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各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要求不得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总分不低于250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70分,学院根据考生工作表现、学术业绩、专家与单位推荐意见、发展潜能和初试成绩等5个方面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按下达指标进行差额复试,入围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45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
4.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5.鉴于我校第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5日,其中一志愿复试在4月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在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详见各学院网站。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
学校复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复试准备阶段:
(1)3月24日前,组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3月24日前,组织复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
(3)3月26日前,各学科专业公布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复试分数线及入围复试名单;
(4)3月26日前,各学院提交复试工作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5)3月29日前,各学院收集资格审核材料并完成审核;
2.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实施:
(1)各学院通知考生及时到校参加复试;
(2)分专业、领域组织复试。
笔试时间:3月30日
面试时间:3月30日—4月3日
3.确定拟录取名单
(1)完成复试两天内,各学院提交建议拟录取名单;
(2)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汇总并整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
(3)5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录取名单;
(4)5月10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
(5)5月20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
10.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查。
5.三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科目:
①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②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
③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7.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调剂工作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我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9.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二)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八、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
驻校纪检监察组 0731-84618683
研究生院招生办 0731-84638210
官方网站:https://yjsy.hunau.edu.cn/yjszs/sszs/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docx
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研究生复试费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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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 号)及《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京招考委〔2020〕6 号)等文件要求,在保障招生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稳妥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一、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1 学校层面统筹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与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按规有序推进。2 招生监察监督:学校同步设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核心职责是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开展监督执纪,重点督查各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环节,同时负责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投诉。3 学院层面具体执行:各学院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同时承担学科复试工作指导、复试人员培训及考生资格审查指导等任务。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是其中的核心环节。各学院需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严格执行政策、严守纪律、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以提升选拔质量。1 招生计划管理: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其中专项计划严禁挪用,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2 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需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3 复试时间节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 3 月下旬启动,调剂工作从 4 月 8 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4 复试方式选择: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自主决定采用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确保复试形式与人才选拔需求相匹配。5 考生资格审查:5.1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入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栏目,完成 “复试确认(含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复试缴费)” 及 “意向导师选择”。需上传的电子版(扫描版)材料包括:(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学籍 /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省级自考办或对应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已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8)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此外,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未申报者无法享受相关政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第 8 项材料中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 3 月 20 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手写签名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扫描后,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政策名称” 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调剂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按上述要求执行,学校将依据文件核实。所有材料的纸质版,需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如邮寄)提交至对应学院。5.2 学院资格审核:各学院需采取人证识别、数据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身份真实性,同时核查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或免初试的资格,确保审核无遗漏、无差错。6 复试内容与要求:6.1 笔试考核:各学科需结合初复试不同考核目标,在初试内容基础上科学设计笔试内容,实现初复试内容的衔接与补充,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2 面试考核:面试围绕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展开,具体包括:(1)专业知识掌握情况;(2)专业能力评估: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3)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可通过导师面谈、函调或外调方式开展;同时需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考生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诚信状况作为录取重要依据;(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3 加试要求:加试试题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形式参照专业笔试要求,具体分为两类情况:(1)以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证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加试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留存,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加试两门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及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具体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7 复试成绩计算:7.1 复试成绩构成:由笔试成绩(如有,100 分)、面试成绩(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0 分)三部分组成,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7.2 录取总成绩计算:满分为 100 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8 其他说明:8.1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专业实践需求由相关学院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8.2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调剂工作说明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及时间节点,需以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为准,考生可关注各学院官网获取详细信息。四、录取工作规则1 录取基本原则:1.1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1.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五、监督与复议机制1 责任制度与追究: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出现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追责。2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需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官网显著位置公示,保障招生透明度。3 申诉与举报渠道: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接待处理并告知复议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2837456。4 招生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各学院也设有专门咨询电话,具体如下:001 地球科学学院:010-89733074;002 石油工程学院:010-89733098;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010-89733089;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010-89733495;005 地球物理学院:010-89733597;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010-89731689;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010-89739070;008 人工智能学院:010-89732858;009 理学院:010-89732280;010 经济管理学院:010-89733792;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80116374;012 外国语学院:010-89733282;013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010-89739165;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010-89739051;031 克拉玛依校区:0990-6633038。2025-09-01 1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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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根据本方案,结合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明确本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四)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要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二、组织领导(一)切实落实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应急预案、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督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的复试情况,把关复试考生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材料。(二)切实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责任。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并受理考生的申诉等事宜。(三)切实落实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名单》和《应急措施预案》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四)切实强化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互联网信息动态舆情监控。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厅招生委员会及其他上级部门。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适当调整。(二)复试分数线划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2.复试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自学考试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6)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www.chsi.com.cn)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计分标准、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1.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4.加试科目(1)审计、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五)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六)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四、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计分标准、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拟录取名单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三)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五、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拟定于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2.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为保障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3.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本方案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须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公布。