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安全、公平与科学,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形式进行,现将复试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要求
统考考生除达到所报学科专业国家 A 类地区基本分数线外,还须满足我校划定的对应学科专业最低复试线。同一招生院(系)的同一专业,“全日制” 与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执行相同分数线,具体详见附件 1。
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考生,总分不得低于 328 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 229 分,且单科成绩满足:满分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30 分,满分超过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45 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在达到国家 A 区普通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对应学校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降低 44 分。
二、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方式,一般按照本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不包含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招生人数)的 130% 来划定该学科专业的最低复试线。对于拟招生人数少于 5 人的学科专业,可差额 1 人划定最低复试线。
三、复试安排
时间与地点
各院(系)将参照以下时间开展工作:
报到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 - 26 日
复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7 日 - 30 日
报到地点:各相关院(系)
复试形式
复试结合笔试与面试进行,包含专业课笔试、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以及专业综合面试。具体的复试办法详见附件 2,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3。
四、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校验,或完成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院(系)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只有符合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将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的 “四比对”,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院(系)可根据复试考核需求,要求考生提供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均须出示证件原件以及境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补充材料提交
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须在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将定向协议(附件 4)原件提交至报考院(系)。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MBA、MPA、MEM 考生除外):需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原件、辅修报考专业本科 6 门及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单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于复试报到时交至报考院(系)。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因非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时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与办法,长安大学研招办将单独通知相关考生,请确保通讯畅通。
未按时、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被直接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体检事宜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需向报考院(系)提供 1 份体检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内)。
体检医院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
体检要求:体检前请勿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获取,表上须贴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需有明确结论且加盖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具体体检项目详见附件 6。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毕业体检合格则无需再次体检,不合格者需进行复查确认。
七、调剂相关
我校 2025 年计划接收 125100 工商管理(MBA)专业考生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工作安排由所在院(系)另行通知。
八、其他说明
复试工作的详细安排由各招生院(系)具体落实,考生请密切关注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通知。
长安大学
2025 年 3 月 20 日
附件1:长安大学2025年各院(系)分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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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提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准则(一)遵循按需招生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秉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少勿劣的标准,切实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二)强化复试的标准化与制度化建设,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的平衡,综合评估考生的思想品德、过往学业、科研潜力等,着重考察其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进一步强化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充分发挥复试小组的作用,明确其学术权力与责任,提升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四)依据学科专业对人才选拔的需求及各学院特点,精准制定策略,保障复试考核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有效。各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需遵循 “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组建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五)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一)符合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三、复试安排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3 月 25 日起各学院陆续启动)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网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选择学院,并前往所选学院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调整(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包含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不同学院间的调整。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仅开放一次校内调整。在第一阶段复试中未通过的一志愿考生,可向本学院或其他学院本专业有剩余计划的所有方向申请调整,需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提交调整申请。第三阶段:调剂(按教育部规定,自 4 月 8 日起分批次开展)调剂工作将根据各学院各专业情况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学校会在校内调整阶段,同步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我校研招网官网陆续公布调剂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按照我校研招网官网的调剂通知准备申请材料。四、复试录取基本流程(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长学制及上线生源等,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增减,并按调整后的计划开展招生。(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二级学科专业划定。对于招生计划与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比例超过 1:1.2 的学科专业,将按 1:1.2~1.5 划定本校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略有差异;其余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国家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下达计划等额划定。(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学院,并按学院要求提交复试材料。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四)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目录中分方向的,按方向)统一组织复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五)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再次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六)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 7 个自然日的公示。(七)学校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八)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检查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保管考生复试成绩材料及复试录像光盘等。