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报考点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延安大学报考点(6143)考生接收范畴
本报考点仅接纳满足以下三类条件的考生完成报名手续:
延安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在读学生;
报考延安大学,且属于陕西省内往届毕业的考生;
身处延安地区的社会考生,具体限定为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陕西省内科研机构(其中包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延安地区往届考生。
补充说明:
“在陕往届生” 定义为户口登记在陕西省内,或当前在陕西省内工作的往届考生,在后续网上确认环节,需提交陕西省内户籍证明文件,或近三个月在陕西省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后续提及的 “在陕往届生” 均按此标准提供材料)。
“在延社会考生” 指户口位于延安市,或在延安市工作的往届考生,网上确认时需出示延安市户籍证明,或在延安市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对于陕西省内非本报考点所属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延安大学,以及延安大学成人函授本科应届毕业生,为方便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这类考生选择本人所在地市的报考点进行报名。
就读于延安大学的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若需在本报考点报名,必须提供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读证明文件。
凡是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若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延安大学作为报考点,本报考点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注意要点
(一)报名时段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已完成预报名并生成有效报名号的考生,在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名操作规范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网上报名内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对于招生单位、报考专业、学习形式、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考生需谨慎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这些信息将无法直接修改;若确实需要更改,考生需先取消已有的报名记录,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完成报名。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可修改,且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填报志愿,确保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无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考生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违背相关政策、报名信息虚假或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所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残疾人考生便利服务申请
残疾人考生若需要本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本报考点及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沟通,提交便利服务申请,以便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照顾及加分政策申报要求
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如实填报少数民族身份以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信息。本报考点会对这类考生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招生单位将在复试(包括调剂环节)前开展资格复审。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相关主管部门会依据职责分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照规定流程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或加分政策。
(五)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校验结果。此外,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中的学历(学籍)信息保持一致。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其中,报考延安大学的考生,必须在 2024 年 10 月 28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若逾期未完成,将不允许参加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网上确认安排
网上确认的具体开始时间及详细工作部署,将通过延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的最新动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四、其他重要提醒
本报考点设置新区校区和杨家岭校区两个考区,考生后续需留意具体考区安排通知。
本报考点仅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工作,关于考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录取流程等事宜,考生需直接咨询所报考的招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的相关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情节特别严重,被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且仍处于规定暂停考试年限内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对于触犯国家法律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11-2650333
延安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c.yau.edu.cn/
延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7 日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肥工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工作安排,现将合肥工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459)的网上确认相关事宜整理如下。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网上确认流程,请务必仔细研读本须知所有内容。一、报考点接收范围说明我校报考点仅对满足以下特定条件的考生开放网上确认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无法在本考点完成确认手续:1. 合肥工业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合肥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须提前通过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报名资格初审)。特别提示:未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考生,我校报考点同样不予受理其网上确认申请。所有考生若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或提交的材料未通过审核,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无法参与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安排为避免因时间紧张影响材料审核,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时间安排,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工作: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11月1日上午8:00至11月5日下午15:00;2. 考点集中审核时段:11月2日至11月5日,每日审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 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5日下午17:00。重要提醒:建议考生在11月4日前完成首次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11月5日当天上传。若因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补充修改,过早提交可预留充足的调整时间,避免因逾期无法补充材料导致确认失败。三、考生需上传的材料及规范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后,需按照系统指引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复印件照片无效),各类材料的具体上传要求如下:(一)基础必备材料1.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及公安部门身份比对环节,需严格符合证件照标准;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同时完整呈现本人上半身及持证姿态。(二)特定情况补充材料1.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2.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交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同时附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尚未毕业的应届生可提供届时能够顺利毕业的相关说明材料;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完整原件照片。四、照片上传具体标准各类照片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审核结果,考生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避免因照片问题延误确认:(一)免冠彩色证件照标准1. 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正面拍摄、免冠无妆,背景色为蓝色或白色,符合电子标准证件照规范;2.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为3:4;3.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需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占比不低于2/3,确保姿态端正、双肩平衡;4. 面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及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眼睛、眉毛、耳朵;5. 拍摄光线均匀,面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或明显阴影,避免出现红眼问题;6. 图像对焦清晰、层次分明,不得出现模糊情况;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通过PS等编辑软件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禁止使用翻拍照片。(二)手持身份证照片标准1.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2. 