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1)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
(2)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
(3)会计(专业型硕士)
(4)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4.会计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3;其他三类专业复试按国家线执行。
五、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学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①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
④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⑦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⑧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2.调剂程序
①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②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③学院审核调剂志愿。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④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⑤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名单(见附件5)
2.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4月3日。

3.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本人手写签名《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
5.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如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二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为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
工商管理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MIB)研究生复试成绩由四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成绩由五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250分)。
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九、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31-84617053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
5.《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6.《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面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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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已开始发放,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一、自取安排考生可于6月12日(周四)至6月13日(周五)的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前往佳山校区(校本部)教三225会议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原则上,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领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且考生需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代领的相关信息,包括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并签名确认,否则不予代领。二、邮寄安排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研招办将于6月18日左右通过EMS寄出录取通知书。在此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快递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与收件人取得联系。邮寄快递单号后续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 https://www.ems.com.cn/ 查询录取通知书的物流情况,快递单号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并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院(所)网页的最新动态,以便及时了解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相关信息。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6月11日2025-08-27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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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学校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命题复试小组和复试专家组的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纪委书记、副院长(分管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MBA教育)、副院长(援疆)(二)复试小组 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学院按专业成立多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为5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1 人(不可兼任),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 (三)督察工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督察工作小组,督察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保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保障小组,保障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所涉及的现场布置、设备调试、耗材准备,及其他支持、服务和保障工作。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 复试时间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3月27日-3月31日;全日制:3月27日-4月2日 2. 场地安排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至善楼4楼工商管理学院。 (2)工商管理: 资格审核:3月27-28日在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3月31日在知行楼9楼。 复试地点: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财经大学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且资格审核通过。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或专业(领域)特点确定。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学术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科目《管理学》,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⑤加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企业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及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供应链管理》。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综合能力考核*40% +专业笔试成绩*4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 综合能力考核*60% +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2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 严格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 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 (6)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3. 加分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是否具备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并计入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四、调剂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具体政策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五、录取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六、体检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相关附件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5-08-15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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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位考生:感谢您申请中国农业大学MBA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为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我校MBA中心特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该小组由学院中心领导、导师代表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25年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录取原则,全面衡量考生情况,择优录取,做到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联考复试分数线为:工商管理硕士(125100)总分≥151分,英语≥40分,综合能力≥90分满足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取得我校MBA复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名单》请登录研究生招生申请系统,前往“通知公告”栏目查看(https://yzk.cau.edu.cn)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2、请各位考生在复试阶段保持手机畅通。3、我校MBA中心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调剂。三、复试程序复试信息确认考生请在3月18日18:00前登录我校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 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进入后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MBA中心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复试方式及时间(1)复试采用现场方式开展,包括笔试和面试;(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请提前做好准备;(3)复试考核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和23日两天,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复试现场,需交材料清单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附件3下载);(2)联考成绩单和准考证;(3)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下载);(4)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一份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5)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6)学历认证报告一份: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文件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一项(7)盖红章的大学成绩单(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档案未在工作单位的,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8)背景材料(主要包括《推荐信》、教育类获奖证书、工作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级等、创业经历,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地市级奖励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非必交项);(9)详细中文个人简历六份(一份装订)英文简历3份(一份装订)。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9顺序进行装订,复试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审核。四、复试安排及流程复试时间1、时间:2025年3月22日至23日(两天),请着正装参加面试。2、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经济管理学院节约楼(东南门入校)3、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详细个人简历(英文2份,中文5份)、笔试文具及其他要求携带的现场资审材料。4、要求:请复试考生8:00前到达指定考场,8:30前携带考试文具进入笔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含)及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请复试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复试安排及考核内容五、复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确定,其中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专业能力笔试:满分20分(闭卷),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分(闭卷),考察考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的掌握和理解。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面试:满分6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20分)、综合素质与创新(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10分)。复试为差额复试,所有达到中心复试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全程参加复试各项复试环节,否则成绩无效。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六、体检与拟录取1、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示,一般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天发布。考生可在中国农大MBA微信公众号(CAUMBA),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au.edu.cn/)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2)资审材料提交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者;(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需达到60分及格线才有录取资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5)不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七、复试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1)缴纳时间:3月18日18:00前;(2)缴纳方式: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后点击“缴费”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网址:https://yzk.cau.edu.cn/logon)八、违规处理1、考生出现违反本考场规则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对应处理。轻则取消复试成绩,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情节严重,如替考,组织作弊等,交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处理。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如新生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3、本方案公布后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4、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九、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查,监督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与公平性。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10-62738512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2880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十、联系我们招生电话:62738516/6561联 系 人:焦老师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 邮 编:1000832025-07-31 17: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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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依据《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要求,结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复试与接收程序(一)预报名安排报名时间与平台:2025 年 9 月 16 日 10:00 前,有意向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与外校学生),需登录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操作,具体报名要求可参考学校发布的预报名通知。