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科学、规范、安全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各项重大事项,建立有效的试前试中试后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学校成立督查组,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
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研招远程在线面试系统”平台资源。
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复试形式按照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其中,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6控制工程、125300会计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其他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选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3月25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于4月9日左右进行。如有学科专业因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时,则调剂通告、调剂考生复试安排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生源实际等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存在缺额时,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缺额的200%;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优先发放复试通知,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缺额的200%,由报考学院单独组织复试,学校统一排名录取。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及学校各学科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0分,总分降低20分。
四、复试内容、分数构成及要求
(一)复试科目考核
1.复试科目笔试
每个复试科目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卷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卷产生。
适用于采用现场复试的学科专业。
2.复试科目面试
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题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适用于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
3.加试科目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科目考核方式与复试科目考核方式相同。试题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综合面试
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20分,合格线72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
(三)具体要求
1.招生学院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组建考核组,每个考核组人员5人或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考核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复试全程要做好录音和录像。
2.在进行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复试考生要按照随机选定的考生次序,依次进入现场/视频考场,与复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复试评分标准
(1)复试科目能力与水平(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2)外语运用能力(满分30分)
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掌握程度。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外语掌握程度主要考查考生对外文专业资料的阅读和翻译水平。
(3)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满分6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30分)
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成绩计算及复试总成绩占比
(一)全日制招生专业(125300会计除外)
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占比:30.56%。
(二)125300会计专业
1.复试科目笔试成绩=时事政治笔试成绩×10%+会计学科目笔试成绩×45%+财务管理科目笔试成绩×45%;
2.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
(三)125100工商管理专业
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
六、调剂遴选原则、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
(一)调剂遴选原则
1.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资源与环境(085700)、材料工程(085601)、化学工程(085602)除外)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其中,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的专业,接受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调剂,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对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分别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统考数学(一)优先、总分由高到低且满足参加复试人数比例要求的原则发放复试通知。
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05)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3.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1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4.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30)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5.资源与环境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6.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6)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8.设计学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设计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403)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9.英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英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1)、英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2)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10.俄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俄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3)、俄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4)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11.会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第一志愿报考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对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存在缺额且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优先发放复试通知。
(二)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
学校第一批次调剂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持续开通不低于12小时。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学校会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更新学科专业调剂信息,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调剂通告。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截止后按照本办法发放复试通知。
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将在复试通知发出规定时间后通过考生网上报名时预留的考生本人联系方式电话提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如考生仍不接收复试通知或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学校将收回复试通知。
4.调剂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完成确认,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收回拟录取通知。
七、考生资格审查
1.招生学院
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含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详见表1),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
(2)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的学生证(包含封皮及全部内页)或加盖就读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在校证明;
(3)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6月30日前均须在有效期内;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加盖毕(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最后学历阶段成绩单。
2.研究生院
负责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复试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本人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zb@syl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
(2)入伍批准书;
(3)退出现役证;
(4)入伍前学历、学籍或证明。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同时参加相应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前,招生学院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严防“替考”。
八、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一)现场复试
1.考生须在3月2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到报考学院报到,报到地点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与报考学院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做到诚信复试并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2.考生须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安排,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导致不能录取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部署及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复试。
4.复试科目笔试成绩发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招生学院指定时间内按程序申请复核。
(二)网络远程复试
1.学校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如首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因网络或其他原因无法保障复试质量,招生学院需启动应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并具备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笔记本电脑需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防止复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关闭无关的电脑程序。此外,考生还应准备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微信和QQ。
3.考生以电脑作为网络复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电脑,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并使其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
4.复试过程中,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切换设备窗口,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6.考生应在所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
7.考生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时须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如违背则不予录取。
8.考生在复试开始前,须积极配合考核组进行必要的防范AI技术作弊的检测。
九、优化考生服务
学校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将强化对考生的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进入复试、确需学校提供帮助的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可在相应批次复试开始前3天,将本人书面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yzb@sylu.edu.cn),并拨打电话(024-24686219)联系确认。
十、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复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十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合格的考生,严格依据所在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同一批次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依据总成绩排名。