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头部与肩部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双肩平衡、嘴唇自然闭合;3. 面部无遮挡,头发不遮盖五官,确保身份证上所有文字、图案清晰完整,无遮挡、无手指遮挡关键信息;4. 光线均匀柔和,面部无高光、阴影,图像清晰不模糊;5. 拍摄要求与证件照一致,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后期修改或使用翻拍件。(三)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标准(仅限需补充上传的考生)照片需完整呈现身份证边框,证件上的文字、图案清晰可辨,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避免出现边角缺失、信息模糊、闪光灯反光强烈等问题。五、审核结果查询及处理方式考点完成材料审核后,通常会在24小时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结果。考生需在确认时间段内密切关注系统状态,及时查询审核结论。审核结果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不同结果对应不同处理方式:(一)待审核此状态表示考生提交的确认申请尚未进入审核流程,无需操作,耐心等待考点审核即可。(二)待补充材料该结果说明提交的材料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材料后重新上传,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补充材料提交后,需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最终审核结论。(三)审核通过显示此结果即表明考生材料上传完整、符合要求,已完成本次报名确认手续。后续只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即可。(四)审核不通过此状态代表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先与报考点取得联系,随后携带全部报考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点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复核。2025-11-12 18:10:43
-
广州医科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须知发布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 浏览量:16117 次为做好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广州医科大学现面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开放报名,接收范围涵盖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两类考生统一称为 “推免生”。其中,推免硕士生可选择报考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直博生仅开放学术学位报考通道。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2.已获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流程完整、相关材料齐全有效。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考生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毕业专业具备相关性或相近性;其中生物类、医学类各专业,仅允许本科为生物相关专业或医药相关专业的应届推免生报名。5.考生须在 2026 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仅接纳本科阶段为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包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方向)的应届推免生报名。(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仅接纳本科阶段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推免生报名。(3)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仅接纳本科毕业于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注: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背景;其中以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被录取为上述三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入学后均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广州医科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的其他相关要求。二、报名、复试与拟录取安排1. 报名申请流程有意向报考我校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具体流程如下: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报名渠道:通过查找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微信小程序,或扫描公告附带的二维码,进入 “志愿填报” 板块中的 “推免生报名信息填写” 模块,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后续环节:报名信息提交后,由对应招生院系(所)组织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系(所)将采用 “双向选择” 与 “内部调配” 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拟录取考生完成导师选报。2. 报名材料准备考生需按照以下材料清单整理申请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并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姓名”,例如 “张三.pdf”),根据所选报医院(或学院)的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具体邮箱信息见附件 1)。需准备的材料包括:① 《广州医科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该表格可在拟录取后补充盖章,纸质版本需提交 2 份。② 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③ 本科院校发布的推免生公示名单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④ 学生证复印件与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确保信息清晰可辨)。⑤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单、托福(TOEFL)成绩报告、雅思(IELTS)成绩报告等。⑥ 意向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额外需准备 2 份《专家推荐表》(每位推荐专家提供 2 份,共 4 份原件),推荐专家需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且表格需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该表格可在拟录取后补充盖章。⑦ 其他辅助材料复印件(非必需,供学校审核参考),包括个人简历、获奖证书、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上述材料的原件需在复试时携带供查验。3. 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19 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由各招生院系(所)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复试形式:由各招生院系(所)根据学科特点组织,具体形式以院系(所)通知为准。4. 复试内容复试总分由四部分构成,各部分独立评分,具体内容如下:(1)专业能力(满分 100 分):重点考察①本科阶段的学习历程与学业成绩;②考生对专业核心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专业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情况;③考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2)外语能力(满分 100 分):重点考察①日常外语会话能力;②外语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能力,考生需在阅读后回答与文献内容相关的问题。(3)综合素质能力(满分 100 分):重点考察①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②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态;③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经历、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④人文素养水平;⑤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及文明礼仪素养。(4)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满分 200 分):重点考察①考生对本专业临床实践或科研工作的兴趣与热情;②考生运用本科阶段所学知识,综合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发展潜质。5. 拟录取流程待录取通知发送:学校将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发送待录取通知。确认要求:推免生需按照我校各招生院系(所)规定的时间,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等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其待录取通知。志愿锁定: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录取结果正式生效。三、学制与学费标准1.学制设定:推免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 5 年。2.学费标准:推免硕士生: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16000 元 / 学年;直博生(仅招收学术学位):学费为 10000 元 / 学年。四、其他注意事项1.资格未明确考生的复试安排:截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若申请人暂未确定自身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仍可先行参与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后续若成功取得推免生资格,其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其复试成绩自动作废。2.信息咨询渠道:如需了解更多招生细节,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报的招生院系(所),联系方式详见下文 “五、联系方式” 部分。3.直博生专业范围:我校直博生的接收专业,限定为已具备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4.考核与体检要求: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5.材料真实性要求:考核结束后,推免生需按招生院系(所)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考生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学校将在考核后公示拟录取名单,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6.政策调整说明:若 2026 年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研究生招生政策作出新的调整或规定,我校将以最新政策为准执行。五、联系方式1.研究生院地址及邮编: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511436。2.研招办咨询与监督电话:020-37103094。3.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址:http://yjs.gzhmu.edu.cn。4.