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管理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基本条件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
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调剂
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调剂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
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
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
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
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
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准备
1. 学院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
(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必要文具。
(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三)缴纳复试费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四)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本人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
《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
1. 笔试
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
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
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
4. 心理测试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六、录取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硕士
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
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总成绩 = A×60% + B。
(2)专业型硕士
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
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
总成绩 = A + B。
2. 录取原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
(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
3. 其他情况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
七、招生计划管理
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
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
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
八、信息公开
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
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
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
十、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
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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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信息管理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规范、有序推进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筛选出具备学术潜力与专业素养的优质人才,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推进,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组建五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具体如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免生复试录取全流程工作,把控整体方向与关键决策;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复试小组:承担推免生面试考核任务,按照考核标准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估;考务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的流程组织、场地安排、信息通知等后勤保障与考务管理工作;成绩复核小组:接收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对复试成绩核算过程进行核查,确保成绩统计准确无误。二、推免生接收条件申请本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该资格需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通过该系统备案的资格无效;对报考专业领域具有浓厚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探索能力与专业基础能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华中师范大学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可正常参与后续学习与实践活动。三、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一)推免预报名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8:30 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 18:00,预报名相关详细要求可参考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群聊加入要求: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需加入指定 QQ 群(群号:908626787),发送 “2026 年推免生 + 姓名” 完成实名验证,入群后需将个人备注修改为 “推免专业 - 姓名”,以便接收后续通知。(二)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00-19:00;复试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信息管理学院 10 楼中庭;复试面试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全天,具体面试时段与分组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三)复试资格审核所有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其中材料扫描件需提交至预报名系统,同版本纸质材料需在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具体材料清单如下:《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1 份;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能够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材料复印件 1 份,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工作成果等;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两类材料:①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②由两位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书。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复试名单公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中公示,考生可关注学院网站获取最新信息。(五)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复试考核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学院组建专门考核小组,按照考生复试顺序开展考核,重点评估考生的教育背景、英语水平与专业综合能力,具体分为两个环节:① 背景考核面试(时长约 3 分钟):考生需提前准备 PPT 进行汇报,汇报内容涵盖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经历与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推免时的综合成绩与专业排名;② 综合考核面试(时长约 7 分钟):采用问答形式,考官用英语提问时,考生需用英语作答;考官用中文提问时,考生用中文作答;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各专业复试评委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背景考核得分 ×10% + 英语水平考核得分 ×20% + 专业综合面试得分 ×70%四、复试录取规则录取排序方式: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将按报考专业分类,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综合考查要求:录取工作坚持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原则,除成绩外,还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与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合格标准:复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其他注意事项系统操作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推免生的报考、录取等所有环节工作,均需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相关手续均无效;通知确认要求: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学院将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分别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提示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待录取确认限制:每名考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六、信息公开与沟通渠道(一)监督申诉联系人:王老师监督电话:027-67861995(二)复试咨询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7-67867641信息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6 09: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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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设置合理复试流程,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复试公平公正。(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评价均需量化。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三、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二)复试时间与形式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三)复试准备1.复试前一周内,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复试考生数据。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和学术分委员会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3.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4.复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应布置完善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复试场所安全、整洁、安静、卫生。5.复试考生按照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安排和实施细则,准备复试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1.审核程序(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2.审核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五)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七)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1.初试加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八)加试1.本科结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九)复试缴费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四、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五、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二)不予录取情况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1.所有拟录取考生(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3.非定向考生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六、公示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其他事项(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须知.docx[下载] [Docx阅读]附件2:体格检查表.pdf[下载] [PDF阅读]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下载]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下载]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doc[下载]2025-08-18 1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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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的目的和原则复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评判考生的政治素质、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以及考察考生的管理潜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复试过程中遵循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原则,通过加强对复试环节及录取过程的监督,确保MBA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公平、公正。二、复试工作组织与安排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MBA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名单如下:组长:董直庆副组长:朱力明、戴维奇、张雷成员:孙凯、金琳、孙挺、何俊杰、温璐婷2.成立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察监督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名单如下:组长:陈小芳成员:张维维、诸立超、沈晓云3.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面试组,以确保公平公正,名单不对外公布。三、调剂工作(一)基本原则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二)调剂流程1.