2.招生学院负责公示相关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情况(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中存在违规违纪情况者。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并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把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查看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并下载模板)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拟录取材料+招生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并发送至指定相应招生学院指定电子邮箱;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把上述材料原件交给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十二、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须在沈阳理工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如实填写体检信息,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即使被录取,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
十三、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由招生学院负责对新生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籍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信息公开及咨询渠道
本办法及调剂通告等信息将发布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86219
电子邮箱:yzb@sylu.edu.cn
邮政编码:110159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综合楼C区315室)
十五、其他
1.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需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禁泄露试题、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篡改复试成绩等违纪、违规行为。
2.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如有亲属参加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员,则该人员不能参加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复试录取过程中,如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和部署,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5.如复试中出现特殊情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6.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024-2468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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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已开始发放,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一、自取安排考生可于6月12日(周四)至6月13日(周五)的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前往佳山校区(校本部)教三225会议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原则上,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领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且考生需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代领的相关信息,包括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并签名确认,否则不予代领。二、邮寄安排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研招办将于6月18日左右通过EMS寄出录取通知书。在此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快递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与收件人取得联系。邮寄快递单号后续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 https://www.ems.com.cn/ 查询录取通知书的物流情况,快递单号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并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院(所)网页的最新动态,以便及时了解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相关信息。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6月11日2025-08-27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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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1. 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 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4月20日之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二)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 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2. 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200%。3.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4. 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七)关于综合面试1. 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八)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九)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十)成绩计算及公示1.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 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3. 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日。(http://grs.muc.edu.cn)(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复议与监督(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事宜(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费,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六)我校2025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08-13 1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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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按照《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经验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力做好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三)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安全合规的原则,组织好复试考试,确保招生标准不降低,考试程序不缩水。(四)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五)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六)我校复试基本线为国家A类基础分数线,主要接收理学、工学、法学、设计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门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二、复试原则(一)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成绩(单科、总分)须满足国家2025年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二)调剂考生须登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辽宁科技大学调剂工作办法,明确调剂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择优进入复试条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布执行。不经调剂系统报名调剂无效。(三)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并参加复试,复试名单依据不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参考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以初试成绩排序按差额比例不低于150%确定,专业生源不足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包括笔试(个别专业含上机考试等)和面试。调剂考生复试使用国家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集中在面试现场与考生线上远程复试,考试过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随机确定,现场独立评分,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小组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复试组成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二)复试时间3月25日至26日完成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首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调剂复试时间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两部分内容,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时须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基础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基础测试复习内容参考科目应提前公布。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本专业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补充材料作为参考,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考试时间采取线下复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采取线上复试方式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基础测试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专业综合测试中进行,且应含有专业知识点。(五)分数结构复试总分满分为2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分满分为3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六)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调剂阶段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加试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七)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诚信考试并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四、资格审查(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复试方式的,复试组织单位(二级学院)考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组织单位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采取线上方式复试的,考前向考生说明视频面试纪律、需上传的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及相关要求并提前做好身份核查工作,利用远程复试技术平台,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查核验。考试当天,面试小组再次确认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代考替考现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二)材料准备及提交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审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6.毕业论文;7.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8.专家推荐信;9.其他能有效证明本人学术能力水平的材料10.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应证书和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6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11.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试前,考生须提供上述材料,经复试组织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复试。其中第1-4项材料为必须提交项,第5-9项材料为可选提交项。第10项材料为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交项。第11项材料为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项。一志愿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纸质版,参加复试前交给复试组织单位审核,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即刻返还考生本人,其余纸质版材料及复印件上报复试组织单位暂存,复试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调剂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扫描成电子版在复试前上传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由复试组织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审核,开学报到时,被录取调剂考生须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纸质版提交复试组织单位复审,统一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三)学校将加强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及相关材料的复核,确保公平公正。