各招生院系(所)联系方式:附属第一医院:负责人黄老师(男),办公电话 020-81566439,电子邮箱 jxkhuang@gzhmu.edu.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 28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术中心 320 教学管理科。呼吸健康研究院:负责人黄老师(女),办公电话 020-81567941,电子邮箱 huangxiaoliang@gird.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 28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研楼 604 呼研院办公室。附属第二医院:负责人刘老师,办公电话 020-34152462,电子邮箱 460314174@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 250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楼 5 楼毕业后教育中心 1、2 号室。附属第三医院:负责人向老师,办公电话 020-81292196,电子邮箱 1925464709@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 144 号(大冶有色大厦 3 楼教学管理科)。附属第五医院:负责人陈老师,办公电话 020-82516054,电子邮箱 gywykjk@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四街 90 号(颐康园对面)B 栋 501 教学管理科。附属清远医院:负责人潘老师,办公电话 0763-3113962,电子邮箱 447091634@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 35 号清远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5 楼教学部。附属肿瘤医院:负责人李老师,办公电话 020-66673676,电子邮箱 gzjxk@gzhmu.edu.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 78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学术报告厅 3 楼教学管理科。附属口腔医院:负责人于老师,办公电话 020-86539579,电子邮箱 gykqyanjiusheng@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 195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A 栋 7 楼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基础医学院:负责人黄老师,办公电话 020-37103203,电子邮箱 jcyjs@gzhmu.edu.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A 栋教学楼六楼 A1-613 办公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负责人管老师,办公电话 020-62961055,电子邮箱 bme_kyb@gzhmu.edu.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二期科技大楼 630 室。药学院:负责人梁老师,办公电话 020-37103262,电子邮箱 yxyyjsb@gzhmu.edu.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药学院 A2 栋 643 办公室。公共卫生学院:负责人黄老师,办公电话 020-37105232,电子邮箱 huangdanhua@gzhmu.edu.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B2 栋 5 楼公共卫生学院 B2-514 科研办。霍夫曼免疫研究所:负责人周老师,办公电话 020-62961153,电子邮箱 505439049@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科技大楼 325 室。护理学院:负责人刘老师,办公电话 020-83079022,电子邮箱 812151684@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A1 栋 524 室。金域检验学院:负责人李老师,办公电话 020-83079041,电子邮箱 leez@gzhmu.edu.cn,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A2 栋 636 办公室。生命科学学院:负责人顾老师,办公电话 020-37104137,电子邮箱 skyjxb2024@sohu.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A1 栋 623 室。附属市八医院:负责人曹老师,办公电话 13321559105,电子邮箱 289002479@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华英路 8 号教学楼 3 楼 310 室科教科。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负责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0-38981255,电子邮箱 srx8255@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丹水坑路 123 号综合楼三楼科教科。附属脑科医院:负责人姚老师,办公电话 020-81268042,电子邮箱 gzsmh2016@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 218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明泽楼 9 楼学院办公室。广州市胸科医院:负责人黄老师,办公电话 020-83590406,电子邮箱 gzsxkyy@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恒福社区 93 号大院 33 栋办公楼 5 楼科教科。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负责人何老师、卫老师,办公电话 020-38367825、020-38367837,电子邮箱 fejx@gwcmc.org,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 9 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 503-1 室。广医皮肤病研究所(广州市皮肤病医院):负责人罗老师,办公电话 020-83482635,电子邮箱 531876255@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 18、22 号 7 楼科教科。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负责人曾老师,办公电话 020-39151890,电子邮箱 153350399@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 521 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 208 科教科。附属惠州医院:负责人孔老师,办公电话 0752-2359825,电子邮箱 30258090@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桥东学背街 1 号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病大楼 5 楼科教部。附属中医医院:负责人韩老师,办公电话 020-81222780,电子邮箱 gzykjk@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 95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行政楼 6 楼科教科。卫生管理学院:负责人神老师,办公电话 020-37103486,电子邮箱 gy37103486@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B1 栋教学实验楼 511 室。附属番禺中心医院:负责人陈老师,办公电话 020-34858239,电子邮箱 229856068@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 8 号宿舍楼 4 楼科教科。广医输血与血液病研究所(市一医院):负责人樊老师,办公电话 020-81048197,电子邮箱 137350784@qq.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 604 号 1 号楼 1102 办公室。广医老年医学研究所(市老年医院):负责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0-37402159,电子邮箱 lys_jiaoxue@163.com,详细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十路 1288 号广州市老年医院综合楼 2 楼教育培训部。2025-10-09 10:20:48
-
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提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准则(一)遵循按需招生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秉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少勿劣的标准,切实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二)强化复试的标准化与制度化建设,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的平衡,综合评估考生的思想品德、过往学业、科研潜力等,着重考察其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进一步强化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充分发挥复试小组的作用,明确其学术权力与责任,提升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四)依据学科专业对人才选拔的需求及各学院特点,精准制定策略,保障复试考核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有效。各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需遵循 “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组建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五)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一)符合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三、复试安排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3 月 25 日起各学院陆续启动)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网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选择学院,并前往所选学院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调整(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包含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不同学院间的调整。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仅开放一次校内调整。在第一阶段复试中未通过的一志愿考生,可向本学院或其他学院本专业有剩余计划的所有方向申请调整,需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提交调整申请。第三阶段:调剂(按教育部规定,自 4 月 8 日起分批次开展)调剂工作将根据各学院各专业情况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学校会在校内调整阶段,同步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我校研招网官网陆续公布调剂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按照我校研招网官网的调剂通知准备申请材料。四、复试录取基本流程(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长学制及上线生源等,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增减,并按调整后的计划开展招生。(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二级学科专业划定。