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总则定位
本细则旨在规范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博士招生工作环节。
二、组织管理机制
1.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含学科带头人、资深教授及纪检代表,全面统筹录取政策落地与过程监管。
2.下设考核专家组与监督小组,分别负责专业能力评估、学术成果审核及全程纪律督查,确保公平透明。
三、招生计划与准入门槛
1.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重点面向经济学、管理学前沿领域选拔学术型人才。
2.报考者须满足:
(1)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取得);
(2)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含录用通知);
(3)外语水平达CET-6≥425分或托福≥80分等同等要求。
四、申请考核流程
1.实行“网上报名+材料核验”双轨制: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基本信息;
(2)于2025年X月X日前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包(含学历证明、科研成果清单、推荐信2封)。
2.资格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评分排序,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考核设计
1.初试科目:
(1)外语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综合(涵盖经济学原理、管理统计学等,满分150分)。
2.复试实行“三维评估”:
(1)学术汇报(15分钟PPT展示代表作及研究计划);
(2)深度面试(专家提问科研潜力与逻辑思维);
(3)思想品德评价(占比10%,实行一票否决)。
六、录取规则
1.总成绩算法:
初试权重40% + 复试权重60%(学术汇报占25%、面试占25%、外语听力占10%)。
2.录取优先级: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优先考察科研创新力(如高水平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参与经历)。
3.有以下情形者取消资格:
(1)单科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
(2)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符合学术从业标准。
七、监督与信息公开
1.设立举报专线(0554-6683398转纪委)及电子邮箱(jgskx@aust.edu.cn),24小时受理异议申诉。
2.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动态公布:准考名单、成绩排名、拟录取结果等核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补充说明
1.调档与培养:
录取新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资格;奖学金评定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如有条款冲突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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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做好复试录取管理和考核组织工作,充分落实招生主体责任。3.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原则,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复试的人才选拔作用。4.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调剂工作管理,规范调剂流程,提升调剂服务水平。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二、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学院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的一致性。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学院结合以往网络远程复试经验及设备性能,自主确定网络复试系统,复试平台应支持“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二)复试分数线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学校相应招生学科门类(专业)规定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三)复试名单1.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2.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四)复试时间及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由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确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需将确定的复试时间及安排及时告知所有复试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在所有复试考生完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后,方可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五)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学院应组织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保存电子版。(六)考生复试要求1.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2.考生应按复试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考核,严禁手机等电子类设备带入复试考核现场。3.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应提前熟悉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演练,复试场地应为光线充足、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空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或旁观。具体要求参照《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七)复试考核要求复试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和专业课考核两部分。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含考生电子材料)和视频资料复试结束后,需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备查。1.综合面试(1)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2)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相关材料或课程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②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③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专业课考核(1)专业课命题要求按《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陕科大校研〔2019〕15号)执行。(2)采用其他专业课考核形式的学院,应结合招生学科特点,务必精准施策,确保专业课考核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考核办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执行。(3)复试专业课按照《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本科毕业生确定1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专业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总成绩计算办法(一)总成绩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权重和各分项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二)总成绩汇总各学院严格按照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三)总成绩公示总成绩名单由学院负责对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监督。四、调剂工作(一)基本要求1.各学院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调剂办法。2.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3.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各学院调剂办法。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二)分数及科目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5年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学术要求。4.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相关规定。(三)调剂名单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四)调剂程序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2.各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点击“同意复试”。4.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公告。5.学院应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五、体检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录取及信息公开(一)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类型招生计划数。(二)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取得拟录取资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招生录取学院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五)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七、违规处理及复查(一)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监督电话及信箱(一)校纪检监察机构1.电话:029-861680542.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编710021(二)研究生院1.电话:029-861682002.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213.电子信箱:yjszs@sust.edu.cn2025-08-13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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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学校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命题复试小组和复试专家组的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纪委书记、副院长(分管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MBA教育)、副院长(援疆)(二)复试小组 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学院按专业成立多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为5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1 人(不可兼任),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 (三)督察工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督察工作小组,督察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保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保障小组,保障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所涉及的现场布置、设备调试、耗材准备,及其他支持、服务和保障工作。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 复试时间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3月27日-3月31日;全日制:3月27日-4月2日 2. 场地安排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至善楼4楼工商管理学院。 (2)工商管理: 资格审核:3月27-28日在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3月31日在知行楼9楼。 复试地点: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财经大学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且资格审核通过。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或专业(领域)特点确定。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学术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科目《管理学》,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⑤加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企业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及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供应链管理》。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综合能力考核*40% +专业笔试成绩*4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 综合能力考核*60% +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2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 严格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 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 (6)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3. 加分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是否具备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并计入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四、调剂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具体政策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五、录取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六、体检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相关附件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5-08-15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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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MBA、MEM、MPAcc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陕西省以及《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相关文件要求与精神,现将2024年长安大学MBA、MEM(125601)、MPAcc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复试分数线二、复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核形式为面试和笔试。1.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笔试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1)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概论(第6版) .尤建新,邵鲁宁.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2)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丁士昭,第2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2年10月出版。(3)会计学:《基础会计(原初级会计学》(第 11 版),朱小平、秦玉熙、袁蓉丽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年 5 月出版(4)思想政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和分析问题能力。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综合能力、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面,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外国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际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考生行为修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等。三、考生综合成绩和排序1.综合成绩(ZCJ)=初试成绩×2+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满分100分)+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 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40分)}。2.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以及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不合格不予录取,合格考生以专业按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3.如复试综合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四、报到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1.审查时间3月28日-29日8:30-17:30。地点: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层2.审查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2)亲笔签名的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也可现场签名提交)。(3)思想政治审查表(密封)和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4)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3份)。注: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和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六、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8日-29日,8:00-12:00,14:00-17:30。审查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一楼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请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资格审查。2.笔试科目及考场安排(大厅张贴),并及时前往对应考场熟悉所在位置。3.3月30日-31日全天的面试分组安排,也会在报到时张贴在大厅,请注意查看。所有面试场地均在经管学院大楼及紧邻8区教学楼,请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各组面试时间:8:30-12:00,13:30-18:00结束。4.全部复试结束后会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请注意查看经管学院官网(http://jgxy.chd.edu.cn/)。