(四)复试期间学校不组织复试,体检相关事宜待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存在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复试要求(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经监考教师核验后到指定位置就坐。2.严禁考生携带录音、录像设备、移动通讯设备、智能平板电脑等进入考场。3.笔试一律用黑色水性笔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书写姓名及考生编号。4.考生应按复试组织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二)调剂考生复试要求1.设备配置要求。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准备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者手机2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7及以上版本(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笔记本电脑、手机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网络中断。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2.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3.设备摆放要求。将“双机位”分为“主机位”和“辅机位”,分别提供主辅两个视频画面。主视频画面:要求考生正对摄像头,上半身(胸部以上)及双手摆放需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范围内。辅视频画面:将摄像头放置于考生侧后方2-3米,高度1.5-2米处,要求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主机”的周围环境,以及“主机位”实时的视频画面,实现对考场的全景观察。复试考试前,考生应按上述要求固定“双机位”的摄像位置,避免复试过程中因设备晃动出现视频画面转移等状况,影响复试效果。面试全程“双机位”均需保持正常工作状态。4.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线上复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5.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复试流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1.考生在指定时间到复试组织单位报到,上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2.考生在指定时间规范有序参加复试组织单位统一组织的复试。3.复试过程主要通过笔试(个别专业含上机考试等)和面试进行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具体程序按照复试组织单位实际安排和要求进行。4.考试结束后,复试组织单位将对考生的笔试试卷、上机操作、面试表现等进行评分、登分、统分、核分。(二)调剂考生复试流程1.考生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界面(https://bm.chsi.com.cn/ycms/stu/),点击查看考生操作手册,提前熟悉考试系统操作。2.复试组织单位确定考试具体时间后,提前与考生联系,向考生说明复试纪律和相关要求,组织考生进行考试系统模拟测试和演练,并提前进行身份核验。备用系统的使用和测试请按照学院要求进行。3.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考前要按照要求线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主动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报考资格审查、网络复试环境安全检查等。4.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开始前,提前30分钟做好复试准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5.复试过程主要包括个人汇报、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采用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种方式,考生根据题目或问题进行口头作答。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使用初试外语语种就自身情况等进行口头陈述。具体程序请按照复试组织单位实际安排和要求进行。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复试组织单位规定方式与复试组织单位保持沟通。考生复试结束退出考场,复试教师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评分。(三)复试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将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七、录取原则(一)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总分按照60%权重计算,复试总分按照40%权重计算。总成绩最终按百分制折算为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总分÷2.4×0.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0.6+复试总分÷3.4×0.4。录取原则为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二)凡复试总分低于14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分低于20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项目中任何一项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三)针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确认“待录取”。(四)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其档案需要交由学校保管。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学校将在拟录取结束后收取考生定向培养协议电子版进行审核,请拟录取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开学报到时考生须将定向培养协议原件上交所在学院,学校将严格审查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五)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得更换录取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八、其他说明1.学校不向考生收取复试费,调剂考生使用远程面试系统所需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2.考生须承诺学历、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者,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我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会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但因考生个人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复试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公众号相关通知。5.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与有关学院协商处理,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6.本办法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最终解释。7.咨询电话:0412-5929930、5929419;8.举报邮箱:lkdyzb@ustl.edu.cn;举报电话:0412-5928097、5928176。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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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根据本方案,结合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明确本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四)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要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二、组织领导(一)切实落实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应急预案、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督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的复试情况,把关复试考生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材料。(二)切实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责任。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并受理考生的申诉等事宜。(三)切实落实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名单》和《应急措施预案》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四)切实强化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互联网信息动态舆情监控。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厅招生委员会及其他上级部门。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适当调整。(二)复试分数线划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2.复试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自学考试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6)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www.chsi.com.cn)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计分标准、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1.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4.加试科目(1)审计、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五)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六)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四、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计分标准、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拟录取名单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三)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五、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拟定于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2.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为保障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3.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本方案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须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公布。4.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咨询与申诉。复试期间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6.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8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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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一)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二)复试时间学校计划于3月下旬启动复试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准确复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布。(三)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信息发布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五)复试资格审查二级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5.其他材料,见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六)复试内容第一阶段: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2.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参加复试之前还须于规定时间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第二阶段进一步分类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才选拔标准,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专业学位复试中,鼓励各专业增加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复试选拔工作。各复试专家考核组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1.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劳动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七)特殊类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各二级单位可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制定考核标准,上报研究生院审议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对考生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复试总成绩不得超过满分。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初试加分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在“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上传符合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件)扫描件。(八)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特殊专长加分。