(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并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 5 名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具体承担考生的复试工作。六、复试形式与内容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 30 分,重点考察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表现与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 40 分,其中外国语占 20 分,综合素质占 2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及礼仪等。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 30 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重点考察临床操作能力;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七、同一专业内招生方向和学院的调整(一)原则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选择学院、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均须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整无效。若考生申请调整的实际人数超过本学院本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须进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不限。考生申请调整招生方向时,由申请学院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参加复试及重新提交复试材料。若申请学院确定无需重新复试,则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按本方向申请调整考生的一志愿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其余复试拟录取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二)注意事项各学院通过官网发布剩余计划情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选择学院、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本阶段复试录取资格。未参加第一阶段一志愿复试选择学院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的调整,但可参加招生学院间的调整。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八、调剂(一)原则我校所有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 1:2~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和专业制定。(二)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的调剂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进行,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调剂)。4.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包括三类:201 英语一和 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4 数学(农)和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4 数学(农)和 315 化学(农)〕。5.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并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本人书面申请、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6. 按学校 2024 年夏令营指导意见,通过我校夏令营考核的优秀营员,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选择以公开招考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夏令营专业 2025 年度硕士研究生,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7. 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三)注意事项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调剂信息,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遴选;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 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所有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九、录取(一)复试期间,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有诚信记录问题或考试违纪舞弊行为;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四)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6 + 复试成绩 ×0.4。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将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排序:初试成绩;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有笔试的按复试面试总成绩;无笔试的按复试 3 个部分中的某部分成绩,由学院结合本单位复试办法确定)。(五)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的复试及录取:学校将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安排为与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生需在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在籍期间享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待遇。经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所选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启动前自愿申请该专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学院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阶段在同一专业内调整学院时,参照以上原则拟录取联合培养计划。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后,若联合培养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申请调剂即视为自愿到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十、师生双选考生在复试及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选择。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学院按照 “绩效优先” 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十一、体检被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报到时,需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二、严肃考风考纪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需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刑法修正案 (九)》《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监督和复议(一)各学院需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对外公布咨询和申诉渠道。(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争议较大、无法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三)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十四、其他(一)在本次复试录取工作中,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实时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权利。(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平安应考。(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更多复试细则请查阅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2025-08-20 13: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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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公告依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途径,面向全国具备推免资格的高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此次推免招生涵盖两类学生:一是拥有推荐免试资格、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这两类学生统一称为 “推免生”。作为由深圳经济特区主办的高校,深圳大学有着 “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 的鲜明定位。学校始建于 1983 年,筹建之初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协助援建,实现了当年筹备、当年招生的高效推进,被誉为 “深圳速度” 的生动体现。建校 42 年来,深圳大学始终坚守 “自立、自律、自强” 的校训,紧跟深圳特区发展步伐,勇于改革创新,实现了快速发展。在较短时间内,学校构建起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同时形成了多层次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了 “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 的办学特色。截至目前,学校已培养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近 30 万,其中 95% 以上毕业生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为深圳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尤其进入新时代后,学校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战略,成为内地发展速度最快的高校之一,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如今,深圳大学已成长为一所特色突出、实力强劲,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且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当前,深圳大学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以文化为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聚焦内涵式建设,加快推进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创建工作,致力于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近年来,深圳大学在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产出、人才培养质量以及社会服务贡献等方面持续突破,国内外排名稳步上升,获得 “内地进步最快的高校” 的美誉。