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25年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徐戈、周艳菊
成员:刘嫦娥、戴博、刘海运、余意、王泓略、易鲲翔、郭黎明、周雄文、周芳笃
负责制定工商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二)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
组长:李坚飞
成员:曾平、齐冲、唐洁、肖婷、李丹青
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
四、复试基本条件
(一)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五、调剂
(一)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
(二)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相关通知。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与要求
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在3月29日下午进行。
(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考生须于3月27日17:00前将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发送至邮箱12520144@qq.com;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2)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
2.政治理论测试
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
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4.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5.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组织行为学》和《管理思想史》两门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
(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
(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结果公示
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九、其他政策规定
1.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3.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4.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5.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监督复议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31-8868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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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招生院系(以下简称“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具体负责并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三、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1.学校在不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划定招生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学校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将根据学校已经发布的相应招生公告划定学校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招生计划(即招生人数,不含推免招生录取人数)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3.院系依据学校分数线公布复试名单;达到学校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4.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部分调剂复试可能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方式另行公布。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3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院系实施细则,并请考生密切关注院系邮件、电话等通知。2.少量学科非全日制方向接受调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复试工作将具体由相关院系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完成。五、复试资格审核1.院系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2.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院系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书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详见院系实施细则;(4)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5)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相关院系将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3.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见相关院系实施细则及通知。4.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七、调剂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公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1)生成总成绩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比例,由院系决定并在其实施细则中公布。(2)同一招生学科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3)考生总成绩按学科或研究方向排序,详见院系实施细则说明。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6.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九、招生体检和复查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与监督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研究生院“院长信箱”:dean@yjsy.ecnu.edu.cn。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十一、其他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01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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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启动,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现将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与职责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三级工作小组,明确分工与职责:(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学院执行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各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秘书由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与研究生教学干事担任。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复试各环节执行,审核拟录取名单。(二)招生工作复试小组组建方式:按学科专业分类,共成立 7 个复试小组,具体包括:应用经济学复试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组、工商管理学复试组、信息资源管理复试组、金融专硕复试组、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组、图书情报专硕复试组。人员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不少于 5 位专家组成(专家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与研究生培养经历),小组内指定 1 名组长,统筹本组复试工作。核心职责:全程负责本组对应学科专业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包括制定考核细则、组织面试、评定成绩、提交复试意见等。(三)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核心职责:对复试录取全流程(资格审查、面试组织、成绩评定、名单公示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申诉,查处违规行为,保障过程公平公正。二、复试形式与资格审查(一)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 “线上线下相结合” 的模式,考核类型为综合面试;所有考生需提前规划行程,按时前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综合面试,未按要求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资格审查内容考生需在复试前准备以下材料,供复试小组审核: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需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无破损或信息模糊);本人学生证原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注册手续齐全);个人简历(一式 5 份):简历内容需精简,控制在 1 页内,重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获奖情况、报考意向等,供面试专家参考。(三)资格审查安排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开始前,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若考生材料存在缺失、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审核结论为 “不合格”,不予安排参加综合面试。三、复试时间与内容(一)综合面试时间整体复试时段为 2025 年 9 月 14 日(星期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星期日);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时间(上午 / 下午 / 具体时段)、面试地点及流程,由对应复试小组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确认面试信息。(二)综合面试名单确定各学科专业先对通过导师初步审核的推免生进行综合筛选,结合考生本科成绩、科研潜力、专业匹配度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将由各复试小组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通知,考生可自行咨询报考专业导师了解结果。(三)综合面试内容综合面试围绕考生多维度能力与素质展开,具体包含以下 5 个模块,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制”:英语口语与听力:通过英文自我介绍、专业话题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深度,以及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结合考生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如论文、竞赛),评估其科研思维、创新潜力与问题解决能力;综合素质:关注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经历、团队协作意识、职业规划等,综合判断其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学术诚信等,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再参与后续成绩评定。四、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一)复试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置笔试或其他考核环节;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 = 该考生获得的所有面试专家打分总和 ÷ 参与打分的专家人数(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确保公平性)。(二)录取顺序确定学院按各专业招生名额,结合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科研能力突出或专业基础扎实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五、正式录取流程与资格取消情形(一)正式录取操作拟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开通确认功能后的 6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学校不再取消其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复试成绩排序递补录取。(二)直博生录取学院 2026 年计划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直博生,将从报名该专业直博生的推免生中,结合复试成绩与科研潜力择优选拔,坚持 “宁缺毋滥” 原则,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026 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通过虚报、隐瞒个人信息,或伪造、涂改材料、学术成果等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不予录取的疾病要求;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未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关键操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不良诚信记录,或受到违法处罚、校纪校规处分。(四)违规处理对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科研成果)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本安排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指导文件为准。