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中的关键组成部分,为规范并优化 2025 年该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流程,保障招生录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学校各专业的调剂政策均需严格依照本办法执行。
一、调剂基本申请条件
考生需满足调入专业明确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
除交叉学科外,调入专业需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且二者须处于同一学科门类范畴内。对于交叉学科调剂,考生可跨学科门类申请,但需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西北大学相关交叉学科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
考生初试科目需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的初试科目,必须与调入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完全一致。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流程,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无效。
考生需遵守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其他各项相关规定。
考生还需满足各院系根据专业培养需求提出的其他学术方面要求。
二、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院校需以考生初试成绩为核心依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标准。
(二)择优录取原则
各招生单位需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综合考量考生初试成绩、复试表现、思想政治素养、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对调剂考生进行全面评估,最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按需调剂原则
若某一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充足,能够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需求,则不再开展调剂工作。
三、调剂招生计划使用规则
院校原则上会提前准确公布各相关专业的调剂招生计划。在调剂工作开展过程中,若部分学科专业出现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结合学科建设规划与长远发展需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
四、调剂工作实施流程
各专业具体的调剂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信息,以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调剂信息发布
所有调剂相关信息均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发布前需经过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严格审核,未经审核的调剂信息严禁对外发布。严禁学校任何教职员工及学生在未获得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发布调剂信息;严禁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外的其他渠道接收考生调剂申请,也不得以 “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 等名义,变相开展调剂相关工作。
(二)调剂复试通知发放
各招生单位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后,需对申请调剂考生的个人信息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相关考生发送 “复试通知”,同时明确告知考生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核内容及其他注意事项。调剂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收 “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调剂待录取通知发放
各招生单位需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收 “待录取通知”,逾期未接收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一)调剂考生复试工作规范
调剂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在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与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择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专业应统一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若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现场与网络远程混合复试方式的专业,招生单位需进行统筹规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在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配置、选拔标准等方面保持一致性,保障复试公平性。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可将原本的笔试、实践操作、实验操作等考核内容融入面试环节进行综合考核。其他复试相关要求,可参考
《西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西北大学 2025 年各院(系、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查询链接:https://yjs.nwu.edu.cn/info/1104/4961.htm)。
(二)调剂工作管理与服务优化
各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确保考生有充足时间了解信息并填报志愿。
考生调剂志愿的系统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志愿,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若在锁定时间未满 36 小时的情况下,调剂复试名单已确定,招生单位应手动提前解锁考生的志愿信息,保障考生后续填报权益。
各招生单位应积极利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的在线留言功能,同时畅通咨询电话等沟通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在调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考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录取资格核查要求
在录取检查阶段,若发现调剂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无论其他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一律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8302210、029-88308586
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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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MBA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已开通各位有意向报考南京财经大学 MBA 的考生:好消息!南京财经大学 2025 年 MBA 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现已正式开启。目前,我校全日制 MBA 与非全日制 MBA 均设有充足的调剂名额,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名,申请调剂至南京财经大学 MBA 项目。一、调剂申请基本要求想要申请调剂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为专业学位类别,具体包括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审计(MAud)、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图书情报(MLIS)等。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即江苏省)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需符合南京财经大学 MBA 专业报考的各项基本条件(具体可参考学校研究生院此前发布的招生章程)。关于正式调剂申请的提交时间、具体材料要求等细节,需以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二、调剂操作全流程1. 填报调剂意向有意向的考生,请先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准确选择调剂志愿信息:招生单位为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院系为 “MBA 教育中心”,专业方向为 “全日制 MBA” 或 “非全日制 MBA”(请注意:并非 “工商管理学院”,避免选错)。研招网已发布该系统的详细操作指南,考生可搜索 “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28 日开通!手把手教你如何操作” 一文,了解具体步骤。2. 调剂意向转正式志愿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 年 4 月 8 日 00:00正式开通。请已填报调剂意向的考生,在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将意向转为正式调剂志愿。特别说明:成功转换的调剂志愿,与直接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的志愿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招生单位设定的锁定时间内无法取消或修改;未成功转换的调剂意向,将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自动失效。3. 复试通知确认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后,会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复试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 拟录取通知确认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学校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逾期未确认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温馨提示:未在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填报意向的考生,也可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直接填报南京财经大学 MBA 的调剂志愿。