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25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9月6日-7日;报到地点:各专业所在二级培养学院;所有新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到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学院后续通知。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资格审查,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学费、住宿费等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8000元/生·年收缴(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12000元/生·年收缴,推荐免试研究生免收三年学费)。全日制新生须住学校学生宿舍,非全日制新生自愿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安排宿舍,住宿费1000元/学年(有空调的宿舍需缴纳一定的空调管理费)。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有需要,可在开学报到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些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报到注册前调入我校,否则将直接影响您的奖助学金发放。调档函请联系二级培养学院,及时与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联系调档。定向生在报到时向二级培养学院提交《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请见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和《体检报告》的纸质稿在规定时间交到各专业所在二级培养学院。
6.是否将户籍关系转至我校,由新生自行决定,定向生不转户籍。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7.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学校要对入学新生政审,并对学业情况进行复查。政审和复查合格者发放研究生证,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凡政审和复查不合格以及采取循私舞弊行为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将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研工部(0791—83897855)或研招办(0791—83898509)联系。
录取通知书已转交邮政,附件2可查询EMS运单号(物流信息尚未同步,可能显示“无查询邮件信息”,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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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为国家培养具备坚定爱国情怀,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拥有良好道德品质,且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此类人才需扎实掌握所属学科的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既包含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也涵盖能高效解决实际问题、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育具备较高理论学术水平、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可投身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创新人才为核心目标,重点强化对其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及科研能力的培养。达到培养要求者,将依据所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硕士学术学位。(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造就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与专业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着重提升其从事实践工作的能力。符合培养标准者,将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践环节,需严格遵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与标准开展。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依据就业方式,划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一)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被录取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旦完成录取,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更改。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矛盾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最终未能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将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2026 年,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要求考生全脱产在校完成学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明细,可参考《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招生计划2026 年,学校初步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1193 名,该计划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3 名以及推免生 122 名,招生类型涵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同样以最终录取的推免生人数确定。四、报考条件考生需认真研读并明确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要求。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规定,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进入复试或获得录取资格,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基本身份要求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政治思想与道德要求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身体健康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标准。(四)学业水平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我校发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通知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时间已满 2 年及以上的人员,需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① 修完报考专业的全部必修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85 分,并能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② 报考的专业需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且考生的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③ 近三年内,需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 1 篇与所报考专业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④ 近五年内参加外国语等级考试,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或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书。⑤ 若取得复试资格,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基础课程。同等学力人员需在现场确认后的一周内,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毕业证、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学术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将不予准许参加考试。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目前在读的研究生若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五)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附加条件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员,除需满足上述(一)(二)(三)条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六)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匹配要求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临床医学、中医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其他相关要求,可参考我校公布的《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报考专业的具体规定。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七)其他特殊要求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完成规培过程,或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但尚未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若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向住培基地提出退出培训的申请,并将退训同意函报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若在入学前仍未完成退训申请,由此产生的规培资格冲突等一系列问题,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不得违反相关协议报考,若违反协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报考程序报考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一)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依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发布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获得录取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以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初试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符合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三)报考注意事项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进入复试或获得录取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不准予考试处理。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 2026 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拒绝报考。考生报考材料填报过程中所需加盖的公章,需由考生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加盖,非考生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加盖的公章无效,且将追究盖章单位的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准许参加复试。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相关约定及要求。(四)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初试(一)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025 年 12 月 20 日 14:00—17:00:外国语2025 年 12 月 21 日 8:30—11:30:业务课(一)2025 年 12 月 21 日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二)初试方式与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以及我校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目,可参考我校发布的《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一览表》。初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科目、成绩公布等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七、复试录取(一)复试及调剂学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各专业或各专业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 2026 年 3 月 —4 月。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复试内容通常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验或临床技能、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公共管理专硕考生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形式涵盖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动手能力等,其中面试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学校将结合考生的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往届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政治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政治审查表、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二)体检体检工作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同时结合《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相关规定执行。