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
3.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27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调剂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公布。
2.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志愿和缺额情况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并由学校公布。
4.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5.同一专业、类别(领域)既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的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统一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四、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核在各学院进行。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或由学院通知)。
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
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复试前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的核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80分)。满分100分。
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察。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笔试、面试命题、评卷等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达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在成绩单上签字。
6.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六、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
报考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的所有专业、“科技小院”专项的所有专业、农学院的农艺与种业专业、植物保护学院、菌物学院的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中药材学院的中药学专业,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
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纪律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方式进行复试工作。(“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2.各学院要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相关工作。
3.各学院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外泄,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复试成绩。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
5.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按相关要求及时处理。
九、其他
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咨询及申诉方式
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3048、3049。
电子邮箱:203106852@qq.com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jl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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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2026级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年将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含硕士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现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生招生的复试组织与录取决策工作。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资格审核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报名材料、推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复试专家组: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估;督察组: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全流程,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受理考生申诉与异议。二、拟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2026 年学院推免生拟接收专业涵盖硕士研究生与直博生类别,具体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如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计划接收 4 人;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计划接收 3 人;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计划接收 3 人;会计(专业代码:125300):计划接收 5 人;直博生(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计划接收 3 人。三、“推免服务系统” 操作流程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是推免生报考、复试、录取的唯一官方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考生志愿填报: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选择学院拟接收的专业并填报志愿信息;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资格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具体安排,按时参加线下复试;拟录取手续办理: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的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特别提醒:已被学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四、复试方式与考核内容(一)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线下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二)复试内容复试从五个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内容如下:一贯学业表现:通过审核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科研经历证明、学术创新活动记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评估考生过往学业基础与综合表现;专业素质: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与创新潜力;综合素质:涵盖考生的社会实践经历(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外语水平: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等交流的能力,评估其外语应用水平是否满足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需求;加试要求:跨专业申请的考生,在复试阶段无需额外加试,与本专业考生采用统一考核标准。五、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缴费缴费时间:考生需在 10 月 8 日(含当日)前完成复试缴费;缴费标准:复试费为 100 元 / 人;缴费说明: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考生需按照学院发布的 “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流程” 完成缴费操作。(二)体检安排学院不单独组织推免生复试前体检,体检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若新生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核提交时间:考生需在 10 月 9 日 12:00 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地点:经管楼 G1707);提交材料清单:(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复印正反面);(2)本人学生证原件(需包含完整的学籍注册信息);(3)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盖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4)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打印件;(5)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有则提交),包括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科研成果证明,以及科研经历、学术创新活动、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托福(TOEFL)、雅思(IELTS)等考试成绩报告;(7)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报考三峡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该推荐书可在三峡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中心” 栏目下载);资格审核:学院资格审核组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四)综合面试安排面试时间:10 月 9 日 15:00—17:30;面试地点:经管楼 G1712;面试准备: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 10 分钟到达学院研究生办公室(G1707),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顺序等候面试;面试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六、招生政策说明(一)录取办法录取依据:学院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2)复试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不诚信行为(如材料造假、隐瞒重要信息等)的考生;(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的考生;(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二)学制与学费标准学院推免生(含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的学制设置及学费收取标准,详见《三峡大学接收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七、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一)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17—6393231;办公地点:三峡大学经管楼 G1707(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考生可在此期间咨询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问题。(二)申诉渠道若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或需申诉,可拨打学院申诉电话:0717—6394531,申诉需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学院督察组将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09-29 11: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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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在各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四)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1)在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生生源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3)报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2.复试比例所有学科(专业类别)原则上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实际需要,确定一志愿和各批次调剂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校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三)复试形式与内容我校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类别)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仅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形式为笔试。具体要求如下:(1)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自主选择单独组织笔试方式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进行。不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必须完全一致。(2)复试笔试环节按照硕士研究生自命题工作管理规范组织实施。(3)各学科专业笔试采取的考试方式、相关规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等,各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公布。(4)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附件4)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附件5)执行。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3.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计算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测试评分方式确定。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学院要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严格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四)复试具体安排学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1日-23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复试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卫生和安全制度;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防范考试作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保证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公平一致。