六、结果公示学院将在官网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复试成绩、拟录取状态等;公示期间若拟录取名单需变动(如考生放弃资格),需对变动原因及变动内容单独公示,公示期同样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七、复试纪律要求考生需自觉服从学校与学院的复试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听从现场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不得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设备需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区域);考生需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回答面试专家提问,不得隐瞒或虚报信息,违者按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八、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信远楼 II 区 —325 办公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189136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可咨询复试安排、资格审查等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05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受理复试录取相关异议与举报,确保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某学院2025 年 9 月2025-09-26 17: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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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与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1.严谨规范:复试录取工作需严守工作纪律,规范招录行为,锤炼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考察方式,统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生源结构,通过择优录取保障生源质量。3.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突出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4.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 ——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5.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举措,畅通考生联络渠道,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强化人性化安排,妥善规划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二、复试具体安排1. 复试分数线划定各学院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遴选方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提高差额复试比例。“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2. 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考生须采用统一复试方式。建议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调整。(1)现场复试:由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融入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课笔试占 40 分、面试占 60 分,具体分值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须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保持一致。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现场需如实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并妥善存档备查。(2)网络远程复试:包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步纳入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能力考核占 40 分、综合素质考核占 60 分,具体分值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须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需至少准备两台视频设备:一台架设在身后约 1 米处,用于复试全程监控;另一台用于面试互动。复试期间桌面需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手机需提前设置拒接电话及语音通话,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切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运行。3.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 年 3 月 22 日 —4 月 3 日调剂考生:2025 年 4 月 8 日起具体复试时间与地点以各学院通知为准。4. 复试注意事项(1)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 个专业学位,需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校或招生学院若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三、报考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将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1. 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借助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手段,同时综合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这 “四库”,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2. 需提交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四、调剂工作安排1. 调剂系统要求4 月 8 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该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未通过此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2. 调剂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3. 调剂政策审议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政策科学性。4. 调剂管理主体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5. 调剂计划调整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导师规模、培养条件及专业发展需求等因素统筹调配、合理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计划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6.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需一致;(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划定的该计划复试分数线;(9)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1)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政策。五、录取工作规则1. 总成绩计算与录取资格(1)总成绩计算方式通常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 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一般在 30%-50% 之间),具体计算规则以各学院公布为准。(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2. 定向就业相关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4. 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各学院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六、信息公开与公示1. 学院公示内容复试及录取阶段,各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名单中注明相关情况。2. 研究生院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须对变动原因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办理学籍注册。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1. 官方网站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2. 咨询及申诉部门部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邮箱:xjdyzb@163.com3.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安德学院:联系人米老师,电话 029-89025177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 029-82202981建筑学院: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电话 029-82202742(沈老师未公布联系电话)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9-82205431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029-82202520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2994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567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杜老师,电话 029-82205328冶金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2937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5599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史老师,电话 029-82201483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5446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9-82202380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29-82201431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029-82203433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联系人范老师(电话 029-82203303),非全日制联系人魏老师(电话 029-82203307)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9-82203378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电话 029-82203408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电话 029-82205376)、陈老师(电话 029-82202096)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029-82202434八、违规行为处理1. 违规处理依据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2. 异议申诉渠道考生若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方案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对政策执行异议,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请人;对违规违纪举报,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已下载 5872 次)《硕士思想政治考察表》(已下载 5574 次)《硕士复试体检表》(已下载 4992 次)2025-09-22 1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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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1.确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2.确保科学性。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领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4.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应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5.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巡查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做好相关记录。6.各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7.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复试基本条件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部分专业在符合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3.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线,同时符合《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6.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7.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个。根据生源情况分配交通运输工程学院1个,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1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个、经济与管理学院1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3个、数学与统计学院1个、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1个、建筑学院1个。8.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入学院复试名单。复试的要求与程序(一)实施方案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再在学院官网公布,并严格执行。(二)复试咨询服务各学院(研究生院)须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并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三)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信息确认”栏目。(网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 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确认复试科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核对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单位是否和《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修改。