在公认的四大权威大学排名中,学校的表现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跻身全球进步最快的大学行列入选全球最具创新活力的大学名单位列全国最具财富创造力的大学之一在 QS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全国排名第 27 位USNews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全国排名第 20 位ARWU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全国排名第 36 位THE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全国排名第 29 位ESI 全国排名第 32 位,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 4 个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千分之一工程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物理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科学 / 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地球科学、免疫学、数学、微生物学、经济学与商学共 20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百分之一学校为硕博研究生提供丰厚的奖助学金,表现优异的学生每年所获奖助学金总额可超过 20 万元。2026 年,深圳大学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布局,重点发展交叉前沿学科,具体调整如下:新设立人工智能学院,该学院招生专业包含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新增 6 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中全日制招生专业有 3 个,分别是工商管理、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的人工智能、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的人工智能;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同样有 3 个,为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5 个跨界项目调整为回归所属学院招生,分别是城市设计研创中心 / 智慧城市研究院(对应城市规划专业)、合规研究院(对应法律(非法学)专业)、城市空间智能产教融合育人平台(对应测绘工程专业)、智能医学工程研究中心(对应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影像智能分析与诊断研究中心(对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鼓励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积极开展直博生招生工作,并推出相应激励政策。直博生学制为 5 年,与常规博士培养、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相比,可提前 1-2 年毕业,且能享受长达 5 年的博士奖助学金。此外,在直博生培养过程中,若出现无法继续完成博士学业的情况,依据学校博士研究生分流机制及 “直博生” 培养相关规定,可将其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深圳大学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诚挚邀请,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需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同时,推荐手续需完整规范,相关材料需齐全有效;此外,申请人需在新生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接收专业深圳大学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领域)以及各专业的咨询联系方式等信息,可查阅《深圳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要注意的是,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会超过当年研究生总招生人数的 50%。三、接收和选拔程序推免生接收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 中开展。系统开放注册的起始时间为 9月18日,填报志愿的开始时间为 9月22日,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 3 个志愿。有意向申请深圳大学推免生的同学,可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学校将安排专人对接,为考生提供推免申报相关服务。深圳大学推免生接收待录取工作的结束时间为 10 月 20 日。关于深圳大学接收和选拔推免生的具体流程等细节,考生可关注后续发布的《深圳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目前待发布)。四、“直博生” 招生为满足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进一步探索并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深圳大学将招收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即 “直博生”)。这种招生方式,是从国内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能够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学生。各招生专业仅招收以脱产形式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直博生学制为 5 年。学校及各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将制定 “直博生”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公布。特别提醒:申请人需按照上述推免生接收程序,填报招收直博生专业的志愿。五、奖助政策依托深圳地区经济发展优势,深圳大学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通过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助力学生专注学业研究。例如,学校为推免生及直博生提供丰厚奖学金,其中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推免生,入学第一年所获奖助学金总额不低于 23000 元;直博生参考 2025 级标准,第一年奖助学金不低于 56000 元(2026 级博士奖助学金体系暂未确定)。表现突出的学生,一年所获奖助学金总额不低于 12 万元,若叠加学校现有的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各类奖项,每年所获奖助学金总额可超过 20 万元。奖助学金的具体发放标准及细则,可参考《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2026 级)》。六、深圳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申请通道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可登录深圳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七、其他事项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具体信息,可查阅后续发布的《深圳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目前待发布)。为方便已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向申请深圳大学的优秀学生获取更多招生资讯、找到交流组织,学校特此公布深圳大学各招生学院 2026 年推免生招生联系方式,包括 QQ 群、企业微信群等。八、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为 0755-26536177,咨询邮箱为 szuyz@szu.edu.cn;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为 0755-26534925,监督申诉邮箱为 jiwei@szu.edu.cn此外,考生还可通过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账号:szuyzb)获取相关信息。2025-09-11 14: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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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教育中心2025年MBA/MEM/MPAcc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细则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MBA 教育中心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原则,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中心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一、招生工作组织架构(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剂复试与录取的整体工作,制定关键决策,成员构成如下:组长:王群伟核心成员:周志鹏、杜刚、张晓恒秘书组:胡晓菲、刘骏、韩茜(负责日常协调与信息传达)(二)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承担全程监督职责,确保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公开,成员包括:组长:苏州监督成员:胡苹、周敏洁、袁颖二、调剂申请核心条件(一)各专业调剂分数线与招生计划下表明确了 2025 年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名称、分数线要求、招生指标及学习方式,考生需对照自身情况确认报考资格:(二)调剂申请资格要求需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通用条件,确保报考资格无异议。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限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达到 “调出专业” 与 “调入专业” 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申请跨专业调剂。针对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三个专业,对考生毕业年限有明确要求:本科毕业生需在 2022 年 9 月前完成毕业,专科毕业生需在 2020 年 9 月前完成毕业,未满足年限者不予接收。每位考生仅可选择本中心一个专业提交调剂申请,且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报名,报名时间需严格遵守学校统一规定,逾期无效。(三)调剂复试选拔规则调剂报名截止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评估报名人数、考生生源分布、初试成绩水平及学科发展需求,筛选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调剂复试仅采用 “综合面试” 一种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养与专业适配度。