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落实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机制。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监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承担复试录取的日常管理与组织协调任务。
各招生学院(系)、研究院(以下简称 “院系”)成立由书记与院长共同担任组长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其职责包括制定本院系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复试工作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按规定选拔、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并组织演练;依据学科、类别或领域(以下简称 “专业”)实际情况组建复试小组,组织考生复试考核并提出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及公开相关信息,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结果全权负责。
各院系设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负责对本院系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巡视与检查,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事宜。
二、基本要求
各院系依据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报考生源数量与招生计划,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本院系官网公示。
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按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降低 20%,不设置单科分数线。
各院系需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及自身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求,制定复试工作细则与调剂工作细则,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本院系官网发布执行。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院进行资格核验。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各院系可依据学科特性与专业需求,在保障公平且便于操作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地点设在我校雁塔校区。各院系需提前做好试题印制、场地布置等准备工作,并将复试安排及要求提前告知考生。考生需按通知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主备双平台” 模式,主平台为 “钉钉云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各院系需提前在本院系官网公布复试所需的软硬件配置要求,并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考前严格执行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 等身份核验措施,同时推行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组成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管理模式,强化复试过程监管,保障公平公正。相关考生需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复试软硬件设备。
(二)复试资格审查
各院系需在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收取材料复印件。考生需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设置最长有效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供)。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应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设置最长有效期)。
考生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需提前发送至院系指定邮箱)。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盖章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 1)一式三份。
(三)复试内容
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
复试包含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四个部分。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
专业知识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测试范围以招生简章及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公布内容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单独组织,测试范围参照招生简章或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公布的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若有 1 门及以上加试科目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院系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现场复试中,专业知识测试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需在标准化考场集中开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试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满分 100 分。
网络远程复试中,专业知识测试通过远程复试平台进行,采用随机抽题作答方式,测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满分 100 分。
综合能力测试
各院系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设计测试内容,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主要涵盖以下方面:①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③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④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及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与礼仪等。
外语水平测试
包含外语听力与口语考查,主要评估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及对专业外语知识的掌握程度,从发音准确性、语言规范性、流利度及表达得体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
心理健康测试
复试前,各院系通过发放电子问卷的方式组织心理健康测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成绩测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
复试最终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 60%、综合能力测试占 30%、外语水平测试占 10%。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初试折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3×60%,复试折合成绩 = 复试成绩 ×40%;其他专业考生的初试折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5×70%,复试折合成绩 = 复试成绩 ×30%。
(五)复试相关要求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各院系根据学校复试分数线、招生名额及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录取的关键依据,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院系需选派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公正廉洁、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具备大局意识、业务水平高且经验丰富的正式在岗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需在同一地点集中开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研究生院将联合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巡查与抽查。
现场复试各环节的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其中综合能力测试与外语水平测试合计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不计入上述时间。
复试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 6 人(含 1 名秘书),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5 人;网络远程复试还需安排 1 名负责网络技术平台管理与技术支持的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院系复试的教师需严格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的需主动报备。复试导师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需有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各院系需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影音资料由院系自行留存备查。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四、调剂工作
调剂的基本要求、遴选规则、复试方式及工作流程等,按照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及院系调剂工作细则执行。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之日起 7 日内,提交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 3 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提交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录取工作遵循 “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各院系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录取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录取考生名单最终以教育部审批结果为准。
七、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规范、及时地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并做好信息的审核把关与解释说明工作。
各院系需在本院系官网提前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调剂工作细则等内容,公开公示复试考生及拟录取考生信息。同时,公开并畅通本院系招生咨询、复议及申诉渠道,安排专人解读招生政策,及时受理考生的复议或申诉。
学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与举报。对于在招生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动态调整相关院系的招生计划。
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卓越工程师学院各招生专业对应依托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含调剂)相关信息。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xsyu.edu.cn/
电话:029-88382328
邮箱:yanzb@xsy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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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师范大学办学实际与招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项实施办法,用于规范 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全流程工作。一、组织管理架构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与管理职责,负责审定招生工作相关制度,研究生院(研工部)作为执行部门,协调各学院推进复试组织、录取审核等具体事务。各学院需成立专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符合本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细则,具体落实复试安排、考生资格审查、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确保本院招生流程规范、结果公正。二、复试分数线划定学校将综合考量各专业考生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人数、该专业年度招生计划额度以及学科专业特色等因素,科学测算并划定各专业的复试最低分数标准。此外,各类专项计划(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的复试分数线,将与各专业复试线一同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供考生查询。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在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数量充足的情况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需不低于对应学科专业已公示招生计划的 120%;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差额比例,则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额及最终确定的复试考生名单,将由各学院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考生监督。四、调剂政策说明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均不接收调剂考生。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若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存在招生计划空缺,将开放调剂通道。届时,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调剂名额、申请条件及流程等信息,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工作通知,有意向的考生可按通知要求申请。