(五)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基本要求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调剂相关要求(附件6)。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如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向数学三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各学院需在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调剂办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6.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7.具体调剂考生接收条件详见我校各学院调剂录取办法。(二)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五、录取(一)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其中:(1)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公布;其他学科专业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2)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确定。(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3.同一学科、专业在不同学院招生的,按招生章程规定分别排序。4.同一学科、专业且采用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按照科目组合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5.招生章程中明确按照方向招生的,按照该方向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6.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7.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三)拟录取名单确定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各学院负责制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各学院拟公布的信息,必须报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公布或公示。研究生院负责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四)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七、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有关规定.docx】【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7: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docx】【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pptx】【附件6: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docx】【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docx】【附件8: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操作指南.docx】【附件9: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pdf】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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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我校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环节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集体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可设立秘书1至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复试小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三、复试工作方案(一)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二)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天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三)复试资格条件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3.我校2025年不组织破格复试。4.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执行。(四)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10)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五)复试内容各招生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严防试题泄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做好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六)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成绩(满分3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4),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七)复试缴费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四、复试工作要求(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学院要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各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各招生学院要提醒考生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四)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六)各招生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5),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七)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八)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五、调剂工作(一)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成绩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二)具体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2.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4.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公示(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三)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联系电话:0432-64806432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569八、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附件【附件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附件【附件4:2025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pdf】附件【附件5: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doc】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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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二)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三)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下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合格生源充足(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0%)的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一般不再调剂。2.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降16分划定,不设单科线。4.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三)复试形式与内容1.我院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总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见我院《复试细则》。3.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也可考核专业英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6.考生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我院复试成绩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权重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笔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50%)+外语水平考核(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1)总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2)总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五)体检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四、资格审核(一)复试前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准备材料,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二)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学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相关专业调剂要求。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以学校公布的为准。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工作要求1.学院根据已公布的调剂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三)调剂流程1.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六、录取工作(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方向)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按照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2.加试的任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或调剂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七、信息公开公示及咨询、申诉渠道(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生在线: https://ggxy.hznu.edu.cn/zsjy/zsxx/(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咨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571-28865226 邮箱: guiquansong@163.com申诉:公共管理学院纪委电话: 0571-28867053 电子邮箱:qianshan051@126.com 八、其他(一)我校及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四)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2025-09-04 09: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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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根据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各招生单位(以下统一简称 “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本单位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准则,集体审定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事项;对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纪律教育、专业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推进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提出的复试成绩核查申请及申诉诉求,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二、各学院需从研究生招生工作群下载《2026 年推免生复试套表》,并于 9 月 10 日 16:00 前,在学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复试方案;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方案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各学院必须严格依据已公布的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三、关于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的说明各学院各专业需结合历年推免生招收情况,以及 2026 年考生实际报名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其中,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需与此前上报至研招办的《2026 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且各专业必须为统考招生预留相应招生指标,不得挤占统考名额。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一)复试时间:9 月 17 日 —9 月 19 日,具体时段与流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形式,测试时间为 9 月 15 日 —9 月 19 日,具体要求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未按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其复试成绩视为无效。(三)考生复试流程:考生凭《推免生复试通知书》(需在学校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参与心理测试→参加复试(含专业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四)体检要求: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自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需将体检表原件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五)学校将向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六)9 月 20 日 12:00 前,各学院需以单位为主体,向研招办报送以下三类材料:1.