中心将根据考生申请热度、各专业接收进度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调剂系统开放 / 关闭时间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相关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通知考生。三、复试资格审查流程复试前,MBA 教育中心将对所有申请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复试资格,审查标准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一)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所有考生需在 4 月 8 日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提交方式:将所有审查材料整理为 1 个清晰有效的 PDF 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mba@nuaa.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 “姓名 + 专业名称 + 调剂复试审查材料 + 准考证号”。必备材料清单:①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准考证(电子版或扫描件);②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可在入学时补验);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二选一获取方式:一是联系毕业院校开具,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二是联系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对应机构公章。若无法按时获取,可先提交手写签字的情况说明,后续需补交正式成绩单);④ 《诚信复试承诺书》(需下载附件填写并签字扫描,附件可在中心官网获取)。(二)特殊情况补充要求学籍或学历信息存在异常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规定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审查不合格。研究生院将对审查结果进行二次核查,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查实,均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且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复试费缴纳调剂考生在接收系统发送的 “复试通知” 后,需缴纳复试费 80 元 / 人,缴费方式为微信扫描官方提供的二维码(具体二维码将随复试通知同步告知)。缴费后视为确认参加复试,未缴费者无法进入复试环节。考生登录相关系统的账号信息:考生编号(个人报名时生成)、初始密码为 “Nuaa@证件号后 6 位”(证件号指身份证号或其他报考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号)。四、复试形式、内容与规范(一)复试形式全程采用 “网络远程面试” 模式,考生需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与环境,确保面试顺利进行。(二)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类型为综合面试,总分 300 分,包含两大核心模块:英语能力测试(50 分):通过英语翻译题(抽题作答)、英文交流等形式,考察考生英语听说与应用能力;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250 分):涵盖时事政治题(抽题作答)、专业问题问答、互动交流等环节,同时考生可自愿提供获奖证书、能力证明等材料,作为综合评估的参考依据。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问题已作答完毕,经面试小组同意后可提前结束。面试初始环节为考生自我介绍(可选择中文或英文,时长不超过 3 分钟)。(三)复试组织与成绩核算面试小组组建:按学科方向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人(含组长 1 人、组员 4 人及以上),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 3 人,至少 1 人具备优秀的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负责英语测试),另配备 1 名工作秘书,承担设备调试、考生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面试小组成员分组情况在面试现场确定,名单全程对外保密,避免利益关联。评分标准统一:各面试小组需提前明确成绩评定细则,成员需独立为每位考生打分,不得相互讨论,打分后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成绩计算方式: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取剩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每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需经所有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确保成绩真实有效。成绩汇总与监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小组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面试情况;中心安排不少于 3 人(含监督小组成员)共同完成成绩汇总与登分,全程接受监督,杜绝差错与违规操作。(四)网络面试操作规范1. 设备准备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设备配置之一:配置 1:笔记本电脑 1 台(主设备)+ 智能手机 1 部(副设备);配置 2:笔记本电脑 2 台(分别作为主、副设备)。具体设备调试要求:主设备: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需下载并登录 “腾讯会议” APP,提前注册账号并将昵称修改为 “姓名 + 准考证号后 5 位”。复试期间禁止佩戴耳机,禁止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确保视频与音频传输稳定。副设备:可使用电脑、平板或智能手机,需下载并登录 “钉钉” APP,提前完成注册。复试期间仅允许运行钉钉视频会议,不得开启其他应用,保证录制过程无干扰、不中断。所有设备需提前检查电量(建议连接电源)与网络信号(建议使用有线网络或稳定的 5G/Wi-Fi),关闭通话、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功能。2. 环境与摆放要求面试环境:需在独立、封闭、安静、光线充足的房间进行,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不得出现与面试相关的书籍、资料、电子设备(除主副设备外)。设备摆放:主设备(腾讯会议)需正向面对考生,摄像头清晰拍摄考生面部及上半身;副设备(钉钉)需按要求放置在考生侧后方,确保拍摄到考生全身、主设备屏幕及面试环境,实现 “无死角监控”。3. 面试流程步骤候考阶段:考生需提前 20 分钟进入钉钉候考会议室签到,确认面试小组与面试顺序;身份验证:按面试组老师指示,展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等证件,完成身份核实;面试阶段:在老师引导下进入腾讯会议面试会议室等候区,待邀请后开始面试;结束阶段:面试完成后,需立即退出主、副设备的所有会议室,不得逗留或录制面试内容。4. 全程记录与违规处理中心将对所有考生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作为复查与追溯的依据。考生需严格遵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及《2025 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MBA 教育中心调剂复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可下载),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规,确保诚信复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额外参加由学院组织的 “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笔试形式由学院确定),若加试科目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五)复试纪律要求复试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中心将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管理,杜绝泄密。考生不得泄露面试试题、自身作答内容及其他面试相关信息,违者按 “考试违规违纪” 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生的工作人员,需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其亲属所报学科(学位类别)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专家与工作人员,需签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义务与责任。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成绩存疑、突发违规线索等),中心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五、录取规则与流程(一)录取核心标准复试成绩门槛:复试总成绩需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 60 分(即原始分 180 分)方可获得录取资格。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 ×100)×50% +(复试成绩 ÷300×100)×5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录取排序规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录取。(二)拟录取确认与导师选择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 “确认录取” 操作,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工作,将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开展,确定后由中心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入学前不单独安排导师选择。六、关键时间节点安排七、联系方式与地址(一)咨询与沟通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东区 MBA 教育中心(近静淮街南航东门)咨询电话:025-84896699、025-84895831(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咨询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韩老师(二)监督与反馈监督电话:025-84892752(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与投诉,确保流程公正)八、附则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由 MBA 教育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释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布。