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 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本录取工作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为人民选拔出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好和综合素质优良的人才。
第二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相关部门、各院(所)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四条 复试过程中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开展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试流程、考核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二、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切实落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研究生院分管负责领导是我校研究生录取的直接责任人,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分配计划和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学校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审核各院(所)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统一指导各院(所)复试工作,统一审核各院(所)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统一发布公示拟录取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等事宜。
第六条 各学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专家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书记和院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招生复试专家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担任,由 5-7 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秘书 1 人。根据复试内容和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招生复试专家组,承担不同复试内容,完成该专业全部复试考生该部分复试内容的考核。
第七条 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是: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依据已掌握生源和完成分配计划任务所需制定细则,一专业一策,并报研招办审定、备案。实施细则要符合培养单位学科特点,明确衡量标准、测试程序以及调剂方案。
2.组织成立本单位招生复试专家组,负责专家库建设。指导并培训招生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学术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硕士复试专家组应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导师人数不足的可以聘请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学位导师参加)。
3.负责确定本学院所有专业复试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保管试题库。
4.负责审核并妥善保存各招生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5.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负责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备案,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第八条 招生复试专家组在所在学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考生复试考核的(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相关工作。
2.负责考生复试的面试相关工作。
招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在线下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及综合面试时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招生复试专家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责权。
三、资格审查
第九条 学院(所)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
6.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7.其他。
第十条 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在复试前提交学院审核。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
四、计划分配
第十一条 我校结合辽宁省一流学科、博士点学科、优势特色硕士点学科、一般硕士点学科、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参考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分配。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若存在学术不端、论文抽检不合格、师德师风等情况,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减。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至具体学院,实行全校统筹。学校将根据生源及社会需求等情况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五、复试时间、比例、内容及要求
第十二条 复试拟于 3 月下旬开始,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
研招办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所)向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分批分时段发出复试通知,明确考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复试工作通知到位,各招生单位做好电话联系记录。
复试工作分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2.第一阶段复试:各招生学院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开始前,考生必须签订《沈阳农业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留在学院备查。
3.第二阶段复试:4 月 8 日-4 月 28 日,在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各招生学院根据第一阶段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调剂名额,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4.硕士拟录取审查:研究生院对全部拟录取数据开展复查,数据修改,并对全部拟录取考生公开公示,5 月 20 日前上报教育部录取审查。
第十三条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及单科分成绩均超过国家A 类地区相应门类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满足所报考专业招生政策的考生,即为我校合格生源。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规模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进入复试的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 13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30%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第十四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要符合招生复试有关规定,同时总分和小分分数线达到以下要求:
1.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初试总成绩和单科分数线均达到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及调剂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初始总成绩、小分均不低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 90%。
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各占 100 分,满分 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各专业不同批次复试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但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复试必须选用同一种形式,同一专业复试难易程度应基本相同。采取线上远程复试的,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 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1.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
2.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未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各学院要责成专人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测试细则及结果反馈另行通知)。
3.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
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是对考生对所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形式可选用笔试或线下现场问答方式,满分 100 分(具体形式见各学院实施细则)。考核科目严格按照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会计、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占 30 分。
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复试科目知识点测试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
(2)复试科目相关专业素质和技能问答(满分 50 分/35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问答(0 分/30 分)
4.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满分 100 分。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意志品质和品德;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⑤外语听说能力;
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⑦实践、实验动手能力。
具体详见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5.专业能力素质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指定 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2)考核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入面试现场。
(3)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考核,保证一个标准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
(4)复试小组在考试考核前要召开会议,统一明确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等。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 10%(不含 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5)考核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各院(所)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时间、科目、地点等详见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加试成绩在报录取名单前提交研招办备案。
第十六条 复试命题
1.复试命题包括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的命题工作。
2.试题的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学科发展的需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需认真准备试题内容,严格做到“一人一卷”。复试命题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第十七条 复试要求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复试开始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第十八条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所)将所负责的成绩汇总,经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招办,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汇总交到研招办存档备查。
六、总成绩与录取
第十九条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之和。总成绩计算公式(1)适用于除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用公式(2)计算。

注:复试专业课满分>100 的科目,折算成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小数。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学校公布分专业、分学习方式计划录满为止。
2.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第一志愿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单独排队录取。申请调剂复试者,按照剩余专项计划数,不区分类别和专业,按照初试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入复试,录满为止。
第二十一条 录取类别
