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统筹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分类选拔要求。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
(三)落实复试录取规范管理。科学制订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加强资格审核,加强诚信教育,加强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信息公开,做实做细服务,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考工作。各学院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四)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工作的研究生导师是主办责任人。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五)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将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二)复试资格名单确定
1.一志愿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进入复试的考生比例。
2.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原则上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管措施。复试前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具体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查验,强化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4.本人大学成绩单1份;
5.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通知要求向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9.《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
10.《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盖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时间安排
4月7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4月28日前,完成全校复试工作。
(五)复试过程管理
1.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各学院需按要求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2.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各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4.严格做好复试试题管理。各学院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国家和我省研考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和《长春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
5.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结合今年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和学院的复试相关信息要通过网络、移动通讯等方式及时向考生发布。充分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充分知晓。
6.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要加强对参加远程复试考生的技术指导,确保考生对平台和平台的使用有充分的了解。要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7.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学院下载保存,复试笔试试卷、复试报告单、复试评分表等纸质材料留存备查。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8.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复试试题应掌握同一命题标准,每一批次单独命题,不得重复使用。确需采用分组复试的专业,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9.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如有离开的情况,返回后不得为其离开期间面试的考生评分。
(六)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准,专业课考试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命题、考务及评卷工作。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笔试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口试为主。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面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态度、奖惩情况、心理健康情况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水平: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了解考生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复试程序
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研招平台“招生信息公开”栏目上传,同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各学院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上传学院网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确定复试名单,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亲自监督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5.各学院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折合计算后,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五、调剂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
(http://yz.chsi.com.cn)
2.我校将于考生调剂志愿填报24小时之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并向确定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请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5.确认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cut.edu.cn/)“招生工作”专栏查询复试工作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
6.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12小时以内未接受待录取的,学校将认定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三)调剂原则
1.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此24小时内为我校遴选考生时间。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
4.对因个人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后期的调剂申请。
六、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
七、录取
(一)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满分)/5*70%+复试成绩*30%。
3.总成绩=初试成绩(300分满分)/3*70%+复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原则
1.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不予解除。
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要求
1.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公开招生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备案公开所有的招生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对所有招生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进行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不得录取。
八、纪律要求与工作监督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生的复试工作,不得违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四)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431-85716157,85716566
长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0431-85716493
九、附则
(一)本方案由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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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查。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二、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察。2.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3.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可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专业)。三、复试方式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3.外语水平考核(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招生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者问答的方式开展,专业课笔试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安排,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5.专业课加试(每门课100分)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以及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五、复试管理1.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2.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招生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3.招生学院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落实“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4.复试工作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六、复试规则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以及缺额情况自主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根据实际生源情况,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2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各学位类型招生人数可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做适度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达到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5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在此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学位类型分别计算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与一志愿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初试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100%)并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学位类型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应学位类型剩余一志愿上线考生中继续按照1:1比例顺延,确定复试名单,以此类推,录满为止。如符合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同批次调剂考生中按上述办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录满为止。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2.成绩计算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总成绩占比+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占比,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比例为50%-60%。复试考核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比例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七、录取规则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定向就业考生须按相关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录取。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审查,完善录取手续。八、调剂规则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5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4.招生学院可在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招生专业调剂生遴选规则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6.以上遴选规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九、健康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十一、工作纪律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43970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监督邮箱:jw@zafu.edu.cn十二、其他1.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招生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5 13: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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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及招生类别如下:1.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人,招生类别为直博生;2.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0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3. 专业代码025100(金融):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4. 专业代码025400(国际商务):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5. 专业代码025800(数字经济):招生计划8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6. 专业代码120200(工商管理学):招生计划5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7. 专业代码125300(会计):招生计划6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二、报名时间安排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时至10月17日中午12时,逾期将无法提交志愿。三、申请条件要求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推免硕士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 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 申请专业符合2026年国家及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6. 申请直博生的额外要求:除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名列专业前茅,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四、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1.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由本科就读高校教务部门颁发、且已完成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3.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指定平台获取);4. 《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印章);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等);6. 若有论文发表、科研成果或各类获奖经历,需提交相关清单及对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7. 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提交):所有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获取带有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报告原件,并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邮寄至学院指定地址。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商学院233室研究生办(收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363),邮寄方式仅限顺丰快递;8. 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需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五、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及排名仅在其参加的当批次内有效。(一)推免硕士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会计硕士专业知识考核形式为笔试,不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具体考核内容可参考宁波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相关说明; (3)考核重点: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 (4)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无笔试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0.7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3; (2)有笔试专业(会计硕士):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 + 专业面试成绩×0.5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3)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二)直博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主要包含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考核重点:重点围绕考生的外语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等方面展开考核; (3)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博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六、录取办法1. 录取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分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2. 录取否决情形: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均不予录取。七、注意事项1. 录取资格保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 统考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直博生待遇: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5. 体检要求:我校确定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政策冲突处理:本方案内容若与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执行。八、咨询及申诉渠道1. 学院信息公开:学院相关招生信息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开;2. 咨询电话:0574-87600363(工作日办公时间可咨询);3. 申诉电话:0574-87600358(若对招生环节有异议,可拨打此电话申诉)。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预计安排在9月25日:1. 