若国家或学校后续发布新的招生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MBA 教育中心2025 年 4 月附件202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中心调剂复试双机位考生操作说明.pdf202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中心调剂复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pdf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pdf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2025-08-28 14: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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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进一步健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体系,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湖南农业大学自身办学实际,现将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实施章程制定并予以公布。一、接收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1.2026 年,湖南农业大学各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推免生整体招生规模不超过学校当年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2.学校现有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接收直博生的具体人数,需按该学科博士招生计划的 20% 以内进行调控。3.各学院具体接收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及备注信息如下:(1)001 农学院090100 作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学硕 / 直博生)、02 作物遗传育种(学硕 / 直博生)、03 种子科学与技术(学硕 / 直博生)、04 烟草学(学硕 / 直博生)、05 作物科学与智慧农业(学硕 / 直博生);090900 草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专硕)、02 种业(专硕)、03 草业(专硕)。(2)002 园艺学院090200 园艺学:研究方向含 01 果树学(学硕 / 直博生)、02 蔬菜学(学硕 / 直博生)、03 茶学(学硕 / 直博生)、04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学硕 / 直博生)、05 观赏园艺(学硕 / 直博生);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4 果树学(专硕)、05 蔬菜学(专硕)、06 茶学(专硕)、07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专硕)、08 观赏园艺(专硕)。(3)003 植物保护学院090400 植物保护: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病理学(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学硕 / 直博生)、03 农药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信息学(学硕 / 直博生);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3 植物保护(专硕)。(4)004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090500 畜牧学:研究方向含 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硕 / 直博生)、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学硕 / 直博生)、03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学硕 / 直博生);095133 畜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5)005 动物医学院090600 兽医学:研究方向含 01 基础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2 临床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3 预防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4 中兽药学(学硕 / 直博生);095200 兽医:研究方向含 01 兽用中药与植物提取物产品创制(专硕)、02 动物疫病防控与检疫(专硕)、03 动物疾病诊疗(专硕)、04 动物源食品安全(专硕)。(6)006 水产学院090800 水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95134 渔业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7)007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071000 生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学(学硕 / 直博生)、02 微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03 遗传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8)008 资源学院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土壤学(学硕 / 直博生)、02 植物营养学(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环境保护(学硕 / 直博生)、04 土地资源与信息技术(学硕 / 直博生);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资源利用(专硕)。(9)009 环境与生态学院071300 生态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科学(学硕)、02 环境工程(学硕);085700 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工程(专硕)、02 安全工程(专硕);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环境生态(专硕)。(10)01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086003 食品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方向为 01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硕);095500 食品与营养: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1)011 机电工程学院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机械化工程(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智能装备(学硕 / 直博生);085500 机械:研究方向含 01 机械工程(专硕)、02 农机装备工程(专硕)、03 车辆工程(专硕);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专硕)。(12)012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工程(学硕 / 直博生);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技术(专硕);025200 应用统计:研究方向含 01 大数据分析(专硕)、02 生物统计(专硕)、03 农业经济统计(专硕)。(13)01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070300 化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14)014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5 农业水土工程(学硕 / 直博生);085900 土木水利: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水土工程(专硕)。(15)015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083300 城乡规划学:研究方向含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学硕)、02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学硕)、03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学硕);086200 风景园林:研究方向含 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硕)、0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专硕)、03 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专硕)、04 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专硕)。(16)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向含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硕)、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硕)、03 思想政治教育(学硕)。(17)017 经济学院025100 金融: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95138 农村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20200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含 01 产业经济学(学硕)、02 金融学(学硕)、03 数量经济学(学硕);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经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金融服务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3 产业经济与组织(学硕 / 直博生)、04 食品经济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18)018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095137 农业管理: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20400 公共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行政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公共政策(学硕 / 直博生)、03 社会保障(学硕 / 直博生)、04 应急管理(学硕 / 直博生)、05 城乡公共治理(学硕 / 直博生)、06 土地资源管理(学硕 / 直博生)。(19)019 商学院120200 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智能财务与会计(学硕)、02 企业管理(学硕)、03 数字营销与贸易(学硕)、04 生态经济管理(学硕)、05 创新创业管理(学硕);025400 国际商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25300 会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20)020 教育学院040100 教育学: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学原理(学硕)、02 高等教育学(学硕)、04 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硕)、05 心理健康教育(学硕);045100 教育: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管理(专硕)、02 心理健康教育(专硕)、03 职业技术教育(专硕)。