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拟录取研究生须知
一、调档函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港澳台考试考生及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谷歌或搜狗浏览器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档函查询及下载,并按照其要求转档。
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及下载功能6月6日开通,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xlss/ddhcxjxz.htm;
博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及下载功能预计7月初开通,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xlbs/ddhcxjxz.htm。
我校各单位接收人事档案有关信息可登录http://xszx.buaa.edu.cn/info/1029/2121.htm,
查看学生中心官网公布的相关通知。
若确认人事档案已在北航档案馆,则无需调档,但须开学报到时告知相应报到单位(即学院或研究院)。对于人事档案已在北航档案馆,且被杭州国际创新研究院录取的考生,北航档案馆将在开学后按照杭州国际创新研究院提供的名单,统一寄送档案至杭州国际创新研究院。
二、录取通知书
录取研究生可通过谷歌或搜狗浏览器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通知书查询、下载以及打印。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不含港澳台考试考生)查询下载打印功能预计6月15日左右开通;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查询下载打印功能预计7月初开通。电子版录取通知书与纸质版录取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考生填写的邮寄信息(硕士确认邮寄信息时间6月6日至6月10日,博士确认邮寄信息时间另行通知),留存纪念纸质版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不含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预计6月20日左右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不含硕博连读生、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北航应届硕士毕业生)预计7月10日左右发放,请关注北航研招网后续有关通知。硕博连读生、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北航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邮寄信息确认中“是否邮寄”选择“否”的考生,留存纪念纸质版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由报到单位发放。
三、党(团)组织关系
01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在录取研究生报到时,由相关单位(即学院或研究院)的党组织负责接收。
1、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使用北京“党员E先锋”系统或使用已对接中组部全国数据交换区的外省(市)智慧党建系统的新生,无特殊情况须进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新生应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进行线上组织关系转出,转入党支部名称或党组织编码请咨询相关单位(即学院或研究院)(联系方式见文末,下同)。
2、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未使用北京“党员E先锋”系统或使用未对接中组部全国数据交换区的外省(市)智慧党建系统的新生,可以使用纸质介绍信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抬头均写“单位(即学院或研究院)名称+党委”,具体党支部名称请咨询相关单位(即学院或研究院)。新生报到时请及时将纸质介绍信(第二、三联)交予学院(或研究院)党委相关负责老师,学院(或研究院)党委录入“党员E先锋”后返还新生盖党委章的纸质介绍信回执(第三联)。新生要将纸质介绍信回执及时返还党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完成转接闭环。
3、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
02团组织关系
1、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进行转接,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XX学院研究生临时支部”。“共青云系统”用户可直接在系统办理转接,非“共青云系统”用户则需要先从原系统转入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XX学院研究生临时支部”,再通过公众号“青春北京”菜单栏进入系统,注册并申请加入临时支部。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流程近期请关注“青年北航”公众号,搜索《看看这里|有一份共青云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请查收》详细了解。
2、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团组织。
四、户口
高校大学生户口属于学生集体户口。北京市家庭户口、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接收户口转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新生(不包括北京市家庭户口),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新生入学时,符合迁入条件的新生,根据自愿原则,可选择不将户口迁入学校;如选择迁入,离校时应及时迁出。新生将户口迁入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公安机关不受理其它原因的中途迁出户口事宜。请新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是否迁入集体户。
接收新生户口的具体原则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关注“平安北航”公众号,搜索《关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详细了解。
五、前置学历或学位证明
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相关单位(即学院或研究院),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由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硕士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相关单位(即学院或研究院),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证书均未取得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住宿
北航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解决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校园);对于全日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有上级文件要求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此外,研究生校外培养期间,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学校异地研究院培养期间,由异地研究院负责提供住宿。
七、交费及银行卡号信息采集
新生交费及银行卡号信息采集等事项请按照我校计划财务部网站《研究生新生交费及银行卡信息采集说明》办理。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新生需交齐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与选课。学校不设现场收费,请在来校报到前完成网上交费工作。
请您注意:由于涉及到校园卡相关信息的采集、绑定等事项,请务必于8月初查看上述计划财务部网站通知,并根据提示完成有关操作。
如有疑问,可关注计划财务部微信公众号“航财通”,并在底部菜单栏“寻帮助”-“问题咨询”提问。
八、体检及免疫接种
按上级有关规定,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研究生新生,报到后需进行入学体检。年龄在45岁以下的研究生和留学生,自愿自费接种麻腮风联合减毒疫苗。入学后从非疫区(新疆、西藏、青海)新入京的35岁以下成年人,基础免疫免费接种一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二年加强一剂。水痘疫苗、甲肝疫苗、乙肝疫苗等疫苗自愿自费接种。疫苗接种费根据北京市疾控中心要求收取,体检费按北京市卫健委规定标准收取。
九、报到日期、地点等具体内容
报到日期、地点等具体内容,请于8月下旬登录学生中心官网,查看相关信息。
十、其它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研究生,请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温馨提示》的要求办理。如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有关提示及须知请关注北航资助官方微信公众号“知心助航”(zizhu_buaa)。
(二)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
http://graduate.buaa.edu.cn/
学生中心网址:
http://xszx.buaa.edu.cn/
学生中心住宿服务电话及电子邮箱:
010-82316763,xs@buaa.edu.cn
校团委网址:
https://youth.buaa.edu.cn/
校医院体检办公室电话:
010-82335112
校医院免疫接种室电话:
010-82331196
计划财务部网址:
https://jhcwb.buaa.edu.cn/index.htm
研招办网址:
https://yzb.buaa.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010-82317637,yzb@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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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26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党校概况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背景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始建于 1949 年 6 月 16 日,作为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的干部培养核心机构,不仅是市委的重要职能部门、上海市党的领导干部培训主渠道,更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同时承担党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重要智库职责,在干部教育与理论研究领域发挥关键作用。在国际交流层面,我校已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等多家国(境)外知名大学及行政学院建立稳定学术交流关系,为研究生教育提供国际化视野支撑。2003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我校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正式开启研究生培养工作:2004 年首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5 年拓展至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领域。