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招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章程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直接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81年获批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9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省一流高校)。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为进一步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东电研发[2024]15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作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我校有权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学科目录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每年全年接受报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后,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dbdlyzb@163.com,同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2)学位证书,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相关成果;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书面鉴定意见(加印密封)。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因工作需要,学校也可以到申请人集体报名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吉政办发[2006]31号)。
1.学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10000元/人/年,按3年学制收取。
2.申请学位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5000元/人。
3.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到我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学费和申请学位费。申请人在学期间由于本人原因不能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过程的,其交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所修课程按照申请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课程考试。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3.统一考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公布报名通知。
(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
申请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由我校完成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日期内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考试报名,由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六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认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在通过全部水平认定考试后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老师 0432-6480643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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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的相关要求,凡选择"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534)的考生,需严格遵照本指引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特别提醒,未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确认;若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内通过系统提交确认材料(包含补充材料),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其报名资格将自动失效。一、网上确认时间划定2026年研考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将集中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开展,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报申请,考生需合理规划时间。具体时间节点如下:1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2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2:003 考生补充修改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完整上传所需材料,并持续关注个人网上确认的审核进度。若收到审核未通过的通知,需在规定时限内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基础材料上传要求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后,需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一上传以下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确保信息完整可辨:1 近期拍摄的免冠彩色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需符合证件照标准。2 本人手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照片,身份证需处于有效期内,若已过期或临近过期,考生须提前完成补办手续。3 学籍验证材料,即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截图。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额外需上传《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于入伍通知书)及《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的清晰照片。5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可选用记载有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原件照片,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二)证件照规范说明考生上传的证件照需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中关于材料规格的具体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照片是否符合标准,避免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审核进度,确保提交的照片真实、清晰、规范。三、审核结果查询方式审核流程启动后,考生需主动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结果,及时掌握审核动态。系统反馈的审核结果包含以下三类情形,考生需根据对应说明采取后续行动:(一)审核通过此结果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状态有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工作并重新上传提交,避免错过时间节点。(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若因考生不符合国家研考报考条件,或未满足本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最终不通过的,其研考报名将视为无效,考生需做好相应准备。四、其他注意事项网上确认期间,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将设立现场服务点,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咨询协助。具体地点为: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逸夫楼二楼23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若遇系统操作等问题,可前往现场寻求帮助。2025-11-13 09: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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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一、总则(一)硕博连读选拔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申请者原则上不得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三)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纳入当年招生计划。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协调和监管各招生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要求组织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招生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三、选拔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其科研潜质。四、选拔条件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三)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全日制一、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四)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五)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者优先考虑,包括:1.托福(TOEFL:72 分及以上);2.雅思(IELTS:5.5 分及以上);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CET-6:425 分及以上);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TEM4或TEM8)考试合格证书;5.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如申请者无上述证书,则必须通过学校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 (六)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七)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八)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五、选拔程序(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12:00前,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硕博连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并提交,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提交者,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二)材料提交申请人须在2025年3月10日15:00前,按照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将所有材料装袋提交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不予进入硕博连读的后续程序,纸质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和材料清单。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确认);2.《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详见附件1);3.在读硕士导师书面推荐信及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详见附件2);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1份;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6.