(三)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之前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新生需按时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需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样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通知。八、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15000 元 / 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12000 元 / 年。(二)奖助学金体系国家和学校共同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构建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提高研究生的待遇水平。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在新华校区住宿并开展学习;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新华校区完成集中授课后,将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的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十一、其他事宜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考试招生辅导培训工作,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也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试题。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及考试违规违法的活动。若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欢迎及时向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反映。其他未提及的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十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110咨询电话:0471-6653193学校研究生院官方主页相关信息,可通过学校指定平台查询。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所有。2025-10-21 17: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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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2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在长沙理工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须知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考前准备考前10天左右,打印准考证。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注意: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12月22日下午三小时时长以上科目的考试时间:14:00-18:00。考场安排1.长沙理工大学考点设云塘校区综合教学楼、工科一号楼、工科三号楼、图书馆。综合教学楼A、B、C区的考生由AB区正大门(西门)进入;工科一号楼、工科三号楼的考生由正大门(东门)进入,其他大门均封闭。2.长沙理工大学考点的考生准考证上已注明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号、考场详细地址和座位号。3.因我校考场较多,请考生提前一天前来考点熟悉本人所在考场的位置。考生入场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和手环、智能眼镜、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随身物品带入考楼(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内!考生进入考楼前须到考楼前的“物品存管处”存放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注意:因“物品存管处”场地和存放容量有限,同时,排队存放物品需要花费更多时间,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尽量不要带手机、智能手表和手环、智能眼镜、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随身物品,以免因存放物品排队时间过长影响入场。研考有智能安检门入场安检环节,考生须排队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考楼。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建议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赴考;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考生进入考楼时间:上午7:40,下午13:1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楼。考生进入考场考室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场考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室,不得在考场考室外逗留。考场要求1.考生要认真履行报名时本人签署的《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文明应考。2.考生作答工具由全省统一配备,不得自带。在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收齐放在桌上),否则以违纪处理。3.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用品。注意:可使用计算器或其他特殊文具的科目以《准考证》上注明信息为准,未注明的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或其他特殊文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和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以及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计时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楼和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考室挂钟时间指示仅供考生参考,考室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布信号为准)。4.所有考场均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挂钟、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监控录像将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全程回放审看,回放视频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将依规处理。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6.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7.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考生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并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等信息,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8.自命题考试科目要求:考试结束后,考生将本人所有考试材料(试卷、答题纸)全部装入原试卷袋,在开封处贴上密封签并骑缝签名(如果缺少试卷或答题纸,由考生本人负责)。特别强调: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拆启试题信封和提前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请立即停止书写,全体起立,不得延时作答,不得偷看他人答卷,书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如通过视频回放发现有提前作答、延时作答、偷看他人答卷行为者一律以违规作弊论处。考生诚信考试1.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的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相关案例见“四人组织考试作弊承诺‘包过’均获刑”。在此特别提醒: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特别提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注意事项1.因考试时间较长,若考试时天气寒冷,请各位考生注意衣着保暖、考前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保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应考。距离考场较远的考生应尽量提前出发,以防因堵车耽误考试。2.所有车辆严禁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楼周围以及周围主干道的车辆内一律不得留人。咨询、投诉电话考点咨询电话:0731-85258968长沙理工大学纪监办:0731-85258529湖南省教育考试院:0731-880903012025-08-14 1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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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各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黑龙江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部署,现将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2308)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布,请全体考生仔细研读,确保顺利完成相关流程。一、网上确认核心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各环节时间节点已明确,考生需严格遵守,避免因超时导致无法参与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首次材料提交时段10月30日上午9:00起至11月5日上午11:00止,为考生网上提交确认材料的首次窗口期。(二)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若材料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11月5日下午17:00前完成补充材料的重新上传。(三)考点审核结果反馈时间考点将在11月5日晚上20:00前完成所有提交材料的审核,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务必在11月5日11:00前完成首次材料上传。建议考生尽早提交,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情况,以便及时补充修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报考点受理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受理考生范围界定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仅受理以下四类考生的网上确认申请:1.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的考生;2.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3.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哈尔滨体育学院的考生;4.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需特别注意的是,以下考生不在本考点受理范围内: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考试科目包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等特殊工具、需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以及初试科目中存在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考生。(二)哈尔滨市考生报考条件符合上述受理范围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对应条件之一:1. 就读于哈尔滨市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或网络教育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户籍登记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3. 户籍不在哈尔滨市,但当前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且证明中的工作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需保持一致。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并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具体分类及标准如下:(一)基础身份及形象材料1. 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具体要求如下:(1)文件格式为jpg或jepg,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图片宽高比例为3:4;(2)人像需正脸居中,头部姿态稳定,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位置需处于照片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头部与肩部占照片比例不低于2/3;(3)面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及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眼睛、眉毛、耳朵;(4)拍摄光线均匀,面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或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5)图像对焦清晰,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情况;(6)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7)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修改,禁止上传自拍照、美颜照,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翻拍照片。