截至目前,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拥有 4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中共党史党建学)、1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国民经济学)及 1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硕士),为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奠定坚实学科基础。依托充沛的学术资源、与党政机构紧密联动的实践优势,以及多年积累的干部教育培训经验,我校研究生教育始终遵循 “国家标准、党校特色” 基本要求,围绕 “政治性、学术性、实践性” 培养目标,经过长期探索与优化,已构建起 “研究生教育与干部教育互补、学术型与专业型学位点并存” 的特色培养格局,为高层次专门人才培育提供优质平台。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重要智库,我校近年学术成果显著:教师人均省部级以上哲社类科研项目数量位居上海市前列,多项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质量突出,在第十七届、第十九届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研究生团队分别斩获国赛特等奖与市赛特等奖;生源质量持续提升,近三年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超半数本科毕业于 985、211 高校;就业表现稳定优异,2023 届至 2025 届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 97%、97.6%、97.6%,充分体现培养质量与社会认可度。二、培养目标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为导向,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思想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拥有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术专业能力:系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全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创新精神、科研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等领域工作,满足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学术人才的需求。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一)招生专业2026 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 5 个,具体包括:国民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共管理学。(二)招生人数2026 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41 名(含 5 个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若指标出现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三)学制与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 3 年,为保障学习质量与科研成果完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含休学、延期毕业等特殊情况);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要求考生按培养方案全程参与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术活动。四、报考条件报考我校 2026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具备良好政治素养;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需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条件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条件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额外满足以下 3 项要求:① 专业关联: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② 课程要求: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 6 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课程成绩单原件;③ 学术成果: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 1 篇学术论文;条件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特殊身份要求: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五、报名方法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未完成任一阶段均视为报名无效。(一)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生需提前查阅相关公告。(二)网上报名1. 报名平台网上报名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进行操作,所有信息均需通过平台填报。2.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填报正式报名);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关闭报名通道,不再补报)。3. 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资格自查: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确认自身符合报考资格后再填报志愿与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后续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信息修改与重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以最后一条有效信息为准);报名截止后,无法修改已提交信息,也不开放补报;(4)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实时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提交认证报告);(5)志愿填报限制:报名时,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即我校 5 个学术型专业中的一个);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6)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报名平台及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未缴费或缴费失败视为报名无效)。(三)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与要求由考生所选报考点负责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点信息。2. 确认要求(1)全员参与:所有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未参加确认者报名无效,无法参加初试;(2)诚信承诺:确认过程中,考生需按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3)信息核对与材料提交:考生需逐项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根据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如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确认不予通过;(4)责任承担: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确认不通过或后续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考试安排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均为招生录取的核心环节,考生需按要求参加并达到相应标准。(一)初试1.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否则视为无效。2. 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时,需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证件不齐或信息不一致者,不得进入考场。3.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段、科目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规则与时间要求)。4.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统一安排,具体考场地址、座位号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提前规划交通路线,避免迟到。5. 考试科目初试共设 4 门科目,满分值总计 500 分,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全国统一命题);英语:满分 100 分(全国统一命题,具体语种要求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业务课一:满分 150 分(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可能为全国统一命题或我校自主命题);业务课二:满分 150 分(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可能为全国统一命题或我校自主命题)。(二)复试1. 复试信息公布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复试科目等具体信息,将于 2026 年初在我校(院)官方网站发布,考生需定期登录查询,避免错过重要通知。2. 报考资格复审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核查学历证书、成绩单、学术成果等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如同等学力考生未满足课程或论文要求)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与录取资格。3. 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围绕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展开,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科研潜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英语口语面试: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涉及日常交流、专业相关话题讨论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查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等,考核结果作为录取重要参考。4. 加试要求以下类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5. 复试结果复试成绩作为录取重要依据,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不再进入后续录取环节。七、体检安排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体检标准等要求将另行通知(以我校官网公告为准)。