个人陈述书1份(详见附件3),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7.报名截止日前五年内,已获得的专利、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提供正文首页,如论文被SCI、EI、SSCI等数据库收录,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以上材料2—材料7,还需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硕博连读报考材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此电子版报名材料。(三)材料审核1.报考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2.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3.专家组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提出各位考生的审核意见和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的建议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四)综合考核1.综合考核包含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原则上进入综合考核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2.各招生学院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的面试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主要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外语水平和身体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对申请人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做出明确评议。3.面试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必须录音、录像,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六、录取(一)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包含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录取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二)录取原则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七、其它(一)无论是否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为准。(六)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hou.edu.cn/14263/list.htm 八、咨询方式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咨询电话:021-61900053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沪城环路999号邮政编码:201306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2.《上海海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doc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doc2025-08-20 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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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依据学校的相关部署,现将 2024-2025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期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安排告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全体授课教师及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一、学期注册事宜依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研究生在每学期报到之后,必须按时完成学期注册。各学院需通知本院所有研究生,务必在 3 月 15 日之前登录江苏科技大学信息门户,完成本学期的电子注册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2024-2025 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电子注册操作手册》,即附件 1)。在研究生电子注册期间,若遇到学费缴纳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财务部门咨询电话:84401059;若出现信息门户登录及密码相关的疑问,可联系信息办,咨询电话为 84401044 或 84402122;若有学费缓交的需求,可向研工部咨询,电话是 84499501,也可联系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班主任;若发现学籍信息存在问题,可拨打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电话:84445705。二、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1. 课程教学开展计划(1)本学期研究生所有课程的线下教学工作,将于 2 月 17 日(也就是第 1 周周一)正式全面启动,所有课程都要严格依照既定课表进行授课。(2)非全日制研究生,对于未开设周末班的课程,可申请开通线上课堂参与同步学习。各学院需对相关申请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在 2 月 17 日之前填写附件 2 报送至培养办,由培养办统一提交给信息办,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申请。为保障未返校研究生能够顺利进行线上同步听课,任课教师在授课时,必须使用教室配备的电脑,并同时开启讲台上的麦克风。2. 教学秩序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各学院分管领导需组织相关人员,在本学期第 1-2 周对本院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展开检查。检查过程中,需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的 “培养工作 - 资料下载 - 教学区” 栏目中获取)。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在 3 月 5 日之前,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此外,研究生院也将安排人员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三、研究生成绩管理相关安排1. 成绩登记工作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在 2 月 1 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成绩的提交工作,一旦超过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录入功能。各学院需在 3 月 30 日之前,汇总并上交本院的课程成绩登记表,同时做好本院研究生教学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2. 课程重修与补修安排各学院需通知 2022 级、2023 级以及往届尚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依据个人制定的培养计划,仔细核查自身课程学习状况,其中包括课程结构、所获学分等方面。对于课程学习不符合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必须及时办理重修或补修手续。需要进行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可在 2 月 14 日至 2 月 17 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系统办理重修申请。若无法通过系统正常申请重修,可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 3)。其中,专业课的重修申请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办理;公共课的重修申请,需由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后,在 2 月 17 日之前提交至培养办。需要进行课程补修的研究生,可在本学期选课系统开放期间,及时完成选课操作。3. 课程补考与缓考工作各学院需在开学后的 2 周内(即 2 月 17 日至 3 月 2 日),完成上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中需要补考的学生,以及上一学期申请缓考且审核通过的研究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工作(具体的考试安排及考生名单将另行通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配合相关安排,将本通知内容准确传达给所有研究生及研究生任课教师,并安排专人积极协作,做好研究生培养管理过程中的协调与辅助工作,确保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够高质量、有序地推进。附件2024-2025(春)研究生电子注册操作手册.pdf2024-2025(春)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开通线上直播统计表.xlsx《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重修申请表》.doc研究生院2025 年 2 月 11 日2025-08-27 1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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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必看|大连医科大学考点考生须知为强化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障考生健康安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平稳进行,现将2020年12月26-27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连医科大学考点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试时间安排12月26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二、考试地点本次考试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大连医科大学主教学楼B区。 三、疫情防控要求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辽事通”APP申领的健康绿码、准考证及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缺一不可。 2. 未提供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 考生需每日监测体温并记录健康状况,若出现身体异常须及时报告。所有考生须签署《考试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集留存。 4. 考前身体或行程异常的考生,须接受卫生健康、疾控及医疗等部门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的安排。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上述要求接受评估。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并配合处理。 5. 考生不得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若因隐瞒或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导致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6. 考试当天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学校完成健康检查与登记。 7. 进入考试区域前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可休息后复测,复测合格者方可参考。 8. 进入考点及考场时,佩戴口罩不得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离场前,须全程佩戴口罩。 9.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监考员指令有序分批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或在考点内逗留。四、考务管理规定1.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身份无法确认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可提前候考(上午7:20、下午12:50),在主教学楼B区南侧准备好准考证、健康绿码及核酸报告,按规定时间(上午7:40、下午13:10)从B区南侧2个入口有序进入考试区域。 