学院将及时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若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4.调剂复试考生人员的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统一公布。四、复试工作(一)基本要求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2.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进行复试;3.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2天)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4.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二)复试内容和程序1.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院会于3月27日-28日开始在钉钉平台依次邀请考生确认考生信息、填写研究生复试个人承诺书、上传资料包(即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料),考生应根据平台提示依次确认以上信息,提交资料;第二阶段为考生随机分组,按系统随机确定的复试顺序参加面试;2.复试面试程序(1)身份验证。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身份证;(2)中英文自我介绍;(3)政治理论考察;(4)随机选题。考生在学院准备的复试题库中选取题目编号,由复试秘书开启试题,考生审题并作答;(5)考官提问环节;(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7)复试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8)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五、复试各项规定1.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如下规定:① 面试前确定面试组织方式、面试程序以及录取原则,并事先以公开方式向考生公布;② 面试结果及录取通知将在面试结束后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③ 复试过程中全程录像。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④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2.对面试官严格执行如下规定:① 面试官面试前需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培训;② 面试官中途不得离场;③ 每组面试方式、面试时间、评分标准均统一;④ 面试官必须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六、考场规则1.每位考生根据系统随机分组及排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10:00-下午16:30。复试秘书会按随机确定的复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正常视频连线后,复试秘书会再次进行身份验证(出示身份证),验证无误后方可开始复试。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2.复试面试时,考生应保持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结束面试的考生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向未面试考生透露面试相关信息。未面试考生也不得向结束面试考生询问面试有关内容。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以考试违纪论处,取消录取资格,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考生所在单位。七、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 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我院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必检项目为血常规(含肝功能检查)和胸透拍片。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学院归档备查;5.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6.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7.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八、监督和复议1.学院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2.学院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3.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九、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08-15 0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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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1)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2)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3)会计(专业型硕士)(4)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四、复试基本条件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3.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4.会计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3;其他三类专业复试按国家线执行。五、调剂1.调剂基本要求“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学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①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④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⑦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⑧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2.调剂程序①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②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③学院审核调剂志愿。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④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⑤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六、复试安排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1.复试名单(见附件5)2.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4月3日。 3.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4.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7)本人手写签名《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5.复试方式和内容(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如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5)二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为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工商管理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MIB)研究生复试成绩由四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成绩由五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2.录取规则(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②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⑧体检不合格者。(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3.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九、体检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十、复试监督和复议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31-84617053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5.《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6.《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面试安排》附件1-6.zip2025-08-26 14: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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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根据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各招生单位(以下统一简称 “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本单位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准则,集体审定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事项;对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纪律教育、专业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推进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提出的复试成绩核查申请及申诉诉求,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二、各学院需从研究生招生工作群下载《2026 年推免生复试套表》,并于 9 月 10 日 16:00 前,在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复试方案;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方案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各学院必须严格依据已公布的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三、关于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的说明各学院各专业需结合历年推免生招收情况,以及 2026 年考生实际报名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其中,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需与此前上报至研招办的《2026 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且各专业必须为统考招生预留相应招生指标,不得挤占统考名额。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一)复试时间:9 月 17 日 —9 月 19 日,具体时段与流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形式,测试时间为 9 月 15 日 —9 月 19 日,具体要求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未按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其复试成绩视为无效。(三)考生复试流程:考生凭《推免生复试通知书》(需在学校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参与心理测试→参加复试(含专业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四)体检要求: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自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需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五)学校将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六)9 月 20 日 12:00 前,各学院需以单位为主体,向研招办报送以下三类材料:1.《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2.《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待拟录取名单》;3.《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不合格名单》。五、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一)复试考核重点1.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举止仪表、表达能力及礼仪规范等。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 100 分。其中:3.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个维度,各 50 分;4.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10 分)、外语听说能力(10 分)、基本素养(30 分);5.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30 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10 分)、专业认知与个人发展规划(10 分)。(二)复试导师遴选与管理1.为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需选拔师德师风良好、专业水平突出、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直接执行者,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与管理:2.制定复试导师遴选标准、培训方案及行为准则,加强对导师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政治素养及纪律教育,确保导师准确理解政策、熟练掌握规则、科学运用选拔方法,提升科学选才与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3.明确复试导师在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及纪律要求,与每位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并规范其行为;4.各学院及复试导师需将复试作为近期研究生教学核心工作,确保投入充足资源与精力;招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得压缩复试时间、仓促推进流程,需为复试安排充裕时间。(三)复试笔试组织规范各学院需参照研究生入学初试的统一标准,做好复试笔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及评卷工作。需注意:笔试试卷与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材料,命题工作需在指定命题室使用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公共服务器上开展命题;制卷与评卷需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各学院需结合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科学考核标准,确保复试公平有效。(四)复试小组工作要求各复试小组组长需在复试前组织导师商议复试流程及考核侧重点,确保提问科学、记录详实。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教师及 1 名工作秘书,其中:1.复试教师需从研究生导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博士学位教师中选拔;2.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名。3.