体检结果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八、录取规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量考生以下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具体权重将在复试办法中明确;思想政治表现:结合复试阶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以及考生日常表现、奖惩情况等综合评估;体检结果: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其他因素:如考生学术成果、科研潜力、实践经历等,作为录取参考。录取名单确定后,将按规定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九、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文件要求,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3000 元 / 年・人,按学年缴纳,无额外收费项目(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二)奖助体系我校构建了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 “助学金、奖学金、专项奖励、困难帮扶” 等多个维度,保障全日制研究生安心完成学业,具体包括:国家助学金: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均可享受,标准为 12000 元 / 年・人,按学期发放;学业奖学金:按比例评定,覆盖范围广、奖励力度大,具体标准为:一等奖学金:9000 元 / 年・人,评定比例约 10%;二等奖学金:6000 元 / 年・人,评定比例约 20%;三等奖学金:3000 元 / 年・人,评定比例约 30%;专项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 次・人,按国家规定评定)、优秀学位论文奖、国际交流奖学金等,鼓励研究生追求学术卓越、参与国际交流;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取得的科研成果,享受与校教研人员同等待遇,按学校相关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困难帮扶:为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困难补助,并设立较多勤工俭学岗位(如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等)与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十、学历与学位证书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获得国家承认的两类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 “学术学位”“全日制” 学习方式);硕士学位证书(对应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两类证书均纳入国家学历、学位认证体系,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就业、升学、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十一、就业政策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毕业时按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原则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将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手续办理等服务,助力毕业生顺利就业。十二、联系方式与信息查询(一)信息查询渠道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及时发布招生考试安排、成绩查询、调剂复试要求、录取公示等重要信息,考生需定期登录我校官方网站,通过 “研究生教育” 栏目查询最新动态,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与通知。(二)简章效力说明本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如教育部最新文件)冲突,将以国家最新政策及我校后续发布的补充规定为准;其他未明确事项,需遵照 “研招网” 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三)具体联系方式单位代码:89631;联系部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联系人:殷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 123 号;邮政编码:200233;联系电话:(021)22881371(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听,咨询高峰期建议优先查阅官网信息,提高沟通效率)。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2025-10-20 17: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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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和接收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依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哈师大 [2016] 32 号)等文件精神,立足我校实际办学情况,为保障 2026 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落地,特此发布本通知。一、组织与领导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依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成立校级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执行;各学院同步成立院级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任务。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心职责为统筹指导全校推免工作。组长:李林成员:郭长虹、李贵彬、王彦庆、姜洪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心职责为具体落实本学院推免工作。组长:各学院院长成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等,共计 7-9 人。二、推荐工作(一)推荐条件1.各学院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突出德育优先原则,重点考查学生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及道德素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2.学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除外)。3.学生需具备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学习态度,学业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且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4.恪守科学精神,保持端正学风,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5.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截至 2025 年 9 月 1 日仍存在未解除纪律处分的学生,不予推荐和录取。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 425 分(满分 100 分的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须达 60 分);外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日语专业学生需通过国际日语二级及以上考试)。7.已修完的教学计划规定课程(钢笔字、粉笔字、汉字规范化三门课程除外),无初次修习不及格科目。8.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需处于本专业前 30%,专业必修课与外语课程平均成绩排名需处于本专业前 20%,同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需处于本专业前 30%。其中,在校学习成绩的计算与排名由各学院联合教务处确认,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与排名由各学院联合学生工作处确认。(二)推荐办法1.各学院需结合本科专业布局,合理分配推免名额。2.各学院以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与外语成绩的平均值为依据,确定其考评成绩。3.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按申请人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名单。该名单需同时在学院官网及公示栏以纸质形式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姓名、所在专业、专业总人数、考评成绩、考评成绩排名、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相同考评成绩下,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参与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或拥有突出科研成果、在国家及省市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予以优先推荐。4.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 7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推荐生,由学校统一上报推免服务系统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三)推荐程序1.9 月 9 日至 9 月 11 日:各学院按学校要求开展宣传动员与组织报名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供书面材料备案。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2,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四六级证明、本科成绩单、奖项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 年。2.9 月 11 日至 9 月 17 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方案,完成资格审查、材料审核、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审核;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连同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核查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学院汇总成绩排名后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3.9 月 17 日下午 15:00 前:各学院需报送以下材料:①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②《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3):签字盖章完整的原件 1 份及电子版;③《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签字盖章完整的 2 份(学院存档 1 份);④《推免资格名单》(附件 4)电子版;⑤本科成绩单原件及 PDF 格式电子版(命名格式:身份证号_姓名)。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楼 415 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hsdxueke@163.com。