请严格遵循以上标准提交照片,否则将导致人脸比对失败,影响确认流程。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朝向镜头),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姿态端正,头发不遮挡面部及造成阴影;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或其他物品遮挡。3. 身份证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考生需根据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二)分类专项材料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类别,额外上传以下对应材料:1. 哈尔滨市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不含自学考试)需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 往届毕业生(含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及同等学力考生)(1)所有往届考生均需提交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照片;若毕业证书丢失,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籍在哈尔滨市的往届考生,需额外提交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的正反面照片(集体户口考生提交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照片);(3)户籍不在哈尔滨市的往届考生,需额外提交哈尔滨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以及2025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证明与社保缴纳凭证中的单位信息需一致。3. 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1)需提交能证明自学考试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2)户籍在哈尔滨市的未毕业自考生,需额外提交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照片;(3)户籍不在哈尔滨市的未毕业自考生,需额外提交哈尔滨市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及2025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且单位信息需一致。4.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未毕业自考生除外)除提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需根据校验未通过原因补充以下材料:(1)姓名变更:提交户口簿首页及包含曾用名信息的个人页照片;(2)身份证号变更: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材料;(3)毕业院校更名:提交毕业院校名称变更的官方证明材料;(4)境外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交对应身份类别所需材料外,需额外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原件照片。四、网报信息勘误说明网报信息勘误需遵循严格规范,具体要求如下:(一)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具备信息勘误的操作资格;(二)以下关键信息不得进行勘误修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院系、专业及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三)若发现报考点选择错误,考生需直接联系应选择的正确报考点,咨询并办理勘误手续。五、考生注意事项(一)时间管理要求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及补充工作,避免因材料不合格且错过补充时限而影响确认结果。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导致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材料上传规范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及材料要求上传相关文件,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标准的,将不予通过确认。(三)身份证有效性提醒若考生身份证已过期,需立即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并重新拍摄提交符合要求的身份证照片及手持身份证照片。(四)信息核对责任考生需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信息接收要求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查收手机短信或微信通知,密切关注系统内的审核结果反馈,确保第一时间知晓并处理材料审核相关问题。2025-11-12 09: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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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5级硕士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一、政审表除我校应届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位学生)外,其余拟录取硕士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即政审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于2025年6月前将《政审表》邮寄至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审核情况更新“政审表接收登记”状态。已经邮寄政审表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政审表接收状态,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二、定向就业协议书1.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即定向就业协议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及时将《定向就业协议书》邮寄至研招办。2.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研招网“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签订就业协议。将纸质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邮寄至研招办。三、关于调档1.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全日制定向”的非在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请准确填写“寄档标签”中的各项信息,并将“寄档标签”粘贴在档案袋的外面,在拟录取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方式或EMS邮寄人事档案。如档案所在单位要求使用纸质版调档函,考生可联系拟录取院系邮寄纸质调档函。请勿将政审表放进档案袋内。各院系联系方式和调档函下载链接如下: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0512/c1392a207030/page.htm2.档案在我校的应届生、在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调档。拟录取为“定向”的在职考生不调档。档案未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寄达的,之后将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要求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学发〔2022〕35号)】,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其研究生阶段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单位)。3.请勿将政审表放进档案袋内。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市内转入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校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市外转入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中科院及其所属机构,外省、市单位,部队、银行系统、国家金融监管系统、证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等单位,以及其他非北京市属单位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进行转接:(1)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含已对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党组织、中央直属企业党组织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同),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党员本人提供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介绍信第二联信息应准确详实,不得有缺失,党费交至月份为介绍信开具当月。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在有效期内的纸质介绍信交至各学院党组织。各学院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平台发起市外转入【线下转接】操作,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审批通过后,再由学院党组织完成党组织关系接收。组织关系转入全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各学院党组织方可填写介绍信回执并加盖公章,再交由党员本人交回原所在党组织。3..各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名称、编码及介绍信抬头及目标党组织名称请见通知附件(官网通知链接: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0529/c1392a207579/page.htm), 党员本人可根据录取情况,将党支部名称及编码提供给原所在党组织,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特别注意:(1)2025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无需转接党员组织关系。(2) 党员材料已并入人事(学籍)档案的,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党员材料单独成档的,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辅导员处,请勿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请勿将介绍信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可联系党委组织部:010-64434910。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一般为9月),将根据班级情况成立团支部,新生在团支部成立后方可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办理。具体事宜请在报到后咨询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若毕业院校要求9月份前转接,可先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移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具体转接方式及流程请按毕业院校要求,9月份前我校暂不接收新生线上团组织关系】六、户口迁移1.户口迁移条件及流程(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转移户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无法迁移户口。(2)户口迁移线下提交材料,请新生入学后将纸质版户口迁移材料原件提交至院系辅导员,由学校统一报公安机关审批。(3)户口迁移手续仅限新生入学时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4)学生在校期间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限制迁移户口),不等于北京常住户口,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毕业后必须迁出。(5)新生户口迁入我校后,除退学外在毕业前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2.户口迁移注意事项(1)户籍为北京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2)户籍在京外的新生,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3)户口迁移证项目要求: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填写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须与报考研究生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填写至具体市或县,不能只写到省一级(直辖市除外)。户口迁移证原件需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含齐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迁出地派出所公章)。集体户落户当年不受有效期限制,故《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如若超期无需延期。(4)新生的落户工作需要经过教育部、公安部审批,落户周长约为10个月,在此之间无法办理更新或补办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大家妥善保管证件,如需更新证件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5)户籍相关问题咨询可发送邮件至huji@mail.buct.edu.cn。