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湖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
成 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保密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职 责: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指导学校的研究生计划分配、组考、复试及录取等各项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1.办公室
主 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
副主任:研究生院院长
成 员: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招生办人员
职 责: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校纪委书记
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
职 责: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3.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
职 责: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后勤管理处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公共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宣传部、保卫部、信息化中心等部门配合做好舆情应对、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学院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落实复试工作各项纪律要求,监督学院复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好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突工作,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从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人组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另需指派1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复试考生应达到《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
(二)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一般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划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学院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
四、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学校调入专业的调剂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详细见《吉首大学2025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学校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校上述相关专业学位。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5.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科专业调剂计划人数≤2人的一般不进行调剂,剩余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
(二)调剂复试遴选规则
1.申请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择优筛选,确定复试名单。
2.申请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专业相关度、综合能力以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3.各学院可结合学科差异性,科学制定调剂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院制定的调剂复试遴选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5.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6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
(三)调剂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考生在确认参加调剂复试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4.调剂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并公示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4月7日,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4月20日。
(二)缴纳复试费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缴纳复试费后,应及时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各学院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8.《吉首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
各学院要落实好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学院要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见《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以面试形式为主,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图书情报硕士(1255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会计硕士(125300)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折算比例计入总成绩。
6.其他专项能力测试: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还可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其中,专业型硕士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
7.加试: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基础课由学院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8.如有必要时,经学院提出、学校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总成绩2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或3),其满分为500分成绩除以5,初试满分为300分成绩除以3;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25%;
总成绩=A×60%+B。
2.专业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以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且比重不低于复试成绩的10%)。具体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构成及比例由学院确定。
(二)录取规则
1.各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专业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专业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
3.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6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
4.对存在下列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2)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或在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原则上60分为合格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
(4)未通过学信网学历(学籍)校检审核或报考资格不符合学校要求。
(5)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未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7)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2周未报到。
(8)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
七、招生计划管理
(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情况由学校对外公布。
(二)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均包含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内。
(三)截止4月18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
八、信息公开
(一)各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实施细则需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二)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
(三)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十、学院复试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要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一)制定复试方案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具体的工作安排、复试时间、以及各专业或方向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等),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组织面试工作
各复试小组应提前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各复试小组应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面试前召开会议,统一评分标准,商定面试提问程序和评定办法。对于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成立一个以上的复试小组。但是各复试小组应该统一标准,确保公平。
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组织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
各学院应参照学校研究生初试自命题要求命制复试试题,严格做好复试试题的命制、保管等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各学院按照初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规定,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工作。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复试自命题各科目必须成立命题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评卷工作。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科目均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各笔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试题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试题必须做好保密要求,印制、封装过程要有专人监督,认真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考后要密封装订,统一组织教师评卷。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
评卷要求评分人、复查人签字。如有更改,评卷人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
(四)做好复试培训工作
各学院在复试前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院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导师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
(五)复试场地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
各学院的复试场地应相对独立,复试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佩戴标牌上岗工作,并将通讯工具关闭上交,集中保管;严禁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或利益相关人私下接触,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一、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
各学院应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要求,细化人员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格录取管理
各学院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示内容。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
(三)做实做细服务
各学院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合理安排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0743-8564814。
