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华大学报考点(4310)网上确认公告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华大学报考点将实施网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范围
所有符合教育部、湖南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选择南华大学(4310)作为报考点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网上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考生提交上传材料的时间为11月1日上午08:00-3日16: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4日上午12:00前。在此期间,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或扫描教育部公布的二维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报考资料。错过确认时间,系统将拒绝考生确认。
三、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地址
咨询电话:0734-8282310;
现场审核地址为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二办公楼401室招生办公室(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四、网上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详见附件《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华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及标准》。
五、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请考生随时关注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系统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说明已经完成了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六、注意事项
1.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推免生不需要进行网上确认。
2.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3.考生仅能确认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附件【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华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及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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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上海理工大学考点(3101)考试注意事项及须知各位考生: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根据《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97 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4〕43 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要求,上海理工大学考点提醒各位考生按照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一、准考证1.下载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23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二、考试时间1.2024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08:30—11:302.2024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3.2024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08:30—11:304.2024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17:00每门科目开考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三、考场地点考场号 考试地点 入校通道001-021 上海理工大学综合楼 D 区 杨浦区军工路 516 号022-045 上海理工大学综合楼 B 区 杨浦区军工路 516 号046-083 上海理工大学卓越楼 杨浦区军工路 334 号具体教室安排信息请访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注册登录后查 询四、入场要求1.手机、智能产品和无线耳机等电子产品存放地点综合楼 B、D 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存放在综合楼 A、C 区环形走廊手机存放柜;卓越楼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存放在卓越楼地下车库手机存放柜。2.存放要求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关机或静音,并取消闹铃等提醒功能,有序排队存放。自行就近、随机选择一个存放格口,放入并锁好门、收好钥匙。钥匙配有寄存牌,寄存牌上标有存放位置,请务必妥善保管。考试结束后,自行有序取回手机等电子产品,切勿带走钥匙。快速、安全存取,服从现场引导,不冲抢、不驻留。手机存放柜仅适合存放常规尺寸手机和智能手环。3.安检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本次考试将实施智能安检门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方便快速通过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衣服、鞋帽、皮带、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速度。考生应积极动配合考务人员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服从安排、有序入场,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特别提醒,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都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身份核验开考前 60 分钟考生在教学楼入口处进行身份证件验证(人脸识别)。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5.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在考场门口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完成身份复核。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 铅笔、无封套橡皮,自命题科目还可携带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目写明需使用的工具。提醒: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保暖。五、考试须知1.请带好准考证(手机内电子版无效)、有效居民身份证(手机内电子版、复印件一律无效)。2.关于计算器的使用:(1)所有统考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2)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目上的备注为准,如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目未写明的,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3.校内考生尽量将手机和相关设备存放在宿舍,只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区。校外考生建议不携带手机,或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存放手机等电子产品。笔记本电脑、pad 等大件电子设备无法放入手机储存柜,切勿携带。提醒:本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4.考试前,请仔细检查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缺页等情况。请检查信息条形码(长方形)上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本人的相符。请准确粘贴条形码,如有漏贴、不完整、破损等情况,立即举手报告,开考后不再调换。5.掌握好考试时间。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立即停笔;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特别提醒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6.考试时,答题卡涂点必须用 2B 铅笔,其他用黑色签字笔书写。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在答题时务必看清答题卡上的题号标识再进行答题,凡不在正确题号位置答题的,后果自负。7.诚信参加考试。考场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期间,教育、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对考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切莫以身试法!六、其他须知1.考试期间学校不提供停车场地,学校周边交通可能会因大规模考生汇集引发拥堵,请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和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建议至少提前 60 分钟到达考点,以保证顺利应考。2.考试期间,考生须从对应的校门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试两天禁止校外人员进校。3.午餐期间,除第五食堂外所有餐厅均可用餐,非考试用教学楼可供休息。教学楼、餐厅具体位置见附件地图。4.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信息。2025-09-18 1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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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网上确认须知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5〕24号)和《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文件精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实行网上确认。为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报考点网上确认对象符合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接收考生范围、网报时选择“4228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且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本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为:(一)武汉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武汉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武汉工程大学(招生代码:10490)的考生。(二)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注意: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报名。本报考点网上确认时,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武汉市户口的须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非武汉市户口的须提供武汉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或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武汉市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严格按照范围选择报考点。若考生自身条件不符合其选择报考点的接收范围,网上确认将无法通过,报名不成功将无法参加考试。二、网上确认时间及考点审核时间考生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网上确认环节。 电脑端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手机端微信公众号:“研招网”。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00-11月5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材料),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补充材料)。报考点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11月6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登录研招网,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报考点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确认成功。在审核期内,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补充相关材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确认成功。逾期不再办理确认手续。建议考生不要在网上确认上传材料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错过网上确认。 审核结果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 24 小时内出审核结果,遇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将适当延时。请考生及时关注确认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提示“审核通过” 的考生,请认真准备参加考试。