五、破格申请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 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接受任何考生的破格复试或录取申请,所有考生均需达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与后续流程。六、复试具体安排1. 复试时间与方式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整体时间范围为 3 月 29 日至 4 月 2 日,各学院会根据本院专业数量、考生规模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时间表,并逐一通知到每位进入复试的考生。所有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均采用现场考核形式,考生需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未按时抵达、材料缺失等)未能按要求参与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报到流程与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报考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接受资格审核。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即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往届生需额外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原件,证书获取时间需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应届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原件)。针对不同身份的考生,还需补充对应材料:(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额外提交:①进修过 8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单位公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或本人获得的厅局级及以上奖项证书原件。(2)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3)报名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审核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未参与资格审核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环节。3. 复试费用缴纳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80 元,缴费方式为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硕士查询系统,通过在线支付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确认复试资格,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复试。4. 专业课笔试与加试安排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考生。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具备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础能力,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试卷满分 150 分。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均由学院负责,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设定,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 2 小时,满分 100 分。需注意的是,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录取环节。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网络教育考生,无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此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纳入复试环节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试形式由各学院确定。5. 面试考核(含专业面试与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态度、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个人职业规划与专业匹配度、创新意识等。面试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考核内容与流程开展,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形式,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面试环节中,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测试成绩将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具体占比由学院根据专业需求设定。6.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重点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动手能力以及解决实际专业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自主确定需要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并将专业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未备案的专业不进行此项考核。7. 思想品德考核复试过程中,各学院需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进行严格考查,结合专业领域的职业规范、伦理要求,从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8. 二次复试说明若学校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考核情况存在疑问,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二次复试,具体安排由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通知考生。9. 复试材料存档要求各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复试工作结束后,需将复试笔试试题(含考生答卷)、面试评分表、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核查。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分配法计算,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根据专业是否开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分为两类:复试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2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100 / 初试满分)×50% +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1.5×20% + 实践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10%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15% +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八、录取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需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1. 不予录取的情形考生在复试或后续环节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 70 分;(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3)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4)涉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考生实践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5)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 60 分;(6)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7)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如伪造学历证书、成绩单等)。2. 专项计划录取方式“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均需按照定向就业方式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后需遵守定向就业相关规定。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补充要求拟录取考生需由其当前就读学校(应届生)或工作单位(往届生)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表,内容需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记录等,该意见表作为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相关学院。4. 档案调取与协议签订拟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到本人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 5 月底前将档案寄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应届生可延迟至毕业后再完成档案调取;拟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 2025 年学校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者将无法办理录取手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拟录取考生,除定向就业协议书外,还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签订方包括考生本人、南京师范大学、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具体签订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5. 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后,学校预计于 6 月份统一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若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需要变更通讯地址(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可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地址修改,修改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逾期将无法更改。九、体检安排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南京师范大学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将在考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若考生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如暂缓入学、取消入学资格等)。十、招生信息公开学校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的要求,全面执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调剂政策、咨询与申诉方式等,所有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同时,学校畅通考生申诉渠道,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规范、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十一、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若考生为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若考生为在职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单位根据违规情况进行处理;若涉及考试工作人员违规,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若违规行为构成违法,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咨询、申诉与监督渠道1. 信息查询途径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录取进展、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学校及各学院将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确保考生获取最新动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yjszs.njnu.edu.cn/2. 申诉流程考生若对报考学院的复试程序或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该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申诉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若对学院的申诉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二次书面申诉,学校将对申诉内容进行核查,并给出最终处理意见。3.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 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 404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咨询邮箱:yzb@njnu.edu.cn咨询电话:025-85891892、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监督电话:025-85891511(用于监督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各学院的具体咨询电话,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9 0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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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了科学、有序地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详尽方案。