4.9 月 18 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材料,提交校级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名单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同时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报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5.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需通过系统查询招生单位信息、填写报考志愿、递交材料,查询并接受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复试。系统支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多次平行填报 3 个志愿、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最终仅能选择 1 个待录取通知。学生需及时查询复试成绩与待录取通知并确认,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未完成注册报名、未获得待录取通知或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三、接收工作(一)接收条件学生需已获得其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资格。(二)接收程序1.研究生学院根据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情况,公布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名额。2.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与申请。3.研究生学院联合各学院审查、评议推免生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4.研究生学院统筹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直接通知考生。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复试成绩上报研究生学院;成绩合格者按择优原则录取,研究生学院在研招网回复 “同意接收”,推免生需再次确认。确认后的名单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 7 个自然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通过研招网缴纳报考费用,具体要求参考研招网相关通知。7.凡通过我校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在学校奖助贷体系中享受优先考虑待遇。8.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后续必修、限选、公共课程或毕业考试、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实习)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存在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期间受到处分;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四、管理与监督1.负责推免推荐与接收工作的各学院,需加强工作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深入研究各级推免政策文件,所有相关决策需经集体讨论确定。2.各学院需公开推免政策规定、推免生资格要求、招收名额、录取信息,以及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3.对推免申请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与学籍,并通报其本科推荐学校按规定处理。4.学校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存在收费辅导教学关系等)报名本单位推免招生,需主动申请回避。(2)工作人员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推免招生,需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需主动报备声明。报备流程:工作人员或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说明亲属关系,由学院统一报校级推免工作领导小组。(3)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报备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5.各学院未按本通知要求实施推免工作的,学校将视情况处理,并追究直接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责任;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电话:校纪委 0451-88060920;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51-88060176。本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金炜航联系电话:0451-88060176联系邮箱:hsdxueke@163.com哈尔滨师范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 年 9 月 9 日2025-09-28 14: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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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甘肃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架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和领导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成立复试录取督查巡视组,承担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任务。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掌管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流程,并具体组织实施。二、复试分数要求各学院在国家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上,结合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等,依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求,自主划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且不得制定带有歧视性或有违公平的规定;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我校 2025 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名额为 8 人,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在单科成绩按国家分数线降低 10 分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初试总分与报考专业二区国家分数线总分的比值大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三、复试形式与费用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费用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 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次 100 元。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等。审核材料如下:审核《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未提供政审表的考生,不予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 2025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诚信复试承诺书》。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如:复试费缴纳凭证等)。以上材料考生必须提供,其中第 1 项须为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 A4 纸复(打)印。若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近期无法提供,须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五、复试安排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一)复试时间计划在 2025 年 4月7 日前,完成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计划在 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二)复试内容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笔试分为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1)专业课考试:分值为 100 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以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其他需要加试的考生(如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及加试科目,以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 100 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面试(1)面试分值为 100 分,涵盖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2)面试将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同时通过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了解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面试的其他内容由复试小组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评分。(3)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破格复试我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六、调剂事宜当学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一)调剂政策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甘肃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原则上,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他调剂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调剂政策,具体调剂要求或条件请查阅招生学院公布的调剂办法或实施细则。