3. 进入考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经监考教师核对本人、考场名单、准考证及身份证一致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与考试无关物品统一存放于考场外。 4. 入场后,需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试卷后,须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等导致评卷受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仅限携带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用品(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或准考证注明的用具。严禁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相机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涂改液等。 注意: (1)除“315农学门类联考化学”(本考点无此科目)外,其他全国统考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2)草稿纸由考点提供,不得自带。 6.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表等计时器。 7. 若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提出。 8. 上午8:45后、下午14:15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9. 开考15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交卷,交卷后不得再次入场或在考试区域逗留交谈。 10.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待监考教师收齐试题册、答题卡(自命题科目需自行封装)并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违者按规定处理。 11. 考试结束后,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将回放考场监控,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2. 考生查询考场信息时,须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信息真实、服从管理、遵守法规。 13. 不服从管理或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网上评卷对答题有特殊要求,考生须遵守《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规定》。 五、其他说明1.考试前后请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做好个人防护。2. 请持续关注研考相关信息,若防控要求调整,将及时通知。2025-08-13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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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资助指南国家层级01 助·国家助学用于补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时间:无奖金发放:全年分十次,按月发放。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02 奖·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评审时间:每年10月奖金发放:每年12月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3 助·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研究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负责部门:学生资助中心04 其他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负责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北京市层级01 奖·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表彰拥护党的领导、学业成绩优秀、体魄健康、志趣高尚、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学生。评审时间:每年10月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2 奖·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表彰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的学生干部。评审时间:每年10月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3 奖·优秀毕业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是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针对应届毕业生,由市教委、团市委评选并授予的市级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评审时间:每年5-6月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4 奖·双百奖学金北京市财政出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双百”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面向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2万;学术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3万。评审时间:每年10月奖金发放:每年12月负责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层级01 奖·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用以奖励道德品质优秀、专业功底扎实、学术能力卓越、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我校在读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评审时间:每年10月奖金发放:次年3月负责部门: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2 奖·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而设立的奖学金。硕士生分10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6000元/生·年三档,覆盖面不超过全校硕士生人数的60%;博士生分15000元/生·年、10000元/生·年两档,覆盖面不超过全校博士生人数的80%。评审时间:每年10月奖金发放:次年3月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3 奖·科研奖学金为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发掘研究生创新潜能,真正把“科研育人”落在实处,支持研究生更多地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鼓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成果、多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而设立。奖金分六档,3000至50000元。评审时间:整体统筹奖金发放:整体统筹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4 奖·董久昌奖学金为激励我校研究生提升创新精神,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在董久昌基金捐资下,设立董久昌学研奖学金。董久昌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学校将一次性发放至获奖人本人银行卡,并为其颁发证书。评审时间:每年10月奖金发放:每年11月负责部门:对外联络合作处、研究生工作部05 奖·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为进一步调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骨干的优秀示范作用,设立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奖项,对党团班优秀干部进行表彰。评审时间:每年10月奖金发放:每年11月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6 奖·研究生三好学生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立研究生三好学生奖项,对优秀研究生进行表彰。评审时间:每年10月奖金发放:每年11月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7 助·三助一辅为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全面发展,拓宽研究生培养途径,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三助工作每月可补助700-900元。开展时间:每学期初补助发放:根据计划按月发放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各部门08 困·家庭经济困难补助为保障贫困生的基本生活水平,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补助,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每年1000元的资助。开展时间:每年9月补助发放:分10个月,按月发放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09 其他校级补助困·临时困难补助补·节年慰问补助补·“暖心”补助学院层级工商管理学院奖·卓越商才奖学金助·ESG研究院专项助研岗位奖·MBA弘毅奖学金、毕业奖学金经济学院奖·院长奖章奖·创新成果与优秀人才奖励助·北京财贸学院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 “爱心助学金”马克思主义学院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助·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雏鹰助学金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奖·奖学金大会2025-08-11 1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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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寄送工作的相关说明各位2025级拟录取研究生:202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调档函下载及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工作预计于6月中上旬启动,博士研究生新生调档函下载及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工作预计于7月初启动,现将2025年研究生新生档案寄送工作说明如下:1.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在毕业时由母校统一寄送;2.往届生持调档函至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3.档案封面必须粘贴调档函下半联;4.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生无需寄送人事档案。除中医专硕以外,其他所有专业的研究生(含硕、博士)档案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电话:021-51322530邮编:201203中医专硕研究生档案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600号7楼收件人: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电话:021-63527591邮编:200003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档案封面务必标注“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08-11 13: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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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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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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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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