一、工作原则学校始终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全面深入地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并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录取理念,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红线,将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切实把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与科学。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涵盖:精心制定并及时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审慎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精准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针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全面系统的政策、业务以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与监督;严谨细致地审核并发布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认真受理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的各类投诉;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并作出科学决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积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中必须配备 1 名纪委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小组成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及时报研究生处备案。精心遴选各专业复试小组和命题小组成员,并对相关小组的复试工作给予有效指导。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全面的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清晰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和规则,充分了解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从而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资源,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复试,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高度重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对于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妥善处置。(三)复试小组学院依据招生的学科专业以及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合理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从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中选拔。另外单独设置助理 1 人(不可兼任),专门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四)督查工作组该工作组主要承担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与监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无死角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有关申诉,确保申诉渠道畅通无阻,依法依规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详细汇报。三、招生计划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计划数仅作为参考。四、复试(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务必于 4 月 7 日前圆满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需在 4 月 25 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并且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确保复试过程的可追溯性。(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可登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y.xjufe.edu.cn/查看),同时资格审核必须通过。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则按照实际达线人数进行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状况以及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特点自主确定。(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多个方面,满分为 100 分,各科目成绩的折算办法以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为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该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100 分):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笔试(100 分):部分专业设有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 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在复试时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复试资格审核流程:严格采用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先进措施,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以及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准考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试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将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是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不具备复试资格。加分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考生是否具备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并计入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能同时享受。(七)工作要求研究生处精心组织开展政策及业务培训,大力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他们认真履行复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现象发生。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明确他们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并要求他们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提前充分做好复试相关资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复试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准备充足的备考场所。通过设置横幅、引导牌、警戒线、茶水区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复试过程严格做到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全力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各学院大力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郑重提醒并严格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各学院提前精心组织模拟演练,使工作人员和考生熟悉复试流程,强化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平稳。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进行现场评分。助理认真做好面试过程的文字记录,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不少于 1 年。五、调剂(一)调剂时间调剂时间为 4 月 8 日至 4 月 25 日,我校不提前进行预调剂工作。(二)调剂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要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或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具体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我校不接受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我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已复试考生再次申请调剂。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必须始终完全一致。(三)调剂程序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开放调剂系统:所有调剂均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仔细查看调剂学生信息,认真核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从而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及时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资格审核时间、复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的相关注意事项。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视为自行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六、录取(一)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 ×100)×60%+ 复试成绩 ×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总成绩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任一复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予以解锁。七、体检按照《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严格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学校负责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享受免初试、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特别说明)、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纪检监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依照《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1-7842074(研招办)、0991-784220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25-09-08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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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诚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东北大学 2026 级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通过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硕士简章” 栏目(可点击此处访问)正式发布,考生需自行登录该栏目查阅详情。在开展网上报名前,考生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首页,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此处查看),同时进入 “网报公告” 栏目(点击此处进入),查询报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自身发布的网报公告,确保严格依照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要求完成志愿填报及报考点选择。一、招生计划安排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以教育部下达我校 2025 年基础招生规模为依据确定的参考计划。该人数涵盖各专业所有研究方向,但不包含拟招收的推免硕士生人数,仅代表各专业拟通过考试招生的人数。各专业最终具体招生人数,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录取的推免硕士生数量、统考生报考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可能出现人数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并在复试录取阶段正式公布。想要了解东北大学历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情况的考生,可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在页面右侧 “专题栏目” 中点击 “历年数据查询” 进行查看。二、报名相关事宜(一)报考点的选择规则1.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会统筹规划报考点的设置,关于各省市报考点的具体设置情况及相关要求,考生需浏览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东北大学本校应届考生若在南湖校区就读,报考点需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若在浑南校区就读,则报考点应选择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需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4.除上述两类考生外的其他考生(包括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选择本人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二)报考类别的确定方式1.