件(需包含加盖学校钢印的个人信息页及所有注册页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在同一份扫描件中);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为前四年)课程成绩证明扫描件(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大学英语四 / 六级成绩单、其他外语能力考试证书等);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如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申请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经本人及拟报考导师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模板来自研究生院官网 “招生工作 - 下载专区”);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为前四年)课程成绩证明扫描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同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扫描件(同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同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经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来自研究生院官网 “招生工作 - 下载专区”);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同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注:直博生申请人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额外提交上述(1)-(8)项材料的纸质版(A4 纸规格),具体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专项报名说明:报考 “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专项” 的申请人,需参照《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 “校企联合培养全日制工程硕博士” 专项招生报名的通知》要求完成报名,并提前做好复试准备。(二)材料审核与复试安排各学院(系、中心)将定期集中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预报名信息与材料,结合学科需求组织复试考核,具体审核周期、复试时间、考核形式(线上 / 线下)由学院自主确定。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进展:关注申请学院(系、中心)官网发布的通知;登录预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状态、复试安排及考核结果。(三)预报名系统效力说明我校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仅为前期信息采集与沟通的辅助工具,系统内的审核结果、志愿状态不影响最终录取资格。若申请人错过预报名,或相关学院(系、中心)未及时反馈预报名结果,仍可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通过正式系统再次报名我校。(四)正式报名系统要求研招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生报考与录取的唯一正式平台,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申请人无法获得录取资格。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以下操作:提交我校专业志愿;及时接收并确认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具体操作时间与要求以研招网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申请人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五、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3759接收咨询时间: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具体以学校作息为准)(二)各学院(系、中心)联系方式各学院(系、中心)的推免生招生咨询电话、联系人及具体工作安排,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查询,申请人可针对性咨询专业报考细节。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5 日2025-09-28 1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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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复核及政策加分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即将正式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1.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2.成绩查询网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进入“硕士初试成绩查询”页面,选择“辽宁”地区,随后点击“10146辽宁科技大学”进行成绩查询。请使用在网报过程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本校不支持电话查询服务。二、成绩复核1.申请时间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025年2月25日9:00至2月27日16:00期间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方式复核考生请登入http://ustl.yzsystem.cn(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初次使用系统须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填写的个人信息须与研招网报名信息保持一致,注册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一《考生端注册账号使用说明》。登录后点击成绩复核申请,选择对应的复核科目,同时按要求填写《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在成绩复核系统页面下方下载),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系统,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复核申请操作。3.复核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复核内容只包括: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错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学校不接受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申请成绩复核。4.受理及结果反馈统考科目由学校报省招办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复核。复核结果将于2025年3月5日通过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结果查询通知考生,如复核发现成绩有误,学校将电话告知有关考生,成绩无误者,不再另行通知。三、复试相关1.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及调剂相关事宜待2025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2.符合加分政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请符合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于2025年3月15日17点前提交《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身份证正反面和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发送至邮箱lkdyzb@ustl.edu.cn(邮件命名规则:考生姓名+申请加分项目名称)。本校将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文件以及加分名单,对考生提交的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附件【考生端注册账号使用说明.docx】附件【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docx】2025-08-21 18: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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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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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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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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