对于招生计划与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比例超过 1:1.2 的学科专业,将按 1:1.2~1.5 划定本校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略有差异;其余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国家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下达计划等额划定。(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学院,并按学院要求提交复试材料。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四)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目录中分方向的,按方向)统一组织复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五)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再次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六)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 7 个自然日的公示。(七)学校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八)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检查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保管考生复试成绩材料及复试录像光盘等。(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并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 5 名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具体承担考生的复试工作。六、复试形式与内容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 30 分,重点考察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表现与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 40 分,其中外国语占 20 分,综合素质占 2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及礼仪等。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 30 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重点考察临床操作能力;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七、同一专业内招生方向和学院的调整(一)原则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选择学院、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均须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整无效。若考生申请调整的实际人数超过本学院本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须进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不限。考生申请调整招生方向时,由申请学院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参加复试及重新提交复试材料。若申请学院确定无需重新复试,则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按本方向申请调整考生的一志愿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其余复试拟录取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二)注意事项各学院通过官网发布剩余计划情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选择学院、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本阶段复试录取资格。未参加第一阶段一志愿复试选择学院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的调整,但可参加招生学院间的调整。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八、调剂(一)原则我校所有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 1:2~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和专业制定。(二)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的调剂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进行,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调剂)。4.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包括三类:201 英语一和 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4 数学(农)和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4 数学(农)和 315 化学(农)〕。5.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并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本人书面申请、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6. 按学校 2024 年夏令营指导意见,通过我校夏令营考核的优秀营员,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选择以公开招考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夏令营专业 2025 年度硕士研究生,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7. 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三)注意事项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调剂信息,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遴选;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 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所有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九、录取(一)复试期间,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有诚信记录问题或考试违纪舞弊行为;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四)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6 + 复试成绩 ×0.4。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将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排序:初试成绩;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有笔试的按复试面试总成绩;无笔试的按复试 3 个部分中的某部分成绩,由学院结合本单位复试办法确定)。(五)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的复试及录取:学校将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安排为与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生需在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在籍期间享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待遇。经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所选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启动前自愿申请该专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学院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阶段在同一专业内调整学院时,参照以上原则拟录取联合培养计划。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后,若联合培养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申请调剂即视为自愿到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十、师生双选考生在复试及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选择。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学院按照 “绩效优先” 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十一、体检被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报到时,需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二、严肃考风考纪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需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刑法修正案 (九)》《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监督和复议(一)各学院需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对外公布咨询和申诉渠道。(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争议较大、无法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三)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十四、其他(一)在本次复试录取工作中,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实时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权利。(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平安应考。(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更多复试细则请查阅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2025-08-20 13:56:29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1153)网上报名公告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的要求及精神,现就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53)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相关事宜发布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在报名启动前,必须仔细查阅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北京教育考试院、目标报考单位及我校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全面了解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考生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同时满足目标报考单位和我校报考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报考流程。二、报考点选择规则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若因未遵循本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或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可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范围1.