最后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支付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四)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3.htm) 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 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5.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4.htm)。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3.htm)。(五)复试内容和方式1.笔试(1)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艺术设计综合实践考试时长为3小时。(2)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4)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要求在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中公布。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复试的综合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专业素质: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质;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六)复试要求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2.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3.面试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均须佩戴工作牌。监考老师和面试老师均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面试小组秘书须查验考生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并认真做好复试现场记录以便备查。4.考生复试完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或重返面试教室和候考教室。调剂1.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入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4)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我校调剂规则: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调剂系统里设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批调剂考生录取完成后,学院未完成的各类别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2.调剂的基本程序(1)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按不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具体开通时间见学校、各学院的调剂公告。(3)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放“待录取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拟录取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60%。(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4)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5)工商管理(专硕)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100%。(6)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实际表现和提供的面试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独立给分,计算时取平均成绩。2.基本要求:(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6)如有必要,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方式及时间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时间:原则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3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0日到4月下旬,具体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公告。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体检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由考生自行选择。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计财处网站公布的《2025学年新增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公示说明》(https://www.csust.edu.cn/jhcwc/info/1094/3262.htm)。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监督与复议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同时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731-85258968。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4.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14 13: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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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复试分数线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线:在国家 A 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22 分,单科各降 5 分。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3。三、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复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2)。(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9)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以上(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学院留存以下材料:(1)-(4)项复印件各 1 份,(5)-(9)项各 1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 A4 规格纸张,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四、复试报到考生应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午,在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文科一号楼完成报到,并提交个人资料,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校外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校门口将进行身份核验。不同专业报到时间地点见下表:五、复试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大环节。1. 笔试环节具体笔试内容和时间如下(考试地点在资格审查现场通知):2. 面试环节(1)考生英语自我介绍、英语提问 2-3 个问题;(2)中文陈述学业背景 / 工作经历 / 科研计划等;(3)考生在试题库随机抽取专业素质与能力面试题,由考生命题并当场作答;(4)评委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笔试和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六、复试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会计专业的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 + 会计综合 100 分)/2×50% + 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40%。除会计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 ×50% + 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40%。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初试满分 + 100)×60% + 复试总成绩 ×40%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专业对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公示。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如复试总成绩也相同,优先按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排序。公示网站为: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未参加复试者、各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时进行。非定向考生档案调取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公告。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9-65626165 0379-65627968联系人:侯老师 段老师邮箱:glzsb@haust.edu.cn投诉电话:0379-65627739 吴老师附件【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doc】附件【附件3:029_商学院_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2025-09-01 09: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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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复试形式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三、复试时间我校各学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2日—3月25日进行,各学院将于3月18日左右公布第一志愿上线名单、复试细则和日程安排,3月28日前公示复试成绩。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我校调剂系统将在4月8日开放,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内容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复试中均加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参见《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附件1)。五、复试纪律1.考生请提前认真学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的意识。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及复试后,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上报相关部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1)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2)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存在私下接递物品行为的;(3)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的;(4)复试未完全结束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5)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6)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说明1.享受加分政策且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先参加复试,实际加分情况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如考生未在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中,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2.我校会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确定调剂专业和调剂名额,最终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设预调剂环节,考生届时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3.我校及各学院、学部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时,若考生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我校将顺次递补,不再另行通知;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复试),并按资格审查单中需要项目准备所有资料,具体详见《2025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5.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0日—3月28日完成缴费(附件3)。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将不予退费;6.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7.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附件1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docx】【附件2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doc】【附件3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方式.pdf】【附件4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pdf】【附件5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docx】【附件6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docx】【附件7宁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学院(学部)接收考生咨询电话及专用邮箱.pdf】2025-08-14 15: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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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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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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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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