复试通知与名单公示:各专业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的考生,2025 年 9 月 16 日 15:00 前,学院将通过电话与邮件向入围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最终复试名单将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14:00 前在指定 QQ 群内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群内信息。(二)复试日程安排学院按专业类别分批次组织复试,不同专业的复试环节、时间及地点如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19 日 14:00-17: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5 会议室;上机测试:2025 年 9 月 19 日 18:00-20: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房(注:仅上机测试合格者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8:00-17: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5 会议室、304 会议室。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20 日 8:30-9: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24 会议室;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9:30-13: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24 会议室。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专业考生报到:2025 年 9 月 20 日 8:30-9:0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401 会议室;面试:2025 年 9 月 20 日 9:30-12:30,地点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401 会议室。注:复试时间与地点若有临时调整,学院将通过 QQ 群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群内消息畅通。(三)接收规则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含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学院将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复试必要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该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其他补充说明未在我校 “推免预报名系统”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仍可通过该系统报考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将结合已拟录取情况与剩余生源质量,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若开展第二轮复试,相关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二、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2026 年我院推免生接收层次为硕士生,涵盖多个专业及方向,各专业(方向)代码、名称、拟接收人数如下: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拟接收 15 人078401 教育技术学:拟接收 10 人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拟接收 15 人087600 智能科学与技术:拟接收 3 人085404(01)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拟接收 20 人085404(02)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拟接收 4 人085404(03)计算机技术(智能系统设计与应用):拟接收 5 人085410 人工智能:拟接收 20 人120501 图书馆学:拟接收 1 人120502 情报学:拟接收 1 人125500 图书情报:拟接收 20 人注:上述拟接收人数仅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与学校学科发展需求适当调整;2026 年推免接收的实际学科专业,以学校预计 9 月中下旬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请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三、复试方式及内容我院按专业类别确定复试方式,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第一类专业(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复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形式。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知识结构与外语水平,知识范围覆盖本专业所有专业课内容;同时通过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二)第二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复试方式:采用 “上机测试 + 线下面试” 组合形式,其中上机测试为前置环节,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内容:上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实践能力,具体测试范围与要求将在复试前通知;线下面试: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知识结构、外语水平,知识范围涵盖本专业所有专业课内容,同时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拟录取名单确定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所有推免生均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正式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未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录取结果无效。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学校官网公示。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我院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31-84536368(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可咨询复试安排、专业信息等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365(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与举报)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 年 9 月 9 日2025-09-26 1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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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分类选拔、合理复试,按需招生,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组织管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指导校内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开展各项工作。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四、复试方式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五、复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4月6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六、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可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一区国家分数线”。同一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分数线相同。各学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在“一区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详情请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七、材料提交、复试资格审查(一)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按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出示原件,以备核查。(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以下所需材料中,1-6项为必须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如学院无特殊要求,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材料列表如下:必须材料清单:1).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10月15日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所列考生须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5.诚信复试承诺书;6.政审表;补充材料: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9.专家推荐信;10.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补充材料提交时,考生需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注意:1.各学院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考生要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及时补充材料。2.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述网站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前期通知中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以供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三)复试通知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考生应认真阅读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按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流程、安排等)参加复试。重要提醒: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以备核验。八、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一)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需求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学校认为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1.外国语测试外国语测试须包含口语和听力测试,可以包含专业外语。单独打分,采用百分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测试各专业按照《2025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5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取整),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3.综合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类别在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二)成绩构成1.复试总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由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确定,报研究生院后统一在此处公布。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 计算方法:以物理学院的物理学专业为例,查看其复试总成绩占比后,其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20%+专业复试×20%+综合面试×60%2.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成绩×40%九.调剂工作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上级文件规定。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与拟参加复试的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内容中,任何一项不同即视为调剂。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将另行发布。十、拟录取(一)录取规则及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确定排序规则,依据总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3.专业测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特别说明: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2.各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三)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四)体检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月6日前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报告由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五)学制及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照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六)入学资格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违规处理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2.各学院应遵照学校要求,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学校将对相关学院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并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十二、咨询及申诉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373-3329034 (研究生院)0373-3325864 (纪委)通讯地址:河南师范大学纪委邮政编码:453007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由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01 1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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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3、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复试各项工作。(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管理1、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复试要求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以下专业在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确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12分。拟接收士兵计划调剂考生1名,仅接受理工科士兵计划调剂。6、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的一志愿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9日-4月中下旬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三)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更新以学院通知为准。(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的基本要求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二)调剂的基本程序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各二级招生单位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40%的范围内,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1)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仅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需加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a+b+c=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a+b+c+d=1)。(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3)总成绩= A*(1-X)+ B*X。3、录取规则在二级招生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4、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体检不合格者。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制订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附件【2025年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2025-08-26 1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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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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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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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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