就读学校位于北京,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本校或京外招生单位(需排除三类情况 —— 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三小时,以及报考军事院校),须选择我校报考点。(2)其他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目标报考单位为我校,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特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就读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军事院校除外)的 035101 法律(非法学)或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可选择我校报考点或 11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若我校报考点报名缴费人数即将超出考位容量,将根据实际考位情况适时关闭接收此类考生报名的功能。报考我校 “单独考试” 项目的考生(其中 “援藏计划” 除外),须选择我校报考点。2.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条件的往届生考生(1)户口或工作地要求:考生需拥有北京户籍,或在报名当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已在京连续缴纳满 6 个月(含 6 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不计入内)。(2)报考点选择:若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可选择我校报考点;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军事院校除外)的 035101 法律(非法学)或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可选择我校报考点或 11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若我校报考点考位紧张,将适时关闭接收此类考生报名的功能。(3)材料准备:考生需提前准备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首页须加盖户口所属单位红色公章;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北京户籍证明原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需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权益” 平台查询打印,且记录中的流水号、校验码需清晰可辨,在有效期内可核查真伪,否则视为无效)。3.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以下简称 “二学位考生”)(1)报考前提:需获得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允许报考的许可。(2)身份认定:若以第一学历报考,须以往届生身份参与,视同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条件的往届生;2026 年毕业的二学位考生若以第二学位报考,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视同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点要求:按对应身份报考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二学位考生,可选择我校报考点。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注明 “XX 学校二学位在读”;网上确认时,须提交 “二学位在读身份证明(如学生证)及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包含同意报考与在读情况说明),其中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无需提交户籍或社保证明。(二)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范围1.报考对象为除中国政法大学以外的其他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2.报考除我校之外的其他招生单位,且毕业院校(艺术类院校除外)设有报考点的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以外专业的考生(我校应届毕业生除外)。4.在京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在京实习或参加培训班的学生)。5.符合三类情况的考生: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三小时;报考军事院校。6.报考 “强军计划”“援藏计划”,或报考除我校之外其他招生单位 “单独考试” 的考生。7.为帮助考生准确选择报考点,我校已制作 “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选择政策图解”(详见附件),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本公告要求判断是否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三、报考点考场分布与安排我校报考点考场分为海淀校区(地址: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和昌平校区(地址:昌平区府学路 27 号),具体安排如下: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场统一安排在昌平校区。2.特定专业学位考生: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这 9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结合两校区考场容量与考生人数,统筹分配考试地点。3.其他考生:除上述两类考生外的其余考生,考场通常安排在昌平校区。四、网上报名流程与要求1.报名时间与平台(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2)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3)操作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 “研招网”),填报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2.报名信息填写与修改(1)信息核对:考生须认真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并反复核对确保无误。(2)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任何信息。(3)关键信息限制:“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缴费均无法修改。若需调整,须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缴费。3.学历(学籍)校验(1)系统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2)提前准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校验顺利。(3)未通过处理:未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4.报考责任声明考生须认真阅读并遵守目标报考单位与我校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政策,合理选择报考单位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填写错误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初试费缴纳要求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五、网上确认安排1.确认信息查询:我校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时间、方式及具体要求,将在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中说明,请考生密切关注。2.确认必要性:所有符合目标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确认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3.确认材料与流程(1)材料提交: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2)信息核对: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报名信息须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报名,否则报名无效、不予确认。六、其他注意事项1.信息获取与通信要求(1)信息查询:考生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北京教育考试院、我校报考点及目标报考单位官网,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2)通信保障: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需准确,“移动电话” 保持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因信息填写不当或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发布渠道:我校主要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官方公众号、研招信息平台发布信息,辅以电话、邮件、短信通知。2.初试费收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费标准为每人 138 元。3.退费规则(1)不予退费情况: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安排考试资源,一律不予退费。(2)可退费情况: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确认或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考生请勿注销缴费账户,退费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4.特殊群体考生便利服务(1)服务范围:我校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必要支持与合理便利。(2)申请要求:需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以下材料:《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考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患病考生提供两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材料提交方式: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cuplyanzhao@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 “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 报名号 + 姓名”。5.准考证打印要求(1)打印时间:考前十天左右,考生登录研招网(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打印规范: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6.报考点联系方式我校报考点联系部门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10-58908070;考生在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咨询。7.官方信息渠道我校报考点通知、公告均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发布;建议考生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搜索 “zgzfdx_yjszs” 或扫描二维码),及时掌握招生考试动态。8.未尽事宜说明其他未在本公告提及的事宜,详见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通知。祝愿各位考生报考顺利!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0-22 14:13:51
-