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及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三、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2025年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详见附件。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本报考点将通知考生在11月5日-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请所有考生在11月2日-6日保持电话畅通,现场确认将在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考生不予现场确认。1.学历存疑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报名信息样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身份存疑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报名信息样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点工作人员在审核考生资格时,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报考的,将通知公安机关。 四、网上信息注意事项1.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2.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3.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研考中作弊被停考,且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4.及时上传补充材料。考生登陆研招网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5.网上确认期间,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符合要求等,报考点审核网上确认将不予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仍可以拒绝其报考。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上传材料准确完整。6.考生应考虑网上确认期间资格审核和审核可能不通过时修改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合理安排本人上传网上确认材料的时间,按照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要求在其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则网上报名无效。7.考生要妥善保管本人居民身份证,可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要求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所有考生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刷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8.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照片、证件、证明、凭证等图片材料,不得上传虚假、无关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图片材料,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网上确认审核将不予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9.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须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或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使用鄂汇办APP,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10.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五、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12月23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六、考试时间与地点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注意事项:我省不统一订购考试文具,请考生自行携带文具,考生可携带的文具种类和数量规范如下:“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3支; 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等。 招生单位有其他文具要求的,按照准考证的相关信息自备。七、本报考点信息报考点代码:4228 网址:https://yjs.wit.edu.cn咨询电话:027-87940025 (工作日8点至12点,14点至17点)办公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教育教学综合楼416室2025-08-27 1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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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教学 [2006] 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 12 号)、《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南林教 [2024] 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和实施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由我院具有管理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审核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小组成员总人数为单数,一般不少于 5 人。第三章 基本原则第三条 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第四条 推免工作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学习能力,注重一贯表现,在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考核重点的前提下,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综合考查。(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四)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尊重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加大违纪惩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第四章 推免条件第五条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拔推免生:(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三)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平均成绩达标(依规免于按该《标准》参加体能测试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或具有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学生除外),具有继续学习深造的体能基础。(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年的全部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生超出规定学分要求修读的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除外,对超出规定学分课程的认定:按修读课程时间先后顺序,按倒序确认);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8,且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30% 以内;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 425 分。(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六)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第六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推免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相关选拔和推荐规则按本办法第十条执行。第五章 名额分配及使用第七条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综合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特色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学院将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锚定学院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学院学科专业布局,学院重点发展和布局的学科专业及一流学科专业给予重点支持。第八条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各专业、各班级的推免比例或名额。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学生,占用学院名额直接推免:(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5] 3 号)的有关精神,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免。(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直接推免。(三)参加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的学生,可直接推免。第六章 遴选规则第九条 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一)学业综合成绩以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予以认定。(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涵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五个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总分不得超过 10 分,加分方式详见《综合素质评价加分规则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时间跨度为从学生入学起至推免当年的 8 月 31 日止,学院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体系,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竞赛、刊物(如列入中国科学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期刊等),学院将不予认定。第十条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CSSCI、CSCD、SCI、SSCI)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第一责任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二)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 3 名以上学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不纳入特殊学术专长认定。(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四)学院成立由不少于 3 名校外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鉴定意见明确并经专家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后报学校审批。第七章 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按照有关要求及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院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公示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含学院推免名额及分配方案)。(二)学院公布本学院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及其在本年级本专业的排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西南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申请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的支撑或证明材料。(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对申请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的支撑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通过 CET-6、获得国奖、省政府奖学金、省三好、校三好的学生。最后确定学院拟推免名单,同时将有关材料保存备查。(四)学院通过学院公告栏及网站等渠道公示拟推免名单和申诉渠道,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免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学业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在本专业所有推免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者必须明确注明,同时公示 3 名以上本专业教授的推荐材料、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或证明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等)。