(四)强化执纪问责
各学院要落实好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执行好回避、保密等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十二、其他事项
(一)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三)考生在复试中有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五)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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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25年复试录取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徐戈、周艳菊成员:刘嫦娥、戴博、刘海运、余意、王泓略、易鲲翔、郭黎明、周雄文、周芳笃负责制定工商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二)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组长:李坚飞成员:曾平、齐冲、唐洁、肖婷、李丹青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四、复试基本条件(一)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三)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五、调剂(一)调剂专业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相关通知。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三)调剂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要求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在3月29日下午进行。(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四)复试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须于3月27日17:00前将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发送至邮箱12520144@qq.com;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2)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2.政治理论测试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4.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5.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组织行为学》和《管理思想史》两门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办法(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结果公示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九、其他政策规定1.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3.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4.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5.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监督复议(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0731-886880312025-08-26 09: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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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一、总则定位本细则旨在规范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博士招生工作环节。二、组织管理机制1.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含学科带头人、资深教授及纪检代表,全面统筹录取政策落地与过程监管。2.下设考核专家组与监督小组,分别负责专业能力评估、学术成果审核及全程纪律督查,确保公平透明。三、招生计划与准入门槛1.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重点面向经济学、管理学前沿领域选拔学术型人才。2.报考者须满足:(1)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取得);(2)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含录用通知);(3)外语水平达CET-6≥425分或托福≥80分等同等要求。四、申请考核流程1.实行“网上报名+材料核验”双轨制:(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基本信息;(2)于2025年X月X日前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包(含学历证明、科研成果清单、推荐信2封)。2.资格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评分排序,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五、综合考核设计1.初试科目:(1)外语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2)专业基础综合(涵盖经济学原理、管理统计学等,满分150分)。2.复试实行“三维评估”:(1)学术汇报(15分钟PPT展示代表作及研究计划);(2)深度面试(专家提问科研潜力与逻辑思维);(3)思想品德评价(占比10%,实行一票否决)。六、录取规则1.总成绩算法:初试权重40% + 复试权重60%(学术汇报占25%、面试占25%、外语听力占10%)。2.录取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优先考察科研创新力(如高水平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参与经历)。3.有以下情形者取消资格:(1)单科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2)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符合学术从业标准。七、监督与信息公开1.设立举报专线(0554-6683398转纪委)及电子邮箱(jgskx@aust.edu.cn),24小时受理异议申诉。2.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动态公布:准考名单、成绩排名、拟录取结果等核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八、其他补充说明1.调档与培养:录取新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资格;奖学金评定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执行。2.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如有条款冲突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6 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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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准备1. 学院准备(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1)必要文具。(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 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4. 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1.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总成绩 = A×60% + B。(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总成绩 = A + B。2. 录取原则(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 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十、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25-08-26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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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版)》(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及《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推荐基本原则1.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坚持优化调整推免结构,着力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确保推免工作与国家人才培养方向相契合。2.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严格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构建科学的遴选评价体系,重点考察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从严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3.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权利,促进推免招生与考试招生协调发展,同时确保学生知情权清晰、申诉渠道畅通。4.严格管理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二、组织领导架构为确保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与组成如下: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全院推免工作,负责推免政策制定、整体工作组织、过程监督指导及最终结果审核,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组长为闫华飞、左辉;成员包括罗琼、黄艳、张宗祥、熊婵、朱喆、万庆;秘书为胡倩、于怡迪、林昱玘、李梓煜。2.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核心职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推免过程中的举报、投诉等问题,并按程序处理。组成人员:组长为罗琼;成员包括许慧、陈林、邹樵、程鹏、石梦菊、王学婷、何玲。3.专家审核小组核心职责:审核学生推免申请资格,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鉴定(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实际贡献,排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成人员:组长为张宗祥、熊婵;成员包括朱喆、万庆、宋媛媛、何萍、卢洁琼、朱湘晖。三、推荐对象范围推免生选拔对象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留学生。四、推荐条件要求学院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分为 A 类计划与 B 类计划两类,两类计划的推荐条件分别如下:1.A 类计划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A 类计划推免生:(1)思想品德方面: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学术诚信方面: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3)身心健康方面: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学业与能力方面: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潜质。具体要求为:第 1 至 6 学期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需在本专业前 30%(含 3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满分 710 分)成绩不低于 425 分。2.B 类计划推荐条件B 类计划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需先满足 A 类计划前 3 项条件(思想品德、学术诚信、身心健康),同时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排名要求: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第 1 至 6 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 50%,且全部必修课(不含公选课)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2)特殊成果要求(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在前五)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项目为准),在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②科研论文发表: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③学术专著出版:以主编身份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④发明专利获得: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 1 项及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额外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需经本校 3 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五、推免名额分配总体名额与分配原则: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总名额为 16 个,学院结合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人数)、2025 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上一年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及名额执行情况,原则上按 A 类计划 13 个、B 类计划 3 个分配;若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A 类计划各学系具体分配1.