(21)021 人文与外语学院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方向含 0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硕)、02 翻译学(学硕)、03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学硕);055100 翻译:研究方向为 01 英语笔译(专硕)。(22)022 体育学院045200 体育: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二、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1.申请人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正常学习生活要求;2.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且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5.推免生所申请的学科领域,原则上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近或高度相关,不得跨度过大;6.申请人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之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 1-6 条通用条件外,还需额外符合以下专项要求:(1)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真实反映申请人学术能力;(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学科内涵相近的范畴。三、申请流程1.注册阶段(1)自 9 月 18 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2)注册后需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学历、成绩等),并上传符合系统要求的个人免冠证件照片。2.网上报名阶段(1)从 9 月 22 日开始,考生可通过已注册的 “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湖南农业大学及目标学院、专业,填报报考志愿;(2)志愿填报需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可关注系统内志愿审核进度。3.材料提交阶段(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整理齐全,提交至所申请学科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①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在同一页面标注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②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需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不可用学院公章替代);③《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填写完整后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章);④若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或有其他具备学术价值的工作成果,需提交相应复印件(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著作需含版权页及相关章节);⑤本科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如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并获得奖项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无四六级成绩者需提供其他等效外语能力证明)。4.资格审查与复试名单确定(1)各学院将按照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由学校统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3)申请人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并主动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确认复试具体安排;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学校将在推免生入学前开展资格复审,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①获得推免资格后,因违纪违规受到所在学校处分的;②入学前未按规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③申请过程中存在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的;⑤出现其他影响正常录取的重大事项的。四、复试安排1.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牵头组织,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学科领域内的专职导师(其中至少 1 名具有高级职称);2.复试形式: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开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及外语水平;3.考核内容与评分:(1)复试成绩总分为 300 分,由三部分构成:①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理论掌握程度,60 分及以上为合格;②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 50 分,考察外语沟通与理解能力,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③业务素质与能力考核:满分 150 分,考察科研潜力、实践能力及逻辑思维,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2)复试成绩需达到 180 分及以上,方可视为复试合格;(3)除定量评分外,还需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 两类,不合格者直接淘汰;4.复试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现场考核记录、评分表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核查。五、体检要求1.体检时间:考生需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按照学校研招办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将通过研招网或短信告知;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3.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录取规则与相关说明1.录取规则(1)各学院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统筹下,依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道德素质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②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合格线的;③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的;④报考资格不符合本章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的;⑤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的。2.学习方式: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推免生;3.学制设置(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3)直博生:学制 5 年;(4)上述学制最终以学校 2026 年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若培养方案调整,学制将同步更新。4.录取类别: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录取类别均为 “非定向就业”,入学后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5.其他注意事项(1)若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发生调整,复试的考核方式、时间安排等将相应调整,调整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研招网公布;(2)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 48 小时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接受待录取,超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已被录取的新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2 年,申请需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生效,保留期满后需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七、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我校 2026 级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 / 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需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 元 / 生・学年,按照学制期限收取;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科类别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经济学类(学科代码 02):14000 元 / 生・学年;(2)教育类(学科代码 04):10000 元 / 生・学年;(3)文学类(学科代码 05):13000 元 / 生・学年;(4)工学类(学科代码 08):12000 元 / 生・学年;(5)农学类(学科代码 09):10000 元 / 生・学年;(6)管理学类(学科代码 12):14000 元 / 生・学年。(二)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注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背景下,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1.设立多种类型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用于表彰学业优秀、科研突出的研究生;2.设立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3.所有纳入奖助体系的研究生,均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获得相应劳务报酬。(三)推免生专项激励政策为吸引优秀推免生报考,学校对录取的推免生额外提供以下激励:1.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 A 类学业奖学金;2.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交流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各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研修等活动;3.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时,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4.“三助一辅” 岗位招聘时,优先向推免生开放;5.