1.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第二十二条 不予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综合能力考核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3.开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录取的研究生组织体检,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取消入学资格,做退学处理。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所)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14 —
第二十四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各学院(所)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各学院(所)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七、调剂工作
第二十五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参见《沈阳农业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及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中的调剂规定。
八、破格复试
第二十六条 破格复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文件执行,有必要开展破格复试工作时,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
九、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
第二十七条 研招办在学校研招网上公布复试办法、学院(所)实施细则、复试名单、调剂工作办法。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十八条 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二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指导,对复试结果予以审查。研招办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院(所)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第三十一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24-88487035 转 802。第三十四条 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电话:024-88487057;邮箱:10157yz@syau.deu.cn。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采取“人防+技防”的方式,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各大搜索引擎、主流热点网络媒体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与我校研究生复试相关的舆情问题并迅速予以解决,事件处置办法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制度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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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一、总则定位本细则旨在规范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博士招生工作环节。二、组织管理机制1.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含学科带头人、资深教授及纪检代表,全面统筹录取政策落地与过程监管。2.下设考核专家组与监督小组,分别负责专业能力评估、学术成果审核及全程纪律督查,确保公平透明。三、招生计划与准入门槛1.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重点面向经济学、管理学前沿领域选拔学术型人才。2.报考者须满足:(1)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取得);(2)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含录用通知);(3)外语水平达CET-6≥425分或托福≥80分等同等要求。四、申请考核流程1.实行“网上报名+材料核验”双轨制:(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基本信息;(2)于2025年X月X日前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包(含学历证明、科研成果清单、推荐信2封)。2.资格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评分排序,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五、综合考核设计1.初试科目:(1)外语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2)专业基础综合(涵盖经济学原理、管理统计学等,满分150分)。2.复试实行“三维评估”:(1)学术汇报(15分钟PPT展示代表作及研究计划);(2)深度面试(专家提问科研潜力与逻辑思维);(3)思想品德评价(占比10%,实行一票否决)。六、录取规则1.总成绩算法:初试权重40% + 复试权重60%(学术汇报占25%、面试占25%、外语听力占10%)。2.录取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优先考察科研创新力(如高水平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参与经历)。3.有以下情形者取消资格:(1)单科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2)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符合学术从业标准。七、监督与信息公开1.设立举报专线(0554-6683398转纪委)及电子邮箱(jgskx@aust.edu.cn),24小时受理异议申诉。2.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动态公布:准考名单、成绩排名、拟录取结果等核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八、其他补充说明1.调档与培养:录取新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资格;奖学金评定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执行。2.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如有条款冲突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6 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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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招生质量为核心,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复试资格审核,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复试录取程序,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平稳。二、工作组织(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三)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四)学校成立复试巡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三、复试分数线(一)各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详见下表:(三)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四)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四、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3月底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考生:4月中下旬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五、复试方式学校采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一志愿考生均采取现场(线下)复试的形式;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由学院综合学科专业特色、调剂人数等因素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六、复试工作实施(一)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初试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7.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核。(二)复试费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三)复试考查要求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须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选拔。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素质和能力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3.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国语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复试成绩中的权重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酌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具体算法: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X+复试成绩×Y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X+复试成绩×Y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权重;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权重。七、体检学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八、调剂我校调剂工作拟于4月上旬开展,请持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九、录取(一)录取原则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6.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十、信息公开公示各招生学院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院系复试实施细则等信息,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十一、政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十二、违规处理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其他1.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十四、联系方式贵州大学代码:10657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德正楼研究生院230电话:0851-88292217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5-08-11 16: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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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MPA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 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依据《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 MPA 招生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1. 复试资格审核安排资格审核针对公共管理(MPA)专业考生开展,具体信息如下:(1)审核时间:共设三个时段,分别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周四)下午 14:30-18:00、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上午 8:30-12:00、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下午 14:30-17:00;(2)审核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二层 3222 室;(3)注意事项: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可查阅附件 1、附件 2。2. 复试内容与形式说明本年度 MPA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包含笔试与综合面试两大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加试,详情如下:2.1 专业课与政治理论笔试(1)考试对象:全体参加复试的 MPA 考生;(2)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晚上 19:00-22:00;(3)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文津楼 4202 教室;(4)考试内容及分值:涵盖公共管理学(100 分)与政治理论(50 分),总分 15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2.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考试对象:符合同等学力条件的考生;(2)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下午 19:00-21:00;(3)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文澜楼 3209 教室;(4)考试要求:需考核大学本科 2 门主干课程,且考生须完成资格审查后才可参加考试。2.3 笔试及加试通用注意事项(1)考生务必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文具;(2)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严禁进入考场。3. 专业综合面试详情专业综合面试是复试的核心环节,包含内容、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安排,具体如下:3.1 面试内容构成面试共分三部分,分别对应不同考核重点与分值:(1)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 分):包含个人情况介绍、专业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实践创新能力及其他综合素养考察;(2)外语测试(50 分):重点考核考生的听力与口语水平;(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仅分 “合格” 或 “不合格” 两个等级。