《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2.《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待拟录取名单》;3.《暨南大学 2026 年推免生不合格名单》。五、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一)复试考核重点1.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举止仪表、表达能力及礼仪规范等。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 100 分。其中:3.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个维度,各 50 分;4.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10 分)、外语听说能力(10 分)、基本素养(30 分);5.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30 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10 分)、专业认知与个人发展规划(10 分)。(二)复试导师遴选与管理1.为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需选拔师德师风良好、专业水平突出、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直接执行者,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与管理:2.制定复试导师遴选标准、培训方案及行为准则,加强对导师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政治素养及纪律教育,确保导师准确理解政策、熟练掌握规则、科学运用选拔方法,提升科学选才与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3.明确复试导师在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及纪律要求,与每位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并规范其行为;4.各学院及复试导师需将复试作为近期研究生教学核心工作,确保投入充足资源与精力;招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得压缩复试时间、仓促推进流程,需为复试安排充裕时间。(三)复试笔试组织规范各学院需参照研究生入学初试的统一标准,做好复试笔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及评卷工作。需注意:笔试试卷与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材料,命题工作需在指定命题室使用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公共服务器上开展命题;制卷与评卷需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各学院需结合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科学考核标准,确保复试公平有效。(四)复试小组工作要求各复试小组组长需在复试前组织导师商议复试流程及考核侧重点,确保提问科学、记录详实。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教师及 1 名工作秘书,其中:1.复试教师需从研究生导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博士学位教师中选拔;2.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名。3.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考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五)复试过程监管各学院需严格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安全顺畅;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管办”)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六)复试流程与时长要求复试流程需统一规范,各环节难易程度保持一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需为考生提供充分表达机会,全面展现其综合素质与能力。(七)复试通知传达复试前,各学院需将复试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通知方式需具备有效性且可留存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需获取考生确认收到通知的回复,并将记录保存至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八)回避与保密要求1.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2.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3.严禁招生单位内部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4.严禁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参与考研咨询、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5.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场地与设施;6.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宣传及组织活动。(九)校区变更说明若学院因搬迁、人才培养调整、实验或实习安排等原因,导致考生入学后培养及住宿校区可能变更,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各学院需在复试中向考生明确说明此项情况。(十)复试现场管理科学布置复试现场,规范流程操作;面试期间,导师需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及督导委员会将前往各学院巡视,检查复试开展情况。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规则(一)合格线设定:面试、笔试合格线均为 60 分,复试总成绩合格线为 12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二)专业拟录取规则:各专业拟录取名单,需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制定。(三)复试结果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结果。(四)确认手续要求:取得学校同意接收函的推免生,需于 9 月 22 日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予录取。七、监督与申诉机制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与指导,完善监督、巡视及复议制度,对复试公平公正及结果准确性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 + 邮箱),受理考生投诉与申诉,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一)复试成绩复核流程考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复核→学院研管办组织复核工作→指定专人向考生回复复核结果。(二)申诉受理流程一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接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二级申诉流程:考生提交书面申诉→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 “信访办”)受理→转交研招办→研招办转至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反馈至研招办→研招办转交信访办→信访办向考生出具书面回复。(三)申诉联系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85220045;信访办咨询电话:85220015;申诉专用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八、复试原始材料保管复试结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含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考生提交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统一妥善保存,保存期 10 年,以备查阅。各学院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特此通知暨南大学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10-09 11: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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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 20 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正式发布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该项目后续复试及录取工作划定明确标准与流程,具体内容如下:一、各专业(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复试分数线具体规定如下:1.专业相关信息:专业代码为 025800,专业名称为数字经济;研究方向(项目名称)为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2.总分要求:入围复试的考生总分需达到 346 分。3.单科成绩要求:(1)政治科目:最低分数线为 40 分;(2)外语科目:最低分数线为 40 分;(3)业务课 1(科目代码 616,名称为经济学原理):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4)业务课 2(科目代码 863,名称为数字经济基础):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二、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2.排序规则录取排序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一步排序:(1)首先对比考生的复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更高者排序靠前;(2)若复试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比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更高者排序靠前,最终根据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三、复试及资格审查组织形式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的资格审查与复试考核,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具体的现场地点及相关细节将以后续通知为准。四、复试费缴纳要求1.缴纳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缴纳。2.缴纳金额: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 / 人。3.费用退还说明:无论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考生在缴费后未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均不予退还。五、复试相关具体安排(一)资格审查安排1.审查时间: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将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进入复试的考生逐一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时段及流程以邮件通知为准。2.材料提交要求:(1)线上提交: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①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② 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应届生,需上传学生证);③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④ 考生诚信承诺书(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名);⑤ 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能力与科研能力、未来研究计划等);⑥ 中文简历(要求为 1 页 A4 纸篇幅);⑦ 中文自我介绍 PPT(页数控制在 5-6 页);⑧ 若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现场展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①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②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③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携带(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线上材料需在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 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进入后续复试环节,且不具备录取资格;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均不予退还。(二)复试考核安排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核心环节,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1.复试笔试(1)考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具体考试时段以邮件通知为准;(2)考试形式:现场闭卷笔试;(3)考试内容:围绕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展开,具体考试范围以学院通知为准。2.复试面试(1)面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段以邮件通知为准;(2)面试形式:现场面试,面试官将结合考生提交材料及专业知识进行提问;(3)外语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六、复试注意事项1.考核重点说明:复试将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评估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确保录取考生具备适配项目培养目标的素养。2.复试参与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参加所有复试环节,且需遵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不得缺席或违规。3.政策法规学习: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主动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政策及违规后果。4.通讯畅通要求:考生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信方式(手机、邮箱)畅通,及时查看短信及邮件通知,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复试流程。七、招生计划调整情况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后续将依据该计划开展录取工作。2025-09-08 1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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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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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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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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