推免生参加学校复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在入学报到后,可凭有效票据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申请报销;6.推免生入校后选择研究生导师时,可优先选择符合自身研究方向的导师;7.若推免生有意愿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优先满足其志愿。2025-10-30 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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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甘肃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架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和领导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成立复试录取督查巡视组,承担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任务。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掌管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流程,并具体组织实施。二、复试分数要求各学院在国家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上,结合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等,依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求,自主划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且不得制定带有歧视性或有违公平的规定;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我校 2025 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名额为 8 人,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在单科成绩按国家分数线降低 10 分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初试总分与报考专业二区国家分数线总分的比值大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三、复试形式与费用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费用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 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次 100 元。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等。审核材料如下:审核《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未提供政审表的考生,不予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 2025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诚信复试承诺书》。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如:复试费缴纳凭证等)。以上材料考生必须提供,其中第 1 项须为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 A4 纸复(打)印。若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近期无法提供,须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五、复试安排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一)复试时间计划在 2025 年 4月7 日前,完成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计划在 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二)复试内容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笔试分为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1)专业课考试:分值为 100 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以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其他需要加试的考生(如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及加试科目,以我校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 100 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面试(1)面试分值为 100 分,涵盖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2)面试将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同时通过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了解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面试的其他内容由复试小组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评分。(3)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破格复试我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六、调剂事宜当学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一)调剂政策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甘肃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原则上,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他调剂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调剂政策,具体调剂要求或条件请查阅招生学院公布的调剂办法或实施细则。(二)调剂注意事项学院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由学校自主设定,我校设置为 24 个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将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七、录取规则招生学院要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60%-7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30%)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50%)+ 面试成绩(百分制)×(70%-50%)面试成绩 = 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分 - 70 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50 分 - 30 分)复试成绩权重和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中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面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所占比例,由招生学科(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及格线(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备录取资格。(二)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从高到低依照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7)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三)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拟录取名单公示各学院要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或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五)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由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说明。(六)录取通知书我校计划于 6 月底或 7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工作准则严肃工作纪律。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严肃考风考纪。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如有必要,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等文件执行。九、监督与管理机制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提出异议、申诉;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7631774邮箱:yzb@gsa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 606 室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09-02 1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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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加分项目审核与破格复试规定1.加分材料提交与审核要求(1)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满足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启动前主动联系所报考学院,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2)学院需对加分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开展细致核实工作,确保材料真实有效。2.破格复试申请条件与要求(1)若考生初试公共科目(如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单科成绩基本要求,但业务课成绩表现特别优异,且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实践或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成果,可申请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对应专业的复试;(2)破格复试将优先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等国家战略急需但生源相对短缺的学科专业倾斜;(3)参与破格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通过破格方式参加调剂;(4)破格复试的具体办法与流程,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另行发布。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1.