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调剂生第2批)为严格落实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保障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招生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 125400)招生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与差额比例要求初试成绩基本线:申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单科成绩与总分);复试差额比例:非全日制旅游管理专业硕士(代码 125400)将按照 1:1.8 的差额比例,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资格名单,确保选拔的竞争性与科学性。二、复试时间与组织形式(一)复试形式我院 2025 年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各项考核,未按时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时间与具体安排复试各项环节集中安排在 2025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如下:资格审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13:00地点:大学城行政楼 B 座旅游管理学院三楼 302 室要求: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现场配合工作人员核验,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专业笔试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11:00-13:00(考试时长 2 小时,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到场签到)地点:大学城行政楼 B 座旅游管理学院四楼 402 室要求:候考及进入考场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现场工作人员将进行身份核验,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综合面试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9:00-10:45(考生需提前 40 分钟到候考室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地点:面试室:大学城行政楼 B 座旅游管理学院三楼 302 室候考室:大学城行政楼 B 座旅游管理学院三楼 305 室要求:候考期间需保持安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面试室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供身份核验,面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考场区域,不得逗留。三、复试内容与考核要求(一)资格审查学院将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材料提交与核验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前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原件供核验,具体材料清单及分类要求如下:基础通用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学籍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应届生提交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本科成绩单、课程设置方案等证明材料;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需额外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大学历年成绩单(需由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盖章确认);《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政审表》(应届生由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分类补充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额外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络教育或成人教育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基础材料外,需提交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额外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需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共 4 份,需双方签字盖章);特殊申请材料: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拟录取后补交的申请无效。加分项目审核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具体加分政策及要求如下:可享受加分的情形: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 3 年内报考的考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报考的考生;加分标准: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加分;免初试情形: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二)复试考核环节复试考核包含复试科目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均通过现场形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复试科目考核(满分 100 分)考核形式:闭卷笔试考核科目:《旅游管理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旅游管理专业核心理论、行业实践动态、案例分析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型包含主观题、案例分析题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现场面试形式,包含外语考核、专业素质考核、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三个模块,最终成绩按 “外语考核成绩 ×30% + 专业素质考核成绩 ×50% + 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 ×20%” 计算,各模块考核重点如下:外语考核(满分 100 分):通过外语对话、专业术语翻译等形式,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评估其运用外语进行专业交流的水平;专业素质考核(满分 100 分):围绕旅游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研究动态、行业发展趋势等提问,同时结合考生科研成果(如有)、实践经历,考查其专业素养、科研潜力与创新意识;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考查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重点了解其社会实践经历、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强化诚信评判,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含专科毕业满两年、本科结业人员),需参加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核,具体要求如下:加试科目:由学院根据旅游管理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加试前将单独通知考生;考核形式:现场笔试或面试(具体形式以通知为准);成绩要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联系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前主动与学院联系,确认加试具体安排,未按时联系或未参加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安排: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考生需向学院提交或邮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近 3 个月内有效);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可直接送至大学城行政楼 B 座旅游管理学院三楼 307 室;邮寄提交:仅接收顺丰快递,邮寄地址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 B 区旅游管理学院 307 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11060;结果处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四、录取规则与流程复试合格要求: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部复试环节且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录取环节;复试成绩按 “(复试科目考核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 计算,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直接淘汰,不予录取;录取类别限制: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总成绩计算方式:非全日制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代码 125400)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3)× 50% + 复试成绩 × 50%;其他专业(如有)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 50% + 复试成绩 × 50%;拟录取名单确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体检结果、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指定平台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异议与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五、其他注意事项报到要求:新生需按学校通知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入学前(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与录取条件不符、成绩差异过大或存在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等情况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政策衔接: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招生政策执行,若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调整。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旅游管理学院:020-39311060(工作日 9:00-12:00、14:30-17:00 接听)学校研究生院:020-85213863监督反馈:招生监督相关事宜,可通过学校招生监督办公室指定渠道反馈。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09-22 13:34:31
-