此外,考生可向面试组提交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及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作为综合评价参考。3.2 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分两个日期进行,每日均设三组考场,具体安排如下:3 月 29 日(周六)8:00-18:30第一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5,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6;第二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7,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8;第三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9,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10。3 月 30 日(周日)8:00-18:30第一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1,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2;第二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3,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4;第三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5,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6。4. 复试成绩相关规则4.1 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各部分分值占比为:专业课笔试 150 分、专业综合面试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0 分。4.2 成绩否决机制复试成绩实行否决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考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1)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 90 分;(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得分低于 60 分;(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 “不合格”。(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 成绩公布与录取规则(1)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制 ×50%+ 复试成绩百分制 ×50%” 的公式核算;(2)成绩公布:最终录取成绩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向考生公布。6. 咨询及联系方式(1)线上咨询: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可加入 “2025 年 MPA 一志愿复试群” 咨询相关问题,QQ 群号为 1033049927;(2)线下及电话咨询:办公地址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一段 1119,联系电话为(029)85319129。7. 其他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均按照《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2025 年 3 月 21 日(附件 1:《2025 年 MPA 复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 649 次;附件 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 373 次;附件 3:《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pdf》,已下载 1163 次)2025-09-22 10: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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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严格组织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制定如下录取办法: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判断和处置,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复试细则(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监督做好复试内容、复试组成员、考生网上信息等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复试前要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工作要求。在复试过程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过 AI 技术作弊。2.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环节模块、评分标准。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和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3.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机密材料, 学院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4.学院要加强参加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学院要发挥和规范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进行人才选拔的能力。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期间复试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条件: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5年一区硕士复试线,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三)复试比例:超额一志愿专业按1:1.5差额复试;未超额一志愿专业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不变。(四)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3日,调剂生调剂启动时间预计4月8日左右开始。(五)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须根据本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程序和复试标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办法),在研究生院官网向外公布。(六)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取消录取。认真核对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认真核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认真核查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七)复试要求: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八)复试内容:复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学院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复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复试题库。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学院应以复试小组为单位,对照复试四项内容按七个模块设立题库。内容一:英语听力(模块1),内容二: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模块2),内容三:专业知识能力,包括:学业知识(模块3)、专业素养(模块4)、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模块5)、发展潜力科研创新(模块6),内容四: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模块7)。题库各模块题量一般不低于复试考生人数的1.5倍。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九)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2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成绩 *35% (公共管理初试成绩/3* 65%+ 复试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可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公共管理专业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十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通过网络进行测试。(十二)体检工作:根据要求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由考生自行去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十三)诚信复试: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要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动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十四)指标调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指标可重新调配至其他专业或其他学院。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原则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程序1.调剂时间:网络开通时间预估为2025年4月8日。2.调剂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yztj/3.调剂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由学院、学校按调剂邀请比例网上邀请,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并预录取到相应的学院。导师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5.已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前或复试录取后学校不再接受调剂申请。五、录取工作各学院在结束复试后按学校下达的计划数从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审查、体检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确定学院预录取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被拟录取,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 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 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71-86613539,电子邮件:zzyz607@163.com2. 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1-866135173. 各招生复试学院联系电话(见附表)2025-09-05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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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契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发展需求,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保障研究生入学质量,依据《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复试组织工作安排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工作有序开展,公共管理学院专门成立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及各学科负责人共同构成。该招生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细则;2.针对复试小组成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及纪律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依照本细则及既定程序执行,充分保障复试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同时保证复试质量;3.对学院整体的复试流程及录取结果承担责任,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说明或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4.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工作基本原则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考生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2.考生在本科阶段在校期间需保持优异的学习成绩,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罚或处分记录;3.考生需身心健康,且体检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四、接收专业与计划人数结合《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综合考量公共管理学院的生源情况、学科发展规划需求以及考生的专业选择意向等因素,学院各二级学科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名额,将以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作为参考依据,最终实际接收人数需以当年实际录取情况为准。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1. 复试小组组建公共管理学院按照不同专业分别组建推免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教师组成,教师需满足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推免生的条件,小组内设置组长 1 名,同时配备秘书 1 名,负责协调复试相关事务。