三、咨询方式与线上活动1. 线上咨询通道刘老师:办公电话 025-83495943,手机 18751965311(该手机号同步微信)秦老师:办公电话 025-83495938招生咨询 QQ 群:1042914055考生添加招生老师微信或申请加入 QQ 群时,需按照 “姓名 + 准考证号 + 考分” 的格式备注信息,以便老师快速通过申请并提供精准咨询。2. 线上调剂咨询会为帮助考生全面、深入了解南京财经大学 MBA 项目的培养特色、调剂细节等内容,MBA 教育中心特举办线上调剂咨询会,具体安排如下:时间:2025 年 4 月 4 日晚 19:00—20:00形式:腾讯会议有意向参与的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活动申请。活动开始前,中心将通过考生预留的手机号发送腾讯会议邀请码,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四、MBA 项目教学安排1. 全日制班学制:2 年授课安排:以工作日授课为主,课程进度较快,1 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剩余时间用于论文撰写与实践环节。2. 非全日制双周班学制:2.5 年授课安排:每月安排 2 个周末(周六、周日)集中授课,1.5 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兼顾工作与学习需求。3. 非全日制集中班学制:2.5 年授课安排:每月集中 4 天授课,时间为周四至周日,1.5 年内完成课程学习,适合工作时间相对灵活的考生。五、学费与缴费方式全日制 MBA:学制 2 年,总学费 10.8 万元,学费分 2 次缴纳(通常为每学年开学时缴纳 50%)。非全日制 MBA:学制 2.5 年,总学费 10.8 万元,学费同样分 2 次缴纳(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财务处通知为准)。2025-08-27 17: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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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关于核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信息的提醒一、招生政策查阅要求(一)报考南京大学(招生单位代码 10284)的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明确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报名条件等核心信息。(二)选择南京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 3201)的考生,需重点阅读《南京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确保自身符合报考点选择的相关规定。二、报考南京大学常见问题及整改提示在 10 月 25 日前的网报信息审查中,学校发现部分考生存在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相关问题及处理方式如下,考生需逐一核对自身报名信息,若存在对应问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完成更正,否则可能影响准考资格:(一)本科学习形式不符问题说明:部分考生的本科学习形式与所报考专业的要求不一致;处理提示:请对照招生目录确认目标专业对本科学习形式的具体规定,若不符合要求,需及时改报符合条件的专业;如有疑问,直接咨询报考院系获取明确答复。(二)所学专业不符问题说明:考生本科所学专业未满足报考专业的限定条件;处理提示:重新查阅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的专业背景要求,若确实不符,需在报名截止前调整报考专业。(三)工作经验年限不足问题说明: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教育(专业代码 045100,教育管理方向)的部分考生,未达到对应专业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处理提示:严格按照招生章程中对上述专业工作年限的规定自查,若未达标,需及时改报其他无需相关工作年限要求的专业。(四)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未满足问题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未完全符合对应专业的附加条件;处理提示: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部分专业需同时满足两项要求,一是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二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未满足者需及时调整报考计划。(五)在读研究生报考未获同意问题说明:在读研究生未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便擅自报名;处理提示:在读研究生报考必须提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并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将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寄送至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按要求提交证明者将影响报考资格。(六)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问题说明: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环节未通过,影响报名有效性;处理提示:首先按照研招网填报指引,结合毕业证书上的实际信息,准确填写取得学历的学习形式、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年月等关键内容;若信息填写准确但仍未通过校验,需及时办理学历(学籍)认证;若存在姓名或身份证号更改情况,除提交学历(学籍)证明外,还需准备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三、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 3201)报考要求(一)报考点接收范围南京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仅接收报考本校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就读高校位于南京;往届生,且具有南京市户籍;往届生,且工作单位位于南京(需能提供 2025 年近三个月及以上的南京市社保缴费记录)。(二)责任提示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确认是否符合上述要求。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或无法参加考试,相关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一)审查局限性说明受网报信息审查方式及报名进度的限制,本通知所列提示仅为参考。未收到研招网相关提示信息、未被列入问题名单的考生,不代表已完全符合我校报考要求,仍需对照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仔细自查。(二)信息真实性与责任归属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及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相关政策要求,或存在报名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真实材料等情况,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以及入学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的,所有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三)违规处理规定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望各位考生诚信报考。2025-11-11 16: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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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5年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发展概况我校会计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2003年正式获批,其依托的会计学本科专业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77年,该专业于2020年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奠定了坚实的本科教育基础。本学位点立足办学定位,以服务黑龙江垦区经济建设与现代化农业发展为核心特色,肩负"为国家粮食安全筑牢智力支撑,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培育专业人才"的使命。学科聚焦会计实务创新与学术前沿动态,形成了财务会计理论及方法、管理会计理论及方法、审计理论及方法三大稳定且具优势的研究方向,持续为垦区及地方经济输送专业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创新意识活跃的高素质会计人才。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73.33%,博士学历教师占比46.67%,4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比40%,队伍结构呈现年轻化、高知化特点。专任教师中包含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涌现出黑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1名、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名,以及2名黑龙江省国资委"投资咨询专家库"特聘专家,已构建起以教授、博士为核心的高水平学术梯队。学科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等科研平台,同时依托北大荒集团八五九农场等单位建立2个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并设有1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为产学研融合培养提供有力支撑。近五年来,学科团队累计承担国家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0项、横向合作课题9项,研究成果有效推动了现代农业企业的财务规范化建设与智能化转型。二、培养定位与核心要求本专业遵循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管理现代化对会计领域提出的新需求,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会计学理论功底,能够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中胜任会计、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传承"北大荒精神",兼具奉献精神与创新能力的高级会计专门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 熟悉学科相关知识体系与学术研究伦理,掌握系统的科学研究方法,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与严谨的治学态度,拥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及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适应行业发展动态。