调剂基本流程与信息发布要求(1)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实际生源情况,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2)学校会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明确并公布本校调剂工作的时间安排、基本条件、操作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及咨询渠道等信息;(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校提交调剂申请,方可参与后续复试。2.不同专业 / 专项计划调剂规则(1)考生若需在照顾专业和非照顾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其初试成绩需同时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若在工学照顾专业内部、教育学照顾专业内部调剂,则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国家分数线的前提下,可申请这两个专业之间的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这两个专业学位;(3)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满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但其初试成绩需符合学校确定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成绩要求;(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至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3.调剂系统管理与考生遴选要求(1)学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并为调剂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2)严禁学校任何工作人员及学生在未获得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发布调剂信息;(3)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自主设定调剂系统开放时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若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4)对于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5)已参加过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同一方向(领域)复试且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办法1.考核重要性与结果认定(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保障新生入学质量的关键工作环节,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2)考核重点围绕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展开,具体包括政治态度、思想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2.诚信核查与考核方式(1)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关键依据;(2)若考生曾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因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且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学校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予以录取;(3)学校将在复试期间,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及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开展考核;(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四、录取工作实施规范1.录取基本原则与时间要求(1)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统筹指导下,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招生政策规定、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办法,结合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筛选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3)录取工作原则上需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2.定向就业与个人责任界定(1)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3.录取资格审查与档案管理(1)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资格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范围;(3)学校将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人事档案。4.学历有效性与入学资格认定(1)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5.入学安排与资格保留(1)被录取的新生(除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外),经本人申请且学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先工作 1 至 2 年,再返校入学学习;(2)新生需按规定时间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 2 周未报到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6.体检要求与结果认定(1)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开展;(2)体检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五、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要求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在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公开公示所有招生信息,并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完成备案,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可查。六、违规行为处理办法1.考试违规与纪律要求(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于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2)对在校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相关单位需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4)严禁招生工作人员接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或参与可能影响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2.考研辅导活动监管要求(1)学校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 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与依法整治;(2)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3)严禁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相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及出版等活动,相关人员需向学校提交书面承诺;(4)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及组织活动;(5)在校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3.异议申诉与复查流程(1)若考生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2)学校将对异议、申诉或举报内容开展调查处理:属于政策执行异议的,将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诉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开展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规定作出书面答复;(3)考生若对书面答复不服,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七、附则1.学习年限规定(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旅游管理(1254)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4 年;其余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3)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研究生学费与奖助政策(1)学费及住宿费标准① 学校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制定的新疆地区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费;② 各专业需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缴纳学费与住宿费,费用按学年收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5800 元 / 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6000 元 / 生・年;住宿费(4 人间):1000 元 / 生・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专业 21000 元 / 生・年,其他专业 15000 元 / 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住宿费标准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致。(2)奖助学金政策① 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 元 / 生・年)与学校助学金(3000 元 / 生・年);优秀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具体评选办法按相关文件执行;学校实行 “助教、助研、助管”(简称 “三助”)聘任制度,受聘研究生可获得相应酬金;② 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学校将对上述学费与奖助政策作出相应调整。2025-10-29 17: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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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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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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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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