七、体检和住宿1.我校将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2.学校统筹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分别在朝阳校区、海淀校区和昌平校区住宿,其中,朝阳校区和海淀校区为五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20元/(生*学年),昌平校区为四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具体入住校区详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不安排住宿。八、注意事项1. 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2. 请使用顺丰、邮政快递邮寄。不接收同城急送。3. 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书邮寄后显示签收即可,无须再次与研招办确认是否已经寄到。2025-08-06 1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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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邮电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所有在网报时正确选择 “西安邮电大学” 报考点(考点代码:6107)的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的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不符合报考点说明或不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一、确认对象符合我校考点要求,已选择我校考点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确认;未缴费或网报未成功的考生,不予进行网上确认。二、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00 至 11 月 6 日中午 12:00,逾期不再补办。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11 月 6 日下午 16:00,超过此时限将不再办理。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要及时上传确认材料,并随时关注确认状态及提示信息。若逾期未能按要求提供正确的确认材料,将不予确认通过。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三、确认要求与程序确认要求所有考生需按自身类别准备图片类材料,材料格式限制为 jpg、jpeg 与 png(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所有考生均需提供的基本材料为:近期免冠证件照形式的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务必按要求准备)。除基本材料外,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补充材料:①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身份证有效期比对不通过的考生: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有效证件照片;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或身份证有效期比对不通过的,须上传身份证的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② 往届考生:陕西户籍的往届生需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照片;非陕西户籍但工作单位在陕西的往届生,需提交最近三个月以上的陕西境内社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工资条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照片,上述材料缺一不可。③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④ 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以及进修完 6 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MBA、MPA 考生除外)或本科结业证(原件)。⑤ 在校研究生:还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特殊情况,需按照网上确认系统备注的审核意见补充材料。网上确认程序流程为:阅读网报公告→同意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网报信息→填写身份证有效期→上传本人相关材料→报考点审核考生材料→考生在系统查看审核结果。① 上传资料:考生登录网上确认入口,凭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进入网上确认界面(支持手机端和 PC 端登录,建议考生首选手机端扫描二维码登录;使用 PC 端的考生,请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确认网址)。网上确认入口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② 审核结果查询:2024 年 11 月 4 日上午 11:00 至 11 月 6 日下午 16:00,考生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及结果。若审核结果为通过,则网上确认结束;若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务必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考生,可在网上确认期间重复上传符合报考点要求的资料,逾期未能提供正确材料的,网上确认将不予通过。四、注意事项所有报考者必须满足报考条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网报信息,尤其要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单位(需和毕业证书一致)、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与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致)、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重要信息(网上确认阶段所有网报信息不能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只允许存在一条确认成功信息,若在不同的报名点进行多次确认(重复报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部分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或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我校报考点不接收补报名、补缴费的考生。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原件扫描图片进行确认,确保关键信息清晰可见。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我校考点信息及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及通知,并及时查看学信网通知信息,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研究生院主页:gr.xupt.edu.cn联系电话:029-88166179电子邮箱:yzb@xupt.edu.cn附件【附件 材料要求2025.pdf】2025-08-22 18: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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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五)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生源质量。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审批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第四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督办处理等。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第七条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应召集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评价意见及评分标准。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第三章 复试工作准备第八条 制定、公布复试办法。学院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及要求、复试成绩计算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各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小组专家名单不公布。第九条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或方向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位研究生导师和1位助理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我校资深在职研究生导师担任。在复试前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流程、复试规范、复试纪律等培训,要求复试工作人员清楚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参加复试工作。第十条 命制复试考核试题。学院应制定复试考核命题管理办法,提倡建立复试考核试卷和问题题库。复试考核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第十一条 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并严格按照考生所报学科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第十二条 确认考生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第十三条 学院应事先将本单位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告知研究生院,以便学校组织复试巡视检查。第四章 硕士生复试第十四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1.专业测试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专业测试保密、监考等各项要求同全国研究生初试,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学院须及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综合面试(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4)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第十六条 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一般包括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成绩比例及组成,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由招生学院自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3.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五章 拟录取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已公示复试办法中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学校当年拟录取名单。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依程序再次复试。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一)硕士复试成绩不合格;(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四)体检不合格;(五)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不诚信、弄虚作假。第六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院要提前在研招网上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应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二十五条 学院要分别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等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第二十七条 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七章 监督保障机制第二十八条 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第二十九条 集体决策机制。在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第三十条 巡查和监察制度。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对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进行督查。第三十一条 申诉反馈机制。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院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理解与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考生对招生学院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第三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项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第三十五条 本意见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18 16: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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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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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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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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