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东北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需依据合同约定回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工作;选择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非在职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调档函标注为准),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转入东北大学。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及 [125601] 工程管理,此类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考生报考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且定向委培单位需填写本人实际工作单位的全称 —— 该名称将用于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必须与实际工作单位全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使用 “单位简称”“无”“待定” 等模糊表述。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类别同样需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本人实际工作单位,毕业后需返回原单位就业。4.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无法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进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东北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报名过程中的其它重要事项1.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一旦信息经考生确认提交后,将一律不予修改。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2.特别提醒: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及选择考试科目时,需仔细确认所填专业、研究方向、初试外国语科目(语种)是否与本人真实意愿相符;在填写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信息时,需确保这些信息在 2026 年 9 月前保持有效,其中移动电话需为考生本人长期使用的号码,避免因信息失效影响后续通知接收。3.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本人的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工作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结合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仔细核对,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4.特别提醒:(1)填写毕业院校名称时,若院校在考生毕业后发生过名称变更,仍需按照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原院校名称填写;(2)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学历证书编号)时,需反复核对准确性;若通过复制粘贴方式填写,粘贴后需仔细检查,防止因空格等格式问题导致信息缺失;(3)填写毕业年月时,需确保精准无误,尤其是月份部分,避免出现错误;(4)填写学历层次时,需对照本人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确认本人的毕结业结论 ——“本科结业” 特指已取得本科结业证书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生;(5)填写学习形式时,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常见形式包括普通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填写前需对照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信息准确;(6)注册学号(本科学号)、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毕业专业名称等其他学籍学历信息,也需考生仔细核对,避免填写错误。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专项计划志愿及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对于符合各类加分项目、照顾政策,且按规定完成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当年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三日内)按要求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相应政策。6.特别提醒:关于初试加分政策及照顾政策的详细内容,考生可点击此处查看(具体参考文件中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内容)。7.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就初试相关便利申请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对于复试阶段的便利需求,需在复试前(具体为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后)第一时间与报考学院沟通申请,以便组考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三、考生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东北大学将对所有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以下特定类型的考生,需在完成网上报名前登录研究生招生考试平台(该平台预计于 10 月 15 日左右开通),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除外)。【10 月 24 日更新通知】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目前已正式开放,考生可点击此处进入系统入口,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10 月 27 日。考生在登录系统前,需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系统操作指南(点击此处查看操作指南)。(一)以高职(专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以高职(专科)毕业满两年、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包含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及 [125601] 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本人高职(专科)毕业证书;2.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3.报考相关专业的 10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4.本人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报考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需与提交的相关材料中的信息完全一致(例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其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出现役证编号、入伍批准单位、退出现役批准单位等信息需前后一致)。需注意的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额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2)《退出现役证》(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若为应届考生,则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完成申请及资格审核流程,目前无需向东北大学提交额外材料。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居民身份证;(2)两份专家推荐书(内容需手写,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且需专家本人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基层单位公章);(3)业务骨干证明(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由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我校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 [085603] 冶金工程、[085705] 矿业工程,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关于单独考试考生材料提交的详细要求,考生可查阅《东北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此处查看)。(三)以在读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若考生目前为在读研究生,报考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时,需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即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四)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校验未通过的具体情况,考生需提交对应材料:1.境内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及学生证扫描件等;2.境外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需提交境外学历认证承诺书(点击此处获取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等;3.境内学历学历校验未通过:需提交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等;4.境外学历学历校验未通过: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及毕业证书扫描件。2025-10-27 13: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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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MBA/MEM/MPAcc)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须知2025年3月26日,江南大学商学院发布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及会计(MPAcc)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明确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形式,具体事宜如下:一、核心参与要求复试为录取的必要环节,未按学校指定时间参与复试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考生需深入研读《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在复试报到环节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遵守考场纪律与诚信要求。二、复试资格确认流程一志愿考生需登录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 “复试信息确认” 板块查询自身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按照系统通知要求,考生需在 3 月 27 日中午 12 点前完成所有相关信息的登记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影响复试资格。三、复试费用缴纳说明所有参加本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须在 3 月 27 日到校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前,完成复试费用缴纳,收费标准为每人 80 元。缴费渠道有两种:一是搜索微信公众号 “江南大学财务处”,在 “业务办理” 菜单中选择 “学生缴费”;二是登录 “江南大学网上缴费平台”。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为准考证号后六位(特别提醒:考生账号已预先开通,无需自行注册)。缴费完成后,需打印或截图保存付费凭证,以备报到时查验。若考生在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安排。四、复试全流程安排(一)报到事宜与材料提交时间:3 月 27 日 16:00-20:00复试材料整理:地点为商学院 S116 教室考生需在此完成以下操作:①填写《江南大学商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表》,并在表上粘贴 1 张 1 寸照片后上交;②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③提交 1 份准考证(需盖章,用于复试日进校及考试,务必妥善保管);④参与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先后次序。报到与材料查验:地点为商学院 S119 教室考生需领取文件袋,按材料目录顺序整理以下材料并装袋提交审核:①准考证 1 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及复印件,已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及复印件;④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⑤在职证明;⑥大学期间成绩单;⑦《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可下载相关文档填写);⑧复试费缴纳凭证;⑨近期 1 寸白底证件照 1 张。商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二)复试时间与考场分布考试期间,考生需严格服从考场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到场参加考试。五、校园进出与生活服务管理(一)校园进出规定复试期间,考生仅可通过学校东大门进出校园。3 月 27 日报到时段,考生需凭在 “e 江南” 公众号上申请的校园访客码进入校园办理报到手续。3 月 29 日、30 日复试期间,考生需凭盖有 “江南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 公章的准考证进出校门。(二)特殊情况处理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能在 3 月 27 日报到,导致准考证未盖章,可申请 3 月 29 日 - 30 日的校园访客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并在复试期间补盖准考证公章。负责进校访客码申请的联系人是俞华老师,联系电话为 15951586515。(三)餐饮服务复试期间,学校第一食堂二楼(北区)向校外考生开放中、晚餐服务,考生可通过扫码方式购买餐食。(四)校园秩序要求考生进入校园后,需遵守校园秩序,服从学校管理,文明参与复试。特别注意:3 月 29 日、30 日复试当天,不允许考生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校园内也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六、考生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阅读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细则,提前了解复试的具体流程、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做好充分准备。