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书面作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学院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按前述程序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五)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查,并在校内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与各学院公示内容一致。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查明情况并向异议人反馈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六)推免名单确定后,学校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七)通过上述程序选拔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第十二条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其推免资格。被确定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八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 学院推免工作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相关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四条 学院对推免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事项认真研究,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学院将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之风。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上述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和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有异议的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制)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0871-63862044。第九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 “以上”“以内”“不低于” 和 “不少于” 均包含本数,所称 “以下” 不包含本数。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5-09-05 1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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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南林业大学(10677)报考须知一、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报考条件2024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386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13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28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5人,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数(包含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对分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和报考条件请查阅《西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西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网上报名(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要求选择适合本人报考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往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负责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四)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填能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定向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不予报名确认和考试。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报名时未提交上述信息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8.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加分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密切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五)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网上确认时间一般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和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时间为准。2.网上确认时需按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一般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户口、居住证、工作证明有要求的,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供本人户口本(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推免生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四、初试考试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考前十天左右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五、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863605网 站:http://yjsy.swfu.edu.cn/微信公众号:西南林业大学研招办,swfuyzb2025-09-05 16: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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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BA报考指南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二、报名程序(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二)报名时间及相关规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为准。(http://yz.chsi.com.cn)三、考试方式(一)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工商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复试方式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口语(3)专业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二)考试时间1.初试:初试的相关安排以教育部、考生网报时选定的考点安排为准。2.复试:复试的相关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处的通知为准。四、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五、政审与录取(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录取。(二)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相关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六、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一)收费标准1.学费:每年28000元,两年总计56000元2.住宿费:按入住宿舍标准和实际在读年限收取。(二)奖助学金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符合相应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2.学校对考取博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给予奖励。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2025-09-02 14: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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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统考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重要提示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深圳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深圳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已完成截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报考本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网报数据初步筛选工作。现将初步核查中发现的、可能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请涉及的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一、报考信息修改及报名相关要求经初步筛选确定的可能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已完成整理,相关考生需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核对与修改;若需重新报名,原缴纳的报名费将在11月按原支付路径退回。特别提醒: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将无法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后若因不符合条件被禁止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二、证明材料准备及提交说明(一)信息核对无误考生的材料准备若考生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后,确认自身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后续的网上确认环节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请务必妥善留存。(二)特定考生的材料提交要求1.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及规范如下:需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曾用名页)、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重号/销号证明、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提交规范:所有材料需保证关键信息(如证件号码)清晰可辨,单份材料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M。三、主要报考条件不符问题说明除上述学历(学籍)校验及专项计划报考问题外,本次初步核查还发现部分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情况,具体问题分类说明如下:(一)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不符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未满足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存在两类问题:一是报名前所学专业非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除外);二是可能存在毕业专业填写错误或报考专业选择错误的情况,需重新核对。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与该专业学位报考要求相悖。(二)管理类专业学位工作年限不符1.报考我校教育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未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要求,即本科毕业时间晚于2023年9月1日,不符合报考条件。四、特殊情况说明对于因个人原因修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中,必须使用最新的有效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完成报名操作。此类考生若收到“查无学籍学历”的系统提示,可暂时忽略该提示,重点确保报名信息与当前有效证件信息一致。请全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及相关条件,如有疑问可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后续报考及考试环节。2025-11-12 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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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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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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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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