(二)调剂注意事项学院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由学校自主设定,我校设置为 24 个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将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七、录取规则招生学院要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60%-7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30%)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50%)+ 面试成绩(百分制)×(70%-50%)面试成绩 = 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分 - 70 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50 分 - 30 分)复试成绩权重和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中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面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所占比例,由招生学科(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及格线(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备录取资格。(二)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从高到低依照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7)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三)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拟录取名单公示各学院要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或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五)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由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说明。(六)录取通知书我校计划于 6 月底或 7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工作准则严肃工作纪律。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严肃考风考纪。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如有必要,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等文件执行。九、监督与管理机制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提出异议、申诉;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7631774邮箱:yzb@gsa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 606 室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09-02 1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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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计划于 2 月 24 日 09:00 开启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网上查询通道。请各位考生静心筹备复试事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可登录网址 “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进行成绩查询。我校暂不提供其他查询途径,成绩单需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二、成绩复核流程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经过了严格的评阅和多轮核查。若考生对本人成绩存在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申请仅接受线上方式,其他形式的申请将不予处理。申请时段:2 月 24 日 9:00 至 2 月 26 日 12:00。超出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或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均不予受理。线上申请入口:可通过网址https://biaodan100.com/web/formview/6787568675a03c3a8d79ad74 提交,也可扫描对应二维码完成复核申请。申请步骤: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需复核的科目信息,同时必须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需本人填写并签字)。以上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复核内容及结果反馈:学校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工作仅针对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误、登分错误等情况,不涉及答卷的重新评阅,考生本人也无法接触试卷。复核工作将于 2 月 28 日 17:00 前结束。若复核结果无异常,将不再单独通知考生;若复核发现问题,我校会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三、相关注意要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者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均无法受理其成绩复核请求。成绩复查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且仅能复查本人的考试成绩。我校不对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排名,请勿来电咨询有关排名的相关问题。我校不邮寄书面成绩通知单,如有需要,考生可自行上网打印。我校会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及时发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及调剂工作的相关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上的相关公告。咨询及申诉电话:029-82202244。祝愿各位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附件: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2 月 20 日2025-08-22 09: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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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天津大学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相关注意事项予以说明,供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参考。一、招生专业范围关于该计划的具体招生专业,考生可查阅《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配套的招生专业目录。二、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天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人数为 35 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普通计划:共 30 人;2.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共 5 人,其中教育学专业 2 人、能源动力专业 2 人、设计学专业 1 人。此外,在 2026 年该计划最终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理工科相关专业的录取人数占比,原则上需达到 65% 及以上。三、招生对象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天津大学该计划的考生,需同时符合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规定,以及《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报考条件。(二)普通计划招生对象普通计划的招生对象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 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或在上述 6 个省区工作累计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7 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或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包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6 省中,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或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或在上述地区(即 7 个省市及 6 省的指定区域)内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或管理任务的教职工;或在西藏地区工作且累计满 5 年及以上的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毕业生;或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全国各族考生。(三)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该专项计划不限制考生的生源地区与民族,但考生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同时,考生须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天津大学)、本人工作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四、报名流程及要求(一)报考资格审查1.申请路径: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登录路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在线提交个人申请信息;2.审核要求:考生的申请信息需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网上报名环节;3.时间节点:2026 年该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 22:00。考生需在该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信息提交,并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 若审核未通过,需根据提示补充材料;若无法通过审核,需及时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二)网上报名操作1.报名前提:仅通过资格在线审核的考生,可参与网上报名;2.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报考点选择:需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报考点;4.关键信息填写:(1)“专项计划” 栏目:需选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2)“报考类别” 栏目:需选择 “定向就业”;(3)“定向就业单位” 栏目:需依据本人签署的考生登记表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的文字内容如实填写;(4)“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 栏目:需按照上述公章所属部门的实际所在地填写。五、初试与复试安排关于该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初试科目、考试时间、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具体安排,均参照《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录取规则与要求1.