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福建理工大学地处拥有 “海上丝绸之路” 重要门户地位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以工学为核心,推动理工学科深度融合,并实现多学科协同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该校不仅是教育部首批启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的试点院校,同时也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与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 类)。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896 年,由清代乡贤陈璧、林纾、陈宝琛等知名人士共同创办的 “苍霞精舍”,凭借在相关领域的深厚积淀,学校被誉为福建省 “机电工程师的摇篮” 与 “建筑业的黄埔军校”。在发展历程中,学校于 2013 年成功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计划在 2025 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办学层次的进一步跃升。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目前已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这些学位点覆盖了 18 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深造选择。在学科实力上,学校拥有 3 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2 个省级高原学科、4 个省级应用型学科、2 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1 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 5 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 3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学科全球排名前 1%,土木工程学科跻身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 全球 201—300 区间,城乡规划学学科也进入 “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 全国前 50%,充分彰显了学校在多个学科领域的强劲实力。学校设有两个办学校区,分别为旗山校区与鼓山校区。旗山校区的具体办学地址是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69 号;鼓山校区的办学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 999 号。在校区安排上,录取至设计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将在鼓山校区就读,而录取至其他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则统一在旗山校区就读。为规范有序地开展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一、招生对象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依据国家及所在高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成功获取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其他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例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参与学校组织的考核与体检,且考核结果、体检状况均符合学校录取标准。二、招生专业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招生所涉及的学院及具体专业,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将详细列出各招生专业的相关信息。三、报考及审核流程(一)网上报名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在系统内提交报名申请。(二)报名资格审核拥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 “推免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招生学院会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评议与择优筛选,结合各专业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之后,学院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对于符合其他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系统” 完成报名流程。四、推免生复试(一)复试时间安排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之前,对外公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需明确接收专业、招生名额以及相关考核要求。同时,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之前,组织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二)复试材料准备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若未按时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在复试开始前,推免生需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以及各学期的注册情况页。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1 份,该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与有效性。已取得的相关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课题证明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每种材料各准备 1 份。招生学院根据自身考核需求,要求推免生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推免生本人签名,以保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并且需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三)复试结果与拟录取推免生参加复试后,各招生学院会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评定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学院会通过 “推免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予以接受确认,若未按时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在确认接受待录取资格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接受,我校将一律不予解锁 “推免系统” 中的相关信息。五、体检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的 15 天内,需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升学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统一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推免生需自行前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具体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血压测量、视力检查、辨色力检查、听力检查、嗅觉检查、肝功能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以及胸片检查。体检标准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报告的格式以体检医院提供的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的体检报告模板,考生只需确保体检项目涵盖上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若推免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将被认定为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录取学校研究生处会对全校各招生学院提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整理,之后提交给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审核。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同时,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日。七、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推免生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录取类别统一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二)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该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国家奖学金: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具体评选办法与奖励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三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设立,其中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5%,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二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15%,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500 元。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学校专门设立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前往国外(境外)进行短期学习与交流,以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助研与助管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岗位与助管岗位。其中,助研津贴的发放额度由研究生的导师根据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学校的助管岗位,助管岗位的津贴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奖助学金的具体设立标准、评选流程等详细信息,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八、其他事项(一)录取资格保留条件推免生必须按照所在学校的规定,完成本科毕业阶段的学业任务,认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存在考试作弊行为、违反纪律(法律)并受到处分,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受到处罚。(二)推免生报考限制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被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三)招生动态查询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建议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以便获取招生政策、复试安排、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四)联系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 0591-22863060。各招生学院的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五)章程效力与解释权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若本章程内容存在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存在冲突,均以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福建理工大学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3 10:37:26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