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学院发送的复试相关通知、调整安排等信息,避免因通讯问题错过重要事宜。所有考生必须认真学习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和商学院发布的各类招考信息,严格遵守《江南大学复试考场规则》,秉持诚信原则参加复试,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成绩将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考生若对专业课笔试成绩存在疑问,可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成绩复核申请模板,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江南大学商学院 2025 年非全日制 MBA、MEM、MPAcc 硕士研究生的初步录取结果,将在江南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jiangnan.edu.cn/)及商学院网站(http://busi.jiangnan.edu.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七、招生咨询与联系渠道招生联系电话:0510-85327186、13961702900(该电话与微信同号),联系人孙老师招生电子邮箱:mba_admission@jiangnan.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 1800 号江南大学商学院 208 室,邮编:214122官方网站:江南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网站、江南大学商学院网站(具体网址如上)附件【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doc】江南大学商学院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08-27 14: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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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提交材料公告随着 2025 年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的临近,《南京大学商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也将在近期正式公布。为帮助各位考生高效推进复试准备工作,现将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南京大学 MBA 教育中心专属的内部招生系统目前已正式对外开放,考生需登录指定网址(http://njuebs.nju.edu.cn)完成账号注册操作,并提前整理好各类相关材料,在系统内完成在线信息填报。请各位考生务必参照公告附件中列明的详细要求,妥善准备资格审核环节所需的各类纸质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规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复试具体内容、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以及各类材料的最终提交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均以后续发布的《南京大学商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内容为准。若考生在准备过程中存在疑问,可通过咨询电话获取帮助,联系电话:025-83621636。附件 1:2025 复试材料封面封底.pdf附件 2:2025 复试材料目录.pdf附件 3:2025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南京大学商学院 MBA 教育中心2025 年 3 月 17 日2025-08-28 16: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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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扎实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理念,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序开展。二、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及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统筹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复试录取政策,牵头处置招生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各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责任。依据学校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开展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与演练工作,按规定公开招生信息并做好解释说明,针对考生申诉对相关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予以答复。学院复试小组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设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组长由对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 1 人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存在利益关联的成员须执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每组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开展复试组织工作,秘书不参与评分。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学院纪检督查小组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成员主要为学院纪委委员,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三、复试形式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由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在保障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安排在 3 月 24 日至 4 月 3 日;调剂复试则在 4 月 8 日至 4 月 15 日开展。复试地点复试在西安科技大学雁塔、骊山、秦汉三个校园进行(具体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考生)。五、复试内容按照分类选拔要求,复试可综合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内容涵盖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通常以笔试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多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需求,自行决定是否增加实验或上机考试等内容,具体要求将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明确。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评估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应用技能的掌握深度,包括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对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领域的发展潜力。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水平、创新思维、专业素养,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同时关注考生的个性心理特征和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材料,作为考核参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涉及政治态度、思想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初试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考生,本项考核纳入面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考生,由学院在复试中组织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考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卷满分 100 分。心理健康评测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依据,心理健康评测旨在对考生的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估。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状况的评判,将其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关键依据。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规定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甄别力度。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六、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尊重志愿、择优录取原则,3 月 22 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情况及学科实际,按一般不低于 120% 的比例差额划定复试分数线;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制定复试方案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原则上为 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需求确定并公布。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须对拟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资格核验,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在疑问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中加分政策且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 3 月 25 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试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由学院依据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组织实施。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保持一致。其他内容的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体检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执行。所有录取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其他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方可计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的;(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的;(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七、调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合理调剂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院另行通知。调剂工作须通过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长不得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最长为 24 小时。调剂过程中,对于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调整招生计划。具体调剂学科专业、要求及拟调剂人数,以各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八、录取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录取规定,结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参考其平时学业表现、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核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九、公示学院在本学院官网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内容涵盖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须予以说明。公示时长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十、申诉渠道各学院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负责处理考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申诉问题,具体信息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电话:029-83858211申诉邮箱:xustyzb@163.com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科技大学 ---10704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ust.edu.cn学院咨询电话:https://yjs.xust.edu.cn/info/1154/7446.htm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38582112025-08-21 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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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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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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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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