录取原则: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录取遵循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天津大学将在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生源质量、各学科专业比例及学校发展需求,划定本校该计划的复试分数线,随后组织复试并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2.政策限制(一):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可同时享受其他初试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也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3.政策限制(二):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且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调剂限制: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以外的其他计划;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5.录取类别与学习形式:该计划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 “定向就业”,学习形式均为 “全日制”;6.培养管理:该计划录取考生与普通计划录取考生实行 “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 包括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在内的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事项,均与普通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七、其他补充说明1.身份信息变更处理:若考生在报名后,其 “在职” 或 “非在职” 的身份信息发生变更,将按照录取时的实际身份签订相关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2.毕业后就业要求:该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1)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就业;(2)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就业;(3)未就业情况:若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毕业去向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4)档案流转:毕业研究生的个人档案,需转回原工作单位、实际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3.解释权与未尽事宜:本报考指南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指南中未提及的事宜,将依据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2025-10-30 18: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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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报名公告为确保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中南大学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免至我校深造。现将预报名阶段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方可参与我校推免生预报名:(1)政治素养与品行要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法治意识,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2)推免资格与学籍要求:须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的 2026 届本科毕业生,且有较大概率获得所在学校发放的推免资格。(3)学业与科研潜力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对科学研究工作有明确兴趣与志向,同时具备较强的科研探索能力与创新意识。(4)身心条件要求: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压力;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二、招生专业范围及说明1.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类别:我校多数学术型学位专业与专业型学位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仅以下 5 个专业(或方向)暂不接收推免生,具体包括:工商管理硕士 [1251]、公共管理硕士 [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方向 [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方向 [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方向 [045203]。在同等条件下,我校将优先考虑报考专业型学位专业的推免生。2.专业信息的参考与确认依据:需特别提醒的是,“中南大学推免生服务系统” 中展示的招生专业仅为预报名阶段的参考信息,2026 年推免生招生的具体专业以学校后续正式公布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而最终录取专业,则需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中的录取确认结果作为唯一依据。三、预报名操作方式1.报名启动时间: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我校推免生预报名通道正式开启,有意向的申请人可在此之后提交报名申请。2.报名平台与网址:申请人需通过 “中南大学推免生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各项内容完整准确。3.考核人员遴选主体:各二级单位(如学院、研究院等)将根据本单位推免生报名的实际情况,自主制定遴选规则,筛选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具体遴选进度由各二级单位自主安排。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照对应二级单位的具体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核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8 类:1.身份与学籍证明: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本科学生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确认个人身份及在读状态。2.报名申请表:需提交通过 “中南大学推免生服务系统” 填写生成的《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原件(或系统确认电子版)1 份。3.个人简历:需清晰呈现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实践经历、科研兴趣、获奖情况及未来学术规划等内容,篇幅建议简洁明了。4.学业成绩证明:需提供本科阶段完整的学习成绩单(需包含所有已修课程成绩),以及由本科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成绩排名证明,确保成绩与排名的真实性。5.英语能力证明: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英语水平的参考依据。6.学术成果材料:若有相关学术成果,需提交对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论文(需附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出版的著作(需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专利证书、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课题参与证明等。7.荣誉奖励材料:需提交本科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表彰文件、奖励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体现个人综合素质。8.单位补充材料:各二级单位可根据自身选拔需求,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交其他材料(如科研计划书、推荐信等),申请人需按对应要求准备。五、其他重要说明(1)考核选拔的信息获取:各二级单位将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自主组织推免生考核选拔工作。考核时间、流程、形式等具体安排,申请人需密切关注对应二级单位的官方通知(如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网专栏等),避免错过关键信息。(2)正式推免的流程要求: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正式推免资格后,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限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及志愿填报。我校将结合推免录取进度,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接受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还需完成 “接受待录取确认”,上述操作全部完成后,推免录取才算正式生效。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的开放时间,需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发布的公告为准。(3)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在推免过程中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破坏公平公正等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4)政策冲突的处理原则:本公告内容若与后续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等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存在不一致,一律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5)咨询联系方式:申请人若在预报名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对应二级单位的咨询电话咨询。各二级单位的咨询电话信息,可在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 “推免生招生” 专栏中查询。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8 月 1 日2025-09-26 10: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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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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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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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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