2. 深入理解会计学学科发展现状、核心问题与前沿趋势,在某一研究方向形成独到见解与深入研究能力,可综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有效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3. 具备运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进行中外文文献处理、数据统计分析、网络信息检索与学术交流的能力;拥有出色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阅读、翻译外文专业资料。4. 严格恪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底线,养成严谨务实的学风,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三、核心研究方向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特色,确定以下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各方向均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一)财务会计理论及方法该方向以财务基本理论与会计概念框架为理论支撑,以各类企业为主要研究载体,重点开展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与实务操作、公司财务管理策略、财务报告体系优化、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等领域的研究,同时密切关注会计学与财务管理领域的前沿议题。(二)管理会计理论及方法以管理会计核心思想为引领,突出会计控制在企业整体管控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研究重心集中在成本管理理论与实践方法、成本控制与决策优化理论、责任会计制度设计、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及管理者业绩评价体系构建等关键领域,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支撑。(三)审计理论及方法聚焦审计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研究内容涵盖国内外审计行业发展历程与现状、审计准则体系与实务操作规范、内部控制理论与实施方法、审计活动与经济社会环境的互动关系、审计信息化建设及审计管理体系优化等重要领域,助力审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四、学制与学习年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设定为3年,在此基础上,允许学生根据自身学习与研究进度,在2至5年的区间内完成学业并毕业。五、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会计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学分折算标准为16学时计1学分。学生毕业需修满的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少于27学分,必修环节学分固定为5学分(包含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 公共学位课(共计6学分)课程编号XS07005,课程名称硕士第一外国语,48学时,3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12005,课程名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12002(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第1学期)与XS1200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第1学期),此两门课程需任选其一修读。2. 公共必修课(共计1学分)课程编号XS12007,课程名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3. 公共选修课(可修1至3学分)课程编号XS07004,课程名称英语二外,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学生需必选;课程编号XS00001,课程名称美育,20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13001,课程名称体育,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2260,课程名称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4. 专业学位课(共计12学分)课程编号XS04083,课程名称科技论文写作与研究方法论,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1,课程名称会计理论研究,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2,课程名称高级财务会计研究,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3,课程名称高级财务管理研究(双语教学),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7,课程名称管理会计研究,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4,课程名称审计理论研究,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5. 专业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7学分)课程编号XS04090,课程名称专业英语,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为限选课;课程编号XS04086,课程名称数据分析软件应用,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6,课程名称企业战略管理,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4092,课程名称大数据与财务决策,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4002,课程名称中级计量经济学,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7,课程名称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8,课程名称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09,课程名称会计财务理论前沿,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0,课程名称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1,课程名称管理经济学,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13,课程名称金融资产投资技术分析,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1,课程名称农垦预算管理,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2,课程名称农垦税费政策与会计制度设计,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3,课程名称会计系统设计与财务共享,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24,课程名称企业税务筹划,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034,课程名称会计前沿专题,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4091,课程名称北大荒精神与农垦发展战略,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6. 必修环节(共计5学分)环节编号XS05030,名称开题报告,计1学分,安排在第3学期;环节编号XS05031,名称中期考核,计1学分,安排在第4学期;环节编号XS05032,名称学术活动,计2学分,安排在第5学期;环节编号XS05033,名称实践环节,计1学分,安排在第4学期。7. 补修课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包括:课程编号XS05B01,课程名称微观经济学,64学时,第2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B04,课程名称会计学,70学时,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B05,课程名称成本会计,40学时,第1学期开设;课程编号XS05B06,课程名称管理会计,50学时,第2学期开设,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需考核合格。六、培养实施与考核管理(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组,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及学生个人学术背景、研究兴趣,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计划中需明确课程修读安排、开题报告时间、学术活动要求、科研任务节点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等内容,经学院与研究生处审核后分别存档备案,作为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二)学术交流与实践要求根据学校培养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需累计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不少于12次,其中本学院组织的专业相关学术活动参与次数不得低于4次;同时需完成至少一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相关活动安排主要集中在第3至5学期。通过学术交流与实践锻炼,提升学生的学术视野与实务操作能力。(三)开题报告管理开题工作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广泛查阅文献、开展学术调研,确定学位论文选题范围。开题报告需由学院组织公开评审,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至学生毕业。报告内容应涵盖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目的与意义、核心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设计及参考文献等,要求表述简明、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8000字。开题报告通过者方可进入中期考核环节并启动学位论文研究;未能按期开题或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需提前提交延期开题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签字、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后,参与下一批次开题,其后续中期考核及毕业答辩时间相应顺延。(四)中期考核评估中期考核安排在第4学期,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由本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明确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重点审查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已修课程学分完成情况、科研阶段性成果及论文研究进展等,研究生需提交纸质版考核报告,并通过幻灯片演示形式向考核小组进行汇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在半年内申请重新考核,若重新考核仍未通过,将按规定终止培养,作肄业或结业处理。