复试名单公布: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于9月23日16点前发布,仅在该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2. 复试安排查询:第一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等安排,可登录宁波大学商学院官网“学科与研究生办”栏目查看相关通知。2025-09-30 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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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三、招生计划学校下达2025年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及专项核验等要求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四、复试组织(一)复试分数线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复试。(二)复试要求1.应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保密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招生学院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保持同一复试方式,若必须采用混合复试方式,应确保不同复试方式在考试流程、导师团队构成、选拔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一律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四)复试内容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应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可综合应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度考察。要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1.复试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含一贯学业表现)等。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各部分权重及相关要求,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内容、形式、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时长依各学科专业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招生简章中所列复试科目考核(除技能考核外)均为闭卷笔试方式,笔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2.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调剂和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六)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7日,其中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4日。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七)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八)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4),需签字盖章;9.若为退役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免初试退役人员还需提交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发送至邮箱yzb@ctgu.edu.cn,也可将纸质版送交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且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六、调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一)调剂条件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二)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我校已审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三)调剂程序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名额。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四)其他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全日制专业不接受普通计划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3.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4.我校少骨生仅接收工程类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5.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七、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a)%+复试成绩*a%(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其中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二)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办法1.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拟录取。2.其他考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拟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拟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四)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五)学费及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六)入学核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一)研究生院公布信息1.公布三峡大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举报申诉渠道。2.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申请免初试退役生名单。3.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7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4.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二)招生学院公布信息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工作办法、录取办法、咨询电话、举报申诉渠道等。2.复试结束后,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3日。(三)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核。(四)学校举报申诉方式纪 委:电话0717-6393832,邮箱jwjcc@ctgu.edu.cn研究生院:电话0717-63932562025-08-27 14: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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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组织管理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三、基本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写明报研招办备案,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安排1.第一阶段:一志愿考核阶段,复试对象为符合成绩要求的一志愿考生。2.第二阶段:调剂阶段,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选拔。所有调剂考生均要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3.第一阶段在4月7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8日至28日期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二)复试人数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三)资格审查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须按照学院通知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登录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提示)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证明材料清单: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4.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8.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五)复试方式1.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招生学院复试方式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由招生学院对外公布。(六)复试缴费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七)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招生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在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方面。(1)专业综合测试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以笔试形式开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以面试或线上笔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考察考生专业领域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3.加试(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开展的以线上笔试方式开展考核。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分值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五、调剂工作(一)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二)遴选规则1.招生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相关度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3.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三)调剂工作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或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或本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了解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调剂遴选规则、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调剂信息。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调剂系统开放前招生学院须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慎重决定。六、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七、录取管理(一)计划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总成绩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三)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四)录取规则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告知考生。(五)优先录取规则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2.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六)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八、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九、入学复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一)各招生学院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二)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十一、监督和复议(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三)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十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十三、联系方式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2-24092146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监督电话:022-24092242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cauc.edu.cn/yjsy/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链接进入查询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240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pdf】已下载2337次附件【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pdf】已下载2598次2025-08-18 15: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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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邮寄地址信息收集的通知一、通知对象与核心工作说明1.通知对象:全体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2.核心工作:为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关键材料精准送达,我校计划于 2025 年 6 月中下旬启动相关材料邮寄工作。在此之前,需各位拟录取新生配合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确保邮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二、信息填报的时间要求与操作途径1.填报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1 日,为避免影响材料邮寄进度,各位新生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信息填报,切勿逾期。2.填报操作方式:新生可通过两种途径进入信息填报页面,一是扫描指定二维码(若有相关提示),二是直接打开信息收集表链接;进入页面后,需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础信息、材料领取方式、邮寄地址(领取方式为 “邮寄” 时需填写)、联系电话等内容。3.收集表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S3NmYUFVcHV2Skhz三、不同类别新生的材料领取方式规定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选择(1)自取方式:该类新生可选择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后续学校将另行通知具体的自取时间;自取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唯实楼 401。(2)邮寄方式:若该类新生因个人事务等原因无法前往自取,需按时填写上述信息收集表,并在 “领取方式” 栏目中明确选择 “邮寄”,以便学校安排材料邮寄。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余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统一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不设自取选项,此类新生仅需按要求完成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填报即可。四、信息填报的重要注意事项1.邮寄地址修改限制:每位新生仅享有一次修改邮寄地址的机会,因此在提交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包括省、市、区 / 县、街道、门牌号等细节),避免因修改次数受限导致地址错误,影响材料接收。2.未填报或地址无效的处理办法:若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收集表,或填报的邮寄地址经学校核查为无效地址(如地址不完整、无具体门牌号等),我校将默认按照新生在硕士研究生报名阶段填写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材料;由此可能引发的材料延误、丢失等问题,相关责任由新生自行承担。3.咨询与协助渠道:若新生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操作疑问、信息填写困惑等特殊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获取协助,联系电话为 010-88562083。五、通知发布信息发布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 年 5 月2025-09-03 15: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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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王卫、李国辉成 员:姚锋敏、王莉静、孙嘉轶、董媛媛、徐莹莹、杨仲基、康鑫、张立岩、张婧思2.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 长:王卫副组长:张昊成 员:刘璐、杜鹃、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3.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李国辉成 员:李永华、郭琳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刘璐(学硕)、张昊(专硕)联系电话:0451-86392239;13796002293(刘老师)0451-86392288;15846392288(张老师)电子邮箱:jgxyyz@hrbust.edu.cn4.成绩复核小组学术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刘璐、王岩专业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张昊、杜鹃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学院计划3月22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三、复试方式1.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调剂阶段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2.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2)综合素质考核,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3.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总分=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4.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5.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四、复试分数线1.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注:单科成绩按照国家线对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执行。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3.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4.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5.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8.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六、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七、录取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八、其他1.本细则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研究生处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执行。3.一志愿复试考生实名加入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钉钉”平台群。群号:117290001444; 4.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2025-08-28 1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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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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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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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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