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的通知
2025-08-25 15:47:54
来源: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下午14:00点开通查询。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准考证号必填。
网址:http://yz.chsi.com.cn/apply/cjcx/
二、关于成绩复查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已经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复查申请材料:《吉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初试准考证电子版。
请考生务必于2025年2月26日17:00点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203106852@qq.com,文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逾期不予受理。我校不受理现场及电话复查申请。
复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复查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登记错误、成绩累计错误等情况。复查科目的成绩若与考生查询成绩不一致,我校将于2025年3月4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无误,则通过邮件进行反馈。
三、其他
国家复试线公布时间由教育部另行通知。国家分数线公布前,我校不对考生初试成绩进行排名。复试及拟录取等相关工作的时间、方式会在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吉农研究生教育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提前发布通知,敬请各位考生留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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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研考|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一 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全面衡量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等,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与复试组织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二 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校纪委牵头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复试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参加复试工作的老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组织考生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学校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复试重大事项等。三 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待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8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二)复试形式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三)复试分数线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学院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四)复试费用学校不收取复试费。(五)复试体检入学期间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四 工作要求(一)方案制定学院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要求、复试程序、成绩构成、申诉渠道等,将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办法、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写进方案,将复试录取的规定写进方案。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发布。(二)人员选拔学院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三)复试考核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精神,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应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充足的试题,避免重复使用造成泄题。具体复试内容、复试程序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四)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学院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五)组织实施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资料清晰完备。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成绩核算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组成应包括外语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等。2.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学院自行确定。(七)信息公开1.平台公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等设置专栏,公开复试录取信息。2.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申诉渠道等。3.公开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八)调剂工作1.调剂程序。各学院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根据规定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示。2.调剂要求。调剂复试资格线不低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线,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生源背景应满足调入专业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原则上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学院要严格审查执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调剂工作办法须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3.网上办理。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4.自愿调剂。在复试录取时,要根据招生简章、综合成绩、考生意愿等,确定考生的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录取后不得更改。将全日制考生调剂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要根据文件《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向其详细解释学校管理工作相关内容。5.统一审核。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考生。(九)结果报送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考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及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含特殊情况说明)于复试结束后提交。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未经过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五 服务保障(一)加强应急处突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宣传部、医院、本科生院、建安部、后保部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二)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及时、准确发布与解读招生政策规定与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与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三)加大支持保障做好相关技术保障预案,提前检查复试场所相关设备,确保能够正常使用。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六 监督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注重发挥好导师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导师积极性,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过程管理,执行方案要有措施,检查监督要有实招。复试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复试录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三)及时申诉复议,回应学生诉求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27-87281816Email:yjs10504@mail.hzau.edu.cn学校纪委办联系方式:电话:027-87282056Email:jiwei@mail.hzau.edu.cn2025-08-01 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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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 2025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25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5 年 5 月 18 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及要求 1.考生资格 (1)已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即 2022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时间安排及流程 (1)3 月 1 日前,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 进行注册、信息采集或在册信息更新。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考生务必确保信息平台与中国教育考试网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手机号等)完全一致,信息不一致考生无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报名;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填写准确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 (2)3 月 10 日-23 日,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报名,填报报考的语种,考试科目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考生应选择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3)3 月 23 日前,我校研究生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进行审核。 (4)3 月 30 日 24:00 前,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5)5 月 12 日-18 日,考生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下载准考证。 (6)5 月 18 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人脸验证后入场考试。2025-08-21 17: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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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主线,旨在培育适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这类人才需兼具前沿学科理论素养与丰富实践经验,既拥有国际视野,又深刻理解中国国情与地方实际,同时具备开拓创新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实现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 基本素质: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认知,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准则;涵养企业家精神、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领导潜质,兼具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创新意识与敬业态度;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与社会适应能力。2. 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及工商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熟知企业运营管理的基本方法与工具,精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职能领域知识;具备基础外语沟通能力,可在跨文化场景中有效交流;掌握工商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形成全局视野与系统思维。3. 实践训练: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场景,能够开展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设计,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学位论文需扎根实际案例与管理实践,凸显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4. 基本能力:具备战略思维与全局把控能力,可在全球化背景下开展决策分析;拥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与创新能力;具备团队协作意识、高效沟通协调能力及组织领导能力;养成自主学习习惯与持续创新能力。二、研究方向1. 通用管理方向:涵盖组织与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聚焦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提升。2. 投资、财务与税收筹划方向:围绕企业投资决策、财务管理、税收规划等核心议题,培养专业财务与税务管理人才。三、培养方式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具体实施路径如下:1. 多维培养结合:融合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大环节,助力研究生夯实行业领域基础理论、拓展专业知识广度,培育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塑造严谨的科学作风与优良的职业素养。2. 三级管理体制:构建学校、学院、导师三级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学校统筹规划研究生培养各项事务,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培养工作,导师则全程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及专业实践活动。