七、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一)学位论文要求1. 选题规范:论文选题需兼具科学性、新颖性与实用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与创新价值,选题范围应聚焦会计领域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能够运用科学理论与方法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避免选题过于宽泛。2. 格式规范:学位论文的撰写需严格遵循《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论文结构完整、格式统一、表述严谨。(二)学位授予学术成果标准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以下学术成果要求之一:1.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第三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1篇;3. 独立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正式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4. 独立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1项,被规模以上企业采纳(需提供完整报告及正式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相关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补充说明:(1)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且内容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学术成果所涉及的通讯作者,必须为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3)我校研究生以同等贡献者身份参与完成,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自然指数期刊上的研究论文,可作为学位申请的学术成果依据;(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在答辩前提交学术成果及佐证材料,若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见刊,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缴费证明;(5)学术论文需发表在具有ISSN号和CN号的正式刊物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发表的论文需达到RCCSE B+级及以上层次,增刊、会议集、收录集等刊物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三)答辩组织与要求1. 预答辩环节:学位论文提交评阅前,学院需组织专家开展预答辩。评委结合开题报告情况及论文初稿内容进行质疑,对论文学术水平、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及核心结论进行评价并提出修改建议,最终明确预答辩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预答辩合格者,需根据评委意见完成论文修订,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学院进入论文评阅环节;预答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正式答辩程序,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修改后的论文随下一批次研究生重新参加预答辩。2. 正式答辩环节:研究生完成预答辩且论文修订合格后,由学院将论文提交研究生处组织校外盲审。盲审通过且达到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学生,方可获得正式答辩资格,由学院组织开展答辩工作。2025-11-14 15: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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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拟接收调剂专业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石河子大学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调剂基本条件考生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且所有调剂操作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无效。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不仅要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需满足石河子大学调入专业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保持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处于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交叉学科专业不受此限制)。考生初试科目需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的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若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包含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可视为科目相同,生源不足的情况除外)。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调剂方面,201 英语(一)可调剂至 204 英语(二),但 204 英语(二)不可调剂至 201 英语(一);301 数学(一)可调剂至 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4 数学(农)及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反之则不允许,其他类似科目调剂参照此规则执行;314 数学(农)与 315 化学(农)可相互调剂。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需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想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符合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些专业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上述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同样不能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而报考其他专业(包括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需达到石河子大学调入专业自主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录取类别;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该计划录取。已参加过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同一方向(领域)复试且不合格的考生,石河子大学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二、调剂流程石河子大学启动调剂工作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超出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学校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回复确认信息,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石河子大学的调剂复试资格。考生需对自己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三、相关提醒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各相关学院负责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对应学院的官方网站。若考生在名单公布前删除填报石河子大学的调剂志愿,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其他未提及的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近期部分地区可能因极端天气等因素,导致部分交通工具延误或停运,建议考生合理规划行程,提前 2-3 天抵达复试地点,避免因行程问题无法正常参加复试。四、拟接收调剂专业根据石河子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招生需求,现公布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其中,仅学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程类专业代码分别为 085500、085600、085807、085808、085900、086000)接受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调剂(具体以学院在调剂系统中的设置为准,未设置的专业不接受该专项计划调剂)。实际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以调剂平台最终发布的信息为准。石河子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专业及联系人2025-09-08 15: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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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调剂通知亲爱的考生们:合肥工业大学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开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报名通道,热忱欢迎广大考生积极申请。一、调剂信息概览招生学院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初试总分数备注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仪器仪表工程1208仅限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3208仅限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一)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所规定的总分要求。