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复试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其中环节,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6.拟录取考生均为定向培养,不接受档案。7.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为准。七、联系方式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jgxy.chd.edu.cn/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电话:(029)82334512邮政编码:710064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层。2025-08-11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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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生源质量。(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一)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审定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在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督查小组等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过程中,各具体工作小组分工如下:1.成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2.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3.成立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纪委检查组组长)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4.成立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5.成立招生保障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担任,负责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联系、考场服务保障和其它应急事件的处理。(二)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选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且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参加本次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做到全过程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坚决落实“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主动回避”制度要求。三、组织实施(一)基本原则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3.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4.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5.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二)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不低于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复试分数线: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复试基本要求为外语不低于38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76分,总分不低于164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见《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三)资格审查所有参加我院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考生资格审查单(见附件1):个人信息及资格审查的材料清单2.身份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正反面);(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应届生必须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见附件2),须完成签字盖章;5.复试考生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6.《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可就近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结论。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供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7.其他材料(1)大学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在拟录取前需提交《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3份;(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6),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将以上需要提供的文档材料扫描,合成一个不大于15M的PDF文件,文件名、视频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公共管理”,如暂时缺少某项材料请备注清楚,发送至邮箱usxsxy@163.com。说明:(1)学位点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本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2)非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4)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个别材料,须提前联系学院申请缓交,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同时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补齐材料,无故不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5)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思想品德考核,时间一般为20分钟/人,满分100分。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侧重于全面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情况。2.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3.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理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4.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管理学》和《政治学》两门科目,满分为100分/门。(五)复试形式及安排2025年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钉钉平台为主,复试所需设备、环境及要求见附录)。线上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4月2日(具体安排如下表)。调剂考生复试不早于4月8日(拟调剂名额待一志愿录取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相关安排请留意查看学院网站后续通知,请参加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注:1.请考生提前1小时登录候考。1.参加线上复试所需携带材料:①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准考证;③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2张。(六)复试流程1.学院发布复试通知,考生根据研招网上收到的复试通知加入复试钉钉群。2.考生通过指定邮箱上传资格审查等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3.学院召开线上复试考生大会,提醒注意事项,提前检查复试环境及调适设备,并进行复试演练。4.考生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序号,依次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及思想品德考核;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对每位考生的各个环节表现进行打分。5.学院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http://sxy.usx.edu.cn/zsgz/yjszs.htm),考生需在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确认拟录取。 四、调剂(一)基本原则1.调剂考生应符合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或超过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本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本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本专业。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5.对申请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6.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7.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和录取。(二)调剂程序及具体要求1.学院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确认有效。“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5.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并及时公布。(三)学院接收调剂的专业五、成绩计算与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2.复试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能力测试6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分。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不计入复试总分,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门,单门科目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4.各项成绩及要求具体如下:(二)录取工作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初试成绩且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专业课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3.拟录取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少于7日。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六、其它1.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或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4.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商学院研招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未尽事宜及与《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不一致处,以学校文件为准。复试其他事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七、过程监督及信息公开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复试工作,严格监督复试录取的过程环节,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 学校投诉电话:0575-88348020(研究生院)、88342357(纪委监察室)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xy.usx.edu.cn/zsgz/yjszs.htm 学院投诉电话:0575-88345089、88346469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细则由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网站及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附件6:诚信复试承诺书(正反打印).docx】【附件1:考生资格审查单(作为封面).doc】【附件5:定向培养协议书(2025年)A3打印.doc】【附件4:体格检查表.doc】【附件3:考生个人简况表.doc】【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2025-09-04 13: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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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1. 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 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4月20日之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二)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 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2. 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200%。3.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4. 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七)关于综合面试1. 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八)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九)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十)成绩计算及公示1.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 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3. 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日。(http://grs.muc.edu.cn)(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复议与监督(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事宜(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费,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六)我校2025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08-13 1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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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提高生源质量。(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二)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成立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5.学院制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规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三、组织实施(一)基本原则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1)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符合该成绩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为“上线考生”。(2)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3)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并且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少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①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一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②其他上线考生根据相对获得值(计算方法同上)进行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扣除优先进入复试考生数后的剩余数1:1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报考公共管理的为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复试方式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学院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及场地。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四)复试内容及分值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2.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40%。(五)复试程序及要求1.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6.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要求1.各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严禁任何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研究生院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位点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一)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二)具体要求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包括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加分项目不累计,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四)信息公开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五)时间安排一般应于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应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研究生院:0575-88348020邮箱:yzb@usx.edu.cn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七、其它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25-09-04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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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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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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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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