3. 双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牵头的指导机制,强化校内导师与校外行业专家“双导师”协同指导。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撰写学位论文与开展专业实践,还需组织指导团队为研究生提供全方位学术与实践支持。四、学制安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年(计算周期自入学起至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之日止)。其中,第一、二学年主要开展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活动,第三学年重点推进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1. 学分制管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研究生需修满不少于45学分方可毕业。2.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配:课程分为公共课与专业课两大类。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公共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2学分;专业必修课17学分,专业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14学分;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计7学分。3. 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以笔试为主,考查可采用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多样化形式。原则上,公共必修课以考试为主要考核方式,其他课程可根据教学需求选择考试或考查方式。体育课通过户外拓展训练形式开展,完成训练后可获得1学分。4. 跨专业补修要求: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方式为跟随本科生听课,该课程所得学分不计入研究生必修总学分。课程设置详情参见附表。六、专业实践与创新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总计7学分,具体内容及学分分配如下:1. 学术报告(讲座)参与(1学分):研究生需在校内或校外参加至少5次学术报告或行业企业专家讲座,填写《研究生学术报告(讲座)登记考核卡》。鼓励研究生跨专业听取学术报告(讲座),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与材料备案。2. 专业实践(实习)(4学分):研究生需依据培养要求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模式,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或开展与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相关的调研实习,研究生需先制定包含实习项目、实习目标、实习方法及时间安排的实习计划,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审批后实施。调研实习完成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实习报告及调研单位鉴定意见,由导师评定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成绩合格者获得4学分,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3.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相关活动,具体形式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调研撰写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竞赛、发表案例研究类学术成果等。由导师组对活动成果进行成绩认定,合格者获得2学分。七、中期考核1. 考核时间与流程: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需参加中期考核,3年学制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4学期末前完成。考核实行“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审核”的工作流程。2. 考核内容: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及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从政治思想与道德素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实践与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维度进行综合考核。3. 组织实施:工商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统筹推进考核工作。4. 考核结果与认定: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判定为“不合格”:(1)存在思想品德问题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2)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要求或未修满应修学分;(3)未经批准未参与中期考核。5. 申诉机制:研究生对中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工商管理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需组织核查与仲裁,并及时向申诉研究生反馈处理结果。八、学位论文1. 选题要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需为应用研究型专业学位论文,不侧重理论创新贡献,重点立足管理实践。需针对特定企业组织的真实管理问题或有价值的实践主题,运用恰当的理论框架与分析工具开展系统分析,进而提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或实践总结。选题需紧密结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与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议学员以本人所在企业或产教融合合作企业(如实习实践基地)为分析对象,通过论文撰写梳理工作思路,提升对所在单位管理实践的总结、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传播优秀中国管理实践经验。2. 开题答辩:确定选题后,研究生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答辩,答辩工作需在第4学期末前2周完成。开题未通过者,由导师协调安排二次开题,最终完成时间不得晚于第4学期期末。开题通过后,论文研究方案需严格执行,若需重大调整,需重新开展开题工作。3. 预答辩:开题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初稿撰写,为保障论文质量,需在第5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4. 查重要求: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在提交评审前需进行内容查重,具体标准参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查重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5. 评阅流程: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制度。不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不予送审;延期提交的论文不再单独安排评阅,按延期毕业处理。导师或研究生对评阅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6. 答辩安排:通过评阅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需在第6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答辩。7. 论文分类:根据撰写格式与组织形式差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主要分为专题研究型与案例研究型两类。两类论文的基本构成要素、考核内容及评价重点,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执行。8. 伦理规范:学位论文内容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论文涉及企业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管理制度等内容时,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严格保护商业秘密。9. 格式规范:学位论文需符合形式规范,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制定的格式要求撰写,遵循国家及相关专业部门制定的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则,字数不少于3万字。九、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依次通过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查重、盲审及答辩环节后,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十、其它1. 本培养方案自2024年8月起正式实施,由研究生院与工商管理学院共同负责解释。2. 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及内蒙古财经大学发布的最新规定,及时对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备注:1. 表中带※课程为限选课程,研究生需按要求选择修读。2. 跨专业入学的研究生需补修1门本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学分不计入必修总学分。3. 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包含3学时集中授课与6学时劳动实践(每次1学时),实践内容包括企业参访、社会公益活动,或参与校院大型活动(如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等)。4.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涵盖调研实践、科研实践、创业实践等活动(如“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根据活动类型与成果档次,每次计6-17学时。2025-08-26 15: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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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费调整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6级起,我校工商管理(MBA)硕士学费将进行调整。非全日制MBA学费由3.5万元涨至4.9万元,学制2.5年保持不变。新学费标准旨在匹配教育质量提升与资源投入增加,望理解。2025-08-22 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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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二)学院管理1.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相关工作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2.招生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二、接收对象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三、招生专业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四、接收流程(一)报名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8日,推免生查询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能录取。(二)组织复试1.复试安排复试工作具体由招生学院安排和组织,学校整体安排如下:(1)时间:9月29日-10月18日;(2)复试要求复试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值等复试内容由学院自主确定。学院根据学科特点采用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技能测试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招生学院复试安排、复试方式、复试内容、考核方式、复试时间等招考信息须写入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主页上公示。2.复试考生需提交材料:(1)《中国民航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阶段1-6学期的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3)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4)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5)上述材料请在报名申请后,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硕士考生登录”界面在线提交,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https://yjszs.cauc.edu.cn/)(6)上述书面材料原件请在参加复试前提交报名学院。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A4幅面纸张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3.发放待录取通知各学院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督促学生接收。五、公示及录取1.学院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2.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公示,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1)截止于2025年新生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2)有违纪处分记录的;(3)体检不合格的;(4)被推荐人存在其他事由,我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六、信息公开1.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开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各学院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七、监督欢迎广大师生对接收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院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情况,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监督电话:校纪委022-24092242、研招办022-24092146。八、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2-24092146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cauc.edu.cn/yjsy/2025-08-18 15:39:08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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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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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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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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