4.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咨询与申诉。复试期间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6.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8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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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125100)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二、组织领导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3.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等。4. 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三、招生计划四、复试资格及审查(一)复试资格1. 复试专业分数线(1)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按照计划1:1.4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51分,单科管理类联考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5分。(2)深圳创新研究院工商管理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2. 复试资格名单(1)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学院将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3. 加分项目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 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3. 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4. 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6.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7. 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8.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9. 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五、复试方式2025年工商管理(125100)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六、复试内容1. 心理测试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3. 笔试(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内容为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参考书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业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政治笔试考试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试时长为60分钟,政治笔试试卷卷面总分为30分(开卷)。(3)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卷面总分数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分)。4. 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4+政治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0.15.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60%的权重、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即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七、复试时间安排八、录取工作(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1. 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总分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 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4.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18分。5. 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里设置为“待录取 ”状态,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 我校“待录取 ”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 拟录取资格。(六)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七)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经济管理学院:0797-8312254,9120110031@jxust.edu.cn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九、其他1. 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2.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3. 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4. 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5. 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十、学院联系方式联系老师:曾老师学院电话:0797-8312777附件【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MBA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xlsx】2025-08-22 17: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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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质量为先”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初试成绩要求学院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统一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三、调剂工作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7. 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二)调剂生挑选原则需要调剂生的学院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与调剂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细则,提前向考生公布。(三)调剂程序1.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研究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研究方向)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允许网络远程(线上)复试,原则上校内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三)复试内容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四)复试要求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2.专业知识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或综合复试专业知识考核部分的内容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和范围进行命题考核。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可以自主确定复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4.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5.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体检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现场复试期间。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五、录取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调剂生录取。各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合计不低于80%。(二)教育部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3.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四)录取规则及要求各学院要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1.各学院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其他要求: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复试时间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28日- 4月21日进行,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复试时间,请各学院做好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七、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一)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各学院按照招生要求,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学院自己公开和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有关规定事先在网站公布专业分数线、调剂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申诉联系人: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9140,86915055,联系邮箱:yzb@hdu.edu.cn。2025-08-12 0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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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推进我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积极进取,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达到优良等级,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位列专业排名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明确规划,且已展现出较强的科研潜质与学术发展潜力。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具备申请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复试阶段将针对性增加对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考查,以评估其专业适配性。二、复试安排与专业分组(一)复试通知与准备学院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将复试具体安排(含时间、平台、流程等)直接通知到每位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需及时主动与学院研招工作人员沟通更新。(二)复试专业分组复试将按报考专业进行分组,具体分组安排以学院最终通知为准,各专业代码与对应面试专业如下:专业代码 020200,面试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 025100,面试专业为金融;专业代码 025400,面试专业为国际商务;专业代码 120100,面试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120201,面试专业为会计学;专业代码 125300,面试专业为会计;专业代码 120202,面试专业为企业管理;专业代码 120502,面试专业为情报学;专业代码 125500,面试专业为图书情报。三、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一)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开展,复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可核查。面试内容:重点围绕三大维度展开,具体如下:(1)专业知识掌握: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评估专业基础扎实程度;(2)外语水平:通过外语问答、专业术语翻译等形式,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外语应用能力;(3)综合素质:涵盖考生本科在读期间的科技创新成果(如论文、专利)、学科竞赛与课外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各类荣誉表彰,以及其他能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经历。跨学科考生专项考查:针对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学院将围绕报考专业知识点建立综合问题库,在复试中进一步考查其基础知识能力与专业水平,确保其具备后续学习的基础条件。(二)复试程序资格审查与分组:学院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按报考专业完成复试分组;复试通知与组织:各复试组秘书将提前联系考生,确认线上面试平台操作细节,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开展复试;复试记录与存档:复试过程中,复试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考生复试表》;面试考核的录音录像资料将统一存档保管,作为后续核查依据。(三)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由复试组各位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考核组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填写综合考核评语,明确考生的优势与发展潜力。四、录取办法录取排序规则:各专业以考生复试成绩为核心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补充复试说明:若学校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考查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以最终补充复试成绩为准。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1)我院预推免面试合格且已收到 “预录取” 短信通知的考生,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需准确填报此前面试通过的专业志愿;(2)学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立即登录系统接收并确认通知,逾期未接收、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若出现考生放弃资格的情况,学院将按该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志愿或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五、联系方式(一)复试工作咨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5-84304011(二)考生申诉渠道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4315478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南京理工大学某学院2025 年 9 月2025-09-26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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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机构(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流程1.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2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 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时间和地点(1)笔试(2)面试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二)调剂基本程序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三)录取规则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四)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 体检不合格者。(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电话:0731-22183820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2025-08-26 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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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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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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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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