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考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五)复试过程监管各学院需严格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安全顺畅;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管办”)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六)复试流程与时长要求复试流程需统一规范,各环节难易程度保持一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需为考生提供充分表达机会,全面展现其综合素质与能力。(七)复试通知传达复试前,各学院需将复试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通知方式需具备有效性且可留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需获取考生确认收到通知的回复,并将记录保存至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八)回避与保密要求1.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2.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3.严禁招生单位内部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4.严禁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参与考研咨询、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5.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场地与设施;6.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宣传及组织活动。(九)校区变更说明若学院因搬迁、人才培养调整、实验或实习安排等原因,导致考生入学后培养及住宿校区可能变更,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各学院需在复试中向考生明确说明此项情况。(十)复试现场管理科学布置复试现场,规范流程操作;面试期间,导师需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及督导委员会将前往各学院巡视,检查复试开展情况。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规则(一)合格线设定:面试、笔试合格线均为 60 分,复试总成绩合格线为 12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二)专业拟录取规则:各专业拟录取名单,需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制定。(三)复试结果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结果。(四)确认手续要求: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的推免生,需于 9 月 22 日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予录取。七、监督与申诉机制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与指导,完善监督、巡视及复议制度,对复试公平公正及结果准确性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 + 邮箱),受理考生投诉与申诉,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一)复试成绩复核流程考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复核→学院研管办组织复核工作→指定专人向考生回复复核结果。(二)申诉受理流程一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接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二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 “信访办”)受理→转交研招办→研招办转至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反馈至研招办→研招办转交信访办→信访办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三)申诉联系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85220045;信访办咨询电话:85220015;申诉专用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八、复试原始材料保管复试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含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考生提交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统一妥善保存,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各学院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特此通知暨南大学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10-09 11: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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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加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服务保障,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工作监督,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成立以下工作组: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分析研判形势及风险点,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复试期间的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成员:党政办公室(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有关负责人2.监督巡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以回复。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有关工作人员(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实施学院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复试专家组及工作督查组。1.资格审查组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2.复试专家组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承担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院,要与相关科研院所研究生导师组成联合复试专家组。近亲属参加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3.工作督查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三、复试要求1.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初试分数线、复试形式、复试时间、拟招生人数、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调剂条件、录取规则等。承担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院,还要聚焦联合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工作实际,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应包括调剂基本条件、工作要求及流程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应于复试或调剂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一律无效。2.各学院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确保工作质量。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3.各学院应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事先准备好复试相关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并提前进行演练。4.各学院应以考生为中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尤其要耐心做好淘汰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要提前将复试形式和复试各项要求告知考生,确保考生有足够时间准备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安排。采取现场复试的,要精心做好入场、候考、饮水、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同时,应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5.各学院应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音视频等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6.各学院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7.各学院应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与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必须安排2名以上教职工完成,并签字确认。8.各学院应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明确电话的接听时间并保证在该时间内有人接听,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9.各学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复试形式。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二)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下旬-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公布为准。(三)复试名单确定各学院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1.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单独划线。其他学科(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均不得低于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学院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2.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学科(专业)分批进行复试。针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再次分配。(四)资格审查各学院应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组组织实施。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网上确认时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具体要求: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3)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2.身份确认。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 元/人次。各学院要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4.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各学院要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五)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规范确定。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型,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采取现场复试的,采用闭卷笔试考核方式,考试时间不低于90分钟,具体时长由学院根据复试科目特点和考查需要确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可采用面试环节植入考试方式,即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等;也可采用网络化传统闭卷考试方式,即使用统一网络平台,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轮次考生统一时间进场,在视频监控下、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按要求提交答案。具体方式、要求等由招生学院确定。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通过面试方式考核。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但事先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形式自定。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6.数学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形式自定。调剂考生由初试科目不含数学的第一志愿专业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时,须加试数学。数学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7.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六)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各学院可根据选拔人才需求自行制定,且应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2.总成绩计算。根据不同复试形式,确定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采用现场复试:初试总分3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初试总分5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初试总分3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初试总分500分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五、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二)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3.学校调剂工作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由招生学院按规定在调剂方案中公布并执行。(三)调剂注意事项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各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2.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七、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九、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十、其他工作(一)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十一、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87940025;邮箱:yzb@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监督电话:027-87195662;邮箱:witjw@wit.edu.cn十二、附则1.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2025-08-27 17: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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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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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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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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