2. 复试对象范围参与复试的考生需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包含以下三类考生:(1)本校已报名 2026 年本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项目,且已通过学校及学院资格审核的学生;(2)在 9 月 18 日前通过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预推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 “预推免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校内外推免生;(3)未参与我校预报名,但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3. 复试组织方式学院将采取多批次复试的形式开展工作,参与复试的推免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学院指定地点完成报到。4. 复试材料准备要求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以 “考生姓名” 作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 cumtggxy@126.com。(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扫描件;(2)《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扫描件;(3)通过系统导出的《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扫描件;(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的扫描件(成绩单及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5)《思想政治考察表》扫描件;(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 CET-4、CET-6、TOEFL、IELTS 等考试证书或成绩单);(7)学术成果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证书、学术科技类奖项证明、承担课题的相关材料或其他具有学术价值的成果证明);(8)专家推荐书扫描件(申请本硕博连读或直博生项目的考生需提供);(9)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扫描件。上述申请材料需按照上述(1)至(9)的编号顺序整理,在复试前提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A523(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 1 号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A523,邮编:221116),联系电话:0516-83591435(孙老师、高老师)。请注意,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邮寄时仅接受中国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因学院人员配置限制,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的邮寄件。此外,本校 2026 年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考生,除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外,还需额外提交《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与《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本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5. 复试时间安排(1)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下午 16:00-18:00;(2)其他推免生:学院将组织多批次复试,其中第一批次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17:00。6. 分专业复试安排(1)本硕博连读、直博生复试安排行政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面试地点为公共管理学院 A406(候考地点为 A404),参与考生为行政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应急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应急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2)其他推免生复试安排(第一批次)行政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行政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应急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应急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7. 复试形式、内容及相关要求复试工作由学院一级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小组需明确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操作程序,并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在进行评分前,复试小组可召开小组会议,共同研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完成评分。(1)复试时长与分值: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2)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集中复试的形式,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复试前的准备工作;(3)复试内容:主要包含外语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及综合能力评估三部分。其中,综合能力评估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具体包括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同时,还将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4)复试记录:各复试小组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复试结束后,需将音像材料提交至学院 A523 办公室,由学院统一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5)身份验证:复试期间,考生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否则将无法参与复试。六、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1.录取基本原则:研究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2.录取排序与奖学金评定: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最终排序,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同时,依据复试成绩排序结果确定考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其中,推免直博生将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推免本硕博连读及硕博连读学生在第一学年将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3.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将执行《关于做好选拔 2026 年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院发布的《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4.不予录取情形: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审查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5.复试材料提交: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小组负责人需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关于考生 “录取与否” 及 “录取类型” 的意见,随后将所有复试材料统一上交至学院;6.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录取结果将在公共管理学院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7.其他规定:本部分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七、其他说明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公共管理学院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2025-09-25 16: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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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针对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特制定本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1. 各专业(项目)复试入围分数线为明确复试准入标准,现将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分数线公布如下,考生需达到对应科目分数要求方可参与复试:2. 总成绩核算方式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其构成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初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直接对应满分分值,复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则按既定系数折算后计入总分。(2)排序规则录取名单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 “复试面试成绩→初试成绩” 的先后顺序进行二次排序,以此明确拟录取人员的先后位次。3. 复试组织形式本次硕士统招生复试的资格审查环节与复试考核环节,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相关流程。4. 复试费用缴纳要求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用的缴纳,缴费金额为 100 元。需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考生最终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用均不予退还。5. 复试具体安排(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逐一对复试考生进行,具体的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考生。现场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现场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考生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需现场展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同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线上材料提交要求:在资格审查开始前,考生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与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此外,还需上传 1 页 A4 纸规格的中文简历、5-6 页的中文自我介绍 PPT;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上述电子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逾期未提交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影响: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且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在内)均不予退还。(2)复试考核安排复试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笔试:笔试时间为 3 月 22 日(周六),考试形式为现场闭卷笔试,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复试面试:面试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以现场形式开展,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6. 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考核重点聚焦于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潜力。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2)考生需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依据《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的要求,全程参与所有复试考核环节,不得缺席或迟到。(3)在参加复试前,考生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纪律要求,避免因不知情导致违规。(4)请考生保持报考时预留的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与邮箱信息,密切关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的各类复试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安排。7. 招生计划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2025-09-08 1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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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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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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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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