(二)考生必须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也需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四)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1.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受民族和生源地限制,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在职考生必须是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毕业后,考生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以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2.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仅限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地为青海、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或生源地为贵州、云南、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五)考生需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录取条件。(六)考生应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循调剂要求填报志愿,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三、调剂工作流程(一)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时间内,各招生学院将调剂复试通知报送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二)学院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三)申请调剂的考生需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四)学院将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的考生。(五)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六)学院组织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四、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五、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将参照《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六、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系统将于2025年4月10日19时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七、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一)核查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核查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三)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八、复试缴费考生需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项目,按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复试信息确认及复试缴费”,完成复试缴费操作。九、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19306十、其他事项(一)学制、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参照《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未尽事宜将参照教育部、安徽省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2025-08-22 1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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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各培养单位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我校开始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安排如下。一、调剂信息“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第1批接收调剂的专业和缺额情况详见网页通知。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后期将对其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调剂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二)初试成绩达到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仅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考试科目中含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要求调剂的考生考试科目中须含数学。除100600中西医结合外,初试业务课(一)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专业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四)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要求。三、调剂程序(一)我校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二)调剂系统开放后,有调剂需求且符合要求的考生请及时填报志愿,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考生可填报我校多个志愿,但不得重复参加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相同或相近,请考生合理安排志愿。已在调剂系统接受其他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复试。(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我校确定复试名单后,将第一时间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复试名单确定后,将统一解锁其他考生的志愿,请考生填报志愿后耐心等待。四、调剂复试准备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届时提交至复试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志愿须提供1份),请考生妥善保管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一)资格审查材料1.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并手写签名2.初试准考证3.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5.《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6.学籍学历证明(1)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没有完整注册学生证者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3)获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4)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7.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者,可提供六级成绩合格证书(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8.对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的重要提示: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文件规定:“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考生,不能报考执业医师”,故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务必确保自己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不得加注任何方向。故该类应届生学生证已带方向的,请务必到教务部门开具应届证明,确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专业为“临床医学”,不带任何方向。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10.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二)资格审查方式1.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名单导入系统之前,考生无法登录系统,请考生耐心等待培养单位的通知;(网址:https://yjszs.wmu.edu.cn/yzbm)2.招生项目栏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3.输入准考证号(用户名)及身份证号(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可在“修改密码”处更改初始密码,验证码获取端为研招网报名时所填的移动电话;4.进入“复试信息确认及复试缴费”,点击前往上传报考资格材料;5.依次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不可修改,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所有考生现场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行身份核验,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至培养单位。五、调剂复试安排我校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时间一般为4月10日后,具体复试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行,复试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网站后续通知。2025-08-11 16: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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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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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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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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