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考核成绩为4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5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复试考核成绩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8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00分。凡复试考核成绩(不含加分)低于240分(初试满分300分专业低于180分)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初试满分300分专业低于48分)、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50分(初试满分300分专业低于120分)、或外语听说测试缺考、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或不符合二级招生单位对于复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1.二级招生单位须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情况)记录,保存时间为一年。2.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二、调剂(一)调剂考核形式调剂复试一般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二)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我校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调剂基本条件1、2的要求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三)调剂具体要求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2.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规定及时回复调剂考生资格审核结果。3.调剂考生在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4.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三、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四、录取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2.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科一成绩、业务科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3.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培养院系、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4.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2025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开1.各二级招生单位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所有信息公布前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2.拟录取名单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六、监督1.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2.实施校院两级监督,各二级招生单位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七、其他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5.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6.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2025-07-31 17: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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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与核心原则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机制,强化制度意识与程序意识,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力度,规范招录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程度,确保整体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具体原则如下:1.严谨规范。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行为,锤炼扎实工作作风,将各项政策规定切实落到实处。2.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考察方式,统筹学科专业发展与生源质量需求,优化生源结构,择优录取以保障生源质量。3.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突出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4.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5.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举措,畅通考生联络渠道,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强化人性化安排,合理规划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二、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划定1.各学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划定。此外,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复试的考生须采用统一复试方式,建议一志愿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1.现场复试现场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融入综合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通常专业课笔试占 40 分、综合面试占 60 分,具体分值占比以各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需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保持一致。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过程中需如实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并妥善存档备查。2. 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步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一般专业能力考核占 40 分、综合素质考核占 60 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需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需准备至少两台视频设备:一台架设在身后 1 米左右位置,用于复试全程监控;另一台用于面试互动。复试期间桌面需保持整洁,不得摆放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手机需提前设置拒接电话及语音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严禁接打电话、切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出现中断情况。(三)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3 日。2.调剂考生:复试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启动。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所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四)复试注意事项1.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须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若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三、报考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线上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将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的 “四比对” 措施,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复试过程中,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示学历认证报告。四、调剂工作管理(一)调剂系统与流程“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二)调剂遴选标准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学术要求审核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相关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调剂标准的科学性。(四)调剂管理与计划调整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导师规模、培养条件及专业发展需求进行统筹管理与合理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计划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五)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需保持一致。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调剂时,需符合我校划定的该计划复试分数线。9.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内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1.调剂考生还需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政策。五、录取工作规则(一)总成绩计算与录取依据录取总成绩的核算方式一般为:总成绩 = 折合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 ×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比例通常在 30%-50% 之间),具体计算规则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二)定向就业相关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三)报考信息修改限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四)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1.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2.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公布的考生名单中注明相关情况。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且不予办理学籍注册。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一)官方网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二)咨询及申诉部门咨询及申诉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2202244;联系邮箱:xjdyzb@163.com。(三)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安德学院: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 029-89025177;2.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81;3.建筑学院: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742;4.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31;5.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520;6.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94;7.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67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328;9.冶金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37;10.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599;11.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83;1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46;13.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380;14.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31;15.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33;16.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3;非全日制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7;17.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78;18.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08;19.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电话 029-82205376)、陈老师(电话 029-82202096);20.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434。八、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且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2.若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细则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政策执行异议的,将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请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机构开展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已下载 5823 次)《硕士思想政治考察表》(已下载 5446 次)《硕士复试体检表》(已下载 4808 次)2025-09-22 11: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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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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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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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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