会计系:涵盖会计学(ACCA 方向)、会计学、E + 会计 3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18+88+47=153 人,指标计算数为 4.9975,最终分配指标数 5 个,指标余数为 - 0.0025,候补排序为 4。2.公管系:仅行政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63 人,指标计算数为 2.0578,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0.0578,候补排序为 2。3.工商系:仅工商管理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55 人,指标计算数为 1.7965,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 0.2035,候补排序为 5。4.市营系:仅市场营销 1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34 人,指标计算数为 1.1106,最终分配指标数 1 个,指标余数为 0.1106,候补排序为 1。5.管科系:涵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2 个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 29+64=93 人,指标计算数为 3.0377,最终分配指标数 3 个,指标余数为 0.0377,候补排序为 3。6.总计:全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 398 人,A 类计划总指标数 13 个。7.名额调整与递补规则:B 类计划 3 个名额在全院范围内选拔,若 B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剩余指标将纳入 A 类计划重新分配;若某学系 A 类计划名额有剩余,按上述各学系 “候补排序” 顺次递补。六、推荐工作程序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与内容推进,具体安排如下:1.9 月 5 日 - 9 月 9 日:政策发布与材料准备学院发布本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对推免政策、流程及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学生需完成 4 类材料填写:申请表(附件 1)、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 2)、诚信承诺书(附件 3)、支撑材料清单(附件 4),同时准备支撑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2.9 月 10 日: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学生需将上述 4 类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至文科楼 419 室林老师、李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提交: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6417727@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学系 + 姓名 + 拟申报计划种类(A 类 / B 类)”。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上午 10:00,逾期不再接受补交或修改。3.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资格与材料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推免资格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4.9 月 11 日 - 9 月 12 日:综合考核与成绩确认: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开展综合考核,核算学生总成绩;考核结束后,学生需当面确认成绩并签字。5.9 月 12 日 - 9 月 14 日:初选名单公示:学院在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推免初选名单,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反馈或申诉,学院将按程序受理并处理。6.9 月 15 日:材料上报学校: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初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七、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要求:综合考核得分由各环节综合评定,未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2.考核具体流程(1)自我陈述:学生需准备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的陈述内容,分为两大模块:一是阐述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情况(涉及证书、荣誉、科研成果的,需结合 PPT 或附件材料展示);二是说明申报计划类型(A 类 / B 类)、目标院校及专业的原因,以及自身竞争优势。(2)专家提问:现场专家根据学生陈述内容及申报情况自由提问,学生有 30 秒思考时间,随后进行作答。(3)结果公布:学生作答结束后,专家现场打分并即时公布考核结果。八、其他补充说明1.材料填写与审核责任:附件 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中涉及的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需对提交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成绩单需包含所有课程成绩。2.总成绩构成:学院对申报 A 类、B 类计划的学生均需开展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1)必修课学习成绩得分:计算第 1 至 6 学期必修课(不含公选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得出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2)奖励得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考核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 “一票否决”,不予推荐。3.科研成果与竞赛奖项参考规则: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学院对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将从严审核认定。4.B 类计划专项要求:申报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件 1 的续表内容,且需提供本校 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的联名推荐意见;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严格审核学生 B 类计划申请资格(参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对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5.排序规则:学院根据各类计划名额,按学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A 类计划按学习成绩高者排名靠前,B 类计划按奖励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总数的 1.2 倍,候补名额原则上从 A 类计划申请者中产生。6.递补规则:学院公示结束前,若某学系有学生退出推免,按该学系学生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公示结束后若有学生退出,按学院候补排序位次确定候补人员。7.推免系统操作: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接收阶段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自主填报硕士研究生志愿。九、监督机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全院推免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负全面责任;推免过程中若有异议,学生可及时向督查小组组长反馈,督查小组将按程序调查处理。十、附则本实施细则与学校推免相关文件内容冲突的,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2025-09-28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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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工作。(二)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三、复试对象(一)达到2025年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二)达到我校各学院调剂要求并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四、复试内容和方式(一)复试内容1.为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3)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5)学院设定的其他考查指标。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 ,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二)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个别专业可根据需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一)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下旬起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二)复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验证)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9.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六、调剂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详见后续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七、录取(一)录取成绩计算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体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九、监督与管理(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三)学院畅通有效的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巡视与督察。咨询电话:021-6190005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电话:021-6190007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邮箱:yjsb@shou.edu.cn十、其他本办法由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0 1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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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通知为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本人及其工作所在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将具体流程及注意点梳理如下,请各位同学逐条核对。一、签约流程与时间节点1.普通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1.1 预计5月1日前,协议书将以EMS形式寄送至考生本人,快递单号可在招生办官网点击查询;1.2 收到后请立即前往定向单位完成“本人亲笔签字”与“单位盖章”(缺一不可,印章须为定向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1.3 协议书共需三份,各方留存一份;1.4 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已完备签字盖章的其中一份协议书再次通过EMS寄回我校研招办,地址如下:收件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0701.5 特别提醒:请勿将材料寄至学院,也勿使用除EMS之外的快递方式。2.特殊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2.1 协议书签订事宜预计安排在5月,具体安排以后续官方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二、责任与咨询渠道1.若因个人原因(如迟寄、缺章、漏签等)导致无法完成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电子邮箱:cuplyanzhao@163.com联系电话:010-58908070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9日2025-09-01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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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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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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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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